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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英文读后感(汇集20篇)

《阿甘正传》是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以荒谬的风格,通过傻子阿甘的视角,反讽美国的社会问题。下面是开学吧网整理提供的英语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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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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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与心之间的沟通】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敏、傅聪等的家书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九六年六月。

这是一本最好的艺术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也正有了这《傅雷家书》的流传,许多家长也争相效仿傅雷的教子方式,因此傅雷夫妇也就成为了中国父母教育孩子的典范。

一封封家书,在表达浓浓亲情的字里行间,映照出美好的人际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优良的行为操守与道德传统,强烈的爱国热情。这些内容,都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

在这部作品中,傅雷不仅仅作为一名关爱儿子的父亲,关注着儿子的一举一动,也作为一个“过来人”以自己多年的阅历和在社会的摸爬滚打对儿子即将遇到的各种各样事情做出推测并给予独特的见解,更作为一个指路灯,为儿子设计好应对即将到来的事的办法,并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也保持一个冷静的头脑,理智的分析,以朋友的身份帮助儿子汲取教训,让他引以为戒。

“揠苗助长”“棒棒底下出孝子”也逐渐开始成为家长们去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后竟有根深蒂固的趋势。可他们却忘了,他们并没有傅雷的那种言传身教的品质。光学傅雷一个“打”字,便长期有着“孩子不打不成材”的思想,于是孩子在父母的身边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渐而孩子们开始失去了自信,失去了属于孩子那独有的活泼。傅雷想通了,即使自己的晚年因为的原因备受折磨,但却因为他与儿子成为知心朋友而感到幸福。这……或许就是父亲。

《傅雷家书》给我们了解过去的历史,开启了一扇不大却能看清一切的窗户,很好的为我们保存了那个年代珍贵的记忆,正因为有它的存在,才将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清楚明了的阐释出来,它不仅仅是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也是我们立生行事的准则。《傅雷家书》除了教人们立身处事,还洋溢着浓浓的亲情,字里行间透露的亲情令人感动。

在现实中又何尝不是这样,我们的父母或许没有傅雷先生那样知识渊博,也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但是他们任用他们全部的精力费尽心血的为我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只为让我们有个更好的未来,比他们过得更好,这便是所有的父母所期望的。为了我们,他们抛弃了他们所最初所坚持的理想,让自己的一生变得周而复始碌碌无为。

当我们出现忤逆思想,他们在一旁看着却又无能为力。小孩,路还长别绝望他们不是不在乎不关心而是他们不懂得如何去沟通,最爱你的只有他们没有之一。想一想他们也是人也会累,在不开心的时候也会难过,在绝望时也会流泪。别因他们是爸爸妈妈就将他们所有的不坚强都抹杀,别忘了他们在是我们父母的同时,他们也为人子女。

感谢《傅雷家书》在我最懵懂的时期给我上了最好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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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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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开始知道要读《傅雷家书》时,我本是不情愿的。虽然在那时并没有接触过这本书,但一听书名就感觉内容很枯燥了。但在暑假这短暂的时光里(每个学生的心声)去接触它时,却发现现实跟幻想总是有很大的差距。

《傅雷家书》中记述的是傅雷夫妇与儿子傅聪之间以信的方式的来来往往。这里面并不是普通的书信,在这些不寻常的书信中饱含着一家人之间互相的爱和有助于我们成长的广泛的知识。

从这些家书中,我读出了天下父母对孩子广阔的爱。在傅雷夫妇写给傅聪的每一封信中,都写满看对傅聪的关心、鼓励与教导,很难想象,人们竟然会为了他人朝思暮想、牵肠挂肚,但转而又觉得平常看,因为“人们”是一对父母,而“他人”则是他们辛辛苦苦哺育打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梦想,所以,大部分家长都会对孩子严加管理,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严格规定每天的作息时间,还时不时地抽出点时间述说自己的辛苦,以此来激发孩子们的感恩之星,并开始发奋学习。我这不是讽刺,也绝没有说家长这样做事=是错误的,他们可以有这样的权利。但很明显,平凡和频繁总能衬出特殊。相比之下,傅雷夫妇更知道该如何去教育孩子,他们也很爱、很关心自己的孩子,很想让孩子待在身边、有所作为,从信中就能读出,这些满到溢出的爱。但他们却作出了作为父母伟大的一波:他们让孩子提前出国,等于提前让自己与孩子分别。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是咆哮孩子的表现,但其实恰恰相反,他们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孩子,这样做为孩子带来了更多自主、自由发展的机会,同时个,也让孩子能更多地吸收外界文化,这无疑是为孩子的未来能够充斥着光明做出了很大的帮助。在傅雷夫妇身上我们可以学到父母对孩子的爱有多么地深。

