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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初三作文20篇 作文大全(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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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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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嫖赌,最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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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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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流传非常广泛。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它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在《哈姆雷特》中,复仇的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愁。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

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但是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读完了《哈姆雷特》,感慨颇深,虽然这部作品有许多争议,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主角哈姆雷特被迫复仇,而最后却失败了,作者对哈姆雷特的刻画,让人不得不有很多想法。哈姆雷特的仇不得不报,尽管最后失败。但是命运无法改变哈姆雷特只能选择复仇的道路。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品,与我们看到的很多作品不一样,主角失败了,这也是为什么这部作品是一个悲剧。读完哈姆雷特,感觉莎翁的文学魅力非凡。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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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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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题为“活着”,写的却是“死亡”,这是一部为内心而写的著作,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苦难后依旧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讲述了男主角福贵儿的一生。福贵儿年轻时沉迷于吃喝嫖赌,一言不合就打媳妇儿家珍。有一天,家产被败光了,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亲爹被气死了,家也被人夺了。

福贵儿终于洗清革面,怀着儿子的媳妇儿却被岳父接回了城里,后来又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娘生病了,福贵儿去城里买药被国民党抓走,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活了下来,遇到解放军,回了老家。回家后娘死了,女儿病成了哑巴。(看到这里,我以为作者会写龙二霸占他的妻子之类的,不仅没有,反而龙二的结局出乎意料)

福贵儿回来后,土地改革开始了。龙二因为不肯分田产,被枪毙了。福贵儿很是感慨,如果当初他没有输光家产,现在死的就是他了。到这里,我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没有更惨,只有最惨,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家里负担加剧;政策变化,家里越来越穷;曾经的战友成了县长,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有庆(有庆死于为县长夫人输血,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死于生产;女儿死后,妻子家珍不久于世;年幼的外孙被接到乡下与自己同住,自己年迈贫穷,生活艰苦,让孙子死于吃豆子撑死。

多年以后,年迈的福贵儿牵着他年迈的老牛,哼着欢快的小曲儿,给在乡间收集歌谣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本书故事篇幅并不长,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看到结尾,我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可能我内心在期待某种逆风翻盘,从始至终故事却都在朝着反方向发展。

可能越是穷苦的人才越能体会到这种与生活作斗争的辛酸,和灾难降临时无能为力的苦楚。曾经我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朋友争吵,看完这本书再去回顾那些琐事,与生死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曾经我所坚持并奉为真理的“对”与“错”是否局限了我的眼界与格局?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会放下,学会宽容,学会柔和。《活着》也是如此,把自己当做富贵儿去历经沧桑后,剩下的只有感激,感激曾经经历的一切,感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激未来将创造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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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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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余华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是啊,人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他人活,更不是为了追求荣华富贵,享受所谓的物质生活而活,我们活着是对生命的渴望,更是对幸福的追求。我是怕死的,因为我亲眼见了亲人是如何离去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尽管当时我只有十岁,但从亲人们的痛心与悲伤中,我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那时的我开始有了对生命最真切的渴望。

作家余华在这本书中表现的死亡更让我震撼,那些或平淡、或惨烈、或失望的死,无一不让人思考生的意义。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坎坷,遭受了种种不幸,家中破产,先后失去父母妻子儿女,他是在死亡的相随下活着的,接踵而至的死亡将他的生活撕裂得粉碎。但是我认为他又是幸运的,在那个漫长黑暗的时代,他娶了一个好妻子,有懂事的孩子,虽然亲人相继逝去,但他乐观又坚强的活了下来。活着不是最大的幸运吗?

余华说“活着”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语,它的力量不是叫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的责任,忍受现实的幸福或苦难。生活中,总会听到有人唉声叹气,抱怨这个抱怨那个,他们忍受不了生命的责任,所以生活充满了负能量,他们只看到了现实的苦难,却忘记了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忘记了活着可以欣赏生活中的多姿多彩,更可以感受到爱与幸福。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真切的意识到活着就应该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享受美好的每一天,活得有意义,活出精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等到哪一天死亡降临到自己身上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作为一名中学生,学习生活也会遇到各种困难,有忧伤有失落,但相比富贵,命运对我要慈悲得多。所以我更要好好的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去享受各种幸福,战胜困难,享受成功之后所带来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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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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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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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三的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

