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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求婚的历史典故通用20篇

回顾祖国近代的历史,是黑暗的,我们中华民族受尽苦难,饱受屈辱,这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寻访红色足迹征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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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当嫁登徒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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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是楚国第一美男子,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在他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绝世美女,名叫姜离。姜离倾慕宋玉许久,经常趴在墙头偷偷地看宋玉,这一看就是三年。可宋玉对她毫不动心,还把围墙加高了,这让姜离十分伤心。

这天,姜离又爬上梯子,趴在墙头看宋玉读书。看了一会儿,姜离学了几声狸叫。可宋玉还是专心看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突然,姜离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重重地摔了下来。等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想坐起来,可是浑身疼痛,动不了。这时,她听见一个男人低低的哭声。男人边哭边说:“只要能让她还魂,我愿意把我的阳寿分一半给她。”

姜离有点迷糊,这是什么地方?她用手摸了摸,四处都是木板,随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音。男人停止了哭声,搬开了什么东西。姜离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同村的登徒子。登徒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说:“姜离,你真的还魂了!”

姜离疑惑地问:“我这是在哪里?”登徒子说:“你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死了,你家人已为你入殓待葬。我趁夜里无人,想为你招魂,没想到你真的还魂了。”

借着烛光,姜离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棺材里。她试图坐起来,却疼得皱了皱眉:“我伤得很重吗?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登徒子犹豫着说:“你的脸也受伤了,不过,总会好的。”

姜离发现棺材内的陪葬品里有块铜镜,就伸手拿了起来,当她看见镜中自己的脸时,立即把镜子扔了。那脸布满伤痕,肿得像猪头一样。姜离哭着说:“我宁愿死,也不要还魂,你为什么要让我活过来?” 她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登徒子让她还魂,而是她根本就没死。

登徒子手足无措地说:“别哭,别哭,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姜离抽泣着说:“我这个样子,你还会喜欢吗?”

登徒子坚定地说:“当然喜欢。小时候,我家搬到这个村子里,别的孩子都欺负我,只有你不欺负我,还和我一起玩,有什么吃的也会分给我,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你。”

姜离伤心地说:“那你带我走吧,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其实,她最怕的是让宋玉知道自己变成了丑女。

于是,登徒子在棺材里放了些东西,让棺材的分量不会减轻,然后悄悄把姜离带回了家。

从此,姜离就藏在登徒子家里养伤。伤好以后,姜离还是很丑,嘴唇裂了,牙齿缺了,腰不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她不愿继续在家乡生活,就让登徒子带着她离开了村子,搬到了都城。

不久,两人成了亲,登徒子对姜离很好,他们生了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登徒子很努力,在楚襄王手下谋得了官职。

不过,姜离对于自己的毁容依然耿耿于怀,每次出门都以黑纱蒙面。一天,姜离正在集市上买东西,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原来,前面来了个美男子,大家都在争相围观。

待看清那个美男子时,姜离呆住了,竟然是宋玉。宋玉走过去之后,人们还在议论纷纷,说宋玉真的是才貌双全啊。

姜离正准备回家,忽然人群又骚动起来,有人说:“快看啊,那就是天下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听到登徒子三个字,姜离心里一惊,她往那个人指的方向望过去,天哪!真的是自己的丈夫登徒子。为什么丈夫是天下最好色的人呢?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登徒子经过时,有人向他扔石头,吐口水。姜离觉得很丢脸,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很长时间都没有出门。

后来,她要去给孩子买布做新衣服,这才又去了集市。卖布的老板认识姜离,他偷偷告诉了其他的顾客,于是大家都知道了姜离是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的老婆,对着姜离指指点点。姜离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布也没买就回家了。

此后,姜离每次出门,都会被人认出,指指点点。她吓得不敢出门了,质问登徒子:“为什么人家都说你是好色之徒?你做了什么?”

登徒子摇摇头说:“我绝没有做什么奸淫之事,那些人都是乱嚼舌头,你千万不要信。”

不管姜离怎么逼问,登徒子都说他没做什么,为此两人常常吵架。姜离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嫁了个这么不堪的丈夫。

登徒子的坏名声越传越广,后来,整个都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他是最好色的人。有些无聊的人还跑到他家门口来围观。姜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偷偷离开了都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可村里没有人认识她,连她的父母都不认识她。姜离很绝望,天下之大,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不过,村里人也都知道,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她问了很多人,为什么说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大家都说不知道,都是听别人说的。

后来,有个读书人告诉姜离,登徒子之所以臭名远播,是因为宋玉写了篇《登徒子好色赋》。姜离找来了那篇赋,看过之后,她哭了,决定立即回家。

那篇赋是这样写的:登徒子对楚襄王说,宋玉好色,希望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襄王就找来宋玉询问。宋玉说,我不好色。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的女子;楚国的美女,莫过于我家乡的女子;我家乡最美的女子是我东边邻居家的姑娘,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总之是美得无与伦比,恰到好处。就是这样一位美女趴在墙头看了我三年,我都没动心,我能算好色吗?而登徒子娶了个老婆,丑得出奇,他却很喜欢。可见,只要是个女人,他都喜欢,他才是真正的好色之徒。楚襄王觉得宋玉说的有道理。

姜离觉得宋玉这是在诡辩,根本没有道理,而楚襄王居然还相信了,真是糊涂。

回到都城后,姜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找宋玉。她打听到宋玉的住址,然后守在宋玉家门口,等宋玉出门的时候,她喊了一声:“宋玉!”

宋玉循着她的声音望过来,问:“你是谁?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姜离淡淡地说:“我是你曾经的邻居——姜离。”

宋玉诧异地说:“啊?不可能,她早就死了。”

姜离说:“我没有死,我被人救了,然后来到了都城。”

姜离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在外面。

宋玉看着她,有些激动:“真的是你?”

姜离点点头说:“我来只是想问问你,当年我趴在墙头看你,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编派我,让世人都嘲笑我?”

宋玉向姜离行了一个礼,说:“那篇赋其实不是我写的,要怪只能怪登徒子,他在襄王面前说我坏话,我只好反驳他。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有人以我的名义写了那篇赋。难道你真的趴在墙头看过我吗?”

姜离惊讶地说:“当然,难道你不知道吗?”

宋玉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看书太多,眼睛不好。当年,我听说你是楚国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对你很是爱慕,可惜我从来看不清你。每当我在院子里读书,就有一只狸蹲在墙头,我老是幻想那是你在看我,弄得我无心读书,所以我数次把围墙加高。”

姜离听了差点晕倒,激动地说:“那不是你的幻想,那就是我呀!你每次读书,我就趴在墙头看你,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但又不敢喊你的名字,所以我就学狸叫。你把围墙加高,害得我从上面摔下来,当时就摔死过去了。”

宋玉更加激动了:“我根本不知情,当时,你家人说你暴病身亡,我难过了很久,后来就离开了村子。现在,我们又见面了,说明我们缘分未尽。我至今尚未娶妻,你嫁我可好?”

