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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英文读后感(推荐20篇)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下面是开学吧网整理提供的英语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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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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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里面的片段让我记忆犹新、流连忘返……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去西方取经途中遇上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这三个神通广大、本领高超的徒弟,为保证师傅的安全,舍身去斩妖除魔。说到这里,相信大家都想起了那些片段如:《三打白骨精》、《三战红孩儿》、《巧借芭蕉扇》……而这三兄弟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首先三个人有团结的精神。然我记忆犹新的片段当然就是家喻户晓的《三打白骨精》了。师徒四人路过荒山野岭,突然有一个少女来到了师徒四人的面前,孙悟空利用火眼金睛早已看破了白骨精的诡计,食物中全都是有毒的蝎子与蛤蟆。顿时金箍棒一下,将白骨精的灵魂打走了。突然一个老婆婆看见了尸体,辨认这少女就是他的女儿,但是白骨精的第二次诡计也被他识破了,孙悟空有杀害了一条生命,白骨精还是没有善罢甘休,因为只要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于是白骨精有伪装成一个老爷爷的模样,但是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就将白骨精的魂魄打飞了,但是唐僧就是不相信,就是认为孙悟空杀害了三条人命。死念紧箍咒。但是白骨精从中得到了捕捉唐僧的时机,最后还是孙悟空将它打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白骨精是很奸诈很狡猾,但是孙悟空是一心护主,唐僧被白骨精的诡计给迷惑了,但是孙悟空的表现,让我们觉得说孙悟空是齐天大圣一点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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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春》读后感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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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1927年之后的朱自清,始终在寻觅着、营造着一个灵魂深处的理想世界——梦的世界,用以安放他“颇不宁静”的拳拳之心,抵御外面世界的纷扰,使他在幽闭的书斋中“独善其身”并成就他的治学。“荷塘月色”无疑是经过了凄苦的灵魂挣扎之后,找到的一方幽深静谧的自然之境,曲折地体现了他“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格操守;而“早春野景”则使他的梦的世界走向了一个开阔、蓬勃的境地,突出地展示了他要在春天的引领下“上前去”的人生信念。后者自然是前者的延续、转化、提升。但不管这两个世界有多么不同,它们都源于朱自清的一种理想追求甚至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如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在这幅图画中,隐藏了他太多的心灵密码。

朱自清研究专家吴周文先生说:“在很多散文中,朱自清惨淡经营诗的意境,将人格美的‘情’与自然美的‘景’两者交融起来,创造了情与景会、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种境界的构思,整个地展现自我人格,以美妙的意象作为人格的外化手段,于是他的笔下,自然美成为自我人格的精神拟态,或象征性的写照;个人特定的情绪、思想,也因自然美的依附,得到了诗意的写照,或者说得到了模糊性的象征。怎样创造这种意境,完成自然美与人格美二者的附丽与连结?对此,朱自清则是继承弘扬以形传神、重在神似的艺术精神这一整体性的审美把握,加上‘诗可以怨’的审美理想的制导,生成了风格的隐秀与清逸的色彩。”(吴周文《诗教理想与人格理想的互融》,《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对朱自清散文的深层意蕴,我以为这些话是深中肯綮的。朱自清属于那种感情和感觉特别敏锐、细腻、真挚的人,对大自然的四季变化和山水花鸟等等,又有着特有的亲和情怀和观赏兴致。他的写景,往往是景中有“我”,“我”中有景,景“我”合一。他所以要调动起自己的一切感官以及思想和情感,反复品味、字斟句酌、“用笔如舌”,正是要把自己的全部人生、人格投入到大自然的形神中去,让自然的美与他人生的美浑然为一。他不像鲁迅,在描写自然中采取一种超然的、审视的态度,甚至不惜写了自然的丑来;他也不像周作人,在刻画自然中沉溺其间、忘却自己,恨不得化为自然的一部分。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是投入的、虔诚的,但同时又是自觉的、清醒的。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最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中庸之道”的真谛的。在《春》这篇简短而明朗的散文中,同样体现了他的人格操守和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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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丽丝梦游仙境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1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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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orld is what we see now this appearance? Plants are always silent, the animals dont have thoughts and feelings, food can fill our belly...

That may not be oh! As long as you are willing to, he may become another appearance: starlight shines through every corner of the small animals to play with you, sitting in my room, you can flying into the ground, in a twinkling, with roaming wanli... Want to go to the world for roaming, it is not difficult, just need some curiosity and some fantasy.

