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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英文读后感(优秀20篇)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下面是开学吧网整理提供的英语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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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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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当代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代表作之一,描写了母狼紫岚的一生,都在为实现“狼王”的梦想而奋斗。最初,她期待自己的丈夫黑桑能登上狼王宝座,但由于意外,黑桑被野猪咬死,一代狼杰,死于非命。紫岚为完成丈夫未竟的遗志,辛苦抚养和训练自己的孩子。一开始她想把大儿子黑仔培育成狼王,处处对他呵护有加,而活泼健壮、幼不知事的黑仔惨死于金雕爪下。她又训练二儿子蓝魂,眼看蓝魂已经成为骁勇强悍的“超狼”,却由于缺少捕食经验,死于猎人设置的铁夹之下。紫岚再次把希望转移到胆小瘦弱、精神萎靡的三儿子双毛身上,紫岚想出种.种办法,甚至折断了自己的一条前腿,千辛万苦之后才让双毛发生了质的飞跃与突变。但在与狼王洛戛的决斗中,洛戛一声威严的嚎叫,令双毛的自卑感复发,最终死于洛戛之口,成了饥饿的狼群的食物。一次次的打击令紫岚的理想泯灭。但是有一天在女儿媚媚的身上紫岚又萌发出一线新的希望,因为媚媚虽无法争夺狼王宝座,却可以通过生育将黑桑的遗愿和她紫岚的理想遗传给后代,两三年之后,狼孙们就能去争夺狼王宝座了。最终,为了保护未出生的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母狼紫岚身上,我们体会到了一种不屈不挠、永不放弃的精神,而这精神的源泉就是“心中的梦想”。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磨难的一生,也是为梦想而战的一生。虽然最后她凄惨的死去,没有实现“狼王”的梦想,但我知道紫岚是不会后悔,也没有遗憾的,因为他的一生无时无刻不在为梦想而努力,尽管上天给了她这样残酷的遭遇,但她从没气馁,从没服输,从没放弃。

紫岚的故事是一个悲剧,悲剧往往能给人更深的感悟,更多的启示。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事,有时候付出了努力,却没有收获,这常常令我们失望、沮丧,慨叹生活的不公,命运的捉弄。而至于为了一个坚定的梦想一直去努力,一直去坚持,不管经历了多少挫折与失败依然执着,这样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我们应该从紫岚身上获得一种启示:生活充满艰辛,但心中抱定一个梦想,为它去拼搏,去奋斗,这才是有意义的、充实的、无怨无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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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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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失去了自已的丈夫黑桑,它千辛万苦的把孩子们生下来,但是后来它生下的公狼全都死去了,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紫岚有着一颗让自已的儿子成为狼王的野心。

因为黑桑没有继承王位,所以她就一次又一次用尽方法想使自已的儿子们成王,但最终还是失败了。尽管如些,还是没有完全销毁紫岚的狼王梦,她妩媚的勾引原来喜欢过它的卡鲁鲁,当年紫岚年轻漂亮时,身强力壮的卡鲁鲁曾喜欢过它,但是今天的紫岚因为培育双毛而提早衰老,而且一条腿还骨折了,所以卡鲁鲁拒绝了它。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我感到人类一定不能有野心,如果你有野心,你的世界有可能就会因为你的想法而灭亡。

我觉得狼与人的生活有时是一样的,它们也有家庭、孩子、爱情这些给自已的生活添加乐趣,狼原始化一些,只能使用捕食,用来决定谁当王,而我们人类可以利用聪慧才智,使自已的生活的更加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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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放风筝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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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天气可好了,碧空如洗,万里无云,广场可真热闹啊!天上风筝的品种也很多,有蜈蚣形状的,有蝴蝶形状的,还有燕子形状的。

我的同学先放,轮到我和__放风筝的时候,我先握着风筝的线轴把手,__拿着风筝,然后我说:“一、二、三,放手!”__就放手了。我边跑边松开手中的线,我们的风筝飞得很高很高。

