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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英文读后感(精彩20篇)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下面是开学吧网整理提供的英语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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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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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水浒传》,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水浒传里有108将,他们全部忠义双全。很多人都是应被官府迫害上梁山的我常常为他们打报不平;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是被抓住收佭的。

梁山的大将都有自己的撮号,比如:浪里白条张顺、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入云龙公孙胜、风流双枪将董平等。他们个个身怀绝技:鲁达倒把垂杨柳等,举世无双。

在故事里,他们英勇无敌,为了自己的同伴,他们奋力拼杀,舍己为人。

我最喜欢打虎武松,他赤手空拳地一只猛虎,而且他不贪财,把官府的赏钱分给了那些日月捉拿猛虎的猎户,但是当他当了都头的时候,他因为给要大哥报仇雪恨,所以打死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被判为脊杖二十发配孟州。正当发配孟州的时候,母夜叉孙二娘用蒙汗药麻翻了了两个公差,给武松穿上行者的衣服,到鲁达的庄上自立为王,但后来归顺了梁山。

最后,梁山人马攻下了曾头市,夺回了那匹千里龙驹,又把史文恭杀了,为晁天王报了仇,平定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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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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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学以来,我利用业余时间读了一本好书——《成语故事》。

成语,可谓是汉语语言的精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每一篇文章中拿来便用的成语背后,都有一个典故来源的故事。于是《成语故事》成了我很喜欢看的书。

《成语故事》中经典的成语有以貌取人、水滴石穿、八面威风、一诺千金……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专心致志”这个成语。相传古代有位下棋的高手叫秋,他收了两名学生,秋认真地给学生讲课,有一位学生很认真的在听,并且把老师讲的内容都记下来;还有一位学生,人在屋里上课,但心早就飞到外面去了,他在想,要是有一群大雁飞过来,我要能射下来一只该有多好呀!他越想越着迷,不知不觉秋讲完课了。他让两个学生下棋,专心听讲的学生棋法娴熟,而不专心听讲的学生手忙脚乱,最终还是输了。秋告诉他的学生:学任何东西都要专心致志,不要心不在焉。

读了这个成语后,我知道了:做每一件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学每样东西都要专心致志,不能像秋那位心不在焉的学生那样,上课不专心听讲,什么都没有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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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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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在六年级的时候我妈就给我买回来了,原因很简单:这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给他女儿的新年礼物。我想这本书被奥巴马相中,不仅是因为情节扣人心弦心弦,更是因为书中故事真实,震撼人心。

读完这本书,心灵已经被洗涤、被震撼。战争,种族清洗在我们现在中国儿童的眼里是多么遥不可及,但在我离我们很远的东亚,战乱不断。书中的阿米尔和哈桑是情同手足的朋友,但实际上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因为哈桑是哈扎拉人,所以哈桑十分招人排斥。(也可能是因为他的兔唇。)

……

哈桑和阿米尔的故事,让我想到一句话:真心的朋友是在你离开时哭泣,虚假的朋友是在你哭泣时离开。用这句话,形容再合适不过了。知心都是赤诚相待,而虚伪的朋友都是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漠然离开。阿米尔难道不是这样吗?就是阿米尔虐哈桑千百遍,哈桑还是会待阿米尔如手足,为他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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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感恩母亲节英文年级

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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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order to celebrate mothers day my mother and I decided to jiaozuo border region a attractions - yuntai mountain. We went all the way along the roadside flowers like in smiled at me, The tree is waved to me. Even the rain also infected by us more huan... So soon in yuntai mountain.

In yuntai mountain is our first visit scenic spots dogwood peak, heard that the tang dynasty poet Wang Weiceng left there a few words of legend: alone in a foreign land here, every festive holiday times. Remote know brothers climb, dogwood is less one times. After listening, we is climbing. Although the process of mountaineering. However, my mother and I are convinced that: learning, too, if you dont always make progress, is inferior to others will be the next big already, also is one step behind, step by step.

Next, we ride in front. The bottom, came to redstone gorge scenic area. All of a sudden, a tour guide, pointing to a big stone said: "this is the double stone, with his left hand to touch it desires of the heart is the right hand to touch it is money." After hearing the words I want to play a trick behind mother, drew her to here, let her in touch with either hand, such as after her to touch to tell her the truth of the matter again. After she heard, we both laughed.

Yuntai mountain, and let me use a word is: even the water fog lock lock hill mountain fog, day tail water connect (because the cloud there is much, clear water.

