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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歌词完整版【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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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匆匆》我陡然醒悟作文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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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岁月如梭。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悄然溜走,一去不返。正如朱自清缩写,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白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突然发现,我的手也渐渐空虚了,五千多日子从指缝间不经意溜走了,带向抓住时,却发现,不矩在哪里,心中没来由得一阵紧张,是因为年华流逝而感伤?是发现回首过去发现没有意义的空虚?或许都有吧。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不去不复返了呢?这无奈又质疑的发问也道出了我内心的疑问,可是,却无人向我解释。

扪心自问,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匆匆的时间里,我们又匆匆地做了些什么。在匆匆里又留下了什么?望着窗外俱神时,它在发呆中闪过,无声无息;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试问,价值何在?

看到生命的消逝,我为它的消逝而慨叹之后会迷惘,终有一日,我也会像之样,赤裸裸地来,又赤裸裸地去了吧。“但不能干的,为什么要偏偏去这一遭啊?”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我不能白走这一趟,我得留下些什么,哪怕是游丝一样的痕迹,我会说,我来过了。

去的已经去了,来的已经来了,无用的叹息间它又过去了,所有撒起腿来和它跑吧,乘现在还跑得动。

我觉得我是幸运的,正值青春年少时发现了时光的行迹,也“看”了它的流逝,抓住现在做些有意义的事情,为人生添加色彩。

我想到了五千多日子已经悄然流走,我庆幸我看到了它的行迹,我感叹它的飞快,我无奈无法停止向前进的脚步。珍惜它吧!我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是金钱,珍惜时间就是珍惜金钱啊。

深夜已经来临,白昼也就不远了,一天又将过去,日历又要翻过去一页,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我望着窗外,路灯是如此地昏黄,仿若那流逝的时间,苍白无力,脑海中闪过断断续续的片段,拼接在一起,宛若一部小电影,无声,短暂。在心中询问自己,有没有虚度光阴?

其实一天中,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床上,五分之一的时间在休息吃饭,这样一减,大部分时间都没了,余下的时间再减去发呆,聊天,再减去思考,真正用来学习,充实自己的时间,少得可怜,为什么还要在无谓的浪费时间呢?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要留下奋斗的足迹,离去时也不会有丝毫遗憾,空虚,充实自己的人生,要像那无边汪洋,万河奔流,百川到海,永不满足。

时光的飞逝不可扭转,既然这样,我何不在上面留下奋斗的印记呢?我对自己说,珍惜现在,把握现在,在匆匆中,留下永恒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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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那年的那个秋季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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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快点,快要迟到了。“在杭州的一个已有年头的破旧小区里,两个从乡下来的年轻人,慌忙地穿好衣服,连牙都不刷,拿着早餐就往嘴里塞,冲出了房门。

这时正是秋天,冷风呼呼地刮来,树上的叶子随风扭动着身躯,慢慢地落在地上。街上,许多拿着公文包准备去上班的人们都在公交站瑟瑟发抖,只要车一来,都会拼了命地往里挤,生怕时间来不及,被自己的主管给开除了。李阳和赵坤就是上班族的一员,他们从小就是好朋友,现在他们长大了,就从乡下走出来到杭州来打拼,改善生活。

可是,直到有一天,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些变故——那一天,赵坤拿着一个信封回来了,从那一刻起,他整个人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也不吃饭,成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也不出来,这样的行为使李阳很疑惑,这时房主来收房租了,而且价格还多了50元,他们也不知道该谁出。于是,他们就决定用石头剪刀布来处理这些事情,最后李阳输了,以后要多付50元,虽然李阳很不情愿,但还是把钱付了。这时赵坤说要出去一下,就叫了辆出租车,绝尘而去……李阳也跟了上去,发现赵坤是去公司,而且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信封,这时李阳想:那信,会不会是推荐信呢?我一定要探个究竟,等他们回到家,李阳趁赵坤上厕所的时候,偷偷打开信封,里面躺着几张百元大钞,这让他更加疑惑不解了。这时赵坤也出来了,解释道:“我爸生病了,急用钱,这些要用我拿回来的那个信封寄回去,我是怕你知道了,让你担心,才没告诉你。”

李阳听了感慨万分,这真可谓是兄弟情深啊!果然两个好兄弟之间,还是要多一些信任,多一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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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MP3歌词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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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出现一张美丽的明信片

