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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英文读后感【汇编20篇】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下面是开学吧网整理提供的英语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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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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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在图书馆宅了两周多,才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虽说看了这么久,自己也看的很细,但是还是感觉文章实在是晦涩难懂,对作品是一知半解之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看懂了几分。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还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了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

小说的情节非常离奇。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是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这是为什么呢?直到现在我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到底是什么?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着类似于她高祖母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也许我无法读出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好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嘛。我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着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百年孤独》——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名著,有时间我再好好品味一番,或许下次会理解得更深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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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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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佳琦

都说哈桑和阿米尔两个人是朋友关系,我却总想反驳这个观点:他们真的是朋友吗?我不这么认为。

在那个时候阿富汗人的潜意识里就是哈扎拉人只能是他们的仆人。仅管阿米尔与哈桑情同手足,但是经过时间的推移阿米尔也被这个浅意识给同化。在有的时候,我又认为阿米尔是恨哈桑的,这一层是建立在阿米尔父亲的态度之上:每当阿米尔要父亲给他什么时,父亲总会给哈桑一份,就连二十多年后买了一辆车,仍然会提到哈桑,所以阿米尔或多或少的是有一些嫉妒哈桑的。

所以说这层朋友关系我是不认可的,就算阿米尔最后知道了他们俩是手足情深,也不会在有所谓的朋友关系了!

不可描述出来的感情融入进去:一种对亲人的爱、对哈桑的愧疚、对旁人的感激、对阿塞夫的恐惧,以及的自己曾经的赎罪,从中流露出来。

为你,千千万万遍。

就这一句话穿插进文中,给文章升华数次。多感人的一句话呀!一个人的一生又有几人会对你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呢?又会遇到几个“为你,千千万万遍”呢?我不知道……

我的记忆中只有父母对我说过: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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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王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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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王子》,读完后我感受颇深。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小王子》讲的是一位飞行员在沙漠中遇到了一个天真善良的小王子,因为和一朵玫瑰花吵架,离开了自己的星球。他在别的星球上拜访了国王、酒鬼、商人、灯夫、骄傲的人、地理学家,最后来到地球上。小王子在地球上从一只狐狸那里学到了许多道理,并和飞行员建立了美好的友谊……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友谊的珍贵,我明白了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灵才看的见。

在我的世界里,朋友能带给我无数的欢乐,同时我也会去体会别人,多给家人或亲朋好友一些关爱,让他们永远健康快乐。因为小王子的故事,我们在静静的生活时,心里有着希望和温存,有着感动和关于驯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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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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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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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月亮英文

全文共 3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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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ascinating Moonrise

There is a hill near my home that I often climb at night. The noise of the city is a far-off murmur. In the hush of dark I share the cheerfulness of crickets and the confidence of owls. But it is the drama of the moonrise that I come to see. For that restores in me a quiet and clarity that the city spends too freely.

From this hill I have watched many moons rise. Each one had its own mood. There have been broad, confident harvest moons in autumn; shy, misty moons in spring; lonely, white winter moons rising into the utter silence of an ink-black sky and smoke-smudged orange moons over the dry fields of summer. Each, like fine music, excited my heart and then calmed my soul.

But we, who live indoors, have lost contact with the moon. The glare of street lights and the dust of pollution veil the night sky. Though men have walked on the moon, it grows less familiar. Few of us can say what time the moon will rise tonight.

Still, it tugs at our minds.

If we unexpectedly encounter the full moon, huge and yellow over the horizon, we are helpless but to stare back at its commanding presence. And the moon has gifts to bestow upon those who watch.

I learned about its gifts one July evening in the mountains. My car had mysteriously stalled, and I was stranded and alone. The sun had set, and I was watching what seemed to be the bright-orange glow of a forest fire beyond a ridge to the east. Suddenly, the ridge itself seemed to burst into flame. Then, the rising moon, huge and red and grotesquely misshapen by the dust and sweat of the summer atmosphere, loomed up out of the woods. Distorted thus by the hot breath of earth, the moon seemed ill-tempered and imperfect. Dogs at nearby farmhouse barked nervously, as if this strange light had wakened evil spirits in the weeds.

