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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传》读书笔记合集2篇 作文三年级(精选20篇)

秋天的田野是美丽的田野,秋天的田野是丰收的田野。今天小编就来分享《悟空传》读书笔记合集2篇 作文三年级,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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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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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蝉在地下待四年才能钻出地面,蟋蟀善于建窝、管理窝巢;蜘蛛很会织网、捉虫子;螳螂用心理战术让对方害怕……这本书让我们身临其境一般,足不出户就能感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当我看《昆虫记》时,一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他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但是我却没有这种作风,相反我做任何事情都总是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很少做完再检查。

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刚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被妈妈叫我背课文。我根本不会背,妈妈就让我重新背。我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就去睡觉,结果第二天起来就只记得几个字,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

我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细微观察。我觉得无论是谁,阅读一下《昆虫记》,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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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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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今年暑假,也播出了《新水浒传》,暑假里,我也看了《水浒传》。《水浒传》主要讲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人,在梁山结义,等待朝廷招安,后又为朝廷效力的整个过程。虽然好多故事我还无法理解,可是第一次看这本书,就让我喜欢上了。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像黑旋风李逵、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一类的人,他们力大无穷,武功高强。我最喜欢的章节是108人结义的那一章,那一张108人来了个大集合真是够爽的。我觉得这水浒传里一首一首的诗写得很生动,把人物外貌、场景都描写的很透彻了。只要一看这短诗,就似乎看到了当时的场景。

读了水浒传让我觉得贪官、腐败把宋朝给毁灭了,像蔡太师还有昏庸无能宋徽宗,他们就是贪官。我觉得像方腊这样的农民起义军才是正确的,抗击腐败打击贪官。水浒传一书讲的就是两个字,一个“忠”,一个“义”,梁山泊上的好汉都效忠于宋江,都愿意为宋江两肋插刀的。

读了水浒传,让我联想到了我们现在社会,现在也有许多贪官,接受贿赂。这种可耻的行为是人人都不喜欢的,这不就像高俅、蔡太师他们这一类人吗?水浒传里也有一些陷害的案子,像林冲本来是去和高太尉比刀法的,但却被陷害要谋杀太尉,被发配到了别的地方;水浒传里的人物都是热情豪迈的,对人对事都很慷慨激昂,而我们现在的社会都冷漠化了。虽然做好事会被人误会,可是如果碰到有人需要帮助,我想我一定会帮助别人,做好事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做的。

看了水浒传,给我了很多启发,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好书就像好老师,带领我成长,我喜欢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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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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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它叫《木偶奇遇记》。这本书主要写了:从前有一个小木偶,它和爸爸杰佩托走散后,小木偶的历险经历。

小时候的我和小木偶皮诺曹一样,不爱学习,就知道玩。我也有和小木偶一样的想法:我要是有一个国家,那里只有玩具和糖果,没有学校,没有老师,到处都洋溢着孩子们的欢笑。大家饿了吃糖果,渴了喝饮料,那该有多好!但是我长大了才知道,这都是在做白日梦,因为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地方呢?不学习,怎能有本领为国家作贡献呢?所以这样的想法是很幼稚的。

现在的我很调皮,让不少人担忧。记得有一次,我把别人的头打流血了。妈妈没有打我,却和我说了许多道理,让我知道如何和别人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我的爸爸就像是杰佩托,因为他每一次都把好东西让给我,并且给我说一些小道理,来开导我。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天真、调皮的我。但是我却更喜欢现在的我,因为我现在不调皮了,在爸爸妈妈的正确引导和教育之下,我知道什么是对与错、是与非,我知道了该如何做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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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骆驼祥子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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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我国著名的作家——老舍先生写的一篇长篇小说,资料十分精彩,故事很感人。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老舍的作品有许多,如: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话剧《龙须沟》、《茶馆》等。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讲述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杯具故事。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而搏斗的结局,却是他的失败而告终。

下头这段故事说的是,祥子的雇主曹先生因被人诬告不得已远走他乡,祥子又因曹先生的牵连,白白的被孙侦探劫去了用来买车的全部积蓄。祥子怎样也想不通这是为什么。但被迫得到隔壁家借宿一晚了。

