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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笑猫日记读书心得(通用20篇)

在进行本课学习前,每个学生对“种子发芽实验”有着不同的生活经验,对“种子发芽实验”有着最直观的感受。虽然我们的学生每时每刻都在接触,但这些熟悉的现象并不一定会引起学生的关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阅读笑猫日记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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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阅读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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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真是教育子女的一本好书,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傅雷不愧是好父亲,能以如此的心态和耐心来教育孩,傅雷究竟是如何有这种力量呢?这种伟大的父爱可以说影响了傅聪的一生,为傅聪走向未来做出了铺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傅雷所写的这些书信也就是非常重要的,给傅聪上了一堂人生课,让他知道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活。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他对子女从苛刻,而且他对傅聪的音乐事业十分的重视,傅聪事业的点点滴滴都非常的在乎,这让傅聪十分的感动。

其实,我们身边的父亲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自己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傅聪的母亲在信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她也给她的儿女写了好几封信,信中充满了对子女的关心和怜爱,同样,她对于傅聪的音乐事业也非常的在乎,这也同样让傅聪十分的感动,他也明白了母亲的爱对他有多重要。

这本《傅雷家书》真的让我懂得了非常多的道理,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

我太感谢这本书了,真正的父母的爱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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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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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战争来临时,我们应该做什么?是不知耻辱地向敌人屈膝做走狗?还是坚决抵抗宁死不屈做乱世英雄?亦或是默默无闻,在水深火热中活着?每一个选择,都关乎人生,《四世同堂》,会将战争中每一个选择都完美呈现在世人面前,呈现那一段峥嵘岁月。

《四世同堂》,讲述了一条叫“小羊圈”的胡同中的人情世故,以祁家、冠家、钱家为线索,重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后民不聊生的情景,“小羊圈”中的每家住户都代表了各阶层人民在战争中的生死存亡与荣辱沉浮,也无情地揭露了日本人的凶残和招人憎恶的品质。

老舍先生,还写过《骆驼祥子》、《茶馆》等小说,我们不难看出,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都非常有趣,极其个性生动,有很多地方语言的特色,使人妙趣横生。他的文字朴素却又凝练,就像一条河流,时而潺潺流动,时而水流湍急,他的文字中包含着极其浓郁的生活气息,使人感到不那么陌生,让读者感同身受。

《四世同堂》中有许多遗憾:祁天佑多么老实的一个人,又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却被日本人当做奸商,在大街上当众羞辱,投河自尽;妞子,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但她身上也有着不凡的品质,从她的眼里,我们可以看到她的自尊,她的坚强,宁死也不吃日本人给的食物,最终因急性阑尾炎而去世……

同时,那些汉奸走狗们都得到了应得的报应,“善恶终有果”,他们为了权利,为了钱财,不惜放弃尊严,忘记国家,而去巴结日本人,他们就算给日本人当狗,也极其愿意。

“乱世出英雄”,像钱先生,祁瑞全这些为国家效力,不肯向日本人屈辱求和的人,是多么伟大,他们下过监牢,受过毒刑,但心中却依然有着祖国,《四世同堂》中,就讴歌了许多这样伟大的人。

读这本书时,我真的融入进去啦:当保定,太原陷落时,我着急;当我军打退一次日本人时,我兴奋;当中国快沦陷时,我担心;当日本人投降了,我开心到了极点……

读完《四世同堂》,看完那一段屈辱历史,翻过那被占领八年的北平,我又想起了一段振奋人心的话:

“生如蝼蚁,当立鸿鹄之志!命如薄纸,应有不屈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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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日记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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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阅读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我被他笔下的景色所吸引住了。在他的笔下,荷花亭亭玉立;月光皎洁明亮;池塘虽不见鱼,但水流脉脉,构成了一副宁静而又和谐的画,时刻透出朦胧的美。朱自清是一位著名的散文学家,他笔下的荷花无不体现“美”的景色,他能把荷塘四周都带动起来,令文章显得更“活”﹑更生动﹑更有趣﹑更和谐,他写的这篇《荷塘月色》使我深深的陶醉在其中,这篇散文最与众不同的是:在其中作者曾多次运用了拟人﹑比喻的修辞手法来描写荷花,令荷花有了“生命”,就像姑娘那婀娜的舞姿;作者还运用了市局来抒发对荷花的喜爱之情,但更深的含义却是自己念念不忘的故乡,因此美景,思乡之情便油然而生了。

