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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歌词完整版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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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秋天优美作文精选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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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厚厚的落叶,凉爽的秋风带给我内心的宁静,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理由,更重要的,是一件发生在秋季的事情,它带给了我永久的怀念和记忆。

上小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是个热情开朗的女孩,同学们叫她“假小子”,我还为此写了一篇作文 记录她的趣事。和她在一起,我无忧无虑,开心极了。然而,就在秋季的一天,她告诉我,她要出国了。“去哪?”我吃了一惊,心“咚咚”直跳,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上涌。“去马来西亚,我爸爸要到那儿工作。”她低着头,小声说道。我知道她爸爸在外交部门工作,工作地点不太稳定,但从来没想到她也会“沾染”上这不稳定。我真舍不得她。

秋天的校园里草木已没了夏日的生机,但树木依然挺立。我靠在树干上,和她面对面,一句话也说不出,一阵秋风吹过,倒帮了我的忙,好像是吹走了些我心中的离愁。她邀请我去她家为她举行一个“告别宴”。

我如约前往,秋天天气转凉了,每到这种天气我就会觉得很舒服,很快乐。可是那天我的心里装满了离别的不舍,没工夫去感受秋意了。想想看,马上要与一位好朋友远隔千里,这是心灵多么大的损失啊!

在她家,我把心爱的毛绒小猪郑重的交给她,附带一本《青鸟》书籍。她把几本心爱的书赠给了我,又拿出她的照片说:“我知道你喜欢秋天,本想送你枫叶标本,但我没有,我愿意把自己的照片送给你,希望你在想念我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就不伤心了。”她有些哽咽,我轻轻上前拥抱了她一下,她的薄毛衣贴在我的脸上,很柔软、很舒服,我那时真想让时间停住,她永远也不要走了,那多好!

回家的路上,我透过公共汽车窗向外看,蓝蓝的天,还有白云,我的心平静的难受,很矛盾,自己想不通。好像有种时间真到了,也就放开了的感觉。我使劲推开车窗,风一下子吹进来,我的头发也乱了,但我很舒服。这秋意,以后在中国,我自己来感受,但在马来西亚,她也在感受,还会想起我,想念我。我真希望她在马来西亚抱着我送她的玩具小猪看《青鸟》的时候,能抬头仰望天空,真诚的为我祈祷。

那时候,我和她都还是四年级的小学生,转眼间我已经上了初中,她也回到北京上初中了,我们经常电话联系。现在我越发喜爱秋季,不仅是为秋景的美丽和秋天天气的凉爽,还为我和她真挚的友谊和这份温暖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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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那年夏天作文9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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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捡起笔,我记下了你。

题记

遇。

那年夏天,我抱着一大叠得书,小跑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阳光调皮地两肩上跳跃。

我一看手表,离上课只有一分钟了,于是便快速的跑向教室。一瞬间我和你还有阳光,撞了个满怀。我手里的书,乱七八糟地散在地上。夹在书中的笔也落在了地上,轻盈地旋转了一圈之后倒下。

对不起,对不起。我急忙的说着,一边还快速的收拾书本。你只是笑笑,没关系。还帮我捡起了笔。下次,要小心一些。你边说边递给我笔。嗯,谢谢。我望着,你走进办公室的背影。

原来你是新来的老师,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相知。

后来,我知道了你是新来的语文老师。而且刚刚好教我们班。一刹那,我有着一种满足感。接着,我的语文成绩迅速上升。由原来的80分升为95分。我看着分数笑了。

那天,我突发奇想地给你写了一封信。没想到,你回信了。那封信让我高兴了了这足半个月。就这样,信一去,二回。我们渐渐熟知彼此。我知道你,小时候因为踩死了一只小强而哭了三天三夜。你又知道,我小时候光着屁股在大街小巷里乱跑。我是那么地了解你,而你又是那么地了解我。

在我心里,你如朋友一样。从来没有老师的那一份严肃。可那一天,我第一次看到你像老师的一面。

你一大早就把我叫到了办公室,你为什么不写作业。我看着你锁着眉的样子,我很想笑。我,忘了。笑嘻嘻地回答你的问题,我原本以为你会笑,可是你严肃地说了一句,借口!我看出来了,你会生气了。于是,我低下了头。你并没有再骂我,你只是说:回去把作业补起来。眼神里透着一丝失望。我立刻把视线从你的眼睛转开。我哦了一声,回去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不写作业了。

离。

你拖着皮箱子到了车站,我紧随你。小A啊,以后老师不在你身边了,还要好好学习。嗯。接着,我无语,你无言。我们俩人对视了很久之后,你从口袋里掏出一枝笔。送你,别掉了,不会再有人帮你捡了。我望着你,接过了笔。我转过身,逃跑了。因为哭了,泪打在笔上。很响,很响

后记,

每当夏天,我会想起你,想起你的笔。那年夏天,捡起笔,我记下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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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抒情散文:那年中秋

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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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佳节倍思亲。”眼看着,今年的中秋日益临近,不由得想起前年父亲还健在的时候,我们一家人相聚在一起,其乐无穷过中秋的幸福时光……

我工作居住的小城距离父母家虽不是太远,但每年中秋的时候,往往因为工作上的种种安排,一家人总也凑不齐。这么多年来,要么提前拿回去点钱物,要么匆匆忙忙吃顿午饭,我们一家三口好像就没有陪父母过一个完完整整的中秋佳节。在前年中秋节的前夕,我的内心里好像总有一种莫名的东西在涌动,在不断敲打着我敏感的心绪,强烈的心语在我耳边回响:无论如何,今年的中秋节我们一家三口一定要和父母在一起。

妻子很心细,把要买回的东西都记在了一张便笺纸上,然后我们就按图索骥去市场采购。买齐了需要的食材,我们驱车直奔父母家……远远看见熟悉的村庄,熟悉的门楼,袅袅的炊烟,一种久违的情愫顿时溢满心头:我又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家!