Alice has done this in the past, the story is like this: in a make you sleepy in the afternoon, Alice in the river the chasing a talking rabbit in vest and fell into the rabbit hole, which came to a wonderful world, in this wonderful world many strange things happened, until Alice clashed with the queen, just wake up, found himself still lay in the river.

When I finished reading the book, I realized the fun of reading and imagine happiness. The book brought me to a wonderful world to roaming, also left a deep impression on me.

Reading this book, like to set foot on a boat trip, can roam the world, you can look at flags, can feel happy. I also want to Alice, for life is full of beautiful yearning to do a good boy!

世界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样子吗?植物们永远默默无语,动物们没有思想和感情,食物只能填饱我们的肚子……

那可不一定哦!只要你愿意,他完全可能变成另外一种样子:星光洒满每一个角落,小动物们和你一起玩耍,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就可以飞天入地,转瞬间,你以漫游万里……想到这个世界去漫游,一点也不难,只需要一些好奇心和一些幻想。

爱丽丝就做到了这一点,故事是这个样子的:在一个让人昏昏欲睡的下午,爱丽丝在河边追逐一只穿着背心的会说话的兔子而掉进了兔子洞,从而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在这个奇妙的世界里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直到爱丽丝与女王发生冲突,才醒过来,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河边。

当我阅读完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与想象的快乐。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里去漫游,同时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阅读这本书,犹如踏上一只旅行的小艇,可以漫游世界,可以仰望旗帜,可以体会快乐。我也要向爱丽丝一样,做个对生活充满美好向往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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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夏洛的网》读后感启示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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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故事,一只小猪和一只蜘蛛之间的故事,一个诠释了爱与友谊的故事。

威尔伯,它是一只猪、落脚猪。威尔伯一出生就要面临死亡的命运,弗恩救了它,并照顾了威尔伯一个多月。一个多月后,威尔伯来到了新“家”。他认识了许多“邻居”:老鼠、鹅、羊、马以及改变了他一生、拯救了他未来的好朋友——蜘蛛夏洛。

故事由此展开。威尔伯在新家生活一段时间后,他得知,不久后的将来他将变成熏肉火腿。从此,威尔伯整天精神恍惚,寝食难安,总感觉自己的生命已走到了尽头。可是,弱小、并在威尔伯看来生性嗜血的夏洛却挺身而出,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细细的丝担负起了拯救威尔伯的使命。夏洛用丝在网上织出了奇迹般的文字,不仅救了威尔伯,还让它一举成名,为它迎来了美好未来。但是,一只蜘蛛的生命是短暂的,哪能陪伴威尔伯一生?夏洛日益憔悴,在威尔伯得奖后,死了,留下了它的孩子。威尔伯哭了。

相信大家也一定想要一位像夏洛一样的朋友?估计只有少数人能忠心的对待彼此之间的友谊,让彼此间的友谊无坚不摧吧。谈到这点我真是自愧不如:一次,和我认识了几年的好朋友不小心把我弄伤了,于是她无意间说的几句话竟把我激怒了,于是,我们一连几天都有言语上的冲突,过了一个星期才勉强和解。如果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肯先低头道歉的话,估计也不会产生任谁都感到难堪的事了,真是悔不当初啊。好在几年后的今天我和她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好朋友。

这本书让我对爱与友谊得到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也相信所有人都会从这本书中得到启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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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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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捧起那本散发着淡淡墨香的《红楼梦》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想把它彻底看明白。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尽管看过了,但是书中有的描述还是演员不能及的,还是被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故事所吸引。居然描写的那么好,其中的一些经典场景当然让我难忘。如,黛玉葬花、湘云醉卧、晴雯撕扇、宝钗扑蝶、宝玉挨打等等。

我最喜欢黛玉葬花这个场景了。这个场景不仅把林黛玉的性情描绘得栩栩如生,而且也为读者刻画了一个自爱自怜喜爱花的一个林黛玉。林黛玉是很爱惜花的,觉得花落以后埋在土里最干净,也可以看出林黛玉对于美与他人有不同的独特见解,她也写了葬花吟,以花喻自己,把贾府及整个封建的社会比做污浊,她不甘沉灭,又无力摆脱封建恶势力。怜花就是怜自己,她看到鲜花的凋零就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将来。这首葬花吟也是其中最凄美的诗歌之一。

