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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经典20篇)

我们都学过关于鲁迅的课文,但是对他的故事有了解多少呢?下面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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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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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姑姑家玩,在姑姑的推荐下,我找到了一本-----《手斧男孩》首部曲。

《手斧男孩》首部曲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布莱恩的男孩坐飞机去他爸爸那,上机时,一个人对他说:“你坐副驾驶座吧。”他照做了,在副驾驶座上,他看清了驾驶员是如何操控飞机的。后来,飞机驾驶员突发心脏病,布莱恩在一座小岛上逃生了。小岛上有很多野兽:狮子、老虎……足以让他置于死地,可布莱恩勇敢地拿起手斧保护自己。布莱恩在小岛上待了4、5天,他每天都担心怪兽来袭。

我的感想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也要像主人公——布莱恩那样,勇敢地保护自己,拿起手斧向前冲!《手斧男孩》首部曲的句子优美,让人爱不释手。在生活中你被别人欺负了,不要去告诉你的妈妈,要向欺负你的人证明自己很强大,不要没有勇气尝试,不然你永远被人欺负。

在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但是没关系,你只要勇敢地尝试一下,再多的挫折和困难都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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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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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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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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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可是我最喜欢的里面一本书,[爱的教育]。每天都会拿出来看几页。

记得那一天我很快把作业写完,我感到很无趣,我就把爱的教育拿出来看,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这本书了。只要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上几个小时。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梦,这本书不见了,我很着急,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一起来,就到处找,到吃晚饭的时候还没找到。我就从梦中惊醒了,汗水从我头上流下来,从那以后我拿到书再不放手。

我一定要珍爱每一本书,让每一本书都有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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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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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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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和书在一起作文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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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春风染绿了我那片幼小的心田。书,似雨露滋润了我干渴的心田。书,似暖阳温暖了我整个漫长的冬夜。我喜欢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时候,《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好的伙伴了。洗完澡翻开,多彩斑斓的小人物跃然纸上,瞧!皇帝的新衣是愚蠢又是那样的智慧,让我学会了人不能自大。丑小鸭是那样的可爱又是那样的美丽,让我知道了我们应该坚持自己。可爱的拇指姑娘是那样大方又是那样勇敢,让我学会了要懂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啊,我喜欢和书在一起。报着美丽的童话书,安然进入那美妙的梦乡。

后来啊,我体会了朱自清的《春》。坐在树下细细感受来自朱自清笔下的春。春姑娘带着氧的味道来了,似母亲的手轻抚过你。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我用手抚摸着这新生的嫩芽,生命的力量在手心回旋。蝴蝶蜜蜂也来拜访春姑娘了,小小的身影在花丛中穿梭着。我喜欢书,它带我领略了春的美丽。

长大后,我迷上了《水浒传》看那花和尚帅气的倒拔垂杨柳。瞧那各路好汉劫法场的英勇身姿。学那吴用机智的窃取生辰纲。我喜欢书,它带我走进了义的世界。

我喜欢和书在一起,看那不一样的世界。听那多彩的声音。拥抱那五彩的世界。我遨游在书的海洋,学更多的知识。听更多的声音。

我与书携手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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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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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多读书,读好书在我看来会使人类搜益匪浅。因为各色各样的书,让我打开眼界。

前一段时间,我读过这样一本书,书名是《达人是这样练成的》。这本书的作者是谢倩霓。她还写过很多故事,比如《你是我的城》还有《青春潘多拉》等等。

这本书主要写了发生在萧士庆的25个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他主要讲了萧士庆在做梦的时候,梦见自己非常热,好像在火炉里蒸似的,萧士庆却把自己所有的衣服脱光了,等他一醒来的时候,心想吓死我了,原来是一场梦呀。我有时候也做过这样的梦,醒来吓出一身冷汗。

还有一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就是可怕的老生姜。你们知道老生姜是谁吗?老生姜就是姜老师。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天萧士庆学生迟到了,姜老师登着眼珠子,对萧士庆说:“你怎么迟到了?”萧士庆眼泪汪汪地走进了教室,姜老师的眼光已经凶得像核辐射了。

这时萧士庆一身冷汗变成了一身热汗,因为全班同学听到他的回答,全部哄堂大笑起来了。这本书的语言太精彩了,像这样精彩的地方还有很多呢。怎么样,听了心动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吧。他也迫不及待地要看这本书吧。我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也会跟我有同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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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9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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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三国演义》了。

《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并列成为中国四大名着。《三国演义》的叙事,始自汉灵帝建宁二年(169年)四月,终于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三月。描写的是中国封建这个群雄争霸的年代,战乱的社会,群雄逐鹿中原,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形成。三个国家在不断地互相争斗中,血雨腥风,你奈我何,终于三分归一,变成晋朝一统天下的历史前程。