在读《傅雷家书》时,竟然总会在那朴素无华的语言中感到温馨。《傅雷家书》,不仅仅是傅雷一家的家书,更是天下家庭的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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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演义读后感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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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威能奋武,儒雅更知文。天日心如镜,春秋义薄云。”的确,关羽自始至终都不失一个英雄的本色。

关云长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刮骨疗伤,……都将关羽的忠义之举,智勇之能,一展无遗,其虎牢关的英勇,白门楼上的恩义,令赤兔马都为之殉命,何况人乎?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麦城之战失利,关羽面临着心与血的生死抉择,以他的才能,一旦受降,富贵权力会一涌而至,“玉可碎不可损其白,竹可破不可毁其节”他背负着忠君的沧桑与巍峨,透着不尽的壮烈与苍凉,留给世人一个从容赴死的背影,赤诚,隽永……

其实在当时,见风使舵已成气候,哪国强大就降哪国的亦不少见,像马超,姜维,张松……或许在当时会威名远扬,但当历史沉淀到今日,他们也就暗淡无光了。一臣侍二主可以长安乐,但关羽宁死不降,蜀国的耻辱就是关羽的耻辱,这时,体面的义无反顾是唯一的。因为,中国人不仅活在生命的百年里,还注重活在千年的历史中。

余秋雨说过:“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关羽的悲剧,又蕴含着多少沧桑的感伤和无尽的苍凉!都说胜者为王,我却一直在心里称他为“失败了的英雄”,不管定语为何,他依然盈满炎黄脉搏的英雄本色。

关羽,演绎了千年不变的精魂,演绎了荡气回肠的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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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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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之路

今天,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阅读了《童年》这本书,它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虽然书中的内容离我们很遥远,很陌生,可是在阅读完之后,却让我心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

童年,是一条五彩斑斓的小河;童年,是一道亮丽的彩虹;童年,是一座神秘的桥,不知会通向哪里......是啊,童年是一个美好的词汇,想到童年,我就联想到了气球和巧克力,联想到了欢乐和幸福,但是高尔基先生的童年却是那么的悲惨,高尔基先生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随母亲投靠到了外祖父家,可是那里却充满了仇恨,只有外祖母十分关心他,在他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于是他便独自走上社会,艰苦地谋生。

读了这本书后,我思考了许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呀,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啊。年幼的作者经历了父母去世、小小年纪被他人欺压等种.种痛苦,最终被无情地赶出了家门,这时的高尔基不过只有11岁,也就是和我们一样大的年龄呀!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截然不同呀!漫步在阳光和煦的午后,沐浴在亲人的关怀中,白天在学校里和同学老师们一起度过欢乐的时光,放学后迎接我们的是家人的噱寒问暖......这一切是多么地幸福!

我为自己感到庆幸,庆幸没有出生在高尔基那个时代,但同时也感到一些惭愧。不幸的高尔基没有被童年的苦难所击倒,反而在逆境中得到磨难,不断成长,强大了他的意志,最终成为了闻名世界的大文豪。比起他来,我惭愧自己没有高尔基那样的坚强,有时遭遇一点困难都不敢面对,而是选择了逃避。比如说家里一直让我在暑假里去学游泳,但是因为我害怕水,迟迟不敢去学,结果拖到今天还是不会游泳。看了这本书后我暗暗下定了决心,明年暑假我一定要学会游泳,面对困难,迎接挑战,战胜自己。

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是无比幸福的,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告别童年,永远告别这段美好的时光,但是,我将永远将它珍藏于心。

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更是无忧无虑的,但并不是人人都拥有这份美妙,珍惜每个人人生中最美妙的一段日子——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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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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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一定学过这样一句名言吧!“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度过这本书后,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更透彻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展现了海伦凯勒一位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竟毕业于哈弗大学。

文中的一句话使我受益匪浅:“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是生命的尽头,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对,其实生活中随时都发生着这样的事。当你沉醉在网络里时,也许岁月就从你的身边流逝。当你傻呆呆的愣在那时,也许几分钟就过去了……请您记住:时间是固定的,是不能改变的,有时转眼间一天已过去,迎接的是新的一天,新的挑战!时间看起来是无限的,就像浩瀚的波涛连续不断的向前奔涌,但时间又是一去不能会的。

文中的一句话,总使我激动不已,那就是:“事情往往是这样的,一件东西一旦失去,才会留恋它。”当你饿时,你会想到你饱时的样子,那时才明白吃东西的重要性,可是平日为何不吃呢?当你孤身一人漂泊在外时,你会觉得家是多么温暖。当你寂寞时,你又会觉得交一个知己是多么好!

