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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作文读后感怎么写合集12篇 话题作文最新20篇

导语: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你喜欢什么动物呢?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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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代表作为话题的作文:《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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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上世纪接触的文学家,他对当时整个年代的文化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他们的推动下,中国的新文化才能得到发展。他的许多作品的文字都非常精妙,以朝花夕拾为例,全书用非常成熟稳健的字词书写了一个一个的故事。让我们从这些文字中,品味年华吧!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作文1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

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作文2

之前在语文课本上,陆陆续续读过一些《朝花夕拾》里的一些文章,这些文章读起来特别有味道,往往读过之后就很难忘记。这次,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细细地读着,里面的每篇文章都特别精彩,读后令我有感而发。

童年是美好的,鲁迅的童年却特别精彩,每读里面的一片文章,就读出了真实的感情,犹如亲身经历着鲁迅童年里发生的每一件事。而且,我将鲁迅的同年和我的童年相对比,发现我们的童年有一些相似之处。

鲁迅童年的时候,家道已经衰落,大人们必须为生活奔波。鲁迅由于做错事情,经常被长辈责备,这些都让他感到难过。

我出生在平凡的家庭,爸爸妈妈必须为柴米油盐、衣食住行而辛勤工作,根本没时间陪我,在我做错事后,他们会大声责备我。鲁迅,在文中流露出渴望得到家长的理解,我也希望家长理解我。

这坌书中,最吸引我的一篇是《狗、猫、鼠》,鲁迅没有朋友,只有小狗、小猫、小老鼠陪他玩。文中写道,鲁迅和一只猫结仇,其实,和鲁迅忧愁的不是猫,而是他生活的那个家庭环境。

读了这本书,我读懂了鲁迅的童年生活,也思考着自己的童年生活。

这是一本值得一度的好书。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作文3

在这本鲁迅先生唯一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我感到了鲁迅在回味自己一生漫长的路途,从充满欢乐与迷茫的童年时代开始,到少年时期的求学和一系列事件中逐渐把握正义,再到中年更加铿锵有力的生活,无不让我感到鲁迅先生“波澜壮阔”的往事。

《朝花夕拾》的十篇往事中,回忆的感情有所不同。《狗,猫,鼠》记述了鲁迅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儿时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当时混乱社会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有力的抨击;《五猖会》回顾了鲁迅先生小时侯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鲁迅当年纯真欢快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快乐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治疗的过程中,表达出对这种庸医误人的社会现象的愤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年少时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先生,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细细读来,每篇文章都有它独特的味道,和不寻常的经历。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作文4

朝花夕拾真实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的生活,文字优美细腻,令人无限暇尔。

鲁迅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鲁迅家境不错,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下雪时的乐趣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很少能有那种鹅毛大雪了。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上学依旧是一件无比苦恼的事。

读朝花夕拾时,我感叹现在生活的美好之余,也向往那抓麻雀,找何首乌的乐趣来了!可现在的我们,就像是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渴望在天空中飞翔!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作文5

《朝花夕拾》不过是一本极薄的本子。

它是有些文言文的好的味道。

它的作者是鲁迅。

我似乎很小的时候就听闻鲁迅的大名了,相比于巴金,果然知道的更早些。可相比与巴金,我也更喜欢和了解后者些。不过两人的文笔,应该差不多,不过性格不同,时代相同的关系。

每每听闻鲁迅先生的伟大,便总念着要去读一读。

倒真的去看了,第一遍没甚感觉,只觉平淡得出奇。倒不会跟其人去说鲁迅先生如何伟大,文笔如此动人之类的话了。

不管如何,多读读总是好的。于是有读了第二遍,或许是真的对鲁迅先生的作品涉猎不多,依旧认为平平无奇,但掩卷一会,倒想出一些端倪来了。

本来是不懂《朝花夕拾》的题目,现在想来竟是鲁迅先生慢慢回忆少时的事,时光淌过也就磨灭了轻狂,所谓文章平平淡淡倒是觉得鲁迅先生其中还有一丝如有如无的惆怅。

不过还是不甚懂。但只觉得了原来能够写出这种文章也是不容易的了。若是自己在多少年后也这样回忆往事,可也能写出这番话来?

