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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奇人读书笔记【实用20篇】

《儒林外史》乃清代文人吴敬梓所作,以“讽刺”为主感,表现,反映了明清两代儒生的功名生活,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下,文人的心理观念的腐朽及科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俗世奇人读书笔记及启迪,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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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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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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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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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了纯粹的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虽说只是活着,却不单单是活着。

福贵说:“没有什么东西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

时间总是无声流逝,在一茬又一茬的因果里给我们最终的解释,总是会来一个猝不及防,然后甩头就走,我们抓不住它,就像福贵在潇洒的过活在富豪少爷的生活里时,他也没想到,这一刻无所不有,下一刻一无所有,农民的日子当然不好过,可又哪来有剩余的时间来反悔和懊恼,时间固有说服力,强有力的足以让人哑口无言,而我们只能装作不以为然,迎接属于自己的命运安排且安然处之,亲人的离世,生活的欺压,命运的刻薄,让一个人意志消沉又有何难,但是毫不留情且没有止步的磨炼又让意志逐渐强大,最后可以面不改色的淡泊名利且收放自如,福贵,才可以和老黄牛一起处事不惊,在天地之间任由自己自由。

福贵说:“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走”。

世间本就没有那么多温情给予世间,温情辗转奔波到我们,更是寥寥无几,福贵最终还是会用宁静和安逸交换当初的放纵和跋扈,一波一折,一起一落,读后感.最终还是会落到老黄牛身边,在晚年里,不至于孤独了却终身,也算是对活着一个交代,对命运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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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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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孔子及其弟子智慧的结晶,是一份让人受益匪浅的文化宝藏。读过之后,我对学习态度有了更深的认识。

有人说“态度决定性格”,我觉得“态度决定学习的一切”。因此,我认为,学习要有一种“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我们在学习上要坦然地承认自己不知道什么,要正视自己的无知。面对问题,应该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对于文化知识和其他社会知识,我们应当虚心学习、刻苦学习,尽可能地多加以掌握。人的知识再丰富,总有不懂的问题,那么,就应当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学习中除了正视自己的无知,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学习外,还应将学到的知识加以应用,也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学习的快乐在于练习,因此除了重视“学”,我们更要追求“习”。“习”就是在“学”的基础上加以应用,也就是实践。孔子带领着弟子周游列国时一边学习一边应用知识,他们将知识应用起来应该是有个人学习的目的。作为学生,我不仅要努力学习,更要去享受学到知识的满足感和在生活中应用知识的成就感。前几天,天空中出现美丽的鱼鳞云,我从学到的地理知识懂得,“鱼鳞云”是秋冬季强冷空气来时的一种天气现象,说明天气将转晴,并且在未来两三天都是好天气。果然接下来一连几天都是晴天。这使我感受到了在生活中应用知识的成就感。

在学习中我还保持“谦虚”的态度。“谦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所体现的不仅是个人修养,还是在学习上的一个态度和一种风范。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欣赏并学习别人好的方面是谦虚的基本。“虚心使人进步”这不仅在个人体现,一个国家在国际上也应有这种态度。孔子的理论虽在古代产生,可在现在仍有不少可取之处。虽然“半部《论语》治天下”略有夸张,但这并不妨碍《论语》对我们的影响。

学习是我们学生的首要任务,端正学习态度有利于我们的学习,我们只有做到正视自己的无知,才会踏踏实实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知识后我们还要将其应用到生活实践中,感受学习知识的成就感,在继续学习中保持一种谦虚的态度,做到学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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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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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似水、泪眼朦胧、红颜命薄,乃林黛玉也。《红楼梦》这一本书中一共写了九百多个人物,而我最喜欢的,便是林黛玉。

她是一个身世坎坷、寄人篱下的女子。她六岁丧母,后又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她是一个多心小心、多愁善感的人。说她多心小心,那是因为她想的事儿要比别人多,哪怕只是一句话,一个词,也要细细地咬文嚼字一番。因此,宝玉便说她:“……那是你多心,才染出一身病来。”

但是,她又是那么倾国倾城,那么才华横溢呀!美,美在两弯似蹙非蹙笼眼眉,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才,就拿“元妃省亲”来说,她作的诗与众不同,当宝玉冥思苦想也想不出最后一首诗时,她快速地写了一首律诗,帮宝玉解围。和宝玉相互赠帕时,一口气写了三首诗。

