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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全集读后感作文(汇总20篇)

鲁迅先生的一生是短促的,然而仪式铿远的,”作品比岁月还多”。与其说作品还不如说是先生的血与泪。小编收集了怀念鲁迅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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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海底两万里》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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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龙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德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一次精神上的盛宴。

在《海底两万里》的第二部分的后半部分,主要讲了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同伴在“鹦鹉螺号”上度过的最后一段时期,包括了他们一行人到达了南极,看到了那块大陆上的动物,并且还在那上面插上了代表尼摩船长的旗帜——一个黑色背景上衬托着一个金黄色的“N”字,后来,他们在离开南极的过程中,受到了冰山的撞击,并且在行驶了一段路途后,发现前方道路被冰雪堵死,于是他们就往回开,但是后来他们与后面堵上的冰山撞上了,被困冰中,“鹦鹉螺号”的四周,上面下面,都是不可通过的冰墙,而且缺少空气。于是他们开始凿冰墙,从下部的薄弱冰层凿,但四周的冰墙已经开始了冰冻作用,于是尼摩船长开始喷开水以升温,为凿冰工作争取了时间。最后,下部冰层还有一米厚的时候,“鹦鹉螺号”用重量把它压碎了,并且以惊人的每小时四十海里的速度前行,再用那巨大的冲角沿对角线的方向冲开冰层,获取了新鲜的空气。后来,他们又沿南美洲部分海岸走经过墨西哥湾,抵达欧洲。这时,尼德·兰计划着逃跑,却意外的遇上了章鱼,他们于是不得不与章鱼战斗,而且损失了一个同伴。后来,一天晚上,阿龙纳斯教授和尼德·兰及康塞尔逃跑,在即将放开小艇时,遇到了北冰洋大风暴,却因螺丝钉松下导致小艇抛出,最后脱险。

到小说结尾,尼摩船长所做的一番事:攻击其他国家的战船并击毁。又给他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使人琢磨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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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夏洛的网》的读后感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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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讲述的是,发生在一只名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之间的奇特友情。

在朱克曼先生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小动物,其中最天真最可爱的,就是小猪威尔伯。威尔伯一直以为自己的“人生”就是这样快乐的,可是真相吓坏了他,原来,等威尔伯长大一点,就要被做成熏肉火腿了!

威尔伯只是一只小猪,他没有办法改变任人宰割的命运,可是奇迹发生了!蜘蛛夏洛出现了,这是一只心地善良的蜘蛛,更是一只聪明的蜘蛛,它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看成自然奇迹的文字,从而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小猪不仅没有变成火腿,而且在大赛中赢得大奖,从此幸福安宁地生活着。

可是就在威尔伯彻底命运的同时,夏洛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任凭威尔伯怎样呼唤,这只蜘蛛再也不能说话了……

这本书用动人的情节告诉我们,友情是世界上非常珍贵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身边的好朋友,都要珍惜现在拥有的友情,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更要伸出我们的双手,因为当你有需要时,你的朋友也会这样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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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昆虫记》的读后感范文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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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就听说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在阅读完,《昆虫记》之后,让我对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整本书中,讲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细致描写它们的外貌,生活习性以及它们的精神所在。加强烈得反映出了作者背后的仔细观察、多次试验、日夜研究,向读者展开了一幅五彩斑斓、多姿多彩的昆虫画卷,亦使读者兴致盎然。

儿时的我非常惧怕蜘蛛。然而,当我读过《昆虫记》后,我对蜘蛛的印象都有了很大的改观。

“蜘蛛的名声很坏:很多人都认为它是一种恶心而又可怕的动物,一看到它,就想把它一脚踩死,这也许是因为它们狰狞的外表 。”这是《狼蛛》中的第一句话的,这句话强烈得引起了我的共鸣,可又当我接着往下读:“不过任何一个仔细的观察家都会了解,它是十分勤奋的劳动者,是一个他天才的纺织家,也是一个狡猾的猎人。”劳动者、纺织家、狡猾的猎人,这些生动的词语不禁让我对狼蛛充满了好奇。