过了一会儿,一个小女孩手里拿着风筝向我们走过来,她说:“你们放风筝这么厉害,可以教教我吗”?我们说:“当然可以”。我们让她一手拿着风筝,一手拿着线,逆着风跑,边跑边一点一点松开手中的线,好不容易飞起来了。突然风变小了,风筝挂在树上了,小女孩急得快哭了!就在这时候有个大人路过,我们请他帮我们把风筝取下来了,我们把风筝递给小女孩,让她再试一次,终于飞起来了,越飞越高,她开心地又蹦又跳。

我们看见前面还有一个一家三口在放风筝,爸爸在放,孩子在旁边拍着手,喊着加油。

几个小时后,广场的人越来越少了,__说:“我们也回去吧”!我满口答应,我们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这是我放过最难忘的一次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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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夏洛的网》读后感启示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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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

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的友谊最为真挚。有一天,一个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将在圣诞之夜成为熏肉火腿,威尔伯害怕极了,认为只有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让威尔伯成名,主人不杀它了。但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个故事很感人,但是现在已经很少有“夏洛与威尔伯”式的真挚友谊了,人与人之间钱财第一,相互利用。这一点,动物比我们人类做得好,它们生命虽然很短暂,但很有意义。

其实,人只要活着,朋友是不可缺少的。特别是我们这些独生子女更要懂得怎样相处真正的朋友。改掉那些“以自我为中心”的坏毛病,尊重朋友,关心朋友,相信朋友。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丰富多彩,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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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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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火红的晚霞下,一只风筝飘荡空中,远远的,甚至看不清它是什么颜色?也不知道它预示着什么?

这是《追风筝的人》的封面,一幅让人捉摸不透的画面,那长长的风筝线后面到底是什么呢?我翻开华丽的封面,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头上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传来了那句真挚的诺言:

“为你,千千万万遍。”

听着它,宛如一个天真的玩笑,愚弄着生命中多少爱恨情怨。

读着它,有如读一个久远而苦涩的梦,梦里的那片秘土,上演着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生命竟是一点点幸福,一片片心碎,一丝丝悔恨,一缕缕无奈所组成的复杂的耐人寻味的情感集合。就在阿米尔与哈桑曾经生活的那块土地上,我小心翼翼的感悟着生命带给我的那薄如蝉翼般易碎的感动。

风筝是什么?阿米尔和哈桑一直在追逐的是什么?

在小说的开始,作者用温和的笔调勾勒出一份幸福和谐的阿富汗生活,在一个个让人不知所云阿富汗地名中,我们体会到的是阿米尔和哈桑无比亲密的友谊,没有无病呻吟,没有故弄玄虚,作者笔下的感情简单,真挚,甚至让人无法与后来残忍的结局联系起来。

然而,这样的幸福生活却被一只风筝无情地划出了一条让人一生无法祢补的伤痕。

在一次风筝大赛上,阿米尔为了赢得冷漠父亲的注意,他奋力竞争,荣获冠军,但正想拿着风筝去领奖时,风筝却被猛风吹远了。

“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坚持要为阿米尔追回那只已经得奖的风筝,却因此不幸地遭到了一群流氓的侮辱,眼看着同伴遇难,阿米尔却躲在角落里,不敢挺身而出。一念之差,改写了两人的友谊,还有命运。

由于受不了羞愧与痛苦的折磨,阿米尔开始讥嘲,欺骗,栽赃陷害,最终赶走了哈桑。后来 ,战乱又将阿米尔带到了美国。

多么曲折的感情也难以逃脱大时代的变迁,从此,两人天各一方,曲终人散,人去楼空。

正当美国平淡的生活拂平了一切如烟如雨的往事时,父亲临终时的一句话,让阿米尔走上了回阿富汗的路--那条赎罪的路。阿米尔此时才知道哈桑是自己的亲生兄弟,而远在阿富汗的哈桑却早已死在了塔里班的枪下。

命运带走了他的友谊,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为了祢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为此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

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

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

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于前进,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每一份苦与甜,慢慢体会每一份情与怨。

