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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儿别哭阅读(优秀20篇)

阅读,似一团团彩线编织着少女的梦;阅读,似一根水果味的棒棒糖。小编收集了我与阅读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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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种习惯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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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清新的风吹走你的烦恼,把快乐留下;阅读,如光明的路标,指引你走向写作的成功之路,把脚印留下。喜怒哀乐,荡漾其中……而我们的校园,正因为有了阅读,显得更和谐,更散发出阵阵浓浓的书香味儿。

不管人世间如何喧嚣拥挤,动荡不安,有一本好书就会永远成为你的避风港,成为一间与尘嚣隔绝的小屋,你可以躲进去,独自面对一个丰富有趣的世界,把烦恼和焦躁忘记的干干净净—这个便是书的领域。你瞧!我们的校园里有哪儿是不充满书香气的,在那葱郁茂盛的大榕树下,同学们正在绿阴底下津津有味地吮吸着书籍给予的知识甘露;在鸟语花香、芬芳扑鼻的小花园里,几位同学正围坐在一个小亭里,痴迷地看着书,仿佛是一条条快活的小鱼,在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尽情遨游;进入图书馆,你会感到出奇的安静,同学们正如小书虫,如饥似渴地吸收、消化着书中丰富而宝贵的精神粮食……整个校园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书香味。

寂静的夜晚,一切声音都熟睡。泡上一杯浓浓的香茶,让心情和渴极了的茶叶一起慢慢地舒张开来,自由而绵长,手中轻捧一卷书,如茶一样,细细地品味,慢慢地品尝,淡淡的书香让人心魂昏昏欲醉,书中优美的语句,惊人的段落,出乎意料的结局,往往是扣人心弦,让人回味无穷,陶醉于此,仿佛身临其境。读书,让我们快乐,让我们充出梦想!在书香的天空下,我们能想象出“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那份凄凉;我们能体会到“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那份自信!不管是在春寒料峭的春天亦或是在七月流火的夏天;不管是在秋雨绵绵的秋天亦或是在寒风刺骨的冬天。读书,总能使人静心养性,洗去尘土、净化心灵。这正是读书吸引我们的地方。《爱的教育》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昆虫记》让我们对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昆虫有了深入的了解;《海底两万里》作者的奇思妙想,现在读起来仍是亦幻亦真,引人入胜;《金银岛》中的每一个情节都是那么精彩、令人提心吊胆……每一本书都是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眼球,是阅读,让我们的校园再也没有出现追逐打闹的现象,是阅读,让我们的写作水平突飞猛进,是阅读……

啊!正是阅读,才让我们的校园变得如此和谐、美好。朋友们,让我们在优雅的书乡环境里播下自己理想的种子,带着活力,带着希望,等待着它能成为一棵苍天大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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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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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也读过很多书,比如《不放手的构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三十六计》、《三百六十五夜国学》等。我通过读书,提高了智力,学到了知识,陶冶了情操。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悄悄地躺在被窝里读《城南旧事》,读得津津有味,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泪荡如珠,一会儿又苦思冥想……。就这样读着,读着……一转眼已经到了深夜。突然间耳畔响起了妈妈的叫声:“还不睡?明天不上学啦?”。我这才“清醒”过来,赶紧放下书,很快进入了睡梦中。

这次深夜读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多读对自己有益的好书,就能提高个人素质,读书会让人出口成章、见多识广、博古通今,但读书也不能太废寝忘食,不然就会损害身体。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幸福和智慧。书,像一位高尚的老师,与她“对话”时,我感到很快乐,也很舒服;书,像一位知识渊博的母亲,与她“对话”时,我感到失败后的挫折感消失了,难题解决了。书让我会学习了,书让我爱学习了,书也让我进步了……。

既然读书对我们很有用,那我们热爱读书吧,用大量的时间去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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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让心灵在阅读中悄然成长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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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教育实验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阅读之重要性。阅读不仅走进校园,而且成为一种时尚,走进每个家庭,走进每个家长的心里,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重视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可如何让孩子爱上阅读呢?身为一个母亲,从孩子的读书经历中得到些许启示。

早在孩子一两岁时,孩子对毛绒玩具非常迷恋:天线宝宝系列、芭比公主、海绵宝宝、哆啦A梦……令她爱不释手。地摊边、超市里一看就是几个钟头,每次都是我连哄带骗才能把她带走,家里的玩具尽是各种各样的洋娃娃。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给她买了平生第一本书——看图识字书。当孩子看到这本书时眼里放着异样的光芒,至今让我难以忘怀。孩子每天一页页翻着,一遍遍看着,嘴里还不停地问着:“妈妈,这是什么宝宝?”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认识了彼得兔、光头强、汤姆布里布、玛卡巴卡……孩子对童话人物的痴迷感染了我,也让我走进了童话世界。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好奇心也在不断增加:“妈妈,这是谁?它的妈妈是谁?它是干什么工作的?它生病了怎么办?”为了回答她的问题,我不停地在手机上搜索资料。“妈妈,为什么不给光头强装上头发,装上是不是更好看?小矮人那么小怎么能把货物装上车?要是把白雪公主和灰姑娘放在一起就好了,让她们认识,不是都不孤单了吗?”……阅读给孩子插上想象的翅膀,让孩子的小脑袋里充满了丰富的想象。

