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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英文读后感(20篇)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下面是开学吧网整理提供的英语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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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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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老师推荐我们读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h合上书,想想海伦凯勒,一生只有十九个月的光明,剩下的就只是黑暗。可她还不是在莎莉文和其他老师、同学的帮助与关爱下,克服重重困难,一步一个脚印的慢慢走向成功:完成了哈佛大学的学业,获得了学士学位;始终尽力与帮助残疾人的公益事业,最终成为了一名杰出的慈善家

In the summer vacation, the teacher recommends that we read Hyon Kellers autobiography "If I Give me three days of light".H closed the book, think about Helen Keller, only 19 months of light, the rest is just darkness.But with the help and care of Sally, other teachers and classmates, she overcome difficulties, and slowly succeeded step by step: completed the studies of Harvard University, obtained a bachelors degree;The public welfare cause eventually became an outstanding charityist

读完后,我的心里好像五味瓶打翻了一样特别不是滋味,以前的自己因为一点儿小困难就喊痛喊累,那点困难与海伦凯勒克服的困难相比,简直是冰山一角。可那一次,我坚强了,没有向困难低头。

那天,语、数老师布置的作业特别多,再加上英语又快期末考了,作业多上加多。可碰巧这次的黑板报轮到我们小组做了,要做得好,做的精美需要花上很多的时间;但如果做的随随便便,做得应付,明天去学校肯定要遭同学嘲笑。我是要做的好看还是为了省时间随便应付应付呢?哎,该怎么办?我长叹一口气,问自己。

当深蓝的天空已经逐渐变黑,繁星布满天际的时候,我才把作业做完。理智告诉我:真么迟了,应该去睡觉了。不做小报顶多明天被老师骂一顿,明天中午补出来就好,身体搞好才是关键。可直觉却让我,今晚一定要做好小报,而且要做的精美,迟点睡也没什么!那时我想起了海伦凯勒的遭遇,和邓老师以前说过的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这让我更加坚定了我的直觉,今晚一定要把小报做出来!

当我把小报做出来时,我的成就感比平时多出了好几倍!看着用我精心制作的小报,我的嘴角露出了一抹淡淡的微笑。这抹微笑不只是因为,我把小报做的好看,更大的原因是这次我战胜了困难,没有向它低头!

困难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要向海伦凯勒学习,做个战胜困难的强者,不向困难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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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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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是我在上小学三年级课本中的一句话当时我还不以为然直到,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小学必读的书《王梦》,这一天我坐在凳子上静静的读着我越往下读我的感触越深,记得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想要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的一次失败,他相继失去了自己的四个狼崽,他在绝望之中,正能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公孙身上,但是为了公孙安全,母狼紫岚合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让我真正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

当我读到母狼紫岚去偷羊为自己腹中的孩子长得强壮,身体健康,紫岚的聪明,勇敢,对自己孩子爱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而在现实生活我和紫岚的品质真是相差甚远,就拿那一次左手、就拿那次做数学题来说吧!我正在做着做着,遇到了一个难题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扭头左问问右问问可是没有人跟我说,我急得要命,在那里拍桌子,就是没有人跟我讲现在想起来我当时应该好好读读题,静下心来认真仔细的琢磨一下。

所以,以后我不会再向困难低头了,我要向母狼紫岚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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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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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的魅力莫过于使人愿意反复翻阅,《追风筝的人》便如此,每一次阅读,

都同样发人深省。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圆满循环,让读者了解并悲悯阿富汗人民,是一部极具疗愈力量的恢宏的文学作品。

小说以“我”的角度展开叙述,偏重个人情节。“我”是个有钱少爷,哈桑是爸爸仆人的孩子。“我”看不起他,只在没有人时和他玩。而哈桑单纯正直,对“我”非常忠诚,很多“我”闯的祸都推到哈桑身上,其实这也是“我”嫉妒哈桑,因为爸爸更喜欢哈桑一点。