But as the moon lifted off the ridge it gathered firmness and authority. Its complexion changed from red, to orange, to gold, to impassive yellow. It seemed to draw light out of the darkening earth, for as it rose, the hills and valleys below grew dimmer. By the time the moon stood clear of the horizon, full-chested and round and of the colour of ivory, the valleys were deep shadows in the landscape. The dogs, reassured that this was the familiar moon, stopped barking. And all at once I felt a confidence and joy close to laughter.

The drama took an hour. Moonrise is slow and serried with subtleties. To watch it, we must slip into an older, more patient sense of time.

To watch the moon move inflexibly higher is to find an unusual stillness within ourselves. Our imaginations become aware of the vast distance of space, the immensity of the earth and the huge improbability of our own existence. We feel small but privileged.

Moonlight shows us none of life’s harder edges. Hillsides seem silken and silvery, the oceans still and blue in its light. In moonlight we become less calculating, more drawn to our feelings.

月升魅无穷

在我家的附近有座小山, 我常在晚间爬上山去。此时,城市的喧嚣成了遥远的低语。在这黑夜的静谧中,我尽情地分享蟋蟀的欢乐,感受猫头鹰的自信。不过,我上山是来看月出的,因为这可以让我的内心重新感到被城市消耗殆尽的平静与清新。

在这座山上,我欣赏过许多次月亮升起的景象。每一次月的姿容性情都不同。秋天,满月如轮,充满自信;春天,月亮清雾迷蒙羞羞答答;冬天,银白色的月亮挂在漆黑的、悄无声息的夜空中,显得那样孤寂;夏天,桔*的月似被烟尘笼罩,俯瞰干燥的田野。每一种月亮,都像美妙的音乐,颤动我的心灵,令我的灵魂平静。

但我们这些深居室内的人,已与月亮失去了联系。城市中耀眼的街灯和污染性烟尘遮住了夜空。虽然人类已在月亮上行走过,但月亮对我们却更加陌生了。现在已很少有人能说出今晚月亮何时升起。

但无论怎样,月亮依然打动我们的心灵。

如果我们偶然遇见一轮黄灿灿的满月高高挂在空中, 我们都会禁不住抬头凝望她那高贵的仪容。而月亮会向那些注视她的人赐予厚礼。

我得到她的厚礼是在山间七月的一个夜晚。我的车突然无缘无故地熄了火,将我孤身一人困在山中,束手无策。太阳已经落山,我注视着东边山头涌起的一团桔红色的明光,好像森林起火一般。突然,山头自己也似乎燃起火焰,一会儿,一轮又大又红的月亮从树林中慢慢现出身来,夏天空气中弥漫的灰尘与湿气令它显得异常怪异。大地灼热的呼吸扭曲了它,它变得非常暴躁,不再完美。附近农舍的狗紧张地狂吠起来,因为这团奇怪的光亮叫醒了野草中的魔鬼。

然而当月亮缓缓从山头升起,它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坚定与威严;它的面孔由红色变成了桔红,又变成金色,最后成为沉静的*。它似乎吸收了正在渐渐转暗的大地的光亮,因为随着它的升起,下面的丘陵山谷变得愈来愈朦胧。等到皓月当空,满月如盘,闪烁出象牙般的清辉,山谷便成了风景中一片幽深的阴影。那些狗明白了那团光原来是他们熟悉的月亮,也安定下来,停止了吠叫。霎时间,我也觉得信心倍增,心情舒畅,几乎笑了起来。

这奇特的景观持续了一个小时。月出是缓慢而充满神奇的。观看月出,我们必须回到一种古老的、耐心的时间观念中去。观看月亮不可阻挡地升上天空,会让我们找到内心的无比安宁,我们的想象力能让我们看到宇宙的辽阔和大地的广袤,能让我们忘掉自己的存在。我们觉得自身渺小,但又深感大自然的厚待。

月色下,我们看不到生活中坚硬的棱角。山坡在月光下如同笼上了一层柔和的银纱;大海在月光下宁静碧蓝;我们在月光下也不再像白日那般心计来往,而是沉醉于自然的情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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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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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的夜空特别美丽,星星顽皮地闪烁着快乐的光芒,天空不时地盛开一朵又一朵的烟花……因为,今晚正是除夕之夜。假如是以前,我一定会逛街,或者坐在大厅里看电视,可是今天,在这快乐的气氛里,我却没有从悲伤里摆脱出来。因为,我想起了著名作家安徒生笔下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

“她把小姑娘抱在自己的臂上,飞了起来,飞向上帝。”每当我读到这里,不禁在心中呐喊:“来吧,来吧!请来到我们这个天堂般的新中国!我们一定会给予你无限的欢迎!瞧,这儿有你的小伙伴,有你最向往的幸福生活,还有千千万万个疼爱你的奶奶!”