父亲那时身体不太好,母亲忙于照料父亲,也是消瘦了不少,让我看着着实有些心酸与心疼,但我不是一个善于语言表达的人,只想多为父母做些什么才好。因此,回之前我们就商量好,以前过中秋节都是母亲张罗着饭菜,我们有时候只是带着一张嘴,这一次的中秋节,我们要为父母亲张罗一桌饭菜,好好让操劳一辈子的父母小憩一下,让他们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的儿女真的是长大了,能照顾他们了。

看到一家三口齐刷刷地出现在他们跟前,父亲着实很高兴,满脸洋溢着笑容,即便是身体有病,平时不苟言笑的父亲也是少有的兴奋,是呀,有什么能有儿孙满堂的膝下之乐能让父母心生愉悦呢!一边关切地询问着,一边已经开始了忙乎。要说闺女真是长大了,早已经不是以前只顾捣乱的调皮孩子,主动给择菜、洗菜,妻子立马系上了围裙,叮叮当当地忙了起来,我负责洗碗,暂时只能给她们打起了下手,母亲于心不忍,自己非也要去忙活,拗不过倔强的母亲,我只好撤下阵来,陪父亲聊聊天、唠唠嗑,说说最近的生活,聊聊父亲的近况。在我的宽慰之下,父亲好像心情也高涨了不少,虽然不时有些咳嗽,但是谈话兴趣甚浓,有时候说到感触深的时候,父亲竟然是滔滔不绝,让我吃惊久病在床的父亲其实是多么需要儿女的陪伴啊!虽然那一年年回去的次数比往年多了不少,可毕竟不是每天陪伴在父亲身边,父亲不知道有多少心里话想着跟儿女们唠呢!

晚饭很丰盛,父母很高兴。母亲说,你父亲好久没这么高兴了,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品尝着一桌美味佳肴,推杯换盏不亦乐乎,祥和的韵味充满了这个农家小院。看着日渐升起的一轮明月,至今还清晰的记得,父亲不断说起我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吃月饼是我最盼望的一件事情,每当中秋月圆的时候,母亲都会把苹果、葡萄、月饼摆在小桌上,准备好茶水,说完了祝福的话语,便把月饼分到我们每个孩子手中。直到现在,想起小时候的种种情景,依然回味悠长。

岁月的打磨,父母一天天变老了,白发代替了黑发,消瘦的皱纹好像在向我述说往日的艰辛。不知怎么,当时我忽然想为久病的父亲洗一次脚,而一向要强的父亲执意不让,我只好为他打来了洗脚水,看着父亲慢慢地洗着,一双骨瘦如柴的双手早已经没有了自己小时候看到的那么强壮有力,我压抑着眼眶里的泪水,静静地把水端走。心里想着,不知道今后还能为父亲端几次洗脚水,不知道今后还能和父亲过几次中秋节,我不敢想下去,只好抬头看看那天上皎洁的明月发呆,不知怎么,忽然觉得天上的月亮真是格外的圆啊!

虽然父亲已经离我们而去,但彼情彼景,相守在小院的月光下短暂时光,时至今日依旧情意深深而绵长,而那一次全家团聚的中秋佳节,也因为溢满了缕缕温馨而让我至今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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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那年青春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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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我再也不回了!”她抓起书包,头也不回地冲出家门。

她带着一丝稚气,一丝青春的自负,一头扎进了瑟瑟的秋风中。“啪!”的一声,将一只手抓着试卷,正呆呆望着她的父亲,和手捧着碗,正准备盛上饭的母亲隔绝在了一门之外……

她冲到楼下,望着一条条大路,通向那未知的远方。脚步没有规律地乱走着,竟然来到了那个仿佛还洋溢着欢笑的广场。只是,此时的广场空无一人,静静的,只听得到她自己的呼吸声。也是,这个时间,别人都回去吃饭了吧,她苦笑着。

一阵秋风轻轻的拂过她的脸庞,吹得脸上的泪痕凉凉的、痒痒的。她轻轻闭上眼睛,脸上的泪痕让她不由地想起了刚才的事情……

今天发试卷了,她没有考好,考得一塌糊涂。她觉得同学们看她的眼神都是淡淡的,心中不由得郁结着一股委屈。刚一踏进家门,父亲的声音便传了过来:“试卷发了?考了多少分?”她没有回应,只是转身,放下书包,从书包中取出一张试卷,然后一下了甩在了父亲的面前。父亲看了她一眼,拿过卷子,然后低头扫了一眼分数,头又往下低了低,可是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你怎么考的?考得这么差!”父亲一下子抬头瞪着她,语气中充满着怒意。她从未见过这么生气的父亲,浑身一颤,那股委屈一下子被无限放大,眼泪随即夺眶而出……

或许是那一刻的委屈无处发泄,又或许是年少的无知与无畏,她离开了,离开得没有一丝犹豫。

西边的太阳好像一个快要燃尽的煤球,用尽它的最后一丝气力,斜斜地挂在天边。对面楼房中的灯一个接一个地亮了,橘黄色的灯光轻轻地挥洒在那一家家围坐在桌子旁,洋溢着幸福气氛的人们身上,仿佛镀上了一层美妙而遥远的金色光芒。

广场的街灯也亮了,将暖暖的橘黄色光芒挥洒给她,可却怎么也照不进她的心扉。她轻轻垂下睫毛,不知不觉间,睫毛上已挂上了少许泪珠,凉丝丝的秋风怎么也吹不尽……

她努力睁大眼睛,似乎在秋风中欣赏周围的风景,又似乎……在期待着某些人影。可,她还是失望了,眼中希翼的光芒被风一点点吹散。她扯了扯身上的衣服,还没来得及穿上外套,便和家人赌气跑了出来。她现在只觉得秋风都在嘲笑着她的愚蠢,不客气地往她衬衣中乱窜。唯一还温暖着她的,大概也就只有背上的那个书包了吧。

“快出来吧,不要赌气了。”父亲的声音由远及近传来。她猛得抬头,一个焦急的身影一下子撞入了眼帘,父亲的衣衫被风吹得有些皱,如同脸上的皱纹。“爸爸!”她的声音有些哽咽,眼眶也有些湿润,“我在这里。”边说边伸出手挥了挥。“你这孩子,饿坏了吧,快跟我回家吃饭!”父亲大步跨了过来,却只字不提刚才的事。

暖暖的橘黄色灯光下,一大一小归去的身影是那么和谐自然。青春真好,可以肆意挥洒。青春真好,可以停泊在爱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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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那年樱花树下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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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微风吹过,樱花如雪花般飘落,他欣然用手去接,花瓣落入手中,此时,不远处也有一人正伸出手。“呵呵,是他!”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阳光明媚,却不是那么热烈,又不时有阵阵微风吹来,清凉、舒适。真是令人感觉神清气爽的好天气呢!