翠绿的山脚木屋袅袅的烟

但我惊讶的却是背面

你熟悉的字迹竟已相隔多年

那一句话是你离开的玩笑话

搁在我心里灰尘 堆成了塔

你就这样的拨开了它

在信箱前我依旧是那个木偶

线等着你来拉

你说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像是陷入催眠的指令

我又开始昏迷不醒

好吧 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你的誓言可别忘记

不过一张明信片而已

我已随它走入下个轮回里

那一句话是你离开的玩笑话

搁在我心里灰尘 堆成了塔

你就这样的拨开了它

在信箱前我依旧是那个木偶

线等着你来拉

你说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像是陷入催眠的指令

我已开始昏迷不醒

好吧 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你的誓言可别忘记

不过一张明信片而已

我已随它走入下个轮回里

迷失在我模糊的空气里

我在你字里行间寻找一线生机

你说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像是陷入催眠的指令

我已开始昏迷不醒

好吧 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你的誓言可别忘记

不过一张明信片而已

我已随它走入下个轮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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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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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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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散文《匆匆》读后感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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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是朱自清先生写的一篇散文。朱自清是何许人也?我书上有写,但还是摘录点说下吧。他生于1898年,在新中国成立一年前去世,江苏扬州人,原籍浙江绍兴。抗日战争结束后,朱自清积极支持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学生运动,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也就是1948年8月,他拒绝接受美国的救济粮,因贫病在北平逝世。

作者就不用再说了,毕竟都60多年过去了,我们还是讲下这篇文章吧。

匆匆》这篇散文字数不多,印在教科书上只有两面,可一篇课文并不是凭字数来判断它好坏的。这篇课文从头到尾就围绕着两个字:匆匆,就讲了一个道理:时间来去匆匆,稍纵即逝,一去不复返。虽然课文就只讲了一个道理,可读起来并不乏味,并不是一直在反复的讲某句话,除了结尾和开头--老师管那叫首尾呼应。

我读了这篇课文后,虽然我不只十七八遍的听过这个道理,可却还是被这篇文章折服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写得多好啊!多有感情啊!读了这篇课文,我真正的知道了时间的意义,真正的理解了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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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那年青春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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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花季,也是一场雨季。青春伴随着一场暴雨也随之而来。青春是五彩缤纷的,其中也不乏有着我许多还未开花结果的花季梦想。我喜欢那首歌里唱的“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告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

那年,我14岁。我还穿着裙子走在大街小巷,臭美的以为自己很美;我还满口脏话的评论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说着这个长得漂亮那个丑的要命,然而不知过路人都在讽刺自己;我还总是三分钟热度的想到什么做什么,却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还常常懒惰的什么事情都不干甚至一觉睡到中午,却忘了还有父母在等着自己吃饭;那年,我14岁,我还是一个懵懂而又叛逆的小女生。

那年,我的青春。我的青春包含着我的太多梦想。梦中的我,一切都完美无缺。当梦照进现实,我却无处遁形。我的缺点很多,任性、懒惰、三分钟热度、还爱无理取闹。最常听的就是父母咋耳边唠叨这个缺点要改那个缺点严重。我也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我的青春包含着我太多叛逆。我本应该是一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父母眼中的好孩子。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悄悄的发生了一些改变。和父母吵架也是家常便饭了,于是我开始学会顶嘴“他们是永远也吵不过我的”,偶尔我也会沾沾自喜一下。上课也会搞一下小动作了,于是我成了老师办公室的常客,但奇怪的是他们从来不会叫家长,我想也许是我成绩好的缘故吧。我的青春包含着我太多情感。友情,在这里开始发芽,直到开花结果。她们是我最好的朋友,陪我一起哭一起笑,我们说好了彼此要手牵手一起走到花落;爱情,青春期的我也有像花季女孩一样该有的懵懂的情感,然而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说的。因为我知道那只是年少轻狂;亲情,因为有了他们在身边唠叨,我不会再因为忘记带笔记本和书而被老师罚抄课文……

我的14岁,我的青春。我想把这些点点滴滴化作一颗颗璀璨耀眼的珍珠装进时光宝盒里,永远珍藏起来。待到我坐在桃树下的摇摇椅上慢慢老去。然而,即使这样,我的青春也永远不会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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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那年夏天_初二作文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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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宛若荒漠中的一滴甘露,从那里可以汲取生命的琼浆;友谊宛若冰寒中的一缕阳光,从那里可以感受生命的温暖;友谊宛若暗夜中的一盏明灯,从那里可以明确生命的方向。生活因友谊而流光溢彩,生命因友谊而绚烂多姿。

