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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英文读后感【20篇】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下面是开学吧网整理提供的英语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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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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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实的石洞里,住着母狼紫岚和她的孩子。

紫岚把孩子抚养成一代狼王,一直是她的梦想。但是,悲剧却一次又一次发生在即将成功的节骨眼上。:黑仔被老鹰叼走,蓝魂儿被猎人抓走,双毛在狼王争夺上失败,成为狼群果腹的晚餐。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她放弃了美好的爱情,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她付出了全部心血,待她醒悟时,美神维纳斯和爱神丘比特已不再垂青于她,她未老先衰,还在壮年,却像一匹老年母狼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她放弃了美好青春,她放弃了她的闭月羞花之容沉鱼落雁之貌与她亭亭玉立的身材。

她把希望寄托在即将出生的狼孙身上在与老鹰搏斗时不惜牺牲自己,与老鹰同归于尽为了给狼孙们消除生存的障碍,开辟一个安全的生存通道,母爱的力量打败了狼的冷酷与残暴,最后才安然离去。

紫岚坚韧不拔,遇到困难从不放弃,她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一生都在奋斗,甚至是死亡前的一刻。

她遇到困难从未想要放弃,而是去一个个克服,为了梦想她能不顾一切,在它的身上我们图片看到母性的光辉,在它面对生活困难和人生挫折时依然能勇敢前进,它敢于与命运抗争,敢于与危险搏斗,它的命运是下一盘棋,只要手中还有一粒棋,一口气,就一定会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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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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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伊索寓言里的故事,每一个故事虽然很短,但很生动、很有趣。我感受最深的要数乌龟和兔子的故事。

有一天,猴子想了一个主意,让跑得最快的兔子与走路慢吞吞的乌龟来一次赛跑。比赛开始了,兔子像离弦的箭一般飞跑出去,一眨眼就冲到了半山腰。乌龟可就惨了,一步步慢慢地爬,半天才离开起跑线一点点。兔子见乌龟离自己好远好远,于是就睡在半山腰的绿草地上。乌龟动作虽慢,但他一步一步向前进,慢慢地就越过了兔子睡觉的地方。沿途的观众为乌龟加油喝彩,喊声把兔子从睡梦中惊醒,他爬起来,拼命向终点跑去,这时乌龟已经到达终点。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可是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有乌龟的毅力,却有很多人一不小心就变成了那个兔子,在学习上或是在生活中比别人聪明一点点,或是比别人跑得快一点点时,就有骄傲自满的情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要想永远比别人快一点点、聪明一点点,那我们必须戒骄戒躁。如果比别人“笨”一点点或是慢一点点也没关系,我们只要向乌龟学习那种坚持不懈,不畏艰辛的毅力和精神,我们到最后一定会成功,一定会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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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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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凡尔纳写的小说《地心游记》,它讲述了德国的布洛克教授和他的儿子收到一封来自地心的神秘密码信,从而对地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他和侄子阿克赛尔、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程。他们从冰岛的斯奈菲尔火山进入,一路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等各种困难,经历了晕眩、饥渴、黑暗、炽热等严酷的考验后,最终在一次西西里岛的火山爆发时回到了地面。

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总是能深深地吸引我,我几乎一口气就读完了这本书。跟随这本书历险的同时,我了解了许多有关地层结构及考古学的知识。书中对登洛克教授有十分细致的描写,他有着急躁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书中对教授的儿子阿克塞尔只进行了少量的描写,但我非常喜欢他,因为他就象我一样,是个不懂太多科学的毛孩子,还只会任性地对教授胡乱发号施令。但是在探险途中,他懂得了人不仅要学会坦然面对事实,接受现实,也应该去相信科学,从生活中探寻真相并感悟真理,理解自然现象的真实意义,体会它们的存在价值。探险使他成长为了一个了不起的大孩子。特别是在遇到缺水困难时,阿克赛尔虽然打起了退堂鼓,但最终被教授对科学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以及亲情的力量感染了,凭借毅力战胜了对生的渴望,毅然留在了探险路上。