忆起第一次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害怕“美女蛇”倒真真是好笑了。是联系自己所浮想一下罢了。

这是略略对《朝花夕拾》有些回味,大概这些散文不过就无聊之作。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作文6

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仿佛在欣赏一幅多姿多彩的幸福画。

我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鲁迅小时候的活泼可爱:有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百草园,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与小花、小草、小虫子作伴,还要坐在树枝上吃野果。虽然有时会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孩子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鲁迅以他幼年时孩子的眼光写下这本书,让我倍感亲切,是我充满了激情。

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有一个小院子,小时候,我总倚在一颗白果树上,发着呆,那时是多么自在。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倭瓜愿意长多大就长多大;蝴蝶随意地飞,时而从墙头飞来一对白蝴蝶,时而从花朵上飞走了一只黄蝴蝶。有时候,我还会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着捉泥鳅呢!赤着脚丫,踩着烂泥,别提有多高兴!童年时光,真好!

现在,我们都在为学习着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种快乐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受童年时的快乐,真好!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作文7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复杂。

走过求学的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朋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起起落落……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作文8

之前在语文课本上,陆陆续续读过一些《朝花夕拾》里的一些文章,这些文章读起来特别有味道,往往读过之后就很难忘记。这次,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细细地读着,里面的每篇文章都特别精彩,读后令我有感而发。童年是美好的,鲁迅的童年却特别精彩,每读里面的一片文章,就读出了真实的感情,犹如亲身经历着鲁迅童年里发生的每一件事。而且,我将鲁迅的同年和我的童年相对比,发现我们的童年有一些相似之处。

鲁迅童年的时候,家道已经衰落,大人们必须为生活奔波。鲁迅由于做错事情,经常被长辈责备,这些都让他感到难过。我出生在平凡的家庭,爸爸妈妈必须为柴米油盐、衣食住行而辛勤工作,根本没时间陪我,在我做错事后,他们会大声责备我。

鲁迅,在文中流露出渴望得到家长的理解,我也希望家长理解我。这坌书中,最吸引我的一篇是《狗、猫、鼠》,鲁迅没有朋友,只有小狗、小猫、小老鼠陪他玩。文中写道,鲁迅和一只猫结仇,其实,和鲁迅忧愁的不是猫,而是他生活的那个家庭环境。读了这本书,我读懂了鲁迅的童年生活,也思考着自己的童年生活。这是一本值得一度的好书。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作文9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作文10

女儿在书桌上放着这本《朝花夕拾》,顺手我拿起,又再次拜读了鲁迅先生所着的散文集《朝花夕拾》。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再读鲁迅的文章,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回想童年中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如今作为老师的我,想想自己,看看学生,是多么熟悉,此时心中燃起了一种幸福,整天与学生在一起,仿佛自己还是年轻的,充满着童趣的。许多记忆本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如今的确有种朝花夕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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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正当他辉煌时,他却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一个以音乐为一生的音乐家来说,这是比死还要痛苦的折磨,但他并没有屈服于命运,在这种情况下成就了伟大的《第九交响乐》等一系列作品…...

所以我认为做事要有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丝毫无惧。这就是成功的秘诀。成功不仅仅是天赋,还要那种与困难抗争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寻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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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的经典著作,我在寒假读了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感触。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神秘也不浮夸,没有充满华丽的词句,但是深深吸引了读者,就好像在给讲故事。

《朝花夕拾》很耐人寻味,它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各种陋习,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骗等,这些都受到了鲁迅的强烈批判,这也让我为这些人感到难过。

然而,细读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流露出天真的情怀,眼前浮现出一幅自然迷人的画卷。这篇文章充满了童年的回忆,如同读到了鲁迅内心对自然的热爱,向往自由的童真。

突然,我仿佛看到了年轻的鲁迅。当大人们不注意的时候,他悄悄进入花园。他和昆虫为伴,摘野花野果,然后和他的玩伴去抓鸟。他经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此非常害怕在百草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格教导,但仍然挡不住学生们的孩子气。当台上的先生读书入了神,没有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做各种各样的事情,台下的鲁迅在认真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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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西游记》读后感优秀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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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文学家吴承恩,大家必须都很熟悉。