从那时起,每次路过卖书的地方,孩子总会停下来翻阅各种书籍。一次偶然的机会,孩子看见了迷宫书,一连买了十几本,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打开让我给她读。不到一天时间,我们就将十几本书全部读完。尽管如此,她还是每天让我陪着一遍遍地读着,我心中暗喜:以后不愁孩子不爱读书了。

孩子一天天长大,她对书的热爱不变,但是兴趣发生着改变。逐渐孩子爱上了《唐诗宋词》《人物传记》《十万个为什么》等书籍。尽管孩子还没到入学年龄,可对书的兴趣愈来愈浓。只要孩子感兴趣的书,我毫不吝啬,悉数购回,每天陪她一遍遍读着,乐此不疲。

当我发现同龄孩子都看童话书时,我纳闷了:是否该给孩子也选择童话书、寓言书、励志方面的书呢?经过短暂思考后,我自作主张,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女孩故事》,谁知女儿连一本都没听完就不想听了。我想:坚持下去,孩子就会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兴趣是培养起来的。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一看到书就愁眉苦脸,总是找借口不想听。“强扭的瓜不甜。”看到曾经对书那样痴迷的孩子,现在却一句也听不进去,我只有放弃。

后来,孩子学了拼音,为了培养孩子的读书习惯和拼读能力,我又专门买了注音版的绘本书籍,每天让孩子拼读和亲子互读。说真的,孩子拼读能力并不差,就是不愿读书,每次都是泪眼婆娑,撅着小嘴,极不情愿地拼读着。有人说坚持21天的重复就会成为习惯。为了帮孩子养成习惯,我坚持着……谁知坚持了一段时间,孩子到了书店,连其他书籍也不愿意翻阅。看到孩子这个样子,我不止一次问自己:“是我做错了吗?难道真的是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我又一次带孩子来到书店,并对孩子承诺:选择你喜欢的书,我不再干涉。孩子欣喜若狂,一下子抱回《海底动物大密探》《海底小纵队》《大耳朵图图》等大大小小十几本书,兴奋地边走边看。看到孩子又一次沉醉于书中,我笑了:原来孩子不是不爱书,而是爱自己感兴趣的书。

孔子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事实告诉我:阅读首先使孩子好之,进而乐之。“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孩子对阅读有了兴趣,就会产生极大的热情,就会将家长的“要我读”转化为“我要读”,才会把阅读看作是一件乐事,从而爱上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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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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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是一本让人感触深厚的书,读了这本书后,我不禁被老人的精神所折服。

《老人与海》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海明威,他是美国史上最耀眼的传奇作家,诺贝尔奖的得主。

《老人与海》主要记叙了一个老人去列大海里捕鱼捕到了一条非常大的鱼,可就因为这条大鱼,引来了四条鲨鱼,老人用自己顽强的精神打败了四条鲨鱼,但那条大鱼也只剩下骨头,途中,老人经历了饥饿、死亡……各种挑战,可他凭借自己不怕艰险,坚持不懈的精神与各种困难、厄运、恶魔做斗争,最后回到了岸上。与此同时,老人也在这非凡的挑战中明白了深刻的人生真理。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的巅峰之作,其中有许多句子使我感触良多。例如“人同以被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诠译了老人将四条鲨鱼打败的永不言弃的精神。

其实,在我们的学习生治中,也应该像送句话一样。我们在学习时,可以因为学了但学不会,而不会做题,但是不能因此直接否定了自己,应该用不轻易放弃的精神去战胜这道题。

我由这本《老人与海》联想到了三年级时,我们换了一个数学老师,我上课不适应,很多作业都不会做,一年级和二年级的数成绩都很不错,到了三年级上册的考试,我却考一塌糊涂。这一、二年级的成绩不就如那条大鱼,而三年级一落千仗的成绩也是那四条的鲨鱼,幸运的`是,我拥有老人那样的精神,在老师和同学及我自己的努力下,我战胜了困难,把数学这坎跨了过去。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让我学会:我们在面对困难时要坚强面对,顽强地与死亡做斗争,要不放弃、不惧怕、勇敢地战胜他,像老人那样,大胆与鲨鱼搏斗,成为不被打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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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幸福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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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生活很快乐,这不光是来自父母与亲人给予的精心呵护,更因为我有一位好朋友——书籍的幸福相伴。阅读使我的羽翼变得丰满,阅读让我的童年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很小的时候,我就非常喜欢读书,妈妈说我三四岁的时候,就特别喜欢看与走迷宫有关的书,每次都能看上好长时间,看这类书仿佛让我走进迷宫世界,让我感觉到应该像冒险家那样去生活、去探险,觉得既神奇又有意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面的增加,我涉及书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漫画类、科学类、故事类、探险类……等等。后来在老师的引导下,我又接触了儿童文学、名著等作品。