姜离心下悲痛,现在才说这话,已经太晚了。看着宋玉俊美的面容,她真的不忍拒绝。可此时,她心里更惦记的却是登徒子。她觉得最爱她的还是登徒子。宋玉如果看到了她现在的面容,也许会嫌弃她的。只有登徒子始终如一,他才是最专一的男人,最好的丈夫。

想到这里,姜离对宋玉说:“对不起!我早已嫁人了,我的丈夫就是登徒子!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丈夫。”宋玉一听,惊呆了。

姜离默默地离开了,回到了家里。登徒子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她这些天去了哪里。姜离看着丈夫,突然觉得他比宋玉更好看。她轻轻抱住了丈夫,说:“现在,我知道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好色之徒了。我要写一篇赋,名字就叫《嫁人当嫁登徒子》,为你正名,让世人知道你是最好的丈夫。”

登徒子抱紧她说:“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只要你回来就好。”

后来,姜离真的写了一篇《嫁人当嫁登徒子》,可惜她没有名气,这篇赋没有流传出去。而宋玉的名气太大了,那篇《登徒子好色赋》广为流传。

到了后世,登徒子就成了色狼的代名词,他真是史上最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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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夏完淳怒斥洪承畴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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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另立明朝宗室、唐王朱聿键(聿音yù)即位,历史上称为隆武帝。另一部分官员张国维、张煌言在绍兴拥戴鲁王朱以海监国。这样,就同时出现了两个南明政权。

为了对付抗清力量,清朝廷派了在松山战役中投降清朝的洪承畴总督军事,招抚江南。

这时候,在松江(在今上海市)有一批读书人也在酝酿抗清,领头的是夏允彝(音yí)和陈子龙。夏允彝有个年才十五岁的儿子叫夏完淳(音chún),又是陈子龙的学生。夏完淳自小就读了不少书籍,能诗善文,在他的父亲、老师影响下,也参加了抗清斗争。

靠几个读书人要组织义军是不行的。夏允彝有个学生吴志葵,是吴淞总兵,手下还有一些兵力。他们说服吴志葵一起抗清。吴志葵答应了,派出一支人马担任先锋队攻打苏州。一开始打得挺顺利,先锋队攻进了苏州城,但是吴志葵临阵犹豫,没有及时增援,结果进诚的义军被围牺牲,吴志葵的主力在城外也被击败。

不久,清军围攻松江,夏允彝父子和陈子龙冲出清兵包围,到乡下隐蔽起来。清兵到处搜捕,还想引诱夏允彝出来自首。夏允彝不愿落在清兵手里,投到河塘里自杀。他留下遗嘱,要夏完淳继承他的抗清遗志。

父亲的牺牲引起夏完淳万分悲痛,也激起他对清朝的仇恨。他和陈子龙秘密回到松江,准备再组织起义军。这时候,他们打听到太湖长白荡有一支由吴易领导的抗清义军,正在重整旗鼓。夏完淳把家产全变卖了,捐献给义军做军饷,在吴易手下当了参谋。他还写了一道奏章,派人到绍兴送给鲁王,请鲁王坚持抗清。鲁王听说上书的是个少年,十分赞赏,封给夏完淳一个中书舍人的官衔。

吴易的水军在太湖边出没,把清军打得晕头转向。但是后来由于叛徒的出卖,义军失败,吴易也牺牲了。

过了一年,陈子龙又秘密策动清朝的松江提督吴胜兆反清,这次兵变不幸又失败了,吴胜兆被杀害,陈子龙也被清军逮捕。陈子龙不愿受辱,在被押解到南京的船上,挣脱绳索,跳河自杀。

夏完淳正在为失去他的老师而悲痛,因为叛徒告密,他自己也被捕了。清军派重兵把他押到南京。

夏完淳在监狱里被关押了八十天。他给他亲友写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诗篇和书信。死亡的威胁并没有使他恐惧,他感到伤心的就是没有实现他保卫民族、恢复中原的壮志。

对夏完淳的审讯开始了,主持审讯的正是招抚江南的洪承畴。洪承畴知道夏完淳是江南出名的“神童”,想用软化的手段使夏完淳屈服。他问夏完淳说:“听说你给鲁王写过奏章,有这事吗?”

夏完淳昂着头回答:“正是我的手笔。”

洪承畴装出一副温和的神气说:“我看你小小年纪,未必会起兵造反,想必是受人指使。只要你肯回头归顺大清,我给你官做。”

夏完淳假装不知道上面坐的是洪承畴,厉声说:“我听说我朝有个洪亨九(洪承畴的字)先生,是个豪杰人物,当年松山一战,他以身殉国,震惊中外。我钦佩他的忠烈。我年纪虽然小,但是杀身报国,怎能落在他的后面。”

这番话把洪承畴说得啼笑皆非,满头是汗。旁边的兵士以为夏完淳真的不认识洪承畴,提醒他说:“别胡说,上面坐的就是洪大人。”

夏完淳“呸”了一声说:“洪先生为国牺牲,天下人谁不知道。崇祯帝曾经亲自设祭,满朝官员为他痛哭哀悼。你们这些叛徒,怎敢冒充先烈,污辱忠魂!”

说完,他指着洪承畴骂个不停。洪承畴被骂得脸色像死灰一样,不敢再审问下去,一拍惊堂木,喝令兵士把夏完淳拉出去。

公元1647年九月,这位年才十七岁的少年英雄在南京西市被害。他的朋友把他的尸体运回松江,葬在他父亲的墓旁。到现在,在松江城西,还留着夏允彝。夏完淳英雄父子的合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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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妙趣横生的十二生肖诗历史典故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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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不仅使用十二生肖纪年,著名文士沈炯还创作了我国第一首有趣的十二生肖诗:“鼠迹生尘案,牛羊暮下来。虎啸坐空谷,兔月向窗开,龙隰远青翠,蛇柳近徘徊。马兰方远摘,羊负始春栽。猴栗羞芳果,鸡砧引清杯。狗其怀物外,猪蠡窗悠哉。”这道诗在首字按排序嵌入十二生肖名,且突出了每种动物的生性特点,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可谓别开生面,文采娱人。

南宋儒学大家朱熹也曾写过一首十二生肖诗。他把十二生肖名,巧妙地散嵌于诗句中。诗云:“昼间空箪啮饥鼠,晓驾羸牛耕废圃。时才虎圈听豪夸,旧业兔国嗟差卤。君看蛰龙卧三冬,头角不与蛇争雄。毁车杀马罢驰逐,烹羊酤酒聊从容。手种猴桃垂架绿,养得鹍鸡(鹍鸡:古书指像鹤的一种鸟)鸣角角。客来犬吠催煮茶,不用东家买猪肉。”

元代文人刘因的咏十二生肖诗:“饥鹰吓鼠惊不起,牛背高眼有如此。江山虎踞千里来,才辨荆州兔穴尔。鱼龙入水浩无涯,幻镜等是杯中蛇。马耳秋风去无迹,羊肠蜀道早还家。何必高门沐猴舞,肠栅鸡栖皆乐土。柴门狗吠报邻翁,约买神猪谢春雨。”诗中嵌入十二属相,且每一句都是一个寓意生辉的故事。

明朝大学者胡俨也写有十二生肖诗,诗云:“鼷鼠饮河河不干,牛女长年相见难。赤手南山缚猛虎,月中取兔天漫漫。骊龙有珠常不睡,画蛇添足适为累。老马何曾有角生,羝羊触藩徒忿嚏。莫笑楚人冠沐猴,祝鸡空自老林邱。舞阳屠狗沛中市,平津放豕海东头。”首句“鼷鼠”即水鼠;二句的“牛女”即民间牛郎织女的传说:五句的“骊龙”是龙的一个种类,其颏下有宝珠一颗,故谓之骊龙;八句的“羝羊”即公羊,“触藩”指羊角触篱笆;十一句的“舞阳”指汉高祖刘邦封名将樊哙为舞阳侯,他曾在江苏沛县以宰狗为生;最后一句是指汉武帝时的丞相公孙弘,当年曾在东海放过猪。此诗不仅依次嵌入生肖名,而且一名一典,让人在享受情趣之余品味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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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临池学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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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历史典故,让孩子读懂半部中国史!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临池学书的历史典故,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出处】