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中,我经常会因为好奇,兴致勃勃地开始做一件事,但是,每当事情不像开始时那样有趣和顺利时,我就抱怨起来,给自己找些借口就撂挑子不干了。看了这本书,我真要学习主人公们勇敢坚强和坚持探索的精神。我懂得了:无论做什么事,不仅要有创新冒险精神,还要具备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实际行动,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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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春》读后感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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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这个字,我就会想到春光明媚,绿满天下,鸟语花香,万象更新……古往今来,许多文人墨客用彩笔描绘它,歌颂它。即便如此,在我没拜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春》之前,从未感悟的如此深刻,当我再次读这篇文章时,春天的诗情画意,犹如一个梦幻世界,那里充满了生机。小鸟在唱歌,春天的使者燕子来了,布谷鸟也来了,漫山遍野的花争奇斗艳,好不美丽!

这是一篇诗意盎然的写景散文。春,本来是自然界的一个季节概念,朱自清先生却赋予它以感情和生命。作者抓住了春天的主要特征,用诗的笔调,描绘了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生机勃发,草木、花卉竞相争荣的景象,表现出作者对春天的热爱,憧憬未来的欣赏之情。这是一首抒情的诗,一幅风景画,更是一曲春的赞歌。春草图、春花图、春风图、春雨图和迎春图在我眼前一一展现,让我感受到春天给人们带来的活力,希望和力量。

我最喜欢这段话:“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的、躺着的,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这段话用了微观描绘,写人的感受,不直抒心情,而只写“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让我回味无穷。写小草,突出它的情态偷偷地,质地软绵绵的,色泽绿绿的,不是朱自清先生这样写,我还真没想到春天如此调皮可爱。

春天是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一点儿也不错。正如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们也要从新开始,从新努力,从新奋斗。如一棵种子,在春天发芽代表我们有一个奋斗目标,在夏天长成一颗小树带来我们不断追求,在秋天结果带来我们梦想成功。加油吧!让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从春天汲取力量长成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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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汤姆索亚历险记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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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ead a very interesting book, the name of the book is called "Tom Sawyer, I like the book in the little hero and some story happened on him.

Tom is a naughty, naive and lively children, but in the eyes of an adult who is also a real bad boy, he naughty, like mischief, play truant, the nature is the norm, not only in this way, he make trouble method also each time, let a person elusive, small-scale operations. Although he is a very bad very bad child, but also to make people laugh: penalty was painting the walls, and could come up with a good way to make a friend for him to complete, and make friends with him to take a variety of foods and toys for a chance to paint the walls. In this way, Tom not only comfortable, leisure and suddenly gained a lot of gifts.

Let me more impressive is the story of Tom and huck and Joe three people formed a team when the pirates fled to a desert island. In this adventure, he met with difficulties, but he didnt lose heart, dont give up, again and again to challenge difficulties bravely, until down with difficulty.

After reading this book, I feel that we meet with difficulties dont get discouraged, and strive to insist on. Tom lives full of sunshine also tells us: as long as there is joy, have a dream, a dream can come true!

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以及在他身上发生的一些故事。

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的孩子,但在大人的眼里他同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他调皮、喜欢恶作剧、逃学这些自然是家常便饭,不仅这样,他捣蛋的方法还一次比一次厉害,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他虽然是一个很坏很坏的孩子,但也会做出让人捧腹大笑的事情:被罚粉刷墙壁,竟能想出好办法让小伙伴替他完成,并让小伙伴们拿各种各样的食物和玩具来跟他换一次刷墙的机会。这样一来,汤姆不光悠闲自在,而且一下子就收获了很多礼物。