Mom, today I played very happy, you 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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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游记读后感启发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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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一番番春秋冬夏,一场场酸甜苦辣;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电视剧《西游记》的主题歌,是对“西游”精神的一种提炼和概括,既写出了“西游”披荆斩棘的艰辛,更反映了一路向前的无畏乐观。

大唐贞观十三年九月,正是的“数村木落芦花碎,几树枫杨红叶坠”的秋深时节,唐僧迎着清霜,披着明月,西出长安,踏上了取经之路。虽说是如来的得意弟子金蝉子投胎转世,可此刻的他,只是一个肉胎凡身的和尚。他不知道前方山有多高路有多远,不知道有多少豺狼虎豹等在路上,也不知道有多少毒魔恶怪正眈眈虎视着他那能让人长生的皮肉口滴涎水。他当然也不曾期待有几个神通广大的徒弟来斩妖除魔“保驾护航”。他的心里只装着一件事:取经。他的脚下只有一条路:西天。伴随他一起上路的,是求取真经的信念和永不退缩的意志。哪怕落入妖魔之手,饱受绳捆线绑笼屉蒸煮之苦,几度命悬一线,可是只要一脱险境,他又会立刻踏上西行的路。

与手无缚鸡之力的唐僧不同,三个徒弟都不是凡夫俗子。他们个个都能腾云驾雾斩妖除魔,去往西天对他们来说是小菜一碟的事。然而,他们却跟随着唐僧亦步亦趋,一步一个脚印地做一个踏踏实实的“取经人”。期间,也闹过误会与争执,取经的团队也几乎分崩离析。然而,他们三个谨记着对观音菩萨的承诺--“护送取经人”,一而再再而三放下嫌隙,各展所长合力驱魔,最终护送唐僧取得真经。十四年的取经路,孙悟空从一个冲动的石猴成长为沉着冷静的“斗战圣佛”,猪八戒和沙和尚也完成了对各自罪愆的救赎。他们的西行路,是一条坚守承诺自我成长的路。

师徒四人奔走在取经的路上,而各种妖魔鬼怪也奔走在各自的修仙之路。他们有的脱胎于草木,有的幻化于禽兽,都为了在神仙之列占有一席之地而奋力修行。然而,对于成仙的渴望使他们的内心成了一座焦灼的火焰山,为了达成目的,他们不择手段,尤其是听说唐僧肉可以延年益寿便使尽手段欲施毒手。对长生的渴望让他们失去了理智,甚至忽视了孙悟空的金箍棒。可怜的他们,自以为走上了终南捷径,却不料反因此失了修行,丢了性命。

不论是仙是妖,都有自己要走的路。尘世间的每个人也一样。赶路的时候,既要抬头看天,也要低头看地,关键是不要走上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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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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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中外名人故事》的书,里面都是关于许多伟大人物的生平事迹,在这些名人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米老鼠之父”迪斯尼的故事。

1901年12月5日,活尔特·迪斯尼出生在一个普通市民的家庭,在他5岁时,他们家搬到了一个农场,迪斯尼特别喜欢农场里的小动物们,除了照顾这些动物们,迪斯尼经常做的就是画画,后来,迪斯尼长大了,这个年轻的画家,除了理想其他的一无所有,后来,他费尽周折的找到了一份工作:替教堂作画,可是工资很低,他无力租用画室,便做了一间废旧车库作为住处和画室,有一次,他在车库里看见了一只老鼠,第一次看见老鼠,老鼠跑了,但是后来,那只老鼠一次又一次的出现,甚至在白天也大摇大摆的出现,它在地板上做着各种的杂技,迪斯尼从来没有伤害过它,后来,迪斯尼经人介绍去好莱坞制作一部以动物为主的卡通片,可是他赔的身无分文,并且再度失业,有一天晚上,他想起了那只老鼠,于是他从床上爬起来,拉开打,画出来老鼠的轮廓,米老鼠就这样诞生了。从这片故事中,我感觉我们要乐观的去面对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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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带翻译

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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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resourcefulness, have courage, visionary, have very strong self-respect, and be good at thinking. It is because of this quality, just make her have independent opinion on the emotional problems, and prompted her and the darcy composition content family.

Books as the name implies, pride and prejudice, and in the book is male leading the obstacle of the love, but in the real society is also a communication barriers between people, but also in the right attitude towards themselves, treat things in a stumbling block. In real life, we will also often because of his unilateral idea but myself with others, so we have to overcome the "pride and prejudice", take the initiative to understand others. Each person actually are easy to be driven by their own subjective impression, and therefore easy to incorrect comment on other people, thus caused the misunderstanding between each other. A man give first impression is can affect many things, but not must not change, want to have a more in-depth understanding, in order to have a more objective point argument, just like the heroine of the story of darcys view, is because understanding just change. The book reaction of social reality is so hit the nail on the head, she is about marriage, has nothing to do with love.