可是,她没法来了,因为“在除夕之夜,她冻死了,她缩蜷在墙角冻死了!”看到这里,我的心在呐喊:“小女孩,你为什么会得到这么不公平的待遇?”她本应像我们一样,每天背着书包上学去,和同学们在一起思考,做游戏……然而,她什么也没有!在那个吃人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她只能得到贫穷和痛苦!

比起小女孩,我们的生活好多了。我们每天都沐浴在党的阳光雨露中,吃得饱,穿得暖。每天都戴上鲜艳的红领巾,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去。对于生活问题我们从来都不用担心,更不必像那小女孩那样为了挣钱,在除夕之夜里顶着寒风去卖火柴……

“呯!……呯!……呯!……”不时响起的烟花声打断了我的沉思,我赶紧把头伸出窗外,那烟花在空中一个接一个地盛放,美极了!此时,我仿佛看见了小女孩和她的奶奶正在烟花里站着,走进新年的欢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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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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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读过一句话:“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藏,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己爬上来。”它出自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在今年暑假,我读完了这本书。

它进述了一个沉重的故事:阿米尔,一名阿富汗贵族少爷。他的母亲因他难产而死,自小他便和从亲一起生活。因为生性儒弱,或因为自己间接导致了母亲的死亡,阿米尔认为这就是自己不得父亲喜欢的原因。在他的童年中,始终在做出各种努力去获得父亲的关注,也始终徒劳无功。

阿米尔和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是自小的玩伴。哈桑也没有母亲,不同的是,哈桑的母亲是选择了消失逃离。而阿米尔,虽与哈桑朝夕相处,却在心底始终以为哈桑是仆人,是文盲,是哈扎拉人而瞧不起他。同时不解父亲为何对阿里父子如此友善,他嫉妒哈桑。而哈桑对阿米尔却“忠诚的像一条狗。”

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拔得头筹,哈桑则为他去追那只象征荣誉的风筝。阿米尔赶到时、哈桑正被一个贵族子弟所威胁欺辱,但向阿米尔逃走了,他没有像哈桑曾经挺身而出去保护他那样。这使他一生蒙上愧疚的阴霾,便哈桑的身体留下不可愈合的伤害。

出于愧疚,阿米尔无法面对哈桑。他诬陷哈桑偷窃,使阿里父子离开。而后又和父亲一起逃往美国,以避开阿富汗的战争,在美国度过颇为困苦的生活后,阿米尔结婚了,而父亲此时也去世了。这时,父亲的好友拉辛汗到来,向阿米尔坦白一桩埋藏多年的秘密:哈桑也是父亲的孩子,是阿米尔真正意义上的兄弟。阿米尔不得不回到阿富汗,寻找已逝哈桑的遗孤。在经历种种的阻碍、报应、伤害、背叛后,阿米尔逐步走向救赎的路。

我之所以如此详细地描述这个故事,是因为这本书本身就在用细腻的笔触勾勒人性的本质,当我发现一两句话概述不了这个故事时,就选择尽可能完整地复述它。

作者在前言中写到,当时他并不同意出版这本书,世界对阿富汗的印象只有塔利班、本.拉登和反恐战争,到处都是对阿富汗人的误解和偏见。但最后,她妻子的一句话使他决定发表:“他们妖魔化,你可以人性化。”

的确,这本书成功塑造一个又一个的人物,使他们栩栩如生:阿米尔的懦弱令人咬牙切齿,父亲严厉刻薄背后的真相也使人愤懑不平,阿富汗残酷的战火销烟;塔利班的暴虐行径;向人们构造了一个无力的世界——同时也是现实。

书中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在自己的罪行和救赎中活着:阿米尔的父亲,他做错了事,便用自己的深切自责带来善行一他施舍穷人、建立恤孤院、善良正直,这些通通是他自我救赎的方式,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我读完这本书后,感受到一股荡气回肠的自在一它确实是一本温暖的书,充满人道主义色彩。我相信每个人都且能在这本书中找到自己的风筝。希望大家都能来看一看这本书,了解阿富汗每个布满灰尘的面孔下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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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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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大海,多少人曾被咆哮的巨浪吞噬。多少人在这生命开始的地方消逝。然而又有多少人在波涛的咆哮中,敢于站起来!敢与威力无穷的自然抗衡呢?《老人与海》会告诉你,人类在自然面前是多么渺小!但它还会告诉你,在人类的意志力面前,任何东西都得甘拜下风!

