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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英语作文初三(优秀20篇)

学习中经常取得成功可能会导致更大的学习兴趣,并改善学生作为学习的自我概念。——布鲁姆。每日一记,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带来:日记大全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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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电视节目英语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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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ws Report has always been my favorite TV program.

Almost everyday I turn on the TV at 6:30 p.m. and wait for the news program. This has become a part of my life.

The News Report contains a large amount of information from the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ituation to the latest football game. Because of its fast pace,which is the most important character of the news programs can contain much information in a short time. In my opinion, the News Report is more than a TV program. It is a way of communication. From this program, people can know and underst and world affairs.

The world thus becomes smaller and smaller. I especially appreciate this benefit of atching the news.

新闻报道一直是我最喜欢电视节目

几乎每天下午六点半我打开电视,等待新闻节目。这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新闻报道包含大量的信息从国际政治局势的最新的足球比赛。因为它的快节奏,这是最重要的新闻节目可以包含很多信息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我看来,新闻报道不仅仅是一个电视节目。它是一种通讯的方式。从这一计划,人们可以知道和能听懂和世界事务。

世界因此变得越来越小。我特别欣赏这个抓住新闻的好处。

该文章《有趣的电视节目,英语作文,初中英语作文有趣的电视节目》来源于出国留学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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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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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山西运城盐湖区康杰附中初二179班高二:陈寒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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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三上册英语作文辅导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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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polite to say “thank you” when others help us or say something kind to

us.

Being polite is a good tradition in our country.Nobody likes a person who

is impolite. Its important for us to be polite. We should say “thank you” to

parents when they cook for us. We should say “thank you” when they wash clothes

for us. We should also be polite at school. When the teachers help us work out

questions ,we should say “thank you” to them. When we get bad grades and the

teachers and classmates encourage us, we should say “thank you”. When someone

open the door for us,we should say “thank you”. We should say “thank you” as

often as possible.

If everyone is polite to others,the world will be more and more

beauti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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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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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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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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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籍是人类进步析阶梯。我看过很多书,有《小红帽》、《长袜子皮皮》、《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非常喜欢观察昆虫,他把自己观察到的昆虫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法布尔也很仔细,用不同的方式来找昆虫的特点,他写的昆虫记大多有二十几本呢!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里准备借一本有关蜜蜂的书,忽然,那本《昆虫记》映入了我的眼帘,被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知道这书里面的内容跟蜜蜂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我找了很久的蜜蜂来仔细观察。

我借了《昆虫记》回到了家以后,就把书放到阳台上看。突然,有一只蜜蜂飞过来,书上的和这一模一样,哦!原来这是节腹泥蜂呀!《昆虫记》还说了节腹泥蜂是个厉害的捕捉能手,可以捉住全部的象鼻虫,不管再好、再强、再厉害的象鼻虫都可以被随时捉住的。啊!原来捕捉能手——节腹泥蜂这么厉害啊!有着无敌的能力啊!

第二个艺术专家那就是——砂泥蜂,砂泥蜂的外形十分有趣,起先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幼虫,慢慢地就变成了高高瘦瘦的砂泥蜂,大概有一根面条和铅笔这么高,看起来非常苗条。砂泥蜂有很多种类,比如银色的砂泥蜂……

我看完关于砂泥蜂和节腹泥蜂的内容,它们的确都是很厉害的昆虫。法布尔的《昆虫记》,都是他认真、仔细观察的结果,才写出了各式各样个性鲜明的昆虫。以后,我要博览群书,像法布尔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有心人!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那就看看《昆虫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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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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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animals very much, such as horses,monkeys, cats, tigers and so on。 But I like dogs best。 Why? Because they are very cute and nice。

I have a white dog。 Its name is Bobo。 She is a female dog。She comes from Beijing,China。She wears white clothes and she has two big eyes and a small month。She often walks round and round at home。It has nothing to do。She likes eating ice—cream so much。So do I。When I eat ice—cream,she will look at the ice—cream carefully,So I will give her some to eat。

I think Bobo is the cutest dog in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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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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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有许许多多英雄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是历史上最为出色最为精彩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刻画了200多个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勇人物。

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

《三国演义》讲了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有张飞、关羽、和刘备的桃园三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的草船借箭和赤壁之战,这些故事就生动地描绘出了他们聪明、团结等。

书中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刘备,他放弃做王的尊严,三顾茅庐来找诸葛亮做他得军师,这让我很钦佩他。

看完《三国演义》,我觉得作者罗贯中把所有的人物描绘地活灵活现,比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以及曹操的奸等。