我爱读书,不管走到哪里,我的身上都会带着一本书。在不同的环境下读书,其感受也是不一样的。在家里,靠在自己的小床上,是一种放松快乐的读书;在江边铺上地垫,吹着微风,是一种悠闲自在的读书;在图书馆有许多人在一起陪伴我,是一种安静自觉律的读书。当我疲惫的时候,书籍仿佛是精神的加油站;当我沮丧的时候,书籍帮我重拾信心;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书籍能瞬间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

穿梭在书的花海中,我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而且身上还会留有阵阵芳香,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如同插上一双翅膀,时而飞向天空、时而飞向山川、时而飞向高原、时而飞向海洋,领略到不一样的世界风光,读书让我的内心变得强大而充满力量。

喜欢读书的人是幸福的,它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它是我前进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同学们,让我们通过阅读,在知识的海洋里走遍世界各地,共享阅读带给我们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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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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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薄薄的小册子。闭上眼睛,仿佛看见在蓝色的海洋上飘着一缕清风,海滩上,有一个独自钓鱼的普通的老人……

故事很简单:古巴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苦苦等候中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了,杀死后只能绑在船边。在归程中又一再遭到鲨鱼的攻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骨。这个以捕鱼为生并与海洋相依为命多年的老人却对生命带有一丝敬畏:“你要把我害死呀,鱼呀!”“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来把我害死吧,我不在乎谁害死谁。”“凭风度举止和高贵尊严来看,谁也不配吃它。”然而,尽管老人对鱼的生命如此尊敬,他的信念却没有丝毫动摇:“你是我的朋友……我必须把你害死。”正因为鱼在老人眼里和他自己一样崇高,并同样拥有坚定不移的目标、与对手周旋的智慧、不屈不挠的意志,它才成为老人的对手。只有在这样强大的对手面前,老人才能证明自己的力量。

当鲨鱼咬去了这条大马哈鱼大约四十磅肉时,老人这样想:“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震撼着我的心。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灵魂。对手十分强大,老人却已经年迈,手上、脸上被钓索勒出了伤痕……没有什么条件是对他有利的。然而人的灵魂是坚强的:他用鱼叉,用桨柄,用短棍,用舵把……老人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与鲨鱼搏斗,实践了他的人生准则——“人,是不可以被打败的。”虽然他老了,可他的那颗心依然年轻,就是这样一颗坚强的心,支持者这样一个坚强的灵魂,支持到把所有对手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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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名著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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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中国现代长篇小说,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辅以小羊圈中各色人物的荣辱沉浮,一个陷落的城市深深的刻画在脑海中,它揭示了日本侵略者残酷的暴行,表现了安于现状的人们心灵的震撼起伏和普通民众通过反抗传达出来的浓浓的爱国之情。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奸"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读《四世同堂》,我被中国文化和中国文人所震撼、所感染。北平沦陷,这朵民族之花就会变成木头,为了让这株文化古树长青,它的枝枝叶叶、它的每一条根,哪怕只是细细的一小条,都拼命的抗争,虽然这株古树历尽摧残,但是终于没有枯萎,多少炎黄子孙用生命之血浇灌它,留住了文化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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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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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的善友,是我们迈向成功的阶梯,是知识的源泉。

星期天,我喜欢在自己的小书房里看书,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既放松了自己,又开阔了视野,让我体会到了别具一格的风味。

我翻开《漂亮老师和坏小子》,刚看到了几页便爱不释手,我被这曲折的故事情节所渲染,一页接着一页,从中午12点一直到下午,我沉浸在故事中:小魔女为让父母注意到自己,设计自己被绑架。她和同学商量好,骗了米兰、毛志达等人,但由于同学说话结巴,被米兰识破,毛志达穷追不舍,最终得知真相。小魔女的爸爸妈妈得知后,和小魔女相拥而泣。

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啊!当我想起自己的爸爸妈妈无时无刻不在照顾我时,我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一定要用自己优异的成绩去报答他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使我学会感恩。

我从故事情节中回过神来,看看窗外,天都黑了,我的饥饿不知到哪里去了。

我突然想到一句名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多看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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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鹿斑比》亲子阅读家长心得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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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女儿从小爱上了阅读,作为一个妈妈,我努力寻找各种适合女儿看的书,《小鹿斑比》是一本对儿童很有意义的励志书。跟着她阅读的脚步,我也再次温新并学着走进了儿童的世界。