后来一次风筝大赛,哈桑助“我”赢得第一。作为追风筝的人,他要去追象征胜利的倒数第二个跌落的风筝,为了“我”的荣誉,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可他追回蓝色风筝时,被阿塞夫一行三人堵在巷中,要求交出风筝。哈桑为了“我”拒绝,竟被强奸了。“我”在小巷的另一头看到了一切,但懦弱使“我”落荒而逃,“我”没有像哈桑多次保护“我”那样为他挺身而出。

那之后的“我”一直忡忡不安,“我”不知道哈桑是否看到了那个逃避的“我”,是否会原谅那个胆怯的“我”。于是“我”诬陷哈桑偷走了“我”的表,逼走了他和他父亲阿里。后因战乱,“我”和父亲前往美国,希望美国这条河流可以让我的罪恶藏在最深处。

婚后的“我”很幸福,但妻子无生育能力。一日“我”童年的启蒙老师拉辛汗,让我回一次阿富汗,他说:“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于是“我”懂了,那件事,哈桑知道,拉辛汗知道,我“我”也知道了“我”踏上了命运轮回的道路。也是从那时候,“我”才知道那个教“我”要诚实做人的父亲与阿里的妻子做了让我难以接受的事,哈桑——是爸爸的私生子。

回到阿富汗,中东战乱使这里面目全非。哈桑已死,留下男孩索拉博,拉辛汗请求“我”收养男孩,“我”知道这是救赎,这是弥补“我”过去的背叛。索拉博几乎不说话,在一次公园放风筝大赛中,当“我”击败另一只风筝后,我问他“你想让我为你追那个风筝吗?”“我”想我“我”看到他微笑,斜斜的,几乎看不见,但就在那儿。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说出了儿时哈桑无数次说的话。

“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本书从阿米尔与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文的脉络。小说的高潮残忍又美丽,令人不忍揭露。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外一个单纯生性纯良正直。两个男孩的友谊前景黯淡,两人的决裂对他们的生活影响巨大。

背叛,与救赎。

看过的人都会鼻子发酸,长叹一口气,书中的“我”通过这种方式,救赎自己。但我觉得当背叛与罪行发生时,没有所谓的救赎的,假如拉辛汗没有打电话给我,一直在逃避的“我”恐怕一辈子都挣脱不了良心上的魔咒;另一方面来说阿桑至死都视“我”为挚友,而我所做的弥补他都没有机会再知道了。

书中两个男孩所放的风筝既象征了两个男孩关系的脆弱,也是“我”内心的救赎,只有追到了“我”才会安心。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风筝,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它象征着真善美的一切,象征着我们心中的不懈追求。

我们都曾背叛过别人或被别人背叛过,但并不是每一次背叛都有机会去救赎,也并不是每一次救赎都能够被原谅。赎罪并不等同于幸福,我们想寻求良心上的安宁,可也知道有些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心中的烙印难以消除。如书中拉辛汗所说“没有变美德的人便不会为所犯过的错痛苦,”也许都是善良的人。

我只愿我们遵从本心,不让自己留有太多悔恨与难受,我不愿既折磨自己的良心,又伤害他人的真心。

我看见,天空一碧如洗,飞舞着的,是各色风筝。

我听见,哈桑和阿米尔的欢声笑语。

我的目光久久追随那奔跑的身影,弯起了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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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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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追风筝的人》口碑很好,所以我找来读了,读完后整体感觉小说充满着一种压抑的感觉,但结尾却似乎又点亮了一盏灯。这是一个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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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太阳英文

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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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October Sunrise 十月的日出

I was up the next morning be fore the October sunrise, and away through the wild and the woodland. The rising of the sun was noble in the cold and warmth of it peeping down the spread of light, he raised his shoulder heavily over the edge of grey mountain and wavering length of upland. Beneath his gaze the dew-fogs dipped, and crept to crept to the hollow places; then stole away in line and column, holding skirts, and clinging subtly at the sheltering corners where rock hung over grassland, while the brave lines of the hills came forth, one beyond other gliding.

