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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好人初三600作文推荐20篇

《儒林外史》乃清代文人吴敬梓所作,以“讽刺”为主感,表现,反映了明清两代儒生的功名生活,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下,文人的心理观念的腐朽及科举,礼教和腐败事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儒林外史》初三学生读后感作文最新,欢迎大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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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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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斑羚,为狩猎队所追杀,逃到悬崖边。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时,显得多么惊慌、无助,它们“胡乱蹿跳”,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斑羚群凭借娴熟的跳跃技巧,以牺牲老斑羚的生命为代价,成功地完成了山涧上的飞渡,赢得了种群的生存机会。老斑羚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的道路。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临危不乱的领导者和一道见证过死亡的彩虹。

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动物可以不惜生命的成为别人的逃生工具,这种精神是人类所没有的。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一个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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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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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流传非常广泛。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它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在《哈姆雷特》中,复仇的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愁。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

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但是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读完了《哈姆雷特》,感慨颇深,虽然这部作品有许多争议,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主角哈姆雷特被迫复仇,而最后却失败了,作者对哈姆雷特的刻画,让人不得不有很多想法。哈姆雷特的仇不得不报,尽管最后失败。但是命运无法改变哈姆雷特只能选择复仇的道路。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品,与我们看到的很多作品不一样,主角失败了,这也是为什么这部作品是一个悲剧。读完哈姆雷特,感觉莎翁的文学魅力非凡。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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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道德规范初三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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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小就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有礼貌,不讲脏话,见到长辈时问声好。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爱护好城市环境。不浪费东西,节约能源,为绿化地球事业做出贡献。

有一次,我在街上看到一个时髦的阿姨在逛街,走着走着,手上的纸巾就那样若无旁人的扔在了地上,那张纸巾是多么的脏呀!我仿佛看到了细菌在放肆的舞动着。这时,一位穿着朴素的清洁工阿姨走了过来,她穿着一件已经洗得发白的衬衫和一条简单的裤子。她拿着扫帚,在地上轻轻的一扫,顿时那张纸巾已经不在地上了,而是在垃圾铲里了。虽然那个时髦的阿姨有着漂亮的脸蛋;有着华丽的服饰;有着昂贵的饰品。可她的心灵却是低贱的。她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则反过来说,清洁工阿姨可能不曾拥有什么,可她却是一个高尚的、有道德的人。

还有一些事情,虽然我没有亲眼看见过,可是却听说过。有一些人在非洲的贫苦地区当益工。他们每一个人都来自不同的国家,而且都干出了一番事业。可他们为什么要来这些那么贫苦的地方当益工呢?为什么不在家里舒舒服服的享受呢?这是因为他们是一个有同情心,有爱心的人。他们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我还见过许多有道德的人,例如:在学校有同学见到地上有垃圾就会主动捡起来,扔进垃圾桶里;在公共场所里,不大声喧哗,不打闹,遵守规矩。在马路上帮助小朋友和老公公,老婆婆。在工交车上主动让位给有需要的人……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有同情心,有爱心的人。做一个文明有礼的人。做一个尊师重道的人。大家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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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三作文优美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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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从前的夏天,总有个她印在我的脑海里,拭不去的影子。

夏天,一个令人向往的季节,离开喧嚣的城市,找个干净的地方想想挽回不了的过去。

她,一个疯疯癫癫有事不喜欢埋在心里的女孩。她,一个坚强得不轻易落泪的女孩。她一个爱吃草莓却极不喜欢草莓糖果的女孩。过去的她,就不是现在的她了。

她——就是我!

现在的我,有时也会收敛一点。现在的我,眼泪很多,泪腺发达。现在的我,极不愿吃草莓,但对于草莓糖果却是爱不释手。

从前的她,喜欢光着脚丫,爬到树上唱歌。望着那高大魁梧的树,一丝丝的胆怯都没有。直至爬上那树,才想起大人们交代的话:女孩子家的不能太野了,要淑女一点。不是想下来,而是不得不。吐了吐舌头,回头跟与她感情深厚的树道了拜,却又是那样的依依不舍,但仍是认命地被堂姐牵走了。

从前的她,在学校仍是那样的大大咧咧,却因此被同学们讨厌。

她们说她是个不真实的人,不讨人喜欢,又喜欢装好人。其实,她都听到了,就站在同学们身后的她,一字不落的全部听到了。同学们看到她,仅尴尬地笑了笑。她,却看起来那样的坚强。不,错了,她是个喜欢哭的人,不让讨厌她的人看见。过去的就让它随风吹散吧!没什么好让她再留恋的了。

现在的我,没有那样的活泼了,其实这才不是真实的自己呢!

现在的我,泪腺发达到了一种程度:听伤感的歌会哭,回忆过去的事情会哭,有时甚至莫名其妙地会哭起来。有的人,说我没那么活泼热情了。有的人,说我没那么大胆了。有的人,说我冷淡了太多太多,还是从前那个挽回不了的她更好!

我常常问自己:林小乔,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难道有着双重性格吗?