“他想,这一回它们可把我打败了。我太老了,不能拿棍子把鲨鱼打死。但是,只要我有桨,有短棍,有舵把,我一定要试一试。”这就是一位老人在面对一大群饥饿的鲨鱼是的全部武器!当你在海上漂泊,遭遇一大群饥肠辘辘的鲨鱼时,你却仅有两只桨、一柄短棍和一条舵把,你会放弃吗?也许你会,可一个日薄西山的老人在这一刻却选择了坚持!你也许会问:“为什么?”答案很单纯,仅仅只是为了守护一条鱼,和这位老人一样英雄的一条鱼!

“你想的太多啦,老家伙!”他老了吗?回答既是肯定的又是否定的。他的身体已经老去,可一颗斗士的心是永远不会老的!以前我经常问自己,力量的源头是什么?来自哪里?今天我终于明白了!来自一颗滚烫的、充满信念的、永不褪色的心!在绝望时,它永远不会放弃!

“鱼啊,你要把我累死了。不过,你有这个权利。兄弟,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件东西比你更大、更好看、更崇高了。来,把我弄死吧。”管他谁要谁的命呢?你见过多少人在称呼将要把自己击败的对手为“兄弟”何况它只是一条鱼!在他的心中,他早已将这条与他斗到精疲力竭的“英雄”看做了自己的兄弟!这条鱼和老人之间早已不是对手,双方都因为对方的坚持而提醒自己——死也不能倒下!

《老人与海》早已跨过了平面。他已经变成了一种精神。在那风高浪急的海面上老人告诉我们——人从来没有战胜过自然,也许以后也不会。但人可以选择,选择永不屈服。只要我们选择坚持,在一颗敢于挑战的心面前,没有打不到的敌人,没有闯不过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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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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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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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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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之后知道了吕布为了一匹赤兔马和一些金银财宝,杀了自己的义父,并拜董卓为义父。我觉得吕布只为一点财宝,就会杀了自己的义父,真是一个没良心的人。

后来,董卓越来越霸道,激起了一些大臣的愤慨。那个董卓,自从有了吕布,他就把自己当做很厉害的人,谁都打不过他。有一天,司徒王允把一些大臣请到家里,痛苦流滴地说:“董卓横行霸道,汉朝要亡在他手里了。”我从这里感受到,那个董卓也太卑鄙了,连一些大臣都不放过。

我读了《三国演义》后,我懂得了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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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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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一样的爱】

傅雷家书》让我感觉自已仿佛坐在阳光下听着一家人在拉家长一般,那么有趣,那么深情。

先说一下孩子吧,处在异国他乡,却是父母的自豪与骄傲。虽然只在是一个人生活,但是仍然能让自己进步,在他小的时候,就有过一两年的独立生活,我认为这种独立,自主的精神需要我们去学习,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学习中,还有一点, 是当他发现自己不如别人时,他会每天花几个小时去弹琴,如果让我每天画几个小时的画,我或许会坚持不下去。正因为他的不懈努力,使他取得了更大的进步,获得了更多的肯定,收获和付出是分不开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更值得我们每一位同学学习。

对于父亲,有说不完的话,他不仅是翻译家还是心理学家、教育家,从孩子的家信他可以看出很多东西,如:一个人的品质、心情,从照片中看出孩子最近是否瘦了、睡眠如何,可见他对孩子的关心之至。他让孩子写信时用纸要簿,字小纸簿就省一点儿邮费了,我认为他也是一个节约的人,他既严历又慈祥。

对于为人之母,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贤妻良母。孩子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考虑到,她总是把自己喜欢的书和曲目等等告诉孩子,甚至把书递给孩子。“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她总是把自己喜欢的给别人。