合上书本,封面上的景色再次映入眼帘:

在一片火红的晚霞下,一只风筝飘荡空中,远远的,甚至看不清它是什么颜色?那长长的风筝线后面,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

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义无反顾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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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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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功地读完了《三国演义》这一篇名著,因为自从买上了《三国演义》这一本书后,一直还没有来认真、用心去读这本好书,幸好有了这样的寒假作业,才让我读到了这么好的小说书。

本篇小说是一步跨度近一个世纪,出场约400个人物的历史长篇小说,它从浩瀚篇章,深入描绘了从汉末群雄割据到三国归晋的历史画卷,其中细致生动地展现了魏蜀吴之间错综复杂的军事、政治斗争。而且,作者以曹操、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孙权等为艺术典型的这些数百个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以绝不相同的方式写下自己独特的一页,并由此将三国时代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展现在读者面前。几百年来,《三国演义》早已广泛流传,脍炙人口,已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最具有深远影响的巨著之一。

《三国演义》里有好多好多的英雄:诸葛亮、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诸葛亮。

他知天文、晓地理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是《三国演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是智慧的化身,也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人称“卧龙先生”。他治国治军的才能与兼虚谨慎、济汇爱民的品格为后世树立了非常好的榜样。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辅佐,他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之思,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呕心沥血,积劳成疾”,最后病逝于北伐前线五丈原。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空城计、七擒孟获、以木牛流马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妙计,我们不仅要学习他的神机妙算,我们还要学习他的忠心,他认定了刘备做主公,就再也没有投靠别人,这让我很是敬佩。

最后,我要说,《三国演义》不仅让我开了眼界,还告诉了我许多小知识,真是一举两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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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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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羚羊木雕》这篇文章,感触很深。

文中向我们介绍了:“我”把爸爸从非洲带回的羚羊木雕送给了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万芳。但爸爸妈妈却强迫我问万芳要回羚羊木雕。迫不得已,我从万芳那拿回了羚羊木雕。万芳原谅了我,并说:“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斯托贝说过的名言:“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但在大人心中,这句话却恰恰相反,在他们心中个人利益永远第一,友情却是倒数第一。这不禁让我想起生活中发生的一件事。

一天,朋友小雨向我借一本《三十六记》。我满口答应了。回答家,我便问妈妈把我的《三十六记》放哪了。妈妈惊讶的问我:“你也会看?你可是只爱看童话的啊!”我听了,急忙解释:“今天,小雨问我借,我答应明天带给她。”妈妈听了,果断的说:“不行,这本书你自己也没好好看过,并且这本书是我们送你的生日礼物,借她万一不还呢?”我摇摇手说:“小雨不是这种人,而且我都答应她了。”“人心难测啊!她问你要,你就说借别人了。”妈妈严肃地说。

第二天,我对高兴的小雨说,这本书借表弟了。小雨听了,十分失望的走了。我骗了她,心理也十分难过。

哎!我真希望大人能理解我们,不要只坚持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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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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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像一个大宝库,只要你进去就会有取之不尽的宝藏。最近,我读了丹麦作家安徒生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主要写的是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街头的悲惨故事。那精彩的故事内容时刻告诉我:我多幸福。于是,我怀着一颗同情的心再读了一遍。

当我读到“她觉得更冷了,她不敢回家。因为她没卖掉一根火柴,没挣到一个钱,爸爸一定会打她的。”时,我的心开始颤抖起来,小女孩吃不饱,穿不暖,没有人关心她,卖不掉火柴还要被爸爸打,再想一想我们的父母,他们为了我不辞劳苦的操劳着,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我却常常跟他们斗嘴,现在想起来,我真是太幸福了。当我读到“更妙的是这只鹅从盘子里跳下来,背上插着刀和叉,摇摇摆摆地在地板上走着,一直向这个穷苦的小女孩走来。这候,火柴又灭了,她面前只有一堵又厚又冷的墙。”时,我不禁潸然泪下,小女孩实在饿得不行了,才会有这样的幻想,可幻想不会成真,而在我们这个时代,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们有漂亮的衣服穿,有许多美味的食物吃。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总之,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因此我真想把小女孩接到我们这个美好的时代,这样小女孩就不会有这样悲惨的生活了。