祥子需要被人证明他的诚实,就像我们需要身份证一样。祥子需要被老程证明,他是守义的,也是厚道的,他是有良心的。你千万不能认为祥子不拿曹家的一草一木是应当的。祥子不是中国的知识分子,他没有上过什么学,没读过书,他可能压根就没听过什么“平贱不能移”、“舍生取义”的大道理。

可他这个底层辛苦挣命的小老百姓,竟用实际行动履行了大丈夫们的誓言,这实在应当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因为我们会发现中国人是有骨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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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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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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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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蚯蚓的日记》这本书真有趣,就像一条蚯蚓在和我讲他的故事一样。书里边有趣的图片,简单、生动的语言,让我一次次捧腹大笑。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原来,蚯蚓跟我们人完全不一样,它住在泥土里,平时最喜欢挖地道。它家可真好玩,每条蚯蚓都有自己的房间,每个房间都用地道连起来。

小蚯蚓是个淘气的孩子。有一天,他忘记带午餐了,看着别的同学都在吃饭,他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突然,他灵机一动,把回家功课给吃了。结果被老师罚抄“我以后不吃回家功课”一遍。

小蚯蚓也是个非常有礼貌的孩子。爷爷告诉它要懂礼貌。一天,它看见一只蚂蚁,就有礼貌地向它问好:“你好啊,蚂蚁先生!”没想到接着来了一大队蚂蚁,它只好站在那里一直说:“你好!你好!……”整整站了一天。

小蚯蚓还是个知道感恩、懂得孝顺的孩子。妈妈让他记住地球给了我们需要的一切。小蚯蚓就常挖地道给地球做呼吸。他还听妈妈的话,在爸爸吃报纸的时候不烦爸爸。

书中的小蚯蚓真可爱!我真想和他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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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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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读了《父与子》。刚看时是捧腹大笑,到最后还是捧腹大笑!这一对父子真的就是一对活宝。

《父与子》的故事内容多取材于家庭生活,一小部分内容取材于一些特殊的社会现象。在整部作品中,虽然生活背景发生了一些变化,但父亲和儿子那善良、乐观的 本性却一直没有改变。因为他们具有这样美好的品质,所以才能遭遇困难不绝望,获得意外财富不忘本,一直过着许多人向往的生活:平常而快乐,温馨又奇妙。全 书就是以幽默的形式呈现。

第一章是糟透了的家庭作业:内容大概是这样: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所以父亲帮着儿子写。到了第二天老师检查后发现儿子的作业全部错误,所以老师就来家访, 结果发现作业是父亲帮着儿子写的,老师居然把父亲揍了一顿。我的是漫画《父与子》,所以看起来更有趣。还有一章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内容是:妈妈做好 了饭要父亲去叫儿子吃饭,儿子正在看一本书,父亲叫走了儿子自己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结果妈妈又要儿子去叫父亲。

父亲看起来的却是一个老顽童,用妈妈的话来讲是“童心未泯”。父亲和儿子快乐的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真的觉得快乐随处存在,只要我们的内心乐观。平常的生活一样可以创造奇迹!推荐大家快去看看读读,其乐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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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许琪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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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面,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木偶奇遇记》。

《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极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城实、听话、爱劳动的好孩子。这个故事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可谓是年代久远的一个好故事了。这部童话故事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可爱的小木偶,他天真无邪而又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正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他为了看戏而卖掉了爸爸拿御寒的衣服换来的课本,在回家的路上又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幸运的是他被仙女救了。之后他一直想成为一个用功学习的好孩子,可是又没禁的住诱惑被骗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几经周折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匹诺曹每天去做工,并抽空好好学习最后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感觉匹诺曹是很调皮,很爱说谎。可后来这个小木偶吸取教训真心改过,努力做工好好学习,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可爱的好孩子。所以我喜欢匹诺曹,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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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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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红楼,由盛至衰。《红楼梦》这本书是带有强烈的反封建意识的,作者曹雪芹通过对金陵十二钗的悲剧命运的叙述,折射出封建大家庭中成员们的由乐而悲的曲折过程。