写到这儿,我眼睛已经湿润,我觉得天天在我身边的母亲既有文中父亲的精神又有母亲的精神。是啊!妈妈真是又当爸来又当妈,而我则有点像文中的傅聪,记得今年2月份去北京参加了书画大赛后直到暑假,妈妈都在为我去韩国的事犯愁,要说不去吧,又错过了一次这么难得的机会,要说去吧,又怕一个人不安全(我是一个人去的)担耽了学习,但是最后妈妈还是决定让我去,因为她认为去了就是去锻炼自己的自主能力,而且也是代表中国去的,机会难得,如果现在不去,接下来的几年一定会很忙,到了大学,每个人都有机会去,我也就没有优势了。即使姑妈们都反对我去,说又费时间又费钱,说老实话,我们家并不富裕,那些钱也不过是妈妈每天省下来的。以前妈妈上班的地方离家近时总是中午一个人在家里吃一些剩菜剩饭,有时没有剩菜剩饭就吃点面条。生活上不到迫不得已她不会为自己买什么,妈妈经常会对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只看不买,因为她不舍得花钱。感冒了总是吃几颗药硬挺着,不到医院去,因为她知道就她的情况而言是要挂盐水的,这样她就不能照顾我和弟弟了。可是她总是给我和弟弟买最好的。她对我也是有要求的,她既是我们的严父,又是我们的慈母。而我呢?想来这些年却总是让妈妈生气,让妈妈操碎了心。要知道当初到杭州来读初中也是妈妈一个人坚持的。家里人都说大城市费用高,一个人在异乡供养我们俩,太累了,我们和爸爸在家乡的话,她好舒服点。毕竟爸爸在家乡的事业也是不错的,日子过得也宽裕。可妈妈就是坚持要让我们到大城市来,多学多见识。

妈妈对我的爱如同大山一般,由一块一块的小石子堆积而成,日积月累,她用自己的母爱去译我的心,又用她的陡峭来教育我,用她的绿色来感染我,她的爱如同常青的山,永远不会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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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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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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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骆驼祥子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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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完了老师要求阅读的《骆驼祥子》。一开始,我并没有十分认真地阅读,因为我认为我不过是在完成任务。可看着看着,我渐渐改变了一开始的看法,我开始认真地阅读,被书中的人物祥子带入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黑暗旧社会中,被祥子的一举一动牵动着心弦,为祥子担惊受怕……

《骆驼祥子》这本书讲述了祥子来自农村,立志买一辆自己的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但是,用三年的血汗钱换来的车却被军阀的乱兵抢走,第二次,他还没攒足买车的钱,钱就被孙侦探敲诈走了。接着,车厂厂主的女儿虎妞对他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带来磨难。而用虎妞的积蓄买的一辆车在虎妞难产而死后,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在经过多次挫折后,并随着祥子心爱的女人小福子的自杀,终于吹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不再像以前一样以拉车为自豪,他厌恶拉车,延误劳作。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人生,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最终,祥子从一个老实的车夫逐渐演变成为一个地道的流氓无产者。通过这个悲惨的艺术形象,人们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有较深的理解,并启发人们认识造成祥子悲剧的社会根源。

这本书讲述的祥子的人生可谓是一波三折,让人读了不由得心疼这个从农村来的憨厚老实的小伙子。在书中看着这个小伙子一步一步地向自己的目标靠近,却又在将要靠近时候跌入谷底,这样的经历让人的心一阵一阵的抽疼。可也正是这样的经历向人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在那样的日子里,在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里,旧社会劳动人民生活的苦难与无奈。

通过这本书,我也了解到我现在生活的社会比起那个社会已经好太多了与其不断地抱怨现在的生活这不好那不好的,不如好好享受自己的人生,不要像祥子一样自甘堕落,要相信一句话“每件事到最后都会是好事,如果不是好事的话,那就说明还没有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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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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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人间失格》的第一部,心情非常的压抑,只剩最后一句话让我觉得一声叹息。

“我们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风趣幽默。只要不喝酒、不,就算喝了酒,也是个像神一样的好孩子”。

错的不是他,是这错误失格的人世间。

小叶对自己的放纵,对自己的折磨,小叶,在时间,自卑,敏感而又脆弱的生存者,挣扎在人间的泥潭之中。

小叶聪明绝顶,细腻而又温柔,善良而又纯真的生存者。因为不幸。不幸的人,似乎很容易找寻到人群中的同类。

别人对他指责的话,无法反驳,一次又一次的将敏感的他钉在这耻辱柱之上。活在自己的黑暗世界里,活在对自己的放纵里,活在对人世间的绝望里。

活在这泥潭里。

太宰治的文章充满了灵气,一气呵成,读来非常畅快,畅快之后是深深的伶悯。对世间的绝望,对人性的参透,对黑色世界的描绘,让人对着这人世间充满的失望与无奈,为何本书命名为人间失格。