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我知道了现在生活的来之不易,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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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1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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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ic, the ship of dreams. Is also known as Unsinkable, and it was unsinkable on its departure on April 10th, 1912. And on its epic journey a poor artist named Jack Dawson and a rich girl Rose DeWitt Bukator fall in love, until one night, their fairytale love for one another turns into a struggle for survival on a ship about to founder to the bottom of the North Atlantic. Rose leaves her fiancée Caledon Hockley for this poor artist, but when the Titanic collides with the Iceberg on April 14th, 1912, and then when the ship sinks on April 15th, 1912 at 2:20 in the morning, Jack dies and Rose survives and 84 years later Rose tells the story about her life on Titanic to her grand daughter and friends on the Keldysh and explains the first sight of Jack that falls into love, then into a fight for survival. When Rose gets saved by one lifeboat that comes back, they take her to the Carpathia with the 6 saved with Rose and the 700 people saved in the lifeboats. The Carpathia Immigration Officer asks Rose what her name is and she loved Jack so much she says her name is not Rose DeWitt Bukator, but her name is Rose Dawson. She seen Cal looking for her, but he doesnt see her, and they never ended up together, her mom, Cal, and friends of the family has know choice but to think that she died on the Titanic. But in the crash of 1929, Cal is married, but then he put a pistol in his mouth and committed suicid. So Rose is an actress in the 20s, and now 84 years later Rose Calvert is 100 years old and tells her grand daughter Lizzy Calvert, Brock Lovett, Lewis Bodine, Bobby Buell, and Anatoly Mikailavich the whole story from departure until the death of Titanic on its first and last voyage, and then to Rose all Titanic and the real love of her life Jack Dawson is all an existence inside of her memory, and Titanic is to rest in peace at the bottom of the North Atlantic from 1912 until the end of time.

Written by Scotty McC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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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教版七年级上册五单元作文:鲁迅《风筝》读后感_75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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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 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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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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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丑小鸭》这 篇童话,我为丑小鸭的凄惨遭遇感到难过,为他的完美结局而感到高兴,更为他的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

丑小鸭一生出来就是一只灰溜溜、湿漉漉、又大又丑的鸭子,因此,常常受压群的排挤,讥笑,所以,可怜的丑小鸭四处流浪,丑小鸭喜欢游泳,从此他的生活无忧无虑,快活极了!时间过得很快,冬天来了,河水开始结冰。丑小鸭禁不住冬天的折磨,昏倒了。一个农夫看见了,心里充满了怜悯,迅速把她抱回了家,用暖和的外衣给丑小鸭取暖,丑小鸭得到了温暖,渐渐苏醒了。