盛时,贾府荣华富贵令人无比向往。不论招待远客的宴席,还是丫鬟婆子的穿着打扮。那都是普通人无法比拟的。当初,海棠社成员共同作诗,众多有才的女子与偏爱诗词歌赋的宝玉一起吟诗作赋,尽情挥发他们的才华。他们写的诗都蕴含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后来,大家又同进家宴,一起吃螃蟹,一起喝酒,乐哉!只可惜好景不长,那些读来着实让人佩服和惊叹的诗词与海棠社的辉煌和快乐是那么的短暂,紧接着一个一个的厄运便降临到他们头上了。

贾元春嫁到宫中成了贵妃娘娘,享尽了荣华富贵,却可惜死的过早。从此以后,贾府变得衰败了。贾政、贾赦的家产被查,贾氏府邸被封。府中的女子家人一个个离去,贾府也渐渐冷清了。黛玉病死,宝玉、宝钗成婚。宝玉再次发起狂风病来,最终出家。贾母、凤姐病死,迎春嫁至孙绍祖,不到一年时间就被活活折磨死了。探春远嫁,惜春当了尼姑。最终,宝钗、湘云守了寡。

可惜,可怜。有情人终不能成为眷属;无辜之人也会被受牵连。终究逃不出的厄运,叹贾府如此悲惨的命运与结局。这是一场悲剧,悲伤凄惨的爱情,悲惨的命运。贾府终为充满了忧郁感与悲悯的存在。

让我们一起品红楼,读盛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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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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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许多课外书,最吸引眼球的就是这本《格列佛教游记》了。它里面的内容生动、有趣、惊险,我很喜欢这本书!

里面的主人公格列佛,在汹涌的波涛下,差点儿失去性命。在巨人国里,可恶的侏儒把他塞进骨头里,一只小老鼠和蜜蜂就可以让他送命,他太可怜了。在冒险的旅途中,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困难,可是他不怕,为了自己的理想还是要出海,每一次死里逃生后,又会踏上另一次冒险的旅行。他很执着,所以他最后来到了善良的马的国家。在那里他觉得人身上有很多不光彩的一面,他要人们向那些善良的马儿学习。

我们都应该向格列佛学习,学习他的执着和坚持。这种执着,会让我们拥有一个好的学习习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这可不是执着。如果总想着去放弃一些东西,那么我们一生中也不会找到执着的,我们一定要以格列佛为榜样,好好学习,团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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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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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的故事背景是在19世纪的英国,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双双去世,于是她被送到了舅舅里德先生家,但里德先生也早逝,在他临死之前,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里的地位非常低,受尽欺辱。由于缺乏爱,她变成一个叛逆,坏脾气,不讨人喜欢的女孩。后来,里德太太就把它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而孤儿院的院长却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们。之后,在孤儿院里流传一种传染性伤寒,这场伤寒夺去了许多孤儿的生命,其中简·爱的好友海伦也在这场伤寒中死去,简·爱深受打击。简·爱毕业留校两年后,由于受不了学校里的冷漠,她登广告在桑费尔德庄园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庄园里的男主人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且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辩论不休。简爱深受男主人女儿的喜欢,慢慢的,她与男主人也逐渐化解冷漠,简爱逐渐打动了罗切斯特,他们两相爱了。然而在婚礼上,简爱却发现罗切斯特还有个疯了的太太,痛苦中,简爱选择离开山庄。她回去找到了年幼时的舅母,并照顾着此时已中风的舅母。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的太太纵火烧了山庄,罗切斯特残废而且失明,正当他陷入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刻,简爱回来了,并答应照顾要他一辈子,他们两也结了婚。

读后感想:《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其中许多地方都与作者的亲身经历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人们都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曲折的生活道路和她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历经磨难,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在逆境面前,她并没有低头,没有绝望,没有在屈辱中沉沦。当她在学校被羞辱时,她化悲愤为力量,不仅在学习上飞速进步,也取得了他人的理解;当她在身份尊贵的情敌面前,她从容面对,显得大家闺秀,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当她在心爱的人罗切斯特面前,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地位卑贱而感到自卑,反而用自己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让罗切斯特自惭形秽,并获得对方的尊敬以及真挚的爱;当他发现爱的人已有了妻子,于是她毫不犹豫的离开了他,始终捍卫这自己高贵的尊严和对爱情高尚的信仰。这是一个具有新兴阶级特性的女性,在她身上的种.种,无一不体现了勇敢,坚强与执着。