是不是应该好好的反省,而不是懦弱地躲在墙角哭泣。

不要哭了,你是个坚强的孩子。不要哭了,你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不要哭了,眼泪不能卖钱,它不是奇珍异宝。

找个干净的地方,仔细回想夏天海边的脚印。留下的痕迹不应是伤痛而是愉快的回忆。

孩子,不要忘不了她了,追寻未来的她吧!或许未来的那个她更好,再忆夏天,吹着夏天的风,渐渐地上扬了嘴角,露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过去的,已经不值得留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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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三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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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泪,留人醉。

胭脂泪,留人醉。

貂禅轻舞的团扇,是昭君出塞的风沙,杨玉环抛上树的白绸,是西子坠湖的涟漪,绿珠溅落的鲜血,是黛玉葬花的悲吟,窦娥赴刑场的怒火,是白娘子被压塔下的凄苦···都说红颜薄命,但这无疑都是一种美,一种保函不悔不渝的凄美,唯一的色彩暗含背后的厮守。凄凄美美,蒹葭采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般的痴,这种美他或可凄,或可悲,独属的唯一,追求的新,平淡的味,令后辈几人曾忘,何人云端起舞,让我望穿秋水。不论伊人的美,只谈佳人的心。

轮回渡,孰言知。

轮回渡,孰言知。

朝闻天,视如间。

朝闻天,视如间。

这种种的美,流露人间的情,演绎人生的梦,轮回所转,胭脂泪所倾,相依相伴,凄凄相随,默默相望,这一种美丽演绎多姿的人生,正如那命运所谈,命,不过是失败者的借口,运,不过是成功者的谦词,梦别星辰,凌云舍我其谁!子当为我击筑,我愿为子高歌的畅情,这种美总让人说不出,道不尽,倾不完,明明就在眼前,伸手去触时却摸不到,捉不住···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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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心爱之物初三作文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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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可人的小玩意儿,都很精致,但是他们都只是几个冰冷的、普通的小东西,而我真正喜欢的却是一盏旧旧的兔子灯。

兔子灯又小又旧,原本雪白的磨砂灯罩也因为年久而发黄,显得有些灰扑扑的,但兔子灯上印着的大眼睛,依旧是那么灵动,鼻子和小嘴儿也一样小巧,里面挂着的LED灯是雪一样的颜色,亮起来能把整个房间照得通亮。手提灯杆红得像涂过油漆,但因为经常提着,杆子上已经磨出一个白白的手印,这是陪伴我幼年的兔子灯。

如果灯也属于文物的话,我的兔子灯也许可以申请一个区级雏形文物了—用了7八年呢。在乡居生活中,它可帮了我大忙。

从两三岁开始,我每年的寒暑假都是在农村度过的。我调皮,每天就是东串一家,西串一家地玩,往哥哥姐姐、姑姑伯伯各种亲戚朋友家到处跑,经常玩到天黑才回去,以前家乡没有路灯,只有星星和几家人屋里的灯光而已。星光微弱,房子前是堂屋,人们大多在后屋活动,根本照不亮回家路。在漆黑的夜里,地上隐约有些影子的土疙瘩,在我眼里也成了成千上万的大头鬼,身边的堂屋像一条条大蛇,要吞噬了我,大蛇的嘴里似乎还含着百十只小蛇,其中一只尖牙还闪着金光呢!于是,兔子灯便派出了大用场。兔子灯虽然比一个包子大不了多少,可光却很亮,方圆十里不亮,方圆两里倒是亮如白昼。它照亮了堂屋,照亮了脚下的路,小土墩还是小土墩,堂屋还是那个堂屋,看到的百十只蛇,也只是里面摆设的家具什物而已,而闪着的金光尖牙也不过是供桌上的金菩萨。

在黑夜的路上,在高低不平的土路,在漆黑的房屋里,那个怕黑的女孩的心,却因为一盏小小的灯而变得温暖起来。

小小的兔子灯照亮回家的路,同时成为我回忆中一道美丽的风景。

我的心之物—兔子灯啊,那每天晚上回家时地上一点白色的星,那手中摇晃的兔子灯,是记忆星河中最闪亮的一颗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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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童年初三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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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似一朵朵浪花,晶莹透亮;童年如一颗颗珍珠,光彩夺目。童年,是朦胧的诗;童年,是淡雅的画;童年,是经典的歌······童年的我,天真幼稚、机灵活泼;童年的我,想象丰富、乐观开朗。

夏天,太阳公公十分生气,把大地“烤”得火辣辣的。我仿佛在大蒸笼里,真热啊!大豆般的汗珠从额头一颗一颗地落下,于是,我加快了步伐回家。

我回到家,立刻奔向空调。凉爽的风直吹在我的脸上。我闭上眼睛,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我感觉过上了仙人逍遥自在、无拘无束、饮酒作乐的生活。“佳佳,我给你准备了很多块西瓜,快过来吃,不然就没有了哟!”姥姥面带微笑,说完,便把手中的盘子放在茶几上。

那时候,我懵懂无知,不知道西瓜是什么食物。只见姥姥用双手捏住西瓜的两端,像红色的瓜瓤吃了一口。我开始模仿姥姥的样子。哇!好好吃!甜滋滋的。爸爸见我那狼吞虎咽的样儿,就说:“千万不能吃那个黑色的瓜子,听到没有?”“为什么呢?”我十分好奇。“呵。瞧你这个‘愚笨’的脑瓜。吃了瓜籽儿,那不就相当于农民伯伯把种子埋在土里吗?然后,再给种子浇水、施肥。最后,它就结出了果实。你现在明白了吗?小心肚子里长出西瓜哦!”