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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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又一次阅读,也颇有感慨,觉得贯穿本书的是“人性”二字。文中出现了各式的艺术形象,但在我看来,这些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这些人的存在,不仅在19世纪,而且是当代。人性,不乏美好与丑恶。美好的人性,应被我们铭记,而不应被时代的变更而冲淡,我们更应去发扬它,让它主导整个人性。而它,对于我们的社会是极其有意义的。但那些丑恶的人性,则应被人禁锢,它不应被散播到社会上去,这不仅对我们的社会无任何意义,甚至还会拖我们进步的后腿。对于书的内容,几遍看下来,再加上对狄更斯身世的点滴了解,我觉得他似乎在与自传。描写了19世纪的英国种.种的人情世故。书中的主人公是大卫,并以第一人称着手写作。大卫在未出生前父亲去世,8岁时母亲改嫁,继你严酷残暴,他姐姐也同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在大卫成长过程中遇到许多不友善的人──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还有心怀歹意的无赖亚·希普。然而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的巴克斯,貌似严肃却菩萨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如意的米考伯夫妇,有恬静温柔的阿格尼斯,还有最可爱的朵拉。

善良的保姆辟果提(她的形象在书中始终很高大,心灵美好)把年幼的大卫看成自己的孩子来照顾,并成为大卫的好友。他们有时无话不谈,很亲近。辟果提的善良是自始至终的。心地永远是那么纯洁。她并不是在人们面前做作的一类人,她的善良是发自内心的。于是我会联想到我们世上的某些人,虚伪的善良假惺惺。离不开的便是个利益,做的什么事,首先考虑到的是我的利益会被损害吗,或是什么自私的目的能达到、完成吗?他们的心灵应该被修正,以辟果提的心灵的标准来修正。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类似斯提福兹的人不少。他很狡诈,他与大卫成为朋友,然后欺骗了大卫的朋友,他们一开始与人成为朋友时总表现出很绅士或很优秀的某些品质,其实,他们是有目的的。在迷惑了对方后,罪恶的目的、计划便开始了。利用对方的可靠的人情来做欺骗,当自己目的达成之后便溜之大吉,他们的人性是丑恶的,可恨的。

书中最令人痛恨的是尤赖亚·希普。在别人面前总表现得很卑微,似乎要博得别人的同情,他在任何时候都这样。其实别有目的,在成为威克菲尔的合伙人以后,他要让威克菲尔崩溃,使他沾上了酗酒的恶习,并挪用公款交试图吞掉威克菲尔的事务所。类似这一类人在商场上我想是不少的,他们总是以破坏别人聚敛财富为快乐。有时他竟然连最亲的人也要欺骗。在亲人面前他们又是多么成功,多么辉煌,但孰不知他是出卖了自己的人性才换取得的。在得到辉煌的同时,他们也收获了罪恶。一般人我想是不会要这样的辉煌的。

说到书中的米考伯夫妇,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他们算得上是识事理的人(关于这点就不加说了)。忧的是他们总是不努力工作,期待转机的出现。即使在生活上贫如洗,并欠下一屁股债之后,仍旧不努力去工作,希望天上能掉下馅饼。我们现在米考伯式的人不乏很多。也包括学生,总认为学习无聊乏味,枯燥而且不认真学习,却渴望一个好成绩,明知是不可能的,但仍执迷不悟,他们的心灵侥幸占据了全部空间。或某些下海经商的人,总把失败归咎于运气不佳,不遇上

“转机”,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存在的客观原因,不努力工作,完美主义幻想着,并由此松懈下来,使自己崩溃。对自己并没有明确目标,或许确是有目标,但很简单:要遇到转机。

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美好的人性,让缺憾的心灵弥补过来;而对于丑恶的人性,我们应坚决说“不”,并用美好的人性打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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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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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如一盏明灯照亮人们的前程,又如一座灯塔给迷途的船儿指引航向。父子情如太阳与植物,太阳用自我的光辉给植物送去能量,父亲用父爱的阳光哺育孩子的成长。《哈姆雷特》给了我这样的思想感染。