随着作者对狼蛛的观察和研究,我饶有兴趣得往下阅读着。法布尔先生曾经在家养过几只黑肚狼蛛。这种狼蛛浑身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还长着一圈一圈的白色和灰色的斑纹。它们最喜欢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生活。它有两个毒牙,可以立刻致他的猎人于死地,不过对人类而言,狼蛛的一刺就能使人全身痉挛疯狂地跳舞,而治疗这种病,也只有音乐了。狼蛛的居所大约有一尺深,一寸宽,是由它们的毒牙挖成的,最初是笔直的继续挖下去,才渐渐产生了弧度。一次法布尔先生用土蜂去引诱它,它就像一个凶残的屠夫,一旦捉到食物,就必然将其活活杀死,并当场吃掉。

最令我佩服的,还是狼蛛那可贵的精神——母爱!母蛛将藏卵的白丝球裹了一层又一层,十分结实。在九月初,小狼蛛就要准备出巢了。在不好的时节里,狼蛛母亲致敬吃得很少,法布尔先生桌了一只蝗虫去喂它,经常会看见它很久之后才开口。为了保持元气和体力,它才会偶尔不得不出去觅食,当然它从未放下过它的孩子。

法布尔先生曾经在三月里,去观察那些被风霜雨雪侵蚀过的狼蛛洞穴,这个时候,总可以发现母蛛仍是充满活力的样子在洞里休息,背上还是背满了小狼蛛,也就是说,狼蛛母亲至少要背着小狼蛛经过五六个月的时间。著名的美洲背负专家——鼹鼠,它也不过把孩子们背在身上几个星期而已,它们和狼蛛比起来,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他以人性观照虫性,热情讴歌了生命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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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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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于是写下这篇三国演义读后感。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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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徒生童话读后感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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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一定读过《安徒生童话》,但大家有没有让童话伴你一生的念头?如果没有,大家就要向我学习喽!

安徒生一个熟悉的名字,就是他写的《安徒生童话》。安徒生总是怀着一颗美好的心,所以他看所有事物,人物都是美好的。总之安徒生很乐观。他写的文章也非常好比如(铜猪)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贫穷的孩子喝了一口铜猪嘴中的源源不断的清水,又睡在铜猪的背上,铜猪竟然有力气跑了起来,背着孩子去了美术馆,再那里孩子看到了奇迹:维纳斯女神复活了!,宙斯在对他笑……看到了这美景,孩子会心的笑了,铜猪说“只有最真诚的孩子,骑在我身上我才有力气跑得动。”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文中的孩子就是这样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因为在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孩子是非常贫穷的,当然没有他的真诚铜猪就不会跑了。从这点可以看出孩子很真诚。我们如果不真诚,父母就会为我们操心,你不心疼么?

啊,多美的童话,相信你在看童话时也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安徒生在写每一个字时,他不仅为善良的孩子而写,也为自卑的孩子而写,让每一个孩子快乐高兴起来。让童话伴你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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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2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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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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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城南旧事》读后感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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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下学期我学过林海音的《冬阳·童年·骆驼队》,知道这篇文章摘自《城南旧事》。于是,刚放暑假,我就用零花钱到新华书店买了这本书,一买回家,我就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城南旧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讲述了20世纪20年代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透过小主人公英子童稚的眼睛,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小说的语言清丽、优美,像小英子一样单纯、明朗。恍惚间,我变成了小英子,像个小大人似的闪现在爸爸、妈妈、和宋妈之间,脑子里有永远解决不完的问题。我为秀贞和妞儿的命运哭,为德先叔叔和兰姨娘的结合而笑,为宋妈的家庭遭遇而愤……