翻开那本被我翻过无数次,已经泛黄的同学录,不由让我再次想起她——邱丹妮,那里记录着我们最真挚的友谊,也充满着我们最美好的回忆,“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不是吗?即使将来要分别,但我会在远方思念我们曾经的美好回忆”,字迹似乎也有些模糊了,但我分明记得她微笑着写下这句话时的那年夏天……

6年的时间,说短不短,2000多个日日夜夜,校服的裤管一天天地变短,直至再也不能穿。日记本也不知从哪天起悄悄上了锁;说长也不长,时光宛若锦缎般在我们的指缝间悄然滑走,浑然不觉,转瞬即逝。离毕业只有屈指可数的一个月了,我和丹妮依然每天形影不离,依然沉浸在只属于我们俩的小小世界中,一起玩、一起疯、一起去上课、一起去吃饭、一起讨论难解的数学题、一起抒发有些稚嫩的人生感慨……一直觉得,在这个世界有我们俩就够了,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

直到那几天,我见丹妮总是行色匆匆地进出老师办公室,手里还拿着一摞表格。询问她原因,她总是以“一会儿跟你说”来搪塞我。我终于按捺不住好奇的心情,悄悄地尾随丹妮来到老师办公室门口,像个小偷似的扒着门框,往门缝中瞧着。“转学”!两个刺耳的字眼,像一道闪电似的划过我的脑海,我的心如同被一块大石头砸中一般,顿时一片茫然,以致当她出来时,我仍然僵在原地,无法动弹。等我回过神时,已被她拉到我们常去玩的小花园里。

丹妮哭了,哭得泣不成声;我也哭了,哭得泪如雨下。意大利,那个对我而言极其遥远而陌生的国度,就是她将要去的地方吗?我不相信,曾经的耳鬓厮磨、曾经的形影相随,就是刚刚才发生的事呀!难道就要这样天各一方吗?忍受长期分离的痛苦吗?“不,这不是真的!绝对不是真的!我不相信!不相信!你不要走!不要走!!……”我撕心裂肺地哭喊着,但不论我怎么挽留,还是无法阻挡她远去的脚步,无法改变她要出国的决心,只留下那几帧照片上的甜美笑容和字里行间的无尚真情……

再见了,我们曾一起坐过的石椅;再见了,我们曾一起欣赏过的那些我们叫得上或叫不上名字的花花草草;再见了,我们曾一起在校园中呼吸过的,饱含我们珍贵回忆的美好、自由的空气……掐指一算,只有不到两天的时间可以在一起相处了,我们不能再把它浪费给悲伤了,我们暗下决心!直到这时,我才彻底理解什么叫“惜时如金”,对!我们要为彼此拭去眼泪,珍惜这短暂的时光,留存最堪铭记的回忆。丹妮笑了,笑得如那年夏花一般的灿烂;我也笑了,笑得如那年夏日一般的热烈。

窗外,飞机在碧空中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丹妮,你还好吗?你的笑容是否依然那么灿烂?”远方的思念,总是让人在不经意间想起,或是一个回眸,抑或是一次擦肩而过,总有那么一点点感伤。远方的思念,定格在那年的夏天……

遥望苍穹,我惟有默默地馨香祷祝,遥寄祝福:愿她永远开心快乐!

[那年夏天_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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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那年夏天抒情散文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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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样的午后,站在窗台前,面包加牛奶充饥,楼下有几个班的男生在打篮球,阳光中明晃晃的,耳边是“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现在再也没有那样的午后了。——摘自《微博》

高一的时候,时间好像格外的充裕,我们有大把的时间来假装伤感,明明都有着明媚灿烂的笑脸,却总是在彩色的笔记本上写满了郭敬明式的爱恨离别。凌乱不堪的桌椅把教室填的满满当当,窗外翠绿的柳条把阳光剪的细碎,斑斑点点的光点折射在摊开笔记本上,隽秀或张扬的字迹赫然摆在眼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邻桌在桌兜里不停捣鼓着他新买的口琴,语文老师字正腔圆的解读着宝黛的初见,窗外操场上,不知谁有节奏的拍打着篮球,一声一声撞击在有些人的心上。

