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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笑猫日记读书心得汇集20篇

在进行本课学习前,每个学生对“种子发芽实验”有着不同的生活经验,对“种子发芽实验”有着最直观的感受。虽然我们的学生每时每刻都在接触,但这些熟悉的现象并不一定会引起学生的关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阅读笑猫日记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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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笑猫日记怎么写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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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日记》这一本书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一只平凡会笑的猫在杨红樱阿姨的笔下却成了那么特别、那么有趣、那么勇敢、那么善良、又那么执着。

它凭借自己的勇敢、善良、执着,成功找到了一只可以爬上白玉塔顶上的虎皮猫,和虎皮猫一起生下了四个孩子,胖头,二丫,三宝和小可怜。

可是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中小可怜被冻死了,这成了虎皮猫和笑猫心中的最大的痛,可是在一个雨霏霏清明节,一只与小可怜神似的猫在笑猫眼前一闪即逝。“猫有九条命″传说,让球球老鼠和小猫全家都坚信一一小可怜没有死。循着悠扬的钟声,小猫和虎皮猫来到仙桃村,走遍村里的每一个角落,只为能跟亲爱的小可怜再次相遇,不料,这场寻觅之旅竟然如此艰难。笑猫和虎皮猫日夜思念的小可怜,似乎总在不经意间一次又一次的和他们擦肩而过……

这一本书让我感觉到了笑猫的坚持和虎皮猫那伟大的母爱,虎皮猫为了不让拿着木棒的恶人打中自己心爱的小可怜自己挺身而出,不怕死、哪怕是受伤了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让我很感动。笑猫那坚持不懈的品质让我很敬佩。三宝,胖头和二丫那孝顺的品质更让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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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感想最新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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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幼时读过的,不过那时这本书吸引我的不是内容而是书的扉页上画的金陵十二钗和其他几个重要角色的人像。初中我的语文老师经常说,在我这个年纪是很难把红楼梦读出深度的。她说红楼包罗万象,你的经验和眼界决定了你看能出多少境界。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成了众人的理解。总是在金陵十二衩的身上看别人故事,对于人物的看法也是人云亦云。

便也随众人感叹,好似当真从中读道了情怀。实则是借影视剧中的印象觉得是个大家族的更替。而从小到大好多课本的文章主旨分析到最后都可以用这么一句话概括—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怎么样的结果是必然的,怎么样的结果是不可能的。就好像现在有很多人会在一些不良的社会事件报道出来后大肆渲染,大肆抨击,文章评论分析到最后,得出一个“是体制问题”的结论。

本该自己品味,琢磨的,全有一套正确答案,说《红楼梦》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在贾府这个社会的缩影里,茶香中虽飘荡着温情与欢笑,但其背后隐藏着残酷与无情,是纷繁复杂的矛盾和斗争。

之后年岁渐长,才慢慢对原著,对其中的遣词造句起了兴趣。每个阶段读红楼都有不同的感受,以前看红楼总有一种“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式惆怅落寞的感觉。后来又大了些,找了原本的又看了看。细细看《红楼梦》写尽了大观园里的繁盛,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终身误》诉说着: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亦写尽了所有盛大繁华掩盖之下,因男尊女卑而引起的重重悲剧。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这一曲是为大观园里女性的觉醒而高歌,是在黑暗时中看见燎原星火而雀跃。小小的园子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这“温柔富贵乡”里有明枪暗箭,有勾心斗角,有凶狠残暴,有尊卑之分。这大观园是十二个性情各异的女子的宿命旅程。

换个角度想想,假设十二钗都变作须眉男儿,依照书里的性情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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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狗猫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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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书中有一篇文章《、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迅在《狗、猫、鼠》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爱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奸笑。

鲁迅先生说他厌恶猫的第二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虎、狮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此刻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本性,其实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比谁都用心,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老鼠并非全部都那么厌恶,其实有些鼠还是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的,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我们能够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

从这篇文章里我还学会了站在不一样的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有不一样的答案,我会继续多读几遍这篇文章,更加深刻的体会文中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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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的教育》教师读书心得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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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一本好书,其中的内容虽然朴实、通俗,但情节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令我百读不厌。因为,它的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真实、美好,这本书,就是——《爱的教育》。