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情感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促使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书如其名,傲慢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因为自己单方面的想法而是自己与他人隔开,所以我们要克服“傲慢与偏见”,主动了解他人。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此书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与爱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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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56号教室的奇迹》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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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专家推荐,最近用心读了《第56号教室的奇迹》一书。正如《好妈妈胜过好老师》的作者尹建莉说的一样:“读《第56号教室的奇迹》是一个充满惊讶和感动的过程。”

雷夫老师不是超人,不是资深的教育家,更不是成天坐在主席台上大讲教育改革、大讲国民教育的专家。这一点他在书中写到:“我痛苦地认识到自己不是超人。数以万计的老师都在努力另辟蹊径,我亦如此。像所有‘直正的’老师一样,我经常失败。我睡眠不足。我在凌晨时分躺在床上睡不着,为一个我无力教育的孩子而感到极度痛苦。当一个老师,真的会很痛苦的。”

雷夫老师的学生为何成功,我认为首先考虑的一个词就是“爱心”,其次是“信任”。第56号教室之所以特别,不是因为它用有了什么,反而是因为它缺乏了某样东西——这里没有害怕。雷夫老师用信任取代恐惧,做孩子可以信赖的依靠,讲示纪律、公平,并且成为孩子的榜样。正如他所说的:“孩子们以你为榜样。你要他们做到的事情,自己要先做到。我要我的学生和气待人、认真勤勉,那么我最好就是他们所认识的人之中最和气待人、最认真勤勉的一个。”

《第56号教室的奇迹》不是什么系统的教育理论,更不是教育改革指导纲要,而是雷夫老师从教25年来用爱心、信心教育每一个孩子的做法,是教学当中的反思积累。但字里行间包含了雷夫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有效行动。雷夫倡导“没有害怕的教育”和彼此信任,他反复强调知识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品,他运用了“道德发展六阶段”理论:我不想惹麻烦——我想要奖赏——我取悦某人——我要遵守准则——我能体贴别人——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这第六阶段的道德要求与儒家思想所倡导的“慎独”不谋而合。他在教学中,培养孩子终身阅读的习惯,注重写作的培养,并在游戏中学习数学,他让学生热爱地理和历史,和学生做实验,培养学生音乐和美术的修养,热爱运动,学会管理自己的财务。所有这些,看似和普通老师没什么两样,但在每项教育活动中,都充满了雷夫的智慧和激情,学生和他在一起快乐无忧,每项学习学生都投入极大的热情,尤其是演莎士比亚的戏剧和旅行两项活动,更让学生全情的投入和无限的热爱。

雷夫也是在标准化测试的大环境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但他做到了“另辟蹊径”,即实现了“终身性”教育,也没有影响应试的效果。引起我心灵微震还有雷夫的自省和不断思考的态度。曾经他自认为自己的科学课上的很完美,并让他的继女来欣赏。女儿一句“将来没有一个学生会成为科学家或从事研究工作”,使雷夫陷入了思考。他没有固步自封,而是沉下心来寻找问题,最终找到原因,改变了方法,后来的学生不断的有科学家或医生等科研工作者出现。

因为对工作的爱与专注,才会出现“头发着火了”也不自知;因为对孩子的爱,才会不自觉得要对孩子进行终身有益的教育。“我会公平地对待每一个班级里的学生!”这句话相信所有教师在接手一个新班时都说过,但能坚持到最后的有几个?

在本书中,我看到了雷夫老师点点滴滴的有益的做法,也看到了在他的眼里,学生都是可爱的天使,更看清了他的一切努力都是为着让这些天使变得爱学习、会学习这样一种最朴素的意识和想法。雷夫老师为什么能做得这么好,能让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产生最生动的、最大化的、最被大家所认同的效益?从本质上来看,这是因为他有爱心,有一颗热爱儿童的心,他是真正把自己的学生放在心上。雷夫老师对孩子的爱,在书中随处可找。爱是教育的根本。

应从“教书”转为“育人”。只有这样,才能像雷夫老师一样,培养出更多的人材,而不至于学生学不会一点书本知识而发火,生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毕竟,我们培养和造就的多数是“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中的一部份,而不是“一大批”拔尖人才。如果老师要在小学阶段就培拔尖人才,那么,要中学、大学干嘛?

当其他同龄的孩子还在看学校派发的基础读本,老师还在拼命地、反复地讲解公式、考试方法的时候,第56号教室的孩子们已经开始品味经典名著了;他们通过旅游来学习历史,通过亲自的动手实践去接触自然科学,通过体育运动了解团队合作的价值。而我们的老师呢,将学生课桌拼在一起,让学生头对头,扭头看黑板,以为这样就能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这可能吗?

即使我们无法做到雷夫老师这样优秀,但我们应该知道,教育蕴含着无限的可能。今天,你根本无法预知你将会为明天的学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作为老师,不应该只局限于三尺讲台,只局限于课本,只局限于学生的考试分数,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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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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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中诸侯联盟讨董卓一段。我对这篇小说里的人物性格有一定的了解,此文中的主人公董卓是一个心狠手辣,背信弃义的人,他废了少帝自己另立陈留王。

另一个主人公就是曹操,这个人有勇有谋,能够见机行事。我喜欢的是曹操,也很佩服他。他想为民除害杀掉董卓,便暗藏宝刀进蕫府与董卓交谈,谈话中曹操说他的马不快,董卓便让吕布挑一匹快马送与曹操。董卓觉得疲惫,便面朝墙睡着了,曹操见机会来了,急忙拔出宝刀欲杀董卓,这时吕布恰好回来,曹操急中生智,双手捧刃跪下献刀。然后借口离开策马而逃。如果换了别人,非但杀不了董卓,就连小命也搭上了。

曹操真是一个有智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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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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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就有一股强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不就是我吗?