林黛玉在贾府中,虽有宝玉的照顾,贾母的疼爱,但按照当时的礼教观念,毕竟是外孙,寄人篱下的滋味还是有的,父母双亡,无人做主,孤苦一人,又兼其性格的悲观,总觉风刀霜剑严相逼,自怜之心常在,见落花而感身世,不觉满目凄凉。

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看了很让人心疼,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他们最后并没有在一起。但是,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更幸福的,他们会彼此记得对方,记住他们凄美动人的故事。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是唯一。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不仅仅是阅读上的满足,也使我进一步了解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还是比较有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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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2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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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sentence in this book is impressive. It reads: “It is a truth well known to all the world that an unmarried man in possession of a large fortune must be in need of a wife”. The undertone is very clear: the foundation of the marriage at that time is not emotion but possession.

People always think that Austen was an expert at telling love stories. In fact, the marriage in her book is not the result of love, but the result of economic needs. After reading this book, I know the truth is that a poor woman must be in need of a husband, a wealthy man.

I couldn’t forget how eager Mrs. Bennet wants to marry off her daughters. If you want to know why she is so crazy about these things, I must mention the situation in Britain at that time. Only the eldest son had the privilege of inheriting his father’s possessions. Younger sons and daughters who are used to luxurious lives have no choice but marry a man or woman in possession of a large fortune to continue their comfortable lives. Thus, we can see that getting married is a way to become wealthier, particularly for women without many possessions. Jane Austen told us that money and possession determined everything, including marriage and love in her century.

In “Pride and Prejudice”, the sister of Mr. Bingley strongly opposed his plan of marrying Jane because the Bennets don’t have many possessions and their social positions are much lower than them. From this, we can see there are a lot of obstacles for a not very rich woman to marry a wealthy husband. The society, the relatives would not allow them to get married.

In modern society, although the marriages of economic needs have decreased rapidly, the concept of “money determines everything” is still rooted in some people’s mind. A lot of parents try hard to interfere their children’s marriages. Education background, possessions, jobs remains the main reason that may influence one’s marriage. Marry for money is still a big problem in our society. We can’t help thinking: can money determine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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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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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红楼梦》,已是深夜,我不知该如何表述自己复杂的感受,那种感觉,像是湛然寂静,又像是迷离恍惚。荣宁二府家破人亡,红粉丽人香消玉殒,霎那间,一切宛若散场后的电影院,一片漆黑,一片萧凉。

“骂凤姐,恨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合上《红楼》,却发现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女子,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她为整个家族操劳,却因为心里歹毒,口里尖快,没有谁爱戴她。别人给她的评价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的确,她泼辣张狂。口齿伶俐。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喜欢使权弄势。炫耀特权。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绔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财主的女儿和长安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着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梯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每当读到这些情节,我都会觉得,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确实可恨。

她曾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但她也像一般的妇女一样,也供瘟神,给女儿起名求福祉。她的确很精明,但费尽心机所追求的爱情落了空,她奄奄一息时,平儿求贾琏给她请个大夫,贾琏却啐道:“我的性命还不保,我还管他么!”有人说王熙凤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自作自受。或许是吧。但我还会为这个倔强好强的女子叹惋。我觉得,人生一世,只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所有的栖居都是暂时的,就连生命,都要归还给日月经天的自然。王熙凤啊王熙凤,你这是何必呢,占有再多的财物,攀上再高的地位,你也无法拥有内心的安宁,享受生活的安然平和啊!

《红楼梦》结尾的那四句偈语,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流转,“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正如王熙凤最后叹息,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是啊,水满则溢,月盈则缺,谁也躲不过,兴盛衰亡的轮回。但人有时总那么贪婪,总是“身后有余忘缩手”却不知道,美好的东西是会在贪欲中走失。及至“眼前无路想回头”之时才恍然大悟,那些本该安宁祥和的岁月,却一去不返,任怎样敲门,怎样借茶问路,都再也不会,看见门里探出一张桃花笑脸来。那所大宅子里的热闹非凡,珠光宝气,勾心斗角,卿卿我我,都如一场梦,最后,几近虚无。

红楼一梦,香艳浮华都已不再,唯余一丝寂寞的气息和一段传世的故事,世事无常,尘世的大舞台上,却总也免不了这最后一幕——灯熄人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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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百万英镑读后感英文

全文共 3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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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ed on Mark Twains novel, The Millionaire Pound Note takes an interesting satirical look at the hypocrisy stemming from class distinction in the 50s England. England is a country where class and wealth are given extreme significance, especially among the rich. The film shows the hypocrisy that existed among these people, how the rich are quick to change face when in an instant they find out that youre a man of wealth and how within the next moment they revert back to their condescending selves when all wealth is lost.

