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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汇编20篇)

我们都学过关于鲁迅的课文,但是对他的故事有了解多少呢?下面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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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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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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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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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彩色的太阳》,这本书里有很多童话故事比如甜甜的岩石甜甜的山,我给大家讲一讲吧!你们想听吗?

从前,有一个孩子打开门,走出门散步。突然,她看见一只烈狗站在一个彩色石上,那个孩子很奇怪,石头也有彩色吗?等那只烈狗跑走了,那个孩子舔了舔那块石头好甜呀!她又看见一座山,就爬到山上吃甜甜石,然后她的爸爸、妈妈、爷爷、 奶奶都拿着袋子捡甜甜石,回家了!小朋友你们快让爸爸、妈妈给你买一本吧,那里 面的内容可丰富多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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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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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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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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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的菲德鲁斯说过:“有学问的人本身就永远蕴藏着财富。”美国的布朗宁曾经说过:“无知不是无辜而是罪过。”如果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如果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学问是从本里获得的,我就介绍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分为六个部分,现在我就讲六个部分中的一个故事——恐怖的白骨这一个故事。一天,鲁滨逊来到小岛西南角,惊恐地发现那里的海滩上有无数的白骨。他盯着那些白骨,想到了食人族吞吃同类的情景,差一点就晕倒了,于是他快速地往他的住所奔去。回到后,经过分析,得出结论:食人族总是在小岛西南角靠岸,很快就离开。有一次他想到了来将他们一起杀死,他观察了两三个月,一直没什么发现。又想了想他们没有伤害我,我为什么要杀死他们呢?想到这里他停止了这种行为。

《鲁滨逊漂流记》这有许多的道理,大家应该学习这里面的东西,学习生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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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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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是一个比较爱看书的人,而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姜戎所着的《狼图腾》。

以狼为图腾?狼分明给草原民族带来了那么多惨不忍睹的损失,为什么还要将狼视为图腾神灵,甚至连死后的尸体也让狼吃掉?我带着事先了解到的问题,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与理解。“民族性格决定民族命运”、“草原狼是草原的守护神”、“天兽人草合一”、“草原骑兵是草原狼训练出来的”……各种新奇的概念颠覆了我对草原安详、宁静,对草原狼冷酷。黑暗甚至邪恶的认识。这些理论对我来说如雷贯耳,让我豁然开朗。这不正是中华民族这个文化古国被游牧小民族和西方列强打的体无完肤的原因吗?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

到了深夜,在妈妈的多次催促下我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一连几天,我几乎一有空便捧起了《狼图腾》:抓住小狼时的激动,围狼打狼时的害怕,狼掏马群时的刺激,反被狼包围时的紧张,杀死小狼时的悲痛欲绝……各种心情杂乱无章,无一刻放松,解脱。人生是战斗,不战,死;战败,死;战胜,再战!草原如此残酷。草原人从小生活在战争中,他们从小受到狼性的熏陶,他们有狼的智慧、勇敢、耐力、坚强、战术,甚至狼不惜自断一臂以求保命的狠劲。忽必烈、成吉思汗那个时候学狼学的最像,中国也最强大。她创造了历史上最大的一块版图。我渐渐清楚了为什么游牧民族以狼为图腾,是狼给了他们战斗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狼是草原人的导师,是带他们走向强大的图腾导师!

我时常想,如果中国能减少些农耕民族的畜牧性,增加些游牧民族和西方国家的狼性,以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沉淀,绝对能在短时间内跻身一流大国,超越美国,成为第一强国!可在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畜牧性又那能那么容易改变?

我真的希望中国攻破这个难关,竖起那面狼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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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动物四年级

全文共 1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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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动物作文一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所以我最喜欢狗。我家有一只小狗,全身毛茸茸的,轻轻一摸很舒服!它的眼睛黑黑的,像两颗圆溜溜的黑宝石。它的鼻子也是黑黑的,嗅觉很灵敏,能闻到几公里外的味道。耳朵是三角形的,尾巴弯弯的,一遇到熟人就摇个不停,我太喜欢它了,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欢欢”。

欢欢经常在家门口等我,那忧郁的眼神好像在说:“小主人,你什么时候才放学呀?我在家等着你回来和我一起玩呢!”我放学一回到家,欢欢就会一下子冲出来,不停地摇着尾巴,在我的双脚之间来回的磨蹭,有时甚至超我扑来,要我抱抱呢!那样子十分的兴奋,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总算回来了,我都等你大半天了!”