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故事中汤姆与哈克再加上乔三人组成了一个团队逃到了荒岛上当海盗。在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种种困难,但他并不灰心,也不放弃,一次又一次勇敢地向困难挑战,直到打倒困难为止。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我们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汤姆充满阳光的生活里也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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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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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对这种动物有偏见,认为它们都是冷雪凶狠、残忍恶毒的化身。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原来它们也有柔和温情的一面。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母狼在被大白狗追逐的困境下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这五只狼崽的命运非常的坎坷,首先冻死了一只,黑仔在母狼外出时被金雕抓走了,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被捕兽夹困住了。双毛在与狼王的打斗中被活活的咬死了,最后仅剩下小女儿媚媚。为了保护好这个仅存的孩子,不让金雕伤害女儿,母狼最终豁出了自己的性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所有的母亲都会像故事中的母狼一样,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孩子,守护着自己的宝宝。为了孩子的幸福,再大的付出她也无怨无悔。作者沈石溪正是把这种伟大的爱放到了母狼的身上,让我深深的领悟到:“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文明的人类。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母爱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出于动物本能的爱,这爱是多么的无私,多么的伟大!”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在这个梦中,我无数次的看到,母狼因为自己一个个孩子的意外,而留下了悲伤的泪……每次看到这些,我也会情不自禁的红了眼眶。

母爱,有时是奋不顾身的壮举,但更多的是默默无闻的付出。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一切为了孩子!这令我不经联想起:“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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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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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千千万万遍。人都有自私的丑陋,而人最不可饶恕的犯罪则是盗窃,其他所有的犯罪都是盗窃的变种。当你杀人后,你盗走了他的生命,盗走了他妻子的丈夫,盗走了他孩子的爸爸。当你说谎,你盗走了别人获知实情的权利。所以说,盗窃是一切犯罪的原始。每个人都有贪婪,只希望所有的美好只属于自己一个人。可用背叛换来的这些美好又显得是那么的惨不忍睹,良心的谴责又怎能体会到那种得到的快乐?有些时候正是因为我们自私而失去了面对困难的勇气,阿米尔的懦弱将自己生活了十多年的仆人伙伴赶出了家门,同样他的这种懦弱断绝了爸爸和他伙伴爸爸四十年的感情。你有没有一个朋友,不论发生什么,他都为你遮风挡雨为你牺牲?懦弱的阿米尔做不到。这种为朋友牺牲的勇气在自私的笼罩下是看不到的,抛开私欲,朋友就在身边,一句谎言,一句嘲笑,这都是自私!

当你向你的“朋友”求助时,他对你说:“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么,恭喜你,他是你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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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3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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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以下是小编带来的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Oliver Twist,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orks of Charles Dickens, is a novel reflecting the tragic fact of the life in Britain in 18th century.

The author who himself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wrote this novel in his twenties with a view to reveal the ugly masks of those cruel criminals and to expose the horror and violence hidden underneath the narrow and dirty streets in London.

The hero of this novel was Oliver Twist, an orphan, who was thrown into a world full of poverty and crime. He suffered enormous pain, such as hunger, thirst, beating and abuse. While reading the tragic experiences of the little Oliver, I was shocked by his sufferings. I felt for the poor boy, but at the same time I detested the evil Fagin and the brutal Bill. To my relief, as was written in all the best stories, the goodness eventually conquered devil and Oliver lived a happy life in the end. One of the plots that attracted me most is that after the theft, little Oliver was allowed to recover in the kind care of Mrs. Maylie and Rose and began a new life. He went for walks with them, or Rose read to him, and he worked hard at his lessons. He felt as if he had left behind forever the world of crime and hardship and poverty.

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ss 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ss 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ss 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ss is an utterly worthless 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ss 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wadays som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ss in humanity. They look down on peoples honesty and kindness, thinking it foolish of people to be warm-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w no sympathy to those who are in trouble and seldom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while em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wing theirkindness, they draw back when others are faced with trouble and even hit a man when he is down. They are one of the sorts that I really detest.

Francis Bacon said in his essay, Goodness, of all virtues and dignities of the m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without it, m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wretched thing, no better than a kind of vermin.