我有时恨过曹雪芹:为什么把黛玉的生活写得那么悲凉,又为什么硬把宝、黛的爱情拆散?现在想想,才知道作者的用意。作者这样写既符合那个时代的特点,也更让我们看到了古代的人们,特别是女孩子追求自己的生活和幸福是多么的困难,让我们更真实地了解了古代的社会生活。

像黛玉这等才女,如果在今天,也许她会成为一位名扬天下的文学青年,比如会成为诗人或作家,也许她还能享受荣誉所带来的富贵、地位。但是,在旧时封建社会中,总是重男轻女,封锁了多少才女的才华!像林黛玉一样,一生只能呆在那极为渺小的大观园里,没有一点独立自主的机会。最后,随着家族的衰落而走向悲剧、走向灭亡,像一朵婀娜多姿的花,无声地开,悄悄地走……

月夜是那样的宁静,一轮新月挂在空中,没有一点儿喧闹声。而此刻的我,却心潮澎湃,我为旧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愤怒,为旧时封建大家庭由兴到衰而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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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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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哲学是什么,可能并没有一个让人完全信服的定义,但书中一个比喻很有意思。一个神奇的魔术师能从帽子中变出小白兔,这只小白兔就是世界,而我们就处在兔子皮毛的表面,努力爬到毛发的顶端以期看清整个世界,这大概就是哲学。

一直以来提到哲学,好像就是白胡子老爷爷,神经质似的念叨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以前的我也持有类似的印象,尊重哲学的同时,总感觉哲学如雾里看花般朦胧飘远,又如玫瑰般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直到我接触到这本书《苏菲的世界》,严格的说这是一本写给青年人的哲学入门书。

以故事来串起哲学史大概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期间不见啰嗦的说教,看到的只是对话、聊天,以及看似荒诞最终恍然大悟般的情节,完全摘除了以往哲学刻板、严肃的标签,引起读者强烈兴趣的同时如涓涓细流般将哲学历程娓娓道来。

回忆全书,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一道闪电划过,最早的先民在寺庙前祈祷跪拜,口中渐渐有词;朴素主义哲学家眉头紧锁,思考泥土和水缘何能造就青蛙;古希腊广场中,苏格拉底向每一位经过的市民诉说着明白无知才是聪明的理念;柏拉图站在几十个一模一样的饼干前,构建着自己的理型世界;亚里士多德发出“吾爱我师吾更爱真理”的宣言;犬儒学派在木桶中找到快乐源泉;伊壁鸠鲁在花园中追寻心灵家园;传教士手捧圣经宣示上帝的到来;笛卡尔以手抚腮说着我思故我在;史宾诺莎说,只有一个上帝存在;休姆说,除了我能感受到的,其他都不存在;康德说,遵循道德准则,才能收获真正的自由;黑格尔站在湍流边说,河水怎么看取决于两边的石岸;祁克果说,落水的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得救,而不是会不会淹死的思考;大胡子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不仅要诠释世界,更应该改变世界。

哲学的可贵正在于对于一切持有好奇的心态,看到身边人如同见到外星人一般,其实每个人也正如外星人一般独一无二,有生命、会思考,这正是令人惊讶的事实。

哲学不能带来物质,却能吹散人生成长的迷雾;哲学不能带来快乐,却能查寻令人不快的源泉;哲学不能创造美好,却能擦亮发现美好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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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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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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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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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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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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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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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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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王朝,末,一百零八位好汉无奈被官府逼退无路,便径上梁山。各路好汉终在此聚义集结,其编为,一百单八将。以呼保义宋江为首,宣战敌对山寨和地方恶霸,呼“替天行道”起义朝廷,这就是一场农民起义。

作者施耐庵,向我细说了什么是江湖,又向我述说了什么是豪客。一卷《水浒传》,让我目睹了起义英雄们的满腔热血与豪情壮志,以及那些绿林英雄们的江湖义气,但同时,这也让我深刻地思索到从这场起义折射出的当时的社会问题和起义失败的根本所在……