Interestingly, The Millionaire also briefly looks at how the English perceived Americans in that era. Rich Americans were welcomed as outsiders and the poor were quickly shunned away. The fact that hes an outsider either makes him more appealing or the complete opposite. The story sticks to the main theme by emphasizing on the hypocrisy of the upper class society but at the same time it also creates a balance that prevents the movie from being a mockery of the British society. The movie drags at some point but the love story appears at the right time and there is plenty of comedy to keep one entertained. A charming Gregory Peck totally nails the part and the luminous Jane Griffiths is a treat. Reginald Beckwith, as Pecks sidekick Rock is amusing. The ending is a little predictable but the director does an overall good job by rounding it up and presenting his points.

百万英镑读后感英文【3】

Mark Twains short story of "one million pounds" is a very good work. The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of a satire, to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One million pounds" is about a poor, honest man, that is, the heroine of this story has received a pair of brothers, the letter sent to him inside one million pounds. The brothers had made a bet, gambling, if a poor, honest people who come knocking on the door received the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be what kind of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at the money was his own, will be subject to other peoples doubts, and even the banks do not let him save money. His younger brother that he would lead a very good, and therefore they have the brothers of one million pounds will be loaned to check the poorest people, and spent 30 days abroad. Did not expect that during this period of time, people have the rare fortune suddenly rich, has tried to cozy up to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free accommodation,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status until the exception of the highest outdoor Wang Duke on! Not only that, he also has been a good wife and 30,000 pounds of bank interest, and finally from two brothers got a very good job. Lived a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ine, but at the same time I would like to: people reason to curry favor with him, not just because when people value money too i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and should not be reaping more! Money is not omnipotent, the world than money,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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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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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带给我们一个悲情故事。其中令我最深刻的人物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在大众眼中,林黛玉是一个爱哭、不讲理、心事重并且爱吃醋的人,可是大家都错了。她不仅是个爱笑的人,还经常把其他人逗得笑到肚子疼,而且他亲戚书画样样精通,大观园里就有她的书画。可是她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下表演的机会。因为她从小就丧母,贾母怕她没人扶养,就把她接回贾家。可没想到这一接不要紧,造成了这个悲剧。林黛玉来到贾家后全是外姓亲戚,自己在这里无依无靠,才造成了她忧郁的性格和消极的心态,于是她就变得不讲理,以防别人欺负她。而且她在姑姑家还得处处小心,一个不留神就会引来一顿骂。

再说贾宝玉,他是贾家除了老爷的第二个男丁,只有他可以把“贾”姓传下去,所以大家都对她非常好。尤其是贾母,天天跟个宝贝一样宠着,还请人教他念书,天天出门还有许多人护送,真是“拿在手了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最后,物极必反,贾母为了贾宝玉的前程舍弃了林黛玉,但林黛玉却因相思而终。贾宝玉一看林黛玉死了,自己在尘世间也没有了牵挂,于是就去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这个巨作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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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梅花魂》读后感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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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梅花魂》这篇课文,我的触动很深。

外祖父为了一幅墨梅图而训斥作者的母亲,大家可能觉得这位外祖父是爱财,不、不是!外祖父只是为了图上的梅花,因为在外祖父的心目中,梅花是祖国的象征。梅花表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不屈不挠。梅花特有的品格是:其他的花都是春暖才开花,遇到风霜雪雨,就早已衰败、凋谢。而梅花则是愈是风欺雪压,花开得愈精神,愈秀气。所以外祖父才非常珍爱她,把她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这表现了一位身在异国的老华侨对梅花的喜爱,反映了外祖父对祖国的眷恋之情,表露了一位华侨老人的中国心。

在我的深心里,梅花精神是我们伟大民族世世代代永不泯灭的芬芳,是全世界炎黄子孙薪火相传的正气。歌颂梅花魂,就是弘扬中华英风、炎黄正气!

一位老人,不管离开祖国多久,眷恋之心、热爱之情始终如一,如此深沉,如此执著,实在让人感动。作为朝气蓬勃的小学生,我们更应该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中国人,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满怀理想,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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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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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在于灵魂之中,而不在于一个鲜亮的外表。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写读后感是因为,书名多么美啊——《追风筝的人》。还有封面,晚霞让天空变得斑斓,一个孩子牵着风筝在那绚丽的景色奔跑着。这是一个梦一般的场景啊!