That is to say a person without goodness is destined to lose everything. Therefore, I, a kind person, want to tell thosevermin-to-beto learn from the kind Oliver and regain the nature of goo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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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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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狼王梦》后,使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和无私。不论是动物,还是人,母爱是最伟大的。母亲可以为自己的孩子牺牲一切,甚至生命。

《狼王梦》讲的是一个叫做紫岚的母狼生下四个狼崽,母狼为的是可以把它们其中一个培育成狼王,可到了最后,不仅孩子没有当上狼王,而自己性命都赔上的一个故事。紫岚为了给心爱的长子黑仔报仇,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了不让次子蓝魂儿落入猎人手中,忍痛将蓝魂儿咬开带走;为了让双毛不再胆怯,宁可折断自己的一条腿。

看过这篇小说,使我更深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还是诡计多端、凶残的狼......它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而母爱也是最无私的。

在生活中,也有母亲这样保护孩子的例子,如:广西某地,一位年轻的母亲带着幼小的儿子去坐缆车,由于缆车质量不过关,钢索断了,缆车一头栽向深深的谷底。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在那生死永别的瞬间,母亲拼尽全身力气把儿子托举起来,20多名游客遇难了,唯一就是被母亲用双手托举起来的小孩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每一位母亲都是孩子的守护翅膀,用尽所有能力也要让自己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我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工作顺利,生活幸福,身体健康。我还想对妈妈说:“妈妈,我永远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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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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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一生下来全身都长着乌黑的羽毛,样子也长得不好看。因此人们都常叫它“丑小鸭”。因为它长得很丑,所以人们和动物们都不喜欢它,不与它一起在玩。寒冷的冬天,丑小鸭在森林里受到了种.种的折磨,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了起来。它成为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翔的天鹅!

丑小鸭之所以能变成天鹅,是因为它靠的正是自己的努力。

看了《丑小鸭》这篇文章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不怕别人说自己的缺点,不要怕自己很笨,只要一心一意地去学去做,那么你就一定会取得成功。爸爸,妈妈和我的亲人,你们放开双手让我勇于奋斗地“飞起来”吧。我相信自己一定是像丑小鸭一样,经过我们的努力,祖国一定会在我们这里在手里高高地“飞上天空”。

这个故事要是你不仔细地去阅读,只觉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故事而已。当要是你好好地去体会它,你就会认识里面蕴藏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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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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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但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四大名著其中之一《水浒传》了。书中有着许多的英雄好汉令我十分钦佩。

《水浒传》是一部描写农民起义的小说。全书围绕着“官逼民反”这一线索展开情节。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在水泊梁山起义的故事,形象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作者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

书中写了许许多多形象生动的故事,还刻画了众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其中,我最喜欢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智取生辰纲、巧用双掌连环计、智赚玉麒麟……智取生辰纲主要讲了吴用等人假扮卖枣稳住杨志等人,白胜扮卖酒汉引诱对方,吴用在杨志放松警惕时下药在瓢里,白胜夺来倒在桶里麻倒对方,智取生辰纲。这个故事足以展现他的足智多谋。这些人物都有一个特点——讲义气。讲义气很简单:同学不会做的题教他做、雨中同学没有伞与他一起走……这些就是讲义气。

这本《水浒传》使我懂得的道理有很多。我还认识了一百零八位好汉,我们应该要学习这一百零八位好汉的精神。

《水浒传》读后感篇四 Water Margin four

从小到大,我们读过许多书,如:四大名著——《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和《西游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鲁滨逊漂流记》……其中,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给我的启发最为深刻,也为我的人生点亮了光明之路!