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里面的英雄人物很多,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和关羽。诸葛亮的忠是表现在掌握蜀国大权后还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辅佐后主刘禅,来报答先主刘备之恩。诸葛亮的谋表现在借东风、巧设八阵图、空城计及死了还能借木偶退魏军、锦囊杀魏延等。关羽的忠和义比诸葛亮复杂得多。

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先是忠,后是义。被人们称为“关公、关帝、武圣人”等。这在中国历史上的武将之中,唯一享受“圣人”称号的人物。二者一文一武,让我十分佩服。

我喜欢《三国演义》,还因为《三国演义》反映了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属于传统的、优秀的文化。《三国演义》还拍成了电视剧,尽管电视剧和真实的历史事件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但基本上都能反映那个年代我们国家社会现象,反映我国多年来形成优秀的道德观念。诸如人们的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是现在我们的老师教育我们人的“三商”,即“德商、情商、智商”。

我们只要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我们才可能真正成为祖国的接班人。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我们的祖国、感谢现在的社会、感谢我们的老师、感谢我们的父母及所有的亲人、朋友。

是你们的努力和奋斗让我们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使我们远离了那种动荡不安的生活,让我们能在明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因此,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按照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学好本领,将来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三国演义》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在此,我倡议所有的同学们抽时间应该看看《三国演义》这本书。看了这本书对我们的学习、成长有很大帮助,真的是受益匪浅。既帮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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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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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

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就不会那么充实。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让我明白什么是善恶,什么是美丑。

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著的《犟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故事说的是一只叫陶陶的乌龟决定赶去参加狮王二十八世的婚礼,路上遇到蜘蛛、蜗牛、壁虎、乌鸦的嘲笑和劝阻,即使是听说狮王二十八世已经去世了,仍然坚定地继续往前赶路,最终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婚礼,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故事情节生动,吸引我,更重要的是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next88)自己的影子。我仿佛就是那只犟龟,做什么事都慢慢吞吞,别人都开始写作业了,我的笔还没有拿出来;放学了,其他同学都排好路队了,我还在教室里整理书包……不管做什么事情,我总是比别人慢一点,妈妈老说我是一只乌龟。我速度虽然慢,但不管什么事情,我总是把它做得最好。这不,英语书写我总是得A五星,语文老师也经常表扬我作文写得好。这不就是“犟龟”的执着精神吗?

我喜欢这本书,我喜欢犟龟陶陶。“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会像陶陶一样,认准目标,永不放弃。我坚信“有梦想谁都了不起,有勇气谁都能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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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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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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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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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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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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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最喜欢的书是《成语300则》。

这本书是我上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里面有很多有意思的成语,比如“狐假虎威”这个成语,让我看到一只狡猾的狐狸和一只傻傻的老虎;还有“曹冲称象”,让我觉得小曹冲非常聪明;还有“自相矛盾”,让我看到了一个非常可笑的人;还有“完璧归赵”,让我看到了一个勇敢、机智的蔺相如。

我每天都会看这本书,不但认识了更多的字,也读到了许多有趣的古代故事,让我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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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四年级

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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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十分适合小学生看的一系列故事——《笑猫日记》。

“笑猫”,相信许多小朋友都对它很熟悉吧!没错,《笑猫日记》的日记的主人公就是发生在这只爱笑的猫身上。

《笑猫日记》是系列丛,有好多本,而我更喜欢里面的《保姆狗的阴谋》这本,它讲了一只纯种的德国猎肠狗因嫉妒牧羊犬帅仔得宠,所以想害死牧羊犬,但害人终害己,猎肠狗死于它自己精心策划的一场车祸,当它快死的时候,才明白它的行为是错的,后悔起来,但为时已晚啊。

这本书用动物们之间的故事来告诉我们一些嫉妒心强的人的下场,其实嫉妒是一个心结,留着它你不会感到快乐,解开它你会顿感轻松。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迫切想看这本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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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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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而我非常喜欢看书,从一年级就开始看课外书了。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童年》。突然一声,“宝贝,吃饭啦!”可是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根本就没有听到这话。“宝贝,吃饭啦!”我还是无动于衷。随着“咚咚咚”的脚步声,妈妈来到了我的房间。“吃饭啦!”“啊?”我很惊讶。“刚才不是叫你了吗?”“有吗?”“唉,不管怎么样,赶紧去吃饭吧。”“等一下,妈妈。”“怎么啦?”“我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呀?”“怎么可以?这样能好好吃饭吗?”“能,能,能!”“妈妈……”妈妈禁不住我再三请求,终于答应了。我一边吃饭一边认真地看着书。“啊!”我看书看得太入神,饭勺上连饭都没舀,就一口咬了下去,咬到了硬邦邦的勺子,妈妈对我也无语了。