前几天还冷冷清清的校园,现在已成了樱花的天下,它们开的如此热烈,一大片、一大片地挂满了枝头。好像昨夜下了一场大雪,枝上落满了雪花。小小的樱花,给人无限的美感,纯洁、高尚!欣赏着这美丽的樱花,他发出感叹:“如你所说,真是漂亮的花呢!”

樱花节的校园开放日,他显得尤为激动,今天他要跟两年不见的好朋友。在此,在这樱花树下相见。

他坐在等待着那一刻的到来。此时,回顾着往事。

那时起他们经常讨论问题,他乐意解答他的疑惑,也同样喜欢向他提出疑问。就这样不知不觉,他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初三的下学期他们相互鼓励,相互帮助。两人成绩都在一点一点的进步。

那一天离中考还有一个月,他俩坐在操场的草地上,畅谈着各自的理想:理想的大学啊,未来的工作啊,以及心中的抱负……忽然,他朋友站立起来说:“那么从现在开始,脚踏实地,首先我们都要考入重点高中!”他说:“嗯,好的!”他俩面对着空旷无人的操场异口同声的喊道:“我们要考重高。”接着两人笑着躺在了草地上。朋友说:“听说那儿有很多樱花,樱花开放时是非常非常漂亮的,等我们进了那,我们可以在樱花树下,一边赏花,一边看书。”“嗯,好的。”他说。

中考前一天,班主任把他们俩叫进了办公室,她对他们说:“你们两个这学期以来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这两个月,明天就要中考了,以你们现在的能力,只要正常发挥,应该是可以进重高的。”听了这话,他们高兴极了。“老师,我们会努力的。”他们坚定的说。

最后一次和他相见,是填报志愿时,那时的愁绪、泪水,仍在心上。

时间到了那一天,他知道了自己的成绩,考进了。他马上打电话给他,传来的却是一个低沉的,无比压抑的,几乎令人窒息的声音:“我没进。”他楞了一下,一种说不出的感觉,随后他感觉到有什么滑过脸颊,他放声大哭起来,电话的那一端,同样撕心裂肺。来到学校填报志愿,他们再次相遇,对面的朋友目光呆滞。于是,他冲了上去,紧紧抱住他,朋友对他说:“对不起。”又是一阵大哭。因为这样,考进重高,并未给他带来太多的快乐!

一起吃饭,一起踢球,一起挨批。为难题的争执,下课的谈笑打闹,还有寝室的疯狂生活。此时此刻,一切都回到了脑中,他再也坐不下去了,把墙上的钟看了一遍又一遍,终于铃声响起,他飞快地冲下楼去,只见樱花树下已熙熙攘攘。他走入人群中,东张西望,在人群中焦急地寻找着,一个又一个都不是,他有点沮丧,独自一人来到那一棵樱花树下,忽然,一阵微风吹来……对面是他。

两人聊了一下午,最后互相送了一朵樱花,说:“那么这次的约定在一年后兑现,考上那个理想的大学,决不食言!”

有人说,樱花是爱情的象征,那么对于他们,樱花却是友谊与理想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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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那年,那棵樱花树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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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春天,你在那棵樱花下参观。你的手不经意间碰到树枝上,樱花叶纷纷飘落下来。你捡起一片花瓣,放在鼻子下闻了闻,顿时感到一丝清香流遍全身。

那年夏天,你在那棵樱花树下玩耍。你不小心摔倒,撞到那棵樱花树时,樱花瓣纷纷飘落下来。你抬头望去,樱花树还是那么的美,那么的强壮!

那年秋天,你在那棵樱花树下散步。樱花树已落下了许多叶子、花瓣,树干黄了,枯萎的差不多了。也没有那么多小动物来你这儿了。也许它们知道你老了,不想再来烦你了吧!

那年冬天,你在那棵樱花树下玩雪。看见樱花树时,它的花朵、绿叶都已经飘零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不过没关系,明年春天,我会再回来看你!

今年春天,当我回来看你时,发现你消失了。我四处打听,才知道,你凋零后,我走后。你没能坚强地活下去。那年当我去到那座城市,我幻想着回来时和你共同成长的美好景象。可惜,现实总是这么欺负人。我多么想像从前那样,在你的花瓣下,像蝴蝶那样翩翩起舞。我多想像从前那样,如同百灵鸟一般放飞美妙的歌喉。

后来,我找啊,找啊…

终于,在你以前的家,找到了寄托新生命的种子。把它播种在门前的小院里。

许多天以后,你长出了第一片嫩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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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那年青春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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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萌动来临了,那便是心上生花,长草。———题记

我喜欢淡淡的矿泉水,不似甜的果汁,不似烧焦了般的咖啡,又苦又甜。矿泉水的味道,亦如那年的青春,消逝,无痕。

郭敬明说:“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说得恰到好处呢。哪一个人的青春不是在淡淡的忧伤中度过?回忆起那些细枝末节的时候,嘴角总是不自觉地轻扬,仿佛自我解嘲般的。看看,当年的自己有多傻。

过了十八岁,便自觉老成,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听着那一声声在自己认为稚嫩的“学哥”、“学姐”,心里便装满了细细碎碎的自豪感,明明很有成就嘛。

“青春,犹如悬在头顶的滴瓶,看着里面的液体消失殆尽,却无能为力。”这是否就是十八岁人的写照呢?怎么就那么符合啊!在那一尾青春“夕阳”也“落山”了的时候,眸着眼睛,伸着手臂,却永远够不到山的那头,山的那头!