《小鹿斑比》是女儿最喜欢看的书之一,从幼儿园大班到现在她至少已经看过四遍了,但却仍然喜欢。每次看完都要兴高采烈的向身边的人讲述斑比的故事,并且一有机会就推荐她的朋友们也去读。在她的带动下,我也看了这本书。当我看过这本书后,被书里所描写的故事内容和情节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小鹿斑比的成长过程,它一次次躲过人类的攻击。斑比的很多小伙伴被杀害,只有它在一次次的危险逃生中不断成长,不仅学会了保护自己,而且学会了保护同类,最终成为了一只伟大、强壮而有担当的鹿王。

书中的内容很精彩,导致女儿看书时一会儿开心,一会儿伤心,一会儿激动,一会儿又惊险刺激的哇哇叫,真是一个超级变脸王。女儿通过这本书,懂得了很多,并经常鼓励自己要向小鹿斑比一样,做一个勇敢的人。这一点,女儿做得还不错,已经在随后的学习生活中逐步体现了出来。

同时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和意义都很深刻,它除了通过故事情节告诉我们,如何让孩子成长之外,更体现出来的是作为家长,我们该怎样正确对待孩子的成长。应该让他们从小鹿斑比的身上学会独立、坚强、勇敢,学会认识事物,做出正确的决定并保护好自己,面对困难要有的是一种坚持的态度和耐心。使他们懂得生活需要不断积累和学习,要凭借信心、智慧和坚持不懈的勇气才能生存。

而对于家长,我们更应该从斑比父母的身上获得新的感悟,那就是父母如何呵护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现在,孩子们的生活条件比以往都好了很多,不愁吃穿,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们还常常因为觉得自己小时候没有好的条件,而努力地满足着孩子们的一切需求!其实我们更应该像小鹿斑比的父母学习,学习他们那种伟大的慈祥但又不失威严的爱,该放手的时候就放手。

爱他并不见得要满足他们的物质条件,关键是给孩子培养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的习惯,健康的身体和心态。遇到事情要想办法面对和解决,而不是依赖别人,要靠自己去收获,困难会让孩子们成长的更好。我们不会一辈子陪在他们的身边,只有经历的多了,才能让他们更快、更健康的长大。而心灵的成长至关重要,也只有这样培养孩子,才能使他们取得未来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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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绿山墙的安妮》心得感受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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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推荐给我们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

安妮是个孤儿,她的身世和遭遇都很不幸,但是她没有被这不幸和痛苦打倒,她乐观、积极向上。

读完这本书,我就被深深地感动了,觉得这是一个关于友情和爱的故事。书中的绿山墙兄妹:马修和玛利亚决定领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爱说话的红发女孩――安妮。她独特的个性使她频频闯祸又令人忍俊不禁,改变了兄妹俩,牵动着俩人的爱心。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利亚,她又放弃了学业。

当你在人生的分岔口,一条是走出家门实现人生理想的大道,另一条是止步于照顾养母的偏僻小径,你会选择哪一条?

安妮,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儿,为了报答养母玛丽拉,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一条!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决定!

暑假的一天,午后微醺的阳光拂过我的身体,坐在窗边,感受弥漫于心扉的温暖,合上《绿山墙的安妮》,心中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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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名著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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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我同情方鸿渐的遗憾人生,我难过孙柔嘉的工于心计,我思考苏文纨的执着追求,我欣赏唐晓芙的直爽聪慧,我感叹书中无止境的斗争,我感叹人生的变幻无常。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方鸿渐的优柔寡断,玩世不恭以及苏文纨的矜持自负使他们错过了彼此。思想陈腐守旧的董斜川,“新古典主义”诗人曹元朗,方鸿渐好友赵辛楣,以及聪颖美丽的唐晓芙,在小说的一开始就上演了一出知识分子百无聊赖的宴饮大戏,这足以见到他们各自内心的“围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在这样庸俗无聊充斥着虚假笑脸的社会中,他们用这样的一座城保护自己。

方鸿渐,赵辛楣和未来三闾大学的训导长李梅亭,副教授顾尔谦和青年助教孙柔嘉在起航南下的过程中组成了“小社会”,各种矛盾和各种调侃,各种嬉戏及丑态,将人性的思想弱点描绘的淋漓紧致。接着是方鸿渐在三闾大学教书的经历。大学里,上自校长,下至学生的人事纠纷,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诬陷,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镜像逐鹿的舞台。一些学者粉末登场,他们中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的半旧遗老,有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的假洋博士,也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伪君子,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的阿木林,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的势利小人。这座大学,也是一座“围城”,在这一座城里,表面光鲜灿烂,而暗地里各有各的无奈虚伪。