而我思索前头得到的便是,几度无奈,几多挣扎,奈何官逼,民后反之。

在那个社会里,在那时的朝野之上,多少奸臣权倾朝野,尸位素餐。而高俅便是这股污流之中“最佳”的典范。他身为殿帅府太尉,却对自己的养子不加管教,反倒宠溺万分,纵容其养子胡作非为,甚至调戏林冲的娘子。他还次次与陆谦在背后设下圈套迫害林冲,活活将八十万禁军的教头逼上了绝路,才使林冲在山神庙外杀陆谦。更让我痛恨的是他的奸诈阴险,竟将水银滴在宋江与卢俊义赏得的御酒中,使得这两位好汉中毒身亡!令人愤恨。

可是我们再反观,替天行道的梁山泊实力强大而为何失败呢?我认为,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这场农民起义的局限性与不彻底。首先,起义顺利至成功将至时,宋江、吴用等头领不愿再继续做强盗与朝廷作对,最后低头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奉朝廷之命东征西伐,受朝廷差使去镇压别处的起义造反者。其实宋江已经坐上犯罪集团黑老大的这把交椅,决定造反朝廷,碍于口号响亮喊的是“替天行道”,所以只反贪官与恶霸,最后又不得不继续臣服天子脚下乖乖地做顺民,才导致了梁山好汉们最终的悲剧结局。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一味的妥协退步,是无用的,只有彻底地深掘根源,才能使自己得到真正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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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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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真的很有意思。一个雕刻家雕刻出来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从顽皮、任性、不爱读书到了爱读书、善良、听话。中间经历了生死考验,而木偶也从中明白了善和恶。这个木偶也知道了父母为它付出的一切,也知道了孝敬父母。

木偶从坏孩子变成了好孩子。它的经历也有所不同,坏孩子时,他遇到了很多倒霉事;被警察以为是小偷、受委屈、被骗钱······,当它变成了好孩子时,他不仅收获了很多道理,最后还变成的一个孩子,不再是木偶,家境也变富。读了这本书,我真的收获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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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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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童年记忆,书中的小林宗作校长更是让我震撼不已。这本书中有“山的味道,海的味道”、电车教室、还有……这本书就叫做《窗边的小豆豆》。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的是作者黑柳砌子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经历,小豆豆因为淘气,所以被学校退学,来到巴学园以后,在小林校长的教导和帮助下,小豆豆逐渐变成一个懂事的、能让大家接受的好孩子。

记得,小豆豆第一次来到巴学园‘面试’时,小林校长是一个忠实的听众,他一句话也没说,任凭小豆豆讲了四个小时。小林校长并没有摆着校长的架子,而是蹲了下来,和小豆豆平等的交流,这种精神多么可贵啊!!在巴学园内,学生们都是和睦相处,没有受到身高和等级的差异,像身体残疾的高桥君,因为一次运动会后,反而成为了大家的偶像。

啊!《窗边的小豆豆》真是一本好书,里面的人物我都很喜欢,但是,书里小林宗作最令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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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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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我们身边最贴近的人们,他们时刻关怀着我们,在身边教导着我们。同样是父母,傅雷通过书信的方式沟通。正是这一封封的书信,感动着我们,打动着我们。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一封封书信,在表达浓浓亲情的字里行间,映照出美好的人际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优良的行为操守与道德传统,拳拳的爱国热情。这些内容,都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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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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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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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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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十分蛮横无理。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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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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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尽千辛万苦,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在他们中最令我佩服的是孙悟空,他聪明机智,功夫好,本领高。在众多的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车迟国斗法。”车迟国的三个妖道想谋害唐僧师徒。于是要和他们斗法。但最后被孙悟空用智慧和本领打败了。

我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孙悟空很聪明机智,神通广大。因为他勤奋练功,而且他还很虚心求教,所以他最终学得七十二变与筋斗云两大绝技。相比我正是求学阶段,而我自己的学习态度比较马虎,经常不动脑思考问题,做事不认真。看完《西游记》这个故事后,我也要像孙悟空一样勤奋求学,好好读书,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会的要虚心求教。平时还要多阅读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遇到不会的题目要开动脑筋思考问题,不要畏难退缩,不要依靠别人。要多参加运动,练成强壮的体魄。这样我就可以为未来的学习打下结实的基础,练就一身好本领。