是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我看少年最识愁滋味,但那滋味永远是淡淡的,纯纯的,就像是矿泉水,喝着毫无味道,里面却含着多种矿物质。犹如青春萌动的那些情愫。少年如花,青年便是如诗,如画。十八岁的人们,已懂得人间冷暖,心情阴晴,默默地关注着,谁也不想去揭破那一层纱,就让它蒙着,美好而充实。

十八岁遭遇高三。在微微的抱怨之余,便是默默地接受。从此,不再张扬跋扈,细细地磨平了那棱,那角,毕竟,玩世不恭,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喜欢穿淡蓝或白色的衣裙,和着自己的心情;喜欢喝纯净、无杂质的矿泉水,符合自己的心境;喜欢听淡淡的音乐,像是无痕的青春;喜欢写忧伤的文字,写下自己十八岁的青春。淡淡的,如矿泉水一般的文字,却能灼烧每个青年的心,不学他们的“个性”,穿着“风雨飘摇”的衣裳;不学他们的“疯狂追究”,为了某某明星,失去生命也可以;不学他们的“招摇过市”,顶着五颜六色的头发,称之为流行、时尚,不学不学,那便是我十八岁的青春。我的青春,淡淡的,可以源远流长。

十八岁的青春,那矿泉水般的生活,犹如那枝桠间细碎的阳光,犹如夏天湛蓝无痕的天空!漫开的透明,淡淡的,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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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那年,我们毕业了

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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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们就要毕业的时候,现在回想起来 时间过的真快难怪他们都说岁月如光影一个个都要为了他们自己的前程和梦想奔波苦恼了,再要好的朋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能相见,大家都有了各自的想法,都有各自的理想,梦想还有打算。去了各自报考的学校。

那年我们毕业了,才知道新的学习并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的简单

那年我们毕业了,才知道梦想不是那么轻轻松松才会实现的。

那年我们毕业了,才知道作业原来不是那么难的。

那年我们毕业了, 所有的不舍,都会随风而去,到最后留下了奔波在路上的我们自己……

那年我们毕业了, 不知合适再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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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那年夏天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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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期而遇,开始了一段难忘求学之旅。

这个花开的季节像我们的花季一样的年龄 一样荡漾~ 稚嫩天真的我们,望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满脑想的是:没有人可以陪你畅谈,没有人可以听你的故事,总觉得这个世界不属于自己。半夜有谁懂得自己在思念,或是躲在被子里抽噎,不过这种感觉慢慢地慢慢地从心里消散。

女孩们有了自己的心事。学会了与自己同伴分享,也少不了大嘴巴的,于是就传的沸沸扬扬 。

在我的记忆里有两个女孩,两个男孩。

她,大大咧咧,妈妈第一天见到她就不怎么看好她,说她心机很重。由于同舍,那一晚,我们高兴得睡不着,于是跑到阳台呼吸新鲜空气,那一个夜晚的月亮很亮,很圆,于是两人在此下誓,做彼此的知心朋友。记得她经常和我分享xxx还有xxx,我说要帮她问,就写了一张纸条,好长好长。还常常听她的傻逼故事。

朋友总是会吵架,友谊之路并不是用直尺去画,是要用心慢慢地尽量画到不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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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那年花开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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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就如那天空中的云彩被风一吹就散了,但友谊是怎么也吹不散的。

回到学校,回到操场上的一排芒果树下,回到那充满欢声笑语的跑道旁……

我和你在三年级时成为了同桌。之前的我总是以为你是班级的差生,对你充满了嫌弃,上课不听课只会问我问题,可是我错了。

那天芒果树上一簇簇金黄的开的正旺,你坐在花下的长椅上,眼神游离着嘴巴里不知在念叨着什么,就不经意地哭了起来。我走近坐在旁边的长椅。

“我就是因为不会学习,脑子不好用嘛”!我就是怕你看不起我,我才装作一脸认真,上课问你问题,让你觉得我是勤奋的。而你呢?天天对我摆一张臭脸……”

我听着她委屈地说完,我的心不知从何时涌起一种酸酸的愧疚感。心中那只高傲的孔雀也低下了头,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错了。

在那天之后我渐渐的把臭脸收起来,耐心地为她讲解她不会的题目。慢慢的我们成为了好朋友,有了属于我们的“秘密花园”那条种满芒果树的跑道。我们一起在落花下的长椅看书,为她解答一个又一个的难题,一起聊着班里的八卦,一起数落着烦人的班主任,玩着无聊的小游戏,一起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我们渐渐地长大,小学的时光也剩不多了。“你说……要是我们毕业了还会联系吗?感情会变淡吗?”她一脸不舍又面带微笑地问着。“嗯!我不知道,可能吧!但也许不会!对,不会,我们的感情永远不会变。”我坚定地说道。

看着芒果树上一簇簇的金黄变成一粒粒青色的芒果,果香扑鼻。这意味着我们要分开了。毕业典礼上我没有和你说一句话,因为我不想让那唯一的一句话变成我们最后的话……

时光悠悠,但我们的友谊就像那跑道边的芒果树,开花,结果,凋残……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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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匆匆》有感400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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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读过朱自清《匆匆》吗?那是诗一样优美的文章。

朱自清先生才二十四岁,却感觉日子如飞一般的从手盒里面过去;吃饭时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思的双眼前过去。我们也有四千多日子从我们眼前飞,我们的日子是怎样过去的?我们珍惜过日子吗?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忧愁的心态和无奈的感慨。我很想悠悠请教朱先生:“聪明的您,请告诉我,为什么您能写出如此美妙灵魂的文字来呢?”有人说:写出如此美妙、灵魂的文字需要一个痛苦的过程,或许我也该经历过痛苦的过程。

“一寸光阴,一寸金。”古来今往,谁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工人造产品,农民种粮食,科学家搞发明……这些都需要时间。时间最富有,将军、穷苦学生、百万富翁,这三个人哪个最富有?将军?百万富翁?不!都错。最富有的怕是穷苦小学生,如果穷苦学生有成创造出了无人能比的财富,无人能比的地位。穷苦学生不是最富有的吗?