一晃眼,到了高二的初夏,空气中飘散着棉花似的柳絮,课间休息的时候,同寝室的女生趴在阳台上,俯瞰这穿梭在校园的人们,热聊着最火的八卦。教学楼前的花园里红的、黄的、粉的刺梅花盛大开放,大片大片的三叶草丛边蹲着几个小学妹,她们低头扒拉着叶子,仔细的找寻着,我想她们大概是在找象征守护幸福的四叶草吧。午饭的时候广播里总是传来一个嗲嗲的女声,感情丰富的朗读着某首小诗,前奏扰乱了拖堂的数学老师,他总是爱说再耽搁大家两分钟,然后二分钟、五分钟、十分钟,直至广播响起,他才很无奈的夹起书本扭头走了,教室哗啦啦的响起桌椅推拉的声音。打饭的窗口总是排着长队,热气腾腾的面汤整齐的放在桌台上,小商店也是人山人海,阿尔卑斯、百事可乐总是断货,而现在再也没有三块钱一碗的刀削面,也没有一块钱的菜夹馍,当然也没有了喝可乐的习惯。

书上说,一年不止有四季,还有一个毕业季。操场边合欢花开得最美的时候,我们开始进入了高考倒计时,教室后面花花绿绿放满了水壶,课桌上,窗台上堆满了各种“五三”冲刺习题,课间上个厕所,桌子就会被凌乱的试卷所覆盖,打个盹,黑板上就密密麻麻的列满了各种方程式,深夜的的宿舍楼道里、清晨的幽径路灯下总有努力地背影.....但在那段痛并快乐的时光里,依旧有明朗的笑声,有坚定的歌声,传遍教室的同学录,还有那件写签名字的蓝色校服。

高考之后,心情有释然、又忐忑,更多的是不舍。转身出校门的时候,我们互道再见,那个时候不知道,有些人再见之后真的就再难相见了……

今年我们同寝室的女生都陆陆续续结婚、生子,朋友圈一下子演变成了奶爸辣妈的秀场,看着大家的微信头像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然后再变成三个人,除了一些感动,其实更多的是感激,感激大家都没有变成年少时自己所讨厌的那个样子,感激大家在纷扰多变的社会里守住了自己的初心。那天,初一的同桌发来自己在周杰伦演唱会上的视频,在星海中,他声音嘶哑的跟着大声哼唱,他说这是对自己青春最好的告别,我突然想起了李宇春那首《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2009年的夏天,我无比憧憬的外面,2017年夏天,我无比怀念的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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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那年夏天,有微风拂过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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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寒冬,我裹满了厚厚的衣服,坐在沙发回忆起了美好的夏天带来的温暖。热情的阳光,茂盛的树木一一在脑海中闪过。突然,画面猛地定格,思绪也随之停留在了那一刻……

那是一个令人感到有些烦躁的午后。万里无云,娇弱的花儿们在烈日下愈发地低下头,知了接二连三的叫声也打扰得人们不得清净。

我的心情愈发沉闷下去。

正值我心烦气之躁时,一个来自好朋友瑛的电话很不适时地打来。于是,她自然地成为了我的“出气筒”。“珊,一起出去玩吗?”“不去!别烦!”“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啊?”瑛关心地问道。“你别烦啦,讨厌鬼!”“你今天怎么啦!你有什么资格骂我啊,我才不想看见你呢!”瑛的语气有些颤抖,她说完后就挂了电话。

在“嘀嘀嘀”的声音中,我的心情平静了不少,心里也隐约感到一份友情即将出现危机。

果不其然,之后的一个星期,瑛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看着她与别人谈笑风生,你心里充满了内疚和不安,如果当初没有说那些话该有多好,难道我要从此失去这份友谊吗?

终于,在一个黄昏,内心的愧疚使我向瑛开了口:“对不起,那天是我不对,请原谅我。”然后,我忐忑不安地看着瑛,等待着她的回应。“你现在才知道吗?”瑛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我失望地低下头,准备转身离开,但耳畔又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其实我也有错,我不该对你那样说的,你能原谅我吗?”