同英子的童年相比,我是幸福的。我有看不完的书;有各种样式的新衣服;有吃不完的美食……但是,我也有烦恼,比如说我想自己出去旅游,可是妈妈不放心;我想有更多的自己支配的时间,可是妈妈给我安排的满满的;我再怎么努力,她也会说你离谁谁还差的远哪……对啦,我也要向英子一样,把自己的童年趣事记录下来,题目就叫《成长中的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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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王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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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看过书,在这个列日炎炎的暑假,我偶然经过书店,触碰到一本我从没看到过的书——《小王子》。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这本书是他献给大人的书,在1943年发表,直到如今,这个童话故事已经家喻户晓,深受大家喜爱。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小王子希望“我”给他画一只小羊,但“我”只为他画了我唯一会画的《蛇吞大象》没想到,他居然看的懂“我”的画。我画不出羊,就给他画了一个盒子,告诉他,他要的小羊就在里面。后来,他问“我”,小羊会吃掉小花吗?“我”告诉他,会的。原来,小王子有一朵非常美丽的花。小王子在到地球之前到过六个星球,上面分别住着: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但他说地球是他见过最棒的星球,小王子在一个花园里看见了五千多朵和他的花儿一样的花。狐狸告诉他,自己的花儿才是唯一的,因为自己曾照顾过它。

这个童话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唯一的,狐狸的话点醒了小王子,让他明白自己的玫瑰对自己的意义。是的,守护在我们身边的人,纵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他们对我们来说,始终是唯一的,没有人可以代替他们。让我们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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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迅的五猖会读后感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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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约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突然,工人神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周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如同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掌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许可让他去。

大家同时运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恍如在庆祝他的成功个别,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愉快,开船后,水路中的景致,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烈,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思。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奥妙的抵触,“我”对五猖会的热切渴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阂,蕴藉地批评了封建思想风俗的分歧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绝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腻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景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更和家庭的日渐破落。鲁迅被包抄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无邪的稚气都被扼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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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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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是一本散文集,也算是鲁迅先生的回忆录,包含的都是淡淡的真实的感情。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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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中华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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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你们都读过《中华成语故事》这本书吧!是不是有很多感人的故事呢?每一个故事都会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守株待兔》这个故事。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下这个让人发醒的故事!

《守株待兔》讲述的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农民,他天天在地里干农活,感到很累。一天,正在他干农活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来一只兔子直接撞到了树上,死了。这个农民看到了很是高兴。从此以后不再干农活了,天天坐在树旁边等着窜出来的兔子。就这样时间过去了很久也没有再有兔子窜出来,而他的`庄稼也枯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不要太贪心,否则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也不要死守狭隘的经验,要懂得变通,否则就会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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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科学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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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有过这样一句话: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艰险沿着陡峭山路攀岩的人,才能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

这本书中讲了许多伟大科学家的实验时发现的哲理。例如:我们要学习爱因斯坦善于思考、珍惜时间、生活简朴的精神。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节约时间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活。"爱因斯坦的事迹不正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吗?他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难道不是珍惜时间,善于思考的结果呈?

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开学第一天,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对我们提了一个要求:"每上人将胳膊向前甩,每天做300下。"一个月后,当苏格拉底问有些人做到时,有90%的人做到了,一个月又一个月,当苏格拉底再问时,只有30%的人在坚持。一年后,只有一个人仍在继续,这个人就是后来的另一位大哲学家柏拉图。

我不禁脸红了,平时英语老师天天都催促我的要读20分钟英语,可是我只坚持了几天就罢工了。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决定我一定要坚持下去!我行,我能行,我一定能行!