《后汉书·张芝传》。

【释义】

临:靠近,挨着;池:砚池;书:书法。指刻苦练习书法。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敦煌酒泉这个地方,出了一个爱好书法的少年,名叫张芝。在他家附近有一个池塘,池塘边有一块很大的青石。由于家里贫穷,买不起纸,于是张芝每天早早起来,就以这块大青石为桌子练习书法。时间久了,大青石被他磨得平平的。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白色长罩衫的宽大衣袖可用来练字,便脱下展平在上面写起字来。写满了一只,又换一只。后来,索性连前襟后背也展开弄平当纸来写字。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一件大长外罩衫上密密麻麻都写满了字。他抖着长衫,看着写满的字,很是高兴。他写的是当时流行的“章草”。他对自己练写的字挺满意,但想起要回家吃饭,就发了愁,怎么向父母交代呢?他怕父母生气,站在这里竟不敢回家。

他一转身,看见自己家屋旁的大池塘,一下有了主意。他拿着长衫跑到池塘边,把长衫浸在池塘里搓洗。结果,字迹倒是看不见了,可是白长衫变成了灰长衫。

他提着灰长衫回到了家,做好了挨训的准备。父母见他的长衫变成了灰色,便问他是怎么回事,张芝很诚实地说了实话。不料,父母听完不但没生气,反而夸他刻苦练字的精神。母亲当即把儿子的长衫拿过来浸在水盆里,重新搓洗。这以后,母亲找一些没用的布帛,给张芝练习书法用。

由于张芝的勤学苦练,他的书法进步很大。但他还不满足,认为不能总是模仿别人,书法同其他事物一样,也应当不断创新。他认真分析自己写过的字,这种字形结构和篆书、隶书等不同,很难记忆,许多笔画勾连不断,不便于拆开辨认。

他想,应该创造出一种易于辨认、易于书写的新书体。从此,他潜心研究、练写,为此花了许多精力,一直没有成功。但他并不甘心,无论做什么,他都思索新的字体。

有一次,他与友人在长江乘船航行。长江水奔腾不息,一泻千里的气势,触发了他的灵感。他终于克服了章草的弊端,创造出一种新的字体——今草。

今草摆脱了章草中保留的隶书字体笔画形迹,使上下字之间的笔势自然牵连相通,既有章法,又有气势。字的偏旁则相互假借,其笔力纵横,形似神变而无极。这就是他受到浩瀚的长江自然景观的启迪而创造的字体。

后来,历代书法家们在今草的基础上又不断创新,最终成了所谓的“狂草”。

张芝的今草对后世历代书法家影响很大。人称张芝为我国书法史上第一个“草圣”,并用“临池学书”来赞誉他。

【成长心语】

张芝不仅勤奋练字,还不断创新,自创了一种新的字体。那他创新的源泉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知识。有了对知识的全面积累,有了对知识的消化吸收,创新才可能实现。广泛而全面地猎取知识的过程就是学习。万事始于学,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做好甚至创造性地做好应该做的事情。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学习当然也需要创新,它可以使人思路清晰、开阔,可以使你更聪明,不局限于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可以使人富于联想,理解能力增强,记忆更加深刻。而要做到创新,只有勤奋学习,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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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方孝孺与红蛇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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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方孝孺是明朝初年一位大儒,他的大忠大孝大仁大义的事例一直都在历史上传为佳话。当时明太祖朱元璋非常看重这位有学问、有道德的方孝孺,所以就起用他,后来方孝孺也辅佐明太祖的皇孙明惠帝来辅佐朝政。

方孝孺的父亲在方孝孺还没有出生之前,他父亲有一次去建一个祖坟,给祖先立一个坟,去挖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就做了一个梦,就梦到一个穿红衣服的老人来跟方孝孺的父亲说,就哀求他,说我有八百的子孙就在你要去挖的坟地下面,我知道你要找一个风水宝地给祖坟,这个无可厚非,但是你要给我三天的时间,让我们全家都搬走,你三天以后再来挖这个祖坟,给我们三天。

结果这个梦醒了以后,方孝孺的父亲觉得这个梦好像似真似假,他觉得梦怎么能当真,他就不管它了,反正我已经选定了良辰吉日,就在明天,我们一样要开工。

结果明天就去挖,挖到下面一个大石底下,发现下面有很多的蛇,红色的蛇。当方孝孺的父亲看到这么多红蛇,他竟然说“这样吧,我们把这些红蛇都烧死”,结果就用火把这些蛇都烧死,很多很多的蛇都烧死,结果祖坟就建了。

就在当天晚上他的父亲又梦到红衣老人,很生气的来到他梦里面跟他讲,他说我昨天已经给你托了梦,希望你三天之后再开工,但是你为什么没有听我的哀求?今天竟然还把我八百多的子孙统统给烧死,你现在灭我的族,我将来也要灭你的族。这个老人就在他梦里面发了这个毒誓。

这个事情后来就过去了。

方孝孺就出生了,出生以后他很快就成为一个很有学识、很有道德的一位大儒,很快就受到朝廷的器重。

当他在辅佐明惠帝的时候,当时北方有个燕王,是朱元璋的侄子,他起兵作乱,带兵从北方打下来,就把明惠帝给杀了,然后就篡位,要重新自己立成皇帝。因为他也是姓朱,都是朱元璋的亲戚,所以他立自己为帝,还是明朝。结果把这些原来的文武百官都抓起来,大部分的人都投降,都觉得没有办法,这是自己兄弟之间的争权而己,结果都投归到燕王。就是方孝孺他宁死都不从,当时因为明惠帝知道燕王要打下来的时候,他就下令方孝孺写了一个昭书,昭告天下起兵平定燕王的叛乱。

结果被燕王取代了京师以后,燕王知道方孝孺是世人最敬仰的大儒,就让方孝孺重新写一个昭书,昭告天下立燕王为帝。方孝孺死都不肯,结果在大堂上面竟然写下四个字,在他的昭书上写“燕王篡位”,说他这是篡位。结果燕王非常的气愤,他说你敢这样做,难道不怕我灭你九族吗?结果方孝孺就破口大骂,说你这不仁不义的人,哪怕灭十族我也不会屈服于你。

燕王就非常生气,好,你说灭十族,我就灭你十族。因为中国人都只有九族,十族是什么?就把方孝孺的老师、还有那些门生统统都抓起来去斩首。结果满门抄斩,总共杀了八百多人,连方孝孺自己本身也都被腰斩。

后来我们才知道,当时方孝孺的父亲为了得这么一块风水宝地太心急了,竟然把人家红衣老人,它是个蛇王,它这八百多条的蛇也是满门,灭人家的族,八百多条蛇都给烧死,结果蛇王(红衣老人)发了这么个毒誓,也要灭方家的八百族人,结果它的誓言最后在方孝孺身上实现了。

可想而知,方孝孺就是这位红衣老人投胎再来的,他的目的就是要来灭你的十族,讨你八百多条的生命,所以冤冤相报。今天我们不慎伤害它的时候,知道将来必定会有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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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孺子牛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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孺子牛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喻称,其背后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孺子牛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左传·哀公六年》。

【释义】原意是表示父母对子女的过分疼爱。后人们用孺子牛来比喻心甘情愿为人民大众服务、无私奉献的人。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的齐国是一个比较强盛的国家。齐景公是齐国国君在位时间较长的一个。他有6个儿子,他最喜爱的是小儿子晏孺子。

晏孺子长得聪明伶俐,活泼可爱,又是齐景公的庞妃所生,所以景公非常偏爱他。景公经常整日和孺子一起玩耍、做游戏。孺子叫他怎么玩,他就怎么玩;叫他当什么,他就心甘情愿当什么。当时的景公已经将近六十岁了,玩起来,不是滚,就是爬,但他觉得很开心。

有一次,孺子要齐景公装作一头老牛让他牵着玩。齐景公竟然还让人拿来一根绳子,让孺子牵着一头,另一头他自己用牙齿紧紧咬着。这么一来,孺子很高兴。一会儿骑在“牛背”上,一会儿便像牧童一样,牵着“牛”满院子跑。为了让儿子高兴,齐景公就装着牛叫在后面跟着跑。跑着跑着,孺子没小心,突然跌了一跤。齐景公没有防备,紧咬着绳子的门牙一下子被拽掉了一颗,口里立刻流出鲜血。

年幼的孺子不知如何是好,吓得哭起来。孺子一哭,景公非常心疼。他不顾自己,上前将孺子抱到怀里,哄着孺子不要哭。终于孺子不哭了,他又陪孺子玩起来。

后来,在孺子不足10岁时,齐景公病死了。他临死前,立下遗嘱,要晏孺子继位。齐景公的长子阳生得到消息,暂时出逃到鲁国,其余几个都被逐出京城。

孺子年幼无知,后来封了与景公的长子阳生交好的大夫陈喜子为相。陈喜子为阳生愤愤不平,杀掉了辅佐孺子的两个大臣。后来,又用个大皮囊将阳生带进宫中,强迫孺子退位,拥立阳生为国君。

原来的相国鲍牧惊讶地说:“你们这么做,难道忘了先王因为做孺子牛而崩落一颗牙齿的事吗?这是背叛先王遗命啊!”