看完这本书,每次我碰到困难,我都会想起孙悟空帮助师傅取到真经,不怕困难,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就勇敢起来,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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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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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柜里有一本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整理出版,并立即引起读者关注的书--《傅雷家书》。直至今日,不少家长还把它作为家庭必备之书,从中寻找家庭教育的最佳方法。

通过《傅雷家书》,我们不难发现,傅雷对儿子傅聪几乎投入了自己的全部情感。无论傅聪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学习的日子,只要儿子不在身边,他便把给儿子写信和读儿子的信当成十分重要的事情。记得傅雷曾在信中神情地写道:我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我时时刻刻,随处给你敲响警钟,做一面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在演奏姿态方面。我做父亲的只想做你的影子,要随时随地帮助你、保护你傅雷确实做到了这些。

他不顾工作的疲劳和身体的病痛,不间断地把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写给儿子,更从儿子的来信中捕捉儿子的喜怒哀乐,体会他对艺术的理解程度,关注他在艺术生活中的心路历程。然后,再将自己的感受、反思后的心德一字一句地写下来寄给远方的儿子。他不时提醒和要求儿子总结演奏中的得失成败,他说:人越有名,不骄傲别人也会有骄傲之感,这也是常情,故我们自己更要谦和有礼。一个人有才也会有另一个危机,就是容易自以为是地钻牛角尖,所以才气越高越要提防了艺术家特别需要苦思冥想,老在人堆里,会缺少反省的机会。

当傅聪在国外遇到低潮时,这个严厉的父亲又以极其温柔体贴的话写道:这些味道我都尝过,孩子,耐着性子,消沉的时间无论谁都会遇到慢慢你会养成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能够从客观现实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他还以自身的感情经历谈了恋爱、婚姻与事业的关系,犹如在与知己朋友谈心。

今天,我们读《傅雷家书》依然很有必要,因为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傅雷都如一面镜子。在他面前,我们不仅可以学会怎样做父亲,更重要的是,他也教会我们首先怎样做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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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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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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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背影》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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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

背影》中,父亲送别儿子时亲自照看行李、和脚夫讲价钱、送儿子上车、选好坐位、嘱咐再三、托茶房照应等等,真是无微不至!这和我们的父母何其相似。吃饭时,生怕我们吃不饱、吃不好;天气变化,生怕我们热着、冻着;我们学习成绩的“脉搏”,他们巴不得比班主任掌握得还清楚;我们一旦犯错误,他们更是着急得说个不停……或许他们的言行确实有过不甚妥当的地方,但是可以这么说: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基于“爱”。他们的关爱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被有些人认为的“关心过度”和“唠唠叨叨”之中的。

年轻气盛的朱自清,一开始也不理解父亲,曾在心里暗笑父亲的迂,认为父亲太不聪明,太唠叨。然而,父亲苍老、肥胖的背影打动了儿子的心,儿子终于理解了他那至纯至美、宽容、博大的爱心。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少年朋友对父母的关爱却视而不见;甚至认为父母这也做得不对,那也说得不好,总是来烦自己,很是讨厌。更有甚者,完全以逆反心理对抗父母。要知道,父母往往是通过很琐碎的言谈举止表达着爱子之情的;即便有不妥之处,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像朱自清那样去理解父母此言此行的出发点?为什么不能平心静气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而却去伤害自己的父母?难道两代人之间非要设置一条鸿沟才好吗?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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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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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是美好记忆的开始,也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亦真亦梦,回忆童年总能含泪带笑。

我是在无意间接触到的一本书,打开她的第一眼,作者就将我带到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而我,也来到了作者的童年。

英子生活在北平城城南四合院内的一户温馨的大家庭中。随着一页页的深入,许多鲜活的人物与生动的故事映入了我的眼帘,在我脑海留下了一副副画面:我与“妞儿”一起快乐的看小鸡捉米;我在床头静静地听秀贞“疯言疯语”;与“小偷”一起待在草丛里谈心,答应与他一同去看海,辗转于“兰姨娘”与“德先叔”之间为他们做红娘;与“宋妈”一起寻找小丫头片子;答应父亲考上了年级第一却永远告别了父亲……一件件童年的往事描绘出了一副童年的画卷,平淡而引人入胜。