请大家珍惜身边的每一分钟,因为时间是一去不返的。末尾我想问一个问题,假如给你三天时间你会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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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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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长篇小说《红楼梦》。《红楼梦》是我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它成书于清代乾隆年间,由曹雪芹和高鹗所著,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和婚姻悲剧为主线,真实的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刘姥姥醉酒》这一章。在贾府吃饭时,刘姥姥边喝酒边行酒令说:“老刘老刘,食大如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看了刘姥姥风趣的言语,我差点笑破肚皮。接着贾母领她到省亲别墅牌坊下,刘姥姥以为是大庙,便趴下磕头。后来刘姥姥竟迷了路。她顺着石子路走进一门,拐两拐,见一女孩含笑迎来,忙道:“姑娘们把我丢了。”说着去拉她的手,不料“咕咚”一声,头碰板壁上,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幅画。哈哈,刘姥姥真是一个大活宝呀!你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刘姥姥很傻呀!其实刘姥姥并不傻,我看她不过是装疯卖傻,她的小心眼是逗贾府的人开心,好得到赏钱罢了。

《红楼梦》是一本博大精深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上面有一些东西我还不能理解,我决定今年寒假,再读一遍《红楼梦》,相信到时我一定会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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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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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个晚上看完了《追风筝的人》,刚刚又把电影下下来看了,多次哭成泪人。感动于爸爸的挺身而出,更感动于哈桑的忠诚和无私奉献。不得不承认开始我是很气愤的,为什么阿米尔那么懦弱,为什么哈桑可以那么无私,这不公平!直到后来看到阿米尔那样不顾一切要将索拉带出阿富汗时我释然了,这就是因果轮回,最后阿米尔对索拉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我终于可以放声痛哭了。

作者不愧是一名伟大的storyteller,虽说这是小说,但是我读起来感觉就是在读真真切切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故事,富有情感,真实得不能再真实。而且小说中设置了2个悬念,真的是高潮层层叠起:第一处悬念是阿米尔从拉辛姆口中得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第二处悬念是带走索拉的竟然是当初欺负哈桑的阿瑟夫。而历史又总是惊人的相似,小时候是哈桑拿出弹弓保护阿米尔少爷不被欺负,中年后还是哈桑的儿子索拉拿出阿米尔小时候送给哈桑的弹弓将阿米尔凑个阿瑟夫手中救出。不过我相信美国的环境一定会让索拉有尊严的活着,不会再像他爹那样只知道一味的付出。取舍取舍,一定是既要有付出又要有索取,且要对等。正是因为哈桑一味的舍,阿米尔一味的取,造就了哈桑和阿米尔的决裂,阿米尔长久的内心折磨和哈桑的悲惨结局。而当阿米尔将哈桑的舍还到索拉身上时,世界豁然开朗。

看这本小说真的是第一次觉得信仰宗教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一直觉得只有经历过极端痛苦困惑的人才会寻求宗教慰藉,当然我现在还是这样想的,若不是一路的经历阿米尔也不会由不信变得虔诚的。但是真的觉得信仰一个宗教的人很美好,好吧,我找不到除“美好”以外别的词来形容此刻的感觉。

既然小说描写的是阿富汗,那么就不得不让人想到恐怖主义了。但是看完这本小书后真的觉得阿富汗是个可怜的国家,如果能有机会为它做点事情的话,会义不容辞的(这就是故事的力量!)。但阿富汗不等于塔利班,塔利班更不能等同于阿富汗。读完这本小说之后再次坚定了我对恐怖主义的认识:恐怖主义就是一小部分坏人(比如阿瑟夫之流)利用历史上的特殊(脆弱的)节点创造了一个恶的情境,而其他随从则被迫在这个恶的情境下或被迫或被引诱到被鼓励做恶的事情,包括阿瑟夫的两个跟班以及之后作为塔利班高管控制的其他人,也包括那个在阿米尔他们出境时碰到的那个嗑药的俄罗斯士兵。在这种情况下如能有英雄出场,那么情况可能会改变,在阿富汗整个大环境里没有有能力的英雄出现,其实我觉得阿米尔妻子的将军爸爸是可能也应该挺身而出的,可惜他没有,而是期望哪天战争结束当局能招他回去继续做他的高官。而阿米尔的爸爸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在俄罗斯士兵意图强奸一名女难民时他冒着吃枪子的危险挺身而出,丝毫不管不顾他儿子的感受,他一点犹豫都没有,仿佛这是他的使命,确实也是,他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他为孩子们修建恤孤院,帮助无数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他受万人敬仰是绝对有道理的。

这我也是第一次才了解俄罗斯入侵阿富汗这段历史,所以当阿米尔爸爸带着他在酒吧喝酒时对所有人大喊“Fuck Russians”我也觉得骂得很爽。强国欺凌弱国是多么地可恨,就如同阿瑟夫欺凌哈桑。就像美国满世界到处欺负小国,干预他国内政,越南战争,朝鲜战争哪个不是美国引起的,哪个不是伤痕累累。我对历史一向不感兴趣,这是多么地狭隘和无知呀,以后一定找机会把这些历史知识补起来!又想到了卢旺达,卢旺达大屠杀时联合国维和部队如果能够干预或许能将事态改变,但是当他们撤出后国内的各个派别又该怎么办?又是一个dilemma!出路是什么?求同存异(不仅仅是各个国家之间,也是一个国家里各个党派之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在这个太不太平的世界里真为生在还算太平的中国而庆幸。

为你,千千万万遍。纪念哈桑和阿米尔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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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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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ovel opens with the famous line,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and ends with two marriages: Jane and Bingleys, as well as Darcy and Elizabeths. Both couples are assumed to live happily ever after.