满朝大臣们,见大势已去,也不再说什么。阳生却说:“废掉一个国君,再立一个国君的事情很多,这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弟弟年幼无知,无法理国。我是长子,接替国君,当之无愧,是天经地义的事。相国只要权衡是否有利于国家就是了,何必一定要看什么先王遗命呢?”

齐悼公继位当天便把晏孺子杀了。不久,又借故把鲍牧杀了。

【成长心语】

高尔基说:“父爱是一部震撼心灵的巨著,读懂了它,你也就读懂了整个人生!”总有一个人将我们支撑,总有一种爱让我们心痛,这个人就是父亲,这种爱就是父爱。在你的人生道路上,当你遭遇坎坷时,父亲永远是你最坚实的依靠。“可怜天下父母心”,简简单单的几个字,饱含了多少辛酸和无奈!面对父母的恩情,有多少人能够真正懂得并珍惜呢?所以,当你想摆脱父母的束缚、行使自己的“叛逆”权时,一定不要忘了父母源于爱的初衷,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深地爱你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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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和尚骗局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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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有一天,某地忽然来了一个和尚,这个和尚随身之物除了一件僧衣、一个瓢、一串念珠之外,什么也没有,他向众人表明,说自己已经修行到了一定的程度,所以不用吃任何东西就能生活。

大家不太相信,因为谁都知道人不吃饭就得饿死,于是,和尚便主动要求到一个商人的船上打坐,他在那里打坐了十天,大家果然没见他要东西吃,这才有点将信将疑。

那个和尚看大家还是不太相信,就又坐到了一条小船上,小船上只有他一个人,他让人们把小船推到水中间,他仍然坐在船上打坐。这样又过了十天,人们果然没有看到他要东西吃。

这样一来,人们都相信他是个活佛了,就向他跪拜,还争先恐后地要供养他,那个和尚便说:“我不用吃饭,所以不需要供养,但我住的寺庙大殿年久失修,快要倒塌了,想请各位前往布施一下,如果你们能布施,我日后自会保你们功德无量。”

众人一听,连忙痛快地答应了。到了约定那天,众人相约着一起来到那个寺院,果然看到寺院很破旧,大殿的确快要倒塌了。但问过寺里的几个和尚,他们说并没有大家要找的那个和尚。

就在大家迷惑之际,他们忽然看到了寺中的伽蓝菩萨塑像,发现这个塑像竟然和那个和尚长得一模一样,于是众人理所当然地认为此前见到的那个和尚,是伽蓝菩萨显灵,于是便纷纷拿出钱来捐给这个寺院。

消息不胫而走,越来越多的人从四面八方来到寺院捐钱,寺院因此得到了一大笔巨款。

但半年以后,人们发现寺院里的所有僧人全部消失了,后来得知,这个寺院原来根本就是一座空寺,里面的僧人是假扮的,这伙骗子特意选出了一个人,并按照他的容貌塑造了伽蓝菩萨像,然后让他出去表演“不吃饭”,他之所以能二十多天“不吃饭”,是因为他脖子上挂的那串念珠,是用牛肉干做成的,他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吃“念珠”来充饥,因此迷惑了众人。 这伙骗子敬业得很,因为他们知道当骗子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所以就精心设计了一个又一个彼此相关联的局,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被一步步引入陷阱,并心甘情愿地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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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请君入瓮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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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君入瓮比喻用某人整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始作俑者自作自受。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请君入瓮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宋代)司马光《资治通鉴》。

【释义】瓮:口小腹大的大坛子,一种陶制的盛器。请你进入瓮中,用你的方法惩治你自己。比喻用某人整治别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

【历史典故】

武则天当政时期,采取了恐怖的高压政策,奖励告密之人,许多人因此而升官晋级。当时,出现了许多酷吏,他们发明各种残忍的刑具逼迫犯人招供,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周兴和来俊臣。

整日以折磨他人为乐的周兴,怎么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也成了别人告密的对象。武则天收到告发周兴与人联络谋反的告密信后大怒,立刻下旨给来俊臣,要他负责审理周兴的案件。

太监送密旨的时候,周兴正与来俊臣喝酒呢!他们俩一边喝,一边讨论着用什么办法使犯人招供。来俊臣看了太监送来的密旨,随便把它往桌上一丢,仍旧和周兴继续原来的话题。来俊臣说他自己写了《告密罗织经》。周兴笑笑说,那里面写的刑罚都算不了什么,最近他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可以逼出犯人的口供来。来俊臣问:“什么办法?”

周兴得意扬扬地说:“这个新办法就是拿一个大瓮,把它放在火上烧烤,谁不肯招供,就把他放在大瓮里烤,不由他不招!”来俊臣听了,连连叫好。他一面说,一面叫人去搬一只大瓮和一盆炭火到大厅里来,把瓮放在火盆上,盆里炭火熊熊。

来俊臣觉得到时候了,马上变了脸,厉声向周兴宣读武则天的密旨:“周兴,你听着,你如果不老实交代,那就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顿时吓得面无血色,魂飞天外,手里酒杯一下子便掉到了地上,连忙跪在地上,表示愿意招认。来俊臣定了他的死罪,上报给武则天。武则天觉得周兴为她办了不少事,便免了他的死罪,改判充军,但他的仇家太多了,在流放的途中被人杀了。

【成长心语】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为人处世的一种智慧。当你遇到一个蛮不讲理的人时,对他讲道理,无异于是对牛弹琴,最好的办法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一种看来似不君子的做法,解决面前的难题。这也是君子的一种治人之道。来俊臣知道以一种对付普通人的方法,是无法让周兴认罪的,所以,他用周兴自己的办法,来使之俯首认罪。来俊臣虽然算不上一个君子,但他的这一招“请君入瓮”却是绝妙之极。“请君入瓮”,其实与我们平常所讲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同样的道理。虽然这些与我们讲究宽宏大量的理念并不相符,但是为了保护更多的人,我们有些时候也需要做一个“恶的善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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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舍生取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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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舍生取义,舍弃生命以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舍生取义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shě shēng qǔ yì

[释义]舍:舍弃;生:生命;取:求取;义:正义。舍弃生命以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

[出处]《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由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通“德”感激)我与(通"欤"语气助词)?乡(xiàng通:向"过去,从前.下同)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荀巨伯探友

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值胡贼攻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荀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我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

【翻译】

鱼我所欲也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着给别人吃,乞丐因轻视而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荀巨伯探友

荀巨伯到远方探望生病的朋友,正好遇上匈奴人来攻城。友人对巨伯说:“我是快死的人了,你赶快走吧!”荀巨伯说:“我远道而来探望你,你却要我离开;败坏道义来乞求活命,难道是我荀巨伯所能做得出来的吗?”等到贼兵到了,问荀巨伯:“大军一到,全城的人都逃走了,你是什么人,竟敢独自留在这里?”荀巨伯回答说:“友人生了重病,我不忍心抛下他,宁愿用我的性命来换取他的生命!”匈奴人听了相互说:“我们这些不讲道义的人,竟攻入了一个讲道义的国家!”于是调整个军队回去了,全城因已得到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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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明察秋毫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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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文类聚·慎子》:“离朱之明;察秋毫之末。”