The woods arose in folds, like drapery of awakened mountains, stately with a depth of awe, and memory of the tempests. Autumn’s mellow hand was upon them, as they owned already, touched with gold and red and olive, and their joy towards the sun was less to a bridegroom than a father.

Yet before the floating impress of the woods could clear it self, suddenly the gladsome light leaped over hill and valley, casting amber, blue, and purple, and a tint of rich red rose; according to the scene they lit on, and the curtain flung around; yet all alike dispelling fear and the cloven hoof of darkness, all on the wings of hope advancing, and proclaiming, “God is here!” then life and joy sprang reassured from every crouching hollow; every flower, and bud and bird had a fluttering sense of them; and all the flashing of God’s gaze merged into soft beneficence.

So, perhaps, shall break upon us that eternal morning, when crag and chasm shall be no more, neither hill and valley, nor great unvintaged ocean; but all things shall arise, and shine in the light of the Father’s countenance, because itself is ri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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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太阳英文

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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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ing last summer vacation, I paid a visit to my uncle’s. It was the first time I had seen the sea. Tow years ago my uncle, a closed friend of my father, transferred from Shanxi to Yantai, a beautiful port city; and then my aunt joined him a couple months later. And a year later I became their guest and was going to stay with them for a week. I was fascinated by the vastness of the sea, the clean and soft sand on the beach, the seagulls flying in the sky and the beauty of the golden sunset clouds over the dark blue water. But I missed the sunrise each day, for I couldn’t get up early enough.

On the fifth day, the alarm clock woke me up when it was still dark outside, I hurried to the beach and stood in the cool breeze there, the sky was turning grey little by little, the sea was calm and all was so quiet that I felt I was surrounded by mysteries, then suddenly, in the faraway horizon, golden beans of light were shooting up into the sky. A moment later, a corner of the sun appeared. The sun was rising very slowly and reluctantly as if it was unwilling to leave the sea. At last the entire sun lay on the horizon, so big and so red, it looked like a huge ripe orange or a tender half-boiled yolk. It hesitated and shivered a moment, then said goodbye to the sea and rose into the air. The scene was very beautiful, touching and magnificent which I’ll never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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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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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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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初4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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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我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的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就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这片土地与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书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席卷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的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涯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实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不想要倾诉的一和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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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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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九世》描述了墨多多,虎鲨,娆婷婷,扶幽,查理四人一狗一起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们从不退缩,奋勇直《查理九世》这是一本冒险侦探类小说。书中讲了一个有好奇心的男孩子莫多多,其实他的名字叫莫小侠,是因为他的问题特别多,大家都叫他“问题多多”或“莫多多”。书里讲了莫多多、小狗查理九世、扶幽、胡沙,尧婷婷一起的一个个惊险故事。开头的看着挺轻松的,当到中间的时候,突然会吓你一大跳,十分恐怖,看到结尾时,时已经真相已经大白。当我在细细口味《查理九世-黑见街的亡灵》时,我全身的毛孔都竖了起来,空气似乎凝结了,使我喘不过气来。放在地上的脚,一动都不敢动,因为-----太恐怖了!眼睛、亡灵、鹅妈妈的童谣……我的脑海中的那首可怕的童谣,令人毛骨耸然。小狗查理九世可是很厉害的,不弄清真相不放弃,像虎鲨一样勇猛,像扶幽一样聪明,像尧婷婷一样细心,像莫多多一样勇敢!当我看到《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时,发现写作非常好。故事的开头是写了墨多多习课上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这个热议话前面的神秘高年级学生贾士说要带领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这一下子便能引起我的兴趣。并且当我章后就会觉得离故事的真相更近一些。可是当我看到结尾才发现,原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吸血鬼公墓,而是艾斯那七个得了一种叫做“卟啉症”怪病的哥哥姐姐们,得了吸血鬼一样,怕阳光,嘴唇在不断腐烂,看着就像吸血鬼!为了报复那些把他们看做怪物的镇子里的居民而搞出来的把戏和谣言。最后,他们和居民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他们还真正了解到了已逝的玛格丽特老师当年的心意,原来她是么的严厉又亲切啊!