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了,他进入了另一座“围城”,孙小姐“千方百计”地嫁给方鸿渐后,她的挑剔,她的心机,她的虚荣,她的势利,渐渐都映在方鸿渐眼里。最后那掷梳子的一幕,大概是让方鸿渐最伤心的吧。毕竟他俩从确定恋爱到结婚,实在是太迅速。婚后的吵吵闹闹也许是很多青年男女婚后的故事,他俩像是一家人,又不像是一家人,两人的个性都太强,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姑妈,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叔叔,谁也不肯让谁。但也许是因为责任心,方鸿渐还是希望维持这种夫妻关系,而又因为心太软的人一出手就太恨了点,方鸿渐还是将她打走了。在这一座“围城”中,方鸿渐试图逃出来。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总觉得方鸿渐属于第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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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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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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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生难得一知己叙事文阅读_1100字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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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秋初的一天,青林兄打来电话:“张汉忠从北京回来了,晚上朋友聚一下,你一定参加呵。”

听了青林的话,我甚是欢喜,“随感录”刊头的漫像就是汉忠给我画的。一别十几载,今日将重逢,恨不得马上见到他。

我随口答应:“好!好!我保证按时到。”

如今的汉忠已今非昔比,不但在北京闯出了一片天地,还多次在中央电视台四频道推出的漫像大赛中担任评委会主任,这次一定让他再给我画一张漫像。

放下电话,当年汉忠给我画漫像的场景历历在目。

那是1993年5月的一天,我时任《鸡西日报》政文部主任。下午一上班到编辑部交完稿在走廊遇见了汉忠,虽然他离开鸡西多年,看到老朋友依然热情、亲切、爽快,我请他到办公室坐下,递上一杯白开水,便侃起了以往的亲情、友情和兄弟情。

汉忠是专门来看望我的,老友相逢总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他起身告辞,我说:“兄弟见一次面不容易,给我画张漫画留个纪念吧。”他满口答应的同时,从上衣兜里拿出一支炭素笔,我随手递过去一张巴掌大的白纸。

汉忠坐在我对面,刷刷刷几笔,我的漫像便活灵活现地跃然纸上,且在漫像的空白处写了“忠顺漫像,汉忠漫笔,九三年五月。”

我看到自己的漫像,不但赞不绝口,而且深深折服。汉忠的漫笔功力越来越厉害了。同事、朋友、家人看了漫像就认准是我,寥寥数笔,便把我的容貌特征一览无遗,精彩。

那次一别,再没有与汉忠取得联系,后来听朋友说,他在北京发展得很好,不仅成了漫像的大家,并在漫像创作的理论上提出了方向性的论点,得到北京同行的赞赏和认可。

突然有一天,在央视四频道,赵保乐主持的漫像大赛中看到了他,不但是评委,而且担当评委会主任,绝对的*。

我如约赶到聚会的饭店,鸡西画界的永生、英林、浩峰、宁当、方华等已经先到,汉忠见我到来,十分热情地迎上来亲切握手,我顺势把他拉入怀中使劲地拥抱了一下。

久违了哥们,你还是那么豪爽,还是那样热情,还是那个模样,风采不减当年。

酒菜未上来之前,兄弟们纷纷与汉忠合影,他说,要把朋友的情谊带回北京珍藏起来。

“咱们是20多年的老朋友了,有啥变化没有?”汉忠握着我的手让我坐在他身边。“年近半百了,无所求了,除了年龄在增长,还是老样子。”我实实在在地说。

汉忠长我两岁,但每次他都称我为兄长,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深入交谈得知,他的心态总是像当年的小伙子一样,充满着活力、洋溢着朝气、散发着亲合力。

菜上齐了,酒斟满了,青林兄首先提议,大家共同举杯欢迎汉忠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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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暑假阅读《海底两万里》感受1000字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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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读完了《海底两万里》这本精彩且刺激的名著,我的心里波澜起伏。不仅畅游了美妙的海底世界,而且体会到了人性的光辉,更是书中处处显露的对有关科学知识的热爱,着实让我大开眼界。

书中描绘了一个有关“海怪”的故事,并以此为线索展开了一系列的科学幻想之旅。

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与此同时,还上出现了异常,有人发现了一只巨大的“海怪”,在全世界闹的沸沸扬扬。活动结束后,阿龙纳斯正准备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他与他的仆人,一个三十多岁的比利时小伙子康塞尔一同登上了驱逐舰亚伯拉罕.林肯号,参加了“把那个怪物丛海洋中清除出去”的任务,当驱除舰亚伯拉罕.林肯号重遇“海怪”时,不曾料到,“海怪”未被清除,驱除舰却反遭重创.阿龙纳斯和其仆人康塞尔以及为清除“海怪”而特意请来的一名捕鲸手,尼德在阴差阳错之中都变成了“海怪”的俘虏,进入到了“海怪”的肚子里.当他们都重新清醒过来后,才知道这个惊天大秘密,所谓的“海怪”是一艘不为人知的潜艇,鹦鹉螺号.这个潜艇巨大无比,艇身布满了钢甲,轻易无法穿透,它还能通过两侧的水舱进行冲水或排水来改变自身的重力以达到上浮,下潜或停止的效果.船长尼摩对远道而来的三位客人很是优待,只是为了保守鹦鹉螺号的秘密,船长规定他们永远不许离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阿龙纳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带着期盼与希望跟随船长周游世界.旅途中大家并不寂寞,每天都会到达新的地区.他们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处处都充满了生机.但杀机也无处ue不在,潜艇也曾经遇险,在珊瑚礁上搁过浅,还受到过巴布亚土著人的袭击.最为可怕的还是,潜艇在南极被厚厚的冰层围住,艇内缺氧,艇上的人几乎不能生还.经过了漫长的十个月,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脱险生还,逃离了这个神秘的潜艇.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才得以将这个秘密公众于世.