《水浒传》主要讲的是一百零八好汉,他们行侠仗义,特别讲义气,其中有男妹子,也有女汉子。给我印象最深的几个故事有:《景阳冈武松打猛虎》,主要讲武松为民杀虎;《众好汉江州劫法场》,主要讲宋江的几个好朋友在宋江遇难时去救他;《宋公明领兵南北》,主要将宋江带着弟兄为国转战南北;《众好汉分离生死别》,主要讲一百零八好汉最后死的死,伤的伤,离的离。最后只剩下三十六人了。

读到故事结尾,我感到很伤感;因为一百零八位好汉忠心效力祖国,最后竟是如此下场。我也感受到了不小启发,对于朋友、兄弟姐妹,一定要讲义气,不能动不动就闹别扭,打闹,要好好地用嘴解决问题;朋友有难需我们帮助时,我们就应该全力以赴,两肋插刀,拔刀相助。而不是弃他于不顾,做自己的事。

和朋友、同学在一起快乐度过,不分彼此,才有美好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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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国神话故事》读后感优秀作文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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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中国神话故事》这本书,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里有神女瑶姬化巫山、沉香救母、吴刚伐桂、泰山娘娘、等神话故事。其中,“老子出世”这个神话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老子出世”讲的是在春秋时期,鹿邑城东有个村庄,叫曲仁里。村前有条蜿蜒的赖乡沟,沟水清凌凌,两岸有许多李了树。沟边住一户人家,这家有个闺女,芳龄十八。决定终身不嫁,侍奉爹娘。

有一天,她去赖乡沟洗衣裳,忽然看见水面上漂着一枚模样怪异的李子,她把李子捞起来,便吃了一口,这枚李子酸甜可口,好吃极了。她顾不上品味,几口就吃完了。吃完李子,肚子难受起来,传出了一个小孩的声音,说是她的孩子,但现在不能出来,要等到东方的天长严实了,牵骆驼的人来了,才能出来。这闺女又等了十个月小孩还是那句话。最后,整整过了九九八十一个年头,这闺女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她实在不想等了,就骗孩子说:“孩子,快出来吧,天长严了,牵骆驼的来了,”结果,母亲右胁流血不止,孩子知道妈妈骗了他。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每个人都不能撒谎,她骗了孩子,也等于欺骗了自己,生活不是那么简单。李耳的出生是不是很不同,后来,人们把李耳称为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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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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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看完了《人间失格》。做为读者,被开了上帝视角,对于主人公叶藏,看的过程中一直在怒其不争。

出生好、惹人喜欢、聪明,你看,这些都是人人想要的,他出生就拥有,怎么就把自己的人生过成了这样了?他的童年,都在看着别人眼色过的,在心里计较在着怎样才能惹人喜欢,怎样才能看着乖巧。后来,他不管不顾,随着自己的想法过了一生。要说他这一生过的好嘛?不好,或者说,这一生过得很丑吧。把人性里的丑都表现出来了,可是,这不正是活出了他自己吗?我们总是活的很假装,努力想变成人们所向往的模样,可是向往的模样是真的我们吗?好像并不是,我们总是宣扬自己的善良,自己的无私,自己的伟大,可是阴暗的呢?我们并不愿意承认,承认我们嫉妒、我们自私、我们懒散、我们贪心。

太宰治在书里写到“我对人们的恐惧,在心底与日俱增蠢蠢欲动着,但在现实里,演技却日渐成长。”这是他的成长,也是每一个人的成长。由孩童时的无忧无虑,到成年后的左右顾虑,好像生活少了点真实,我们总能笑,却不是因为快乐,因为演技,我们需要演戏,我们不敢展现恐惧,总是要在惶惶不安中扮演着冷静,可又多少人曾躲在自己的天地里悄无声息地哭泣。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戴上面具,开始学会演戏,终究逃不了变成这世俗中的一员。我不愿意变成太宰治,一步步看穿自己,一步步走向地狱。我宁愿戴着面具,扮演着自己,终究是一场莫名的荒.唐。

《人间失格》里叶藏很荒.唐,他荒.唐在颓废、在贪婪、在懒惰、在贪心,这些都太丑了,尽管他落得这般田地,我也不会可怜他。他不懂得挣扎,一味看向深处,一直盯着深渊的人,深渊也在盯着你,他便是被深渊所吞噬的一员。人的强大在于,有自控力,即在诱惑面前,懂得舍取,一味看向人性,却忽略了人的自控力,最终只是放纵自己掉入这深渊。在书里看到自己,却又害怕是自己,我知道人的本质从来都带有灰暗色彩的,却又害怕自己被这灰暗吞噬。要说生活,多去触碰阳光吧。