读完后我完全沉浸在荷塘月色中,不仅陶醉﹑向往,还觉得很和谐,很美丽,就像做了一个梦。我非常的喜欢这篇朱自清的散文,因为是它让我再一次回味了荷花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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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爱读书日记3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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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我特别喜欢和妈妈一起逛书店,参观同学或朋友家里的书柜,或者索性来到图书馆……因为在那里,都可以读到我喜欢的书。

我爱读书。我和爸爸、妈妈外出旅行或回老家时,我都要随身带些自己喜欢的书。每次无论在车上,还是在宾馆或景点,我都可以找到一个角落读起书来。每次读到新奇的书,我总是很兴奋地象介绍一个新朋友一样,跟爸爸、妈妈一起分享。

我爱读书。在家里我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大书柜,我特别喜欢整理它。我把书按一定的规律分类。在整理的时候,还可以经常翻翻以前自己很久没读的书。那种读书的滋味真像是象碰到一个很久没见的老朋友,温暖极了!

我爱读书。每天睡觉前,我总喜欢读一个故事。有时妈妈给我读,妈妈亲切优美的声音和好玩的故事让我听得舒服极了。很多个令人害怕的、刮风下雨的黑夜,我听着这些故事,总会慢慢忘记了害怕,进入梦乡……

书中有很多美丽的风景、令人兴奋的故事、让人着迷的英雄人物、还有很多我们都没经历过的惊险情节……臧克家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说得真不错呀!书就像我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将伴随着我一直成长!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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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爱阅读笔记最新心得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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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简爱第一个朋友,也是最早失去的朋友。

第一次相遇,永远那么意外,初来乍到的简与专心读书的彭斯,因一个微小的咳嗽声而转身,确认过眼神,简遇上了对的人—————彭斯。

她懂得关爱他人,当简爱受到勃洛克赫斯的当众羞辱,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泣时,她给简爱带来了咖啡与点心,陪简聊天、谈心,虽然自己在学校也会遭到老师的羞辱、同学的嘲笑,但她却不希望简也与自己一样忍气吞声,只能沦为别人的笑柄。

彭斯和简爱两个人都是从小出身贫寒,父母双亡,彭斯信仰内心尊崇上帝,一路忍让,即使自己的所做所为是完全正确的,也只能任别人所责骂,只晓得忍气吞声、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个性在她的身上体现得活灵活现。简爱却并非如此,她是反抗精神的代表人物,与里德太太互怼,被称为坏孩子的简爱拥有了其余女孩从未拥有的反抗精神,也让她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异类”“爱说谎的骗子”。

彭斯这个人物的设定,也许是勃朗特特地用来与简进行对比的,她的精神世界是庸俗中最高尚的,也是高尚中最庸俗的,即使拥有好学、善良的品质,却没有超前优质的精神,最后也只能沦为普通的市井小民。

黑格尔曾说:“如果一个人的人生之舟不知驶向何方,那么它的航行将会是痛苦并徒劳的。”因此她早年得病而死也许是对她最好的安排,如果再到后来,她只会沦为芸芸众生的一位过客,她就不再是海伦彭斯。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彭斯仅在她短短的十九年岁月里,为人为己,书写了只属于自己的童话。

她因为自己没有能力反抗,只能接受残酷的事实,用乐观的心态去微笑着面对它,其实,你也可以获得属于自己的胜利——可怜的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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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日记写猫的6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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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我从家里走出来散步,边走边唱"我是公,是一只有形有色的的公猫……"刚到楼下,我就看到地面上有一块金黄色的纱布,一摸才知道那不是金黄色的.纱布,而是一缕金黄色的阳光。我坐在椅子上,看那太阳,好象是我最爱吃的煎鸡蛋啊!

