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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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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的故事20篇

每个成语,都是动人的故事;每个成语,都是古人生活的再现;每个成语,都蕴含人生的哲理。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除夕的故事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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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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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常常出游外地,访贤求师。有一天,他散步走到一座桥旁边,看见桥头上坐着一位胡子全白了的老人。

老人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脚尖勾着鞋不停地晃动。张良觉得好笑,就多看了他几眼,老人见张良瞧自己,忽然一抬脚,把鞋甩到桥下面去了。老人对张良说:"喂!你去,把我的鞋捡上来!"张良听了,心里很不高兴,可再一看,老人胡子、头发都白了,又挺可怜他,就强忍住性子,把鞋捡了上来,送到老人跟前。谁知那老人又把脚往前一伸说:"你给我穿上。"张良还是忍住性子,便蹲下来,替老人穿上了鞋。老人笑了笑,慢慢地站起来,什么也没说,大摇大摆地走了。张良望着老人背影,觉得很奇怪。他刚转身要走,老人又回来了,对他说:"你这个小家伙不错,我愿意教你学点儿本事。五天以后的早晨,你在这儿等我。"张良连忙答应了。第五天早晨,他刚上桥,就见老人已经站在桥上了。老人生气地说:"你怎么让我老头子等你呀?这样可不行。要想学,再等五天吧!"又过了五天,张良一听鸡叫,就起身往桥上去,可老人又先到了。他只好认错。老人瞪了他一眼说:"你要真想学,过五天再来。"说吧,拂袖而去。盼到第四天,到了晚上,张良连觉也没睡,半夜就到桥上等着。过了一会儿,老人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了。张良迎上前去,见了礼。

老人高兴地说:"年轻人要学本事,就得这样啊!"老人从怀中取出一卷兵书,递给张良说:"你好好读这部书,将来准能成就大事业。"张良接过书,道了谢,还想再问些什么,老人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快步走远了。从此,张良专心致志地钻研这部兵书,最终成了一位有名的军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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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照片里的故事主题6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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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已逝永不悔,往事只能回味”,我们的点点滴滴,只能靠照片来定格。

一天,我翻看了我们家的相册,发现了一张我小时候的照片,我的记忆也随之被唤醒。

照片里的我在沙滩上,爸爸背着我,脸上满是数不清的喜悦和幸福,画面很是温馨。但这时,我注意到一个细节――爸爸当时怎么那么年轻!看着现在的爸爸,心里、鼻尖都猛地一酸:黝黑的皮肤上,皱纹已经数不清,一双眼睛里有少许血丝,头发已经没有那么黑了,几根白发也不怎么稀奇……

是什么使他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呢?是岁月,更是我。每天晚上,爸爸妈妈都很晚回来,还没等休息一会儿,就被我中断了,一大堆问题就扑面而来。而爸爸总会耐心的指导我,每到这时,我就又会发现一个问题――爸爸的白发好像又多了。

还不止于此,好不容易她有了那么点时间带我们出去玩,不是因为我没时间去,就是总被一个个突如其来的电话所打断。总之,大部分都是以遗憾作结尾。

如果不是这张照片,爸爸的劳累与奔波估计早已不会有人记起,但正是这样一张小小的照片,足以让人潸然泪下。

一张照片,记载着一个故事;一张照片,讲述了一段经历;一张照片,勾起了一份回忆;一张照片,包含的一种情感。就是这样一张体型小而意义深远的照片,普通而不寻常的照片,抹去了回忆上的尘土,唤醒了一份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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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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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中,总会发生许多故事,有些人读书时很快乐,因为能从书中找到有趣的东西,有些人很烦躁,因为觉得书很无聊,有些人很开心,因为他很爱看书,有些人又很难过,因为他不喜欢看书。下面我来说一说我的读书故事。