特别是其中最经典的一篇:《伦巴第的小哨兵》,更是让我的思绪万千,心情久久激荡不能平息……

小哨兵是一个孤儿,在解放伦巴第的战争期间,他没有象其他人一样逃跑,而是勇敢地留下来看战争。他为了让自己的军队战赢,小哨兵爬上大树刺探敌情,然而却被敌人发现了,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这时的小哨兵再也不是一个小小的孤儿,而是一个勇敢的战士。他为祖国而牺牲了一切。

如今,国家安定团结,人们安居乐业,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各种知识充实自己,长大为我们的祖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而不能一天到晚幻想当什么家、当什么长的,却不知成功的背后得付出多少的心血和汗水呀!俗话说得好:“把时间用于空想,那是在浪费生命。”想象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计划和付出。

所以说:“把时间用于计划,是做好一切的办法!”大家可别忘了老师、家长的辛勤培育。战争时期的战士们和现在各行各业的英雄们(包括文中的小哨兵)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为的就是让后代更出色、生活得更美好!我们如果不认真学习的话,对得起这些牺牲的战士吗?让我们想想前辈、想想他人,用我们的聪明才智和博大的爱,回报祖国!

爱,这是一个多么有力的字眼呀!让我们用爱去感化世间万物,向着成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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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傅雷家书读书笔记及心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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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傅雷家书》这本书。其实严格意义上这不是一本书,而是拔傅雷给海外游学儿子的家信编在一起罢了。但这本不是书的书却给了我不一般的收获。比起小说它更加贴近我们的生活,毕竟父亲对儿子的话是我们最熟悉的;比起现在盛行的“成功秘笈”来,它不流于说教,并档次也高了不知不少。它用独特的方式(书信)展示了一个父亲对儿子成长的无微不至的关爱,也表现了傅雷在生活中细致、严谨、认真的作风。

总的来说,《傅雷家书》主要写了傅雷对儿子生活、艺术上疑问的解答。在生活方面来说,傅雷不仅是拉家常,嘘寒问暖,而是与儿子谈怎样做人,修养,恋爱,甚至于儿子长期在国外而偶尔写错的汉字。诸多方面,都写得让人心悦诚服,入情入理。这也表现了傅雷渊博的学识,而更重要的,一个多年与儿子分离的人,竟能一投笔即写出儿子的心声,排驱儿子的烦恼,并在生活中处处细节中给以指导,不能不说是一个父亲对儿子体贴入微的关怀。

至于艺术方面,家信中也是诸多提起,处处可见,其中傅雷对不同种类不同类型艺术作品的批评,对儿子弹琴技巧的指导,及对小说中各色人等的点评,更是显出了傅雷极高的修养,及对艺术的执着追求。

其实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傅雷、傅聪父子之间像朋友一样真诚交流的状态。他们之间,虽然相隔万里,却能通过书信的方式像面对面一样无所不谈。试问有多少人能像他们父子一样。尤其是年纪与书中傅聪相去不远的我们,平日与父母的交流少得可怜,有的也大多像成绩、学习、生活琐事之流,缺乏深层次的,真诚的,有建树的交流。

握紧拳头,什么也没有;张开双手,我们却拥有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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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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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见过一只会笑的吗?而且它还会嘲笑、冷笑、狂笑,简直和人一模一样,它还能听懂人和动物的语言,它是不是很牛啊!

第二天,笑猫像往常一样来到公园,忽然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在它的眼前出现了,于是它叫来了“地包天”让它好好保护虎皮猫,谁知道“地包天”泄露了秘密,招引来了著名的资格猫,有酷猫、靓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这些著名的资格猫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咬死那只虎皮猫。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虎皮猫喜欢和一只毛毛虫静静地待在一起,当笑猫的脸划伤的时候,虎皮猫就会派毛毛虫来安慰它。

这就是我最新看的一本书《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使我想到未来的世界会不会有这种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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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水浒传读书心得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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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着,《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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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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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老人与海》,我不禁为这样一个具有如此顽强意念老渔夫所震撼,闭上眼,眼前浮现的是浪黑风高的夜,月光下,一艘绑着硕大马林鱼的小船艰难前行着。与鲨鱼们殊死搏斗过后体力透支的老渔夫桑提亚哥紧紧地盯着海面,警惕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作者海明威为我们塑造了一位勇气十足、不屈不挠、热爱生活、勇于面对不惧怕失败、渴望胜利的老渔夫形象。他坚强的意志与不屈的灵魂吸引了我。这位古巴老渔夫在接连几十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出海远行经过不懈努力,几天几夜的周旋最终制服了一天异常巨大的大马林鱼。他把鱼绑在船边,却因此引来一批又一批的鲨鱼陆续赶到。