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曾在春秋时先后称霸,统领诸侯,是霸主中的代表。几百年后,战国时的齐宣王田辟强也想称霸,因此他向孟子请教。齐宣王对孟子说:“您能把有关齐桓公、晋文公的事迹讲给我听听吗?”孟子答道:“对不起,我们孔夫子的门徒向来不讲霸主的事。我们只讲王道,用道德的力量来统一天下。”齐宣王问道:“那要有怎样的道德才能统一天下呢?”孟子说:“我听说,有一次新钟铸成,准备杀牛祭钟,您看见好好一头牛,无罪而被杀,心中感到不忍。凭您这种好心,就可以行王道,施仁政,统一天下。问题不在于您能不能,而在于您干不干罢了!比方有人说:‘我的力气能举重三千斤,但举不起一根羽毛;眼力能看清秋天鸟兽毫毛那样细微的东西,却看不见满车的木柴。’您相信这种话吗?”齐宣王说:“当然不相信!”孟子紧接着说:“是呀,不能相信。如今您的好心能用来对待动物,却不能用来爱护老百姓,这也同样难于叫人相信。老百姓之所以不能够安居乐业,是您根本不去关心的缘故。显然,这都是干与不干的问题,而不是能与不能的问题。您问能不能行王道、统一天下,问题也是如此,是不去干,而不是不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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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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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是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他是武帝卫皇后的姐姐少儿和霍仲儒的非婚生子,其舅父卫青是抗击匈奴的名将。汉朝的大将军。西汉初年,北方匈奴屡为边患。武帝时国力强盛,开始对匈奴的侵略进行反击。元朔六年(前123),年仅18岁的霍去病以校尉的身份,跟随卫青出征。他率领800骑兵长途奔袭,斩获匈奴2000余人,战功冠于全军,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在元狩二年(前121),元狩四年(前119)与匈奴军的战斗中,霍去病显露出杰出的军事才能,共斩俘匈奴10万余人。汉武帝很喜欢这个名将,曾下令给他建造府第,但霍去病却拒绝了。他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句洋溢着爱国激情的名言,世世代代激励着后人。元狩六年(前117),年仅24岁的霍去病猝然去世。武帝十分痛惜,在自己将来的陵墓茂陵旁边为他修建了一座状如祁连山的坟墓,用以表彰他抗击匈奴的卓著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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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扶不起的阿斗刘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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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关于“扶不起的阿斗”的历史典故,供您参考,希望帮助到您。

扶不起的阿斗 刘禅

邓艾灭了蜀汉以后,后主刘禅还留在成都。到了钟会、姜维发动兵变,司马昭觉得让后主留在成都总不大妥当,就派他的心腹贾充把刘禅接到洛阳。

刘禅本来是一个昏庸无能的人。诸葛亮在世的时候,全靠诸葛亮掌管着军政大事,他也不敢自作主张。诸葛亮死后,虽然还有蒋琬、费袆、姜维一些文武大臣辅佐他,可是他毕竟不像诸葛亮在世时候那么谨慎了。到蒋琬、费袆死去后,宦官黄皓得了势,蜀汉的政治就越来越糟了。

到了蜀汉灭亡,姜维被杀,大臣们死的死了,走的走了。随同他一起到洛阳去的只有地位比较低的官员郃(音xì)正和刘通两个人。刘禅不懂事,不知道怎样跟人打交道,一举一动全靠郃正指点。平时、刘禅根本没把郃正放在眼里,到这时候,他才觉得郃正是个忠心耿耿的人。

刘禅到了洛阳,司马昭用魏元帝的名义,封他为安乐公,还把他的子孙和原来蜀汉的大臣五十多人封了侯。司马昭这样做,无非是为了笼络人心,稳住对蜀汉地区的统治。但是在刘禅看来,却是很大的恩典了。

有一次,司马昭大摆酒宴,请刘禅和原来蜀汉的大臣参加。宴会中间,还特地叫了一班歌女演出蜀地的歌舞。

一些蜀汉的大臣看了这些歌舞,想起了亡国的痛苦,伤心得差点儿掉下眼泪。只有刘禅咧开嘴看得挺有劲,就像在他自己的宫里一样。

司马昭观察了他的神情,宴会后,对贾充说:“刘禅这个人没有心肝到了这步田地,即使诸葛亮话到现在,恐怕也没法使蜀汉维持下去,何况是姜维呢!”

过了几天,司马昭在接见刘禅的时候,问刘禅说:“您还想念蜀地吗?”

刘禅乐呵呵地回答说:“这儿挺快活,我不想念蜀地了。”

(“乐不思蜀”的成语就是这样来的。)

郃正在旁边听了,觉得太不像话。回到刘禅的府里,郃正说:“您不该这样回答晋王(指司马昭)。”

刘禅说:“依你的意思该怎么说呢?”

郃正说:“以后如果晋王再问起您,您应该流着眼泪说:我祖上的坟墓都在蜀地,我心里很难过,没有一天不想那边。

这样说,也许晋王还会放我们回去。”

刘禅点点头说:“你说得很对,我记住就是了。”后来,司马昭果然又问起刘禅,说:“我们这儿待您不错,您还想念蜀地吗?”

刘禅想起郃正的话,就把郃正教他的话原原本本背了一遍。他竭力装出悲伤的样子,但是挤不出眼泪,只好闭上眼睛。

司马昭看了他这个模样,心里早明白了一大半,笑着说:

“这话好像是郃正说的啊!”

刘禅吃惊地睁开眼睛,傻里傻气地望着司马昭说:“对,对,正是郃正教我的。”

司马昭不由得笑了,左右侍从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司马昭这才看清楚刘禅的确是个糊涂人,不会对自己造成威胁,就没有想杀害他。

刘禅的昏庸无能在历史上出了名,后来人们常用“扶不起的阿斗”比喻那种懦弱无能、没法使他振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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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长征中的六次会师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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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虽然结束了,但中国革命的道路却没有结束,在红军战士们的顽强拼搏和努力下,中国革命的未来更加光明,更加充满希望。

回首长征,有许多重要的事件,使红军领导人带领着红军战士一步步转危为安。六次会师就是红军队伍的希望。

有人说:“会师是革命力量的汇聚,一部红军长征史,就是一部红军会师史。”

是的,万里长征路上,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共同的战略目标和理想信念,使长征路上的各支队伍不畏艰险,奋勇向前。

一次次的会师,是一次次力量的融合,涌现出各路红军大团结的局面,为粉碎蒋介石的阴谋,为中国革命转危为安,也为中国工农红军成功实现北上抗日的目的,打下了基矗木黄会师长征的序幕,是由红六军团西征开始的。

1934年8月7日,红六军团九千七百多人由江西出发,开始西征。经过近八十天的艰苦转战,十月二十四日,红六军团主力到达了贵州印江县的木黄,与贺龙、关向应领导的红三军(不久恢复红二军团的番号)胜利会师。