前几天,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哈姆雷特》。莎士比亚是法国的著名戏剧家,主要作品有《奥赛罗》、《李尔王》。在着部小说中,讲述了一个很感动人的故事:王子哈姆雷特突然接到了母亲的一封书信。信中写道他的父亲已经去世,让他回国来奔丧。哈姆雷特回到本国后,越来越觉得不对劲,最终发现是叔叔害死了自我的父王。然后,他谋杀了他的叔叔,并且自我也被杀害了。

经过这篇小说,看出了父亲与儿子感情有多深,这真是令人佩服。而此刻社会中的一些人,父亲与儿子的感情就如一盆清水,淡淡的,几乎一点浓烈的色彩都没有。

父子情深。此刻的孩子与父亲不是争吵就是打闹,当孩子的何曾想过父亲生你养你,领着你走上人生之路,陪着你走过风风雨雨,其中有多少为你付出的酸甜苦辣。应当说,哈姆雷特对父亲的感情是深深的,太值得我们此刻的孩子想一想了(当然,为父报仇也不能杀人啊,并且把自我的生命也搭了进去)。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美德之邦。但社会上,“父子之交淡如水”也不是没有。一个民族的优秀美德和素质,更多地体此刻家庭中,就好像哈姆雷特和他的父亲一样,为了对父亲的深深感情,不惜自我的一切。

想到这儿我不禁要哭了,细心地打开这本书,在扉页上写上五个字:父亲,我爱你!我的心里霎时溢满了欢乐。

抬起头,望向明亮的窗外,太阳的光线那么温暖,鸟儿在蓝天的怀抱里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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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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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岁月;经历了人一生中的大喜与大悲。他死了爹娘,也丧了儿女。说他可怜,也是,也不是。至少,他,还活着。

他曾经年少轻狂,赌博输光了家产,从远近闻名的徐大地主变成了贫农。而取代他的龙二,在解放初期时就被枪毙了。他这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又曾经,他被抓去当兵,在军营中度过了好几度春秋。多少人的生命在可怕的战争中失去,而福贵还是幸免于难,挺到了战争结束。这又算是捡了一条命吗?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只是为了活着!如果人死了,那还讲什么金钱,什么名利啊!你来了,并没有带来什么,那你走了,也不能带去什么。你是清清白白来的,就得清清白白地走。任何人都是一样。所以,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虽福贵失去了一双儿女,还没有了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但他还是得活着。从人性的角度上看,他确实很可怜。但是生活总是这么艰辛、残酷和神秘莫测。活着的确很难,他饱受着岁月的风吹雨打,但,他还活着!

在生活中,福贵他几乎一无所有。在别人眼中看来,他也只是一个疯疯癫癫的糟老头子。可是他至少还有一样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的无价之宝,那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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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傅雷家书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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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偶尔流露一下是不可耻的事。

这是我读完《傅雷家书》后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感情”是这世界上最奇妙的一件事,或许外严,或许内慈,却都是内心真情的流露。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一个字就是“爱”。在这180多封家书中,字里行间,都溢满了浓浓的父爱。是一个父亲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章。有父亲对儿子的思念——点点滴滴的回忆就像日夜更替,反复循环;有父亲对儿子的鼓励——肯定的赞赏给了儿子信心;更有父亲的嘱咐——对远在他乡的儿子千叮万嘱……这种种父子间的情感在“抵万金”的家书中展露得淋漓尽致。只有那如海的深情才能一封家书长达7000多字啊!

翻阅着一封封家书,如同在读家中的长辈给自己寄来的一封封信,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深切的关爱,以至于我在读书的过程中把自己当成了主角,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人与人之间最真挚,最美好的情感大概就是这样的吧!在这日益信息化的社会里,有多少人还秉承着这种维系感情的方式呢?

傅聪和傅敏无疑是幸运的,他们拥有一个如此爱他们的父亲,一个如此优秀的父亲,其实我们的父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虽然他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可能他不善表达爱意。他不会帮我买漂亮衣服;他也不会对我说“生日快乐”;更有甚者,考试失利时,他还会严厉的批评我。但他并不是不爱我,他会在责骂我之后,偷偷溜进房间看看我;星期五回家,他会买一大堆我爱吃的菜,让我打牙祭;我生病时,他更是忙前忙后,悉心照顾我。父亲,他只是习惯把爱掩藏在厚厚的外壳下罢了。