我还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我们在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在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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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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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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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读后感启发200字作文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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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西游记》,很多同学都对里面的内容耳熟能祥。当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感叹到作者写的多么生动,形象。真令我钦佩。

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在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书中刻画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神妖大战,让我耐人寻味,看了又想看。 这师徒四个人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有着无穷的本领,不仅会腾云驾雾,还会火眼金精。最厉害的是七十二变。他是一个有勇有谋的英雄。遇到玉皇大帝,他也敢与之一斗。面对在强大的敌人,他都从不退缩,敢于斗争。 孙悟空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不能退缩,而是要去克服它,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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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小学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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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叫《红楼梦》。《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曹雪芹花费十年时间,删改5次还未能完成的一部文学巨著。曹雪芹曹雪芹留下 的《红楼梦》只有80回,我们通常看到的有120回,一般认为是 高鹗续写的。

《红楼梦》的艺术世界如此迷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中国的小说史上还没有哪一部小说能像《红楼梦》这样细致入微而又气势宏大地表现人们现实生活。《红楼梦》是一个丰富、完整的人间世界,是一个绝妙的艺术天地,然而,《红楼梦》是很难读懂的一部小说,曹雪芹说他的《红楼梦》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告诉我们这部作品具有十分深奥的意味。让我们细心品尝,才能尝出味道。

《红楼梦》把中国古典小说推上了巅峰,自从它问世之初,就得到广大读者们的喜爱,然而,它的作者曹雪芹在其生前和身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一直不为人所知。曹雪芹就是因为历经沧桑,才写出来了远近闻名的《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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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西游记读后感启发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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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开始我发现主人公是石头变的猕猴时,我就来了兴趣,我很快就能融化到这本厚厚的书里,最近又和妈妈读了一遍。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闭上眼睛慢慢思考就好像进入仙境一般。故事中每当出现孙悟空把妖怪打死时那得意洋洋的神态时,我就忍不住想笑,因为孙悟空的“笑”样太好玩了。

通过读《西游记》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师徒四人为取真经,历经千难万险,永不退缩的精神很值得我敬佩和学习,它教育我遇事不要虎头蛇尾,要坚持到底;因为师傅把孙悟空从五行山下救出来这么个事,他就非常孝顺师傅,他知恩图报的高尚品德值得我学习,它教育我要孝敬父母,因为他们对我有养育之恩,教育我要尊重老师,因为她们向我传授文化。

但是刚开始读《西游记》时我也有不明白的地方,比如孙悟空为什么不带师傅飞到西天呢,看完最后一集我才明白,必须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取得真经,要是飞过去了,不经苦难取得真经是没有字的。还有一件事刚开始我也很奇怪,就是孙悟空的头很硬,在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时,被铁扇公主砍了三次都没碎,可那次在和山野妖怪比本领时,脑袋一下就被砍下来了,一点也不硬啊。看完后我琢磨着是不是孙悟空的头想掉就掉,想长就长的一种本领呢?还有一个最大的疑问就是每个想吃唐僧肉的妖怪都有法宝,这些法宝都很厉害,而孙悟空大闹天宫时,玉皇大帝为什么不用这些法宝降住他呢……

虽然我还有很多疑问,但我还是非常羡慕孙悟空,要是我也有七十二变化那就好了,如果我有七十二变化,我首先要把贫困饥饿战争和自私去掉,我还要一口气把污染吹没了,把冒着黑烟的大烟囱吹没了,再吹出无数辆能排出瓜果味道尾气的汽车来……哈哈,还有好多,一句话就是: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

《西游记》师徒当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本领高强,无所不能,而猪八戒嘛,也不讨厌,虽然他有时候害猴哥头疼,但他憨厚可爱,心地也很善良。

