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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精选20篇】

我们都学过关于鲁迅的课文,但是对他的故事有了解多少呢?下面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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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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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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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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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的书让我去学习,有的书让我去思考,有的……,可是那本书就深深地让我感动。

这本书叫《红岩》,它主要讲的是一个个共产党员们,被国某党抓住后,不怕严刑拷打,誓死不愿说出地下党的人员。他们一个个的牺牲,都是为了我们能够幸福、安稳地生活。每当一个共产党员被抓住,敌人用毒刑拷打时,我都会落泪,泪水每一次都会将纸浸湿,可还是会将整本书看完,因为故事的结局可能会美好。我们的幸福是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珍惜生活中的每点每滴。从这本书中我也明白,我们整个世界,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种奉献精神,即使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如果我们都拥有,那么这个世界会更加完美。

一本书带给我幸福、快乐、悲伤……,感动。那书给予我的东西,告诉我的道理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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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春晚节目_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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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到了,晚上,大家吃完饭,洗完澡,穿起新衣服,全家坐在电视机前看春节联欢晚会。

这是我们看的最后的一个节目,也是20xx年的第一个节目,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2008年有着我们太多的留念了,知道它总会过去,可到了那个时刻心里还是想着它。春节除夕夜那天,正好是20xx年的1月25日,也正是湖南湖北一带在雪灾,所以1月25日,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晚会开始了,随着《中华大联欢》的舞场,20xx年终于和我们见面了。

20xx年的春节联欢晚会,我最喜欢的节目还是那《五官新说》。

只见五位先生站成一排给大家先拜个年,站在中间的那位便是马东了,旁边的4位就是他的五官了。马东由于昨晚酒后驾车,所以他要找他的五官问个明白。可着4个五官问个明白。可着4个五官不像去年一样争着要功了,今年,他们是争着推卸责任了。你看那4个五官油嘴滑舌地一个个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了。尤其是那耳朵,搞笑得不得了。开始是马东的耳朵装聋,马东说什么都听不见,接着就把马东的话全给说错了!最后,还改了《北京欢迎你》:警察大大你听我说,你千万别生气。酒后驾车这事跟我一点也没关系。我们老板来请客,叫我一块跟去,红的.黄的.啤的.洋的还有两箱大曲,不管远近都是客人我不能客气,既然坐在一起,统统喝下去。警察我告诉你,我酒量没问题,今天我没运气让我碰见你。警察我告诉你,有梦想谁都了不起,我还敢酒后开飞机!

节目完毕时,人们还意犹未尽......

[我最喜欢的春晚节目_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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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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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怡

“养心莫若寡欲,至乐无如读。”这句话说的没错,多读书肯定是对的,读书令我痴迷,令我忘却自我,所以,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解忧杂货店》是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吴写的,东野圭吾一生不知写了多少本书,其获奖书籍更是不计其数,如1985年写的《放学后》获第31届江户川乱步奖,2005年出版的《嫌疑人X的献身》史无前例地同时获得的第B4届直木奖,第6届木格推理小说大奖,以及年度推理小说排行榜第1名等。

《解忧杂货店》主要讲得是在一个僻静的街道,有一家杂货店,名叫“浪矢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运动员因男友身患绝症,在爱情与梦想之间彷徨徘徊;为了音乐不得不离家漂泊,却在现实的阻拦下寸步难行;面临家庭经济危机不得已连夜潜逃,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之中……他们将烦恼写成信、投进“浪矢杂货店”的卷帘门,随即不可思议的事竟不断发生……写给三十年后的信,回信竟是……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更精彩的内容,一起到书中看看吧!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一起进入这奇妙的故事中,治愈你的想象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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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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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是我一直以来都看的

那次,我们去书摊,在那里恰好看到这本书。爸爸掏了钱,我们买了回来。回家后,因为我有好多字不认识,爸爸就读给我听,我顿时感到了幸福。

我看完了,好朋友汪锋看见书,想问我借。过了几天,他书看完了,把书还给了我。虽然破了一点,但我一点也不计较,毕竟书是用来看的。

又一个星期天,阳光明媚,天气很好,我又拿出书,坐在家里,静静地看。从书中,我懂了许多道理,做人不能撒谎,要好好读书。

书是我的好朋友,我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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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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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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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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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妈妈把香喷喷的饭菜做好了,桌上冒着热气,可儿子还没来吃饭。爸爸妈妈等了好久,儿子还是没来。妈妈就对爸爸说:“去叫他。”