老渔夫当然没有因此而吓倒,毅然与这些冷血的侵略者战斗。在几次鲨鱼的进攻之后,大马林鱼的肉已经被吃掉了一大半。更可悲的是,当他回到海港时,大马林鱼基本只剩下一副骨架了。最终老人还是一无所有。是什么支撑着老渔夫几天几夜与大马林鱼周旋;是什么支撑着老渔夫用鱼叉,后来竟用船奖、木棒甚至船舵把迎接鲨鱼的一次次进攻?是老人坚强的意念、不屈的灵魂。

在经历了一次次磨难后还是毫不动摇的坚持:例如与大马林鱼周旋了几天几夜,身体疲乏,后来发现上钩的竟是一条身躯大过鱼船数倍的大家伙时他也知道要取胜希望渺茫却还是硬要坚持;例如大马林鱼泡在海水中,血腥味引来了鲨鱼,老人没有放弃自己的猎物,用各种“武器”与之战斗;又例如大马林鱼的肉最终还是被吃光了,但他还是把鱼骨架带回了渔港……老人上岸后每走几步就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可见他此行吃尽了苦头,能这样的坚持下来真是不可思议。

我惊叹老渔夫虽然年纪已经大了,身上也有伤,但面对鲨鱼这样如此凶悍的对手,没有退缩还坚持战斗直到把他们打败。为了生活,为了目标凭借坚定的信念在这片他赖以生存的蔚蓝的大海上写下部不朽诗篇。老人对“美好”的追求也是显而易见的,对生活:他虽然一无所有,还是尽力生存,在连续几十天捕不到鱼的情况下毅然出海,在最终未能有所获的情况下也没有一蹶不振。

对生命:他面对目标不懈追求,面对成功不断努力,面对威胁勇敢拼搏,就连老人做梦也会梦到雄师,这也表明了老人对青壮年的渴望,对生命的辉煌时期的渴望。虽然捕鱼最后的结果不如人意,一切也都成了回忆,但老人此行也并非不值。他证明了自己的能力,证明了自己乃至人类不可磨灭的意志和对理想不懈追求的勇气。

#501002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心得6 #501002 Notes 6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优秀作品,它曾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这本书叫《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在海上捕鱼。一位在前四十天一直跟着他出海的孩子马诺林,也因老人钓不到任何鱼,被父母叫到了别的船去。马诺林走后,老人没有气馁,他依然坚信自己会捕到大鱼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第八十五天中,老人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那条鱼却比渔船大数倍,老人和大马林鱼盘旋了几天后,最终捕获了他。

老人带着他的战利品返回的途中,因为大鱼的伤口上撒发的鱼腥味,引来了数群鲨鱼的抢食。面对成群结队的鲨鱼,老人为了保护在自己的劳动成果。用了所有的武器去敲打鲨鱼。夜里的大群鲨鱼不继纠缠,鲨鱼们被他打得不是死亡,就是负伤逃窜。虽然最后他失败了,他的大鱼被鲨鱼们吃光了,但他没有放弃那条大鱼,这是他经历八十四天风雨交加的失败后,迎来的成功。老人将一副巨大的鱼骨架子拖到了岸上。

老人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精神使我想起了培根说过的一句话:失败是成功之母。

有一次,我在舞蹈室里练舞,正在接受魔鬼教学的洗礼。我们正在练平板支撑,老师指定的时间是三分钟,可才过了一分钟,我的双手双脚都在颤抖,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也从下巴渐渐地掉落在地板上。此刻已经有很多同学掉了下来,我也想放弃,可我想到了《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八十三天没有捕鱼都没有放弃。我努力坚持着,最终成功了,也是唯一成功的。

在看这本书以前,无论是在学习、舞蹈还是日常生活,一遇到困难和挫折,我第一想到的是放弃。这本书改变了我,我学会了坚持和面对。

其实,在这本书中,老人是一无所获的胜利者。今后人们无法相信这位身衰力竭的老人,能够战胜奔腾不息的大海。在海明威看来,人生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这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人的生命的有限和人的追求的无限之间的矛盾。这也正是这本书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缘由。在人生的道路上,谁不会经受一些挫折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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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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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文学巨匠鲁迅写的一本小说,这跟书主要由《小引》《五猖会》《无常》《后记》等十几部分组成。