感谢傅雷,是您,让我读懂了父爱。父爱就像一本家书,你不用多问,你也不必多说,只要用心感悟,读上千年你也不会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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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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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余华的《活着》,大约所有人能想到的便是生命的韧度,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在我看来,他更想表达的是那句“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更情愿把活着看作是一种体验生命的过程,无论它是喜是悲,是苦是甜,人来到世界,更多的不是为了一个目而追求,即使你得到了一切,也终究逃脱不了自然的生老病死的循环。得到了也正如没得到,目的本是作为我们追求之路上的终点,它不是路的重点,更不是全部,但我们很多时候更情愿把它当做我们人生的全部。

作者评述自己的作品时说,这是一部讲述“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的作品。命运赋予了我们享受生活,探索人生的权利,它所做的仅仅是创造一系列确定和赋予我们创造不确定的权利,更多的或许是冷静地处在一旁,看着我们在活着这片森林中披荆斩棘,真正把我们和命运联系在一起的是它赋予了我们的确定。我们热爱那些美满的确定,憎恶那些缺陷的确定,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缺陷,但无论我们所经历的是得到的美满还是失去的苦痛,我们都获得过,体验过,自怨自艾或者是走向极端都是徒劳,与其如此,莫不泰然处之与命运为友。

富有波折的命运才完美

命运总是这样,它喜欢为我们创造一切可能,而转瞬又可能会将其转化为不可能,它也很乐于这样玩耍我们,我们大声地谩骂埋怨它,但我们何曾想过,当我们失去时,我们也曾拥有,我们同时体验着得到与失去的两种命运,谁又能说,这样的命运不完美?莫非只有美满无暇的命运才称得上完美?

福贵,他从原本一个地主家的少爷,沦落为贫穷的农民,又经历了无数的生生死死,最后孑然一生,命运将苦痛和快乐无以复加地给予了他作文吧http://wwW.ZuowEn8.coM/作文吧。他曾那样地过着浪荡的生活,终日游荡于花街柳巷,过着浮华的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他也曾那样,在妓院中将万贯家私输得精光,被人像狗一样扔出来,精神恍惚,欲哭无泪;他曾那样眼睁睁看着自己活蹦乱跳的儿子,因为给危在旦夕的人输血而一命呜呼;他也曾那样以为自己能同唯一的亲人(外孙)相依为命,看着这个孩子长大,然而,命运一如既往地让他失去唯一的珍宝……。失去了,又获得,获得了,再失去……这样一系列无穷无尽的循环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生,等到他老了,苍老得无力再承受得起失去与获得时,命运似乎才恋恋将他放手。于是,一人,一牛,一屋,一片田,度着所剩无几的时光,几乎可以说,一无所有。何以见得,他真的一无所有么?在一系列的得到和失去中,他收获了苦痛和喜悦,新生和死亡……。几乎人世所有的情感,他都无一例外地伴着血泪体验过,也正是这一切命运所赋予他的,让他长出一副强大的肩膀,一片足以承载起人世间一切得失的天空。他与命运为友,他感激它,因为它赋予了他如此丰富而完美的人生,他痛恨它,因为它让他承受了无以复加的苦痛。

敢于斗争的人,方能赢得命运

在《活着》这部书中,福贵父亲的话几乎贯穿了整本书——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长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这样发起来的。从鸡到羊再到牛,无不经历着不懈的斗争和努力。徐福贵也是如此,他输得精光之后重新过起了人生,于是他有了鸡,而后又有了羊,最后有一头老牛相伴。老年的他除了一头老牛外,还有安逸而自给自足的生活。而且他通过一系列地斗争,赢得了牛,赢得了命运。

因为敢于斗争,中华儿女能在屈辱中奋进,赢得了自由,主权,自己的命运,正如货币能交换商品那样,只有斗争方能交换命运,因为敢于斗争,我们方能赢得命运,赢得它的尊重和友谊。

潇洒对话命运

老年的福贵养了一头牛,并为其取名为福贵,他认为,那头牛太像他,莫不如说,福贵看待牛的方式其实便是他看待自己的方式。他戏谑地为它(牛)编造出家珍(老婆)有庆(儿子)完成耕田任务的谎言,以激励他不要偷懒,他敢于,且乐于,向我们讲述他的人生,并且当他讲述他自己人生时,不带半点过激的情绪,仿佛在讲述别人的人生。即使命运赋予你太多太多无以复加地苦痛,即使苦痛能让你的身心千疮百孔,一切都已经经历过,它们只是你人生中的体验,痛苦也好,失败也罢,都已成为一种过去,如果我能潇洒地对话命运,我就是人生的强者。既成过去之事,说到底,已与现在的你毫无关系。在平日中,回顾起那些或轻或重的往昔,我们是否也能如福贵一般,对着天空潇洒地放歌一曲?没有什么放不下。既然能潇洒地放歌一曲,一笑而过,又怎不会同生命为友?