此后,成立了以贺龙和任弼时为领导的总指挥部。

这是长征路上的第一次会师。红六军团和红二军团都万分喜悦,为了成功和同志相会而兴高采烈。随后,两支部队向湘西进军。

此时,中央红军正在准备战略转移。红六军团和红二军团的进攻,有效地牵制了敌人的兵力,吸引了敌人的注意力,对中央红军的战略转移起到了配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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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赵飞燕有关的历史典故5:舞若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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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飞燕的舞蹈,有着浓重的传奇色彩。《西京杂记》中:“赵后体轻腰弱,善行步进退”,《赵飞燕别传》中:“赵后腰骨纤细,善踽步而行,若人手持花 枝,颤颤然,他人莫可学也”。“踽步”是赵飞燕独创,其手如拈花颤动,身形似风轻移,可见其舞蹈功底深厚。她还能控制呼吸,传说她能站在人的手掌之上扬袖 飘舞,宛若飞燕。赵飞燕亦善鼓琴,《西京杂记》记载她有一张琴名为“凤凰宝琴”,侍郎庆安世演奏了一曲《双凤离鸾曲》后,赵飞燕尤为激动,用自己的宝琴奏 了一曲《归风送远操》,飘逸逍遥。她还赠予庆安世两张名贵的琴,一曰“秋语疏雨”,一曰“白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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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范仲淹与豆瓣汤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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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年间,范仲淹官居相位,由于权奸作祟,被贬到延安任总兵。

延安地处北宋与西夏的交界。两国连年征战,打仗合谈,合谈打仗,总是不得安宁。

延安终日黄沙滚滚,别说庄稼长不好,就连吃水都困难,何况还有敌人不断骚扰。范仲淹到延安上任时,随身带了四个大行囊,别人以为是总兵的四季衣裳,实际上范仲淹是个有心人,四个行囊中装的是菜种、豆种、笔墨纸砚和书籍。

范仲淹到了延安,一边发动士兵开荒种地,将他带去的种子播种在黄土里,一面苦练杀敌本领,将分散在山沟里的农民聚居在一起,如今的安塞、太平寨就是那个时候建立起来的。

功夫不负苦心人,范大人身先士卒,经过两年的努力,不仅边防巩固,人民生活也逐渐改善,西夏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这一年,正是牛羊肥壮谷子黄的时候,西夏国主给范大人送来一封书信,提出要到延安看看新修好的宝塔,信上特别提出,到时自带干粮,决不打扰百姓。对于西夏国主前来拜访,范大人求之不得,正好借此机会与西夏修好,便回信表示欢迎。

西夏国主来延安作客时,全城张灯结彩,范大人亲自出城迎接。

客人进了城,果然连茶水也不喝一口。范大人到城外番营回访,看见帐篷内正在做菜,除了羊肉、牛肉外,还有一种大块头的青菜,询问后才知道,那是西夏人最爱吃的雪里蕻。

范大人与西夏国主闲谈时,讲起自己最爱吃蚕豆,说蚕豆出在江南,眼下延安也可以种植了。青蚕豆鲜嫩味美,老蚕豆可以炒熟吃,作菜作粮都可以,西夏国主听了当即要求看一看蚕豆是个什么样子。

国主看了蚕豆,想吃蚕豆,可有言在先,不便直说。范大人看透了对方的心思,当即叫手下人拿来一斗蚕豆瓣,笑着说:“大王爱吃雪里蕻,本帅爱吃蚕豆,为了将你的爱好和我的爱好合为一好,何不将两样东西合做一道菜看看味道如何?”西夏国主大喜:“蒙范大人不弃,敬请一试!”

范大人叫手下人用蚕豆瓣烧雪里蕻,香味四溢。吃的时候,西夏国主大加称赞:“妙极妙极,简直可以称作天下第一菜了!”范大人说:“如此好菜,乃汉番两家合二为一所得,故而味道鲜美绝伦!”西夏国主听了高兴地说:“这便是两好合一好,汉家番家只有和睦相处,才会有快活的日子呀!”

范大人镇守延安多年,边境太平无事,西夏向大宋俯首称臣。后来,范仲淹因年事高,回苏州安度晚年,又将雪里蕻的菜种带了回来。如今江浙沪一带农村,广种蚕豆与雪里蕻。人们吃着雪里蕻豆瓣汤的时候,就会念起范仲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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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武则天驯马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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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中国古代赫赫有名的女皇帝。她自称“神圣皇帝”, 后人尊她为“则天大圣皇帝”, 是一个敢於向封建社会宗法思想挑战的伟大女性。她在位50 多年, 表现出盖世的智谋和才干。

武则天的父亲名叫武士彟(yuē), 原是个木材商人。后追随李密参加反隋的农民大起义, 成了李氏唐王朝开国的元勋重臣, 先后被封为光禄大夫、工部尚书和应国公。武则天出生在这样一个显赫的家庭之中, 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聪明俊美, 被父亲视为掌上明珠。武士彟除了教女儿识字读书外, 还让她跟自己一起习武健身。武则天学习用功, 对练武更加喜爱。

武则天刚满9岁, 父亲去世。她谨记父教, 习文练武更用心。 14岁时, 武则天成了远近闻名的女神童, 名声远播。唐太宗李世民闻知, 令人将她接进皇宫, 一经面试, 果然名不虚传, 便恩宠有加, 封为才人。

有一次, 西域来的使节, 不远万里特向太宗皇帝献上一匹宝, 名为“狮子骢”。太宗皇帝很高兴, 叫来使把宝马带到皇宫前的庭院里, 令文武大臣一起陪同观赏, 看看西域宝马到底有何奇特之处。“狮子骢”被带进来了。只见它个头高大, 浑身上下肌肉矫健, 毛色油光闪亮, 高扬着头在场地上走了两圈, 忽然一声长嘶, 有如惊雷乍起, 果然名不虚传。

太宗非常满意, 立即命令宫廷里专门负责驯马的官员把马牵过来, 骑上跑几圈看看。哪知驯马官骑上去还未坐稳, 那“狮子骢”就前腿腾空, 一声长嘶, 把驯马官甩在地上。面对桀骜不驯的宝马, 宫廷驯马官已无能为力。太宗十分扫兴, 只好请来使将马送到马圈, 明天再试。

第二天, 太宗要文武官员全部到场, 宣布谁能驯服“狮子骢”, 赏白银一千两。在重赏之下, 前后有七八位征战沙场多年的武将上场, 但全都制服不了“狮子骢”, 摔下马背, 令旁观者咋舌不已。

太宗见满场官员再也无人敢出来驯服烈马, 心内十分着急。这时, 他身后走出了身材娇小的武才人。她向前施礼道: “请陛下让小女子一试。”太宗大吃一惊: “你小小年纪, 又是文弱女子, 怎能降服烈马?不行, 不行。”

武才人不慌不忙地说: “陛下过虑了。只要小女子手里有三件东西, 就不怕”狮子骢“不老老实实地就范。”太宗问: “哪三件东西?”武才人说: “钢鞭、铁锤和匕首。”太宗不解地问: “手握钢鞭还不够吗?”武才人说: “不管宝马、烈马还是平常的马, 它们全是给人骑用的。它不听话, 我先用钢鞭抽它; 它再不听, 我用铁锤击打它的头部; 它再不老实, 我干脆用匕首宰了它, 这样的顽劣不驯之马, 要它何用?”

众文武在一旁全听呆了。他们都为小姑娘夸下海口而担心。哪知唐太宗听了却万分欣喜。他说: “你真是个聪明勇敢的女孩子, 我就依你, 祝你成功。”

武才人从容走进驯马场。只见她腰里插着一只小巧精致的铁锤, 别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手中紧握一条钢鞭, 出现在“狮子骢”面前。在场之人全为她捏着一把汗, 太宗皇帝紧张得在龙椅上站了起来。这时, 只见武才人在烈马前虚晃身子, 猛地蹿到“狮子骢”背后。她不等烈马回转身子, 便手执钢鞭用力打下, 一下, 两下……“狮子骢”觉得浑身疼痛, 急忙返身, 那武才人矫捷非凡, 轻移脚步, 说时迟那时快, 早已纵身跨到了烈马背上。“狮子骢”不甘驯服, 照例高抬前腿, 把身子直立了起来。武才人双手紧紧抓住马颈上的长鬃, 双脚用力夹着马身, 手中的铁锤雨点般的落在烈马头上。那烈马“嗷、嗷”地连声直叫, 猛的抖起四蹄, 沿着庭院跑了起来。它只管风驰电掣似的跑, 武才人却稳如泰山般的坐在上面。“狮子骢”直到跑累了, 才缓缓地走到唐太宗面前, 驯服地喘着粗气。

这时, 唐太宗兴奋极了, 他双手扶住跳下烈马的武才人, 全场文武官员无不佩服得五体投地。唐太宗从此更加宠信武则天, 这为她日后的青云直上铺下了一块坚实的奠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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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支公养仙鹤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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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有个叫支公的人,非常喜欢仙鹤。他常爱到仙鹤出没的地方,远远地欣赏仙鹤吃东西、散步时的一举一动,简直看得入了迷。他常常想:要是能有仙鹤长久为伴,那该多好啊!