《西游记》这部小说写的是唐僧带领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唐僧先后找到了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然后长途跋涉,最后最后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到了真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坚强。我觉得我虽然是个男孩子,却十分脆弱,有时候做错了事,挨爸爸、妈妈打的时候我就好哭,有时跟小伙伴闹个别扭,我也爱哭。我就应向他们师徒四人学习。

我喜欢看《西游记》,因为它告诉我,要明辨是非,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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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海底两万里名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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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本书,我觉得主人公里登布罗克教授去地心冒险的做法过于疯狂,然而就是这匪夷所思的想法却在重重冒险之后得到了成功。此时此刻,我对里登布罗克教授充满了敬佩之情。他的侄子阿克塞尔也从开始的退缩、恐惧到最后敢于冒险,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男子汉。

人生有很多种过法,是像蜗牛一样小心翼翼地缩进自己的小窝,还是像小草一样迎着风霜坚韧成长,全凭自己。只有不畏风霜,敢于冒险,才能活出自己的精彩。

由此,我想到了一位有勇气、坚持不懈的服务员。

一个星期天的午后,一对母子来到一家眼镜店,母亲希望配一副平光镜作为装饰用,但配镜的意图不强,只是随便看看而已。于是服务员引导她试戴了几副板材眼镜,但这位女士并不满意,当他们准备离开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店里的一位实习生拦住了他们,并请求女士再次试戴她刚刚看过的一副红色金属半框架眼镜:

“您好,您可以再试试这副眼镜吗?我看您在板材眼镜区选了很长时间,其实你的脸型更适合戴细边的眼镜,这副眼镜能使脸型线更柔和,使您看上去更年轻。”女士一愣,但很快同意了这位实习生的建议,再次试戴。

“嗯,这副眼镜的确比刚才那副好看多了,我可以再试试其他几副吗?”

“您别看柜台里面几百副眼镜,只有这副才是最适合您的,我一般给别人挑眼镜最多挑两副,从来不会走眼。”

“眼光不错,但是我看你胸牌上写的是实习生,为什么我要相信你的建议呢?”

“实话告诉您,我以前是做化妆造型的,挑选眼镜时,我会配合顾客的服饰搭配和平时出入的场所来推荐眼镜,所以我才能这么准确地告诉您,这副眼镜是最适合您的。”

再聊了一会,这位女士最终决定听从实习生的建议配了一副细边眼镜。配好眼镜后,实习生又说:“现在配镜我们还能再赠送一副树脂镜片。”接下来,这位女士的儿子也配了一副眼镜,母子俩总共在店里消费了1500多元,并对这位服务员赞不绝口。这笔生意成为了当天销售中的一个亮点。

这个故事虽不像地心游记一样惊心动魄,但也向我们揭示了坚持不懈的重要性。

现代社会,我们也许不会遇到种.种威胁到生命的险情,但我相信,对待自己的理想,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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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著红楼梦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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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最爱的一部小说,它伴我度过了我的小学和初中,潜移默化间成了我的文学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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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刻画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 由于那时真的很喜欢这部小说,我每天几乎都会疯地阅读,如饥似渴地感受里边的每一处精彩,有时为了知道里边人物的命运走向,工课都给丟一旁,有几次都给老师抓去问话了,之前的好形象都大打折扣,好像已经脱离了之前的学习状态,回想那时,觉得自己真的很有个人主义思想,就犹如书中的王熙凤一样,充满着不被束缚的信念和个性。