紧抓匆匆时光不放松,奋力向上创辉煌。这就是朱自清先生给我的启迪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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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那年我们一起军训

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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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开学就能看见学校照例开展的新生军训,那阵子每天都能看到操场被大面积的绿色覆盖,每次新一届新生总能打开我的记忆芯片,这让我想起了那年的今天操场上那个一脸稚嫩的我,穿着绿色的衣装。在操场上练习着起步走,一遍又一遍。汗水流向衣襟,被蒸发掉。头可以舔到唇边咸咸晶体。而现在,所有的一切也都将打上泛黄的灯——怀旧。从最初到最后人换了一批又一批,走了一个又一个。

素年锦时,时至今夕,你是否还记得那个背着书包跟在爸爸妈妈身后,去学校报名上学的自己?还记得第一次穿上校服时的心情吗?还记得食堂后的那条路吗?还记得爱查寝的老师吗?还记得我们一起逃课吗?还记得那餐厅的饭菜香吗?还记得我们爱的赵伟老师吗?还记得我们的开心吗?还记得我们曾经梦想着毕业也曾经宣誓向学长学习。还记得我们在学校干活吗?还记得爱抓人的校长吗?还记得看到校长逃跑时吗?我们一起逃课在家里也曾经被班主任抓到。还记得我们站军姿,坚持到最后居然哭了起来,真特么丢人,还记得咱们一起唱那首军中绿花,唱着唱着,眼泪就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那些年。我们一起在学校军训。教官教我们喊口令。叫我们取队名。我们在教室的送别,那首歌曲,那哭泣的不争气的场面。那些感动快乐的泪水。我们不好好练习,教官的无奈。你教会我们太多。你让我们班团结了。我们问你要QQ,要手机号。你说这是规定,不可以给。但是你还是偷偷告诉了我们。

或许以后就没有机会再见到你。你说离开是必须,我们必须接受。你说你会保存好我们写的心得体会。说你会记得我们。军训结束的那天,我们哭得抽泣。你也哭了,还有那首怔怔的歌曲。你让我学会了很多。你让我长大了很多。我不会忘记太阳下有你带着我们训练。不会忘记你的笑容,不会忘记我们的教官。我舍不得军训,虽然很苦。你说过这都是一种缘分,我们因为军训才认识了。我们的陈璐教官,你是好男人。你是我最敬佩的人。真心祝福你退伍后会有更好的发展。我记得。什么都记得。但是。我想失忆。我想重新来过。回到那些年。回到那个班级,再看一眼陈璐教官,为我们把嗓子喊哑的教官。你不会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你教会了我们坚强。教会了我们勇敢。教会了我们坚定。教了我们许许多多。谢谢你。谢谢你们。陪我过了这么久。

可记得,开学典礼上,我们庄严地宣誓?可记得,军训时,我们用汗水浇铸青春,可记得,我们精彩缤纷的课堂,格物致知的名家讲座?可记得,运动场上,我们矫健的身姿,篮球场上的大超,还有绿茵场上的足球小将?可记得,创造节时,到处散发的青春与智慧的光芒?可记得,第二课堂的丰富与精彩?可记得,文艺汇演时,我们用歌声唱出青春的故事,我们用舞蹈舞出我们的人生?可记得,我们开班会交流思想,我们唱班歌寻找归属,我们相依相偎?可记得,无数默默奉献的老师们谆谆的教诲?可记得,失意时老师一句鼓励的话语,同学一个会心的微笑?可记得,曾经有人和你分享一包干脆面,在上课睡觉时帮你放风,在你被老师提问不知所措时在草稿纸上写下答案然后指给你看,走上讲台替你领作业本?可记得,曾经有人在你不开心的时候讲笑话逗给我听,上课时一起顶风作案窃窃私语,在你冷的时候帮你关窗户拿衣服给你披,在你渴的时候分一半水给你喝?可记得,曾经有人和你争抢一支铅笔一块橡皮,故意藏你的东西等你着急,把脚搭在你凳子边上系鞋带,偷偷把废纸扔到你抽屉里?可记得,曾经有人厚着脸皮非要抄你的作业,抱怨你总拿他的铅笔她的尺子,或者自己一支笔都不带随时征用她人的各种东西?可记得,曾经有人拿着笤帚和你追打,走廊上故意伸腿拌你摔倒?可记得,曾经有人在下雨天你狼狈不堪进教室时借给你梳子镜子,每个冬天的早晨借你一摞书挡在前面,让你好在上课的时候补昨天的作业?可记得……

一幕幕的情景,就像一张张的剪贴画,记录着我们的青春与过程,也见证了我们纯真的友谊。也许每个人兜该有自己的梦想,也许每个人兜有不同的人生,也许每个人的人生中兜需要经过很多过路驿站,这些站点只是我们暂歇脚步,好让我们以最佳的位置眺望远方的一个个阶梯,我们将渐渐成熟,也许多年以后还会回忆那些仅存的怀念。我脾气越来越暴躁,没有耐性,没有言语,变得不再是自己。想起多年以前的开学军训。感谢生命中给予我的一切,那些一生的朋友,同学,或是路人甲乙丙。至少曾经有你们我不会寂寞。那些曾经很唯美的画面,早已支离破碎,而我,连捧起来的资格都没有。

一年一年过去,每到新生军训时,你会不会同我一样想起,那年,我们一起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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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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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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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那年夏天作文

全文共 1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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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艳阳高照,酷暑难耐。大街上空空的,没有一个人。是不是驶过一辆汽车,发出刺耳烦躁的鸣笛声,盖过了知了昼夜不停的嘈杂声。一切都是那么发问,那么烦躁,一个字,红。

那年夏天,我回到了老家,遇到了他,夏天从此在我的心中改变了颜色。那年,我七岁,他八岁,他竭尽所能做个好哥哥,但却常常弄巧成拙,让人难过。他看起来,是个典型的农家孩子。他的衣着不像城里孩子整洁,始终稀稀拉拉。鼻涕流出来,就用袖口一擦,然后憨憨的笑;他也不像城里孩子那么白净,城里孩子是很少晒太阳的,他是在田野中自由跑大的,黝黑的皮肤显示出他的健康;他也不像城里孩子那么霸道,他很懂得谦让。常与他接触,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的细腻与善良。他不会为自己辩解,错了会主动承担。