但翻开书让我颇感失望,既不是我爱的青春文集,也不是让我沉浸在它那优美诗句的散文。而是一个讲阿富汗主仆之间的故事。但当我静下心,慢慢阅读时,书本紧紧地吸引住了我。阿米尔和哈桑一生下来就是主仆关系,但他们并没有彼此介意,相反,他们成了互相最信任的朋友。每天,他们一起去树上看景色,一起做恶作剧,一起聊天、讲笑话……我想,正因为哈桑不识字,正因为每天阿米尔给哈桑讲故事,他最后才会爱上写小说,成为一个作者吧。让我最感动的就是风筝大赛,当阿米尔希望哈桑帮自己捡回风筝时,哈桑的回答让我震惊‘为你千千万万遍’。人生当中能有几个像这样的朋友,愿意为你千千万万遍。当阿米尔因捡到风筝独自享受着人们的称赞时,哈桑并没有生气,而是在一旁默默地祝福他。我以为他们的友谊可以直到永远。可是好景并不长,有一次阿米尔亲眼目睹了自己最信任的人被几个富家子弟欺负,而哈桑也看见自己最信任的人没有解救他。他们的关系破裂了。他们没办法面对对方,没办法和从前一样了。哈桑离开了……

当时我在想,阿米尔真的有错吗?责任全在于他吗?他真的是一个懦弱、胆小的人吗?仔细想想,并非是这样。他当时只是一个孩子啊,任何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都会不知所措。也许让他们友谊破碎的是互相不够坦白,诚实吧。对阿米尔来说,风筝象征着罪恶,他一直追,一直追,想得到心灵的宽恕;对哈桑来说,风筝象征着友谊,他一直追,一直追,想把它牢牢握在手中。

那对我们来说风筝象征着什么呢?我们一直再追什么呢?是坚强,是勇敢,还是宽容?我想,都不是。对我们来说,风筝象征着独立,我们一直追,一直追,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现在这个社会,父母都希望把自己全部的爱倾注给我们,都希望我们可以平平安安地长大,快快乐乐地长大,不受一点痛苦。但由于他们这种过度的保护,让他们的关爱变成了溺爱。他们一味地给予、给予、给予,已经遮住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不能眼观六路;已经堵住了我们的双耳,让我们不能耳听八方,已经迷糊了我们的大脑,让我们不能独立辨别是非对错。我们根本就不明白独立是什么,遇到事情只会请求他人的帮助,不会自己解决。一个不懂独立的人,就像是不会呼吸的鱼,出了家族的水箱,在干燥的社会上,不会自己去寻找一滴水,最后必定焦渴而死。我们必须追寻那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吧,追寻那美好的东西,即使路途再遥远再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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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爱五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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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她勇敢,坚强,敢于向恶势力反抗。那么,她的勇气是从哪儿来的呢?是磨练出来的。与简·爱相比较一下,我是感到多么地无地自容啊!可以说,简·爱受到的折磨数不胜数。而我呢?平时受到爸爸妈妈的一点点批评、责备,就会乱发脾气。

读了这部名著,我感触颇深。简·爱虽然相貌并不是那么出众,但她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而现在社会上,有的人外表美丽,可内心非常丑陋,他们与简?爱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向简·爱学习,学习她的坚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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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读后感小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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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朝花夕拾》,鲁迅先生和我们一起分享了他的童年时代,清晨掉落的花,傍晚才拾起,夕阳的余辉使她多添几分韵味,一起都是那么美好,令人回味无穷……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朝花夕拾》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翻开《朝花夕拾》犹如打开了鲁迅先生童年的大门,沿着他成长的足迹,我仿佛置身于趣味横生的百草园,耳畔传来油蛉蟋蟀优美的琴音;走进三味书屋,枯燥刻板的学习之余,折腊梅寻蝉蜕一样也是乐事,我惊讶的发现:一向严肃认真的鲁迅先生,童年时也和其他孩子一样,以虫草为友,以自然为伴,向往自由快乐,无拘无束的生活。这位平日不苟言笑的老人好像一下子变回了当年那个天真活泼的孩子,留恋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想想小时候的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最爱在下雨前看小蚂蚁搬家忙碌可爱模样;最爱在宁静的夏夜独自一人参加虫子的音乐会;最爱下雪天和伙伴们一起玩耍,打雪仗,堆雪人,一玩起来就忘了时间,忘了回家。如今,童年已成为逝去的风景,只留下无数怀念。