尤其是林黛玉初进贾府,与众人相见时的情景,先是一开始的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头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绿豆官绦双鱼比目玫瑰佩,身穿着缕金百蝶穿花红洋缎窄”王熙凤那口齿伶俐的嘴巴真的让我直呼叫好,还有那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的本领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触使它能在贾府中鹤立鸡群,在贾府中得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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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名著读后感悟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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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红楼梦》,不是滋味,似有些许感触。孰为宁荣二府家破人亡,或为红粉佳人香消玉陨,抑或为木石前盟、金玉良缘烟销云散?《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秀的长篇章回小说,它的巨大成就突出表现在复杂而又和谐的结构,布局上。序幕拉开,出场引线人物,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意思是把真事隐(甄士隐)去,用假语村言(贾雨村言)写出,为闺阁昭传。纵观《石头记》,这石头沾染的胭脂味还是挺浓的,书中众闺阁裙钗个个堪称是巾帼豪英,须眉男子则个个都是坏男人。曹先生可谓是女权主义第一人,反对男尊女卑,甚至有点重女轻男。他为女儿摇旗呐喊,颂扬讴歌,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

《红楼梦》体现了一种落败的趋势,不管是仕途的、家族的,还是爱情的。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的中国传统中是不可多见,当然也应是不可或缺的。萧史弄玉、相如文君、张生莺莺等等,俱是才子配佳人,但宝黛钗的三角恋却是以悲剧收场。我不得不感谢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达不到曹雪芹的水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不,应说是辞世或登仙,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对于她来说,死是她所有悲剧的总结,是她的解脱,是她的终结。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眠时,看着宝玉人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是幸福的。不是我天生残忍看悲剧,但不是有这样两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物极必反,否极泰来?黛玉这大观园里的出水莲,逆和孤僻,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豪无避讳,言随心至,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纯真,那份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大观园中,伤感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潇湘馆前,悲叹着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落得个一缕香魂随风散。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自问世以来,人们对它的研究工作一直没有间断过,并产生了一种专门的学问——红学。同是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到了易,道学家看到了__,才子佳人看到了缠绵,革命家看到了排满,流言家看到了宫闱秘事……这点我倒是相信的,倒是那种说现代科技、文化,林林总总,都蕴藏在《红楼梦》中,就实难苟同。本来薄薄的一本书却硬要把大千世界都塞进其中,未免太不理智了,难道我们会因此而受益。正如口香糖再好吃也不能当饭吃,也不能不停、永远地嚼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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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英语名著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2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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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 read this twice. The first time I rushed through it just to find out who was the "victim." Yeah. Wasnt really surprised about that. Im sure a few people are thinking it was a serious mistake to off our lamented victim, but honestly, I wasnt really enthused at having to slog through this book.

I understand that this is covering the adolescent years of young Mr. Potter, but the whole teenage angst thing came out of nowhere. There shouldve been some hints as far back as "Chamber" but instead, we have four years of pent-up hormones come flooding out of the page. It is overwhelming at times, a feeling made worse when you realize that there wasnt a big plot; if anything, this was written partially for contract, partially to continue the story (I, personally, could have lived without the whole Hagrid/Grawp subplot, not to mention 50% of Dolores Umbridge, who herself is part pun, part metaphor, yet neither part really does anything but make one groan)。

But one thing to be said, there is growing tension and suspense in the book, which is written and intended--if we remember for a moment and think (perhaps somewhat na-iv-ely)--for young adults and not those of us with seasoned palates. This is why the book deserves a high rating; to me--and to many individuals over the age of, say, 16--this isnt a great novel. But it is an excellent novel for the young adult crowd and anyone who wants a mystery/fantasy/pseudo-thriller with characters who are reaching the genesis of their development. We may not like the person Harry becomes or the browbeating attitude of Umbridge or Rons jealousy rearing its head at odd turns, but it is a realistic portrayal of adolescent confusion and angst, of the tendency for some individuals in todays society to repreinformation and punish anyone who tries to resist the "system."

Yes, this is a heavy-handed statement, but this book is a metaphor as much as it is a fantasy. Remember, the Harry Potter series is desgined as an arc, so we naturally have to have the stage set for the final two books in the saga.

Hardcore Potter fans will enjoy this. Anyone expecting a great epic, however, will be disappointed because of their misconcep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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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青鸟》读后感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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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机会,我读了《青鸟》,内心就再也无法平静。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对兄妹俩,为了让邻居家小女孩的病好起来,不惜一切为了她去寻找拥有幸福的青鸟,最后发现幸福原来就在我们身边的真理。我看了这个故事,深深地被故事的情节所感染,那一字一句,都深深地牵引着我稚幼的心灵。

记得小时侯,妈妈很疼我。在我的记忆里,妈妈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就教我读书识字。那时侯,我认识的字不多,但妈妈却很耐心地教我,教了一次又一次,有时候就索性读给我听。那时侯,我很不明白,我才这么小,为什么要学习这么多东西呀?