春天来了,丑小鸭在清澈见底的湖面上,看到了自己端庄、美丽的倒影,那不再是一只灰色的,令人讨厌的丑小鸭,而是---- 一只白天鹅。

丑小鸭坚持不懈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这篇文章使我想起了我刚学自行车是的情景。看着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欢快地骑着自行车,我也很渴望有一辆自行车,让它带我去兜风,去游玩,那该多好啊!于是,妈妈帮我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我刚坐上去,一摇一晃,又把我从车上“拉 ”下来了,虽然,膝盖擦了点皮,流出了鲜红的血,但我并没有气馁 ,只要一有时间,我便会迫不及待地去练习。经过多次磨练,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肯付出努力,坚持到底,我相信,一切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我从丑小鸭身上领悟到了: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追求理想,就一定会成功!这个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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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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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为“为你,千千万万遍”而读这本书。现在,因为“为你,千千万万遍”而悟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胡赛尼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全书围绕风筝和两个阿富汗的少年展开,现了人性的背叛与救赎。读罢此书,我的内心久久无法平静,脑海里总是回荡着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每个人心里都有着自己的风筝,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阿米尔少爷在追,追的是万众瞩目的自豪,是战胜而归的得意,是父亲骄傲的赞许;哈桑在追,追的是不负所托的重担,是童年珍贵的友谊,是挚友真心的喜悦。不管生活如何的艰难,不管世事如何的难料,只要你想要,就大胆的去追吧。但当我看到胡同尽头哈桑被强暴时阿米尔的软弱逃避,我心如刀割。哈桑将阿米尔少爷视作一切,而在阿米尔心中,即使他称得上一个朋友,他的分量也无足轻重。父亲重朋友,讲义气,对哈桑视若己出,这一切是为了救赎,可造化弄人,阿米尔的生活却从此改变。背负着谎言,阿米尔的懦弱让他承受着无尽的痛苦。有些事,越是逃避,越会在心里扎根;有些人,越是逃避,越是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我喜欢哈桑,喜欢他的善良、他的忠诚、他对朋友满腔热血的守护和他那珍贵的宽容。我永远都忘不了哈桑的“为你,千千万万遍”,内心的慈悲与善念,安详澄澈。那是抵达天堂的云梯。为你,爱与包容,习惯与珍视,救赎与原谅,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短短七个字中包含了丰富的意义:对友谊的珍视,对过错的救赎……人生的道路就像是一条救赎之路,不断拯救又不断逃避,这就是人性,人们总是习惯忘记痛苦,忘记愧疚,忘记救赎。

每个人都有着自私的灵魂,要珍惜平常生活中那些为你撑伞的人,珍惜不顾一切来看你的人,也许只有他们肯为你,千千万万遍。从今天起,好好对待爱我们的人,不辜负,才是真正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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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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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书《追风筝的人》。仔细展开书的封面,上面有一幅美丽的图画:在五光十色的霞光里,一个小男孩牵着一只长长的风筝在奔跑,脚下是一望无际的墓地。看着这幅画,我不禁想到:这是一个怎样的人生啊,风筝应该是代表着自由和希望的,而且还握在一个天真的小男孩手上,他的脚下应该是绿油油的草坪和五颜六色的鲜花呀,怎么会是墓地呢?

带着疑问,我读完了整本书。故事讲的是生活在阿富汗富裕家庭里的主人公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所经历的成长变化。他和哈桑是亲兄弟,可他的父亲一直瞒着他们俩。在他们知道这个秘密之前,他们的关系一直都很好。哈桑可以说是整个喀布尔风筝追得最好的人,在一次风筝大赛里,他和阿米尔得了第一名,为了给阿米尔追一只蓝风筝,他被坏人阿塞夫和同伙们欺辱了,阿米尔就在旁边看着,却不敢出声。在那之后阿米尔便对哈桑冷淡了,他试图让哈桑报复他,可哈桑却对他忠心耿耿,毫不动摇。后来,阿米尔和他的父亲因为战争逃到了美国加州,可他一直对哈桑心怀愧疚。长大之后,当他得知哈桑是他的亲弟弟时,非常悲愤。他强忍着哈桑已死的悲痛,领养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传承了这份永不磨灭的追风筝精神。

看完了整本书,我感触颇深。或许在生活中,我,不,是不部分人都是阿米尔。眼看着亲人受苦,却不敢动摇,不敢真正面对生活,而选择逃避问题……只有在经历过许多苦难后,才能成就真正的自我。整本书以风筝为主题,揭秘了贵贱两种人的差距,并隐约示意了阿米尔和哈桑的友谊之珍贵,种族是不分高低贵贱的,甚至还可以成为亲兄弟。

追,追什么?怎样追?风筝代表的是什么?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代表的是精神,是勇往直前的精神,需要他永生永世的追,只有追到了,才能成为健全的人。而我们需要的,不正是这种精神吗?风筝对我们来说,可以是爱,是健康,是友谊……