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悲痛来袭。——太宰治

人,是不会自我教授妙谛真言的。我们所能看到的,不过是在岁月的增长中慢慢浮现在眼前的东西罢了。那么多的真知灼见,也不过是在生命的尽头才能拥有的领悟,这是太宰治的遗作,书的成功大概也是于生命尽头所留下的伤感,才真正能准确的表达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悲悯吧。

太宰治是什么样的人,只有书能表达,可悲又可怜的是,他跌跌撞撞的这些年里,终究没有一个能让他真正倾诉的人。到头来回忆人生,也就留下一本书便匆匆离去了。这世间究竟可以消极到什么地步,我们并不知道。《人间失格》是个偷窥镜,让我们看看消极的人生里,自己这个角色究竟在想什么?

晃眼而来,我自己的生活也不过是平静,天大的悲伤,突然的狂喜,也不只不过是我自己世界的跳动。持续的消极,才是最大跌宕。有什么要消极的呢,你不是一直很努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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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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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是最好的品德】

《三国演义》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喜欢、最早读的一部历史小说,我被书中的各种个性的人物深深吸引着,他们不同的品德造就了自身不同的命运。使我对此书爱不释手、百读不厌。

书中,诸葛亮和关云长是我最敬佩的两个大英雄。诸葛亮一代完人,草船借箭、空城计,尽显其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他既能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也能呼风唤雨,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本领让我不由为之惊叹。更可贵之处是,其树立的君臣之礼可谓是中国几千年之典范。其忠贞不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精神更是震撼着我。他是我们后世忠诚的楷模。

同样,关羽也是忠心耿耿,绝无二心之人。想当年,他斩颜良诛文丑,一代梟雄曹操对他三番五次收买,甚至以赤兔赠英雄,也没能留住他。在得知兄长消息,他立即封金挂印,不惜过五关斩六将,威风煞煞。然而一路上照顾嫂子却是无微不至,毕恭毕敬,就是收得义子也不敢自作主张。难怪曹操对其既爱之也恨之到极点。可惜的是他晚年臂中箭毒,刮骨疗毒后,终被吕蒙所激而杀之,一代明将从此殒落。关羽虽傲,但古今中外后人无不对他忠诚的品德深表敬佩。

今天,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里,忠诚更是我们应该具备的最好的品德,对待人民忠诚,对待祖国忠诚,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以一颗忠诚的赤子之心回报生养我们的母亲和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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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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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开始知道要读《傅雷家书》时,我本是不情愿的。虽然在那时并没有接触过这本书,但一听书名就感觉内容很枯燥了。但在暑假这短暂的时光里(每个学生的心声)去接触它时,却发现现实跟幻想总是有很大的差距。

《傅雷家书》中记述的是傅雷夫妇与儿子傅聪之间以信的方式的来来往往。这里面并不是普通的书信,在这些不寻常的书信中饱含着一家人之间互相的爱和有助于我们成长的广泛的知识。

从这些家书中,我读出了天下父母对孩子广阔的爱。在傅雷夫妇写给傅聪的每一封信中,都写满看对傅聪的关心、鼓励与教导,很难想象,人们竟然会为了他人朝思暮想、牵肠挂肚,但转而又觉得平常看,因为“人们”是一对父母,而“他人”则是他们辛辛苦苦哺育打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梦想,所以,大部分家长都会对孩子严加管理,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严格规定每天的作息时间,还时不时地抽出点时间述说自己的辛苦,以此来激发孩子们的感恩之星,并开始发奋学习。我这不是讽刺,也绝没有说家长这样做事=是错误的,他们可以有这样的权利。但很明显,平凡和频繁总能衬出特殊。相比之下,傅雷夫妇更知道该如何去教育孩子,他们也很爱、很关心自己的孩子,很想让孩子待在身边、有所作为,从信中就能读出,这些满到溢出的爱。但他们却作出了作为父母伟大的一波:他们让孩子提前出国,等于提前让自己与孩子分别。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是咆哮孩子的表现,但其实恰恰相反,他们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孩子,这样做为孩子带来了更多自主、自由发展的机会,同时个,也让孩子能更多地吸收外界文化,这无疑是为孩子的未来能够充斥着光明做出了很大的帮助。在傅雷夫妇身上我们可以学到父母对孩子的爱有多么地深。