欢欢最喜欢吃骨头了,我每天都拿骨头来喂它。有一次,我故意拿着骨头来逗它。我把骨头递给它,眼看就要被欢欢衔住了,我故意把骨头拿开,欢欢着急地跳来跳去,一次又一次,欢欢累得趴在地上直喘气,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给我一根吧,我好想吃呀!”看着它恳求的眼神,我给了它一根骨头,欢欢连忙狼吞虎咽,一会儿就把骨头吃完了,还伸伸舌头在嘴边添来舔去,好像还在回味过头的美味呢!

每当我高兴的时候,我就会跟它一起玩;当我伤心时,我会跟他说说话,欢欢总是认真地蹲在地上,听我述说,好像在再说:“小主人,别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我顿时吧烦恼、忧郁抛到九霄云外。

自从欢欢来到我的家,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我真喜欢它!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二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我家的小乌龟。

小乌龟全身是黑色的,它有一个半我的手掌大小。它的脑袋圆乎乎的,小小的嘴巴,小乌龟背着一个重重的壳,行动起来特别迟钝,那壳上有着各种各样的花纹。小乌龟还有4条又粗又短的腿和一条细小的尾巴。那尾巴很灵活,像个小鞭子,在小乌龟的壳上扫来扫去。它的两只小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快给我一些食物吃吧!”

它吃食的时候更加有趣:若是喂它吃饲料,它会张开那张嘴,啊呜一口把饲料吞进肚子,可欢啦!而且不管给它倒多少饲料,总是把它们吃得片甲不留;若是喂它吃虾,它也会一口气把虾吞肚子里去,但奇怪的是它会把虾壳给吐出来。

小乌龟有时会在鱼缸里悠闲自得地游来游去,好像在散步;有时会把鱼缸里的小石子翻得沙沙响,似乎在着急地找东西;还有时会趴在鱼缸的一角,仿佛在睡觉。

我非常喜爱它。每天放学回家,我看到鱼缸里的水脏了,我会把它捞出来,把鱼缸洗干净,换好水,重新把小乌龟放回去,让它的家焕然一新。

我喜欢我的小乌龟,因为它是我的好朋友,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我喜欢的动物作文三

我奶奶家刚养了一只性格百变、动作灵活的小猫。

它有一身灰白色的皮毛,三角形的耳朵,一双瞪得大大的绿莹莹的眼睛,倒了晚上,犹如两颗闪闪发亮的绿宝石。它的黑色小鼻子极其灵敏,一闻到鱼腥味就会“喵喵”直叫,不禁馋的嚼嚼嘴,咽咽口水。而灵敏的鼻子下面就是张贪吃的小嘴巴,一张口就露出了又尖又白的牙齿,十分锋利。它的脸颊旁各长着几根又细又长的胡须,简直就是老虎的亚种。

小猫总是喜欢在白天懒洋洋地睡大觉,无论你怎么叫喊它,它也不会起来,真是“目中无人”;可一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它便会竭尽全力地捕捉老鼠。

小猫的攀爬技术很高,它只需轻轻一跃,就能跳到高高的柜子或者书桌上,让人可望而不可及。有一次,我想逗它玩,就追着它,可我刚走到它旁边想要捉住它时,它就像神仙一般腾空跃起,跳到很高的柜子上,然后用一种怒气冲冲的眼神瞪着我,好像在警告我:“别过来,我可是不好惹的!”而有时小猫也会十分温顺、可爱。没事的时候,它就经常蜷缩在我的脚边,温柔可亲地蹭着我的脚,“喵呜——喵呜——”地向我撒娇地低声的呼唤。每到这个时候,我总会怜爱起它,抚摸它柔顺的毛,或者把它抱在我的怀里,充满睡意的它,总会在我的怀抱中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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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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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也是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着,主人公匹诺曹从一个坏孩子到一个好孩子的整个演变过程。

小木偶匹诺曹多次听信狐狸和猫的谎话,要不是小仙女及时的搭救说不定匹诺曹早已变成坏孩子了呢,小木偶在玩具国被小灯芯骗到了玩具国变成了驴子,匹诺曹被一个杂戏团的老板买走了,杂戏团老板让匹诺曹跳圈,用头撞破纸桶,用后腿直立,还有跳舞,学不好要挨打。