幼时的我,也有一个如哈桑般的好友。完全称得上是形影不离。

可我有一次,带着他去偷东西。我们的目标是一个很刻薄的老婆婆家。平日里,她老是训斥我们。我们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她。她有一个很珍贵的手表,我们早就觊觎它了。于是,我就去把它偷了。可当老婆婆发现的时候,我却说是他干的。“他明知道是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包容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许就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怪。”书中如是说。

是我在从中作祟,使他遭到了老婆婆的一顿毒打,使他背上了小偷的名号,使他不敢光明正大的站在世人面前。

我感受到了如阿米尔一样的恐惧,一样的愧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直到现在,那深深的负疚和罪恶感萦绕着我,无论怎样,难以拭去。

但读了《追风筝的人》,我幡然醒悟了,现在还为时不晚。哈桑已逝,朋友仍存。别等到来不及的时候再后悔。当看到阿米尔鼓起勇气寻找哈桑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拿起书,径直向朋友家追去。

“我追,风吹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早已读过这本书的他,一看到这本精美橙色封面的《追风筝的人》,心领神会的盯着我,语重心长地说:“我俩之间,无需多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啊,为你,千千万万遍。”

没有生在战争时代的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因为这样,我们才有去挽救,去道歉的机会,还不至于怀着负罪感度过一生,抓紧机会别让它定格成永远的伤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只有追到了属于自己的风筝,我们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的地去追吧!

我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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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56号教室的奇迹》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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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第56号教室的奇迹》这个题目,感觉有点新奇,对于教师来说教室是最熟悉但是的,《第56号教室的奇迹》,为什么是56号?奇迹是什么呢?我充满了好奇。我翻开书本,用心的品读着《第56号教室的奇迹》,自己的内心不时的被感动、共鸣充斥着:雷夫的教育历程和教育信念是那样熟悉而新颖;雷夫的教育观点和信念是那样独特与执着。他的成长经历,对我们每一个教师“做一名好教师”都十分有借鉴好处。他的独特的教育方式和班级管理形式,值得我们实践和探讨。它就像一面镜子,告诉我们在我们的教育实践生活中,在什么地方做的不对,哪里需要改善,哪里能够做得更好。

“第56号教室”为孩子们打造了一座躲避暴风雨的天堂,第一章中“给我一些真相”里面讲述的故事,在我的教育生活中也曾遇到。记得那是我第一年做班主任,我们班一个男生也像艾里克斯的似的,在连续三天“忘记”带作业后,最后,我再也忍不住,当着全班学生对他大吼大叫,把他书包里的东西全都倒在地上,让他找作业。其实,我早已明白他又忘记写作业,我并不是因为他没有完成作业而生气,而是因为他一次次的对我撒谎,让我很气愤。看了艾里克斯的这个故事,我想,我比艾里克斯的老师幸运,孩子的家长并没有找到学校来找我算账。其实,此刻看来我和那位老师犯了同一个错误,就是错失了一个绝佳的教育机会,对这个孩子造成了伤害。如果当时,我像雷夫对待丽莎一样,那事情会有另外一种结局,也许这个男孩自己就会不好意思的来向我承认他撒谎了,也可能以后都会完成作业,或许……

随着教学年龄的增长,我已不再那么冲动,学会用用心的态度与耐心来应对问题,处理事情时能够经常站在学生的立场去想,建立了与学生的信任,平和、友善、诚实、公正而又通情达理的对待每个人、每件事,尽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像家一样的避风港。我学会了为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多做加法,以此激励学生,带动其他的学生来竞争,而不是处处针对他们的缺点做减法,努力成为一个令人喜爱的老师。

透过对《第56号教室的奇迹》的研读,我还明白了,不管是教导学生还是子女,必须要时时从孩子的角度看事情,不要把害怕当作教育的捷径。第56号教室之所以个性,不是因为它拥有什么,而是因为它缺乏了这样的东西――害怕。雷夫老师用信任代替恐惧,做孩子能够依靠的依靠,讲求纪律、公平,并且成为孩子的榜样。正如他所说的:“孩子们以你为榜样。你要他们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我要我的学生和气待人、认真勤勉,那么我最好就是他们所认识的人之中最和气待人、最认真勤勉的一个。”