上课时间,读课外书书的时间不多,所以我决定每天睡觉前半小时看课外书。这天,我拿出那本心爱已久的《童年》。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忘了时间。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已经十点钟了,妈妈来到我的房间,一手夺过我正看着十分入神的书,说道:“吃饭看书,睡觉看书,期末考试后给你看个够!”妈妈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我并没有放弃,上学时我又向同学借了另外一本课外书看。

还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字寥寥无几,我看着《西游记》时,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了“美猴王打分打分”,弄得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表姐在读书:“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肯……”“只要肯登攀!”我大声说道。表姐羞愧不已,想:一个四年级的表姐,居然比不过一个二年级的表妹。她说:“我以后也要跟你一样,多看书,多识字!”“当然,看书的好处可多呢!”我说。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书像一盏灯,为我照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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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榴莲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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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和老妈去超市买东西,走到水果区时就闻到一股臭臭的味道。“妈妈,这儿怎么那么臭呀!”我说。妈妈指着一堆水果告诉我,就是这堆榴莲散发出来的味道。走到跟前一瞧,这身上穿着金黄锥刺甲很是威风的家伙怎么就那么臭那?

那种奇怪的味道也引起了我的好奇,闻着不好闻,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买呢?于是出于好奇,我让妈妈也买了几块。回到家从袋子里拿出来,瞬间满屋子都弥漫着一股臭味。这么臭的家伙闻着就受不了,更不要说让我吃掉这些了,想都别想。妈妈却说:“你连尝都不尝一口怎么知道它的美味呢。”想到那么多人购买,我心里还是想尝一尝到底是什么味道的。我就捏着鼻子忍者那股臭味,尝了一口,感觉软软的,鲜香嫩滑。那香甜的味道瞬间充满了嘴里的每一个角落,让我忍不住又吃了一口,觉得很好吃。不知不觉就吃完了一大块儿,这时感觉也挺奇怪的,竟然闻不到那臭味了,却变成了让我留恋的美味。从此,我就像这了魔一样爱上了这个臭味独特的家伙——榴莲。

后来我了解到榴莲的营养价值非常丰富,被称为“水果之王”。榴莲还有很多的营养吃法,例如:酸奶榴莲一起冻着吃、榴莲山竹搭配不上火。也让我明白我们不要被一件事物的外表现象所迷惑,勇于尝试,有时会让你有意外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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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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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我读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这本书叫:《名叫牛皮的插班生》作者是杨红樱,出版社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名叫:“天上五颗星,地上五颗星。”讲了马小跳、唐飞、毛超、还有牛皮(他是外国人)再爬一座雪山的时候,遭遇了雪崩。马小跳和几个小伙伴想出了办法,他们堆了两个雪柱,在一个雪柱上面放一个手电筒,另一个雪柱放一面镜子,这样,就能反射出强光,让大人们来救他们。最终,他们获救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团结,就可以战胜一切!”

每本书都会改变我,但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习惯,改变了我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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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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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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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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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欣喜,怀着好奇,我翻开了一本崭新的沉甸甸的————《鲁滨逊漂流记》。纸页洁白无暇,还能闻到一丝丝墨香。可能是书太厚吧,我并不是很认真地去读,但是当我读到一半时,却陷入了深深的感慨之中,怀者这样的心情,我便继续看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它让我看到了一位英国航海商人遇难后在一座荒岛上生活了28年两个月零19天后回到祖国的故事。这位英国航海商人就是鲁滨逊·克鲁伊茨内。

鲁滨逊·克鲁伊茨内从巴西驶往几内亚的航程中遇到强烈的风暴,船驶来到一座孤岛附近沉没,全船人只有鲁滨逊一人死里逃生,爬上了孤岛。本来他已无生存支柱,因为他上岛的地方没有任何食物,但幸运的是,第二天,沉没的船又浮出了水面,里面的货物没有一点损坏。于是他集中精力,用了10多天时间,把船能用的,能搬地动的东西统统搬到了岛上,度过了难关。在岛上,为了保护自己,他搭帐篷、挖岩洞,克服多种困难才另建“城堡”;为了解决生计问题,他养山羊、捉鱼鳖、打野鸟、晒制葡萄干;更为幸运的是,他把几粒散落在布袋的稻谷种子中在地里,循环使用,按季节收粮食,终于吃上了自己做的面包,而且收获了许多粮食;为了打消孤独和寂寞