终于,在支公搬到剡(sh支公养仙鹤的历史典故n)溪东峁(m支公养仙鹤的历史典故o)山居住的时候,一位深知支公爱好的老朋友给他送来了一对仙鹤。支公高兴极了,像对待自己的儿女一般对待仙鹤,给它们吃上好的食物,细心照料它们的起居,高兴的时候,支公还常把仙鹤搂在怀里跟它们说话。仙鹤的活泼可爱也使支公的晚年一点都不寂寞,它们给支公作伴,跳舞给支公看,时间久了,支公和仙鹤的感情越来越深厚。

时光飞逝,仙鹤的羽毛很快长齐了,它们天天扑棱着翅膀,想飞到属于它们的遥远的地方去。支公实在是舍不得仙鹤离开,犹豫再三,还是用剪刀把仙鹤的翅膀剪短了。

这下子仙鹤真的没有办法飞起来了。它们总是先扑打一阵翅膀,然后又回头看看,接着就沮丧地低下头,无精打采地走来走去。仙鹤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欢叫起舞了,没有了活力,没有了生气,连眼睛都一天天地暗淡下去了。

支公对这一切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后悔极了,告诉自己说:“既然仙鹤有直上云霄,去见识更广阔的天空的志向,我又怎么能强行把它们留在我跟前,只供自己观赏呢?”

支公从此更加精心地饲养两只仙鹤,让它们的翅膀很快又长齐了。于是支公就带着仙鹤来到野外,把它们放到地上,依依不舍地对它们说:“仙鹤啊,快飞吧,到远方去实现你们的理想去吧!”仙鹤拍打着翅膀飞上蓝天,鸣叫着在支公头上盘旋了几圈,好像在感谢他的恩情,然后自由自在地向遥远的天边飞去了。

支公虽然舍不得仙鹤,但他理解仙鹤的志向,最终放了仙鹤,这才是真正的爱鹤。同样道理,真正爱惜有才能的人,就应该给他们施展身手的空间,不要把他们规定在狭隘的小圈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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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军长征途中吃马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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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过草地的时候。草地上的泥沼非常多,稍微不小心就会陷下去,几秒钟就能把人吞没。当时大家都累得没有一丝力气,双腿发软,走着都能睡着。正当大家都想办法唱歌互相鼓劲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在身后不远处,一声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回过头的时候,战士们看到有一匹马,掉进了泥沼里,已经淹了半个身子了,眼瞅着一点点往下陷。那匹马还想挣扎着蹬腿,可是它越使劲,陷得越快,马背上的行李和物品也加快了它陷下去的速度。这匹可怜的马,它知道自己要永远留在草地了,眨了眨眼睛,流下了一行泪水,战士们看到这个场景,也禁不住哭了起来。

突然,有几个饿红了眼的战士拿着刀,朝那还没完全陷下去的马背上割肉。大家已经一星期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能吃的都吃了,皮带、鼓皮,甚至连羊毛褂子都被大家分着嚼烂了。人都饿昏了,革命还没完,吃了马肉就有力量走出去。反正这匹马要死了,为了革命,远处就有篝火,仿佛他们已经闻到了马肉的香味。这时,他们疯狂地在马背上用刀划、挖,鲜血淋漓,没有人能感觉到马在颤抖……

可是,有更多的战士,他们的肚子也饿得像打鼓一样。他们冲上来,去打那些割马肉的人,甚至还扇耳光。他们一边抚摸那矗立着鬃毛的马,一边含泪痛声骂道:“这帮没良心的,你们有没有人性啊?它从长征一开始就跟着我们,走了这么远,默默地给我们背东西,驮伤员,你们都忘了吗?饿疯了吗?”

他们并没有饿疯,也没有失去人性。只是,这饥饿的魔爪使许多铁骨铮铮的男子汉都倒下了。吃马肉,不是没良心,是没办法呀!

刹那间,泥水弥合了,马彻底淹没了。这一刻,大家谁也没有说话,没有吵闹,只是静静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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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牛羊肉泡馍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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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馍"的历史沿革众说纷纭,来自于"泡馍"故里--西安穆斯林坊上的说法也不统一。在众多的说法当中,"泡馍"源自"西域"的说法最为盛行,也最能服众。中国史学界和伊斯兰学界倾向认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时间在唐高宗永徽二年,即公元651年。迄今为止,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已经1350年。公认的史料记载,唐永徽二年,唐天子在长安接待了一个来自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唐时称"大食"的代表团。以此为标志,当时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和唐王朝就开始有了较为频繁的互动接触。也以此为标志,学界认为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先知穆罕默德曾说过:"学问既使远在中国亦当求之"也是中阿交往的佐证。种种翔实史料不一而举。当时的唐王朝和被称为"大食"的阿拉伯帝国有过官方和民间的多层面交往。居住在长安城内的"胡商"让长安"西市"盛极一时。著名的"丝绸之路"连接起了"丝绸之路"起讫点的两种璀璨文明,各民族的交往、互通使"丝绸之路"繁荣无比,沿"丝绸之路"出现了无数大中城市。

唐玄宗天宝14年,历史上暴发了"安史之乱"。在广平郡王做、名将郭子仪的拥戴下,唐肃宗在今宁夏灵武即位。次年,即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唐王朝向"大食"借兵,联合反攻"安史之乱"的叛军。"大食"军队和唐军一道平息了"安史之乱","从凉鄯而收两京。"平息"安史之乱"后,在唐王朝天于的恩准下,部分"大食"士兵获准驻兵长安。今天,西安市莲湖区小学习巷内仍有一座名叫"营里寺"的清真寺。中国穆斯林的许多习惯都和这支"大食"军队及居住在长安城内的"胡人"、"胡商"有关。

部分"大食"兵获准驻兵长安后,他们的日常生活仍要遵从伊斯兰习俗。唐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也最开放的都市之一,大量的"胡人"、"胡商"生活在长安。为了表明他们的伊斯兰特性,这些"大食"兵经常用他们在军营里的"腰牌"向周围的人说明他们的饮食禁忌。久而久之,有些"胡人"和当地商人专做"大食"兵的生意。为了让"大食"兵看得更清楚,他们就把"腰牌"放大并悬挂在门庭,"腰牌"的内容是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把"汤瓶"。伊斯兰教规定每天要五次礼拜,每次礼拜必先沐浴。"汤瓶"是他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所以,以"汤瓶"为标志的"腰牌"后来发展为一种标志,穆斯林大众称之为"清真牌"。清真饭店悬挂"清真牌"的习俗也一直延续至今。