初到乡下,我是个不合群的孩子,自私又霸道,盛气凌人,除了他,别的孩子都厌恶我。我依然我型我素,唯我独尊。某天一生气,竟把他们最喜欢的玩具弹珠全都倒进了泥潭里。他们忍不住,举起拳头就往我身上挥。他看见了,马上过来帮我。最终,他脸上青了三块,他没哭,只是安慰我:“没事的,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我“哇!”地一声哭了,“好哥哥,我以后会很乖,你以后不会因为我挨打了!”夏天的太阳依旧火红,但红的别有风味,那是一颗炽热的心。

他时常会带我去天地中玩。田里有许多我从没见过的东西。我们一起在翠绿的玉米丛中乘凉,一起抓蚂蚱,一起在田间小溪玩水。不管找到什么好玩的,他都会与我分享。我很羡慕他的自由自在,可以任意在蓝天下奔跑,没有繁多的作业,真刺激!但他的想法截然不同,他略带忧伤地说:“我很想坐在城里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那里有电脑。我们乡间小学虽然好玩,但学不到多少东西,我真羡慕你。你要好好珍惜啊!将来我们一起考清华!”他的成绩总是名列第一,而我仅仅是中上。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希望,坚定,他的梦是那么美!夏天的颜色多了梦的蓝色。

他的妈妈是个慈祥的妇女,脸上总挂着温暖的笑容。每次我到他家玩,他的妈妈总会给我糖吃,还会给我讲故事。他的妈妈非常勤劳能干,不管家务活还是农活,都干的很好。他的爸爸是个赌鬼,一天到晚老赌钱。我很佩服他的妈妈,但也有些同情她。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妈妈总会不停的咳嗽。我问他为什么?他总是抿着嘴,摇摇头。我问急了,坚强的他竟然哭了,我便不敢再问。夏天的颜色还有贤惠的黄色。

那年的夏天过得真快 ,转眼到了秋初,我要返校上课了。这也意味着我要和疼我的“哥哥”分别了。我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抱着枕头哭。最后,他来找我了,他又做出了哥哥的样子,轻轻安慰我:“没事的,我们还会再见的。明年,我带你去更好的地方玩。要好好学习哦!不要忘了我们的约定!”走时,我分明看见他脸上有两条浅浅的泪痕。夏天有离别苦涩的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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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生优秀作文:那年的夏天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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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烈日的骄阳烘烤着大地生灵,蝉在狂躁,狗在残喘,花草在叹息。闷热的空气令人窒息,人们没有一个不抱怨夏天的炎热,而少年的心却是悲凉的。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人的一生注定经历分分离离。我们为相遇而欣悦,为相知而欣喜,但也为分离而伤心落泪。两年前,六年的情谊化为一张薄薄的照片,在那暗无天日的盒子中静静的躺着,少年那张最纯真的笑脸在那上面永远地笑着。不被记起,不被过问,也许这情谊已在每个人的心中淡化了。

那年夏天,人生中最后的六一是欢乐的,也是悲凉的。那一天,每个人都在享受着最后的童年,他们尽情地将蛋糕扔向他人,然后哈哈大笑地去锁定下一个目标,自己也在其中被他人“报复”。在这一片混沌钟,有的人在疯狂,有的人立于门外对这一片“混沌”表示无奈,也有的人拥在一起约定着未来。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何时是才能欢聚一堂。我们都在为小学毕业考冲刺,也在珍惜这最后一个月的相聚。每个人都在他人的同学录上承诺着“十年后在某某地方重聚”,却不知这是真是假。但我觉得,就算十年后我们并没将这期望变为现实,我们也一定会在某地重逢那一张张笑脸。

十年后的我们,也许早忘了那年夏天别离时的伤心,但友谊是不会忘的。一年后的夏天,我们也将再次经历分离,三年的友谊,我们是否也会珍惜?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相遇便意味着分离,就算无法永远的在一起,但这友谊是永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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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那年秋天

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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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偷偷地留进这个城市,使这个原本安静的小城变的更加寂寞。

我独自走在冰冷的街道,仍凭秋风狂妄地肆虐着我的身体。想这样也许会带走我心里的一些忧伤。

沿着街道俩旁枯黄的树叶迷茫的行走,突然发现踩在上面的感觉真好,便故意地踩起来。没想到落叶早已干枯,用脚一踩便成了几瓣。这使我心中的忧伤又萌发了起来。

不知不觉又来到520门口,这是我和她经常来的地方。老板是我的一个同学,初中念完由于没考上高中,又没有合适的工作,就开了这间休闲厅。他看见我急忙把我拉住。

“小子,好久没来了,快进去咱俩喝几瓶。哎!女朋友呢?怎么没带她来啊?”

“分了”

“不是吧?”他俩眼瞪的圆溜溜的。

“真的”

“哎呀!兄弟,女人嘛多的是,明儿个兄弟再给你介绍一个”

“拿俩瓶9度”我叫道。

“好,喝醉了就忘了”他叹气的说。

一会儿俩瓶酒已下肚,感觉身体热呼呼的,但却毫无醉意。

“小马,再多拿几瓶”

“好的”

由于心情不好的原故,我干脆举器酒瓶吹了起来。酒精像瀑布一样流进我的肚里,麻醉着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顿时眼前一片模糊,不知什么时候眼泪早已覆盖了僵硬的脸夹。

我拉着小马一遍一遍地讲关于她的故事。

“那一年秋天,一天下着倾盆大雨,我被下的跟落汤鸡似的躲在马路边的屋檐下。突然一个女孩一头撞进我的怀里,是她。我们互相看着对方的样子都笑了起来。从那以后我便认识了她,并且知道了一个名字“晴”。从那以后……“那一年秋天……那一年秋天……、”