Elizabeth (Lizzy) Bennet is the core of the family. Elizabeth is the second of Mr. and Mrs. Bennets five daughters, and is an intelligent, bold, attractive twenty-year-old when the story begins. In addition to being her fathers favourite, Elizabeth is characterized as a sensible, yet stubborn, woman. Misled by his cold outward behaviour, Elizabeth originally holds Mr. Darcy in contempt. However, she finds that Mr. Darcy improves on acquaintance, more so than she would expect.

Fitzwilliam Darcy (commonly known as Mr. Darcy) is the central male character and Elizabeths second love interest in the novel. He is an intelligent, wealthy, extremely handsome and reserved 28-year-old man, who often appears haughty or proud to strangers but possesses an honest and kind nature underneath. Initially, he considers Elizabeth his social inferior, unworthy of his attention, but he finds that, despite his inclinations, he cannot deny his feelings for Elizabeth. His initial proposal of marriage is rejected because of his pride and Elizabeths prejudice against him; however, at the end of the novel, after their relationship has blossomed, he is happily engaged to a loving Eliz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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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神话故事》读后感优秀作文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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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中国神话故事》,这本书内一个个动人的神话故事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也反映了我们人类社会生活和思想交流。

在这些故事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秦始皇与圣女汤泉”相传在很多年前,女娲补天在骊山留下了一块石头,于是人们便在哪里修了一座庙。多年以来香火一直很灵。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一天来骊山玩。他见娘娘庙香火很旺,也要去拜。侍卫们赶走了众信徒,秦始皇进了娘娘庙。娘娘庙并不大,秦始皇转了转便停在女娲娘娘的神像前不动了。秦始皇觉得女娲很美,心中便起色了,不觉向前走了几步,里神像越来越近。猛听“呸”的一声,女娲娘娘吐了秦始皇一脸唾沫。

秦始皇吓了一跳,马上带着侍卫走了。后来被女娲吐过唾沫 的地方又痒又疼,而且越烂,太一看了没话说,秦始皇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最后他用行动感动了女娲,治好了他的疮痂。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秦始皇在历史上是一个很坏的人,如果这次女娲不给他教训的话,也许秦始皇还不知道自己犯下的错误,但是最后秦始皇还是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女娲从此也让世人永远记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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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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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一本《红楼梦》,不自觉地嘴里就念出了这些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可偏偏是这些荒.唐言,道出了多少人的辛酸苦辣。

初读红楼梦,我处在云雾中,众多的人物,绕口的古文,丰富的对话都是我目不暇接。只记得了些大概的故事情节,几个重要的人物。当时,你若要问我这些人物关系,我是不清楚的。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贾宝玉和王熙凤。林黛玉动不动就掉眼泪,这样的人我是有些鄙视的。同时,她又爱在言语上计较,动不动就不理别人,我对她是没有什么好感的。再就是宝玉,说他对黛玉有情,他偏偏又周游在那些个姐姐妹妹中,说他对黛玉无意吧,他偏偏就招惹了。所以,对于宝玉,我也是有几分看不起的。对于开始时的王熙凤,我是有几分欣赏的,她精明能干,心直口快,能说会道;但后来她对尤二姐的步步紧逼,以及为了一点财产而做伤天害理的事,我对她又产生了一点厌恶。总之,开始我对《红楼梦》的印象不是很好。

后来,随着对《红楼梦》背景,作者等方面的了解,我开始理解那些人的行为了。黛玉虽然多愁善感,但这也是她所处的环境所定的。想想一个小女孩背井离乡,来到外祖母家,虽然有血缘关系,但总觉得自己是个客人,每个行为动作都万分谨慎,生怕叫人耻笑了去。后来遇到所爱之人,可惜天不遂人愿,到最后还是含恨而终。一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道出了黛玉一生的悲与苦。如此看来,她倒也确实可怜。就如她自己所说“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至于熙凤,人们说她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没错,她机关算尽,以权谋私,但她也是个率直泼辣之人,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女子。她不完美,不是个好人,也许《红楼梦》中没有一个实在的好人,他们是真实写在书中的人,而不是一个完美的影子模范。