听完后,我大吃一惊,想象了一下那个情景。西瓜长在肚子里,那太恶心了,好可怕。我感觉背脊凉飕飕的,打了一个寒颤,我左思右想,有了!只要不喝水,不吃饭,它就会停止生长。我真是太聪明了!从此,我茶水不进。家人见状,十分担心。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家人。家人听完,哈哈大笑。“别你爸胡说,好好吃饭去。”我听完后,目瞪口呆。

这就是我的童年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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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我的家乡之北京好人观后感悟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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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题记

乡情如梦,是午夜梦回的渴盼;乡情似水,在心田流淌。乡情,是那一方葱郁的田野;乡情,是那一缕青蓝的炊烟。往事如梦,乡情似个长。

儿时记忆中的草坡,可还是那般青翠?择一朗日,独自漫步坡上,草野无声,惟闻溪水潺潺,带来似水回忆。儿时,总爱约上几个伙伴,摘一朵野菊,轻嗅芬芳;下河戏水,摸一箩筐的青螺小虾。多么无拘无束的时光。故乡原野上的一草一木,一桥一河,都见证了那段如梦般的往事,几多快乐的回忆。

清风卷起阵阵溪水的清香,思绪渐渐收回。弥望四周,不会变的,草坡依旧,溪水仍流;只是少了伙伴的欢声笑语,多了几分恬静渺远。思绪万千,不觉漫步至田野。广袤的田垄层峦染翠,零星几个劳作的汉子面朝黄土,挥汗如雨。被太阳镀上古铜色的脸庞凝聚着乡村特有的朴实与憨厚。正如这一村人赖以生存的耕田一般,给人以依靠与守护。

步出田野,踏一条石板小道独步而行。穿过幽绿寂静的竹林,耳畔似有似无牛铃的轻响,牛蹄叩击石板的“笃笃”声也依稀可闻。循声而去,眼前竞别有洞天。在山水的环抱中,那生活数年的小村展现在我的眼前。阔别城市的喧嚣,儿时的山野人家,更加质朴而亲切。一如往昔记忆中的模样:可爱而又清秀,却给人以最温暖的家的归宿。

正值午饭时分,家家户户的门前都是耕作归来的男子,贤惠的妇人正忙着做饭迎接归家的丈夫。一缕缕炊烟从屋顶上升起,青蓝的,混着好闻的木柴清香,淡淡地升入天际,将正午骄燥的艳阳笼上一层柔和的光华。目之所及,一派农家闲适风景。

再次归家,小村依旧那般模样。以它独有的安详、恬淡,静静地依偎在山水之间。虽阔别数载,那一缕乡情依旧清晰动人。不会变的,那一缕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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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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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阅读了老师向我们推荐的《斑羚飞渡》这本书。作者沈石溪十六岁到了西双版纳插队,在那里生活了十八年,他把西双版纳这炎热而又多情的土地当作了自己的第二故乡。

那时的西双版纳,因为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没有工业污染,旅游业也还没有开发,保持着完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所以那里简直是所有动物的天堂。其中书中的“狼夫妻”故事我记忆特别深刻。虽然母狼受伤失去了前边的两只爪子,但是公狼并没有嫌弃它、抛弃它,不管上哪儿都背着它,与猎狗、猎人周旋。虽然它们还是一块死去了,但我觉得那样它们也是一对幸福的“夫妻”。

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绝境时,短暂的惊慌、逃窜之后,在有经验的老斑羚指挥下,渐渐安静下来,迅速分成老斑羚和年轻斑羚各一拨,老斑羚牺牲自己的性命来帮助年轻斑羚飞渡峡谷脱离险境,我被它们的智慧所折

服,被老斑羚这种献身精神所深深感动着。

从书中我还了解到乌鸦是多么聪明,大象会报恩,蟒蛇可以当保姆……

大自然的一切动物都是有智慧的,我们应该保护它们,和它们和谐相处。我们应该善待优美的大自然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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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三作文精选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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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我们学校组织我们到文化娱乐城去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这天,我和老师、同学们一起怀着愉快的心情,有说有笑地来到目的地。观赏完春色中的文化娱乐城后,同学们都被这里惊险、刺激的游乐设施吸引住了,有海盗船、转筒、卡丁车、“鬼屋”等,同学们都跃跃欲试。