书,还在品读;收获,却很多很多。徜徉在雷夫老师的“第56号教室”,我也犹如雷夫老师的学生那样,深深地迷恋在这理想的“教育国度”之中了。真诚的祝愿所有的老师都能够开心、快乐地工作,所有的孩子都能够快乐的学习、茁壮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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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全文共 2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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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我倚在窗子边,注视着湛蓝的天空,它干净得好像没有一丝丝的杂质,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那个多年前的春光明媚的日子里,我最亲的朋友,她穿着一身校服,怀里捧着两本装帧精美的书卷,朝着等候在校门外的我飞奔过来,我甚至还来不及反应,她瘦弱的身躯就已经完全陷入了我的怀中。算起来,我们已经有整整两年没有见过面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不知道这句话用来描述我和她之间的友情算不算合适。就记得自初一与她成为好朋友以来,到现在为止已有六年岁月,即使我们自中考后分开,不在同一所学校,不在同一个教室,即使我们之间仅通过几个电话来联系,再次见到我,她还是在熙攘的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依然觉得我们亲密无间,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的恋人一般,我们望着彼此的笑颜,依旧心照不宣。

她就安静地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她为我精心挑选的那两本书。她看着我如获珍宝似的轻轻抚摸着书的封面,就立刻像个孩童般地笑了,她笑的时候,额前的刘海上下轻轻晃动着,两个不太明显的酒窝若隐若现,嘴微微。地张开着,露出洁白的牙齿。她的一个小小的微笑,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

自从那天起,我便得到了这本《追风筝的人》。橘黄色布局的封面,让我至今看到他,心中仍有浓浓的暖意。我亲爱的她用心地在第一页朱红的扉页上写下了赠词,那些话,我想我一辈子都难以忘记。于是我带着我所有的感动,进入了书中所描写的那个世界。

它好像有神奇的魔力,我被其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我为主人公阿米尔和他父亲的仆人的儿子哈桑之间友谊的破碎而心痛,我感叹于阿富汗社会的种种温情,同时也被战争带给儿童的心灵与身体的打击和摧残深深刺痛。

"没有繁琐累赘的文字,没有无病呻吟的铺垫,只有精炼的内容,简洁的文字,细腻勾勒关于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的故事。故事娓娓道来,却在轻描淡写之中传递出社会和人间的万千冷暖。"

“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鬼怪。”这段话我印象深刻,它充斥在我内心,令人回萦难忘。作者对自己当时的抉择悔恨不已,那份背叛早已在他的心中鞭笞自己的良知千遍万遍,他对自我人格的不完整直言不讳,对父亲的仆人的儿子哈桑的美德极力渲染,他笔下的人物那么真实的存在着,有血有肉,有真实的灵魂,让我着迷。

这本书是一部政治史诗。在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而闲适,一幅又一幅丰富绚烂而带有阿富汗风情的场景画卷随着主人公的成长铺展开来。这样一个充满人文风情的国度,却因为不同种族间的摩擦而现紧张。书中充满了令人难以忘却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义肢;足球赛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众目睽睽之下活活被石头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时至今日,我相信这些场景也依然存在,在战火弥漫的硝烟中,那些孤独可怜的阿富汗儿童睁着澄澈的双眼,看到的却不再是和平与富足。我在内心的最深处呼唤,渴望世界能早日恢复和平,还给那些无辜的孩子们一个完整的家园,一个欢乐的童年。

这本书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主人公阿米尔曾在童年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件中选择了对朋友哈桑的背板。为了赎罪,他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作者仿佛在以生命的节奏架构这个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用恩典与救赎勾勒着生命的圆满循环。在他艰涩的赎罪历程的背后,传达着这样的一种信念:这部感人至深的小说中的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是友情,是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的品格。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着他的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想,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我们都需要勇敢地去追逐。正直,善良,诚实,勇敢等品质永远都是我们应该要去追寻的,虽然我时常有负父母所望,但我毕竟始终不渝地向着自己被期许的那个方向努力,在摸爬滚打中实践;我希望能在生活中获得勇气,在危险来临时做出正确的选择,能够见义勇为,能够当仁不让,成为正直的人。

方舟子曾经说过:“我对这个社会的残酷从不曾抱怨,我想沿着‘残酷’,去寻找它的苦难,寻找它的父辈,它粗大的根系,我要溯流而上的勇气,来迎接巨大的苦难之源如世间最壮丽之景扑面而来。”而我想说,我要以一敌百的行动力,来实践无数不曾兑现的诺言与信念似漆黑夜里点缀浩瀚夜空中的点点繁星璀璨夺目。我会迎接勇气的到来,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从这本书中领会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我追。一个人的成长历程中总会迎来别人异样的目光,但我不在乎。我追,风轻轻地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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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放风筝作文300字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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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和妈妈来到市民广场放风筝

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一个老鹰风筝,它尖尖的嘴巴,灰色的羽毛,大大的翅膀,威风凛凛。