鲁迅,原名周树人,曾字豫山,后改豫才。曾留学日本仙台医科专门学校。他是浙江绍兴人,1881年9月25日出生,是中国近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下面我来说说《朝花夕拾》中几部分内容所写出的感悟:

《五猖会》写出了鲁迅对旧的教育制度和旧的教学方法的抨击。

《无常》写出了描绘迷信传说的勾魂使者,讽刺了当时自称“正人君子”的军阀统治文人。

《琐记》写出了鲁迅冲破封建束缚,追求新的知识,离家出去的故事。

读完了《朝花夕拾》,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封建社会的腐败现象,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鲁迅不仅是一个作家,也是中国文化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所写的每一本书,都有很多的人生道理。

这就是文学巨匠鲁迅先生所写的《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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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演义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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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烟纷起,战鼓擂响。箭在弦上,男儿为何不拔?

塞北秋风,江南杏雨。江山如画,英雄为何不争?

佳人乱世,笑靥如花。倾城倾国,你却为何不得?

书中最令人扼腕的是刘关张这三兄弟。从桃园结义到赤壁破曹,从千里单骑到败走麦城,从长坡一吼到夜战马超。云长说:“即使大哥什么都没有,我也要去投奔他。”不论做什么都以他大哥为准,他可以对谁都不好可唯独要对大哥好。只因为他有义。他桀骜不驯却只对大哥忠诚,当知道自己的二哥被杀,就算打也好骂也好,这个仇我也要报。结果被手下所杀。这三人从书之头却没有走到书之尾。败走麦城,心不甘;身首异处,恨无奈;兄弟相死,泪满行。塞北风,吹散了他们的呼吸;古筝曲,叹不完他们的一生。他们兄弟之情所融合成的那一缕英魂。依旧是那么的有情有义,生死不分。忠诚之魂,永久不灭。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诸葛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被刘备所感动,拜为军师。为表忠心,献出隆中对;为得赤壁之赢,孤身犯险,舌战群儒;为对抗司马懿,冒险一搏,演唱空城。统一全国是他毕生之梦,当刘备临终托孤时,他发誓定会辅助刘禅,完成统一大业。这个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最终油尽灯枯,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即使身已死,可他对蜀汉之忠,对刘备之忠,永久不止。

他是英雄,有胆去刺杀董卓;他有志向,只为一统天下。雄心之魂,传古至今,但凡有志者,皆全有之。曹操,一位传奇之人,在三国之中,个个有雄心,可唯独他的雄心是那么雄厚,直抒扑面而来杀陈宫,灭吕布,就连袁绍,汉献帝之妃都成为了他的踏脚石。怎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壮志却未酬,可时间是公平的,最后他的壮志化成一缕英魂,永久不灭。

大梦方醒,百年长,不过弹指一挥间。罗贯中以情为墨,以义为纸,拾起“人生壮志”这支笔写出了人物百叹。关羽的忠,为后人叹;诸葛的智,为后人敬;孟德的雄,为后人佩。他们有壮志,有情义,只最终逃不脱命运。罗贯中不禁写出了人物姿,更重要的是,留下了一缕英魂,或忠或义,或智或才,不过是这其中无数人的结合体罢了。

爱无痕,情无边。欢笑泪眼共床眠。

人已去,情却在。一寸离肠千万结。

时已逝,间无隙。一缕英魂到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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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日记300字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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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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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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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感人肺腑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这是一部讲述讲究品味少年的长篇小说。

内容讲述了主人公桑桑小学难忘六年的生活。他亲眼目睹了一连串催人泪下的故事:不幸少年于命运的抗争,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老人在最后一颗的光彩:主人公在与病魔斗挣中对生命深切的领悟;大人们之间的感情纠纷。这一切都记录在主人公桑桑的心里,小学的六年是他人生的一个开始。也是他以后走的道路的第一段,也是最难走的一段路。

最感人一章是药竂。主人公桑桑身患绝症,桑桑父亲带这他四处求医,带这他住旅社,在他求医的一段时间里,油麻地里的所有村民都关心他们的一家,而桑桑的同学纸月对桑桑关爱有加。到了仲夏。外地的一个郎中告诉桑桑的爸爸有一个人能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桑的爸爸找到了哪位高人并治好了桑桑的病。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被桑桑那个伟大的父亲感动了。