“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人在风雨之后,时光的背影如此悠悠,往日的岁月又上心头……”朝花夕拾,拾起的是童年的欢乐,拾起的是美好的记忆,拾起的是温馨的画面,拾起的是对往事的怀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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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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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画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这是曹操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原本一代枭雄,能力在英雄之上,却因为想要称霸天下,扩大权利范围,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看出他生性残忍,最后败于奸诈、多疑,被后人评价为“奸雄”。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诸葛亮一生的宗旨,在刘备三顾茅庐之后,注定了他的足智多谋只为蜀国。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刘备生前对儿子刘禅说的,刘备虽出身贫寒,但胸怀大志,为人宽厚仁慈,礼贤下士。他先与本领高强的关羽、张飞结拜,又请诸葛亮出山,后又笼络了赵云、黄忠、庞统等一大批能人异士。他能审时度势,能屈能伸,在势力庞大的曹操等军阀割据势力的夹缝中求生存,一点一点发展壮大。

还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草船借箭”“借东风”“刘备摔阿斗”“三气周瑜”“空城计”等等。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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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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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伊索寓言里的故事,每一个故事虽然很短,但很生动、很有趣。我感受最深的要数乌龟和兔子的故事。

有一天,猴子想了一个主意,让跑得最快的兔子与走路慢吞吞的乌龟来一次赛跑。比赛开始了,兔子像离弦的箭一般飞跑出去,一眨眼就冲到了半山腰。乌龟可就惨了,一步步慢慢地爬,半天才离开起跑线一点点。兔子见乌龟离自己好远好远,于是就睡在半山腰的绿草地上。乌龟动作虽慢,但他一步一步向前进,慢慢地就越过了兔子睡觉的地方。沿途的观众为乌龟加油喝彩,喊声把兔子从睡梦中惊醒,他爬起来,拼命向终点跑去,这时乌龟已经到达终点。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可是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有乌龟的毅力,却有很多人一不小心就变成了那个兔子,在学习上或是在生活中比别人聪明一点点,或是比别人跑得快一点点时,就有骄傲自满的情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要想永远比别人快一点点、聪明一点点,那我们必须戒骄戒躁。如果比别人“笨”一点点或是慢一点点也没关系,我们只要向乌龟学习那种坚持不懈,不畏艰辛的毅力和精神,我们到最后一定会成功,一定会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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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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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照片,三篇手记”,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

电影版的《人间失格》我是很早就看过的,依稀记得是大二,只记得画面阴郁,似乎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沦落生活,伪装,不羁,放荡,酒精,女人是他的特写,仅仅如此而已。

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人间失格,自暴自弃的代言词(失去了为人的资格),“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又是无尽的悲哀。

这种似于阴暗型的小说,亦或是过于现实的小说,人们一般是不愿意去着眼的,人莫不过是理想主义者,都愿意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都希望现世美好~

但若此真是常态,世间便无了类似于此书的存在!可见,生活就是如此,没有松柏的常青,没有生命的循环,有的便是无尽的挑战和无驻的青春。这便是人生。

好现实的一番记述,写尽了人情冷暖,曾世炎凉,从小的讨好,逗趣,青年的逃避,寻死,到后来的寻求救赎到救赎幻灭,他没有解脱,他的结局是他的性格招致,他的性格是从小养成,幼时的性格是天生如此还是家庭主导,这就人各执其词了。

此外,可以说主人公的沦落和掘木有密切的关系,从罪→罚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扮演了看客和助推者,遇人不淑,这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有很多次遇见,但往往正是这些遇见影响了他人生的道路。

酒精和女人是贯穿的主线,他通过这两种方式麻痹自己,从中获得慰藉,最终伤害他的也是这两种,让他看破了一切,他以为在良子身上看到的纯洁能够救赎他,然而,最终仍是悲剧收场,他的唯一希望破灭了,并非是良子的过错,他并不恨良子,良子是信赖天才,他恨的是人的信赖之心总会因为过于信赖别人而遭到玷污。

于是后来又开始重蹈覆辙,他是自我放弃了,他看破了亲情,被友情也是伤碎了自尊,爱情的话,我觉得他从没有爱过一个人,包括良子,良子对于他来说就是救赎工具,否则也不会最后抛下她,人其实爱的往往都是自己。