每次一要读书,我就很烦躁,因为我觉得书有什么好的,那么多字,烦死了。可是一次偶然的机遇,让我爱上了书,喜欢上了书,记得那一次,我去上兴趣班,老师就问我:“裴俊哲,所有同学下课都在那里津津有味的看书,为什么你一动不动呢?”“因…因为我不喜…欢…看书。”老师听了这番话耐心的对我说:“对,书虽然字很多,读起来也很枯燥,但是你有没有认真去读过一本书,认真体会这本书里的故事、情节、道理和有趣的地方,虽然你不能把老师的话全吸收进去,但你可以试着做一做。”我听了老师的话,回家后认真的看了一本书,没想到书竟是这么奇妙的东西呀,就从这一次起,我从今往后爱上了书。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想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有趣的东西,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在书中发现乐趣!

第二天早上,我果然起晚了,但我读书的快乐仍让我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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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成长的故事600字话题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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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已经跋涉了15个春秋,猛然回首,身后那一串串或清晰、或模糊、或歪歪扭扭的脚印映入我的眼帘,使我平静的脑海中泛起一阵微波…… On the road of life, I have traveled 15 spring and autumn, and suddenly look back.The eyes of my calm mind made a microwave in my mind ...

那个清晰的脚印至今仍使我难以忘怀。初一时,市里举办第五届“华罗庚杯”少年数学邀请赛,作为校数学尖子,我毅然报名前往,而后,多少个夜晚,台灯伴随我至深夜,大堆数学试卷上留下了我的足迹。在经过数星期的拼搏后参加了竞赛,面对数十道难题,我毫不畏俱,运用数学老师教给的武器,在题海中杀出一条血路,完成了绝大多数题目,功夫不负有心人,儿星期后,我拿到了本次竞赛二等奖的证书,会心地笑了。成长的脚印倾注了我的拼搏、奋斗。

那个模糊的脚印又使我深感不安。中考前的两次模拟考试,由于我在数学单科上的失利,我的六门科日的总分被挤出了年级前三名。当时,我的情绪低落到了址低点,在填报志愿上犹像不决,失败的阴影犹如一块千钧巨石压在我的心上,我面临着人生道路上最严峻的选择。在这人生的十字路口,是老师为我指明了方向,她以她所特有的方式分析了我当前的状况,微笑着对我说:“你是有实力考取重点中学的,老师们都相信你,关键看你是否有信心!”老师的话使我热血沸腾,失败的阴影顿时消失,我又重新找回了自己——一个自信、拼搏的我。成长的脚印倾注着老师对我的关怀。

永远忘不了在中考的前儿夜,我躺在床上辗转不能入眠,再过儿天,决定我人生命运的中考要来临了,心里紧张极了。无奈中,我叫醒了隔壁房中熟睡的妈妈,一吐心声。妈妈听了,宽慰地一笑,对我说:“你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条条大路通罗马’,也就是说只要你努力,通过各种方式都能取得成功。中考你只要尽力,一定会获得成功,即使失败了,通过别的方式,也能成功。”我茅塞顿开。成功的脚印倾注着父母的支持、鼓励。

我的成长的脚印是我努力拼搏、老师和父母关怀鼓励的结品。人生的道路还很漫长,我要执着地走下去,踏出更辉煌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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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六个故事:为生命画一片树叶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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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欧;亨利在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里讲了个故事:病房里,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房间里看见窗外的一棵树,在秋风中一片片地掉落下来。病人望着眼前的萧萧落叶,身体也随之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老画家得知后,用彩笔画了一片叶脉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

最后一片叶子始终没掉下来。只因为生命中的这片绿,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温馨提示:只要心存相信,总有奇迹发生,希望虽然渺茫,但它永存人世。人生可以没有很多东西,却唯独不能没有希望。希望是人类生活的一项重要的价值。有希望之处,生命就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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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话故事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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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名叫莎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色的头发,穿着美丽的衣服。她有一只小松鼠叫毛毛,因为它尾巴上的毛软软的,所以叫它毛毛。