作者让我们感受到了朋友之间的友情,大人之间的爱情,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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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何子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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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期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是杨红樱著版的,叫《从外星球来的孩子》。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让我们学会了关爱和懂得自立。

书中的小——胖头,是笑猫和虎皮猫的孩子。他既没有妹妹灵巧,也没有弟弟聪明,但是他有一个非常可贵的优点——那就是认真和专注。我们都应该向胖头学习这一点,因为你只要认真做某一件事情就一定会成功!他帮助了患有一个自闭症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在胖头的陪伴和关心之下,逐渐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孩子。你看,小男孩的父母和医生都没有办法治好他,唯独一只不会说话、但会露出笑容的小胖猫从黑喑中把他救了出来。这说明小孩子应该要有人多陪伴他、关心他,把他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一样爱护他。

记得我小时候总是被人欺负,被冤枉了也不敢说出来,从此,我变成了一个内向又害羞的女孩子。过了一段时间,有个小女孩对我说:”我能成为你的好朋友吗?“我听了后很高兴,因为那是第一个主动和我说话的人,而且她也是我第一个好朋友。在她的陪伴和关心下,不久,我就和很多同学成了好朋友,性格也不再内向,变得活泼又大胆。我真的很感激她,是她让我重拾了全新的自己,也让我明白了:爱和陪伴才是我们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就像胖头和小男孩一样……

这是我的感悟,我希望能和众多小朋友们分享,如果你也看了这本书,也和我分享一下你收获了哪些”美味的果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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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感悟日记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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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夜晚。捧一本喜欢的书,在柔和的灯光下,靠在床头,耳边是女儿均匀甜蜜的呼吸,窗外偶尔的一声虫鸣,一辆奔驰而过的车声……这是一个安静却不孤独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属于我的,安静、祥和、温馨又甜蜜。置身于自己喜爱的书中世界,感受里面各色人物的酸甜苦辣,欣赏里面的鸟语花香,海阔天高!沐浴大家们智慧的光芒,体会里面的深刻哲理……书籍给了我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读书给了我一种舒服惬意的感觉,或许当我掩卷而思的时候,会觉得口拙词穷,空空如也。但是那种感觉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底。就像小时候漫步于家乡山上的小溪边,那清澈、透明,欢快活泼的小溪流深深吸引着我,使我忍不住的想把沾满泥巴的双手伸进那轻柔和缓的水中,任凭那清凉、柔滑、洁净的溪水调皮的从你的指缝间滑过。或许,当我把手从溪流中抽出的时候,溪水就从我的手心里逃走了,但是那份清凉犹在,那份柔滑犹在,那份惬意犹在,那份感觉犹在!而且,当我再次细细地观察自己的双手时,却发现上面的污渍不在了。溪水不仅带走了我手上的泥点,还把一种美好的感觉留在了我的心里,我的指尖,我的记忆!读书的感觉也正是如此!

当我把心灵浸泡在书籍的溪流中的时候,我就会觉得一种源自于大自然的清新空气在涤荡着我的内心,所有的不快,苦恼,郁闷便随之冲刷而去。

热爱,读书,不为他人,只为这份难得的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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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日记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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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动物作家沈石溪的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老猎人亢浪隆在森林里闯荡了几十年,他经验丰富,枪法非常准,还有一条机灵的大黑狗,所以只要进山,就很少空手而返。有一天,亢浪隆带着作者在洗澡,作者发现了一只有白熊掌的大黑熊,熊掌是名贵的山珍,白掌在熊掌中非常珍贵,可以卖不少钱,所以亢浪隆让大黑狗追小黑熊,自己去追大黑熊。最后,小黑熊被抓了,大熊逃走了,可大熊为了小熊一定会回来的,大熊果然回来了,那只大黑熊为了救孩子自己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动物也一样,黑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连生命也不管了,这一点让我敬佩不已,也表明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可是人类是残忍的,如果亢浪隆和作者没有追杀大黑熊的话,就没有那么多悲剧。