首先同学们冲向的是海盗船,经过几个回合的“海上”颠簸,同学们可谓是“不畏艰险”,下了海盗船又登上了具有挑战的卡丁车……就这样同学们就像是一个个小冒险家似的很快就攻克了这里一个个“堡垒”,最后,胆量比较大的二十几位同学不约而同地站在了“鬼屋”门口。

“老板,多少钱一个人?”“5元!”“啊!这么贵?”“能不能便宜点?4元一个人怎么样?”“不行!”老板的眼神中流露出不屑。“我们一共有二十多个人呢!”“那也不行!”哎呀,这怎么办呀?囊中羞慑的同学们开始觉得扫兴起来。就在这时,

成迪旖站出来对老板说:“老板我来给你算笔帐,我们二十几个人,每人5元,一共是一百多元,如果每个人4元,一共是八十多元,你才少亏二十多元,而如果我们走了,你就亏八十多元,那你岂比是更亏?”那人好像有点疑惑,但马上又皱了皱眉头说:“我也没办法,不行呀!”

这时罗捷有点不耐烦地问:“你就说行不行吧?痛快点!”王诗林也大声地说:“这个老板怎么这么死板,怪不得生意这么撇呢!”“就4元吧!你的电反正开着也是开着,八十元钱够你交电费的了。”不知是谁又说了一句。老板听到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和他交涉,还是皱着眉头说:“不行!”看来这个老板是铁定了心不讲价了。

我们就这样僵持了好长时间,老板还是面不改色地说不行,满以为我们这些家里的小皇帝们是不会再乎这点钱的。可他没有想到,这回我们真的走了。

虽然讲价没有成功,可是我们还是很开心,因为可爱的人民币还在我们的包包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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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三快乐的假期日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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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真不错,咱们到海边玩玩吧”,爸爸说。我对这个建议举双手赞同,便把目光投向老妈,因为妈妈是家里的司令官,大事小事都要经过她批准。妈妈见我们两个都很想去,就大发慈悲,说:“走吧,一起去转转。”我一阵欢呼,立即穿上运动鞋,一路小跑来到楼下。爸爸发动起车,带着我们一家直奔海水浴场。

一路上,我被太阳晒的全身暖融融的。道路两旁的树抽出了新的枝叶,爸爸开着车在马路上飞快的跑着,太阳也紧紧地跟着我们,那些树好像都上了年纪,一棵一棵从我的视线中倒退了出去。

经过一段时间的奔波后,我们一家终于到达目的地了。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金黄色的沙滩,在阳光的照射下亮闪闪的;再往前便是一片茫茫的大海,波光粼粼的,浪花一个推动着一个,分外有层次感;极目远眺,就是海天相吻的弧线了,可望而不可及,为大海增添了几番神秘色彩。我脱下鞋袜,狂奔上沙滩,沙子好像在为我的脚按摩一样,我感觉舒服极了!我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个个小脚印。

我站在大海前,远处的浪花向我涌动着,到我面前便轻轻地亲吻一下我的脚,然后退去。我忽然想:“和海浪一起比个赛吧!就比赛跑,看看浪能不能追上我。”于是海滩上便有一个小女孩来回跑动、欢呼的身影。

可能是大海为了给我发胜利的奖牌,便用海水送上了好多的贝壳和海菜,我把贝壳直往口袋里塞,直到塞满了我还不满足,又拿了几个鹅卵石,我实在是没手拿了,只好带着大海的馈赠恋恋不舍的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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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写雨的初三日记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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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李”,点打在树冠上,有些令人不安,天空阴沉,平淡的色彩暗淡。这样的下雨天,我坐公交车去图书馆借书,没什么新鲜事。

撑着伞,在雨中漫步,享受着细雨,向久违的汽车站走去。这恐怕就是小学的记忆吧。最后1路车到了,我跟着人群到了车上。

当我上车时,我找不到座位。这是个例外。我的家乡站是出发站的第二站。难怪公交公司一趟集中三趟。还好有个二等座——一个有手的,可以和公交车一起挂。到了汽车站,车和接金桥的差不多。司机不停地喊着,“往后站一点。”后面的人已经挤得水泄不通,不耐烦地喊道:“后面没地方了。”“我再也挤不下去了,”一个小男孩不停地喊着,‘别挤,让我往前走一点,你往后退一点,让我喘口气。哦,我丢了我的五美元。哇,让开,我去找.在这辆拥挤的公共汽车上,没有人注意他。到了广场,车上没有座位,上车的人拼命往上推。车里的人不停地抱怨,“别再往前走了。”“别再挤了。”“走开。下面的人依旧不放弃,依旧拥挤。但是到了这种情况,总得有人无奈的看着车。