倘若这本书中,有最吸引我的,那便是《我们看海去》。可最让我思考的却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描写的令我伤感:那年,英子终于毕业了,她作为一名优秀毕业生代表同学上台领毕业证书并致谢词,他实现了父亲当年的梦想,可她的爸爸却躺在医院见不到这一幕。当他拿着毕业文凭急忙忙赶回家时,得到的却是爸爸的永别。那一瞬间,他似乎还是小孩子,但那一瞬间,他似乎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读后,我想:似乎,这就是成长吧。

合上书,我依然意犹未尽,英子童年有快乐,有忧愁,有相聚,有爱,有恨。作者从英子独特的视角展现了他童年的平凡小事,但其中却蕴含许多深刻道理,他提醒我们无论经历了什么,都将成为人生中的财富。

童年像一个百味瓶,装满了酸甜苦辣,同时也绽放着耀眼的光芒。都有最为珍贵的记忆,它就是我们最珍贵的宝物,深深地埋在我们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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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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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读了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降魔除妖终于去西天取得了真经。这里面功劳最大的要数孙悟空了!悟空很调皮,但它本领高超,身怀绝艺,这一路上,它不管妖精有多么的狡猾,它都一一把它们打败。那胖嘟嘟的猪八戒呢?它一出场就让我兴奋,它是悟空的好帮手,如果《西游记》里没有猪八戒,那《西游记》就不好玩了。因为猪八戒是师徒四人当中最搞笑的角色。沙和尚总是做一些平凡的小事,忠诚、老实的挑着担保护着唐僧,从不临阵脱逃。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路上不管遇到多少磨难从不言弃,最终取得真经。

在《西游记》里有两个我最喜欢的故事。一个是三打白骨精,另一个是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主要讲的是,白骨精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所以就想方设法去抓唐僧。第一次白骨精伪装成一位孤苦的女人,第二次伪装成一位卖苹果的老婆婆,第三次伪装成寻找妻子的老公公。三次的伪装都被悟空的火眼金睛认了出来,最终逃不过要吃金箍棒。但是心软的唐僧误认为悟空兽性大发,不分青红皂白草菅人命,于是上演了一场师傅赶徒弟的感人片段。随着悟空被赶走,白骨精不费吹灰之力把唐僧抓获,这时唐僧才知道自己错怪了悟空,后悔莫及呀!就在白骨精等众妖准备召开品尝唐僧肉盛宴时,神通广大的悟空知道了一切。悟空它不顾前嫌,一个跟斗云就飞到了白骨精面前。白骨精哪里是悟空的对手,几个回合就打败了白骨精,救出了唐僧。

三借芭蕉扇的故事也是这么的精彩。当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路过火焰山时,就象在烤炉中,寸步难行,忘却止步!要征服火焰山唯有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如能借扇一用才能顺利通过。可是芭蕉扇那是铁扇公主的宝物,不容易借。为了能赶快去西天取经,悟空还是想着法子去向铁扇公主借扇。可是出师不利,悟空第一次借扇时就被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得无影无踪。后来虽然灵吉菩萨给了悟空定风丸,但是铁扇公主见扇不动悟空,就躲在芭蕉洞里不出来。第二次借扇时悟空想了个办法,把自己变成一个小虫子,钻进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铁扇公主的肚子疼得要命,便答应借扇给悟空。哪里知道狡猾的铁扇公主给了一把假扇悟空,悟空在火焰山越扇火越大,最后不但火没有扇灭,还把自己烧得遍体鳞伤。第三次悟空汲取了教训,它从牛魔王下手。首先把自己变成了牛魔王的模样,轻易的就骗取了铁扇公主的芭蕉扇。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哪里肯罢休,它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打斗。最后悟空在八戒、沙僧和天神的帮助下,把牛魔王降服,用芭蕉扇把火焰山的大火扇灭,师徒四人继续向西取经。

我读了《西游记》后,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从师徒四人身上学到了很多,孙悟空不屈不饶,唐僧助人为乐,沙僧忠诚老实,猪八戒乐观向上。这些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我们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勇往直前,绝不退缩,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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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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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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