这本书把一个个人物都刻画地活灵活现,我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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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彩色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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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彩色,因为很漂亮,但我不喜欢鲜艳,因为很刺眼,于是我选择蜡笔。

没有人知道我心中藏有思念,因为我是欢乐的彩色;没有人看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学着蜡笔尘封了泪水的晶莹。

知道这是个花落的季节,但是不知道花儿是否已落下,因为我不敢看,也不忍看美好那样无声的飘落。褪去了生命的花朵是那样憔悴,尽管依然是彩色的,是我喜欢的不刺眼的彩色,爱怜却油然而生,因为它本应是鲜艳的。我不能因为喜欢蜡笔的彩色就想让所有的事物都失去鲜艳,因为有人是那样深爱着鲜艳,就像我的外婆。

外婆说:“你看这辣椒绿得多鲜艳啊,看着叫人欢喜。”

我很爱外婆,但我还是不喜欢鲜艳,尽管鲜艳总会让外婆微笑。

我用蜡笔画出外婆的脸,那干瘪的嘴,还有高高的鼻梁,可是我犹豫着,那耀眼的眼睛我该如何画啊!那永远闪烁着欢乐的眼睛,那永远流溢出光芒的眼睛,不是用蜡笔的色彩就可以描绘的。可是睡在黑暗的地底,看不到鲜艳,外婆的眼睛还会是晶莹的吗?

不知是谁说,落花比开花更美。微风轻轻一吹,花儿就毫无预兆的落下,让人措手不及。不忍土壤埋没了芬芳,想伸手接住每一片花瓣,可他们从指间滑过,想挽留却偏偏不能。也许正是这种缤纷与失去,爱怜与不舍,才有了凄美的动人。就像蜡笔的色彩美丽却不招摇。

也许在生命之花盛开的那一刻,就注定会飘落,只是它曾留下的美好让人难以释怀。“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又或许它根本不会凋谢,因为它的美好仍留在世间,因为它用灵魂孕育着更美丽的花朵,它在另一个地方开得更美了。

其实不招摇的蜡笔的彩色更令人喜爱,其实落花比开花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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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元宵节初三英语优秀作文

全文共 3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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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英语作文_第1篇:

The annual Lantern Festival finally arrived, on this day, every family hangs red lanterns and set off firecrackers before they can eat, of course, dinner is different also, want to eat yuanxiao.

About the continuing, "how could still not dinner." I said on the side. At this time, the father said to the floor devolved firecrackers, I will go and have a look. Dad hang off firecrackers on the branches, picked up the cigarette lighter. "Villager, firecrackers sound. "Dinner, dinner." Mother cried. I set up a bowl of yuanxiao, taste, a kind of let me delicious smell delicious. After eating yuanxiao, I came to the LiShan park to watch the fireworks, came to the scene, has yet to start, we waited a while again, fireworks are finally starting to put, because too far away, cant see clearly, I also crammed into the crowd, suddenly, a child said a word, to see. I looked up to, I saw there are a lot of stars twinkle in the sky, oh, no, the stars which have so many colors, this is the fireworks, about five to six seconds past, sings the fireworks down like a meteor. Wow, thats really too realistic. Look at the street, it is very lively, traffic.

Ten o clock, I also should go home, but look at the dazzling fireworks, or dont have the heart to go, again over the past five or six minutes, I must be off just unwilling LiShan park.

一年一度的元宵节终于到了,每到这一天家家户户门前都挂着红灯笼,而且吃饭之前还要放鞭炮,当然,晚饭也和以前不一样,要吃元宵。

大约五六点了,“怎没还不开饭呀。”在一旁的我说道。这时,爸爸说到楼下放鞭炮去,我便去看一看。爸爸把鞭炮挂到树枝上,拿起了打火机。“噼里啪啦”,鞭炮声响了起来。“开饭了,开饭了。”妈妈喊道。我端起了一碗元宵,品尝了一个,那种香喷喷的气味让我回味无穷。吃完元宵后,我便来到了厉山公园去看烟花,来到现场,还没有开始,我们又等了一会儿,烟花终于开始放了,因为离得太远了,看不清楚,我也挤进了人群之中,忽然,一位小孩子说了一个字,看。我仰起头来,只见天空中有很多一闪一闪的星星,噢,不对,星星哪有那么多颜色,这是烟花,大约五六秒过去了,颗颗流星般的烟花落了下来。哇,真是太逼真了。再看看大街上,真是好不热闹,车水马龙。

十点了,我也该回家了,但看着耀眼的烟花,还是不忍心走,又过去了五六分钟,我才依依不舍得离开了厉山公园。

元宵节英语作文_第2篇:

The fifteenth day of the first, is the Lantern Festival. The the flashing kongmin light in the sky. Beautiful fireworks, the joy of children on the ground, filled with smiling faces of the adults, let a person festive atmosphere of a festival...