正当我慢慢地欣赏太阳时,听见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啊!是那位尽职尽责的张sir!我最喜欢他了!你可能会问张sir怎么会在这里and张sir又是谁?我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我家前面的那栋楼就是张sir单位的办公楼,他的办公室就在一楼。第二个问题:张sir就是张sir嘛!嘿嘿嘿嘿……突然,张sir走到我身边,把我抱上车,车里暖和极了,慢慢地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睡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感觉车在动。"咦,这是什么地方呢?我好象没来过啊。"我心想,"他这要带我去哪啊?大家都说张sir人很善良啊,难道是我记错啦?他要卖掉我?还是要吃了我?"一串串的问题不停地蹦出来。这时车停了,我被带到一个陌生的小区,我害怕地抖个不停。忽然,我看见一个穿着蓝白条纹衣服的小女孩,她后面跟着一位穿红色衣服的阿姨。这位小女孩欢天喜地地向车跑来,只听张sir说:"墨墨,快上来,我给你带来一位好朋友。"哦,我明白了,张sir是想让她的家人看我啊,看来他也是喜欢我的,我就说他是好人嘛!想想刚才可吓死我了!不过我也有点不好意思,差点把张sir当成坏蛋,呵呵。那位红阿姨(为了方便叫,穿红衣服就叫她红阿姨了)和墨墨上了车,她们一上来就用手摸我的头,还叽哩呱拉地说了一大堆话,虽然俺一句也没听懂,但是感觉她们很喜欢我,我想可能是在夸我吧。我一直看着那位小美女,她的手也一直没离开我的头,一直在摸我。

后来,张sir接了个电话,她们就下车了。车飞快地跑着,现在我不再害怕了,而且还很自豪,我欣赏着路边的风景,一会我们回到了张sir的单位。他把我抱下车,就往办公楼跑去,我也跟着他跑到他的办公室,跳到他的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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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骆驼祥子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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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里,我阅读了一本老舍先生最具代表性的现实主义京味名著——《骆驼祥子》。老舍先生刻画了一位命运悲惨的北平车夫祥子,来抨击旧社会的黑暗、冷酷。

主人公祥子来自农村,从他拉上租来的洋车起,就立志要买一辆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在强烈的信心鼓舞和三年的不懈努力下,他终于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正当祥子憧憬美好生活的时候,军阀混战中乱兵抢走了他的车,并把他抓去,强迫他当了一名兵。凭着他的小聪明,成功逃脱的祥子并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在他努力拼搏的时候,接着迎来一个又一个的打击。

他做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他用虎妞的积蓄又买了一辆车,不料,虎妞因难产而死,他不得不卖掉洋车以料理虎妞的后事。接着他又得知自己心爱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而吊死在树林里,祥子对生活的希望与信心在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打击中消失了,他悲伤绝望,渐渐失去了自我,丢掉了本色,选择了堕落,成为了社会最底层的混混。祥子从一个纯朴、善良、勤奋的劳动者变成了一个下流、无耻、无赖的人。

祥子的结局十分悲惨,他原本是一个有理想的勤奋、纯朴的青年,但他的理想被当时社会的黑暗所浇灭,变成了一个无耻、堕落的人,这是旧社会不平的原因造成的。

全书充满了北京地区的生活风光,不少描写点染出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老舍十分熟悉作品所描写的各种人物,他用一种朴素的叙述手法,生动的北京口语,简洁有力地写出了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凄凉悲惨,写出了当时底层人民被生活所迫,生存的艰辛与不易。

这本书是老舍先生在青岛完成的作品,我们班同学在假期一起去参观老舍先生故居,寻找先生创作的生活源泉,感觉对读懂这本书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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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日记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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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最大的爱好——读书!儿时的我就喜欢“看书”,虽然那时我还认不得几个字,但家长的书籍很多,有爷爷年轻时买的小人书和杂志画报,还有爸爸给我买的各种童话故事书。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要看一会儿书,这已经成为我雷打不动的习惯。一看到我捧着书不放,爸爸就免不了唠叨两句,担心我的视力出现问题,催促我早点休息。我非常期盼星期天的到来,这样我就能痛痛快快地看书啦!