于是,爸爸在家里搜了一遍,好不容易才在儿子的房间里找到他,儿子正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只见他趴在地上,双脚翘着,手撑着下巴,嘴里还念念有词。爸爸推了推他,儿子才回过神来:“出什么事了,爸爸?”“你该去吃饭了。”爸爸说。“这本书太好看了,让我再看一会儿吧。”“不行,你再不去,饭菜都凉了。”儿子只好依依不舍地去吃饭了。可爸爸心里还有个疑问:到底是什么书那么吸引儿子呢?于是,爸爸弯下腰,看了看。原来这是本《世界未解之谜》。不知不觉地,爸爸也喜欢上了这本书,竟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儿子到了餐厅,妈妈问:“你爸爸呢?她怎么还不来?”“刚才不是他去叫我的吗?怎么他自己还没来?”儿子说,“我去看看。”

儿子来到自己的房间,见爸爸正坐在摇椅上,聚精会神地看着那那本《世界未解之谜》。儿子对爸爸说:爸爸,该去吃……“儿子话还没说完,爸爸就说:”儿子,快过来看,百慕大三角竟然有死人复活!“”真的呀?“于是儿子同爸爸一起看了起来。

妈妈见他们俩还未来,只好亲自出马,好不容易才把他们两个”拉“过来。

吃饭时,儿子和爸爸还在讨论刚刚那本书。妈妈说,”你们爱看书是好事,但也不能不吃饭呀!真是废寝忘食呀!“大家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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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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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

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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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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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五年级:王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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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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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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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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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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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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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到了。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是《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桑桑的小男孩小学时在油麻地里发生的一件件有趣又感人的事:秃鹤尽管被同学嘲笑,但他还是为学校努力争取名次;秦大奶奶为救乔乔而落入水中;因为桑桑得了重病,所以桑乔每天背着桑桑四处求医等各种故事。到故事的结尾时,因为桑乔校长被调到了县城的中学当校长,所以桑桑只能离开油麻地,告别他的朋友,去往县城。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叹,这些故事里的人物是多么的善解人意啊!特别是第四章“艾地”,原来油麻地小学是秦大奶奶的地,但后来人们把这块地改造成了学校,只给秦大奶奶留了一小块位于学校角落艾地和一座小草房 ,但因为桑乔一直觉得那个小角落对他的学校环境有影响,所以人们用千方百计想把秦大奶奶赶出油麻地小学,秦大奶奶也默默的跟人们抵抗,仿佛在说:“这块地本来就是我的地,你们休想把我赶出去!”直到有一天,一位二年级的小女孩乔乔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多亏了秦大奶奶救了她,乔乔才保住了一命,而秦大奶奶却因为救乔乔自己也掉了下去,人们赶快把秦大奶奶救了上来。就这样,人们就和秦大奶奶和好了,人们让秦大奶奶在这儿住下来,而秦大奶奶给学校看守庄稼,而且同学们也喜欢秦大奶奶,还经常到秦大奶奶家玩。可惜的是,有一天,秦大奶奶看见学校里的一个南瓜要掉到河里了,就拿着拐棍想把南瓜捞上来,却一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虽然人们把她救了上来,但秦大奶奶已经去世了。人们很伤心,为秦大奶奶办了一次隆重的葬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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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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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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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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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

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

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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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四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位老师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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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语文课由一位姓姜的老师任教。姜老师身材不高,红红的嘴唇,留着一头曲曲的卷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圆圆的脸上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这双大眼 睛不但美丽,而且还会说话呢!

语文课上,我有一道不会做,急得直抓耳挠腮在东张西望,眼一斜,飘到了同桌杨宇萌同学的作业本上,正准备“偷袭”之际,发现了姜老师的扫射过来,盯着我似乎在说:“王佳玉,吃别人嚼过的甘蔗没有味,要独立思考,认真完成……”。顿时,我的脸上火辣辣的,羞得我心里直发烧。姜老师,我懂你的意思,我改。

