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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汇编20篇)

我们都学过关于鲁迅的课文,但是对他的故事有了解多少呢?下面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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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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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许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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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教版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人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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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说母爱最伟大,古今中外的文学家、诗人都用最伟大的字眼歌颂母亲。但我觉得,与母爱比起来,父爱也毫不逊色。

每当我想起爸爸时,我就为自己有这样一位爸爸而感到骄傲和满意。爸爸长得还算英俊。除了身体偏胖外,不高不矮的个子,乌黑的头发,小小的眼睛,高高的鼻梁,整天乐呵呵的。

爸爸的工作十分繁忙,但他却十分关心我的学习,他教我背唐诗、记成语、写作文,他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鼓励我多读多看。他还给我讲故事,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在我受到惊吓和病到时,爸爸又总是用他那不高不矮的身躯和宽厚的臂膀保护我、温暖我。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的夜晚,天下着大雨。我身上突然长了许多小红疙瘩,爸爸赶紧起床,没顾上穿上一件厚衣服,就抱起我向医院跑去。在路上,爸爸的头上、身上落满了雨水,他却全然不顾,反而为我的病担心,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他紧紧的抱着我,生怕我受到一丝寒冷,可是自己却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一阵寒风就能吹透。来到医院,医生说:“只是急性寻麻症,没什么大问题”。于是医生给我打了针,开了药,爸爸又抱着我回到家里。我躺在床上,他又给我削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切成一块一块的,泡在热水里。我吃着热苹果,感到十分温暖,但爸爸的爱却更象火一般的涌着我,我怎能感觉不到呢?

这是多么深厚、伟大的父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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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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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名言“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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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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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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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四年级我喜欢的小动物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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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是我最喜爱的一种小动物,我喜爱猫的原因不单只是因为它长得可爱,常逗人欢喜给生活带来乐趣。而且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名出色的捕鼠能手。猫和虎同属一科,它们的长相相同。尽管大小悬殊,但猫却具有着虎的种种优点。强健的四肢使它有极快的奔跑速度。脚上的爪子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而且能沿墙壁上房,爬树跳,追捕老鼠。脚底下的肉垫,使它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能偷偷地接近老鼠,轻而易举地把它抓住。猫还具有一些虎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优点:猫的眼睛可神了,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也能看清楚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逃不过它的眼睛。它的耳朵非常灵活,能够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只要有声音,哪怕是极小的,它也能及时分辩。猫的胡须很长感觉十分灵敏,能够测量各种洞口的大小。这样一来,老鼠一旦遇见了猫,便注定是难逃了。

猫只有在夜晚才显特别精神,是猫进行捕鼠的最好时机。白天,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有时它很贪玩,出去一天一夜也不回家,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等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猫有时特好玩,你在桌上静静地看书或作业时,它会悄悄地来到你的脚边钻来钻去,也喵喵地不停叫几下,有时还会爬到书桌的另一面,扑在那里眯着双眼,静静地陪着你阅读书本,你每每会伸出手来,抚它一下,猫很可爱也懂得人性。

多可爱的小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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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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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本大家都知道,它是古代四大名着之一。

书中主要内容是;东汉末年朝政腐败,各地黄巾军蜂起,镇压黄巾军起家的曹操经过多次征战,逐渐统一了北方。曹操又挥师南下,准备趁机统一全国。赤壁一战,曹操被孙权、刘备联军打得大败。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从此形成。不久孙权杀了刘备的义弟关羽,夺了荆州。

刘备为了报仇,率大军伐吴,大败而归。刘备病死,丞相诸葛亮辅佐刘禅治理蜀国。诸葛亮征服了南方蛮族,又采用联吴抗魏的方针,先后六次出兵祁山代魏,没能成功,诸葛亮最后病死军中。不久,司马氏掌握了魏国政权,并先后灭掉了蜀、吴两国,建立了西晋,统一了全国。

有三个有趣的故事。就是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新野。

火烧赤壁是赫赫有名的。故事大概内容是;曹操在有利的情况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至战败。刘备、孙权结盟抗衡,扬水一战,巧用火攻最终以弱胜强。

我从三国故事里得到的启示是;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鲁莽行事,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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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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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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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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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是一本“乘着文字的翅膀”,里面有我们写作班的同学们的文章,也包括我的,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心爱的宝贝。

这本书是我的写作老师冯老师亲手制作的一本书,我常常拿出来看,每篇文章都一看再看。边看边笑,彷佛有一阵风轻轻吹过,感觉到老师的用心,也好感谢老师呢!