我一看起来书就会沉浸其中,像个木头人似的靠在床头,一看就是大半天,有时连上厕所都不放下书来。爸爸老是笑话我,说我一看起书来就像个傻瓜。我觉得就看书这点,我是遗传了爸爸,因为他看小说有时也会莫名其妙地傻笑起来。当我看得“走火入魔”的时候,我的身体就会屏蔽掉一些信息,所以经常惹得妈妈火冒三丈,不得不亲自来找我算账。

我还有个特点,对喜欢的书,我会反反复复地读上好几遍,爱不释手。比如爸爸给我买的杨红樱的小说《淘气包马小跳全集》、《笑猫日记全集》等都读过3遍以上了。一有时间,我就会从书架上抽一本书,坐在椅子上慢慢地看。

这些“坏毛病”我一直没改,每次看起书来就不管不顾了,有时会把作业都抛在脑后,尤其是周末,总会借着读书的幌子把自己从作业中“解放”出来……

到现在,我已经看了很多书了,也慢慢学会了读书。读一本书不光是看看内容情节,一笑而过,还得用心去体会,说出自己的见解,尤其是学习一些好词好句的运用。总之读书不仅给我带来欢乐,还增长了知识,对我的学习也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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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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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这本书是英国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了一只穿着衣服的白兔跑过去,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当她走进黑洞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奇怪的故事,她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她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她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王后要看爱丽丝头的时候,爱丽丝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儿,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的时候,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里,可以向她一样机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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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日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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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让我特别感动、兴奋。也让我学会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好像充满了神奇的魔力,使我有无限的好奇心。本来说看完这一段就不看了,但总是会忍不住再看下一段,直到上课铃响了才恋恋不舍的结束。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叫胖头的小猫和一位患有孤独症的孩子之间发生的故事。患有孤独症的孩子,就是他--小宝。胖头称他为从外星来的孩子。因为小宝永远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胖头觉得很奇怪,所以说他是从外星来的。

后来,胖头学会了弹钢琴,它就弹给小宝听。小宝非常喜欢,小手指头总是不由自住地跟着舞动。胖头发现小宝有天生的音乐天赋。在他们努力的学习后,办了一场别出心裁的音乐会。许多人都非常喜欢他们的表演。

每一位小朋友都有自己特长,希望家长们细心地去发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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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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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老人与海》,便觉得体内有一股冲动,有一种被长期束缚之后获得自由的快感,老渔夫圣地亚哥的硬汉子形象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他连续出海84天,都没有捕到鱼,后来,他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在返航的途中,他一路与鲨鱼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群吃掉了,最后,只剩下一副鱼骨架——足有18英尺长。

《老人与海》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情节小说,它更像是一部寓言小说。作者借助于老人圣地亚哥的故事,表现的是在生与死的搏斗中的硬汉子精神。作者用富于象征的笔法,将这个硬汉子送到大自然中,让他在海上与大马林鱼和凶恶的鲨鱼群进行惊心动魄的搏斗,通过此,表现了主人公“在重压下的优美风度”。

打不垮是硬汉圣地亚哥的突出特点,也是小说的主题之一。譬如说,他在与大马林鱼相持的一天半的时间里,他的左手一直抽筋,像蜷曲的鹰爪,右手被绳子勒得出了血。他把手浸在海水里,说:“不坏,痛苦对一个男子汉来说不算什么。”与大马林鱼搏斗到最后关头时,他头晕目眩,仍自言自语:“你吗,你是永远不会垮的。”正如作品所说,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真正的硬汉,是敢于向命运、向自然、向失败挑战的人。他可能在拼搏中一次次地失败,但他的精神是永远不会垮的,这就是人的尊严所在。人只有在这种拼搏中超越自我,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读完小说,让我们回到现实中来。常听人说,现在的学生很累。不错,升学的压力,社会的压力,甚至还有来自家庭的压力,这些压力把学生压得喘不过气来。于是,有人逃避了,有人退缩了,这些人不是硬汉;有人在失败后痛哭流涕,甚至自寻短见,这些人也不是硬汉:有些人侥幸成功了,便沾沾自喜,目空一切,这些人更不是硬汉。真正的硬汉子是跌倒了爬起来,爬起来后,更想跳起来的人。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故意安排了一个情节:老渔夫的孤独与失败被一个孩子所理解,老人留给孩子的是打不败的精神。这个结尾似乎有点凄凉,不过,小说带给我的那股冲动是抹不去的。“做一个硬汉!”我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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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日记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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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