一天,莎朗打扮的非常美丽,因为她想今天带着她的毛毛去学爬树。他们出发了,在一路上毛毛蹦蹦跳跳的非常开心。

到了地方,他们开心地往树那里跑。毛毛跳上了树马上滑了下来,再来,还是滑了下来,毛毛说:“怎么爬不上去呢?”沙朗说:“你不要太急,刚刚来的时候,你开心地蹦蹦跳跳,现在当然爬不上去了。”然后他们休息了一会儿。

休息完了,毛毛又开始学爬树,但是还是一爬就滑。沙朗看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她把自己的蝴蝶结扔到树上对毛毛:“快帮我拿蝴蝶!”毛毛听了马上爬上了树,这次却没有滑下来,因为毛毛想帮沙朗拿蝴蝶结。

蝴蝶结被毛毛拿了下来,沙朗高兴得对毛毛说:“你终于学会爬树了!”他们高兴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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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卖火柴的小姑娘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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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安徒生写的一篇童话故事。这篇家喻户晓的童话故事,给了我很大的感触。读后泪流满面、思绪万千。它让我深深地感悟到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快乐、是多么的幸福。

《卖火柴的小女孩》主要讲了,在一个寒冷的大年夜,有一个衣衫破烂不堪,只穿着一双破破的鞋子的小女孩走在街上。她手里拿了一篮子的火柴,只是希望能得到一点温暖,一点关怀而已。这一天,她的拖鞋又被一个坏蛋拿走了,可怜的小女孩在寒冷,冰凉的冬天里光着脚丫走在街上买着火柴,可是一个人都没有来买小女孩的火柴。最后小女孩在旧年的大年夜里被冻死在街头上!她带着迷人的微笑,带着对幸福的渴望,慢慢地在寒冷的雪地上死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可怜啊!

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卖火柴的过程中幻想着各种美景:“于是她每擦然一根火柴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美好的事物。小女孩看到了光明的火焰,感到了无比温暖而幸福。”她看到了香喷喷的饭菜;看到了盼望已久的圣诞树;看到了一个温暖的火炉,看到了一顿丰富的晚餐;一件精美的礼物就可以满足了,就会感受到无比的幸福和快乐!

同学们,我们现在的生活的确是很幸福。我们有家长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们的帮助。有好吃的、有好穿的。天天生活无忧、衣食不愁。相比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这么好的生活条件呢?所以我们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发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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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励志成语故事文字版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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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是齐国的宰相,他不但才智过人,而且行为稳重,态度很谦虚。晏子坐车出门,他车夫的妻子从门缝里暗中观看丈夫。她丈夫替宰相驾车,上面遮着大伞盖,挥鞭驾驭四匹马,神气十足,非常得意。

不久,驾车人回家,他的妻子就提出要离去。驾车人询问缘故,妻子说:“晏子身高不满六尺,担任齐国宰相,在诸侯中名声传扬。今天我看他出门,神思深沉,常常表现出自谦的样子。你身高八尺,才不过当人家的驾车人,可是你的心里自以为很满足,所以我提出离去。”

经过这件事以后,驾车人的态度变得谦卑起来。晏子觉得奇怪,就询问他,驾车人把事情告诉了晏子,晏子就推荐他担任大夫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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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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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千手观音》让世界记住自己的演员邰丽华,用曼妙的舞姿、清纯的微笑、坚定的意志,创造了生命的极致。一位聋哑人,就这样感动了我们。从不幸被上帝夺去听力、声音,到默默无闻、不屈不挠,再到20xx年春晚的惊鸿一现,她把自己成功地展示在世人的面前。她知道作为一名聋哑人只能用手势、动作展现自己,她选择了舞蹈,找准了自己的生活位置,成功地谱写了人生绚丽的篇章。

提起“感动中国”,我不能不想起已去的丛飞。在金钱和爱心面前,他选择了后者。作为许多贫困孩子的爸爸,他奔走于各地进行演出,资助他们上学,甚至在病危时,他还没忘记那些孩子,又把医疗费寄给他们。在人人为己的环境中,他是那么的高大、光彩照人。丛飞在人生中找准了自己的位置,让爱心传递下去,也让我们从此记住了他——一位高尚的歌手。