行军打仗要备干粮,一种类似"馕"的食品很适合携带和保存,阿拉伯语称之为"饦尔木"。随着"大食"兵和当地人的交往日甚,"饦尔木"的制作方法也从军营传播到市井,久之就形成了今天西安穆斯林群众的主食之一"饦饦馍"。行军打仗旷日持久,士兵携带的"饦饦馍"也会变干变硬难以下咽。"大食"兵有吃羊肉的习惯,干硬的"饦饦馍"加上羊肉和羊肉汤不仅解决了吃饭问题而且味道鲜美。这种饮食是他们的民族食品之一,阿拉伯地区称之为"穆勒格",伊朗地区称之为"阿卜古什"。在今天的阿拉伯国家和伊朗各地,仍可以发现这种酷似西安牛羊肉泡馍的食品。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很多的"大食"兵和"胡商"乐不思蜀,久居长安,他们的饮食习惯也慢慢溶入市井百姓之中。

行军打仗的饮食追求简单、快捷、方便。和平时期的饮食习惯,人们又追求色、香、味、形等,所以西安的泡馍方法很多。以就餐时间论分为早餐水盆羊肉、午餐泡馍、晚餐小妙。水盆羊肉要求鲜汤、热馍。泡馍要求肉烂、馍筋。小炒要求 肉、加醋以利消化。以烹调方法论可分为干泡、单走儿、口汤、水围城。以泡馍内容论可分为牛羊肉泡馍、萝卜、豆芽儿、白菜丸子、韭菜、韭黄、葱芽等蔬菜泡馍。为避免泡馍中的牛羊肉脂肪腻口,习惯上可佐以糖蒜。为了让泡馍看起来有层次,又加入了粉丝和大葱或蒜苗。我们今天习惯见到的泡馍形式就这样形成了。

历史发展到今天,牛羊肉泡馍已成为市井百姓久吃不衰的美食。在西安的大街小巷,经营牛羊肉泡馍的饭店星罗棋布,使这一美食充分得到了巩固和发扬,特别是知名品牌坊上人饭庄的牛羊肉泡馍被原国内贸易部、中国烹任协会认定为"中华名小吃",使泡馍一跃披上了"国字号"战袍,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纵观泡馍的演变史,我们不难发现,在历史的长河中,泡馍始终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在当今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大潮中,饮食的花海更加灿烂,我们期待着这一历史的"食粹"有更精彩的演出。

因为,历史就是创新,创新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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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中国历史典故作文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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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壁偷光

中国有许多历史典故,据我了解的有:望梅止渴、完璧归赵等。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凿壁偷光。

古时候,有一个人叫匡衡,他年幼时十分爱学习和读书。但家里很穷,买不起蜡烛。那时候的书很贵,有书的人都很珍惜那书,没有孩子愿意借给匡衡。邻居家是有钱人,也瞧不起匡衡,不愿给他一根蜡烛。匡衡为了有书看,就去给其他有钱人干农活,不求工钱,只求有书看,于是,每天休息时间,他都会得到一本书。可白天看书的时间太少了,在晚上看书是最佳时机。但又没有光亮,这使匡衡很苦恼。

有一次,他躺在床上,偶然看见,跟邻居家隔开的墙壁上有一眼非常小的窟窿,从邻居家那儿透来一道明亮的光。匡衡突然想出了一条妙计。他拿出书本,放到那一眼窟窿下,一个个字体看得清清楚楚。他想:如果窟窿再大一点的话,那不就看得更清楚了吗?

于是,他拿出一把锤子,想把窟窿凿大一点。谁知喧闹的捶打声和小石子儿的滚落声惊动了邻居。邻居以为匡衡是来偷东西的。就气愤地对他和他的父母说:“你们是怎么教孩子的,竟然让他偷东西!还有,你这孩子真是没有教养!”但当匡衡对邻居说出了他真正的目的时,邻居为匡衡勤学好读的精神所感动,并让他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在明亮宽敞的环境下看书,学习。匡衡长大后成了一个很有学问的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勤奋使人进取,好学是通往知识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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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嫦娥奔月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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嫦娥原来是一个美丽善良的村姑,她勤劳朴实活泼可爱,尤其有着一颗金子般闪亮的心,她总是千方百计地为百姓做好事。嫦娥有个恋人叫后羿,是个神箭手,也是个好后生。

有一天,嫦娥与几个要好的女伴在村边小河旁洗衣。不料,无所事事、心术不正的河神河伯正闲逛到此。他见到嫦娥的沉鱼落雁之容,顿时惊为天人,便一抹脸变成一个英俊的小伙子,觍着脸走过去跟嫦娥搭话。嫦娥见他不怀好意便急忙躲开,可是河伯露出了狰狞的真面目,要强抢嫦娥入水。正在这危急关头,后羿来到了,他一看,顿时气得剑眉倒竖,怒发冲冠。他拈弓搭箭,“嗖”地一声,射瞎了河伯的一只眼睛。河伯疼痛难忍,大叫一声,便跳下河去。

经过这件事,嫦娥和后羿恐怕夜长梦多,便提早成婚。婚后,二人过得非常幸福。当然,他们并没完全沉浸在小家庭的美满快乐之中,两颗善良的心总想为乡亲们我做些好事。

有一年,天空出现了十个太阳,大地都快要着火了。人们无法耕种,无法生活,处于被灭绝的灾难之中。后羿便决心要射掉那多余的九个太阳,拯救百姓于火海之中。他天天挥汗如雨,苦苦练习射术。可是,河伯对他恨之入骨,不断地前来骚扰,他发誓要报一箭之仇,更要抢到他一直贪恋着的美女嫦娥。为此,后羿十分烦躁分心。

有一天,一位大仙给了后羿一丸仙药,好心告诉他,河伯报仇心切,他将要面临一场大祸,如若吃了这丸药,便可摆脱人间的一切磨难和烦恼,升入月宫中;可是,首先得能耐住孤独寂寞的煎熬。后羿听后,心绪不宁地回到家中,将仙的话如实地告知了嫦娥,便疲倦地睡着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嫦娥坐立不安了,她在房中走来走去,看着一天比一天消瘦的丈夫,她心里非常痛苦。她深爱着后羿,绝不愿他遭受任何磨难的折磨,可是,她又想到丈夫身上还肩负着射掉九个太阳的重任,正受着烧烤之灾的乡亲们需要他去拯救。嫦娥心中十分明白,河伯对于丈夫的威胁,都源于自己。河伯对她仍没有死心,为了得到她,什么坏事都做得出来,怎么办呢?嫦娥想着,想着,突然,她心中闪过一个念头:为了让河伯对她死了心,为了让丈夫排除一切杂念和干扰,全心全意地去射掉九个太阳为民服务,她决心牺牲自己。主意打定,她就急忙找出仙药,吞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后羿醒了,他发现嫦娥心神不定,脸上泛着神奇的红光,很是诧异,又觉不祥。嫦娥深情地望着丈夫,她知道与丈夫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便眼含泪水嘱咐丈夫要好好珍重自己,请求丈夫原谅她不能再尽到做妻子的义务了。话犹未尽,嫦娥只觉得心中恍惚,身子突然变轻了,接着,双脚离地竟飞了起来,她边往天上飞边回头高声叫着:“后羿,我的好夫君,永别了!要珍重!”

嫦娥冉冉上升,飞进了月亮中那寂寞、冷清的广寒宫,做了月中仙女。然而,这里没有亲人,没有欢笑,只有一只惹人怜爱的玉兔相偎依,只有那总在砍着桂树却总也砍不倒的吴刚相陪伴。

自从嫦娥牺牲自己,飞上月宫后,后羿把痛苦、惆怅化作了力量。后羿明白妻子的作为是替自己和百姓着想的缘故,他深深地被感动和激励着,日夜苦练着射箭的本领,终于战胜了河伯的挑战,射掉了九个危害生灵的太阳,拯救了人类。人间有了欢乐,乡亲们过上安宁祥和的日子。

天帝也被嫦娥和后羿这种为了乡亲们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感动了,后来,便封后羿为天将,于中秋佳节日使二人重逢团圆。从此,嫦娥和后羿在天上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同时,天帝还规定月亮每月十五一圆,以祝愿花好月圆夜,天下有情人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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