这时匹诺曹才开始醒悟,在善良的小仙女宽容的帮助下匹诺曹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一个懂事、诚实、勇敢、聪明伶俐的真正的男孩子。

人要有自己的头脑,要有自己的主见,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这个童话告诉我们大家一定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要让坏人的谎言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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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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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吱、吱”,听吧,又是我家的这个“小贪吃鬼”——小豚鼠。这只小豚鼠是妈妈在“六一”儿童节送给我的礼物,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欢欢”。

欢欢有一身褐白相间的毛,摸上去十分柔软。那半黄半黑的脸上挂着两颗小电灯泡似的眼睛,不停地闪呀闪。两只木耳似的小耳朵,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也不会放过。六根细鱼骨头似的胡须不断地摇摆着,这样子怪叫人喜爱的。

小豚鼠吃食的时候很有趣,它可是个贪吃鬼。有一次,我拿了一片空心菜去喂它,把这片空心菜挂在了笼子上,欢欢发现这个悬挂在自己家门上的“不明飞行物”,便伸出头谨慎地闻了闻,确定可以吃,欢欢便放开胃口,大吃特吃起来,还不时地东张西望,好像害怕有人抢走它的美食。吃饱了,欢欢不停地向我点头,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给我喂食。”

小欢欢休息时也很有趣。瞧,它收起四肢,把身子缩了起来,真像一个小小的毛绒球。过了一会儿,欢欢便闭上双眼睡着了。不过,它睡不香,一点小动静都会惊醒它。

小豚鼠嬉戏时最有趣。有一次,我带它去外面玩,一楼的大妈也带了一条小花狗来。我把我的欢欢放在地上给小花狗看,看看会发生什么趣事。果然不出我所料,小花狗走上前去,对着欢欢闻了闻,欢欢也转过身来,发现了这个新敌人。这回小花狗可真不像话,用爪子狠狠地拍打笼子。我看了,很生气。正想上去阻止小花狗,没想到小豚鼠自己也会防备了。它伸出锐利的爪子,不停地向小花狗比划着,好像在说:“走开,我也不是好惹的,小心我揍你。”这效果可真灵,小花狗果然被吓跑了。现在我说起这件事,还真让我笑掉大牙。

我的小豚鼠天真、可爱、聪明,我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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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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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吃饭了,青绿色的蔬菜,金黄的鸡蛋,一道道香味四溢的饭和蔬菜经过妈妈的巧手制作,正在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时间就像蜗牛一样,过得很慢。墙上的钟表滴滴答答的响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爸爸妈妈肚子已经发出了“咕噜噜”的响声,可还是不见儿子的踪影。妈妈吩咐爸爸去叫儿子过来吃饭,爸爸说:“好的,我这就去。”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走进去。只见儿子两手撑着脸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呢!就连推门也没听见。这时爸爸指着儿子让他下楼吃饭,儿子恋恋不舍的离开书,下楼去吃饭。

爸爸心里想:“究竟是什么书这么吸引人呢?”只见他低下头仔细的读了几句,就被这本书迷住了。

儿子和妈妈在等爸爸下楼吃饭,他们等到饭都要凉了。爸爸还没有下来吃饭。

妈妈只好吩咐儿子去叫爸爸。儿子很不情愿的去了。

儿子推开房门,一下子就从寒冷的冬天变成欢快的春天。原来爸爸也和我一样在看这本书。儿子在心里想:“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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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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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山西运城盐湖区康杰附中初二179班高二:陈寒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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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爱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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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的一本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讲了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令人深思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时。因为父亲的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伺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了父亲病的很严重,心理非常的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遣仙女,织纤完婚。”董永家里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仍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毁,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内容就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阶梯了。

在读过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礼仪的重要,知道了礼貌的宝贵一句谢谢,对不起...就能让身边的人感到温暖。我们的国家自古以来被誉为是礼仪之邦,所以更应该注重礼仪。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

匙》正是我们“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载体。

我爱读书,爱读好书——《启迪心灵的钥匙》。

[我最爱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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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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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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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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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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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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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

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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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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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养宠物,有人喜欢做手工,有人喜欢看电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因为看书能增长知识,积累词语。我每天至少有三个半小时在看书,至今为止至少积累了成百上千个好词好句,难道还不让你惊讶?