【素材点拨】这则材料首先选用是《千手观音》的领舞邰丽华的事例。通过对其面对先天残疾刻苦努力最终获得成功的事迹的叙述,阐述了正是因为她找到了舞蹈,找准了自己的位置,才能成功“谱写了人生绚丽的篇章”的观点。选例典型、贴近生活,容易为人接受。第二个事例选择感动中国的人物——一丛飞的事例,从选例的角度,已经由个人的成功上升到人生价值的定位,两小节之间逐层递进,论述逐步深化。另外,在选用事例进行论证的过程中不仅详略得当,记叙、抒情、议论自然得体,而且每一个事例后,都有结合中心的材料评论,表现出事事点题的特色和较好的思想性。这些都是在运用事例论证时成功的必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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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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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乏味。我爱读书,甚至超过爱我自己。

有一次排队放学,我边走路边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时,我朋友发出一声惊呼:“李嘉欣,小心前面!”我不理她们,以为这是他们的恶作剧,继续看书。突然,“砰”,我一头撞在电线杆上。“咝”,我吸了一口气,他们纷纷问我有没有事。

我不理他们,拿起书,继续看。他们觉得我刚才的态度不好,纷纷骂起我来。当我看到最精彩的部分时,不小心踩到一块石头摔了一跤,书飞出了好远。我赶快爬起来,捡起书小心的擦着。大家一脸惊讶,说:“你的脚在流血!”我却不以为然,随口应了一声。他们又问:“你不会止血吗?”我说:“等我看完了再说,我刚看到最精彩的部分呢!”他们更是一个个瞪大眼睛看着我,好像面对一个怪物,不认识我似的。

还有一次,我和同学们一起约定去宝塔山上玩捉迷藏,我顺带拿了一本书去。看到人还没到齐,就跑到彩灯那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她们叫了我很久,我才反应过来,问:“干嘛?围着我干嘛?”他们做出晕倒状。玩的时候,我一般都藏在有光并且比较隐秘的地方,就蹲在那里看书,他们都找不到我。他们玩了两三轮才找到我,看到我还在看书,一脸无奈。

没有书,我就觉得乏味,一天不看书,心里就堵得慌。我爱读书,书是我的第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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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除夕初中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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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的晚上,我到了奶奶家之后去放鞭炮,开始我不敢放,是因为我觉得鞭炮的声音太响,但是后来才敢放了。之后我们回家,

看见大家都在包饺子,我和弟弟在屋里玩。

大约7点奶奶叫我们去吃年夜饭有肘子、三黄鸡、红烧鱼、凉拌松花蛋,非常好吃。吃完饭后我们看了会春节联欢晚会。看了没一会,奶奶就就叫我们吃饺子了。吃完饺子,我和弟弟玩了会。大约11点半又去放了会鞭炮和花,那时候外面跟战场一样有方喷花的,有放大花的,还有放挂鞭。到了十二点,我们听了春节的钟声。然后和弟弟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After eating dumplings, I played with my brother.At about 11:30, there were firecrackers and flowers. At that time, there were square spray flowers as the battlefield outside, with amplified flowers, as well as pink whip.At twelve oclock, we listened to the bells of the Spring Festival.Then he went home with his brother happ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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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六年级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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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艺小学六年级一班有一个吝啬鬼——王明。

说他是个“吝啬鬼”那是毫不为过。因为,他爱惜自己的东西如珍宝,甚至连碰都不让别人碰。话说一次,他的同桌忘记带语文书了,周围的同学都建议王明和同桌一起用一下,可他死活不愿意,还假惺惺地说:“这是我的语文书,怎么能借给别人呢?”最后同学好说歹说才勉强同意了。