作者儒勒.凡尔纳在这本书中写了大量的科学知识,是科学与幻想的结果.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的书籍,不但对海洋知识不懈了解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跟是让后人看到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了大量的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的循环系统,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制造等多类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能够将如此奇妙的海底世界描绘的生动,对于凡尔纳这个一生从未下过海的人来说是非常不易的,这是凡尔纳依靠丰富的阅读而获得的科学知识。他独具特色的幻想由于符合科学的原理,变成了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推理与预言。他的许多科学幻想都已被后来的科学家发现并证实,潜水艇也已不再是幻想,早已在此基础上美梦成真了。

由此看来,科学出自猜测,猜测源于知识。我们应当多增加对科学的热爱与不懈追求,让科学幻想成真,奉献于社会。

我们爱科学,科学伴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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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格列佛游记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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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本小说,书名叫《格列佛游记》,读完以后,我深有感触。

《格列佛游记》讲的是一个叫格列佛的冒险家,他很喜欢坐船出海去冒险。一天,他遇到了海难,到了一个叫“小人国”的地方,于是,他的奇妙经历从此拉开了序幕……

他到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洇国”。这些国家都很奇妙……“小人国”的人都比我们小,他们只有一跟手指那么高。“大人国”的人都比我们大,对于他们来说,我们就像“小人国”的那些人一样小,“飞岛国”在一个可以飞的岛屿上,那里的人们总是在想问题,可是想来想去却没有想出任何有用的东西。“慧洇国”可以说是一个最另类的存在了,在那个地方,自称“慧洇”的马儿才是主角,而我们人却是叫野胡的畜生……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很多: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太多社会的堕落,“大人过”的平民为了赚钱,把格列佛当做物品来展览,拍卖,使他生不如死,“小人国”的人为了升官,不惜去诬陷别人,用别人的痛苦来换取自己的幸福。“飞岛国”的贵族们制定了一个见国王要舔地板的规矩,贵族大臣们还以能舔国王脚下的地板为荣!“慧洇国”的马儿彬彬有礼,而和人一样的野胡却和疯狗一样,这是何等的不堪入目哪!

不过,也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真正明白了人性的不足,看到了世间那丑陋的一面,认识到了光明的后面还隐藏着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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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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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这本书是一本写给大人的童话,是拥有最多译本的小说,它的中文译本只有两万五千字的,无论你什么时候拿起它都能一口气把它读完,它就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

初读《小王子》时只觉得小说描绘了小王子的一段奇幻旅程,他离开除了他之外只有三座火山和他照料的玫瑰花以及需要经常拔除的猴面包树的B612星球,先后到访了分别只有国王、虚荣的人、爱喝酒的人、做生意的人、掌灯的人和地理学家的六颗小行星,最终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碰到了沙漠的蛇、三片花瓣的花、玫瑰园和狐狸、扳道工、卖止咳丸的商人,最终遇到了故事的讲述着——飞行员,因为太想念他的星球和他的玫瑰花,在到达地球一周年的日子,小王子请求蛇帮助他离开了地球。

当我不再是小孩的时候再读《小王子》,再没了初读时的新奇,反而增添了一丝悲伤沉重,故事的结尾我能想象小王子没有在蛇的帮助下回到自己的星球,没有见到日思夜想的他的玫瑰花,他被恶毒的蛇欺骗,埋在了沙漠厚厚的风沙里。成人世界没有童话我也是长大了之后才知道。读后感·原来是小孩的大人们长大后再也不相信童话,他们只关心数字,像国王一样崇尚权威又虚伪,读来尽觉得讽刺,大人们对自己残忍,还剥夺他们的小孩的天真,飞行员画的蟒蛇吞大象的画他们看来只是帽子,以至于后来飞行员画的装羊的盒子,小王子能看到里面的羊,飞行员却很惭愧他看不到。

小说开头就说到每个大人都曾经是小孩,但是很少有大人意识到这一点,但小孩知道,所以小说里说到小孩应该对大人宽宏大量,只是年龄带来的世故感就像小王子星球上的猴面包树,如果不及时清除的话他们会越长越大,最终会吞噬整个星球的土地,象征着爱的玫瑰也会没了生存的空间,只能枯萎凋零。