对于我来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了。没有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没有一生命一样。不过,长期以来的看书习惯,让我写作下笔如有神,从来不用打草稿、查资料,都是一气呵成,半个小时内搞定,积累的好词好句使我的作文栩栩如生,几乎就是用好几百个成语连起来的作文;还给我的绘画带来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然我没学过画画,但老师都夸我的画作远远超越了同龄人的水平。

我一开始接触书的时候,妈妈说我还很小,刚满月,当时我以为它是个玩具,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从色彩鲜艳的图片、绘本到文字小说都会读了。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

但是喜欢看书也是我的一个缺点,有一次吃饭,我拿着书走到餐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慢悠悠地吃饭,妈妈看见了,一下子抢过的的书,对我说:“边吃饭边看书对肠胃不好!”我没把这当回事,顺手拿起妈妈抢过的书,一边看一边吃饭,这个样子接二连三,妈妈已经筋疲力尽了,可我还在看。没办法,妈妈只好让我一边看书一边吃饭。

书使我的生活绚丽多彩,希望大家也能养成阅读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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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动物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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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傍晚,我和爸爸、妈妈吃完了饭,就去公园桥边的花鸟市场玩。我发觉路边一个不起眼的小店上写着“卖狗店”三个大字,眼睛一亮:“嘿!可以让爸妈替我买小狗了。”我拉着妈妈的手兴奋地嚷着:“快!快!我们进去看小狗。”

来到店里,只见在一只大木笼子中放着七八只各式品种的小狗狗。其中的一个小不点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把它抱起,它还舔了我的鼻子呢!湿湿的,痒痒的,我开心的大笑起来。我爱怜的瞧着它,乖乖的样子真是美极了:眼睛黑的象葡萄,大大的眼眸象铜铃,圆溜溜的。它的皮毛是黑白色的,毛有点卷,像刚刚烫过的头发一样,脸型是瓜子脸,鼻子湿湿的,像果冻。它的耳朵特别有趣!长长的,拖到脚那呢!店主说:“这种狗长大以后,耳朵会有1.5分米或2分米呢!腿上的毛也会长的象喇叭裤一样。这种狗是英国种,所需的食物是鸡肝、鸭肝和鹅肝,食用时只要把肝放在热水里浸泡十几分钟,再清洗完之后煮熟、剁碎,和饭一起搅拌,最后就可以给狗吃了。”听了这么多,我动心了,缠着爸爸帮我买小狗。爸爸好象也有点起劲。妈妈态度却很坚决:“不行!买了小狗谁来养?”“我来养!”“那你有时间去照顾它吗?你要上学,爸爸妈妈都要上班,这么可爱的小生命,我们一定要对它负责呀!”听了妈妈的话,我有点泄气了。可爸爸却来劲了,跟着店主讨价还价,只听得老板说:“这样吧!700元买只狗,狗屋、狗食、狗衣和项圈送一套给你。”“好吧!”当我听到爸爸这样说时,我非常非常得开心,可爸爸又说:“我先拿钱,如果10分钟后我们不来,就代表不买了。”我有些怀疑爸爸的决心了。果然,一回到家,爸爸和妈妈又商量了一下,说:“别买吧!”我不开心了,不争气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我哭了,这是我为了买狗哭的第13次。爸爸妈妈都劝我别哭了,可我觉不理他们。

唉!真是太喜欢小狗了,因为我也属狗!真希望我能拥有一只真正的小狗,做梦都想。长大了,我一定要买一只自己喜欢的小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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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秋天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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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我喜欢秋天,我最喜欢秋天。