又一天早晨,王明得意洋洋地走进教室,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是一本新出的小说!因此也吸引了身边不少同学的目光。王明的好朋友程朋走到他身边,恭恭敬敬地说:“王哥,看在咱俩的交情上,你的那本小说能借我看看不?”“不行!”谁知王明一口回绝,“这是我爸爸刚从外地带回来给我的礼物,我自己都还没来得及看呢!”看他这不舍的样子,程朋只好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同学们各自准备上课了,王明也开始了课前准备,语文书,作业本,放好了,铅笔盒——咦!铅笔盒怎么不见了?王明急忙拎出书包一一查看,这里翻翻,没有,那里找找,也没有,把整个书包翻个底朝天,铅笔盒就是没有出现。

他使劲回忆着昨天写作业时,“糟了!写完作业忘记把铅笔盒放进书包了!怎么办?怎么办?”王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嘴里不停地嘀咕着,现在打电话叫妈妈送来肯定是来不及了,只能找同学借一下了,可是……同学们会借吗?估计都不肯借吧!可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好硬着头皮试试看。

王明低着头走到了程朋边上,小声地说:“那个……那个……程朋!你能借我一支笔吗?我……我忘记带了。”谁料程朋二话不说就从铅笔盒里拿出笔递给王明,这时的王明先是一愣,满脸吃惊地看着程朋。“愣着干嘛!放心好了,我不是为了那本小说讨好你的,快拿去吧!一会儿上课了。”看着程朋手上递过来的笔,王明的心里五味杂陈,真不是滋味。

从这件事以后,王明像变了个人似的,再不那么“吝啬”了,相反变得很愿意帮助同学,于是他又有了另一个外号——“热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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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笔尖流出的故事六年级作文500字篇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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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陆天,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我在大街上走的时候,忽然,一只流浪狗从一条小巷冲了出来,左看看,右看看。

我是一只流浪狗,我已经饿了三天了,垃圾桶里已经没有食物了。现在,还是冬天,我昨天出来找食物时,掉进了河中,毛现在也没干,咦,前面有个小男孩,他手中有两根香肠,香气让我没有抵抗力向他走过去。

刚才那只流浪狗向我走来了,哦,我知道了,这只浑身湿漉漉的小狗,想吃香肠,它一定很饿了。我蹲下去,把香肠放在手上,“你想吃吗?”

那个小男孩蹲下来,虽然我听不懂人话,但是那个意思好像要让我吃那根香肠。香肠特别香,我叫了一声,冲了过去,去吃那根香肠。

“香肠好吃吗?”我一边把香肠放地上,一边摸它的头,“以后,你是我的小狗了,叫你什么呢,就叫你朵朵了。”说话间,它已经吃完了那根香肠,我把它抱起来。

这根香肠真好吃,我好像成为了他的宠物了,我好像叫朵朵,这是个好名字。我怎么起来了。原来我被抱起来了。我和他回家了。

这只狗好乖,我把它带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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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照片里的故事初中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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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晨,你瞧!”妈妈坐在摇椅上翻着相册,叫我过去,我一个箭步来到她眼前,“怎么了?”我问:“你看呀!”妈妈指着一张照片说。只见,照片上六岁时胖乎乎的我,站在老房子花坛旁,笑容满面,可爱极了。“咿!这不是童年时代的我吗!”我说道。