人间,我们所生活的人世间,充满了痛苦,疼痛与压抑,在小叶年幼的时候惨痛的经历,让他的一生都奠定了悲惨的基调。无奈而又滑稽的生存者,扮演这小丑,为博众人一笑,其实真正面具后的他充满了悲情,与创伤无可救药,无可逆转的生存。

你说这人世间,这人与人之间,所有的一切,几分真几分假?

太宰治从学生时代起已希望成为作家,21岁时和银座咖啡馆女侍投海自杀未遂。1935年《晚年》一书中作品《逆行》列为第一届芥川奖的候选作品。结婚后,写出了《富岳百景》及《斜阳》等作品,成为当代流行作家。1948年6月13日深夜与崇拜他的女读者山崎富荣跳玉川上水自杀,时年39岁,留下了《人间失格》等作品。

这位作家,极其聪慧与早熟,小说中的叶子与大她十岁的侍女,双双殉情跳海自杀的事情,原来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怪不得读来让人很是震惊和难受。

英年早逝应该是他对自己这一生的终极选择。

他究竟是有多么的灰心和失望,多么绝望的活在这人世间啊。

我还记得其中的一段对话:

罪的反义词是什么?是法律。

是善良?不是善良的是恶的反义词。

是神?是罚。

罪与罚。罪与罚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人生的应有的基调是什么?不同人拥有的是不同的心境。他的心境决定了他的命运。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心魔之中。或者毁灭,或者重生。

所谓涅槃重生,本就是需要打破自身,以血和肉,以血和骨,重塑其身,这方式重生。涅槃,存活于人事,得到的,收获的。作家的纤细而敏感的神经,让他对自己和周身的经历都会放大很多倍的。所以疼痛更加疼痛,美丽更加美丽。

有时最为罪恶的人,或许拥有最为纯洁的灵魂。

人生啊,还是钝感一点的活着,是不是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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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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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中外哲理故事》的书。在这本书里,有许多有名气的人励志而又不怕困难的故事。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还有一个苹果》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说,在北欧的瑞典,有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老人,名叫斯坦利·库尔茨。他本是一名医生,但对沙漠探险情有独钟,曾多次深入沙漠探险。有一次,斯坦利·库尔茨试图穿越撒哈拉大沙漠,但不幸的是,他遭遇了一场铺天盖地的风暴。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暴,瞬间使他一无所有:向导不见了,驼群不见了,水和食物都不见了。斯坦利恐惧极了。

绝望的那一刻,他下意识的把手伸进了口袋,竟意外的发现,口袋里还有一个苹果。斯坦利坚信自己手上的苹果,凭着还有一个苹果的信念和求生的意志,终于走出了撒哈拉大沙漠。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境。在困境面前,我们一定要保持坚定的信念去坚持最初的自己,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隐藏着一颗“苹果”,鼓励我们从沮丧和消沉中走出来,走向美好的未来。

现在的中国还在慢慢的发展中,和其他一些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而且还遇到了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都怀有“苹果”的信念,总有一天会赶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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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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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叫作《地心游记》,它的内容非常精彩,可以说它是我小学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书之一了。

第一次目睹《地心游记》的“芳容”是在学校的操场上。那天学校老师请同学们上台自由推荐自己最爱的书,一位男同学上台介绍了这本书,说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黎登布洛克教授是他最崇拜的人。最崇拜的人?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简洁醒目,橙红两色相间,上面有四个大字:“地心游记”。字上方一个红色方框内是黎登布洛克教授正在探险。他惊讶的神情让我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地心游记》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地心游记》,它不仅是新课标必读名著,还是全国优秀畅销书。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是它的版本很多,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地心游记》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在世界读书日当天买书有更优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地心游记》又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分吧!一天,我不小心把后排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一看,竟是《地心游记》,我立即激动地叫起来!再看看我心爱的书,感觉它是多么期待被我阅读啊!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地心游记》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黎登布洛克带着他的侄子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心历险,虽然一路上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黎登布洛克教授凭着自身的智慧和勇往直前的精神把这些困难都一一克服了,并最终回到了意大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就觉得倍加珍惜。