有时候上课我们很顽皮,姜老师就会变得很严肃,我们都很怕你,就会专心孜孜的听课。可是一到了下课,你就会和我们一块兴致勃勃的嬉戏、说笑和玩耍。

我非常喜欢你,我们的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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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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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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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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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看的时间,我必定会拿《哈利.波特》这套书,它令我喜出望外,叫我爱不释手,尤其那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是我在火车南站的一家书店买的,回家时,虽然手里沉甸甸的,可心里却很开心。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作家..罗琳。《哈利.波特与密室》主要讲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有一间密室。这间密室很神秘,大家都不知道这间密室的出口。据说,只有斯兰特林学院的继承人才能进入密室。哈利因为会与蛇交谈,被认为是斯兰特林的继承人。后来,哈利和他的两个小伙伴想要找到密室的出口,却引起了好几次误会。最后,他找到了一本关于密室的日记,加上罗恩妹妹金妮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密室的出口。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是关于魔法世界的故事,令我好奇不已,叫我如痴如醉,看完后,让我大开眼界。

我欣赏哈利的冷静与执着。虽然他和两个小伙伴引起了巨大的误会,可哈利并没有为此而乱了阵脚,丧失了信心。相反,他更加执着地去追求目标。我们要向他学习这种冷静执着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不能因为解决不了问题就打退堂鼓,要冷静下来,运用自己的优势,要执着的与困难作斗争,最终一定会打败困难的!

我佩服书中的作者,佩服她的想象力,佩服她的文字功底。她把书写的很精彩,我也要好好地研究,把书读透。这本书使我受到启发,从中吸取了知识,这本书也当之无愧地获得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个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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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读的书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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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它也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在短暂的假期里,我把这本书整整读了三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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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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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喜欢的一本是《中国名人成长故事》。里面有:孔子,鲁班,孟轲,韩信,匡衡,张衡,李白,岳飞。等人物。

其中我最喜欢岳飞。因为岳飞报效祖国,还勤学苦练。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出生只有几天的时候,家乡发了大水,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全村人随水一起飘走,岳飞妈妈急中生智,抱着岳飞跳进一个水缸里。就这样,水缸随水不停的漂。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岳飞母子飘到了麒麟村。这个村里一个王明的员外救了岳飞母子。就因为他家这样艰苦,上不起学,从小立志,投师学武艺,后来他长大报效祖国,成为民族英雄。我也想喝岳飞一样报效祖国。

读了这本书是我感到了做什么事都不是随便就能成功,也要经过勤学苦练,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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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四年级写给最喜欢老师的一封信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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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老师是春蚕,染白了鬓发,光耀了他人;老师是园丁,辛勤了自己,浇灌出桃李满天下。妈妈常常吓唬我,再不听话,就把你交给老师,让老师惩罚你。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老师充满了害怕,害怕那高举的教鞭落在我的身上,害怕那责怪的眼神、害怕那愤怒的目光……我让自己很努力地学习,庆幸的是,我从未见过以上的种.种情况。但我的心一直绷得很紧,直到有一次……

记得那天是上英语课。上课铃响过,我才发现自己没有带英语书,糟糕!这可怎么办呢?我的内心忐忑不安,就像怀里揣着几只小兔子,整堂课,我都魂不守舍。生怕老师走到我面前,或者向我提问。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紧张的心情渐渐放松下来。突然,老师叫道:“王书滢,说第4题。”这一声犹如晴天霹雳,我的心顿时又揪了起来。我马上站起来,吞吞吐吐,语无伦次。老师看到我紧张的神情,便快步向我走来。大事不妙,还是被老师发现了。但出乎意料的是,您不但没有责怪我,反而温和地对我说:“先坐下吧,下午记得做起,带到学校来。”我听了,郑重的点了点头,并暗暗告诉自己:“以后不许在发生这样的事情”。从此,我对老师的看法有了彻底的改观,他们真的就像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一样,给了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

在这里,我想对您说:“老师,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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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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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雨果也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书,我喜欢读你!

宁可吃无肉,不可家无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假如我连续几天不读课外书,生活就像吃菜没有加盐一样乏味。

在生活中,我们要结交“好朋友”。它能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我的“好朋友”有很多,如《爱的教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水浒传》等等。现在我给你介绍一位最好的朋友——《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决心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第一次出海,不幸遇上了风暴,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游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顽强地生活了28年,终于在1684年12月19日被一艘英国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逆境中,只有具有坚强毅力而又聪明智慧的人才能取得成功。

鲁滨逊的经历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想给妈妈做菜,让辛苦的妈妈放松放松。可结果西红柿忘了洗,鸡蛋糊了,味道也不好。顿时,我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决定放弃。可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荒岛上遇到那么多困难,他都一一克服了,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成功总是青睐有恒心的人,我要再做一次!终于,我成功了,做的菜好吃多了。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人生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困难与挫折,要想取得成功,就需要有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我会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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