小时候,我住在岳阳路的一幢老式洋房里,邻里之间十分和蔼,像一家人一样,我有时闲着无聊,就来到隔壁邻居天天哥哥家,请他陪我打牌、做游戏……虽然我经常懒皮,但是他总不计较。邻家的老爷爷更关心我,一有什么好吃的就送给我一些。有一次,我和妈妈正在房间里打扫卫生,“丁冬”我跑去打开门,只见老爷爷手里拿着一根黄澄澄的香蕉,笑着对我说:“晨晨,给你。”我说:“不用了。”他还是将香蕉硬塞到我的手里,“你还是收下吧!”还没等我来得及退还,老爷爷已经把门“砰”的关上了,我想:老爷爷待我可真好呀!一天晚上,爸爸对我说:“晨晨啊!我们要搬家了。”“啊?”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爸爸将话重复了一遍,我听了,心里有一百个不高兴,再三向爸爸提出不搬家的要求,因为那里毕竟是我出生的地方啊!可这个事实还是改变不了。转眼间,我们搬家的日子到了。这天上午,搬场公司的工人们把我们的家具搬上了车,车子启动了,我打开窗门,向邻居们挥手告别,眼睛都湿润了,天天哥哥妈妈喊着:“有空常来这儿看看。”“别忘了给我们打电话,要记住我们。”老爷爷大声喊道。顿时,我的眼睛模糊了……

我们来到新房子,虽然我有了自己的房间,上楼时也是乘电梯的,但邻居间没有多少来往,每当我做完功课后,再也不能再和天天哥哥一起玩耍了,也不能看见老爷爷他那慈祥的面容。还是老房子好啊!我十分眷恋我在老房子度过的那段童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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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哲理的小故事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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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从洪水中救起了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却被淹死了。

事后,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说他做得对,因为孩子可以再生一个,妻子却不能死而复活。有的说他做错了,因为妻子可以另娶一个,孩子却不能死而复活。

有个记者听了人们的议论,也感到疑惑难决:如果只能救活一人,究竟应该救妻子呢,还是救孩子?

于是这个记者就去拜访那个农民,问他当时是怎么想的。

他答道:“我什么也没想。洪水袭来,妻子在我身过,我抓住她就往附近的山坡游。当我返回时,孩子已经被洪水冲走了。”

归途上,我琢磨着农民的话,对自己说:如果当时这个农民稍有迟疑,可能一个都救不了;所谓人生的抉择不少便是如此。

感悟:很多事情根本没有错与对,也容不得你去细想错与对,如果过于犹豫或过于在乎别人的想法,你可能什么事也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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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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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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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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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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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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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今天、昨天和明天。是的,人的一生并不漫长,是否过得充实、有意义,都掌握在我们的一念之间。

在纷繁复杂的生活之中,顺也好,逆也好,一个人应该有一个能永远让自己获得动力和幸福的源头,有一个支撑自己整个生活和全部灵魂的支点,这个支点能使你从中获得生活的勇气和动力,能让你透过生活的平淡甚至痛苦,看到生活的美好。找准这个支点,便足以让你在困惑中,或从艰辛困苦中品味出生活的意义。

人生路有很多种,惟一没有的路就是回头路,我们要把上一次的失败当作下一次的经验,这样才能走出人生的辉煌!

也许你在困顿潦倒的时候又摔了一跤,也许你在春风得意的时候又获得了意外的成功,其实这些都没有什么。在人生这条曲曲折折的道路上,只要你坦然面对一切,你会发现:晴空万里的生活与阴雨连绵的生活都是一种风景!

不必拿别人的优势来比自己的短处,要知道,你的长处也许是他人永远也无法比拟的!

岁月流逝,无论生命的时钟把自己推移到什么位置,把握好自己,为自己的生活找准一个支点,那么,你的生活就会有滋味,你就会活得很充实!

一杯清茶,三两知己。不妨坐下来读一读人生的100个哲理,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人生哲理,化解你所面临的人生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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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年级成语故事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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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山水诗作家。他的诗多描写垓下、永嘉、庐山等景点,善于描绘自然风光,从而开创了文学史上的山水诗派。他的诗很有艺术性,特别注重形式美,很受学者和学者的欢迎。诗一出,人们争先恐后地去抄,广为流传。宋文帝很欣赏他的`文采,特地把他召回京都工作,称他的诗和书法为“二宝”,还经常让他在等酒席的时候写诗写作文。一向自命不凡的谢灵运,在受到这种礼遇后,变得更加嚣张。有一次,他一边喝酒,一边夸口说:“魏晋以来,天下的文才都有一块石头(一个容量单位,一块石头等于十斗),其中曹子建(即曹植)独占八斗,我得斗,天下其他人共享一斗。”从他的话里可以看出他很佩服曹植,但是别人的才华不在他眼里,他的自我评价很高。