真实而又有性格的他们与她们在一本名为《红楼梦》的书中活着,那一群人的生活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生活。他们为现在的我们打开了一条通往那个时代的时光隧道。

此刻,我回想着书中的情节,人物,对话,我觉得那就是一场梦,朦胧而又真实,心里觉得它是凄美的,但又不知它凄在何处,美在何方。就如书中所说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才是本书的真谛吧!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在一个寂寞的午后,我们也来读《红楼梦》,为书中的人物痴狂,体会其中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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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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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里描写的虽然是一个悲剧故事,但却让我看到了忠诚二字的份量。看到了坦诚之路的煎熬,看到了阿富汗人民的生活。

忠诚由哈桑对阿米尔的所作所为来层层展现。即使阿米尔嘲笑哈桑,他也不会报复,阿米尔让哈桑做些低下的事来展示效忠哈桑也坚决的表示愿意做,即使最后在哈桑被打时他也没有挺身而出,甚至还诬陷他偷走了手表而逼走他们。但哈桑也没有说阿米尔一句。这是在捍卫自己的朋友,时时刻刻为了他。

阿米尔成家立业后,在寻找救赎的路上,一步步突破自己原来软弱的个性,当他得知自己有机会赎罪时毫不犹豫的踏上了重返阿富汗之路,他的勇气不得不叫人敬佩。但等待他的却是哈桑的死讯。

阿米尔最后追到了风筝

这个阿米尔自我救赎的故事里,有对友情的忠诚,有对祖国的爱,有对亲情的感触。读这本书可以让人反思自己心底最美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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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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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震撼我的小说之一。

作者的文风和文笔十分柔和,没有什么很犀利的描写,全文的叙述读起来很舒服,刚读起来没有太大的情感波动,但是看完却回味无穷。全文采用了第一人称,但读起来没什么代入感,反而像是听主角讲述他自己的故事,像文中阿米尔给哈桑讲的故事一样。文中的环境描写,动作和语言描写,心理描写的十分具体充实,反而在情节,剧情方面,叙述的事情就几个,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生活,阿米尔及父亲后来去美国的日子,以及多年以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救赎之路。这三个部分详细描写。

作者讲述故事的方式很舒服,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我们现在知道的阿富汗像是一个地狱的国度。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显得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干净得仿佛天使一样的人。作者从主角的视角叙述,实际上我们也不知道哈桑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天使,因为阿米尔视角的哈桑实在是个集世间所有美好的品性于一体的人,在这样的人身边生活,我觉得压力还蛮大的,其实上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这些思想都还算是正常的。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类生活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人类很正常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以至于我看的时候也会先骂一骂阿米尔。看完觉得实际上他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身上的罪孽,很有自知之明,最后转变之后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正视了自己的错并毕生为自己做过的事赎罪。这是一般人都很难做到的事。而最后他被阿赛夫打得半死的时却发自真心的笑着,觉得自己内心真正舒坦了。句被两个人铭记在心中一生的话语∶为你,千千万万遍。诉说着这两个人超越了普通情感之上更为深刻的感情。并震撼了我们千千万万的人。

总的来说,《追风筝的人》感动我还有很多地方,很多画面,比如哈桑的弹弓,多年之后他儿子同样掷起了弹弓拯救了他最重要的那个人,而阿米尔最后也拯救了他最重要的人的儿子。阿米尔的父亲宁死也不愿做违背自己道义的事,却也为着多年前犯下的错赎罪余生,成为了更为优秀的人。这些细节描写的生动,仿佛你就直接看着他们的故事。所以我看完第一反应是震撼,为他们的故事,也为那些显得尤为真实的角色。

阿富汗至今也不平静,战争摧残下的它就是个人间地狱,但是作者给我们还原了一个真实的阿富汗,他曾经的美好与现在的对比也让人对战争和那些披着人皮的_更为痛恨,在这之间有人会站起来为了结束这一切而奔走,有人会为了曾经逝去的一切而更加珍惜眼前。《追风筝的人》带给许多人就是这样的力量。由人心中的残留的爱引导出来的希望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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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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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预习、复习很重要,读书写博也很重要。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成语故事》。在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深刻的两个故事分别是:毛遂自荐和精卫填海。

《成语故事.毛遂自荐》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曾说过:“门下有毛遂者,前,自赞于平原君曰‘遂闻君将合從于楚,约与食客门下二十人偕,不外索。今少一人,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矣。’”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真为毛遂的胆量佩服。如果是我,肯定会想“你不选我,我还懒得去呢”。才不会像毛遂那样。

在生活中,如果胆子小,就会失去许多宝贵的机会。有一次,班里要选出五个领读员,我非常想当领读员,可是我不敢跟老师说,结果没选上。以后我要学毛遂自荐。学他那毛遂自荐的勇气。