妈妈先试了试风向,然后举起风筝迎风站立着,我慢慢边放线边往后退,差不多离开妈妈五六米时,我站住了。“放!”妈妈把风筝往天上一“送”,我赶紧拉着线跑了起来,边跑边放线,“快放线!”妈妈大叫道。眼见风筝慢慢升起来,突然,一阵横风吹过,风筝忽忽悠悠地从空中掉了下来。唉,出师不利!这次,我们有了经验。真风小一点的时候开始放,风筝很顺利地飞了起来,我慢慢地一边放线,一边拉线,风筝越飞越高,线团上的线几乎放完了,我才停止了放线,一只手拿着线团,一只手拉线,让风筝在空中保持平衡。放眼环顾四周,别人的风筝也放上了天,各种风筝在天上尽显英姿。

“回家了!”妈妈说,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市民广场。

放风筝给我带来了不少快乐,我下次还要来放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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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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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中,阿米尔就是那追逐风筝的人,全文都以风筝为线索,写了阿米尔对朋友哈桑的忏悔。阿米尔追逐的其实也是他们之间深深的友情。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也在反思和回忆自己曾经是怎样对待自己的好友的。

我想起了我的以前的一位朋友,他曾经陪伴过我的童年时光。他,是我的一位幼儿园同学,我本来就属于在班上没有什么朋友闲聊的人,而他跟我一比较还算是活泼的,我也没在意他。后来,我们在电梯里相遇了,当时场面十分尴尬,我们又十分害羞,就没有打招呼。后来还是通过家长之间的沟通才渐渐熟识起来。

一到周末或者是假期的时候,只要一有时间,就会跑到他家去,或者他到我家来。慢慢的,彼此也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友,有什么事情都会向彼此倾诉。但是我会觉得有时候我有一些自私(可能是因为那个时候年龄比较小),什么都要以自我为中心,就算是他过来跟我提议,我也不会退让。有一次,我们因为一个玩具应该怎样玩好玩而产生了争执。我们都有自己的观点,都不愿意退让,明明退一步便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是因为这件事件,我们很久都没有在一起玩了。可能是经过了长久的时间的治疗后,我们也淡忘了曾经的一些矛盾,重新和好了。我真的很感谢时间这一味良药。

现在,我搬家了,已经不是和他住在同一个小区了,当然联系也越来越少了。现在回想起曾经玩耍时的场景,感觉童年时光有朋友陪伴真好。

《追风筝的人》让我在交友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回首以前,才发现以前那个可笑幼稚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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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演义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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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题记

我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王朝更迭,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三国演义》描写的时期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四分五裂、群雄逐鹿的年代,在这动荡时期,涌现出一位位英雄人物,流传着一个个流芳千古的传奇故事。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彻底动摇东汉政府统治,后董卓专权,飞扬跋扈,致使汉室凋零,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忠臣被逐于庙堂之高,壮士惨死于锋刃之端,贤良空老于林泉之下,何其怪哉!”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吧。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早已悄然过去,通过这本书,让我们又回到过去,眼前飞扬着一个个鲜活的面容,重温那金戈铁马的历史画卷,体验那一幕幕激动人心的时刻。

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先灭董卓后灭吕布,大破李傕和郭汜,又在官渡之战以少胜多,大破袁绍,而后平马超、灭张鲁,远征乌桓,统一北方。“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暴露出他的狭隘;官渡之战以少胜多突显出他的智谋。可是,赤壁一战,二十万大军顷刻化为乌有,损失惨重,奠定三国鼎立。他生性多疑,神医华佗为他治病,他竟然怀疑华佗要谋害他,遂杀死了这位神医。这就是乱世奸雄——曹操。

他,被刘备不辞辛劳、思贤若渴的精神所感动,为刘备制定建国策略;为联合孙吴共同抵抗曹操,他舌战江东群儒;三气周瑜,智取荆襄九郡,又进军益州,使刘备三分天下有其一。也曾七擒孟获,安定后方;六出祁山,誓复汉室,多次击退曹军,因积劳成疾,壮志未酬,病死军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印证了他的一生。连魏国司马懿也赞叹他是“天下奇才”。这便是卧龙先生——诸葛亮。

他,勇猛刚毅,义重如山。“桃园三结义”,“身在曹营心在汉”,毕生追随刘备,为刘备鞍前马后。他武艺高强,颇有谋略:温酒斩华雄,杀颜良、诛文丑,为曹操解白马之围;过五关、斩六将,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可谓所向披靡,英勇无敌。然在无数次胜利面前,他渐渐滋生骄傲情绪,最后败走麦城,兵败被杀。这便是三国名将——关羽。

此外,这本书还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形象,“喝断长坂水倒流”的张翼德,“宝刀不老”、“百步穿杨”的黄汉升,骁勇善战的赵子龙等等。