有一种情感,不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再你一出生便将你同你的命运相联系,“互相感激,同时也可能互相仇恨,命运与你形影相随,谁也没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人生若白驹过隙,然而,命运都在这“隙”之中,将无数轻与重赋予我们。对于命运。我们无权选择,或仇恨,或感激,我更愿与命运为友,泰然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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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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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葛优的电影才跑来看这本书的。

不得不说,《活着》是我看过哭的最惨的电影。每一处伏笔铺垫的恰到好处,每一个对比转折让人来不及喘息。时代背景,人性善恶,人情冷暖,人生动荡。里面走过的那些人,远的近的,善的恶的,来的去的,都去了。也无非是留下一张嘴,一个饭桌,吃着一顿饭,忙着下一顿饭。在最艰难的时候,维持活着最基础的需求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最珍贵的,当最珍贵的一点点被剥离的时候,才发现总能活下去,还能活下去。而希望总是会有的,妻子儿女,外孙,还有那些叽叽喳喳的小鸡。慢慢长大吧,变成鹅,变成羊,变成牛。带着一个越来越好的希冀,活下去。

这本书跟电影还是有相当大的出入,可以说,电影中虽然将有些因果变得分明了些,譬如春生和福贵家的恩怨,但是电影还是没有舍得把书中的所有苦难都包裹进去,没有把最冷酷的人心包含进去,也还留了个温暖的结尾。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觉得孩子的本真和纯洁是多么多么的让人心疼。这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有血有肉,单纯的那么傻,相比于很多书本里古灵精怪的孩子们,这些孩子好像很早就没有供她们任性的土壤了,他们只能以一颗不谙世事的纯良的心,承担着被催熟的懂事,肩负着疼爱家人,照顾家人的累但却幸福的事。

人不该贪念太多,可以披被温暖,饱含善念,就很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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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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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翻开厚厚的历史之书,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红楼,我遇见了一群风姿绰约的女子,她们个个举世无双,个个如花似玉,个个令人难忘......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林黛玉,她柔弱美丽,“娴静处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才华横溢,被称为“咏絮才”她的诗文堪称举世无双。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薛宝钗,她端庄美丽,容貌丰满,待人随和,处处想得周全,处处惹人喜爱。贾母生日时,她会按贾母的胃口、喜好和心思选食选戏;她会在金钏儿跳井后,用冠冕堂皇的话安慰王夫人,却不掉一滴眼泪。可是,她这样做不是显得更虚伪吗?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晴雯,她会笑会闹,敢爱敢恨。想那在怡红院树下,把宝玉的扇子斯得极响,宝玉在旁笑着,把麝月的扇子也给她撕,麝月却让宝玉把扇匣搬出来给她撕,就是这样的女孩儿,最终也难逃厄运。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他——贾宝玉,他面似中秋之月,色如春晨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目似秋波,却“行为偏僻性乖张”,“愚玩怕读文章”。虽生在富贵至极的贾府,最后却因黛玉出了家。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王熙凤,她精明能干,处处好强,从金陵王府的大小姐到独揽大权的大管家,她花费了多少心血?可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么大的家产不也败光了吗?