我喜欢《西游记》,因为它能带给我们快乐和无穷的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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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昆虫记》的读后感范文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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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就听说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在阅读完,《昆虫记》之后,让我对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整本书中,讲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细致描写它们的外貌,生活习性以及它们的精神所在。加强烈得反映出了作者背后的仔细观察、多次试验、日夜研究,向读者展开了一幅五彩斑斓、多姿多彩的昆虫画卷,亦使读者兴致盎然。

儿时的我非常惧怕蜘蛛。然而,当我读过《昆虫记》后,我对蜘蛛的印象都有了很大的改观。

“蜘蛛的名声很坏:很多人都认为它是一种恶心而又可怕的动物,一看到它,就想把它一脚踩死,这也许是因为它们狰狞的外表 。”这是《狼蛛》中的第一句话的,这句话强烈得引起了我的共鸣,可又当我接着往下读:“不过任何一个仔细的观察家都会了解,它是十分勤奋的劳动者,是一个他天才的纺织家,也是一个狡猾的猎人。”劳动者、纺织家、狡猾的猎人,这些生动的词语不禁让我对狼蛛充满了好奇。

随着作者对狼蛛的观察和研究,我饶有兴趣得往下阅读着。法布尔先生曾经在家养过几只黑肚狼蛛。这种狼蛛浑身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还长着一圈一圈的白色和灰色的斑纹。它们最喜欢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生活。它有两个毒牙,可以立刻致他的猎人于死地,不过对人类而言,狼蛛的一刺就能使人全身痉挛疯狂地跳舞,而治疗这种病,也只有音乐了。狼蛛的居所大约有一尺深,一寸宽,是由它们的毒牙挖成的,最初是笔直的继续挖下去,才渐渐产生了弧度。一次法布尔先生用土蜂去引诱它,它就像一个凶残的屠夫,一旦捉到食物,就必然将其活活杀死,并当场吃掉。

最令我佩服的,还是狼蛛那可贵的精神——母爱!母蛛将藏卵的白丝球裹了一层又一层,十分结实。在九月初,小狼蛛就要准备出巢了。在不好的时节里,狼蛛母亲致敬吃得很少,法布尔先生桌了一只蝗虫去喂它,经常会看见它很久之后才开口。为了保持元气和体力,它才会偶尔不得不出去觅食,当然它从未放下过它的孩子。

法布尔先生曾经在三月里,去观察那些被风霜雨雪侵蚀过的狼蛛洞穴,这个时候,总可以发现母蛛仍是充满活力的样子在洞里休息,背上还是背满了小狼蛛,也就是说,狼蛛母亲至少要背着小狼蛛经过五六个月的时间。著名的美洲背负专家——鼹鼠,它也不过把孩子们背在身上几个星期而已,它们和狼蛛比起来,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他以人性观照虫性,热情讴歌了生命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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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南旧事》读后感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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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读完《城南旧事》后,这首熟悉的歌谣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

活泼的英子,严厉的爸爸,勇敢的宋妈,小伙伴妞儿和秀贞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妞儿和秀贞,她们的遭遇令我怜悯,她他的重逢令我感动。

英子,一个天真、善良、活泼、令人喜爱的小女孩。她理解并接受了别人都离得远远的秀贞,她帮助小伙伴秀贞,使她们母女重逢,还把贵重的钻石表和金手镯送给她们当作离别前的礼物。