“有才能的人”也被称为“八斗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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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寓言故事的成语有哪些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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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肉自啖

战国时代,在齐国有一个无名小镇,镇上住着两个自命不凡、爱说大话、喜欢自夸为全世界最勇敢、最顽强、最不怕死的人。他们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

有一天,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碰巧同时来到一家酒楼喝酒。他们一先一后进了酒楼后才互相看见对方。两人相互寒暄了一番后,便选中kao窗的一张又干净、又明亮的餐桌相对而坐。不一会儿,酒保送上来了一坛陈年老酒。店小二又替他们剥去坛口上的封口泥,打开了酒坛盖子,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店小二替他们各自斟满了一碗酒后,把酒坛子放到桌子上,很客气地退了下去。

这两个“最勇敢”的人喝了一会酒,聊了一会天,边喝边谈,渐渐觉得有酒无肉实在是有点乏味。其中一个“最勇敢”者提议说:“老兄,稍等一会再喝。这样光喝酒不吃肉也不是味,我到菜市场去买几斤肉来,叫这酒店厨师加工后端上桌子供我们下酒。咱俩难得在一起,今天喝个痛快。”另一个“最勇敢”者答道:“老兄,不必到菜市场去买肉了。你我身上不都长着有肉吗?听人说腿肚子上的肉是精肉,我们将自己随身带的刀在自己身上割下肉来下酒,又新鲜、又干净,不是更好吗?只叫店小二端盆酱来蘸着吃就行了”。第一个“最勇敢”者为了表现自己的“勇敢”,只好同意了对方的提议。不一会儿,店小二将一盆酱端来了,放在桌子上面。他们每人喝了一碗酒后,各自抽出自己的腰刀,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血淋淋的放在酱盆里蘸了一下,然后送到自己嘴里咽了下去。就这样,他们每喝一大碗酒,就在各自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吃。当时在场的人看到后又惊讶,又害怕,但谁也不敢上前干预。这两个“最勇敢”者在酒楼里一边喝酒,一边吃着从自己身上割下的肉。他们两个人都自称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谁也不肯在对方面前认输。就这样,酒一大碗一大碗地喝下去,他们身上的肉也一大块一大块地被割下来;鲜血不断地从他们身上流出,流到地上,流了一大片……不多久,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都由于失血过多而死去。

“(dan)”的故事告诉我们:勇敢本来是很好的品质,它能帮助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危险和困难。但盲目的逞勇斗狠却是无聊的行为,是愚蠢而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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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除夕那天的作文300字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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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很快就要过去了,今天是除夕也就是大年三十了。一大早妈妈就到超市里购物,买了很多东西,有晚上吃的菜,还有吃的零嘴,妈妈还买了一个“福”字。

妈妈把“福”字倒着贴在门上,我走过来一看,我奇怪地问:“妈妈,你怎么把福字贴倒了。”妈妈笑了笑说:“福字倒贴在门上,就是福到了家门口了。”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一个道理。

到了下午,妈妈又开始不停地忙起来,洗菜、择菜,厨房里传来噼里啪啦、叮叮当当的声音,好像在唱新年快乐的歌。

约摸两个小时,妈妈烧了一大桌丰富的菜,都是我最喜欢的美味佳肴。有春卷、虾、鱼……我帮爸爸妈妈倒上红酒,我自己也倒上了饮料,我拿起酒杯,敬爸爸妈妈一杯,对爸爸妈妈说:“祝爸爸妈妈万事如意!马年吉祥”!几杯红酒下肚,妈妈的脸上就像少女一样,泛着几朵红云;爸爸的脸上也像关公关云长,满脸通红。

在这开心欢乐的气氛中吃过年夜饭,我们就等待看春节联欢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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