掩卷沉思,《红楼梦》最终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及贾府的败落告终,作者又想借此告诉我们什么呢?黑暗的三从四德的封建社会制度是导致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统治阶级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不正是这本书的真实写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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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读后感3000字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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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这本《活着》之前,我简单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说真的,我不喜欢余华这个人的文章,在我看来他的文章太过鄙俗,就算这些文章是在真实反应社会的某种黑暗面,但我还是更倾向于鲁迅的批判和马克。吐温的戏谑。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为了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他说:“……《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必须承认这句话很经典,但我的想法和余华的完全背道而驰。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肉体只不过是禁锢灵魂的东西,而生命可以把灵魂在现实中具体化,只不过是联系灵魂和现实的媒介罢了。所以,与其说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如说我市为了完成我的灵魂在世间存在的意义而活着。

“彼岸花,开彼岸。”也许留下的只有曼珠沙华猩红妖艳的花,与甜腻的花香,在彼岸见证这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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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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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转瞬即逝的美丽,是永恒不变的悲凉。活着,丝毫不华丽,它走在平凡之路上,呈现着它独有的魅力。活着,简短而普通的词语;活着,宇宙中渺小生物的真理。平凡之路,永远延续。

在《活着》这本书中,主人公福贵生在中国革命的艰难时期,在他的一生中,亲人接连逝去,生活困苦难熬,但在最后,在那一抹斜阳里,福贵牵着自己的老牛,在夕阳下留下了简短而又深刻的背影,来诠释活着的治理与真谛。

在福贵的一生中,美好的时刻很少。年少的轻狂与余生的悲凉似乎并无两样。曾思索:人活着究竟有何意义?这样的人生有什么可期?随着时代的演进,亿万人相继死去,福贵的一生又能代表什么?但这就是活着,这就是活着的哲理。活着,仿佛就是那么平凡,那么微不足道。

那么福贵为什么在只剩下他一人的情况下仍选择活着?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选择坚持?我想:是因为世间的美丽,是为了不白白来这世上走一回,是为了不负自己,不负自己的生命。

然而,由于时间的朦胧,给活着蒙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让人们期待活着,期待七情六欲,期待时间的演进,这也许就是活着的魅力。活着的美丽,是因为那一颗颗沸腾的心,是因为,平凡中的美丽。

穷极一生,但厚你蓦然回首时,就会发现,活着不过是一场黄粱梦,最后剩下的,只是一抔黄土,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后悔走这一遭,就像福贵,到了最后当他牵着老牛时,怀着怎样的心情呢?我想他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以后,心中应该多了一份淡然,多了一份娴熟。是啊,无论是多么伟大的人物,当他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时,应该也会有同样的心情吧。但在这心情里,又该有一份不舍,对生命的不舍,对平凡之美的不舍。

所以,无论人生何其悲凉,我们也要坚强的活着,不要对自己的一生后悔,我们要以最美的态度,去全力以赴的面对,小小的人,在小小的宇宙里,因此绽放着无与伦比的美丽,让人留恋,让人痴迷。

活着,看似只是生物繁衍生息的产物,看似只是渺小宇宙中的一小份子,但它却是宇宙孕育的奇迹,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没有了活着,就没有了一切,没有所有美丽的瞬间,所以,请允许我再次强调:让我们努力活着吧,用奋发的精神,去面对这场奇迹!

“少年游荡去,中年想崛起,老年做和尚。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稍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坚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儿女,黑夜召唤着昼的来临。”

走在平凡之路上,一样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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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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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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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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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古人流传下来的一本书。

弟子规》这本书大概是说了:我们要关心自己的兄弟姐妹,要关心自己的长辈,还要懂得该怎样做人。

我读了《弟子规》的一本书,最令我深刻的部分是:“不离床丧三年居处变酒肉绝。”这句话使我感受到了:古人原来对自己父母的丧礼是这样重视的,父母死了之后要三年不能喝酒,吃肉,这三年里他们要把屋子变得简朴,朴素,不能有一点儿富贵的东西出现。但换回我们现代人能这样做吗?绝对不行!他们只能丧一个星期,过了一个星期,他们就到处去玩,喝酒吃肉类。现代人也不会把屋子变得朴素。

我很佩服古代人,他们能这样尊敬和孝顺自己的父母!