你为什么还在这里挤?我可以坐在这里。“为什么我不能坐下?”这么胖干嘛挤?你不能坐在这里。我怕挤着你站。嘿,谁在打架?哦,是个孩子要挤坐垫上的小座位,大人不高兴。唉,公交车这么挤,他们还有闲情去吵架,我真的不懂。我终于到了书店。我应该下车。我不急于下车。下车回头一看,车上空无一人。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因为这辆车上的所有抱怨,很难分辨谁对谁错。但是,我很想对车里的人说:大方一点,车就不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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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遇见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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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是一条直线。有时与另一条直线平行,不曾相遇;有时又相交,也许交点的相汇就是瞬间的离别。

一生遇见的人数不胜数:或是一辈子都不分离的生死之交,或是几年的同学之交,或只是马路上擦肩而过,随后至死都不曾相遇,这也是缘分。

人生如此短暂,百年不过宇宙的一瞬。遇见朋友、亲人,都是缘分。

相逢且是缘,但愿能珍惜。

时间是友谊的杀手。它往往如那锋利的刀片,在你问曾以为坚不可摧的土地上拉出一片鲜血淋漓。年轮映下了苍老的痕迹,在时间如风沙的磨灭下,你变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我曾经以为小学四年时光的同学,至少能有几个还留在身边,如今,身边的面貌已经焕然一新。我又有了新的友谊。旧的呢?或许这就是双刃剑

的意义吧!甚至再次在路上相逢,彼此都认出对方:他是……!但却都羞于表达,只剩擦肩而过。分别之后,你在天涯,我在海角,但很少有人能天涯若比邻·。“有多少繁花满枝,就会有多少秋叶零落”,有多少友谊的开始,就会有多少友谊的消失。所以,珍惜现在的友谊,抓住指间流逝的一分一秒。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多少亲情被天灾人祸破灭。死神的镰刀沾满的鲜血,使多少人彻夜难眠。或许上一秒回家探情,下一秒出门转身,就被急速运转的轮胎碾压;或许上一秒母亲为我穿衣煮饭,下一秒独自公园散步,突然倒地,不省人事……“花谢了三春近也,月缺了中秋到也,人去了何日来也?”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即使知道,

人力也无法改变。只好把握住现在的一秒。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只是宴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我们都只是彼此之间的过客,但也不会有第二个同样的过客。这是上天注定,也必须是上天注定。你无法阻挡他,也不能逃避他。我们能做的,只有坦然面对并珍惜之。

每一个陌生的转角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下一个路口,我又会遇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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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遇见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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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中悲壮的鲸落,大地上茂密的雨林,夜空中闪耀的星子所有瑰丽的风景,都不及我穿过时光洪流后遇见的你们。

梧桐更兼细雨

“溪亭日暮”的美梦散去,残酷的现实涌来,你独自一人,失魂落魄地在家悲伤着,徘徊着,寻觅着。

披衣端酒,本想抵御早上的寒风,却不料最后一丝温暖也被掠走,你抬头仰望,看见一行行大雁飞过,本没有血色的脸颊又白了几分。你抬起手来掩住面,想擦去在那干涩的眼睛中泛起的点点泪光,怕是回想起了你与你夫君用雁互通音讯的往事。菊花早无当年的雅致,如今它被打落在地上,憔悴不堪。孤独的你趴在窗前,熬着时光,待到黄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打着对面的梧桐“唰唰”作响,掩盖住了你心碎的声音。“愁”字道不尽。你的凄婉也为这秋添了几分悲凉。

人生自古谁无死

你苦读多年,参加科举,入仕辛苦。在国难来临时,你本想战一方,守国安,却不料惨败。在被鲜血染红的惶恐滩上,你心中有多少惶恐;在过零丁洋时,你心中又有多少零丁之感家,一个似浮萍;国,一个似柳絮。都没有根基,随处飘零。看不清现在,也看不到未来。

我在诗中读到你的毫不犹豫,慷慨激昂,舍生取义你在大都陨落后,我何时能再遇见你?

游桑菲尔德庄园

似乎刚下过一场雨,天空一碧如洗,空气中混有泥土和草的清香。我漫步在小径上,两边长着珠宝般的野蔷薇,果实如山楂。远处有着寂静的无叶树林。我在这里遇到了一个全新的你,简,在这里,你开启了一个新的人生。

人们都说,经历风雨后,才能见到彩虹。你也是一样的,简。在经历了人生的坎坷后,你也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在你认定的事上渐行渐远

书如一叶小舟,载我在时间的洪流中逆流而上,终遇见李清照,文天祥,还有简。

他们的一生如花般多彩。遇见他们,胜过遇到世间瑰丽风景。(冰凌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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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三作文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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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时光如流星般匆匆流逝,还来不及回头展望,便又迎来一个花季。任秋风拂走散落漫天的回忆,在半梦半醒间怀念那些我曾经遗失的记忆,那些我曾经忽视的美好。

怀念,那场大雨。帘外雨潺潺,淅沥的雨声总能让我暂时放不下心中的惆怅,卷起我的思念,漫步在雨中,感受雨珠亲吻脸颊时的丝丝冰凉,透彻心扉,让浮躁的内心在雨水的流淌中,变得如止水般平静,就是那场大雨,让我能放飞我所有的思绪与臆想,丢却所有的坚强与伪装,雨水混杂着泪水不易察觉,却让我更加确定内心深处的梦。雨,点醒了我。又是密密的雨丝,挑起我的怀念,让我回忆到那浸在雨水与泪水的我,再一次,平静。