这本书是我学习的好帮手,我可以在别人的文章里,学习到很多的优美句子,还有很好用的成语,还可以参考大家的写法,我想我的文章一定会越写越好,那时我就可以慢慢的变成一个小作家了。

因为我实在太喜欢这本书了,所以我的阿姨帮我做了一个书套,这个充满爱心的书套,也变成我的宝贝,每天摸着、看着,心情就像要飞起来了。

我已经开始期待,今年的新作品了,那会是我将来的新新宝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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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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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他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故事大概是说汤姆是个只会玩不知道上学好处的孩子,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去玩,最后发生了一连串的冒险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汤姆很有冒险的精神,遇到困难也不会紧张,冷静地度过难关。有一次,汤姆的学校户外教学他跑进山洞探险出不来,大家以为汤姆死了就为他办丧礼,后来汤姆拿走宝藏逃出山洞并阻止了自己的丧礼。

要是我像汤姆困在山洞的时候,我希望像汤姆一样先冷静下来,观察四周的环境,慢慢的寻找山洞的出口,这样逃出山洞的机会会比较高,说不一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所以聪明的人遇到困难是不一定能解决事情,反而遇到事情要先冷静下来,灵机应变,才能解决问题,汤姆就是最好的例子。以后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先不要紧张,想想解决的方法,并给自己多一点勇气,相信成功是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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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四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位老师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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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12月1日我们喜欢的实习老师周老师实习期将满,就要和我们告别了。

那天中午,王宸栋同学、王睿同学和李自立同学出了黑板报,主题是:周老师,再见了!第三节课马上我们要和周老师说再见了。时间过得真快啊,一会儿,第三节课就到了,我们全班并不希望这节课马上到来,更不希望周老师走,但现实总是要面对的。上课了,我们大家全都静静地坐好想给周老师一个惊喜,周老师慢慢地走进了教室。首先周老师先向我们大家说了她的感受,一阵阵掌声响起,我们默默地看见周老师眼睛里闪着泪光。接着我们每人说一句祝福的话送一个礼物来表示对周老师的感谢,顿时周老师被感动了,眼泪马上就流了出来,她坚定地说:“我一定会回来的!”我们大家都被感动了。瞧,我们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并且许老师帮我们和周老师合影留恋,依依不舍。在我的相机里面就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镜头。

周老师你可知道我们四(1)班54名少先队员有一句共同的话是,周老师常回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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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这样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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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平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平,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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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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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

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_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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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四年级我喜欢鸟作文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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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爷爷去花市场买宠物,花鸟市场可真热闹呀,猫喵声,狗吠声,鸟鸣声连成一片,“组成了壮观的动物大合唱”,除此之外还有人们的吆喝声与砍价声。

喜欢的鸟 我们在花鸟市场逛了一大圈最终我的目光在一笼飞来飞去的珍珠鸟上定格了,我连忙晃着爷爷的胳膊央求着,爷爷也还算爽快,给我买了两只珍珠鸟。

一路上,我都在享受着这两只小家伙那灵动的生命,到了家里我把那对珍珠鸟放到以前养鸟的笼子里由于它们的体态娇小,这个笼子对它们来说就算得上是一栋华丽的别墅了,这样子一来我就可以尽情观赏这两家伙了。

在近处仔细一看,就显得佗们更加可爱了,那只雌鸟通身羽毛雪白就像一层雪镶满全身一样,咋一看就像一位白衣贵夫人一般,有着贵族一样的气息。在雌鸟体现出的高雅气质之下,雄鸟体现出的气质就截然不同了,雄鸟的全身色彩很是鲜艳,嘴巴大红色,翅膀是灰色的,腹部呈乳白色,上面隐隐有一些褐色斑点隐在其中,最有特点的要算是它脸上的两个黄斑了,就像一位帅哥见到一位美眉一样不好意思了,它们刚进笼子里的时候并不是很适应,到处乱跳把我放进去的小米都有打飞了出来,于是,我就用布罩给盖在笼子上,这下它们就安静下来,变的亲亲我我。

珍珠鸟无论是外观还是行为都令人着迷,令我赞不绝口,真希望大家也买一只珍珠鸟,感受一下它的可爱之处吧!

[四年级我喜欢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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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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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的,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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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四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位老师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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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语文课由一位姓姜的老师任教。姜老师身材不高,红红的嘴唇,留着一头曲曲的卷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圆圆的脸上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这双大眼 睛不但美丽,而且还会说话呢!

语文课上,我有一道不会做,急得直抓耳挠腮在东张西望,眼一斜,飘到了同桌杨宇萌同学的作业本上,正准备“偷袭”之际,发现了姜老师的扫射过来,盯着我似乎在说:“王佳玉,吃别人嚼过的甘蔗没有味,要独立思考,认真完成……”。顿时,我的脸上火辣辣的,羞得我心里直发烧。姜老师,我懂你的意思,我改。