在《追风筝的人》里,或许哈桑便是风筝的化身,成了阿米尔人生中最不可少的一部分。他不识字,是个兔唇,还是普什图人的敌人哈扎拉人,可风筝的精神就在他身上。他对阿米尔的忠心,对生活的渴望,他的纯洁、他的隐忍都重新照亮了阿米尔的内心。他直到死,也不会忘记对邪恶的抗争,而是一直默念曾对阿米尔说过无数遍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啊,为你,千千万万遍。仔细回忆结尾,索拉博的微笑确实什么也没有改变,可对于失去父母、冷冰冰、无法面对现实的他来说,却是一个很大的改变。黑暗的人生,只因看到了风筝,看到了回忆,看到了无尽的希望而光明。如果把索拉博比喻成一个冰冷的雪人,那么这个微笑便是雪人身上第一处雪花的融化,或许它毫不起眼,却让阿米尔张开双手来迎接。哈桑的儿子,便是风筝精神的希望,为了这个希望的传承,哈桑付出了生命,阿米尔奋斗了一生。这里的风筝不再是风筝,而是友谊的升华。在现实生活中,也是生命的升华、爱的升华、希望的升华。一个人要想成就未来的自我,一定会历经千辛万苦,向着自己的风筝出发,无论这风筝是你的哪一部分,是一个怎样的精神,让我们勇敢的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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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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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它们忘记了曾经的约定,而是成年的蜻蜓再也回不到童年它们居住的水塘。

透过《红楼梦》几张薄薄的纸,我隐隐约约看到了几只蜻蜓飞了出来,它们回头望望那个叫童年的水塘,却仍要扑闪着翅膀飞向充满无奈的世界。

他们相约在大观园中的时候只有七、八岁,那时的他们,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在玩玩闹闹中度过了少得可怜的童年。

但命运早已决定人的一生,而时间正是有别于刀砍斧削的力量,它不动声色,改写你相信,坚持与拥有的一切。流光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将你散尽的千金再还与你,但有些事,有些人,再也不能回到生命里。

面对着千疮百孔的生活,每个人都不得不长大,不得不成熟,不得不应对,只是人人应对方法不同罢了。

黛玉开始自矜自重,警惕戒备,用率真与锋芒保卫自我的纯洁,可凄苦的身世让她日渐憔悴,过去的甜蜜增添了现在的痛苦,开始伤春悲秋,在青春埋葬青春,任花颜埋葬花颜。不让他人靠近的同时,只向宝玉敞开心门。注定了她一生还泪的命运和悲剧的结局;

宝钗开始保持“珍重芳姿昼掩门”的持重谨慎,不许感情轻易吐露,也锁住自己的心,不许旁人轻易窥探。在掩住门扉的小小世界里承受着本不该由自己承担的一大家人的责任。也许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摘掉面具的她才能发出一声顺应时势的叹息,然后蹲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暗暗舔着自己早已伤痕累累的心。

宝玉开始流连在莺歌燕舞的大观园里,逃避着终将面对的现实。他很少接触做官的父亲,畏之如虎,敬而远之。对于封建礼教,除晨昏定省之外,他尽力逃避参加士大夫的交游和应酬;对封建士子的最高理想功名利禄、封妻荫子,十分厌恶,全然否定。他只企求过随心所欲、听其自然、自由自在的生活。

回首再看,有的蜻蜓早已折翅;有的蜻蜓换上新装;有的蜻蜓在低空盘旋;有的蜻蜓尽情飞翔。但无论如何也要向前,无论何时也要坚强。因为没有一条路让他们回到从前。

红楼梦中的孩子们终究是长大了,尽管他们提前经历了人间百态,提前阅览了悲欢离合。我想这种过早的长大必定会过早结果过早夭折,但等梦醒花落,又有谁为他们的青春与童年买单呢?又有谁为世上残酷的现实赎罪呢?