他对待房东家女儿和那个女学生的手段、伎俩,起先我真的感到憎恶,后来我便理解了,这便是所谓的按别人喜欢的方式来,看透不说透,没必要搞得很尴尬,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好好的伪装自己。

对这种怒不可言,悲不可泣的存在是满满的心疼。也正是这种特带忧郁性格带着他走了又一条路,在路上离不开女人和酒精。人的体内藏着好几个自己,甚至不只两个,如同kill me heal me中一般,每种性格都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人都是多变的~

读罢《人间失格》,文中有几处印象很深,一处是静子和繁子的对话,“为什么要喝酒呀?”

“爸爸他啊,并不是因为喜欢才喝酒的。因为他实在是人太好了,所以……”

另一处是最后妈妈桑的一席话

“都是他的父亲不好”,“我们认识的阿叶,又诚实又乖巧,要是不喝酒的话,不,就算是喝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酒并不是人们主动就愿意去喝的,似乎,这是一个解脱方式,虽说是一个不高明的途径,但也是人想要去麻痹自己的一种方式,如同阿叶说的,他一次都没有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于是他的解决方式便是伤害自己!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生活会告诉你,哪有什么一帆风顺美梦成真,只不过遍体鳞伤后慢慢降低了对生活的要求,适者生存罢了!

即便如此,我们仍需要坚韧的活着,我从不认同人们的自杀行为,人就算百般不如意,百般不顺心,但是自杀是一件很愚蠢,很不负责的事情,如果现在你很痛苦,那就活着吧,体验这一切,今后或许你所遇到的事情都会是美好,差也没有关系,正所谓,无痛苦,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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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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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精彩的悲剧】

把每个明天当做世界末日,从现在起迈出第一步——题记。

初次听闻这本书,是在与朋友的一次闲聊之中,随后对这本书产生了浓浓的兴趣,边去书店买来了这本书,抱着极大的好奇心,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页,细细品味……

“他曾在夏天在单件和服中穿上毛衣,只为搞笑;也行因为怕父亲扫兴而在半夜潜入客厅在父亲的本子上写上‘狮子’二字,只为不让父亲因自己而扫兴……”这一切的最终目的不过是为掩盖自己的忧郁和敏感,伪装成纯真无邪的乐天派,塑造成一个滑稽逗乐的怪人。他对这个世界太过畏惧,认为世人比狮子、鳄鱼甚至恐龙都要可怕。他曾说过“面对世人,我总是怕到发抖”他太过敏感,太过小心翼翼,以至于最后被送进了疯人院。面对世人,他总是怕到发抖,而面对这个世界,他又何尝不是呢。

也许有人会认为太宰治不过是因五次自杀而出名的作家而已,或认为他的作品中传递的是使人愈来愈消极的负能量,可当你真正去品味他的作品时,才会发觉他以细腻的笔触写出了他的一生,一个使自己绝望的人生。当自己读过他的三五本书后才发现他的作品并不是以“罪”“恶”“罚”为主题创作,反而是以“爱”与“善”为主题创作。他写每本书的目的都不是为让读者致郁自杀,而是使读者反省其身、自我救赎,不落到与自己相同的下场。

“不要抗拒改变,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情,就是所有的事情都在反复的变,反复的过程很容易让人变得低落和沮丧,然而你再低落和沮丧,人生还是会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的改变所包围着,就像是站在一台你没办法控制的跑步机上,时间、速度都不是你所能控制的,那我就选择跑的更从容一点,尽我所能的在这个被动的人生里争取一些主动,所以我很讨厌‘抗拒’这个词,很消极、很脆弱、很被动,如果我不能改变世界,好歹让我改变自己,遵从自己的选择。”在我眼中,《人间失格》或许就是在阐述这样一个道理。

当世人知道书中的叶藏被送入疯人院时,书外太宰治的生命也止于了他的第五次自杀,我想这或许便是最精彩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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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放风筝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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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那声音从实验小学四(3)班同学们的口中兴奋地传出。咦,他们要干什么呢?哦。原来他们也就是我们要出去愉快地放风筝