这就是我寻找最爱的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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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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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读了《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绘本后,感觉这个绘本讲的是约瑟在小时候,他的爷爷为他亲手缝了一条毛毯,随着小约瑟慢慢的长大,毛毯变小了、由新变旧时,约瑟都会想到他的爷爷,因为他的爷爷有办法,他爷爷一直将毛毯逐步变为约瑟的上衣、背心、裤子、领带、纽扣。感觉约瑟好幸福,他有一个爱他的爷爷。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约瑟和他的爷爷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我要像他学习,要节约,不要浪费,要做到物尽其用。我也要向约瑟的爷爷一样有办法,这样我遇到问题就会自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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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野性的呼唤英文读后感TheCalloftheWild

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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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野性呼唤》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思想和感情。

"The call of the wild" after reading this book, I deeply felt the animals thoughts and feelings.

小狗巴克生活在南方,过习惯了悠闲自得的生活,养成了温柔的性格,但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因为,有一天园丁把巴克拐卖到了北方。它被想得到金子的人用作了雪橇狗,拉雪橇。祖先们原始的野性在它身上渐渐发出。巴克渐渐变得残酷,它让所有的和它一块儿拉雪橇的狗们都顺从了它,然后把狗群的首领咬死,自己当了首领。后来的主人桑顿对巴克很好,巴克也和桑顿过的像一家人一样亲密。可是后来,桑顿被河水淹死了。巴克一点儿牵挂都没了,就跑到森林里当了狼。

The dog back to live in the south, too accustomed to leisurely life, develop a gentle character, but this time, not long before, because, one day the gardener to buck abducted to the north. It is to want to obtain the gold used for the sled dog sled. Ancestors of the original wild on it began to make. Buck gradually become cruel, it makes it all together and the sled dogs are resigned to it, and then killed the princes of Gou Qun himself as leader. Later, master Thornton is good to buck, buck and Thornton had as a family intimacy. But then, Thornton was drowned. Buck was worried about not, went to the forest as a wolf.

巴克在南方只是一条宠物狗,倒是要感激园丁的拐卖,幸而,才改变了它的一生。与生俱来的野性让它轻而易举成为群狗之首。忠诚和感恩使它和桑顿像一家人一样亲密。桑顿有危险时,是巴克勇敢地去救主人。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一样拥有情感,富有思想。

Buck in the south is a pet dog, it is to appreciate the abducted, fortunately, did not change his life. Born with the wild dogs to make it easy to become the first. Loyalty and gratitude to Thornton like a family intimacy. Thornton is in danger, Barker bravely to save the master. Although he is just a dog, but its like people have feelings, full of id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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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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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太宰治的书《人间失格》,这是儿子要求我给他买的书,看了说大吃一惊,为了避免儿子正因不恰当的阅读选取而影响了人生导向,我义不容辞的在拿到书的第一时刻自己先行阅读。书里有一句十分经典的话"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儿子说他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感动的哭了,正因他似乎读懂了太宰治的无奈和痛苦,他很期望我能阅读这本书,并且期望阅读能够给我带来关于人生的思考,当然,所谓思考那是必然,但是我更关注对儿子思想轨迹的了解,因此,他读的书,或者是他推崇的书,都是我必须要读的。

人间失格,即丧失了做人的资格,这是太宰治的自传体书札,纤细的自传体中透露出极致的绝望,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借由叶藏的独白,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整本书充满压抑和生活的混乱,正因无法理解自己生而为人的现实,使得叶藏一向生活在一种_和抽离的状态,也基于此,似乎他一向在生活的窘困之中无法自拔,金钱是永远没法解决的问题,辗转在一个又一个女生之间,藉此虚度生命,但并没有哪个女生能够令他找到生命的好处。他内心善良,总觉得他的行为似乎在对他人造成伤害,于是一次次的离去,但又总是无法逃脱命运的咒语,生活中永远是女生,能做的就是不断的用酒精医学专用自己,不断的把所有的东西送到当铺去,拿到的钱再变成酒,如此周而复始,最后沦为一个丧失行动力,靠画低级的漫画挣钱,靠自己的脸面去赊账的男生。为了生存,甚至于为了吗啡,总之,只要某个女生有什么他需要的东西能够给予,他都能够出卖自己的性和身体,在这本书里,不断的在看到这个苟活的男生内心世界的挣扎与一次次的崩塌,从书的最开始,我甚至于没有搞清楚为何,他会有那么强烈的人间失格的感受,这个世界真的不属于他吗?为何从幼年懵懂期的照片上,他就找不到内心真的归属?