再读的版本里有作者圣埃克苏佩里这位浪漫的诗人、作家、飞行员生平的导读,我也更加了解了他在小说中对玫瑰、狐狸等角色的塑造有他生活中的人物原型,也让我更加理解了小说中对爱情的理解和驯养、仪式的概念,这本《小王子》虽然很短,但是我没有把握说自己读懂了,在这里我推荐大家没有读过的不妨花几十分钟读读,读过的可以想起来的时候翻翻,相信每读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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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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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

《活着》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失声痛哭,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著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己的过去是否清楚的明白并且敢于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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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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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梅傲雪借给我一本《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我一开始不想看,但是一翻开书,我就舍不得放下。

这本书讲的是,四川的那次大地震把笑猫的一家震散了。笑猫和老老鼠踏上了艰难的寻找之路……母亲临终前的短信、舍己为人的女老师、英雄的搜救犬和废墟上的婚礼,才看了半本,我就掉了两次眼泪。特别是母亲临终前给孩子留的短信: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就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当搜救犬公爵为了救人而被钢筋刮破肚皮,训导员大哭时,我又掉了眼泪……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就算是动物,也有令人感动的时候。搜救犬公爵被钢筋划破肚皮,和它搭档的搜救猫“三宝”也表示极度的同情。公爵的训导员为了不让公爵再受着这样的痛苦,忍痛开枪打死了自己的爱犬。只有爱到至极,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三宝的第二个搭档搜救犬黑骑士被砖块打伤腿,为了不让搜救队员伤心,它让三宝驮着它去找笑猫采草药治腿。最让我震撼的是废墟上的婚礼:一个男人抱着已经死于地震的未婚妻,为她化妆,在废墟上抱着她跳起了华尔兹,还自己哼着婚礼进行曲。读到这里,两颗冰凉的泪珠滑落在我的手背上。在书中,笑猫说过一句话:有一种爱是至死不渝的。我真佩服这位男人,他是一位真正的男子汉,他爱他的妻子,哪怕是死了都要爱。是啊,在这次大地震中,我们中国人面对天灾,显得是那么的勇敢、那么的坚强、那么的伟大!

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生动的插图,却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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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阅读初二作文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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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摞摞书高耸着堆在书桌上,我看了这些书一眼,叹了一口气。

这时,父亲轻轻地走了进来,一只温暖的手搭在我的肩头,柔缓的声音从他的嘴中滑出:“阅读是一种乐趣,多读读书,丰富自我。”但我不这么想,自己呆滞的目光仍旧停留在那摞书上。父亲见我不动声色,便又缓缓的说:“你拿写书去图书馆吧,那里就是学习与阅读的地方,况且那里也许有你喜欢的书呢。”说罢,父亲便走了出来。

我认真考虑了后,仍是极不情愿地挑出几本书,装进包中,前去图书馆。路上,太阳高高地悬在半空中,脚下滚烫的路面考得我十分烦躁,我心想:在里面呆上一会儿就回去吧。

站在图书馆门前,阵阵书香从中飘出,我随机穿过厅堂,看到一排排高大的书架耸在我的眼前,各种各样的书立在架上。我竟有种想将其全部翻阅一遍,返回的心立刻消失不见。

我掏出自己的书,坐在书架旁,看着纸上如群蚁排衙的方块字,心中早已是波涛汹涌。我如饥似渴地扑进书中,眼睛与大脑贪婪地汲取书中的所有内容。不知不觉中,一本书已读毕,书中主人公的话语、心理与处境,都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静静地闭上眼,将自己沉浸在书的海洋,让自己被这书香熏陶。缓缓睁开眼时,就已经明白父亲的话:“阅读是一种乐趣”。接着,我拿出下一本书,再次沉入其中……

日薄西山时,我不舍地走出图书馆,心中仍在体味那几本书。脚下的路不再滚烫,却是凉爽的,令我的心平静下来。

回到家,一脸笑意的父亲走了过来,迎着我进了家门。他那略带喜悦的声音流入我的耳中:“在图书馆里流连忘返了吧,看来你已经明白了我说的话:‘读书是一种乐趣。’从今往后,你每天都可以去那儿。”我的脸上不动声色,嘴上只是笑笑,谢了父亲,但心中早就是心花怒放,欢呼雀跃。

假期中的那些天,我将自己泡在图书馆,用丰富的知识和内容充实我大大脑,在书籍中感受快乐。

父亲对我说的那句:“读书是一种快乐。”改变了我对阅读的认识,它并不枯燥,并不无趣;它能让我们感受到无边的喜悦。假期便是一个阅读的好时机,让自己在书中发现世界,发现自我。

阅读在假期,快乐也在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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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中国名著《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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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的班会上,班主任给我们探讨了《西游记》。她说我们从小就读《西游记》,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就是唐僧的三个徒弟和坐骑都各有神通,上天入地的本领他们都会,但唐僧只会念经拜佛,还有点儿胆小怕事,为什么唐僧可以当师父,可以是师徒四人,一匹马西行的领头人呢?