我们成群结队地走出校门,来到郁达夫公园里一块相对较空旷的地方,开始放风筝。

我没有风筝,爸爸说过到时会带一个过来的。所以我先和好朋友何润泽拼了一只蝙蝠风筝玩。这时,他正在不知所措地装风筝呢,我走过去一看就明白了,马上和何润泽一起装了起来,一会儿就装好了。我们开始放了,我一手抓着线圈,一手抓着线,何润泽双手托着风筝。“三、二、一——放,”我抓着把柄拉着线,带着风筝飞跑起来,风筝惊险地飞着,有几次就要碰到树梢了,我一转身,风筝才从树枝间穿过;有几次更要撞到人了,我左右躲闪着冲过;有几次就要落地了,我马上用力一拉,风筝立刻就重新回到了头顶上,向上飞。这样跑了十几分钟后,我实在跑不动了。有气无力地停了下来,风筝也像我一样,无力地飘了下来。

轮到何润泽玩了,他拉着风筝一路狂奔,可就不转弯。十几秒钟的功夫,已经冲到路边了,等他发觉的时候,立刻转过身,可风筝钩到了树梢的上面,他用力一拉,风筝飘了下来。我跑过去一看,原来风筝散架了,我们重新把风筝装好。这时,爸爸把我的风筝送了过来。我离开何润泽,和孙文涛玩了起来。

过来一会儿,我再次回到何润泽身边,他的风筝又散架了,我想帮他再修好,可时间到了,老师叫我们回去了。我们才拿着风筝依依不舍地离公园,往学校走去。

放风筝真好玩,听说山东潍坊是中国风筝的故乡,那里的风筝,各式各样、千姿百态,大人小孩都玩。我真想有机会时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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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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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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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放风筝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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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写完作业,站在窗前,试探外面的天气冷不冷,这时,我看到空中有风筝,心里一阵欢喜。我就向爸爸妈妈提议去放风筝,爸妈赞同了我的意见,我们一家就高兴的出发了。

我们来到公园,宽阔的草坪上,已有很多人在放风筝,我们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拿出风筝,做放风筝前的准备工作。

我爸爸先开始放风筝,给我示范了一遍,并说出放风筝的一些要领。看着爸爸放风筝那轻松的样子,我也想试试,就吵着爸爸让他停下来,让我自己来放风筝。

起初,我也像爸爸一样,右手拿着风筝,左手拿着风筝线,学着爸爸的动作,迎着风向,快速奔跑,把风筝放向上空。然后,一边跑一边放线,风筝很快就飞起来了。我慢慢地放线,风筝越飞越高。正当我高兴的时候,风筝开始降落,越飞越低,并落在了地上,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不甘心,仔细观察别人是怎样放风筝的,再让爸爸手把手的教。使我知道其中的奥妙,就是风筝要往下落的时候,赶紧把线往后拉,风筝就又飞起来了。这时,我再次拿起风筝,快速跑起来。这一次,比上一次要好多了,风筝在我的放飞下,越来越高。我正暗暗得意,不料,我的风筝被卡在树上了,让我不知所措,连忙叫爸爸来帮忙。

爸爸拉着风筝线,轻轻抖动,一会儿就让风筝脱离了危险区。

经过不懈的努力,我的放风筝技术又高了。慢慢地我的风筝也飞到众多的风筝中。我仰望上空,呀!有喜羊羊、灰太狼、蝴蝶……各种各样,不同颜色的风筝在空中翩翩起舞,把上空装扮的五颜六色,美丽极了!

我们跑呀,玩呀。完全沉浸在欢声笑语中。不知不觉太阳下山了。爸爸妈妈说:“今天玩的真好。”我打趣说:“明天会更美好,我也要随着风筝,让我的理想越飞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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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王子》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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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小王子》,印象最深的是点灯人。

点灯人每天按时点灯和关灯。一到早晨就关灯,一到晚上就点灯。可不久,星球一年比一年转得 快,点灯人一年比一年点灯关灯的次数就更多,间隔就更短。最后星球竟每天只有一分钟!点灯人没有放弃,还是按照早晨关灯和晚上开灯的规律做下去,他就要每 分钟开、关一次,非常辛苦,但是他仍然坚持准时点灯准时关灯。

我们小学生要学习点灯人,养成守时的良好习惯,早晨准时起床、洗脸、准时上 学。下课不跑太远,准时回教室。中午准时回家吃饭、有作业写作业、没作业睡觉、中午按时上学。下午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要在路上玩。回到家按时写作业、温习 功课。晚上要按时睡觉,保证第二天准时起床。每天还要按时锻炼身体。

养成守时的良好习惯,会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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