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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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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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好朋友,它陪我一起学习,一起成长,一起生活,它让我知道了过去的事情,了解了社会的百态,学会了各种知识,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它就像一页小舟,载着我们驶向浩瀚的知识海洋!我们都是一样爱书的。

从小到大,有一个好朋友,一直陪伴着我,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它带给我欢乐,充实我头脑,引导我思考,

教会我做人,让我感受到了世界的精彩和知识的奥妙。它就是我的好朋友――书。

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就已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很小的时候,我和别的孩子一样,喜欢让妈妈拿着故事书为我讲故事。对于每个故事,我总要认真的听上三、四遍才肯罢休。随着认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情啊!每当我写完作业,独自呆在卧室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拿上一本喜爱的书,沉醉于形形色色的故事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东西也无法替代的。?

从《格林童话》、《三百六十五夜》到《安徒生童话》,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和善良的形象共同塑造了我单纯而乐观的性格;从《海蒂》身上,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和生命的意义;《三毛流浪记》让我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

的典故则时刻督促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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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名著《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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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指儒人、读书人。而“儒林外史”也就描写了清代读书人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在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手中这一本厚厚的古言白话书——《儒林外史》。这本书讲述了一群热衷科举、追求“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形象,讽刺了当时因残酷的科举制度而造成的极端虚伪的社会风习,在那个时代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读书能让自己的知识拓展、思想开阔,更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样的名言,但是在这本书中,我却看到了一种极端的读书方式。为了财富,金钱和权力,读书人可以废寝忘食的读书,也可以从少年考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这其中,范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是一个明朝的老童生,直到五十四岁才考中秀才,中举以后竟然欢喜的疯了。在那之后,范进的官途顺畅,家中金银珠宝样样不缺。他的老母亲见到范进的财产后,也欢喜的一口气没上来,一命呜呼。正如这本书开篇所说:不过说人生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及至到手以后,味同嚼蜡。

即使知道结局是怎样,却还要一意孤行,享受功名带给他们的富贵。在残酷的封建统治下,书中的人们为追求功名富贵拼命读书、尽力读书,他们做着自己不愿做的事来追求虚无的利益。这种规则却很少有人打破。

当然,这个社会中也有坚守自己内心真正所想的人。王冕七岁丧父,在秦老家放牛为生。在如诗如画的风景中,王冕慢慢长大,练就了好画工。他厌恶官场之间的斗争和权势,最终选择退隐山林。我也从中感悟到生活的道理。要坚持自己所珍爱的,不为了利益而轻触底线,不为了权势而失去尊严。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王家三姑娘以身殉夫的故事。我惊讶于王玉辉那三声“死得好”,可在看到之后的转折后也感叹世事难料。面对女儿和老友的离世,这位老人仿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打垮。有些人和事总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都说读书可以明目,可书中的人物眼前仿佛蒙上了一层肮脏的薄膜,只看得到眼前的功名富贵和脸面,根本看不到那些值得坚守的名节与操守,我感觉那个社会是悲哀的。

每读一遍《儒林外史》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要敢于打破普遍的规则,开创自己的路线;要坚持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不因外界干扰而放弃自己的内心;要珍惜当下、坚守当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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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史记读书笔记心得怎么写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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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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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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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幸福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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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猫鼠狗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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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吃饭香,身子也胖。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我早听说我那富同学喜欢养小动物,却不料他如此大胆,竟敢贩卖东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

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他们再不必东躲西-藏,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校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就这样,猫狗继续针锋相对,而鼠辈们则自在地过活。

也许某一天,大街上会发生这样一件趣事:一只猫和一只狗正争斗着,旁边突然窜出一只小老鼠,那猫和狗便立马撒腿,向深巷里钻了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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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读书日记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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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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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傅雷家书》阅读感悟心得启示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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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傅雷家书》一书,令我收获极大。

我认为如果人的一生真的可以为自己所热爱的事业而奉献那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同时也会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更加充实。我现在已经可以找到生活的目标,虽然以前是盲目的。但我知道只要我们朝着目标努力就会有所收获。