我不禁感叹,英子才六岁,就懂得这样的大爱。她的童年是丰富的,是淳朴的,更是充实的。我的童年一样丰富多彩,却缺少了一份朴实与温馨。

《城南旧事》中的语言不加任何装饰,却好似把我拉回到了曾经的老北京,让我身临其境,去领略那的人和事与独有的风气。每一个故事都真真切切,每一句话都朴朴素素,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作者对于童年的怀念和感慨,使我感受到了童年中的天真、可爱、善良。可我也明白了:逝去的时间,已经不能再回返。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英子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使我的心头漾起一丝丝别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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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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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沈石溪作家的动物系列小说之一,这本节描述了母狼紫岚不断训练她的孩子,希望他们成为一代狼王。可她的孩子却一个个死于非命,她只好将希望寄托给了的子孙,为了子孙不惜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这本书的描写淋漓尽致,仿佛一场场、一次次生与死的考验就在眼前。时而悲惨凄凉的场景中,我也难免受到影响,感到心酸悲伤;时而打趣欢乐的场景中,我不禁受到影响笑出声来…….。在这本书中,有一个片段——蓝魂儿(紫岚的二儿子)被猎人的陷阱抓住了,紫岚为了不让猎人得到兽皮,她忍痛将自己的孩子拦腰截断,才从陷阱中取出可怜的孩子,这段刺破了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的种.种虚伪的表象。

后来,失去了三个孩子的紫岚,为保护她的子孙,与雕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血洒碧空。这样的结局让我感触很大,曾经在我心中,狼是恶的化身。翻阅《成语词典》,什么“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奔豕奔”等等,都用来形容残暴、奸恶、残忍等。但通过这部小说,我对狼有了全新的看法,狼也有母爱,为了子孙,不怕牺牲,表现出她们独有的勇敢和坚韧。

但,狼的生存状态并不乐观。

由于人们对狼根深蒂固的偏见,千百年来,狼的日子一直很不好过,东躲,仍免不了遭到追捕和猎杀,许多地方渐渐没了狼的踪影。

狼并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请手下留情,别赶尽杀绝,也给她们一席之地,为了自然,为了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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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追风筝的人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2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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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I am convinced that few books are as good as this one. To be honest, I hadn’t maintained that this book would appeal me before I read it. However, I was absorbed in the book from the first chapter to the last one. Why this book has appealed to me that much? I asked myself. This book is not my type of reading for only romantic books could draw my attention successfully. Then I came into a conclusion that it is the friendship and familyship fascinated me.

To the world you are one person, but to the person who loves you, you are the world. Amir was Hassan’s world. Amir’s name had been the first word Hassan spoke. Hassan threatened brutal Assef for the sake of Amir. Hassan never failed to run the kite to please Amir. Hassan sacrificed himself for Amir’s house. These are more than a friend would do. Only those who loves you so much could challenge himself to do what Hassan did to Amir.To Hassan, Amir was not only a mere friend but a brother. He loved Amir more than anything else. Even after Amir betrayed him, he still told his son proudly“Agan Amir is my best friend”.Maybe for Hassan “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has another meaning, which is not just kite running for Amir but he will do anything for Amir.

If Hassan could be described as an angel, then Amir was just a person. I did hate Amir for he watched Hassan be raped and did nothing, for he made Hassan leave his born-place, for he aimed Hassan with fruit(even though he actually tried to make himself get punished). Amir didn’t deserve what Hassan did to him. I thought his meanness caused Hassan’s tragedy. But after I finished the book, I realized it is not Hassan’s tragedy, it is Amir’s. For what he had done to Hassan, he had led a live with regret and suffered endless sleepless nights. His going back to Afghanistan is not only a journey physically but a journey to atonement. Hassan’s son, his nephew saved, Amir’s sin was finally washed. Like the life of circle, Amir ran kite for his miserable nephew.As Hassan did to him, he said “for you , a thousand times over” to Sohrab.Though the book doesn’t give us an accurate ending whether Sohrab came into life again. I am sure love can cure everything. Only when Sohrab lives a happy life as Hassan hoped can Amir’s sin washed up.