我读了《弟子规》有许多感受,过一段时间再读,可能又会给我许多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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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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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都知道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吧!我非常喜欢看他的动物小说,里面的动物故事个个精彩。今天,我读了他的小说《斑羚飞渡》,里面的斑羚飞渡这个故事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斑羚飞渡悬崖的一幕幕仿佛就在眼前。

这个故事讲的是七十多只斑羚被猎手逼上了悬崖,它们要想逃出去只能跳到对面,可是距离有6米,而年轻体壮的斑羚最多也只能跳出5米远,更别说老羊、幼羊和母羊了。

在这危难时刻,为首的头羊想出了一个美中不足的办法,就是把斑羚分成两组,先让一只老斑羚往对面跳去,另一只年轻斑羚跟着跳出,踩着那只老斑羚跳到了对面,而老斑羚却掉入悬崖。就这样,一个接一个,它们配合得非常好,差不多一半的斑羚都过去了,只有一只母斑羚和幼斑羚因为没有配合好双双掉下了悬崖。最后只剩下头羊,它无论怎样也是不能跳过去了,但它并没有感到遗憾,而是毅然跟随老斑羚跳下了悬崖。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斑羚为同类牺牲的精神深深感动,特别是头羊,它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领导着,它的聪明才智非常令人佩服。它也是一个值得大家敬重的首领,它没有让别的斑羚当自己的垫脚石,明知到死路一条,还是让大家都先过去,自己留在了最后边。它是多么勇敢啊!头羊的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令我震惊,它也让我感到惭愧,我平时总是以自己为中心,从来不为他人着想。以后,我一定向头羊学习,多为别人着想。

斑羚们为什么能战胜困难从绝路中逃生呢?我觉得除了靠它们的聪明才智,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它们非常团结。它们在危难时,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与其都坐以待毙,还不如牺牲自己救出别人。这让我想到了团结起来力量大,如果我们班68个同学都能为班集体着想,团结起来,一定能战胜任何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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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斑羚飞渡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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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冬天,一群斑羚被狩猎队的猎狗和枪逼到戛洛山的伤心崖上,伤心崖像被一把斧头辟成两半,两边都是笔直的绝壁,除了壁虎,谁也别想爬下去。一旦摔下去,不管是掉在流沙河,还是砸在崖边的沙砾上,小命都得玩完。如果能跳到对面的山崖上,自然就能绝路缝生、转危为安了。可两边有6米宽,只有超级羚羊才能跳得过去,可超级羚羊还没出生呢!

之后,首领斑羚把斑羚分成两份,一边是年轻的,一边是年老的,竟然没有一只年老斑羚跑到年轻那边去,还有几只中年斑羚自动跑到一边去。一只老斑羚和一只小斑羚出列了,小斑羚跳了出去,老斑羚紧随其后,就在小斑羚就要掉下去的时候,老斑羚在小斑羚的蹄下,小斑羚用力一跳,到达了对岸,老斑羚就像燃料用完了的火箭残骸,直直地摔了下去。

小斑羚和中年斑羚都跳了过去。只留下镰刀头羊一只留在山崖上,没有一只羊给他当中转站,没有一只羊需要他当中转站,这群羊是奇数。在一声枪响后,镰刀头羊直直地掉了下去。读了这个故事,斑羚们面临死亡时的镇定,让我感到镇惊,老年斑羚们宁可面对死亡也要为下一代铺路的精神,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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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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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们班里开展了“诵读经典,感悟成长”的活动。我已把《弟子规》背得滚瓜烂熟。

我虽然对它的内容只是一知半解,但我知道它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的航标。其中我感谢触最深的一句话是“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这句话的意思是:父母的教诲,必须恭敬

地听从,并且铭记于心;当我们犯了错误,父母责备我们时,应当虚心的接受。遗憾的是我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

记得那次写周末作业,我不知道怎么写日记,更不知道写什么。我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有写出一句话,心里非常急躁,忍不住大发雷霆,把本子和笔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妈妈耐心地给我讲解,我就是不听,妈妈实在忍不住就吵了我一句,我就与妈妈大闹了一场,把妈妈气得都掉泪了。现在想起来,我非常的后悔。

以后,我要认真领会《弟子规》里的每一句话,并按照要求做事、做人,做一个懂事、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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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弟子规初三读后感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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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弟子规》,我不禁感叹它真是一部经典,是先人智慧的结晶,而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余力学文”一章中的“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

朱熹也曾说过:“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想真正理解,明白一本书,就必须做到心、眼、口全部投入到读书中,否则只是走马观花看故事般一笑而过,并没有吸收这本书的各种知识。