已经是晚上12点多了,休闲厅也要打烊了。小马让我回家,我不去,他便硬拉着要送我回家,最后在我酒风的危险下仍了一句“你去死好了”,然后直径离去。

我一个人散步在钟楼广场,借着酒风大声唱起了光良的《约定》。

“我还记得我们的约定,一辈子幸福的约定,为你写的那首歌,它也偷偷的掉泪了。我还记得我们的约定,我比以前还更爱你了,听那风也笑我了,我想它会告诉你的,我更爱你你……”

折腾了半天觉的身体有点累,于是我找了个台阶躺了下来,抬头看夜空是那么的寂静。突然想起《一光年的距离有多远》中的一句话“你就像众星中那颗最耀眼的闪星,而我只是你身边最最不起眼的一颗星星,与你很近却永远接近不了你。但就算最最不起眼的星星也有它发光的一天,它希望这天的到来,毕近我们之间的距离仅仅只有一光年而已”。

她喜欢看星星,她说“看星星的时候可以使自己想到许多美好的事、浪漫的事、幸福的事、甜蜜的事……”。

所以每当夜里万里无云的时候,我就会陪她到钟楼广场看星星。她看星星的时候很认真、很专心,仿佛自己进入了那种寂静的境界。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故意吓她一下,而她会在反应过来的同时问我“你看那俩颗星星好近噢!它们一定是情侣吧!”。

好久没看星星了,那俩个情侣星也不知跑哪去了。是我找不到它们,还是它们也分手了。

眼皮终于扛不住疲惫,渐渐地拉了下去,始我进入了梦境。梦里的她依旧像从前一样天真,那笑容、那脸孔……,够我一辈子回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眼泪对于我来说早已变的不是那么的珍贵,而它现在只能证明我还活着。

[那年秋天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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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匆匆那年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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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怨离别泪太多,我恨时光太匆匆。

六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离别这个词,说着轻松,脚步沉重。六年来,我们踏遍荆棘却嗅得万里飘香,我们目睹满城花开也见证过满城花落,我们的步履踏实而又匆忙。还没来得及烙下深深的印记,还没感受透成长的芳菲记忆,暮然回首,正是离别时。

回想从前,天天念叨着毕业遥不可及,真正到来却寸步难行。你们知道吗?不知不觉间,我们创造了相同却又独一无二的匆匆那年。属于自己的匆匆那年,属于自己的花开花落。

这是一个相同的开始。那年匆匆,我们初入校园。那一年,我们的笑很纯真,虽然只是一个懵懂的孩童,在我们小小的心间也燃烧起了梦想,沸腾起了希望。我们在琅琅的读书声下逐字逐句地读着课文,在老师的细心指导下学会付出,学会收获,从一个与伙伴们争抢玩具的蓬头赤子摇身变为一个会帮助他人,宽容他人的小学生。那一年,我们已然变了,虽然四处还回响着我们稚嫩的童声。

这是一个精彩的过程。那年匆匆,我们开始有胜的欲望,渴望得到一句肯定,一句表扬。我们为一场测试冥思苦想,为一句批评伤心落泪,竞争使我们更加进步,也更加苦恼。我们也开始意味到友情,渴望有一个紧密无间的好朋友,渴望有人在乎有人了解。我们为一份深情厚谊鼓掌喝彩,为朋友的失陪倍感失落。我们追求的太多,失去的也太多。

这是一个伤感的结局。那年匆匆,毕业那天,我会哭,我们都会卸下哪些可笑的坚强。我们闹过气过,那刻也一定会紧紧相拥。结局,往往最令人感慨,最令人怀缅。如果可以,请让时间停留至此,我们不要各奔东西。

匆匆那年,我们放肆地笑过,也曾流下沉甸甸的泪水。

匆匆那年,如一部幻灯片,匆匆闪过,留下抹不去的倩影。

岁月如歌,匆匆即逝,若能重逢,青春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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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那年的二三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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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光之匆匆,转眼之间,六年的时光已经成为永久的回忆,记忆之中,依然存在那些美好的记忆。仿佛与同学们的欢闹声依然在耳边回荡,仿佛老师的批评与教育就在昨天。

我们刚入新校园的门槛,遇见新的老师,陌生的同学,对于社交能力较强的我来说,和老师同学搞好关系也就一两个星期的时间,那天,外面下着大雨,年幼无知的我们喜气洋洋地冲到教学楼下,用稚嫩的双手捧起晶莹的雨水,将“战品”带到办公室给老师炫耀“战绩”。玩腻了,集合全班同学,来到走廊上,玩起“接火车”,那是一个多么长的“火车”啊!不一会儿,其他班的同学看见了,也都参加进来了。欢声笑语与淅淅沥沥的雨声在空气中交融着……

五年后,我们不再是那么的天真、可爱的小孩儿,而是一个又一个脸上挂着思考的大孩子了。不再去走廊疯打,玩耍,而是趁着课间在教室的座位上认真地做作业。一个学期就这样与我们擦肩而过。六年级下学期的来临,我们都发觉到:“快,太快了。”一年级的新生们在走廊上嬉戏打闹着,六年级的老生们在教室里认真考试。雨,淅淅沥沥地在窗外下着,与一年级的叫声喊声,与六年级的汗水努力交融着……

现在的我们,是经历了小升初的大孩子,更是一名标准的七年级学生。回想起以往的一切不禁感叹:时光匆匆,一去不复返。六年的时光短吗?长吗?这可能是一个难题,但长大后的我们也许会领悟到这个问题的真谛吧!