秋天的天空像湛蓝的大海,白云扬起了风帆,在大海中行使。南飞的大雁也来了,它们排着队悠悠地在天空中飞翔,多像一幅流动的水粉画。

秋天的树叶枯黄了,在秋风的欢送下,它们像金色的蝴蝶在风中翻飞舞蹈。唯有枫树,它的孩子们都换上了火红的衣服,远远望去,好似团团燃烧着的火焰。

秋天是丰收的节日。高粱涨红了脸,稻子笑弯了腰。红彤彤的柿子、黄澄澄的梨都挂满了枝头。

秋天又是一个童话的季节。瞧!田野里的小草穿上了金色的外衣,仰着脸对菊花姐姐说:“姐姐,您真漂亮!红、黄、橙、紫……你们的装扮比彩虹妹妹还要美。”菊花有些害羞了,微笑着说:“小草妹妹,你的黄衣服也令人羡慕,但我更喜欢你嫩绿的样子。”“那我们明年再相聚吧!”小草扬扬手向菊花姐姐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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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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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我读过很多,家里的一整个书柜里的书,我基本都读过,其中有世界名著、中国古典小说、中国现代小说、外国小说……很多名著、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反复阅读。其中的一套外国小说《哈利·波特》是我的最爱,一套小说总共有七本,每一本我都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还想再看,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是我最最喜欢的,因为这本书不仅给予了我很多知识,也令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因此我很想跟大家一起来分享这本好书!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姨夫家熬过痛苦的暑假后,正当他准备收拾行李去往霍格沃兹时,小精灵多比警告他:如果哈利返回学校灾难就会降临。但哈利不顾多比的阻扰,与罗恩一起驾驶汽车开往学校。才一开学,学校里就怪事连连:费尔奇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攻击而石化,连赫敏也不幸遇难,哈利因会说“蛇语”而被所有人误以为是凶手。最后哈利通过赫敏手中纸条的提示得知是蛇怪造成这一切。哈利勇敢大胆的进入密室与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决斗,最终杀死蛇怪,毁灭魂器,救回了同学。

哈利·波特顽强、勇敢、不怕打击,同时又有两位朋友的帮助。赫敏敢于奉献,热爱学习,遇到困难时沉着冷静,给了哈利许多帮助;罗恩在哈利失望放弃时给予他安慰,同时和哈利一起出生入死。他们三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在我自己的生活中也慢慢变得独立起来了,不再是娇娇小公主似的什么都喊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因为我的“偶像”哈利可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他从小失去父母,什么事全靠自己的努力,所以我决定向哈利·波特学习他那种独立自强的品质。妈妈夸我现在变化很大,懂事不少!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使我明白:我们要有勇气、要有毅力、要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现在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要做的事情除了做一个好人就是学习了,希望在学习上也能看齐哈利的品质!这是一本好书就要跟大家一起来分享,所以我推荐这本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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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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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名字叫《猜猜我有多爱你》。

讲的是小栗色兔和大栗色兔的故事,它们在比谁更爱对方,它们比了宽度、伸长、倒立、跳高、最后比远近,但每次都是大栗色兔赢,小栗色兔输,最后,小栗色兔困了,想不出来更多的东西来了,大栗色兔用双手将它放在用叶子铺的床上,低了下头,亲了亲它说:“晚安。”并且,悄悄微笑安静的说:“我爱你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来。”这本书告诉我们爱,实在不是一件容易衡量的东西,我也爱我的全家人,爱到比宇宙还大的地方去,再从那一块地方回到这里,而且我希望我和我的家人一起幸福的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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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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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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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小兔贝贝_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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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一只小白兔。它的样子很讨人喜欢

小白兔的毛很光滑,像搽过油一样。眼睛红红的,目光中闪烁着灵气。别看它的嘴是三瓣的,吃起东西来快极了。它的耳朵长长的,老是竖着,周围只要有一点动静,它的耳朵就一动一动地倾听。小白兔前腿短,后腿长,跑起来只要后腿轻轻一蹬前腿一扑,就能窜出老远。我把小白兔当成了我的宝贝,因此给它取名叫“贝贝”。

有一天,我正准备吃饭,“贝贝”围着我又蹦又跳,好象在说:“我也饿了,我也要吃饭。”我笑着点点头,拿了一根胡萝卜,打开水龙头,一边冲水一边用手搓掉了胡萝卜上的泥巴。然后,我用到把胡萝卜一劈两半,又把一半再次劈成了两条。我拿起一根胡萝卜条,蹲下身,送到“贝贝”嘴里。只见“贝贝”用两只前爪抱着胡萝卜条,张开三瓣嘴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会工夫,一根胡萝卜被它吃光了。我又拿了一根来喂它,没有想到“贝贝”竟然站起来了,后腿站着,身板挺得直直的,两只前腿抱住胡萝卜,三瓣嘴大口大口地咬着胡萝卜。一会工夫,一根胡萝卜又入“贝贝”的肚了。

我每天放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贝贝”喂食。它成了我的“责任”。这是这个“责任”让我体会到了自己给需要。我因此而觉得充实。

的责任,我因此而快乐”中融入了这份沉甸甸的感情。

[我喜欢小兔贝贝_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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