坚持是一种素质,是与自我斗争的能力,与懒惰、厌倦,畏惧做斗争的能力。在现在这种不有硝烟的竞争生活中,更多的竞争对手都是与自我斗争。所以,才会有"胜者为王"之说,所以笑要笑到最后,提前退场者叫做自动放弃,坚持到最后的人叫做成功者。

生在现代的我们要学会像古人那样坚持,要学会不抛弃,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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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王子》读后感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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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读了一本书-《小王子》,非常喜欢这本书。

《小王子》主要讲了“我”在沙漠里遇到一个奇怪又可爱的小王子,他在之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后来他决定逃出这个虚伪的世界的故事。

这是一个多么伤心而又有趣的故事呀!小王子为了能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让蛇送他回到自己的星球,为他心爱的玫瑰花遮风挡雨。因为,她对于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曾经训服过她,所以,他要对她好。当小王子来到这几个星球的时候,他发现那几个星球上的人对于小王子来说是那么的奇怪, 成人的世界是那么枯燥、那么死板。

“水对于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于人也是有益处的。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后,发现大人们的世界是那么的荒.唐。只有小王子那样的孩子们是快乐的。我长大也要保持一棵棵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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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迅的散文集读后感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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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一间旧屋,一盏小油灯,几缕轻烟,一个微曲的背影。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而并非给大家找吸烟的理由。其实,我是对吸烟很反感的。况且,我也不必用吸烟这种方式来使大脑兴奋,因为我的大脑可以一直都很兴奋。特别是入夜。

鲁迅的书我还是读少了点。不过最近在看《鲁迅的散文.诗全集》。看了挺久才看完《野草集》,在这里就说说自己的读后感吧,也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交流切磋。大家一同探讨。不足之处还望指点。

读鲁迅的《野草集》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平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马拉松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而你的自身,你的灵魂“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有人说《野草集》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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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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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实的石洞里,住着母狼紫岚和她的孩子。

紫岚把孩子抚养成一代狼王,一直是她的梦想。但是,悲剧却一次又一次发生在即将成功的节骨眼上。:黑仔被老鹰叼走,蓝魂儿被猎人抓走,双毛在狼王争夺上失败,成为狼群果腹的晚餐。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她放弃了美好的爱情,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她付出了全部心血,待她醒悟时,美神维纳斯和爱神丘比特已不再垂青于她,她未老先衰,还在壮年,却像一匹老年母狼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她放弃了美好青春,她放弃了她的闭月羞花之容沉鱼落雁之貌与她亭亭玉立的身材。

她把希望寄托在即将出生的狼孙身上在与老鹰搏斗时不惜牺牲自己,与老鹰同归于尽为了给狼孙们消除生存的障碍,开辟一个安全的生存通道,母爱的力量打败了狼的冷酷与残暴,最后才安然离去。

紫岚坚韧不拔,遇到困难从不放弃,她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一生都在奋斗,甚至是死亡前的一刻。

她遇到困难从未想要放弃,而是去一个个克服,为了梦想她能不顾一切,在它的身上我们图片看到母性的光辉,在它面对生活困难和人生挫折时依然能勇敢前进,它敢于与命运抗争,敢于与危险搏斗,它的命运是下一盘棋,只要手中还有一粒棋,一口气,就一定会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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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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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完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书名是《三国演义》。书中一个个故事、一个个传奇,构成了一本让人津津有味、百看不厌的历史书。

这本书生动有趣的写了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故事中刻画了近两百个人物,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三国演义》里让我记住了许多英勇威武的人物,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仁慈宽厚的刘备……,其中,最让我敬佩的是诸葛亮。

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等一系列计策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没考好的分数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点小成绩而沾沾自喜。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读完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潮流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大势,祖国和平统一,人民才能安居乐业。《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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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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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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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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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克拉拉?这名字听上去还真有点奇怪。没错,克拉拉就是一个稀奇古怪的女孩。

故事中,克拉拉想让爸爸妈妈瞧一瞧什么是乖孩子,就问弟弟:“我想让爸爸妈妈瞧一瞧什么是乖孩子,你愿意吗?”“我愿意。”弟弟说。于是,克拉拉就拿出一大堆鞋来擦。结果,让小猫、小狗踩上了擦鞋油,弄的家里到处都是,让爸爸妈妈骂了一顿。