这个问题是值得探讨的,等同学们思考过后,有些同学开始发表意见了,有人认为是出身问题,唐僧是佛祖弟子金蝉子转世,还是状元之子,并且是御弟,出身名门,身世虽凄惨,但还是很高贵的,而孙悟空只是山大王,猪八戒只是想娶媳妇猥琐猪,沙僧只是在水底练练功夫打妖怪,白龙马只是一个随意杀生的纨绔凡龙,这些身世都不如唐僧,只得靠边站,师父让同事当。

还有同学认为这只是一部神话幻想小说,并不是有那么多的道理;也有同学认为这只是一本教科书,教后人尊师重道的。

等同学们说完后,班主任开始说了。她说唐僧是取经团队中最有目标的,他希望自己能多学佛法,多传经于世人,而且他脚踏实地,对自己艰难的取经路充满了自信。

班主任也希望我们在学习方面像唐僧一样,脚踏实地,对学习之路充满自信,如此下去总会取得最后的成功的。

我对《西游记》也有自己的看法,我认为《西游记》是一部有趣的小说,我从小到大都看《西游记》,我喜欢看孙悟空打妖怪,我喜欢兄弟仨和小白龙齐力救唐僧的曲折故事,我更喜欢他们最终达到西方净土,得了佛位,取得佛经归来的美满结局。

从中土到西方,路途遥远,取经团队历经千磨万险,最终修成了正果,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愉快和欣慰的事啊!

我想像孙悟空那样变化多端,像猪八戒那样古灵精怪,也想像沙僧那样老实巴交,小白龙那样专心致志,更想像唐僧那样有唯一的目标,向着目标努力。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西游记》,一本伴我成长的伟大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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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暑假阅读《海底两万里》感受1000字

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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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读完《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内容一波三折,扣人心弦。

很久以前,海上航行的船只经常遇难,一部分目击者看到是一头巨大的海怪,也有人认为一头巨大的独角鲸,一时,众说纷纭。美国派出了一艘战舰企图击毙这头海怪,舰长成功邀请到了著名科学家阿罗纳克斯先生参加这次行动。在行动中,他们不幸被海怪撞上,阿罗纳克斯先生、他的仆人康塞尔以及捕鲸大师尼德兰都掉入了水中,但整艘舰艇都没有发现他们,离开了。

他们仨误打误撞进入了海怪的身体中,没想到这所谓的海怪竟然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人造的大型舰艇。他们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了解到:这艘潜艇的艇长,尼摩艇长早已和人类社会决裂,他恨那些贪官污吏,恨那些草菅人命的人,恨战争。他便带着几个好友,共同研发了这艘舰艇,并与世隔绝。

尼摩艇长表面上如此,但他依然为法国暗中偿还800亿的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救助不幸的落水者。他,向往着大海,向往着和平。他,是宽容的人。

尼摩艇长为了保守秘密,没有选择杀死阿罗纳克斯先生一行人,而是选择了带他们参观海洋,让他们爱上海洋,忘记人类社会。历时九个月,尼莫艇长驾驶着鹦鹉螺号,带着阿龙纳斯一行人,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

终有一天,尼摩艇长发现了一个曾经残害过他的祖国的国家的战队,正在侵略另一个国家,阵势庞大。他大义凌然地把把自己的鹦鹉螺号舰艇的制作方法及技巧写在纸上,放在漂流瓶里,放入大海,人类社会做出贡献。最后,他驾驶着鹦鹉螺号,拼死发动了攻击。

他,宽容而大度,不管以前人类社会对他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他都默默的承受,他可以在与人类社会彻底决裂的情况下劫富济贫、帮助弱者、向往和平,就连在最后的生死关头,也不忘把自己研究一辈子的成果放入大海,送给那“可恨”的人类社会,这是多么的宽容伟大啊!

尼摩艇长,真正的君子!

然而,现实生活中,马加爵的事件却令我心寒。他本是一个省的第一名,每次参加国家级的比赛都有一二等奖,和他一个城市的孩子的父母总是这样教育孩子:“你要是有马加爵的一半成绩就好了。”

然而,马加爵虽然成绩非常好,但他的心胸却是狭窄的,他忍受不了室友对他的冷嘲热讽,不能以宽容去对待同学对他的偏见,而是拿起一把大石锤在晚上杀死了他的全部室友。

多么遗憾,一个这么有天赋的孩子,竟然因为心胸狭窄、不懂得宽容而断送了自己的前途。

《三字经》里第一句话是“人之初性本善”,一个人在呱呱落地的时候,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但是这个社会却是污浊的,如果不能在尘世中保持本性,坚守宽容的良好品德,积极向上,培养自己的君子风度。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都会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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