这本书里有深刻的道理,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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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滨孙漂流记》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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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了解到鲁滨逊是一个乐观的人,他能独立生活。他也很勇敢。众所周知,即使我漂流到一个孤岛上,我通常也会自暴自弃而死……但鲁迅就住在这个孤岛上,有自己的家和羊圈。在智利,只有一件事能成就一个人的一生。这值得学习吗?这本书告诉我,生活的道路并不总是平坦的,你会不时地跌倒。但是当你跌倒时,你会思考如何站起来向前走,而不是原地不动。遇到的问题也是如此。苦思冥想最终会给你一种“一次一个村庄,一切都是黑暗的”的感觉

我知道罗宾逊仍然是一个勇敢而坚定的人。他已经在一个孤岛上生活了27年。是什么让他活着?是的,它是一个自信、强壮和聪明的大脑。鲁滨逊在这些孤岛上生活了27年,勇敢地与恶劣的环境作斗争。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就能做到。

这本书遇到了我。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努力才能摆脱困境。我认为鲁迅的强烈的乐观主义是别人所不能拥有的。他独自在岛上生活了27年。如果我是罗宾逊,我不认为我能像他一样生活。我钦佩他。他的智慧让我无法拥有它。他可以在孤岛上乐观地生活很久。我喜欢他,她的乐观,他的自信精神,以及他勇敢和直率的性格,这些都是我要学习的例子。

罗宾逊是我崇拜的人。他的精神值得学习。我不仅钦佩他的智慧和勇气,也钦佩他的能力。

罗宾逊,他值得我用一生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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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猫鼠狗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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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吃饭香,身子也胖。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我早听说我那富同学喜欢养小动物,却不料他如此大胆,竟敢贩卖东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

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他们再不必东躲西-藏,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校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就这样,猫狗继续针锋相对,而鼠辈们则自在地过活。

也许某一天,大街上会发生这样一件趣事:一只猫和一只狗正争斗着,旁边突然窜出一只小老鼠,那猫和狗便立马撒腿,向深巷里钻了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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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阅读《茶花女》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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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红颜多薄命,美丽的容颜带来却是无限的哀愁与无奈的悲剧。而风尘女子,特别是美丽而又有才情的风尘女子,在这条路上行走的更是艰苦。

在世人的眼里,一谈到风尘女子似乎自然联想到,放纵,无耻之类的词,认为她们出卖身体为生,为人所不齿。然而每个人背后都有自己的心酸故事,风尘女子也一样。对《茶花女》,相信大多的读者和我一样怀着沉重的心情看完的,而最后留在不禁感慨红颜多薄命啊。

纵观玛格丽特悲剧性的一身,爱情似乎还是那个永恒的主题。当阿尔芒有幸为玛格丽特一生中继那条宠物狗后第二个爱过的生物,天主却无法接受这个风尘女子的忏悔,给她爱情的道路布满了荆棘,最后还不忘给予致命一击。但真正扼杀了茶花女的爱情的人又是谁?是阿尔芒的父亲?不!他的驾临也只是暴风雨前的雷声。真正的凶手就是阿尔芒他本人。是他将猜忌的闪电直击玛格丽特的心脏,是他将侮蔑的暴雨打在玛格丽特的心里。

他对玛格丽特感情的怀疑导致了这场悲剧。正如书中玛格丽特当面怒斥阿尔芒时所说:“你,你不愿意让我知道你的景况,你要我保留我的虚荣心来满足你的虚荣心,你想保持我过去的奢侈生活,你想保持我们思想上的差距,你,总之,不相信我对你的无私的爱情,不相信我愿意和你同甘共苦,有了你这笔财产我们本来可以一起生活得很幸福,但你宁愿把自己弄得倾家荡产,你这种成见真是太根深蒂固了。你以为我会把虚荣当着幸福吗?一个人心中没有爱情的时候可以满足于虚荣,但是一旦有了爱情,虚荣就变得庸俗不堪了。”

阿尔芒的虚荣心,也就是对巴黎名妓的占有欲望超出他对玛格丽特本身的爱时,也早已为结局埋下了伏笔。他始终把玛格丽特当作风尘女子,而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如果风尘女子的烙印不在阿尔芒眼中抹去,那么爱情也只是风花雪夜下飘扬的誓言,太阳一出来,就蒸发了。