人的一生的确要走过许多泥泞,遭到很多波折,但能在摔倒之后,勇敢地站起来,并且无畏的朝前走去的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这就是简爱能够感动我们的原因。她的确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的伟大不是因为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因为在平凡中,在面对自己的人生的时候知道该怎样去选择,并勇敢的去做,即使在迷惘中,也能始终坚持着自己最初的信仰。在遇到不公时她会勇敢地反抗,当确定目标时,她会努力的去最求,无论经历了多少,都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计前嫌,对以前对自己不好的人好,这些无一不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简爱》用一个个文字组成了一个的故事,用这个故事感动了无数的人。在成天盲目的追逐之后,再一句句抱怨之前,想想简爱,想想她是怎样面对生活,这无疑也会是一盏很好的指路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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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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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暇时间,我读了《皮皮鲁传》。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每次读书我都能从书中学到许多的知识,懂得很多的道理。

《皮皮鲁传》分几大部分,第一部分《皮皮鲁传》。文中讲的是皮皮鲁坐二踢脚飞上了天,从一朵云朵上拨快了“地球之钟”,当他再一次回到地球的时候,发现地球上的一切都在沉睡。第二天,人们都在梦游,皮皮鲁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后来,皮皮鲁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他历经磨难,再一次坐上二踢脚飞上了天,把“地球之钟”复原,这才让地球上的一切恢复了原样,人们又按部就班的生活和工作。通过这一部分,让我知道了做人不可以逞能,逞能的后果不光害了自己,还伤害了别人。比如说皮皮鲁,不光害了自己,还伤害了整个地球人。

第二部分《红塔乐园》,文中讲的是皮皮鲁和他的一些同学来到了苏宇家,他看到可以把人变大变小的“神奇喷雾剂”,决定搞一次探索,第二天,大家都拿来了“探索工具”,有积木、橡皮泥……于是,他们把自己都喷上“缩小药水”,转眼之间,他们都变得和火柴棍一样大,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探索,在探索中,他们经历了很多的磨难,但最终,经过他们的努力困难都被一一克服了,经历磨难的同时,他们也不忘快乐,他们搞过一些恶作剧,整得别人苦笑不得。从这部分的内容里让我学会了做人要有探索和乐观精神。

除了这两部分,还有《幻影号》、《闪电!闪电!》……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每次读书我都能从书中学到许多的知识,懂得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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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叶思怡

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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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一本书——《亲爱的笨笨猪》,感觉很有趣。

虽然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吃 完了全部的毒蘑菇,但却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的动物;他的呼噜声像打雷,居然吓跑了来吃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专买盐蛋,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读了让人哈哈大笑。

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笨笨猪学习这种高尚可贵的品质——快乐地生活,给别人带去快乐,自己也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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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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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一口气读了论语这本书,我觉得它里面所包含的道理实在太深厚了,而且不是一读就懂,要你细细得去品味,去理解,去阅读才能明白这其中的含义。

比如:有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是:孔子说:“三个人在一起,其中必定有我的的老师,选择他的优点向他学习。他的不好的方面,努力克制自己。”“子日:‘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孔子说:“仲由我教导你的知识知道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种态度就是明智的。”“子日:‘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意思是:孔子说:“我不是生下来就有知识的人,而是爱好古代文献,迅速而灵敏的学习。”子日:‘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意思是:孔子说:“温习学过的知识才能更好的领会和理解新的知识,就可以当老师了。”

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着,鲜矣;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孔子说"他(她)做人孝顺父母,尊重兄弟,而喜欢冒犯长辈的人是少见的;不喜欢冒犯长辈,而喜欢作乱的人是没有的。君子要致力于根本,根本确定做人的道理。孝顺父母,尊重兄弟,它是仁的根本。而我却没有做到。我经常在饭后就拍拍屁股就走了,从来没有考虑过父母要洗碗,要工作;我经常在父母叫我去买东西的时候,推推拉拉,不肯去买,从来没想过父母会伤心;我经常在花钱的时候大手大脚,从来没考虑过父母挣钱很辛苦……。