现在,我长大了,终于明白了妈妈当时的苦衷。妈妈为了让我在以后的学习打好基础,付出了多大的努力。我感觉到,拥有伟大的母爱也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快乐的体验。

幸福,怎样定义幸福,它是什么,我们是否拥有。幸福,有人认为是那三餐温饱,有人认为钱财、权利。《青鸟》告诉我,幸福,与亲情、友情有关,幸福,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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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经典名著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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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维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苦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地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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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名著红楼梦个人读后感悟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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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红楼梦,似梦似幻似迷。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亦假假亦真,真真假假假亦真,假假真真真亦假。一遍一遍地读《红楼梦》,感受也越来越深。大观园中作乐,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宝玉痴笑,黛玉垂泪……何人知是衰败的前奏。

书中一开头,就提到了甄家,后又出现了贾家。开始我读到甄家和贾家时,并无多想,仔细一品,又想想书的中心思想——真假之说,便恍然大悟,这是在暗示“真的”和“假的”,来借此描写出两个不同的世界观和结局。如此一想,让我拍手叫好,不由得赞叹曹雪芹别出心裁的想法,又佩服他能写出如此背景和关系复杂的巨作。也让人若有所思,我也隐隐猜出了这“何为真,何为假”的真理。

书中最让人动情和令人印象深刻的无疑是宝玉和黛玉的凄美爱情,看得我也是潸然泪下。想想两个人都拥有新思想又情投意合,却最终阴阳两隔。阻挡他们的虽说是黛玉多疑,但实则是受到了世俗的限制。看似在描写两个人的悲剧爱情故事,实则在侧面描写世俗的枷锁。

当然,读完《红红梦》我还被其中曲折、凄美而又引人入胜的情节吸引了。最令我感到悲伤的莫过于黛玉泪尽而逝。其实《红楼梦》一百二十回中。前八十回为曹雪芹而书,后续章节因曹雪芹未完成就早逝了,所以出现了许多后续,经比较,高鹗写得最为吻合前文,所以将高鹗写的那一部分又补了上去,但与前文作者文笔略有差距。不过,在读到黛玉泪尽而逝时,我还是感慨万千:“上一世的浇灌之恩,用一世泪水还尽,再无牵绊。”黛玉烧诗帕,眼中却再无泪水。那让人怜惜的林妹妹,终香消玉殒,让人惋惜。我也不禁佩服高鹗能续写出曹雪芹对世俗的不满。《红楼梦》不愧为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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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著《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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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一部经典名着,虽然大家读后的感受不一样,收益也不一样,可它全文灌输一个思想:对国家要“忠”,对朋友要“义”,对父母要“孝”,更让人懂得什么叫知恩图报,什么叫忠孝两全。

我在日夜啃读这本书后,感受也非常深刻。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及时雨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武松高大魁梧、单身决斗猛虎的勇猛和豪爽,吴用的足智多谋,更难得的是外表粗鲁的李逵却有一颗非常善良孝顺的心……。这些情节像电影一样,一幕一幕的一直在我脑海里回放。

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谢我母亲给了我生命,感谢老师无怨无悔的教我知识,更感谢我的祖国这么强大,有这么好的条件,让我们无忧无虑、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一定要关心亲人,关心同学,孝顺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祖国。我在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认认真真学习,明明白白做人,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

我非常喜欢《水浒传》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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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名著《水浒传》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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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国最著名的图书之一。

水浒传是一本描写农民起义的小说,描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的故事。我最喜欢宋江及李逵,宋江有一个绰号叫“及时雨”,讲的是他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在后面他陆续和弟兄们交往中能够看得出来。李逵绰号为天杀星黑旋风,最鲁莽的人物,尽管如此,但他为人心粗胆大、率直忠诚、仗义疏财,是《水浒传》中不可缺少的角色。