怀念,那个童年。窗外的纸鸢越飞越高,让我不禁模糊了双眼,仿佛看到了那个小小的我,牵着妈妈的手,挂着天真烂漫的笑容,一起放飞内心的理想;仿佛又回到了从前,爸爸温暖大手轻抚我的头,夜晚挑灯陪我备战期末;一家人在电视机前,那弯弯的眼睛与欢声笑语。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温馨,那么动人。原来成长的路上我从不曾孤单,随处可嗅到花朵的芬芳,随处可触到阳光的明媚,童年的快乐给予了我莫大的勇气与信心。怀念,让我看到了更多,懂得了更多,发现了许多小小的曾不被我察觉的感动,蓦然间,心情一片晴朗。

怀念,那片海。湛蓝的思绪拉扯着我的嘴角不断上扬,迎面扑来的是那湿润的晴凉空气。天地万物似乎都酣醉在这片凝固却极短暂的美丽之中,止住了一切喧嚣,只余那海浪击起了新潮涟漪回荡在耳畔,一切浮华与伪装在此刻消逝的无影无踪。还记得那天,天--是蓝的,海--也是蓝的,第一次亲临大海,却是那样动人心魄--水天一色!感喟这份蔚蓝,这份壮观。此时,内心--宁静而致远,心中--只有远方,只有一片辽阔,只有一份湛蓝倒映在清凉的海中。任那海风潇洒地吹起发丝,飞扬在心头。怀念让我不胜唏嘘,那海的壮观,带给我恬静淡然。

倦倚西窗,怀念那些匆匆流逝的时光。或许我无法再回到那些美好的回忆中,但每每回忆时总能闻到花的芳香,总能听到鸟的啼鸣,总能感受到内心的喜悦,总能忘却世俗的喧闹,总会让我再次感动。浸在那几分怀念里,心似乎不再拘束,天空,豁然而晴。

捧一杯热茶,留几分怀念在心头,雾气迷蒙了双眼,思绪又拉向了远方。冥想,那匆匆逝去的时光,让几分怀念缭绕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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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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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总是认为中国的古典小说不怎么好看,文字虽然比课文里的文言文要好理解,但还是觉得拗口,而且一部小说总要反映些什么社会现象,总觉得没什么趣味。

对《红楼梦》感兴趣纯粹是偶然。

有一次看电视,无意间把频道翻到百家讲坛,听到里面讲《红楼梦》,说林黛玉这一生只为“还泪”而来,印象中那个满腹才情女子的命运竟如此的可悲。

读了《红楼梦》但还总觉得对“林妹妹”不是很了解:说她小肚鸡肠,但她却又十分明事理;说她自卑,但她同时却又十分的`自傲。

多读几遍后才发现,林黛玉真的是一个“可怜”的人。

她习惯性地将自己的自卑隐藏在自己的骄傲之后,她习惯性地让人们看到清高、孤傲、不近人情的自己,她习惯性地用自己的小心机,自己的尖酸刻薄去对待他人,即使这样的她得不到大家的喜爱。

不是她不愿与人亲近,是她的自尊心和寄人篱下无可奈何的辛酸与自卑逼迫自己如此。

但我认为林黛玉也有自己的幸福:小的时候父母疼爱她,让她学习普通深闺女子们很少接触的诗词歌赋;到了贾府后,贾府上下也都对她疼爱有加,先不说这疼爱是真是假,大家还是关心她的,她比同时代的女子要幸福的多,她体验了真正的爱情,虽然最后与贾宝玉没有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她也比薛宝钗要幸福,因为她体验到了两情相悦的爱情。

她的《葬花吟》让我印象十分深刻,每当看到那首词时,总觉得眼前会出现一幅画面,一位素衣女子,用锦帕将掉落在树下的花瓣小心翼翼的包起,再小心的将它们“埋葬”,这仿佛也是她自己的命运。

她是悲哀的,因为她最终还是还完泪化为一缕芳魂消失;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拥有了一段在那个社会别人不敢奢望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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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三议论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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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大作家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宽容是人性中一种至高无上的美德,拥有它,你就会觉得人生宽广而灿烂。

我国有句谚语:“恶人胆大,小人气大,君子量大。”何为“量大”?“量大”即为心胸宽广,待人宽容。这样的人才可以称得上是君子。宽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代人必备的道德品质。宽容是理解,是新月一弯;宽容是奉献,是彩霞一片。宽以待人,你就多了一扇窗,拥有了一份温馨,净化了自己。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人有了“海内存知己”的胸怀,才不会有“儿女共沾巾”的忧伤;人有了“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气度,才能有“六尺巷”的美名传扬。清朝宰相张英与叶侍郎比邻而居,因叶家无理霸占张英三尺地方,张家就写信给在外的张英,张英回信道:“千里只为墙,再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家听从了张英的话,让退三尺。叶家见到十分惭愧,于是也让出三尺。“六尺巷”的美丽故事不正是人性中宽容美德的体现吗?张家能够放下自己的私利,以“宰相肚里能撑船”的宽阔胸襟,包容了叶家的斤斤计较。从而避免了一次难以预料的纷争。只有宽容,才能使人与人的关系更加和谐,生活更加美好。