傅雷说:“也许金钱物质方面不能给予你足够的回报,但是学术和艺术一定会给付出的努力以一个答案。我想不管努力是否可以带来回报,但是它至少可以使我们心灵更加充实。我相信如果每天都把时间用在自己认为有用的地方上去,一定会得到进步和满足。”

我认为只有在互相鼓励和互相支持下,有着最真实的心灵的沟通才是最让人羡慕的。傅雷说他和他的儿子是最亲密的朋友,多好的一种父子关系啊,我觉得读《傅雷家书》真的可以丰富人的内心,让人变得平静。而且文学和艺术都会给我们心灵的熏陶。我们在那里面吸收的养分会让我们茁壮成长,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乐趣。

《傅雷家书》是傅雷思想的折光,可以说是傅雷毕生最重要的著作,因为《傅雷家书》是给他与儿子之间的书信,充分体现了作为爸爸对儿子的心意。写在纸上的都是些家常话,,心里怎么想的,笔下就怎么写,用不着担心读者。正因为这样,感情才那样的纯真挚朴,没有半点虚伪《傅雷家书》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傅雷家庭的范围。书中无处不体现了浓浓的父爱,或许每个父亲对子女都疼爱有加,但在疼爱的同时,不忘对其进行全方面教育的,在人口众多的中国,能够达到此种地步的,能有几人,因为这需要充足的条件,父亲要博学多才,儿子要知书达理,而父子之间更要有充分的默契。

好读书,读好书,《傅雷家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是一本充满父子之情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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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傅雷家书》阅读感悟心得启示

全文共 1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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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世界的发展,在这个网络世代,人们仿佛已经和书写渐行渐远。书信已经被大多数人遗忘。现在是视频聊天的时代,可是人与人之间距离不见得比旧时代近多少,反而生出很多的隔膜和冷漠。机械的文字冷冰冰的,缺少了书信中书写人手下那浓浓的情感,与淡淡的书香。

早闻傅雷的育子之道,而当这次读完《傅雷家书》,心中不免还是荡起一层涟漪,每一封书信字里行间都充满了他对子女的谆谆教导与深深关爱。怀揣一份感动,心系一丝景仰,读完静坐回忆,感触最深的就是傅雷对儿子那真挚充满期待的爱……

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的学者,我国着名的文学艺术翻译家,育有一子一女。《傅雷家书》是傅雷及其夫人写给孩子的信,而这其中大部分是写给出洋在外并最终成为着名钢琴演奏家的大儿子傅聪的信件。由于在傅聪幼年时傅雷先生对他的教育过于严格,导致父子二人关系并不亲密。面对这样的父子关系,傅雷先生在通信伊始就对儿子表达了自己的悔恨,并且在以后的信中也一再提到自己的教育有不适当的地方,并感叹儿子能够避开这些不利因素,成为一个真正优秀的艺术家。

《傅雷家书》收藏了从1954年开始长达十余年共计两百余封的信件,字里行间渗透的是傅雷夫妻对儿子生活的关心,对儿子成长进步的欣慰,他告诫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遇困境不气馁,获嘉奖不骄纵;要有尊严,有强烈的民族荣辱感,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另外在日常生活注重劳逸结合,对待感情需谨慎不要过早投入,他认为傅聪应以事业为重,如此细致与全面的关心,阅读之后我不禁被傅雷的精神深深感动,感动的是傅雷不仅在学术上的成绩令人信服,更难能可贵的是傅雷对子女那种细致的,体贴入微的爱,这是一种将毕生心血全部寄托的根深蒂固的爱。

很多人认为父母对子女的关爱是一种天性,但傅雷对儿子傅聪与女儿傅敏的爱则是一种因材施教的爱,这源于傅雷对子女特有的教育和关爱方式,他始终把教育和艺术放在首位,简单的呵护和疼爱放在第二,从《傅雷家书》中也可以看出,在儿子的成长途中,傅雷采取的更多的是严格的管教,有时甚至有点不近人情,这一点在少年傅聪的成长过程中尤为明显,显然这无法得到很多人的认可,特别是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教育上的大势所趋,人们都把孩子捧在手掌心,疼到心坎里,舍不得他们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但细细品味,傅雷的这种教育使得傅聪在音乐上展示出了自己的天赋与实力,施展自己的才华,也为其成为钢琴大师奠定了坚实而又有力的基础。