《三国演义》开创我国历史小说的先河,其中名篇数不胜数,“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等故事早已烂熟于心,耳熟能详。“赤壁之战”透露出的智谋更令人惊叹不已:孔明江东辩群儒,七星坛上借东风,再加上黄盖的苦肉计、庞统的连环计,才使得那曹操上当,才会取得如此大的胜利。正因为这些精彩的故事情节,《三国演义》才成为我国古代灿烂文化中的一部分,才真正让我们感受到我国文化的璀璨。

经典《三国演义》,大哉《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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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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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也一样对他的阿,我也一样为他着想,也一样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完成他的愿望。但是真正当一件足以影响你们一生的事情发生时,你是否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你那个最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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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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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翻开三国演义的序言,迎面而来的12个字为三国定了一个格局。

三国里枭雄无数,人才辈出,每一个英雄人物都令人佩服不已,但每个人的命运又都令人唏嘘。刘备,刘皇叔,相貌不凡,双手过膝,斜目可观其耳,待人接物仁德宽厚,左右是关张两名虎将;长坂坡七进七出的赵云——赵子龙;谋略有未出茅庐而知天下事的诸葛孔明。然而从群雄并起、充满机会的东汉末年,到曹操手握北方大地孙权牢牢割据江东,刘备却无数次处于危险之中,风雨飘摇,手中连一万士兵都没有,身边仍是关张赵云这些老根将军。将近三十年的时光从未动摇放弃,从未心灰意冷,这样的刘备,如何让人不佩服!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曹操——曹阿瞒,年轻时便足智多谋,而且任性好侠、放荡不羁。当时南阳的许劭以知人著称,他也曾对曹操说过:“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曹操的军事才能是刘备和孙权都无法相比的,而曹操的求贤若渴,也是他最令人欣赏的地方。鬼才郭嘉因病逝世时,曹操失声痛哭,“失去郭嘉我曹操如同失去一臂”,而同年,诸葛亮出山辅佐刘备。曹操为了选拔人才,打破了封建德行和门第高低任用官吏的制度,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来贤才和他共同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而来。孙权,也是一方雄主,即有着曹操的用人水准和大局观,又具备刘备的隐忍气质,其人生轨迹有如勾践再生一般,也是在危局中生存发展,但能同患难却不可同富贵,后期不少诸如陆逊这样人才因其猜忌被逼死或处置,这也是东吴仅能割据一方而不能一统天下的重要原因,令人不禁扼腕叹息。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读到最后司马懿一统三国,我合上书本,不禁感叹:“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但《三国演义》告诉我们的并不仅仅是纷争,更多的是为人的忠勇、仁厚、豁达以及才智。告诉我们成为曹操一样的人,拥有刘备的人品,怀有孙权的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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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追风筝的人个人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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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静下心来认真读一本书了,手里捧着这本300多页的《追风筝的人》,看着封面上的精彩书评,我迫不及待的开始了这次跌宕起伏、精彩纷呈的异国之旅。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他的朋友哈桑之间关于友谊、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阿米尔出生于阿富汗喀布尔一个富人社区中的富裕家庭,是当地身份显贵的普什图人,哈桑则是阿米尔家仆人阿里的儿子,是一个地位卑下的哈扎拉人。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却是好朋友,他们秉承着“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的纯朴念头,两个人经常一起游戏,一起玩耍,一起恶作剧,一起快乐的追逐风筝,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然而一切在他们12岁那年的冬天发生了变化。在喀布尔的冬天,当地有一个盛大而隆重的传统节目——斗风筝比赛。这个比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放得高放得远,而是比赛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唯一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最大的荣耀,最大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似乎是天生为这个比赛而生的,阿米尔是斗风筝的高手,而哈桑则是追风筝的高手。为了赢得这个比赛,为了赢得父亲的重视和刮目相看,阿米尔无比渴望赢得这个比赛,以此改变自己在父亲心中懦弱无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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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追风筝的人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3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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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a wonderful, beautiful epic of a novel. Set in Afghanist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between the 1970s to the present day, it is a heartbreaking tale of a young boy, Amir, and his best friend who are torn apart. This is a classic word-of-mouth novel and is sure to become as universally loved as The God of Small Things and The Glass Palace.

Twelve year old Amir is desperate to win the approval of his father Baba, one of the richest and most respected merchants in Kabul. He has failed to do so through academia or brawn, but the one area where they connect is the annual kite fighting tournament. Amir is determined not just to win the competition but to run the last kite and bring it home triumphantly, to prove to his father that he has the makings of a man. His loyal friend Hassan is the best kite runner that Amir has ever seen, and he promises to help him - for Hassan always helps Amir out of trouble. But Hassan is a Shia Muslim and this is 1970s Afghanistan. Hassan is taunted and jeered at by Amirs school friends; he is merely a servant living in a shack at the back of Amirs house. So why does Amir feel such envy towards his friend? Then, what happens to Hassan on the afternoon of the tournament is to shatter all their lives, and define their futures.