宽容的美德就想和煦的春风,不仅可以避免纷争,而且可以化解怨恨的坚冰。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天,他打开房门,看见一个骨灰罐放在门前。他想:这一定是对面邻居仇人家的小孩扔到这里来的。他想立刻冲到邻居家当面对质,可是爸爸拦住了他,说:“他既然送你骨灰罐,你何不用它来栽花呢?”他听从了爸爸的话,在里面种上了一朵百合花,给邻居送了回去。邻居的家人十分惭愧地向我道歉。邻居的家人为什么给我道歉?是因为我们的宽容感动了他。宽容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它就像一朵百合,用它的馨香诉说着心灵的友善,使骨灰罐的咒语随风而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人心胸狭窄。原本退让一步便可海阔天空,却因不宽容而伤人伤己。

由此可见,宽容是一种美德,它就像一股清泉,流入人的心田,消除了隔阂;它就像一缕阳光,温暖人的心灵,融化了冰山;他就像一首老歌,拨动了心弦。宽容是至善至高的人性的结晶,它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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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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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弟子规我知道了中国是以孝为先,孝顺父母长辈,尊敬兄长。还有许多做人的道理,收获很大。

读了《陆绩怀橘》的故事,我学会了始终把父母记挂心里,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孝顺他们。读了《木兰从军》的故事我学会了孝顺父母,该为父母分忧的道理。读了《煮豆燃萁》的故事我学会了兄弟姐妹之间要相互理解,互相包容的道理。读了《君子正冠而死》的故事我懂得了从小要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穿衣打扮要整洁,做个人见人爱的孩子........

弟子规让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在以后的生活里我要严格要求自己,将学到的应用到平时,不断进步,争取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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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感受一朵花的美好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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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时候,我从亲戚家剪回了半蛇皮袋玫瑰枝,准备把它种在老家农场房子的周围,但由于小孩子读书的缘故,所以我还没来得及亲手种上我的玫瑰花,就匆匆返回了小城。

回城之前,我反复叮嘱老公,一定要记得及时把那些玫瑰花种下去,尽管老公一再答应一定会种好它。但我还是担心他会轻易把它们遗忘在哪个角落。

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我便迫不急待地返回老家,为的就是想看一看玫瑰的现状。当我在篱笆边、屋檐下或杂草中,看到稀稀拉拉的那一枝枝玫瑰时,一颗悬着的心方才落了地,虽然它还是我当初摘回的模样,没有任何变化,但它总算种了下去,我为它们高兴,我觉得玫瑰去了它们该去的地方。

万物生长的春天,仿佛总让人听到草木蓬勃拔节向上生长的声音,置身于那些绿油油的草和随处可见开得欢快的野花中,总是能让人闻到湿润的空气中那甜的味道,我想那些种在春天乡土里的玫瑰,它一定也能感觉得到大自然无限温暖的怀抱!

等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每次回老家,我都会第一时间去看望那些玫瑰花,我想知道远离大都市,远离人群的玫瑰花她生长的样子。

春天过半的时候,我看到了大部分玫瑰吐出嫩芽,长了枝丫,但是仍有一小部分,还是光杆司令一个,那枝好象抽干了水份萎缩了很多,这绝对不是正常的现象,我特地拔了一株起来,仔细看了下那根部,那根还是根,竟没沾一点泥土,就别说扎根发芽了,但是我找不到它枯萎的原因,后来问了种田的阿叔,才知道,硬的土地上,必须挖松下泥土,象种菜一样再埋稳根就可以了。哦!原来不是玫瑰娇贵不活,而是自己的粗心大意。

活下来的玫瑰枝繁叶茂,长势喜人,整个夏天,我天天盼望它开出第一个倍蕾。

转眼到了暑假,我想我这下可以天天呆在农场,看那些盛开的玫瑰花了。等我再带小孩回去农场的时候,玫瑰花已经所剩无几,我问老公是怎么回事?老公说被那些大公鸡吃掉了!老公轻飘飘的一句话,落在我心里,却是难言的失落。开始我还是不太相信,这屋前屋后全部是发嫩的小草,为什么这鸡就专拣这些玫瑰吃呢?莫非是那滥情的公鸡采去送了那多情的小母鸡?后来经过我仔细的观察,那嫩芽嫩枝确实是被那种又肥又大的大公鸡吃掉的。找到了真正的元凶,心中对那大公鸡自是愤恨至极,但又无可奈何。屋门口剩下两棵孤零零的玫瑰,残缺的叶子提示着随时都是公鸡们的美食,我重新弄了一些竹片把它围好,希望它不要再受到鸡的侵害。我想我已经尽了最大保护的能力了。因为没有经验,因为大失所望,所以有点心灰意冷,也懒得再去打理它了。