相较红楼梦中的孩子们,我们是不是该庆幸呢?但愿他们的悲剧不再在21世纪的今天重演。在此我真心希望那一幕永远存于红楼一梦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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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追风筝的人优秀读后感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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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直到今天才看完整本小说,庆幸自己没有错过这部小说。

为你,千千万万遍

年少的哈桑对年少的阿米尔说了无数遍

中年的阿米尔对年少的索拉博“说”了无数遍

整个故事,像一个轮回,更像是一场救赎

此刻只想说说哈桑

那个有着圆圆胖脸的男孩,那个生来就长着兔唇的哈扎克族人,那个勤劳又谦卑的小随从,那个用所有勇气去守护友情的哈桑。

正直,无私,诚实,忠诚……

哈桑啊,你是不是期盼过

你是不是期盼过

你是不是期盼过

你是不是期盼过

你是不是期盼过

你是不是期盼过

……

你一定期盼过

再见了,哈桑,

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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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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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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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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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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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演义读后感四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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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完了《三国演义》,翻来覆去看了很久,其中最使我难以忘怀的是五虎大将关羽,他身上的一个小故事让我感动。那是关羽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

关羽和刘备、张飞是结义兄弟。一次,关羽被曹操围困在小山丘上,无奈之下只好投降于曹操。但是和曹操再三约定,只要一打听到刘备的下落,不管有多么危险都要去找他。曹操爽快的答应了。

关羽在曹操那里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但还是没有忘记刘备和张飞。直到有一天,刘备派信使告诉关羽他的位置。关羽立即启程,途中经过了无各关口。但每个守管的将军说没有看见朝廷的官文不让过,关羽性情大变,斩杀了六个守管人直达边界。这时,曹操和官兵来到边界给关羽送行。最终关羽回到刘备身边,成为五虎大将之首。

读完这个小故事之后,让我深深明白一件事深情厚意并不是纸上谈兵,是应该有所作为的。关羽、刘备和张飞的兄弟之情把我深深的感动了。真不愧为桃园三结义啊!

看完《三国演义》后,提到蜀国有点感到悲伤,原本富饶的蜀国在和吴国的对抗中痛失精英。变得贫穷。从富饶到贫穷,从失败到成功,《三国演义》体现出了历史的悲伤。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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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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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伊索寓言》这本书,它有着丰富的内容,每个寓言都对我有着很大的感触。

《龟兔赛跑》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最终会赢得胜利,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有耐力和毅力就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因为坚持就是胜利!《农夫和蛇》告诉我们对恶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金斧和银斧》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才会带来幸福。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向这位年轻的樵夫,学习他的诚实守信,就会换来别人的尊重。《农夫与鹰》告诉我们做了好事,别人一定会回报,因此我们在生活中要乐于助人,就能得到别人的回报。

最使我感触大的是《胆小鬼》,这则寓言主要讲了: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头金色的狮子,他想抬回家卖个好价钱,于是,他回家找家人一起来抬,等家人到了,发现金狮子不见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做事一定要果断,不要拖拖拉拉的。做事一定要讲究效率,如果做事慢了,就什么事情都办不好,这就是“一事无成”。要做一个勇敢的人,敢于抓住任何机会。

《伊索寓言》这本书太好看了,让我爱不释手,寓言的情节在我的脑海中萦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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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百万英镑读后感英文

全文共 1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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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Twains short story of "one million pounds" is a very good work. The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of a satire, to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One million pounds" is about a poor, honest man, that is, the heroine of this story has received a pair of brothers, the letter sent to him inside one million pounds. The brothers had made a bet, gambling, if a poor, honest people who come knocking on the door received the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be what kind of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at the money was his own, will be subject to other peoples doubts, and even the banks do not let him save money. His younger brother that he would lead a very good, and therefore they have the brothers of one million pounds will be loaned to check the poorest people, and spent 30 days abroad.

Did not expect that during this period of time, people have the rare fortune suddenly rich, has tried to cozy up to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free accommodation,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status until the exception of the highest outdoor Wang Duke on! Not only that, he also has been a good wife and 30,000 pounds of bank interest, and finally from two brothers got a very good job. Lived a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ine, but at the same time I would like to: people reason to curry favor with him, not just because when people value money too i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and should not be reaping more! Money is not omnipotent, the world than money,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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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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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样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我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可是,我那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此刻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比较,《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能够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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