,他读了《圣经》、作祷告、写日记;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他烧制陶器、酿造美酒、烤制烟叶、制作凳子和桌子、在岩壁上打货架,最后终于把生活弄的十全十美。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出了一位要被其他野人吃掉的,知恩图报,忠心耿耿的年轻野人小伙子,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他与“星期五”朝夕相处,并教“星期五”历史、地理、天文知识,让星期五”摆脱野蛮,走向了文明。

在最后,鲁滨逊和“星期五”解救了船被人给霸占了而被丢到了孤岛上的商船船长和他的大副、旅客。他们五人聚在一起,商量对策,最后平息了叛乱,夺回了商船,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祖国。

就在此时此刻,我想:鲁滨逊能在孤岛生活2年多时间,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他用自己的一双手,造起了“城堡”,种起了稻谷,使自己丰衣足食,要是换成我,我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我真应该向鲁滨逊学习,做一个坚毅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它作为18世纪时欧洲乃至现在广为流传的书籍,它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胜利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像山间小径一样,这条路有时先折回来,然后伸向前去;像山间小径一样,走这条路的人需要耐心和毅力。累了就歇在路边的人是不会得到胜利的。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以故事情节生动曲折、理深刻的亮点时刻吸引着我,让我百读不厌,不信你也读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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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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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看这本书前,我还看了一下自序。最后有一个小故事:所有神甫都向圣母表达他们的崇敬。最后一位神甫只会杂耍,他没有因为兄弟谴责的目光而放弃,而是有一种想为耶稣和圣母奉献点什么的强烈愿望。之后,他就玩起了杂耍,小耶稣笑了,于是圣母就让那位神甫抱了抱小耶稣。我想:自序里有这么耐人寻味的故事,这本书一定会让我们懂得什么吧?

“没有信心的人不会有起点,信心不足的人不会有终点。”和“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祝你实现愿望。”这两句话让我印象十分深刻。文中的男孩为了追求梦想而遇到了许多困难。有许多人劝他别去追梦,可是他却一直很有信心,他认为只要自己努力了,上天都会知道,也一定会合力完成自己的梦想。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一个人想考好成绩,努力地复习,那么他就一定能考好。

看到男孩最终的结局,我懂得了财富不在远方,财富就在我们脚下,但我们却需要通过九死一生的寻找,才会有所悟。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相信,只要努力地追求梦想,成功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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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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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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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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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当然是《绿野仙踪》。那是二年级时妈妈送我的。如今,我已读了五遍了,它似乎有什么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了。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女孩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面对挫折,并没有灰心。

我印象最深 的是一个奇异的片段,多萝茜和朋友稻草人,铁皮人,狮子一起决定去杀死西方恶魔女,多萝茜的朋友们都 被一群可恶的飞猴给制服了,多萝茜头上有北方魔女的吻。因此 ,被带到王宫,恶魔女去打扫卫生,恶魔女没想到多萝茜往她身上倒了一盆水,多萝茜本想让魔女变成“落汤女人”,没想到,奇迹发生了,读到这儿,我开始紧张起来,恶魔女怎么了?原来魔女被冻成了冰决,一点一点得化成水,没了!

读完这个片段,我觉得《绿野仙踪》充满了奇异的故事,不像《查理九世》那么恐怖,也不像《夏洛的网》那么平淡,从此,我便一头扎进这本书,我像一只书虫 ,我啃,我咬,我品尝每一个好玩的故事!

不久后,我便读完了,我想向多萝茜学习,以前的我遇到困难,便会赶紧退缩,现在我的胆子可大啦,当然不是坏!我真感谢妈妈,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可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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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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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它主要讲了18世纪德国男爵敏豪森所经历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拉斯伯和毕尔格。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里面的小故事都幽默有趣。比如他的马怎么被挂在房顶上的,它的船是怎么被鲸鱼拖走而又弄回来的,他是怎样用猪油猎野鸭的,他是怎样活捉大野猪的,他又是如何在被大鱼吃掉后从鱼肚子里逃生的……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敏豪森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爬紫金山。我们走的是石头小路,走了一小半,爸爸说:“看谁先到山顶,如果我输就请你吃冷饮,不过你输了就要请我吃哦!”我一听,立刻来了劲儿。爸爸一喊开始,我马上向山上冲去。才开始我还有劲儿,一下子就领先了爸爸,不过后来越走越没劲,眼看爸爸就要追上来了,我焦急万分,可又浑身无力,一旁的妈妈劝我认输,这时我想起了敏豪森,立刻向着前面的大石头冲去,向着山顶跑去,看见爸爸和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又加大了马力。哈!我到山顶了,爸爸输了!我吃着最爱的冷饮,心里暗暗感激敏豪森,因为他让我明白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同学们,相信读了这本书后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它,喜欢敏豪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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