The friendship between Hassan and Amir moved me. I believe All the people who read it is going to be touched just as I am. This book does make me think the good and the bad ,what’s wrong and what’s right, the cruelty of war . Few books can exert an influence on people nowadays, this book sure do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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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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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红楼梦》,我相信大家是一点儿也不陌生。因为向后楼梦这样的好书,大家怎么会没读过呢?《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首,是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情僧录》《风月宝鉴》《石头记》《金陵十二钗》《还泪记》《金玉缘》等,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是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故事情节由主次两条矛盾线索构成的。本书以宁、荣二府及其社会关系为中心,由一些彼此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情节组成的。它以封建的阶级压迫、等级制度以及封建遗族封建腐朽、荒淫糜烂的生活所造成的封建制度自身的矛盾为线索,它以贾府及其亲族的一一衰败为结局。

在《红楼梦》中,除却著名的金陵十二钗,其他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400多个,这众多的人物纷繁多姿,个性鲜明,生气勃勃,绝无重复,囊括了时间各色人形,即便在同一个人的塑造上,也是一人千面,令人叫绝。

《红楼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曹雪芹,祖籍在河北省丰润县。清初,入满洲正白旗籍。他本人出生于南京。少年时代,他过了一段豪门公子的奢侈生活,他父亲因事受株连,被革职抄家。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想亲身到《红楼梦》的世界里遨游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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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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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中外名人故事》这一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很多名人小时候的故事。有的名人是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有的则是一开始就是在贵族家庭出生并受到良好教育的。

我喜欢“经天纬地,旷世奇才——诸葛亮”。诸葛亮一生博闻强记,深谋远虑,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是从逆境中成长起来的。他很小的时候便父母双亡,于是他便和叔父流落异乡。后来,诸葛亮的叔父客死他乡,他便在襄阳隆中定居下来。接下来,又有了三顾茅庐的故事。他死去后,留给后世的只有神话一般的人物和机智。

我最喜欢的是“软件大王——比尔盖茨”。比尔盖茨是第一个软件大王,世界首富。他从小精力过人而且极爱思考,一迷上某事便能全身心投入。当他15岁时,他的电脑才能已远近闻名了。

这本书收纳了很多名人的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坚持不懈,不可以半途而废,这样才可以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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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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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母狼紫岚,它是一只有梦想,有实力又坚强的母狼。她的丈夫没当上狼王,她培养她的孩子当狼王,可是她在绝境艰难的生存环境下产下了五匹狼崽,其中一匹狼崽在刚出生时,因为天气太冷,就被冻死了。后来紫岚孩子里的三匹公狼也都死了,紫岚身边最后只剩下了媚媚一个孩子,但是媚媚是一匹母狼,而且媚媚还看上了一只最低贱的公狼吊吊。但是吊吊是绝对不可能和媚媚一起把自己的小狼崽培养成为狼王的,因此紫岚亲自动手杀了吊吊。媚媚知道了吊吊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后,开始绝食。紫岚因为媚媚的绝食而担忧,紫岚所做的这些也可以理解为母爱的体现,但这也有紫岚自己的私心。紫岚的五个狼崽只剩下媚媚一只小母狼,虽不能争夺王位,但媚媚的子女可以,所以紫岚才拆散了媚媚和吊吊。最后紫岚为了媚媚的孩子不被金雕叼食,也为了给黑仔报仇而选择了和金雕同归于尽,牺牲了生命,这也体现了母爱的伟大。

通过读《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同是紫岚那种追逐梦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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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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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作者(美)卡勒德 胡赛尼

著,书中主要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来吧,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很是值得推荐一部好书。

作者文笔优美,译者文学功底深厚。小说如此残忍而又美丽,读来令人荡气回肠,感慨良多。身为子女,感谢父母以正直、善良、诚实品质影响着自己,身为父母,希望子女健康成长,从生活中获得勇气,成为正直、诚实的人。“风筝”是象征性的,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哈桑为了阿米尔,他一次又一次的勇敢的保护着自己的小主人,风筝大赛之后,为了追寻那只象征着荣耀的蓝风筝,为了蓝风筝不被人抢走,哈桑悲剧的承受着恶少阿塞夫的侵犯,他的少爷阿米尔因为原本“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结果,我跑开了”。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应该勇敢地去追。在此明白无论生活在哪里,无论在哪个国家,人性的本质是一样的,追求真善美是人类永远不变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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