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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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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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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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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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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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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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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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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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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

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

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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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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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有《狼王梦》、《夏洛的网》……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本书—《寻找心灵深处的感动》。

这本书里有近百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包含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其中,一则叫《粽子的滋味》的小故事,看了之后很让我感动。

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毛毛的大学生,他邀请他的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在他下楼买饮料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学饿了,去翻了翻毛毛的冰箱,发现了一个懂得几乎成了冰块的粽子。他拿到微波炉里加热后咬了一口,便连忙把粽子吐出来,原来,粽子都发霉了。毛毛回到家后,看到了垃圾桶里的粽子,把饮料一扔,连忙捧起粽子,使劲地往嘴里塞。大约十来秒,粽子就被吃光了,连粽叶都被毛毛舔得干干净净。吃完后,毛毛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泪如雨下。他的同学上前问他怎么了,他抽泣着说:“这可是我妈包的粽子!”他的同学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叫你妈再包就是了呗。”原来,毛毛的妈妈已经死了,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给他的粽子。

看完这则小故事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亲情是什么?亲情是一种依靠,亲情是一种温暖,亲情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它能滋润人枯干的心灵,能使我们昂首挺胸,面对难关。

这只是里面的一则小故事,就令人有了那么深的感触,催人泪下,这就是好书的力量。所以,这绝对是一本值得让人去反复诵读品味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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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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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最爱看的书莫过于施耐庵撰写的《水浒传》,里面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智能双全、爱打抱不平的武松,有委曲求全的林冲,心直性急的阮小七,莽撞的李逵等,令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很多的英雄好汉都是逼上梁山。因为那时北宋朝政极端的腐败,掌管全国兵力大权的高级官员,仅凭皇帝的喜好,不问能力随意任用,而对许多有才华的人,责是肆意凌辱,毫无顾忌,而且让很多的老百姓受到了很大欺辱。

而最让我佩服的英雄是武松。梁山泊一百零八将第十四位,三十六天罡星之天伤星。绰号“行者”。武松是梁山好汉众多英雄中最知名的人物,是水浒传中的核心人物之一。在民间武松是一位“天神”似的人物,许多文学评论都将其与二郎神杨戬并列对比。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武松是一位孤胆英雄,他一身是胆,嫉恶如仇。他胆大心细,对黑恶势力从不低头。其中如“景阳冈武松打虎”、“报兄仇怒杀西门庆”、“武松醉打蒋门神”等一个个故事都能够使我不厌其烦地去读它、去品它。

在景阳冈打虎之前,他喝了十八碗“出门倒”的酒,而且那大虫杀死了很多的人。但老虎的三大本领一扑、一剪、一掀,都被武松破了。而且是赤手空拳打大虫让人惊叹。比起鲁智深的三拳打死镇关西,武松打大虫更显得凶险。武松与酒有着不解之缘,每遇强敌只要饮酒之后,必然大获全胜。武松在清醒的时候非常理智,给人以威胁;而醉酒之时,在敌人看来则粗笨糊涂,其实那时的武松才更加清醒。这就是他惑敌的奥妙所在。

在《水浒传》中很多的故事都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读后让我浮想联翩。小说写出了典型的英雄形象,为了塑造人物性格,作者还不惜笔墨对一些情节进行了细致地描写。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每个故事的高潮都能紧扣读者的心弦,富有特色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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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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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喜欢那本,你为什么不喜爱别的书呢?”我会坚决地回答:“因为那本书可以说是在我最无聊的时候出现的第一位朋友,也是一位可以倾诉的知己。”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过的一句。每当我打开《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时,我就像一个饿鬼得到了一顿美食。

这一本书是讲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与查收尼德兰为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螺号”的尼摩软禁,并开始了惊险的海底之旅。

这本书主要写了是188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的仆人康塞尔和一名捕鲸手尼德兰捕海上的一只“独角鲸”。在此过程中,他们意外地发现所谓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特的潜水艇,而潜水艇的主人是神秘的尼摩船长。船长尼摩情中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遇到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南极、北极、形成正正有两万里!