《成语故事.精卫填海》

精卫原来是炎帝最宠爱的女儿,有一天去东海边玩儿,可是突然风暴来袭,将她淹死了,于是精卫化身为鸟,立志要以坚忍不拔的毅力把大海填平。

精卫的力气很小,大海一望无际,怎么可能被填平呢?可我觉得,不管是谁,只要认定一个目标,坚持不懈地去做,就会有所成就。虽然精卫的力气很小,不可能填平大海,但它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是可以鼓舞我们奋发向上的。

《精卫填海》这成语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们一定要学习精卫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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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小学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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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红楼梦》,里面的贾府家里吃饭简直是太设施了,说的夸张一些就是快赶上皇上的食欲了,还有黛玉和宝玉的机智也令我很佩服,

我们这些贫民老百姓喝一个腊八粥就是相当于八宝粥,而贾府喝腊八粥的配料就是:红枣、栗子、花生、菱角、香芋等,还有大量的米豆。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吃的反正我们家就是这么吃的,

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机智令我佩服,贾宝玉给林黛玉讲的故事刚刚一开头,贾宝玉讲的故事,林黛玉竟听出来了贾宝玉是编的故事,这一点说明林黛玉反应的比较得快,而林黛玉给贾宝玉说的你有玉人家就有金来配你,人家有冷香,你就没有暖香来配人家,然后贾宝玉才听出来林黛玉拿他和宝钗开玩笑,这贾宝玉没有林黛玉反应的快,不过最后还是反应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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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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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哪一部书可以让人感到深深的压抑,如同被鬼压身一样,喊也喊不出来,动也动不了的恐惧,《人间失格》绝对可以排进前三。人间失格的色调是暗淡无光的,让人感到深深的无力感,以至于竟然不能一口气读完,我必须要歇一歇,缓一缓,带给自己的冲击实在太大。读书最怕的是和作者产生共鸣,因为那样你一下子就陷进去了,无法自拔!

小时候的叶藏是一个心思很重的孩子,太早的成熟使他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敏感。虽然生活在所有人中间,但是给人的感觉确实离群索居的,与周围的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幸福观与这世上所有人的幸福观都大相径庭,并为此而彻夜难眠痛苦呻吟走火入魔,这种状态,在其他人看来或许是离经叛道的,一旦他表露这种想法的话,大概会被人当做精神病人送进冷冰冰的医院吧。

他决定扮演一个小丑,来掩饰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来取悦这世上所有的人,自己的亲人朋友,自己的老师同学,乃至周围的各种形形色色的所有人。读到这里,心真的很难不痛,这本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承受的!不知道他的这种想法从何而来,消极悲观,你可以赋予他所有你能想得到的负面词汇,这或者已经注定了叶藏以后生命的悲剧。。。我们无法去同情叶藏,因为你一旦开始同情,便代表着你开始思考,思考过后,你会骇然发现,你与叶藏并无不同,每天都带着一张假面具,过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日子,无时无刻不在看着别人的脸色过日子,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周围人对自己的看法,无时无刻不活的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累不累啊……

长大后的叶藏越发的颓废,逃课、酗酒、抽烟、娼妓,糜烂的生活像极了我们眼中坏小子的形象。他陷得越来越深了,终于在某一天,与常子一起跳入了冰冷的河水中,常子死了,叶藏还活着,只是这种活着真的是叶藏所需要的吗?行尸走肉一般卑微的活着……除了压抑,还是压抑,找不到别的形容词更能形容读人间失格的感觉。

与其说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遗著,不如说这是他留给这个冷冰冰的世界的遗书更合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中,藉大庭叶藏的独白表达他的人生与思想:「信赖是罪吗?」「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不论怎麼做,做什麼,都只会徒劳无功,只会让人觉得更差耻吧了!」「苟活著就是罪恶的种子!我的不幸,是无力拒绝他人的不幸。一旦拒绝,不论对方或是自己心裏,永远都有一道无法弥补的白色裂痕。我被这样的恐惧胁迫著。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非常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就是太宰治的成就,也是他的悲剧。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是太宰治的选择。与他相比,我还是更喜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做一个幸福的人,关心粮食和蔬菜,关心每一个关心我的人!即便生活有着再多的不如意,依然选择勇敢的活下去,活下去,才是生活!人间失格,读过便相当于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过后,依然要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并告诫自己,要好好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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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游记读后感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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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西游记跟我的友情依然保持着。小的时候,外婆经常给我讲孙悟空的故事,那时我对这个猴子是一头雾水,只是觉得这猴子十分可爱;上大班那会,我每天放学后就守在电视机前,隐隐约约对这个顽皮的猴子又多了一些崇拜;上小学时,我常常拿起那本《西游记》的书翻看、阅读。读着读着,我发现我有些同情孙悟空了,看它那保护师父之心,有多么重。可是师父乃是凡胎肉眼,怎么能懂悟空的保护。每次将悟空赶回花果山之后,自己就差点成为妖怪的囊中之物。悟空你是不是有种有苦说不出的感觉!