Street 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 waves sweet laughter came, I saw a dark sky, a flash of flap "stars", turned out to be that is people put kongmin light. From the ground, looked at it a little bit of rose in the sky, seem to want to hurry up arms into the sky. "I want to buy a kongmin light." I thought to myself, and for my mothers opinion, she agreed. So I went to buy a lamp.

The tiantai, I quickly put kongmin light. There is a saying: "write down their wishes on kongmin light, will be a dream come true." I hasten to write his pen, sweet, beautiful, to the elder brother, help me a candle on, just light is gone with the wind. Put before or large, but the sky is a little small.

Kongmin light flew away, with my wishes, gradually disappeared in the sky...

Lantern Festival was wonderful! The street, alley everyone chatting, really busy. Really want to under a Lantern Festival came to quickly, that it would be great!

正月十五,正是元宵佳节。天上那闪烁的孔明灯。美丽的烟花,地上那欢乐的儿童,满怀笑脸的大人们,都让人萌生一种节日的喜庆气氛……

大街上人山人海,传来一阵阵甜甜的笑声,我看到漆黑的天空,有着闪烁的会飘动的“星星”,原来是那是人们放的孔明灯。望着它,从地上一点点的升上天空,好像很想快点的投入到天空中的怀抱里。“真想买个孔明灯哟。”我心里想,并争取妈妈的意见,妈妈同意了。於是我去买了一盏。

到了天台,我急忙把孔明灯展开。有一个说法:“在孔明灯上写上自己的愿望,会美梦成真的。”我赶紧拿起笔甜甜美美的写上了自己的愿望,找来了哥哥,帮我点上蜡烛,刚刚点亮就飘上去了。放之前还是大的,可到了天空中却一点点变小了。

孔明灯飞走了,寄托着我的愿望,渐渐的消失在天空中……

元宵佳节可真好啊!大街上,小巷里大家聊着,可真是热热闹闹的。真想下一个元宵佳节快快来到,那该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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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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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那一定是曹文轩的《枫林渡》!

这本书讲述了一岁的蓝蓝因为生活原因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又被妈妈带到了城里。住进了外婆的市长小院,十年中发生的许多事。爸爸和外公不幸去世,又多了一个弟弟童童。城市生活多姿多彩,但对于蓝蓝是少了一份自由!富裕的生活,让童童变得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最后蓝蓝和奶奶带着遗憾离开这座城市,回到了他们的自由世界。

从这本书中,我似乎看到了外婆家的一堵高大的墙,把蓝蓝和其他小伙伴以及自由隔开了。多年来,生活在富裕家庭中的妈妈和童童变得骄傲,他们心中仿佛总认为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就应该为富人们干活。甚至脾气越来越火爆。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班级里的一位女同学……

她的爸爸是集团的老板,妈妈是服装设计师,他们家很有钱。她的全身上下都是名牌,住别墅开豪车。记得有一天,天气很热,她拉链拉不开,让同学把衣服剪开了。第二天放学时,她爸爸拿着剪刀来找那个同学,扬言也要把那个同学的衣服给剪开。嘴里不停的说脏话,还骂老师!听其他同学说,门口有辆法拉利和几个保镖,这是要打架的节奏吗?他女儿也经常动不动就打人,让别人帮她写作业,通过这件事我并不认为他那是富豪,他是土豪,有钱没文化。

这本书十分感人,蓝蓝的朴实和诚实,让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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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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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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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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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不是爱美女生看的时尚杂志,也不是书呆子们看的文学小说,更不是漫画,而是一本科幻已经成为显示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一位脑洞大开具有超乎常人想象力的英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所编写的科幻小说。它不仅仅是本小说也是本能让现代人类增长见识且有趣的名著!这本书中的科技与物品都与当时年代较差极其大,正是这样才使这本书吸引了我。不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比较喜欢看科幻、奇幻的电影这一方也使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神秘的人物他用尽全国各地最先进的器材等物品来建造一个人类中奇迹的“鹦鹉螺号”巨型潜水艇,这艘巨型潜水艇不仅豪华而潜水艇内的物品更是奢侈高雅,艇内大到房间客厅的花纹雕刻小到连一颗种子都是精心研究筛选出来的,这艘潜水艇上的主人已经与地面上的人类脱离了任何关系,你们一定在想那他的出与用的物品从哪里来呢?当然现在我就帮你们解开你们的疑问!