在读《傅雷家书》时,竟然总会在那朴素无华的语言中感到温馨。《傅雷家书》,不仅仅是傅雷一家的家书,更是天下家庭的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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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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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讲述了一个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地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欢的玩物,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

书的后半段写的是主人公阿米尔心灵上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

书中的感情不仅仅是亲情和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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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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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这是一个梦啊!因为一个书名,因为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而事实证明我这次的决定是对的。

然而有一点我错了。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塔利班、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齐。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简单,更不会有笑容。就是战争,进一步推动了杯具的发生。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齐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我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佯装不明白。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务必付出的代价,使我务必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我只但是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能够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

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如果作者仅仅是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曲折的故事情节,那它就太平凡了。故事的精彩在于它细腻的景物和心理描述,每个细节都值得去细细品味。还不只是这样,透过阿米尔的视角和内心独白,我们看到他的世界。每一次聚焦都是那么精准,就像自我亲眼所见。我竟产生这样的想法,我能够拿它来拍一部电影了。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我说。

然后我转过身,我追。

他只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他没有让所有事情恢复正常。他没有让任何事情恢复正常。只是一个微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

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我追。

我追。

结果,阿米尔解脱了,在二十六年的的挣扎折磨之后。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幸福的结局。

然而对我来说,还没有结束。我会记得这本书,反复回味着其中闪烁着的人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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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语故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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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了,老师为了丰富我们的知识,向我们介绍了很多好的书籍。 我就是利用 暑假时间读了一本成语故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则故事是《滥竽充数》。

故事中,齐宣王喜欢听几百人 吹竽大合奏,有一个叫南郭先生的听说工资高,于是就混进里乐队假装吹竽,一开始他心里发虚,害怕,后来时间一长他发现国王和其他人都不注意他,所以他就装模作样,为此国王还奖赏过他,就这样他不在害怕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齐宣王去世了,他的儿子继承了他的王位,齐宣王的儿子也喜欢听竽,但是他喜欢听个人独奏,南郭先生再也混不下去了,于是就悄悄地溜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勤奋,不要耍小聪明,只有真正的智慧才是你的财富,要脚踏实地,否则很容易被人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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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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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着辉煌灿烂的文化,有着无数经典的文学作品,而《红楼梦》是世界文学殿堂的奇葩,是世界文化的灿烂瑰宝,是我们的文学宝藏。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深阅它,并理解它所表达的深意。

曹雪芹作为一个落没大家族的子弟,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子突然转变为家徒四壁的穷人,他体会了那个时代的人情冷暖。从他的描绘中我们可以在《红楼梦》中找寻它的实际价值,从中找到我们这个时代所需的东西。

贾宝玉作为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贵族公子哥,在外人看来应该是个傲气冷漠的人,却会说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气逼人”这种话。虽说娇生惯养有点小脾气,但对女子却是极好的。他会因为林妹妹心情不好而放下架子去哄人;会因为对自己的丫鬟发了脾气而去道歉;会拿出一箱子名贵扇子给晴雯撕,就只因为她喜欢撕扇子。而贾府作为一个大家族,但是对待外人却也是十分仁慈的。就比如说刘姥姥。刘姥姥曾两次到贾府去攀亲戚,不但没有被敷衍对待,反而得到了不少的好东西。虽然说不是人人都是以真心相待,但也没有仗着家大业大而欺负人。这些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要求做到的平等。不是一个人要做到平等待人,而是整个社会都要做到。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都要做到平等待人,在实际生活中努力实践它。