他,一个乐于助人的师父,经常把妖怪当好人,让自己陷入虎口。也正因为如此,经常错怪悟空。哎!谁叫师父不是火眼金睛呢?分辨不出妖怪和人。于是导致一场分离又救师父的画面重现在我的面前。

他,一个懒惰的猪八戒。猪八戒呀!不是我说你,你真是太懒惰了。每次去化斋,都得让悟空骗你说“呆子,前面有许多好吃的。”你才情愿地走过去。你不仅懒,而且好色,一次又一次的让师父打入花果山,又回来。不过你去请大哥回来时,态度很诚恳。

他,一个勤快的沙和尚。沙和尚你真是勤劳,担子、行李,都是由你来挑。可是你却一声“累!”都不讲,挑着挑着,就挑到了西天。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有决心和恒心,就能达到你所定的目标!

人生又何尝不是,人生中虽然会有坎坷,但是你要用恒心不断去克服。如果你放弃了,那么你没有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就等于失去了生活中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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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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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小半的时候,我觉得我会看到一部人权意识的觉醒史,可是看到后来,我觉得看到的是一个懦弱的灵魂的自我告白。

我试图讨厌拉米尔,确实我也不喜欢,但是却无法否认那就是自己很容易就做出的一些选择。我有什么资格指责他。

书里有句话说“我”在很多方面上实在比不上妻子,同是贵族,幼年的妻子教她的小女仆认字读书的时候,我却在那片草地上嘲笑哈桑的无知,来显示自己的优越。

我想在这里我为自己找到了理由。

在阿富汗因为种族的不同,所以哈扎尔人生来就低贱,他们只能忍气吞声。政权交替统治者变更哈扎尔人还是可怜的哈扎尔人,君主制时他们被普什图人当做仆人,被嘲笑,当共和制时,他们甚至不被允许存在。种族等级显然不公,却身处其中,毫无办法。女性地位也是一样。读来生气,伴着深深的无力。但哈桑的灵魂何其美丽。

拉米尔带着自己深深的自责和内疚终是为了哈桑的儿子回到喀布尔,也顺利从阿塞夫手里夺回索拉博,似乎历尽波折一切都明朗起来。虽是被迫,却在那个好不容易找到希望的小男孩身上又踢下了一脚。致命的一击。看到最后部分我一直心里默默祈祷,不要再让他受苦了,他的父亲哈桑还有他,就像个诅咒,相似的经历似是而非地重合在两个人身上。真的不想再索拉博像哈桑一样悲惨收场,至少,至少能让拉米尔顺利索拉博去美国。成全这一家三代的悲剧。

幸好幸好,最后还有那一只风筝。算是悲剧最后的一点点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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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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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笑怡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今天,我就来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三国演义》。

本书主要讲了魏蜀吴三国争霸的故事,书中的每篇故事都令人沉醉其中,流连忘返。写的人物栩栩如生,至今我的眼前还不时浮现出战场上的刀光剑影。当我读到诸葛亮草船借箭这篇文章时,我被诸葛亮的智慧和勇气给征服了。诸葛亮利用曹操谨慎多疑的性格特点,在大雾天气前去向曹操借箭可见他有勇有谋,无人能比呀。从中联想到了一件事,有一次妈妈让我去写作业,可是我却一直在看电视,根本没有把妈妈的话放在心上,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你知道诸葛亮是谁吗?”我不以为然的回答到:“诸葛亮嘛,那谁不知道,他不就是三国时期最厉害最聪明的那个人嘛”,妈妈说:“对,可是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聪明?”妈妈问的我顿时我哑口无言,这时妈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诸葛亮这么聪明,全都是靠他小时候勤奋学习得来的。你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听了妈妈的话,我羞愧万分。

我读到的最精彩的部分是黄盖军队向曹操投降,可曹操千算万算,也没有想到他们的船上装是易燃品,等黄盖的船一靠近就被一把火点燃了。曹军惊惶失措,被烧死淹死的都有。当曹操逃往旱寨时,竟也被烧了。之后曹操依次被赵云张飞追杀,幸好遇到重情如山的关羽时才捡回一条命。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识了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诡计多端的周瑜,有恩必报的关羽,勇猛正直的刘备等英雄人物,他们一心为国效力,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要是我能穿越回去该多好呀!那样我岂不是也能参与到那紧张激烈、令人窒息的战斗中去了吗?