心、眼、口,他们各在读书中发挥什么作用呢?眼在于看,是最基础的要求,不是一目十行一扫而过,更不是三心二意左瞟右瞄,而是聚精会神地细心地看。心在于看书时仔细思考,将书中的东西转化成自己的东西,并了解它的中心思想,主要内容等。口在于大声朗读,这样就丝毫不会含糊,更能加强记忆,且“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三者结合在一起,就能理解透任何一本书。

我原来读书总是喜欢一瞟而过,只是单纯地用眼睛扫一遍,不用心体会这本书,更不会大声朗读。遇到不认识的字,便不理它;不懂的句子,也干脆跳过。因此,我虽然看了很多书,却不知其意,几乎等于没看,读了《弟子规》里的这几句话,我不再不求甚解,囫囵吞枣了。我对每一本书逐字逐句地理解,用心体会其中的含义,还会大声朗读出来,不知不觉记住了不少文章,作文水平又上了一层楼。

我想,心、眼、口三到对于完全读透一本书是必不可少的,可还得做到“手到”。当遇到不认识的字或不懂的词,得用手翻查字、词典,读书有心得时用手记下来,碰到自己喜欢的句、段,可以抄录下来,正如“看一遍不如读一遍,读一遍不如抄一遍”。俄国大作家契诃夫看书时记了厚厚一本随笔,据说他写的很多感人的题材都出自于此呢!

读书有方法,心眼口皆要。让我们牢记《弟子规》的谆谆教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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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初三《格列佛游记》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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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的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是一位伟大的战士和超级讽刺大师。不置可否,《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同样是一部优秀的讽刺小说。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英国此刻的政府与社会现状早就有了很大改观,也就是说作者原先的写作意图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但这并不妨碍《格列佛游记》在今日赢得的广泛关注,新时期的读者们又赋予了它新的内涵,“作品中那些幻想性描述让人着迷……人们把它看作儿童文学作品,认为它包含鼓励儿童了解世界的外向化的价值取向……”我想,格列佛游记的涵义还不止仅限于此,它其中也包含了更深刻的教育意义。

格列佛一生的航海旅行,屡遇惊险,小人国里,先被小人们俘虏,之后又差点被刺瞎双眼;大人国中被巨人威胁卖命的演出,几乎命丧黄泉……格列佛遇到的危险不胜枚举,然而,在每次开始新的航海时他都义无反顾,这就是他对航海的执着。我们不能说格列佛最终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他的确获得了丰富的人生经历,让生命更有意义。这就使执着的结果,当你认定了自我的方向后,执着的追求吧,不要轻易放弃,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冰心说过,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当然,无论任何事情仅仅有执着是不够的。在这方面,我们就要承认格列佛是一个十分有头脑的人,虽然青年时期的格列佛一向进取的寻找各种机会学习知识,提高自我的本事和素质,零零散散地、东拼西凑地、他掌握了各种航海知识和技能,为自我的航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厚积方能勃发,这些积累让他日后受益匪浅——有足够的本事应对各种恶劣的条件。而对于我们哪

青年时期正是积累知识,提高本事的关键时刻,虽然说人应当活到老学到老,但人一生中毕竟仅有一个学习的最佳时机。“时过而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我读过这样一首诗:以往想穿过那段最无暇的时光去实现所有缤纷的梦想当回首那深深浅浅的脚印不禁顿足扼腕恨冬日太短夏日不长总想把那段没走好的时光再走一遍便知该如何珍惜每一抹霞光每一缕黄昏从此再也不管懵懂与疏狂。正当年少的我们,正处在“最无暇的时光”,好好的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知识,不致回首时再“顿足扼腕”,悔不当初。

第四次航海,格列佛被聘为船长。中途水手叛变,他被放逐到“慧马国”。在那里,他遇见了一种有智慧的马,并且那里的马儿通人性,善良、仁爱、品格高尚。这是作者把自我对社会梦想注入到了慧马国,把最完美的人性灌注在慧马身上。

人无完人,我们每个人不可能像慧马一样完美无暇,但有的基本品格我们还是应当具备的。比如慧马们从来就不明白什么是“撒谎”,而我们那里哪如今在不少商场假冒伪劣产品肆意横行,虽然有消协出来主持公道,但这种现象还是屡禁不止,我想仅有那些生产者真正把诚实守信放在心上时,这种事情才不会再发生。我们这些青年更应当把诚实守信融进血液,铭刻于心。

格列佛游记中的教育意义深刻而深远,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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