也许这就是风尘女子的无奈吧,难得遇见一个动心之人,为他无怨的付出,为他无私的奉献,为他甘愿忍受痛苦,但是换来的却是误解,如一把利剑直接刺中心脏,而她只能无语凝咽。愁也罢,恨也罢,这就是玛格丽特可歌可泣的爱情。她的爱远比一座贞节牌坊更崇高,更何况牌坊有时只是标榜和束缚,而这位风尘女子的爱情却是热情,纯洁,真挚,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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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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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年少时没有过仗剑走天涯的梦;谁没有羡慕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逍遥生活;谁又不曾想象过自己武功高强,正义勇敢,在战场上竭力厮杀。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这一百单八名好汉名扬四海,威震八方。

我很想穿越去那个朝代,也像鲁达武松般要酒要肉。俗话说无酒不成事,若是少了酒,哪还能有大闹五台山,哪还能有醉打蒋门神,哪还有一百零八位好汉!这酒就像强力粘胶一般将好汉们紧紧团在一起,任凭风吹雨打也始终凝聚在一起,造就了这个朝代的神话。

我很敬佩吴用。他是众多好汉中唯一武功一般的人,但他却给人很不平凡的印象。他用计如有神助,从智取生辰纲开始,他的神机妙算没有一次不令人叹服。在取生辰纲过程中,他仿佛能窥视人心,巧妙利用防范心理,使处处谨慎的杨志也未能避免中计。吴用不伤一毫便大获全胜,正如后人评价的:“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他虽狡诈,却心术生得端正,从未有过不义之心,相比宋江的哄骗之术,吴用显得忠诚得多。吴用与宋江看似宋江罩着吴用,实是吴用罩着宋江。如此足智多谋,赤胆忠心,怎不谓之英雄?

鲁智深是最可爱的一位好汉了。他的出场就极其血腥,这注定了他的结局:“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你对他的第一印象一定是粗枝大叶,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你会发现他的心思似女人家细腻,他先安排金氏父女离开,再去寻郑屠户;在林冲刺配沧州后一路跟随,才免得林冲在野猪林遇害。其个性特点被作者刻化得十分鲜明。此般见义勇为,自可称之为英雄。

林冲是最能忍的。他的妻子被人调戏,他能忍;他被设计误入白虎堂,也能忍;就算在野猪林差点丧命后,他还是忍;在草料场被烧听见陆迁的话后,他终于再也忍不了了,雪夜上梁山。即便在梁山受到王伦等人的挤兑,却依然忍气吞声。这种逆来顺受的心性使他刚硬不起来,这种隐忍是刻在骨子里,改变不了的。但在关键时刻,总能拍案而起,例如火并王伦,这样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梁山故事。

他曾是枪棒教头,一身的武功却从未轻易展露。令人感动的便是他与鲁智深的兄弟之情了。林冲在深山独有一名好友就是鲁智深,他叫鲁智深一声哥哥,鲁智深圆寂后,林冲也暴死他墓前,这悲剧的结局也正是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结局。这样的武艺高强,论为英雄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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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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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尽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

《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里面包容了路遥太多的写作功底和技巧。他对农村的热爱,对中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赞扬,都在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显现。他不忘记歌颂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不忽视属于农民的那种特有的爱情传达方式,以及由于文化差距而引起内在素养不同而造成的爱情悲剧。

生活本身就是无数庸常琐事堆砌而成,所以,世界本身就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通篇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家庭的成长历程。没有戏剧化的情节,同样没有传奇性的故事,全部都是按照生活的常理发展的,让读者觉得真实,觉得可信,给人美感的同时,给人以激励,给人以震撼,直写到人的灵魂深处去。

孙少安,是个耿直、质朴的农村男子。他善良,能吃苦,有责任心,同时血气方刚,真心地爱着润叶。但是,却因为他身为农民,而润叶却受过高等教育,所以,他在润叶面前表现出退缩。爱,却没有勇气,爱,却自卑。他,最终错过了润叶。同样,因为他的小农意识的局限,他娶了山西姑娘以后,生活便代替了爱情,一切平淡了,生活便是真实的生活了。

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无不让人惋惜。那么好一个姑娘,受过良好教育,活泼,勇于追求,热爱生活,爱着孙少平。却最终生命赋予她只有那么短短的二十几年。后来,一切都很平淡,没有轰轰烈烈,我们却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它在我们心里烙上了深深的烙印。

中间还有太多农村世故人情的描写,同样非常现实与逼真,向我们展示了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以及农民特有的心理。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着实是一本太好太好的书。当然,自己感受才最具有说服力。里面还有太多的蕴涵丰富的内容,等待大家去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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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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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70263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6 #702634 Read the siege reading notes600 words 6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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