炙热的夏天过去了,万物萧条的秋天来临,不知什么时候,门口的一株玫瑰枝丫上竟开出了一朵又红又艳的玫瑰,紧接着一朵、两朵、三朵,竟相开放。我惊喜地告诉老公:“门口开了三朵又大又艳的玫瑰,还有墙角开的一白一黄的两大朵!黄白两朵竟是同一株上面长的!好神奇啊!”“不就是几朵花吗?真是大惊小怪!”老公只顾饿了的肚子大口吃饭大块夹菜。是的!就是几朵花!几朵不能填饱肚子又不能换来商品的花,实在叫人不值得惊喜。老公每天忙于农场的大小事情,吃饭的时候,都要思考明天的计划,他又怎能有闲情去关注那几朵花呢?

也许男人和女人永远是不同的,男人的眼光一直在远方,而女人的眼光总是低的,尤其是结了婚的女人,低的只看见小的花矮的草、门口晒太阳的狗,还有怀里撒娇的小孩。

岁月是一年长月久的松树皮,上了年龄,那光滑的皮就绷裂张开了嘴,只剩下粗糙和不堪。

这花是再也不敢在老公面前提了,但是这些在秋天里热烈开着的玫瑰花,它却给了我无限的喜悦。有客人的时候、繁忙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偷偷地描上几眼。我喜欢这样一朵花,并不是它是玫瑰,它可以是任何一朵完全不知名的小花,于枯草中、于荒野里、于天地间,它兀自地开着、无拘无束、无忧无郁,不悲不喜、不惊不乍!

它热烈而自由!它为自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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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三守望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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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透过某一扇窗,你能看到这世界上最美的风景。风声过隙,大雁南归,霜叶满天,花飞十里。你能看到最想见到的人,最温暖的希望,最遥远的未来。

守望着一扇窗,度过了一个陈旧泛黄的童年。我守望着那窗外,看穿了四季的变迁,时间的流逝,却始终也未能看到他们的容颜。好扇窗,我可以透过它看到这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却看不到我心目中的那道最美的风景。

父母离开我去外地的那一天,时间似乎变得十分漫长,漫长到让年幼的我以为这一天永远也不会过去。离去的前几天,他们就为我打好了预防针,征求我意见的时候,我紧盯看那扇窗,下定决心狠狠地点了头,心却像是被锈花针扎了一下,痛得不动声色。

那扇窗,我总是可以看以父母站在它的面前,久久地望向远方,继而又转而望着我,又叹了一口气。我曾问过他们在看着什么,他们说:“在看外面的世界,还有你的将来。”而他们为了我的将来,离开了我去了外面的世界。我曾十分地不解,心痛过,埋怨过,后来,我想他们也一定为此而心痛过。

走的那一天,天下着飞絮般的雨,平常安静若无声的雨,这一次扰得我久久不能够入眠。我听着他们的脚步声,渐渐地那脚步声也愈行愈远,那一刻我觉得那脚步声与我的心跳是同一个节拍的,他们走一步,我的心也随之跳一下,直到快听不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心跳也停止了。空气钝重得如同凝结了一般,令我窒息。一瞬间,我冲到那窗前,他们已然走远了。一片白茫茫的天地之间,两个黑点在缓缓地移动,愈行愈远。我紧紧盯着那两个在天地间渺小如黑点而在我心中却形同日月的人。就在他们消失的那一刻,整个天地都暗了下来。

此后的每一天,都会有一个孩子站在窗边看一下窗外,那个孩子守望着一扇窗,守望了一个童年,只为能够看到他们的容颜。

他在想,到底哪一天他们会出现在窗外,哪一天,他才能够看到他心目中的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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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理想初三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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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小时候我们的小学老师就会经常让我们写一篇名为“我的理想”的作文,而到后来上了初中我就再也没写过现在已经高中了我也要想想我的理想了。我小时候的理想是白衣天使,我觉得穿上护士服很美。而现在我的理想是一名作家,为什么?

也许白衣天使一下子转换成作家变化很大,可是为什么理想是成为一名作家呢?因为近两年我开始看了很多的散文集和小说鲁迅的《朝花夕拾》朱自清的《匆匆》老舍的《我这一辈子》等等,这些书记都是我很喜欢看的。其实问我为什么喜欢当作家要我回答我也说不上来不过喜欢就是喜欢了有的时候我们不需要太多理由按照自己心里的意愿做。

如果非要一个理由那应该就是……作家可以写文章出书把自己的经历和自己的故事还有感想写出来让别人可以看到,如果写得好可以让人受到启发对人有好处可是如果写得不好也许会遭到别人的责骂。但是我还是觉得无论理想离我们有多遥远只要我们缩短点目标让它和实际剪短距离,我们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只要清楚目标清楚理想我想总有一天我们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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