自从读了论语后,我开始理解父母为了我们,去打工挣钱供我们上学,我们是否应该去好好学习,以此来报答我们亲爱的爸爸妈妈呢?我们现在还小,爸爸妈妈不是要我们去养他们,只要我们听话,爸爸妈妈就会觉得很安慰的了。

父母的用意,父母的伟大!虽然父母时候让我干的活比较重,但是他们是为了让我体会到劳动的收获!虽然我犯错时被他们批评了,但是我不怨恨他们,因为我知道:他们表面是在批评,但暗中却是在教育着我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这就是一种爱,这种爱是别人感受不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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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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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特别希望有一个小小孩,最后,她去求见一个仙女,“这事好办”仙女说“这是一粒大麦,你回家把它种在花盆里”。

那个女人回到家里,把它种在花盆里,顿时花盆里马上长出了一个花骨朵,好像是一朵郁金香花。“多么漂亮的花骨朵啊!”那个女人亲了亲红色的花瓣。可是嘴刚碰到花瓣,花就绽开了,她看见 了一朵真正的郁金香花。花的里面,有一个和拇指一样大小的小人。

懒蛤蟆和鼹鼠看见了都想要拇指姑娘,她都设法拒绝了他们。后来,她救了一只燕子,燕子把她带到一个温暖的地方,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她遇见了一个小王子,他们都很喜欢对方,于是,他们两个人最后就结婚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拇指姑娘很聪明、勇敢、善良。以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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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石晓婷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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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笑日记——会唱歌的猫》,我非常喜欢。《笑猫日记》一共有16套。主人公是一只猫,他是世界上唯一会笑的猫,他的名字是笑猫。《笑猫日记》讲述的是在笑猫身边发生的事。

这本书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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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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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本书,我颇笔记受。

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长得非常丑,人们和动物都不喜欢它,没有人教它怎样才能飞起来。寒冷的冬天,为了生存,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被一个好心的老爷爷收养了,在老爷爷的精心护养下,它经过刻苦练习,终于飞起来了。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做不成,只要用心去学、去做,就一定能成功。

我相信,经过我刻苦的努力,我一定会越来越优秀;经过我们大家的努力,我们的祖国一定会越来越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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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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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英国的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爱丽丝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爱想办法解决问题,她一开始就跟着一个带着怀表的兔子跳进了一个叫“兔子洞”的一个洞里面,接着,爱丽丝有吃了“吃我”蛋糕和“吃我”魔水,又接着,她又找到了自己眼泪的池塘。

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爱丽丝了,因为她遇到所有困难,她没有放弃,而是努力的想办法。

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第八章:《王后的槌球场》。这一章主要讲了爱丽丝首次见到红心王后之后和王后一起玩槌球,并且帮助一些被王后判死刑却又非常无辜的平民。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向爱丽丝的永不放弃的精神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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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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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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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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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里讲了许多了大名鼎鼎的人物的故事,如:宋江、武松、李逵、吴用、张顺、林冲······

“武松打虎”这个故事就让我印象深刻。武松在“三碗不过岗”喝了十八碗酒,不听店长的劝告,独自上了岗。武松走了一会路,酒力发作,在路上踉踉跄跄的走着,见了一块青石,便躺下来休息一会。突然,刮了一阵风一条老虎逼近了武松。武松大叫一声,把棒拿在手里,闪在青石旁。老虎扑过去,武松闪到了他身后,老虎前抓搭在地上,要跨一掀,武松又闪在一边。老虎吼了一声,连山岗都动了。老虎的的尾巴像铁棒似的一剪,武松也闪了。老虎抓人,原来是,一扑、一掀、一剪,结果三招都没碰着武松,气泄了一半。武松见机抡起哨棒,往上一打,没打到老虎,去打在了树上,哨棒断成了两半。老虎扑过来。武松抓住他的顶花皮,把它按在地上,用脚往老虎的脸上和眼睛上乱踢。老虎挣扎着刨了一个土坑。武松把老虎按在坑里,把老虎打到七窍流血,不能动弹了。武松拿起哨棒,再打了几次,直到吧老虎打死。武松怕再跳出一条老虎,只好下了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冷静 ,要稳重一点 ,寻找机会万万不可鲁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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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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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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