有时候上课我们很顽皮,姜老师就会变得很严肃,我们都很怕你,就会专心孜孜的听课。可是一到了下课,你就会和我们一块兴致勃勃的嬉戏、说笑和玩耍。

我非常喜欢你,我们的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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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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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开始。我就喜欢上了看,在我看的书里,有《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但是我最喜欢的的还是《爱的教育》这本书。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它是一部风靡全国,感人肺腑的作品。书中以小学生的口吻,记述了一百多个动人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刚上四年级的小男孩,名叫安利柯;品学兼优,担任班长的是德罗西;柴店主人的儿子,学习刻苦,就连干活也在默记功课的是柯莱蒂......他们都具有高尚的质量。书中写出了他们对祖国和人民,父母和兄弟,老师和同学之间深厚而真挚的爱。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生活中处处有爱。这本书把爱比喻成了很多的东西,但我想“爱是什么”是永远不会有明确的答案的,因为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朋友之间友好的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大到捐献人体器官,献血,帮助希望工程......一个人要从小学会关爱他人。看到小同学摔倒了,要连忙去把他扶起来;看到有人遇到困难,要及时给予他们帮助;看到老人上公共汽车,要主动让座;在家里看到父母和长辈,在学校看到校长和老师,都要主动问好。爱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充满欢乐,使我们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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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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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读过很多,但是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著名的大作家——笛福。这本书是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更要读,主人公鲁滨逊,是让我们知道要学会生存,克服困难,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坚强毅力的人,他很聪明机智,还有一颗勇敢的心。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跟着十几个人一起去,他们遇到了巨大的波浪,船翻了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就是鲁滨逊。他来到一个荒岛上,在荒岛上历经了28年的艰苦生活,他把船上的东西捞上来,留在荒岛上吃,岛上荒芜人烟,他开始自食其力,自己种植麦子,然后做成粗糙的面包,还养了很多动物。他很孤独,养了一只鹦鹉陪他做伴,就这样他不在孤独。在荒岛上救到了一位俘虏,并为他起名“星期五”,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他们经常在荒岛上打猎,他会打一些小动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就这样他和“星期五”乘船回家了。鲁滨逊用自己的一双灵巧勤劳的手,自力更生,令我终身难忘,我心里起了佩服之情。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在跟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们知道每次遇到困难,都要面对克服,不要灰心。记得在我上中学时,我觉得自己在生活中,没有妈妈真不行,我也渐渐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自己学会在没有妈妈陪伴的情况下自力自强。因为我在遇到挫折时总会想想鲁滨逊,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已经把他当成无声的老师。心里想自己怎么能低头呢?我要学会自力更生,每次想到这里我更加佩服鲁滨逊了。

我想成为像鲁滨逊一样学会生活,克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劳动性创造人……

笛福曾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让我懂得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只要我们耐心克服,没有走不过去的坎。每当在我难过的时候我会翻开它,这本书将陪伴着我的一生,它会帮助我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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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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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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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秋天四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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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秋天,为什么呢?因为秋天是丰收的季节。

秋天,苹果熟了。谷子低下了头,高粱也累弯了腰。酸甜可口的葡萄,鸭梨。

也懒洋洋的走出来了。菊花怒放,黄的。白的。粉的。

玉米早已长了胡须。一片又一片的树叶落下来。所有装扮大地的东西-树。花朵。玉米苗。

等差不多全消失了。

有着一丝凉意的秋风吹来,使人感到清爽。在秋风的半随下,玉米。麦子。

吹起了一曲欢送秋天的歌。可我却不希望秋天离去。

秋天虽然已经过去了,可我还是喜欢秋天,认为秋天是四季中最美的。每当我吃起苹果时,我就会想起美丽。快乐。无私的秋天。

这些就是我喜欢秋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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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四年级作文:我喜欢的榆钱花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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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钱又开了,一串串,一朵朵,白蝴蝶似的,咧着小嘴,不断喷涂着香气,作文 我喜欢的榆钱花。望着这些素净清雅的花,我又想起了小时候的伙伴----俞莹。

我的童年是在奶奶家度过的,那里的春天可真美。山坡上的小溪边,到处都是花。有马兰花、映山红、紫云英……。真是万紫千红、格外妖娆,我常常和她去采野花。于是,山野里回荡着我们的笑声,小河畔响起了我们的歌声。有了我们,春天似乎更美丽了。

有一天,我和俞莹有去采野花。来到山脚下,我们各自自由自在的采起来。突然间,我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不由抬起头来,四处寻觅起来。最后我的眼光停留在一棵大树上,这棵树真高啊!它蓬勃向上,直刺青天,每一片叶子都绿的发光。再仔细看看,绿叶中还夹着一串串白色的小花,一股特别的香味正从那花蕊里不断透出来,是那样浓郁、淳厚。

我呆呆的欣赏着,她瞧着我,连俞莹走过来都没有发现。她瞧着我那如痴如醉的样子,便轻轻地说:“这是榆钱花,又好看又好吃,用处可大呢!”

“我要是有一串就好了。”我喃喃地说。

俞莹帮着拆了一串,我非常感激她。

这花是友谊的象征,所以我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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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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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我平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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