潜水艇上的主人写字时用的墨水是章鱼用来保护自己而喷出来的墨,艇上消耗的能源是海底生物纯天然制作经过加工而来的……

每当拿起海底两万里就会想象下一篇张会不会更惊险、新奇;当我读到惊险的地方就要马上停下来喘上几口气好像在为作者而感到紧张似的喘完气接着在读下一个新奇的篇章,这可比看那写科幻、奇幻的电影有趣多了!

从那以后,《海底两万里》便成了每晚的伴侣;睡前,当我每晚读完某一情节或篇章时,就会放下书本带着奇妙的微笑进入梦箱;在我的梦境我我自私的把自己想象成潜水艇上威武的主人,所有人都要听我的指挥并且只有我才能在这艘巨型的潜水艇上称霸……

当然,在第二天梦境被“铃,铃,铃”的闹钟吵醒,醒来还是一个中学生,还是要刻苦学习才是。每次上学,都盼着星期天的到来,因为这样便可以在我的梦境中无限翱翔,永远称霸了,一直梦到自然醒为止。

这本书是本非常有趣的书,不仅能增长见识,还能提高大家的想象力,我们不能只局限于时尚杂志和漫画之类的书籍那样久而久之还会降低我们的智商还会影响我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所以大家要多去看些有趣奇幻的名著多多增长见识提高我们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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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看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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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的女孩,在我没上幼儿园之前,爸爸,妈妈晚上经常给我讲故事,我就习以为常了,晚上我没听故事,就睡不着。可是爸爸妈妈工作太劳累,不想讲,我就缠着他们,他们禁不住,就把我送进了幼儿园。自从我上了幼儿园,认识的字多了,就自已找书看,不用再麻烦爸爸妈妈了。看书既让我快乐,又让我头疼

我每天若都看书,可我就那么几本书,一下就看完了,我让爸爸买,他不买,我向别人借,可她们太小气,死也不肯借。我就只好缠着爸爸,每天都要在他的面利嚷嚷几句。爸爸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就在邻居家夏儿家借了十几本书。这些书我都喜欢看,有时,为了看书,弄得我废寝忘食,爸爸就说:“早知道就不借书给你看了。”“哼!那几天我没书看,我觉得好无聊,简直是度日如年,这次就当补偿我了。”,“唉,这孩子……”爸爸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走了。为了弄书给我看,我常常头疼。

还有一次,妈妈在家里炆排骨,我正在认真地看书,这时,妈妈接了一个电话,就对我说:“静儿,妈妈有事出去一下,厨房里炆了排骨,到了5:15分就把插头拨了。”“嗯”。我答道,可我的目光还在看书上。长针指到了15分了,我不知道,还在看书。等长针指到了30,妈妈回来了,问:“静儿,插头拨了吗?”“插头……”我的脑海里闪过一道闪电,我惊呆了。妈妈见我这副模样,就明白坏事了,赶紧把插头拨了。她打开锅盖,拿着筷子夹了一块肉,只见,肉就像水豆腐一杵,不着力,往下掉。妈妈生气了,对着我叼吼:“你真是的,十几元钱一斤的排骨就变了‘粥’了。”可是我把妈妈的话当做了耳旁风,继续看我的“宝贝”书了,不过,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好处。

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经常一起玩。有一次,我们讲故事,开始时我不知道讲哪篇。后来,我想到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叫《三只小猎,非常有趣,我讲给了我的小伙伴听,她们都乐坏了。她们还让我讲,说是很好听,我高兴极了。回忆着以前从书上看到的故事讲给了她们听。我被她们称为“故事大王”,我的心里像吃蜂蜜那般甜。

读书真好!我喜欢读书,读书既让我快乐,又能让我获得知识。我之所以这么聪明,是因为我喜欢读书。记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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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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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一个忠实的小书迷。这不,我又在看书了。

我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几乎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书,没心没肺地看,一本书总能让我为它痴迷。