其实我们大多数人,都并不知道来到这个世界的好处何在,但有些人在发奋中奋斗中寻找生命的好处,有些人却从很早就开始正因迷茫而放下,我不知道是上天怎样的安排,令这个原本富有才华的男生,这个临死但是才38岁的男生的一生竟是如此悲怆?好在最后,他最后自己做了一回主,跳河_身亡,生而为人,他很抱歉,但是死去的太宰治并不知道,他选取_,会对更多的人抱歉,总是说_是最不负职责的选取,就算是在宗教里面,_的灵魂也是无法解脱的,而这些,不知道太宰治是否知道,他的灵魂又是否能够逃脱那纵身跃下的冰河,每一世的功课总要做完,没有做完的就算是想逃跑,大概也只是徒增留级的悲哀吧。

儿子和我说起所谓的"日,本性",就是日本人在战后所谓的_妄想症,他们丧失了战前的勇猛和励志,总觉得自己是罪人,那种根深蒂固的感觉影响了日本的文化,而那个1948年就_的太宰治是不是也与生俱来的有所谓的"日,本性"呢?

这是一本需要带着自己坚定的价值观去阅读的书,贴合日本文学一贯的写作手法,有超多的内心描述,让人沉溺其中感觉世界都灰暗起来,我不知道儿子的年龄看了这本书会有怎样的体会,还是期望他能够多一些思考和决定,而不是陷入其中,好在一齐买的还有村上春树的《当我跑步时我在谈什么》,至少这是一本用心向上的书。这是两本在他们同学中间广泛传播的书,也期盼这些日本的文化能对他们这一代有正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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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梅花魂》读后感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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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曾云:梅花香自苦寒来……从这些著名的诗句我们可以看出梅花是多么的纯洁,它那不畏严寒的品性曾经影响着多少世人。

而我又想到了我们所学的课文《梅花魂》这一课,更加让我对梅花产生了许多敬佩之情。本文通过描写梅花的秉性,揭示了“梅花魂”的含义,也揭示了一位老华侨那一颗怀念祖国的心。

是呀, 很多被唤起的情感,也许只是出自意外,就好像窗台上那些细碎的灰尘,被掸起之后在空气里急剧飞舞,再也无法沉淀到原处。一位身在异乡的华侨,却不能回到 祖国感受美丽的大好河山,不能体验那拥有长江、黄河、万里长城的自豪,不能亲自走一走那蕴含着浓浓乡情的国土,对于一个老华侨来说将是多么的遗憾!

有些事,即使成天在我眼前摇摆,我也会很快忘记,因为,我不想记住;有些人,只能在记忆里搜寻她的影子,却永远无法遗忘。

当一段生活真的划上句号的时候,站在句号的后面回顾,有些事原来是可以轻易记祝古人曾云:梅花香自苦寒来……从这些著名的诗句我们可以看出梅花是多么的纯洁,它那不畏严寒的品性曾经影响着多少世人。

而我又想到了我们所学的课文《梅花魂》这一课,更加让我对梅花产生了许多敬佩之情。本文通过描写梅花的秉性,揭示了“梅花魂”的含义,也揭示了一位老华侨那一颗怀念祖国的心。

是呀, 很多被唤起的情感,也许只是出自意外,就好像窗台上那些细碎的灰尘,被掸起之后在空气里急剧飞舞,再也无法沉淀到原处。一位身在异乡的华侨,却不能回到祖国感受美丽的大好河山,不能体验那拥有长江、黄河、万里长城的自豪,不能亲自走一走那蕴含着浓浓乡情的国土,对于一个老华侨来说将是多么的遗憾!

再读此文,思绪飞扬,不仅是梅花的高洁影响着我,激荡着我的更是如梅花一样清逸飘香的思乡情怀,爱国之心。更能体现出外祖父拥有一颗眷恋祖国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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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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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在家里读了《红楼梦》、《谁动了我的奶酪》其中我最喜欢《红楼梦》。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的巅峰巨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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