最让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当回来时,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边采珍珠,突然间,有一只张牙舞爪的鲨鱼出现在印度人上方,最后救下了可怜的采珠人。说明尼摩船长岁神秘莫测,却有很裂的正义感和一颗善良的心。

是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什么是勇敢,让我懂得以后生活中的很多道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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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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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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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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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如果你叫我从书架上挑出我最喜爱的一本,实在不容易,因为书架上的书真是太多了,如果马上说出的话,那么《查理九世》肯定是我最喜欢的书,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我的快乐的金色童年。

《查理九世》是一本冒险,探究系列的书,是雷欧幻像的作品之一。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常受到大多数小朋友喜爱和购买。《查理九世》是一本连续书,第一季共有25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七册:《青铜棺的葬礼》,主要写了查理九世收到豪华社区“汉庭秋月”的小少爷寄来的一份神秘的邀请信。原本愉快的小伙伴却在旅游途中打开了一条青铜甬道后有了十分奇怪的转折。黑漆漆的深夜里,在这个被奇怪的气息包围着的社区,恐怕的噩梦成了现实!黑暗的大门就这样的慢慢地打开,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在后面悄悄地启动------

《查理九世》不仅精彩好看,还让我爱上了看书和写作文,知识也越来越多了。每当做好作业,都会坐在椅子上,专心地看书,经常被人物和故事情节所被感动,被一张张插图看得入了迷,被一句句好句引我进入了现实情景,也被曲折生动的情节有所感动------

这就是我最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由雷欧幻像写的冒险探究系类的连续书集《查理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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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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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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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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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们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的源泉。”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人常说:“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其实,书和人一样,是有生命的、活的、会说话的东西”。同时,伟人高尔基的这句名言使我懂得每本书都有灵魂,集中表达出来的情感才是正本书的精华。伴随这种灵魂,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斑羚飞渡》。

《斑羚飞渡》是一本动物小说,其作者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斑羚被猎人们逼到伤心崖,为了不让鹿群灭绝,头羊不鹿群分成两拨,一拨身强力壮,一拨(包括他自己)老态龙钟。猎人没看出他们想干什么。不一会,两拨羚羊相互配合,相互帮扶,秩序井然的快速飞渡……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就意味着一只老斑羚摔得粉身碎骨,斑羚成功的飞渡最后只剩下镰头羊,这时山下响起了牛角号声,与此同时,猎枪喷出多多火花,击向镰头羊,但他并没有倒下,而是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彩虹—那座美丽的桥消失在一片灿烂之中……

动物同人类一样,它们也有大脑,也会思考。那么让斑羚成功飞渡的原因是什么呢?那就是团结互助,在生死关头,斑羚群虽然损失了一半的成员,但是它们互相帮助,团结有爱的精神是至死不渝的,老斑羚们心甘情愿为下一代的子孙和种群的存活,从容、坦然,没有丝毫惊慌面对死亡,那是真正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啊﹗

读了这本书,我被斑羚的聪明智慧,勇敢、自我牺牲的精神所震撼,被他们的团结互助、从容、镇定、临危不乱的精神所感动,从而更是启迪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时时处处学习它们的这种伟大精神。

一本好书,就是一处你想去就去的故地,就是一束温暖明媚的阳光;就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他就是你的,他就是你一生所值得拥的宝贵财富。

我爱这本书—《斑羚飞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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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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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阿衰》,它是一本漫画书,和字典一样厚,蓝色的封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衰,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微不足道的一个人,并不优秀,他经常用自我安慰的方式来抚慰自已。经常做出各种糗事。他有那么多缺点,有时侯快乐有时侯烦恼,平平淡淡地生活着。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作者猫小乐笔下的这个阿衰,他的经历和我的经历有些相似,他的有些经历我现在都还在经历着。有时侯甚至觉得作者猫小乐就在写我自已……

我有好几次做梦都梦见在看这本书。有一次我甚至梦见阿衰就是我生活中一个活生生的人,他还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真喜欢《阿衰》这本书!

[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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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这样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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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平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平,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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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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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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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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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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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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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有四个架,一个在书房,一个在大厅,一个在楼梯旁,还有一个在我屋里。

但不管是哪个屋子,哪个书架,甚至是哪个书架的格子里,我始终最喜欢的一套书都是——《恐怖的世界地理》。

我很喜欢这套《恐怖的世界地理》。因为它很搞笑,每几页都会布置一个笑话,但它们并不是毫无意义。这些笑话都是专业的地理用词编成的,让你不仅可以快速地记住地理词汇,还可以让你在很闷或很烦恼的情况下也能读的津津有味。不仅仅是这样,它的每段文字间还都配了清晰的插图,用清楚、严谨的语言来表达,让你一读就懂。