一次,爸爸带回来了一条狗,弟弟和克拉拉给它起名叫“嗅嗅”。他们都喜欢这条狗。克拉拉说:“不如,我们把它分成两半吧?”“好的。”弟弟答应了。接着,克拉拉把狗的上半身染成了金黄色,弟弟把下半身染成了黑色。一会儿,爸爸回来了,看到这条狗后,生气极了!他问:“是谁干的?”克拉拉马上说:“是弟弟。”结果,弟弟又被骂了一顿。

你们说,克拉拉是不是很稀奇古怪?读完以后,我觉得克拉拉很想做好事情,就是考虑不周到,弄出了很多笑话。尽管这样,克拉拉还是一个善良的女孩。而且,她还有个小弟弟陪她玩,我也很想要个小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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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昆虫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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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的叔叔向我推荐了一套《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

《昆虫记》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课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就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文,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语言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它都会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像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也一定会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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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春》读后感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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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1927年之后的朱自清,始终在寻觅着、营造着一个灵魂深处的理想世界——梦的世界,用以安放他“颇不宁静”的拳拳之心,抵御外面世界的纷扰,使他在幽闭的书斋中“独善其身”并成就他的治学。“荷塘月色”无疑是经过了凄苦的灵魂挣扎之后,找到的一方幽深静谧的自然之境,曲折地体现了他“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格操守;而“早春野景”则使他的梦的世界走向了一个开阔、蓬勃的境地,突出地展示了他要在春天的引领下“上前去”的人生信念。后者自然是前者的延续、转化、提升。但不管这两个世界有多么不同,它们都源于朱自清的一种理想追求甚至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如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在这幅图画中,隐藏了他太多的心灵密码。

朱自清研究专家吴周文先生说:“在很多散文中,朱自清惨淡经营诗的意境,将人格美的‘情’与自然美的‘景’两者交融起来,创造了情与景会、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种境界的构思,整个地展现自我人格,以美妙的意象作为人格的外化手段,于是他的笔下,自然美成为自我人格的精神拟态,或象征性的写照;个人特定的情绪、思想,也因自然美的依附,得到了诗意的写照,或者说得到了模糊性的象征。怎样创造这种意境,完成自然美与人格美二者的附丽与连结?对此,朱自清则是继承弘扬以形传神、重在神似的艺术精神这一整体性的审美把握,加上‘诗可以怨’的审美理想的制导,生成了风格的隐秀与清逸的色彩。”(吴周文《诗教理想与人格理想的互融》,《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对朱自清散文的深层意蕴,我以为这些话是深中肯綮的。朱自清属于那种感情和感觉特别敏锐、细腻、真挚的人,对大自然的四季变化和山水花鸟等等,又有着特有的亲和情怀和观赏兴致。他的写景,往往是景中有“我”,“我”中有景,景“我”合一。他所以要调动起自己的一切感官以及思想和情感,反复品味、字斟句酌、“用笔如舌”,正是要把自己的全部人生、人格投入到大自然的形神中去,让自然的美与他人生的美浑然为一。他不像鲁迅,在描写自然中采取一种超然的、审视的态度,甚至不惜写了自然的丑来;他也不像周作人,在刻画自然中沉溺其间、忘却自己,恨不得化为自然的一部分。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是投入的、虔诚的,但同时又是自觉的、清醒的。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最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中庸之道”的真谛的。在《春》这篇简短而明朗的散文中,同样体现了他的人格操守和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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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浒传》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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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阅读了《水浒传》这本名著。这本书把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各个英雄个性鲜明。这本书主要讲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

在水浒传中,我印象最深的人是“智多星”吴用。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他的聪明才智很让我佩服。

我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武松。武松为兄报仇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武松打虎最为精彩。武松打虎这个故事家喻户晓。武松在景阳冈下“三碗不过岗”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后过冈,后来路遇老虎,武松后来竟然赤手空拳打死了老虎,太让人吃惊了。

《水浒传》很耐读,百看不厌,它不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而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彪炳文学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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