人生,如同一场赛跑,不论过程多么曲折,我们也要一直勇往直前,前方不仅是我们的终点,更是我们的起点,不论在什么地方,不论身边的人如何冷漠、陌生,我们都要在人生的赛跑中跑出辉煌,跑出荣耀。

六年时光,一去不复返。现在的雨中是否仍饱含着当年的嬉闹声呢?那些事,那些永久的回忆可能永远不会消失,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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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那年夏天的味道抒情文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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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我在祖父母家的后山游逛,山内充满芬多精及阳光的气味,我细细品尝着树林间悠闲且令人心旷神怡的的氛围,突然发现不远处有条娟娟细流,如丝绸般把太阳的耀眼光辉映的一览无遗。流内清澈见底,还有许多小鱼儿探着头欢迎我这位外地来的旅客,我炫目的一边与林间嬉戏的精灵共舞,一边顺着水流往山林深处走去。

徜徉在山水间,那美好、曼妙的滋味是让人难以用三言两语去形容的,我跟着那一条山中小涧,却顿时发现你驻足的背影,使我不由自主的边走去,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离你只有三步之远了,我看着你为因风吹而倾倒的花木立上支架,那么的静谧、温和。

突然你转过身来,使在一旁偷看的我顿时感到羞赧万分,但你只是轻轻的邀请我与你一同欣赏大自然的丰姿。

我们依同赞叹着落叶凋零后仍要为母树贡献一份心力落叶归根的伟大,也称许着花朵盛开时美不胜收、争奇斗艳的美好模样,但最令我两陶醉的莫过于落花如星辰般坠落的奇景,你骄傲的教我把一朵小白花埋入土中,使它能继续向上滋生,我想纵使这朵花在怎么的不起眼,却蕴藏着无比的幸福及生机吧!就如同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的你我,就算连对方的姓名都不知道,却还是能留给对方一次奇遇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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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那年花开月正圆作文550字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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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醉远客,山开欲然。”纵然欢饮,纵然喜悦,纵然消愁,纵然放荡。

“知了知了,”蝉蜷伏在枝干,慵懒的鸣叫着,仿佛隔绝世俗,遁世幽居。树下有我,背靠着它,一棵栀子树,夜空下一团白洁的栀子花,加上淡淡的幽香,又是一个静秘的夜晚。

往事再一次聚集在脑海,似一壶江水,静静地冲刷着杂然和烦琐。时光又再一次将我引领到了那晚……

又一次靠着这颗大树,眼望着星空和那颗明月。“沙沙沙,”一阵脚步声很快将我吸引了过去。一个女孩,十多岁的样子,满脸的泪花,在一座树下踱来踱去,不时发出几声抽搐。“来,坐到我身边,”我对着女孩说,一开始她惊讶,犹豫了一会,但最终来到了我这里。“怎么了?”“我和妈妈吵架了,就跑出来了,怎么办啊,姐姐。”女孩一脸恳切地看着我。

一朵栀子花飘落,缓缓地落到了我手里。

“你看,这朵花,就像你,而这棵栀子树,则是你的妈妈,你会因为一些事,和妈妈产生分歧,会从妈妈身上逃离,但是每年夏天,栀子花会再一次盛开,就跟你的妈妈不厌其烦地对你一样,会一直对你好,让你健康并且美丽地生长。”

“我明白了,姐姐,我会和天上的星星一样,围绕在月亮妈妈的身旁,一直守护着她,并且爱她,谢谢你,姐姐。”

她起来身,抹去了眼泪,轻快地往回家的路跑去。

走之前,她带走了那片栀子花。

也不知过了多少年,也许忘却了女孩的模样,但却依稀记着那年花开月正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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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那年夏天的记忆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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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

那时的我还年幼。

那时的外公也还健康。

外公的家是平房,不过很大,有点像四合院,不过比四合院小一点。中间露天的那块地方有一口井,天然的。外公特别喜欢用那井里的水泡茶,尤其在夏天。外公一喝起茶来就要跟我讲一大堆饮茶有关的东西,可我也总是乐呵呵的听着。我挺乐意听外公讲话的,他的声音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所以无论他讲什么话我都会去听,即便是我听不懂的。

外公喜欢看戏。每每在电视上看到潮剧之类的东西就不肯转台了,有时看着看着甚至会跟着唱起来。在乡村那种地方,只有傍晚时才会有人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唱戏。外公总喜欢在那个时候牵着我的手绕过弯弯曲曲、大小不一的小巷,去那个我不知道要怎么走的地方看戏。清楚的记得,外公眉开眼笑的边看戏边评论,而我总是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脸,听着我压根就听不懂的曲,呆呆地站在那里啃冰棍。

一次和外公饭后散步,在路上看到一个脸上刻满沧桑的老人用布满裂纹的枯叶般的手轻轻的拉动二胡,他弹奏的是类似《二泉映月》的曲子。声音很低沉很低沉。好像在诉说着什么故事。但没人能懂。我和外公在二胡声下停留了很久,那悲伤的曲子在朦胧的月色下更是显得伤感。末尾,外公把带在身上的几十块钱全给了拉二胡的人。然后我们转身离开。“你不是说不要轻易同情这些人吗?”“我对他没同情,只有欣赏。”

依稀记得,每次妈妈从外面带一些补品回来给外公吃,外公总是悄悄藏起来给我吃,我居然每次都吃得心安理得,完全忘记外公比我更需要那些东西。等我突然记起,却不能让时光倒流。

去年春节我回到外公的家的时候,外公的脚摔伤了,我看着他在弄草药敷在腿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想过去帮他,可是他不给。他就一个人在那里弄着草药。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什么。记得我离开他的时候,我答应他每个星期给他打一次电话,可是我却一次也没有打给他。那次我回去,他拿出了许多自己都舍不得吃的东西给我吃,我转过头去,失去了思想,只记得滚烫的泪水滑过我的脸颊,没有声音。十几年的时光在我的眼前变幻,让我分不清哪里是哪里,谁,是谁。我只看到一个老人牵着一个小孩子踏着夕阳破碎的影子走在羊肠小道,他们脸上的笑容那么的分明。但是,我又看到老人的轮廓变得模糊,然后远去,他想抓住小孩子的手,可是小孩子却不理会他,只顾着往前走。最后,老人和小孩之间隔了一座大山,山的这边,是城市,山的那头,是乡村。

如今,当我再回到那个乡村,外公已是满头白发,饱经沧桑的脸已被密密麻麻的皱纹占去,他的双手已满是老茧,还有他的身体已不如从前了,总是时不时地咳嗽,还有那口井,那里的水已差不多干了,还有那弯弯曲曲、大小不一的小巷,大多已变成了宽阔的大道,我还是没能走到那个唱戏的地方……

哦,对了!

那年夏天,外公为我过了六岁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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