纵观《傅雷家书》,它是以一种家常谈话的口吻,字里行间流露的是质朴,真实的感情,平易亲近,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也因为这样的一种真实,在读完之后,这本书中的诸多细节仍然令我回味,这本书里烘托的情感让我久久不能忘却。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一段话,“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通俗的语句,字里行间将傅雷的爱子之情描写的淋漓尽致。这段话写于傅聪刚出国不久,对于一直在身旁的儿子,傅雷感慨颇深,既有对儿子成长的欣慰,也有对儿子目前生活的关心与寄托。作为父亲,傅雷希望自己培育的儿子能够成人成才,而今也已经实现,但是孩子刚离开,不舍之情还是溢于言表,孩子出国是为了热衷的钢琴事业,这一点却又是傅雷一直希望的结果,这其中夹杂的对子女的复杂情感怎能不让人动容?儿子不在身边,感觉失去了好多,感触也多了好多,这些回忆让我们也清晰的理解傅雷“爱恨交织”的爱……

《傅雷家书》更像是一部人生纪录片,记录的是一段浓浓的父子情,傅雷的循循善诱,从中感受他那高尚而又正直的灵魂,傅雷不仅仅是在给他的孩子指引方向,更是在给刚刚起步的中华民族指引方向,他也让我们了解了那个年代的历史,那个年代中华民族的父辈对子女和国家的情感,他的思想成熟不失稳重,理性评价社会的同时,带来很多自己生活的独特见解,印象深刻的是这其中还包括与儿子谈马哲中悟出的诸多人生哲理,现实而又客观,真实中蕴含对儿子的深深关切,和对这个国家前途命运的深深眷恋。

而从《傅雷家书》联想到自己的父母,心中有种说不上的酸楚。父母们一辈子的操劳,为了谁?他们虽然无法像傅雷那样与自己的子女沟通,可是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传达他们的关爱,半百的年纪,渐渐花白的头发,爬上眼角的皱纹,长满老茧的双手,还有那双时时充满期盼的眼睛,几十年如一日,他们一直都在用自己的爱呵护着我们,面对我们的不解与叛逆,他们又偷偷的流过多少泪水,但还是坚强的给予理解,微笑相对,其实他们的唠叨和教诲是对我们最最深切爱的诠释,我们需要做的是理解他们的爱,感恩他们的付出,用我们的努力和成绩让他们感觉到欣慰,最后感谢全天下父母毕生的操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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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个人骆驼祥子读书心得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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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带领着我们读了《骆驼祥子》的第一章。第一章的标题是“攒钱买车”

这一章主要讲祥子来自农村,失去了父母和几亩地,便来到城市里打工。为了生活,凡是卖力气就能吃饭的事他几乎全做了,最后他发现,拉车可以多赚点,便当了人力车夫。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终于买了一辆车。他很高兴,是啊!祥子为了买属于自己的车是有多么苦啊!他省吃俭用,出力流汗,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很喜欢这辆车,甚至把它当孩子来对待,还把买车的日子定作自己的生日。这说明内心深处,祥子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

“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的光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特别亮的是颧骨与右耳之间一块不小的疤—小时候在树下睡觉,被驴啃了一口。”这段话运用了外貌描写,形象地写出了祥子充满朝气,朴实的特征。“他的腿长步大,腰里非常的稳,跑起来没有多少响声,步步都有些伸缩,车把不动,使座儿觉得安全、舒服。说站住,不论跑得多么快的时候,大脚在地上轻蹭两蹭,就站住了;他的力气似乎能达到车的各部分,脊背微俯,双手松松拢住车把,他活动,利落,准确;看不出急促而跑得很快,快而没有危险,就是在拉包车的里面,这也得算很名贵的。”这段话运用了动作描写,将祥子拉车的跑法写得栩栩如生,体现了祥子刻苦的品质。

这一章让我体会到祥子是因为坚持,努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现实中,我们又何曾不为梦想努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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