The Kite Runner of Khaled Hosseinis deeply moving fiction debut is an illiterate Afghan boy with an uncanny instinct for predicting exactly where a downed kite will land. Growing up in the city of Kabul in the early 1970s, Hassan was narrator Amirs closest friend even though the loyal 11-year-old with "a face like a Chinese doll" was the son of Amirs fathers servant and a member of Afghanistans despised Hazara minority. But in 1975, on the day of Kabuls annual kite-fighting tournament, something unspeakable happened between the two boys.

Narrated by Amir, a 40-year-old novelist living in California, The Kite Runner tells the gripping story of a boyhood friendship destroyed by jealousy, fear, and the kind of ruthless evil that transcends mere politics. Running parallel to this personal narrative of loss and redemption is the story of modern Afghanistan and of Amirs equally guilt-ridden relationship with the war-torn city of his birth. The first Afghan novel to be written in English, The Kite Runner begins in the final days of King Zahir Shahs 40-year reign and traces the countrys fall from a secluded oasis to a tank-strewn battlefield controlled by the Russians and then the trigger-happy Taliban. When Amir returns to Kabul to rescue Hassans orphaned child, the personal and the political get tangled together in a plot that is as suspenseful as it is taut with feeling.

The son of an Afghan diplomat whose family received political asylum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1980, Hosseini combines the unflinching realism of a war correspondent with the satisfying emotional pull of master storytellers such as Rohinton Mistry. Like the kite that is its central image, the story line of this mesmerizing first novel occasionally dips and seems almost to dive to the ground. But Hosseini ultimately keeps everything airborne until his heartrending conclusion in an American picnic 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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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追风筝的人个人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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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具有浓重的异域风情的书,这本书有许多令人感动值得揣摩的方面。

开篇随着作者的娓娓道来,我首先感受到的是一个美好、和谐、虔诚的阿富汗;随着作者对仆人哈桑的描写,我又不禁为他们童年纯洁的友谊而触动;当作者面对他的父亲一种孩子对父亲的爱与崇拜又令人不禁回想起自己童年里一直守护自己的父亲的伟岸的身躯;当作者为了独占父亲的宠爱,自私的将哈桑赶走又不禁感到惋惜。

当俄罗斯的战火燃到阿富汗,那个美好的阿富汗开始褪色。主人公父子二人踏上背井离乡之路,那种父子之间的相依为命,那种身处异乡的漂泊感,那种极大的民族自豪感,又震撼着我。

同时,主人公埃米尔始终被一件事所困扰,就是当年将哈桑赶走,他的懊悔已属不易,当他得知自己有机会赎罪时毫不犹豫的踏上了重返阿富汗之路,他的勇气,不得不叫人钦佩。重回家园不见了以往的美好,只有统治下看不到边际的恐怖。身陷敌巢,他冒生命之危险就出了自己的侄子,他解救的不只是孩子,更是他自己,他自己多年来从未平静的心。

这个埃米尔自我救赎的故事里,有对于祖国的爱,有对于信仰的虔诚,有对于友情的忠诚,有对于爱情的坚守,有对于亲情的感触,有对于自己心灵的救赎;沉浸其中有一种被深深溶解的感觉,一种灵魂被净化的感觉,读这本书可以让人反思,回忆寻找心灵的一种归属。

对于阿富汗的现状,不敢妄加评论,就像作者一样默默地为这个曾经美好的国度祝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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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演义读后感四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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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读了国内人人皆知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作者罗贯中将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到西晋王朝建立这段历时间添枝加叶,写出了这本中外驰名的书。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书中以刘备为汉室正统,因而描述的角度等都偏向于刘备。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三国时代真是人才济济,蜀汉文有诸葛亮、庞统、孙乾等人,武有关羽、张飞、马超、赵云、黄忠、魏延等人;东吴文有张眧、陆逊、鲁肃、周瑜等人,武有甘宁、凌统、黄盖、徐盛、丁奉等人;曹魏文有郭嘉、程昱等人,武有张辽、张郃、夏侯惇、夏侯渊等人。而我最喜欢、最仰慕的,是刘备的义弟——武圣关羽。

关羽,字云长河东解良人,杀了当地一个恶豪,怕官府追查,逃出家乡。后与刘张二人相遇,结为异性兄弟,跟随刘备三十余年,收黄忠、千里走单骑、斩颜良诛文丑解白马之围等大小数十仗,立下赫赫战功。刘备自封汉中王时,命关、张、赵、马、黄为五虎上将关羽为五虎将之首,攻打樊城时,水淹七军,擒于禁、战庞德,又立下了大功。之后东吴主孙权采纳吕蒙手下的一位书生陆逊的提议,出兵突袭荆州,云长死战到底,最终败走麦城,和义子关平一同被害,终年五十八岁。

我喜欢看《三国演义》,更喜欢关云长英勇无畏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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