《三国演义》中刻画的人物形形色色,现在回想起来,面前还能浮现出那一张鲜活的面孔。

还在等什么,快随着我的步伐,去探索三国的奥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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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放风筝作文怎么写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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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写完作业,站在窗前,试探外面的天气冷不冷,这时,我看到空中有风筝,心里一阵欢喜。我就向爸爸妈妈提议去放风筝,爸妈赞同了我的意见,我们一家就高兴的出发了。

我们来到公园,宽阔的草坪上,已有很多人在放风筝,我们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拿出风筝,做放风筝前的准备工作。

我爸爸先开始放风筝,给我示范了一遍,并说出放风筝的一些要领。看着爸爸放风筝那轻松的样子,我也想试试,就吵着爸爸让他停下来,让我自己来放风筝。

起初,我也像爸爸一样,右手拿着风筝,左手拿着风筝线,学着爸爸的动作,迎着风向,快速奔跑,把风筝放向上空。然后,一边跑一边放线,风筝很快就飞起来了。我慢慢地放线,风筝越飞越高。正当我高兴的时候,风筝开始降落,越飞越低,并落在了地上,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不甘心,仔细观察别人是怎样放风筝的,再让爸爸手把手的教。使我知道其中的奥妙,就是风筝要往下落的时候,赶紧把线往后拉,风筝就又飞起来了。这时,我再次拿起风筝,快速跑起来。这一次,比上一次要好多了,风筝在我的放飞下,越来越高。我正暗暗得意,不料,我的风筝被卡在树上了,让我不知所措,连忙叫爸爸来帮忙。

爸爸拉着风筝线,轻轻抖动,一会儿就让风筝脱离了危险区。

经过不懈的努力,我的放风筝技术又高了。慢慢地我的风筝也飞到众多的风筝中。我仰望上空,呀!有喜羊羊、灰太狼、蝴蝶……各种各样,不同颜色的风筝在空中翩翩起舞,把上空装扮的五颜六色,美丽极了!

我们跑呀,玩呀。完全沉浸在欢声笑语中。不知不觉太阳下山了。爸爸妈妈说:“今天玩的真好。”我打趣说:“明天会更美好,我也要随着风筝,让我的理想越飞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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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太阳英文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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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summer I usually get up early in the morning to exercise. Raising my head, I see the vast space in the sky. There are fish scales clouds, cotton-like clouds, sheep like clouds and dark blue clouds like a lake. The clouds are moving silently, changing constantly in shape.

Looking to the east, the sun is gradually showing her face, as if realising shes being watched. She blushes in shyness. Climing up the tree and over the house, the suns rays become radiant. It hurts the eye to watch it. A dark cloud tries to throw its shadow over the sun and shroud her in its shade. But the suns rays are irresistably bright. They cannot be covered.

Soon the trees, the houses, the river, in fact, everything is bathed in the golden sun. The almighty sun is generous and the source of energy and the symbol ot truth and knowledge. No wonder an many people sing in praise of 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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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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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说《傅雷家书》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这个暑假,我认真拜读了这本名著。

这是一本由傅雷及其夫人在1954至1966年间写给儿子傅聪、傅敏的186封家信组成的书,书中傅雷夫妇对孩子谆谆教导,要求孩子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热爱自己的祖国,和孩子畅谈自己对音乐的见解与感悟,父子的浓浓亲情,流淌笔端,跃然纸上,纵使千山万水,依然近在咫尺。

父亲的爱是严肃、庄重的,他反复地与儿子讨论艺术上、事业上的问题,但当他细细回想孩子小的时候情景、醒来后因想念儿子无法入眠时,更多的温情弥漫在字里行间,催人泪下。作者经常提到对儿子的愧疚,认为在儿子的童年时代,没有给他足够的爱与温暖,更多的只是批评、指责和条条框框的禁锢。也正因为这些,傅雷后悔不迭,他用自己的余生为儿子在艺术事业上披荆斩棘、指引方向。他是儿子尊敬的长辈,在与孩子探讨学习、做人、艺术的同时,不厌其烦地告诉远在他国的儿子要时刻保持一颗爱国的心及一腔爱国主义情怀。他又是儿子最好的朋友,他说:“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长的。”亦父亦友,这就是傅雷,一位伟大的父亲。

经常有同学讲,和父母有代沟,父母不理解自己,自己有心里话不愿和父母说,这些在《傅雷家书》面前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呀。其实,父母不管是否有成就、是否有才华、是否有金钱,他们对孩子的爱都一样的深沉,最关键的是父母和孩子的相互理解和沟通。我很有幸,和爸爸妈妈一直相处愉快,但有时候,也会因为一些事情闹得不愉快,觉得不理解他们,他们更不理解我。其实事后一想,事情远比我们想象的要简单,有时只是一句话的事儿。

成长的路上,听听父母的意见,说说自己的想法,和父母多沟通,我们的人生将少走很多弯路,将会收获更多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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