贾雨村作为一个文墨描写并不多,却极其关键的人物,他的变化让人难过。曾作为一个穷书生的时候,他连上京赶考的钱都没有,是当时仍富裕的甄士隐给了他银两,让他能去考试。后来他才可能成为进士,成为一方知府。然而他在处理薛蟠打死人并强抢民女这件事上,因为畏惧四大家族的势力,而放弃了作为一个官的应有的品质。且那被强抢的少女是他恩人甄士隐的丢失的女儿,他也没有帮助这个孤苦伶仃的女孩。他的这些做法,在我们这个时代来说,就是缺失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正、法治、诚信和敬业。为官,贾雨村没有敬业、公正。为人,他和那些知实情却熟视无睹的人一般,没有诚信待人。这一切,都导致了这个社会的不法治。而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我们不能如此,我们一定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带发修行的小道姑妙玉,本来常伴青灯古佛之人该是有一颗大慈之心的人,可她却为人尖酸刻薄,傲慢无礼。就拿刘姥姥进大观园一事来说,当贾母一行人来到道姑们修行的院子,妙玉便差人去上了茶,茶自然是好的。贾母一高兴就赏了刘姥姥半杯茶。待大家喝完茶之后,道姑收拾茶具,这妙玉便指着刘姥姥用过的杯子说,这等脏污物就不要了。贾府中身价比她高许多的人都不曾如此,她到是如此。待人和善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千万不要学这种人的做法。

《红楼梦》当真一本优秀的作品,我们真该好好学习,体会其中乐趣。

品红楼,体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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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追风筝的人个人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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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追风筝的习俗被战争所毁灭,昔日追风筝的人也已不在,唯独留下儿子给阿米尔一个心中赎罪的机会。

仿佛穿越回上一个世纪,看到中东是什么样子,目睹战火的残酷给人民带来的伤害,看到尊卑和友谊的样子,“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的身世与经历令人叹惋,对于阿米尔的。忠诚也令人钦佩。阿米尔曾经的懦弱让他背负几十年的心理负担,对于哈桑儿子索博尔的爱有所弥补与释放,但就是不经意间失去的信任带来了索博尔的自杀与沉默,有些回忆终生难以忘记,就像少年时代那个追风筝的人。

最后,不得不说有些地方翻译成的汉语如此巧妙,比如“身在曹营心在汉”,还有在美国的阿富汗人也过除夕?哈哈,也许是我知之甚浅。总而言之,结局以阿米尔成为索博尔追风筝的人,就像当年哈桑是为他追风筝的人一样,相比索博尔所受摧残的沉默,能够在放风筝中眼神不再一如既往的空洞,算的上是一个较好的结局了。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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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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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母狼紫岚,它是一只有梦想,有实力又坚强的母狼。她的丈夫没当上狼王,她培养她的孩子当狼王,可是她在绝境艰难的生存环境下产下了五匹狼崽,其中一匹狼崽在刚出生时,因为天气太冷,就被冻死了。后来紫岚孩子里的三匹公狼也都死了,紫岚身边最后只剩下了媚媚一个孩子,但是媚媚是一匹母狼,而且媚媚还看上了一只最低贱的公狼吊吊。但是吊吊是绝对不可能和媚媚一起把自己的小狼崽培养成为狼王的,因此紫岚亲自动手杀了吊吊。媚媚知道了吊吊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后,开始绝食。紫岚因为媚媚的绝食而担忧,紫岚所做的这些也可以理解为母爱的体现,但这也有紫岚自己的私心。紫岚的五个狼崽只剩下媚媚一只小母狼,虽不能争夺王位,但媚媚的子女可以,所以紫岚才拆散了媚媚和吊吊。最后紫岚为了媚媚的孩子不被金雕叼食,也为了给黑仔报仇而选择了和金雕同归于尽,牺牲了生命,这也体现了母爱的伟大。

通过读《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同是紫岚那种追逐梦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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