这一套书是上个学期妈妈当做一个惊喜送给我的。当时,我一看到这套书就惊喜万分,立刻把它抱上了楼去。接着,就把其中的一本书,匆匆忙忙地抽出来,迫不及待地就读了起来。我刚读了一个开头,立刻决定把它放到我的书包里,我要利用每天在校车上的时间去读。因为我每天坐校车来回需要一个小时,以前我都是发呆来打发时间,这一套书改变了我在校车上的时光。

我这套书已经在读第三遍了。记得,我们的课本上有一篇课文——《煮书》,就是说要把书读熟读透。我想我还会继续读这套书的,甚至还要读第四、五、六、七、八次,将来我也要当一名地理学家。

我要多读书,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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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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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这本书,想必同学们都很熟悉吧,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通过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从东汉末年,董卓乱政,群雄割据,三国鼎立到晋朝建立之间的故事。其中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如:关羽,张飞,赵云,诸葛亮……也描述了许多宏伟壮观的战役,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

其中,也讲述了许多故事,如《三冲当阳道》:刘备一方被曹操追击,妻子和孩子都走散了,刘备手下大将赵云为救其妻子和孩子,三次冲当阳道,斩杀曹操数十员战将,如入无人之境,救回其孩子阿斗,平安归来。此等忠诚,真是令人敬佩。

又比如说《过五关,斩六将》:关羽被曹操所俘,誓死不降,一听到刘备的消息,便前去寻她,不惜斩杀曹操六位大将,硬闯五个关卡,归附刘备。这等不顾生死,忠诚的精神。也被世人传颂。

这本书它描绘了一幅宏伟的征战沙场图。让人看了心潮澎湃,里面人物的精神也描写的栩栩如生,值得人学习。所以,《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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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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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人为什么活着?我觉得就像我最喜欢的余华所著——《活着》里写到的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书中,福贵在年轻时,就把家产输完了,从此过上了穷人的生活,后来因为政治变革和其他原因,他的家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的孙子和福贵。主人公活着只是为了历经种种磨难吗?不,不是的,他不仅勇敢地面对了这些磨难,并且在晚年把希望留给了自己的孙子——苦根。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勇敢地面对各种困难。就比如说我吧!上个学期,有一次,我的英语课堂作业本一直没清完,所以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里,骂了一顿,并且要家长到学校里来——一个星期的期限。而我那天回家并没有对家长说出这件事,我一直在思考该怎么开口。而且做什么事都不愉快,心里沉甸甸的;第二天我还是很犹豫,也没开口;在第三天的时候,妈妈无意中从别的家长口中听到,有几个家长要被请到学校去,妈妈一问才得知我是其中的一个。后来当事情解决的时候,我心中的那块大石头才落下来。

看了这本书,又想起了五年级上的那件事,老师骂我们一顿,也算是一种鼓励,只是有时候我们接受不了。这也体现了老师对我们的良苦用心。还有在以后,我都要积极勇敢地面对任何一件事。

每个人对“活着”的理解都有所不同,有的人只想健健康康的活着,有的人要在有生之年为别的人服务,这都是活着。反正,人要活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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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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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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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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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小说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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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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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然而我喜欢的书是一本小说,它就是着名的美国大作家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

这是一篇十分感人的童话故事,它深深的打动了我。故事情节里有一只叫夏洛的蜘蛛,令我最感动。它用了它的一生在蜘蛛网上编织字,为的就是让威尔伯出人头地,不让它被朱克曼一家吃掉。第一次,夏洛熬夜为威尔伯编织出了“王牌猪”这三个字,人们听到了这个消息十分惊奇,纷纷过来看,夏洛怕看腻了,就叫老鼠“坦普尔顿”找一些字,让自己在网上编织一些有用的字。到了最后,又编了“光彩照人”几个大字,让大家以为是神迹,最终,编了两个字,那就是“谦卑”二字。可就在这时,夏洛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的泪珠已哗哗的流淌下来,谁能把承诺演绎得十全十美?我想只有夏洛能做到,别人是做不到的。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也让我明白了承诺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无论怎么样都要信守承诺;教会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帮助互相关心。

夏洛的网上有什么?当然只有那一点一滴的诚信。诚信,可以让我们获得真挚的友谊。如果你想再收获无限的友谊,那你就从现在开始播种诚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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