宋江有义气,而且还很善良,如果有人想要和他做兄弟,他一句话也不说,就让那个人进来了,不管原来是敌人还是自己的人,只要想入伙,就说一声,马上就可以进来了。

李逵十分厉害,也很有胆量,有一次,他把他的老母亲接过来的时候,在半路上他去打水了,他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一只老虎在吃他的母亲,他发怒了,他拿起棒子拼命的打老虎头,直到打死了为止。

《水浒传》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中有林冲、鲁智深、武松、吴用、李逵、宋江等人物最具神采!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里面讲义气、讲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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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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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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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典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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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鲁迅最有名的作品,应该是他的小说,《狂人日记》,《阿Q正传》,《孔乙己》这些具有时代意义,可称得上伟大的作品。而《朝夕拾》,一本回忆散文集,在这些颇负盛名的小说的光芒下就稍显黯淡了。可我这一次我阅读完这本散文集,却有别样震撼。

对于这本书的名称,作者在小引里这样解释:“带露折花,色相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不能够使他即刻幻化,专程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我从字面看,这个标题的意思就是,早晨的花,傍晚捡拾。早晨的花是指年轻时发生的事情,而傍晚来捡拾,就是说经历过种种坎坷之后再回忆。而鲁迅要“朝花夕拾”的原因,便要从他自己的阐述中理解。若是事情发生后马上写下来,这样的文章是能完整地讲述出事情的经过,细节清清楚楚,可这事情的意义,也许尚没有显现,使人无法体会。若是多年以后回忆这事情,也许很多细节已经模糊,可那留下了深刻印象的,恰才是最重要的部分。

全书薄薄的一本,不过一天就可看完的。然而还是有多处值得好好回味的。先生的文章,年少时只记得书本上的段落了,及至现在仍有吃力的所在,不过好在随着年岁渐长,见识渐多,心境也没有年少时的无知,而对先生的文章也会多一些原本不曾有的见解和学习了。我想这应该也是不再年轻的唯一好处了吧。

这让我想起年轻时一无所作实在是让人赧颜的事。人世间的纷繁芜杂,一个人的卑微无谓还真的是转瞬即过的。但是有回忆也固然是好的,如先生《小引》中所说: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走过了这么多年的路,对事物的认识比年轻时透彻,这时再结合自己的经历感受,也许才真正体味出了这事情的价值。这时再写出的,定是情感更加丰富的文章。《朝花夕拾》给我的震撼就在于,那精炼的文字中透出的厚重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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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名著西游记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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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而我最爱的就是《西游记》。它光怪陆离色彩斑斓它又振奋人心。读完《西游记》最感动于孙悟空我惊叹这个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心吞吐天地之胸《英雄》中则描绘了英姿飒爽舍小我求大我的一群英雄。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的理想而奋斗的人。

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范,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惜与一切进行斗争。他和天兵天将神仙菩萨打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看似很热闹很精彩,我却隐隐感到一层悲剧成分:他即使在神通广大在与命运的搏斗中总显得无助单薄。人是无法与由这时代决定的宿命对抗的。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显出其英雄本色。如今真正与命运进行生死搏杀的人很少,即使有也不都是为了崇高的目的。很少有人会像贝多芬那样为了多留给后人一些精神粮食而去"扼住命运的咽喉",更不会有人像哈姆雷特那样高呼一声:时代整个儿脱节了天生我偏要把他整理好。

正因为大多数人为了琐屑的目标而努力,所以当今真正的英雄几乎没有没有人能登高一呼或以身作法告诉人类更高层次的价值究竟是什么。英雄的哈姆雷特向人们昭示了人的价值,英雄的浮士德则用他一生的追求告诉了人们生存的价值。人类需要发展需要下一个英雄,然而他在哪儿,他能告诉我们什么呢,真正意义上的英雄总是出现在人类发展的时代交接点,在千年更替的时刻,人类不该对英雄主义精神漠然视之。现今社会太需要这种千金难求的精神了。

英雄——孙悟空——《西游记》已不仅仅是一部名著更给我们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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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著名人传读后感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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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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