一次,我写完作业,捧起《封神演义》津津有味地看着呢!看到周军的将领被捉住,我就觉得惋惜;看到周军大获全胜,我也会兴高采烈;看到众仙破阵时,我十分期待。心情也会随着故事的发展,变的时而高兴,时而悲伤,妈妈总笑我是怪人。正当我看到非常惊险的一章时,突然眼前一黑——停电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把书放起来。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小说,我看得正入戏时,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没听见,随着一声怒吼:“顾文皓!”我才想起该吃饭了,一转身,发现爸爸妈妈在后面,吓得魂都没了,心想:“这下可完了呀!”我想得完全正确,因为——我马上就挨批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任性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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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三迷书作文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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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育我们的婴儿教育,父母讲的故事书,哑哑学语时的识字书,学龄前的连环画,上学时的课本,课外的各种散文、科普书、历史书和国内外的名着……在我的成长生活中一缕书香始终伴着我前行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老师不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特别快,从此便上了瘾。后来,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老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如饥似渴地阅读中,使我的语文成绩突飞猛进,使我的课外知识丰富多彩,使我更热爱生活,使我更热爱社会,热爱这个世界。

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在一缕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初三迷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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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暑假计划初三英语作文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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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 holiday plan

Summer holiday is coming. How excited! I havemade a plan for my summer holiday. First of all, I will go to Hong Kong tovisit my aunt. And then I will stay with her for a while. As Hong Kong is the shoppingparadise, of course, I will ask my aunt to go shopping with me . I will also eatthe delicious food there. And then I will go home. I know that study comesfirst. So I will finish my homework first. After that I will go out play withmy friends. And then I will take a good rest to prepare for my coming back toschool.

暑假计划

暑假即将来临。多么的兴奋啊!我已经为我的暑假制定了计划。首先,我会去香港拜访我的婶婶。之后我会和她呆一段时间。因为香港是购物天堂,当然我会叫我婶婶陪我一起去购物。我还要吃那里美味的食物。然后我就会回家。我知道学习是最重要的。所以回去之后我会先完成我的暑假作业。之后我就会和我的朋友出去玩。再之后我就会好好的休息来为回校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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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我喜欢的小动物英语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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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little animal is a chicken.

Just, my house downstairs 307 to raise a few chicks. Every day when we pass by, these chicks are leaning on the head to see us miles.

The chicks are full of hairy and cute. A golden feather like a golden dress. The chicks have a pair of pointed mouths. Round eyes to see people when it is quite spirit of it

I did not see their ears, but chicks could not have ears. If there is no ears, then we walked over, how they will be wiped out toward our head look at us?

Mother said, just hatched chicks can only eat small grains, can not eat millet or corn, but also often give them water. If there are small insects to eat them, they will grow more air.

I like these lovely chicks too much But Mom and Dad said that now can not raise, do not raise well, they will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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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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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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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三英语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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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boys and girls. I’m a Chinese girl. My Chinese name is Chen Jinrun. Chen

is my first name. Jinrun is my last name. My English name is Helen. I’m 12 years

old. My favorite color is black white and red. I like sports、computer game and

go shopping. And I like French fries、ice cream and bananas. My QQ number is

1047850027.

I have a friend. Her name is Song Yihan. Song is her first name. Yihan is

her last name. She is 12 years old. She is very pretty. Her favorite color is

blue. She is my good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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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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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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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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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人类社会要进步,书是必不可少的。而我喜欢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书中的内容是多么生动有趣;书蕴含的道理又是那么富有哲理;写书的作家又是多么的独具匠心。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查理九世》,它总的告诉我们:遇到害怕的事一定要鼓起勇气面对,正如墨多多所想:好奇心战胜一切,我应勇敢面对,战胜它,打败它。别让它成为我成长道路上的障碍物。

我还喜欢书中的人物:墨多多、查理九世、虎鲨、扶幽、亚瑟……他们的优秀品质正值得我学习:查理当领袖,大公无私;墨多多勇敢面对困难;虎鲨乐于助人;扶优细心观察……我最喜欢查理,因为查理DODO是冒险队中的领导者。我曾想当领导,但又不勇敢,而且我当起官来,就会毫无头绪。以前我只想做个平凡的人,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如今,我有了新的理想,新的奋斗目标,那就是当一个好领导,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是查理鼓励了我,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书中的内容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正看在看第18册《侏罗纪公园》的结尾时,我仿佛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和他们情同手足,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他呐喊,我呐喊;他举手,我举手;他伸腿,我伸腿……我心中还燃起熊熊烈焰,举起手咬紧牙关,呐喊到:“加油啊!一定要把恐龙救出来呀!”直到看完后,我那颗忐忑不安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查理九世》这套书就是我的宝贝,我希望雷欧幻象继续写下去。我爱它,我爱它内容生动有趣;我爱它,我爱它给我讲的许多道理;我爱它,我爱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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