“那,我们还是好朋友吗?”我激动地抬起头,正好迎上了瑛微笑的眼眸,里面充满了宽容。我们相视而笑。迎面而来的清风拂去了曾经的不欢。身后,明媚的阳光正为我们把笑声一层一层地垒起。

六月的烈日,把一份友情烤得像亲情一般。在握紧她的手时,我知道,我们彼此珍藏的真诚,依旧崭新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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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三那年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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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如泉水般涌来,带你进入了一个忙碌的世界;初三,如战场般激烈,带你进入了一个残酷的世界;初三的我们有着同样的梦想,有着同样的目标,在这个世纪,我们注定背负着振兴国家的使命。——题记

进入初三的第一天早晨,正是沁人心脾的季节。树上的黄鹂,天上的白云,周围的人们,都哼着歌儿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似乎这一切都那么美好。我背着书包,蹦着,跳着,一路来到学校门口,抬头仰望着这一暑假不见的学校,一切如从前一样,只是增加了一些装饰的花草假山。

添加了一批新的学生。看着那些新生,心中不由得笑了笑,那就是从前的我们啊!;走进学校我的双脚自觉的走到旧教学楼前,心中不由得产生疑问,从前我们不是在新教学楼的吗?;抬头便瞧见了一个个高大的学生,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活力,散发着与那些新生不同的光芒,新生是稚嫩而他们散发的便是成熟。我扬起自信的目光,迈起坚定的脚步,向着它前进,——初三。

初三果然名不虚传,作业累计成堆。几乎,全班同学都是在抱怨着作业过多,时间过少,复习过多,预习过少。我当然也不例外,但又不得不做,进入初三后,每天晚上眼皮都会打仗,也许因为成绩不是太好而受外界的重重打击,压抑着爱玩的心,逼迫着自己集中注意力在学习上。初三,不能落后,不能失败,只能加油!

这天早晨,我如从前一样去学校,只是今天是检验我成果的一天,这是一场月考,神圣而又庄严。找到考场,对上座位,闭目升呼吸,这一系列的准备完成之后,‘叮铃铃

。。。’铃声响起,不由手一紧,滚烫的汗水从额头流下,又是一阵铃响,像是在告诫着,神圣的一刻来临了。拿到试卷,稳了稳情绪,开始答题。看到这一些熟悉的题目,想到老师曾经讲过,拿起笔迅速写完一道又一道,时不时挂起笑脸。

考试结束后,我并没有热衷于看成绩,因为我相信有付出比定有回报。渐渐地,我又回到了忙碌的状态,只为一个目标奋斗。

转眼间,冬天来临了,白色装饰了整个大千世界,灰暗装饰了整个天空。

此时的我们,握着赤冷的笔,论着上课时种.种疑难。心中都有着一颗炽热的心,一颗想要成为建设祖国的建设者的心。

一颗为着未来而学习,为着国家而奋斗的心。人在初三,心志为国!这才是爱国的我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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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写给那年的扬帆人的一封信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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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那年扬帆

那年,我们庄重地在招新的桌子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激动地转身,看到了一片写满诗意的叶子,轻旋的打着卷儿,飘落;

那年,我们齐聚在宽敞的教室,看着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觉得那就是很幸福的事;

那年,我们面对玉树地震,开展了饱含深意的朗诵会,一起用诗的力量,去传达爱的真谛,也是那年,我们听到了来自北京汪国真汪老的声音,全场兴奋,听到前辈对后来者的期望,我们在思考,也在感激;

那年,我们的一篇篇文章被印成了铅字,抚摸着柔软的报纸书刊,嗅着那些淡淡的墨香,我们流下了眼泪;

那年,我们一起度过了我们自己的元旦晚会,看着早已经熟悉的朋友,看着他们载歌载舞的谱写青春的乐章,看着岁月的铅华依旧抹杀不了的激情,我曾经那么的想让时间凝固;

那年,我认识了你,认识了他和她,认识了好多好多和我一样热爱文学的朋友,和他们高谈论阔,和他们谈论理想和现实。

那年,留下了好多的回忆,那年,我们的文学社叫做扬帆,我们的社歌叫《明天会更好》。

不知不觉三年过去了,好多朋友踏上了新的旅程,好多朋友开始了新的人生,好多朋友放下了手中的文笔,好多朋友开始渐渐地遗忘。

可我不曾遗忘,即使一个又一个三年过去,我始终会记得我们在文学社的点点滴滴,那些点点滴滴虽然在生活的汪洋中激不起涟漪,可是在以后的岁月里,它依旧会时时地滋润我的心田。虽然我们的文学社会有一届又一届的新的成员加入,但我们09届的社员,依旧是最鲜活的社员。

虽然以后我们会有自己家,会有自己不同的人生,会有自己的孩子,但是我们依旧会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上给自己留下这么一页,我们都是扬帆的人。

无论何时,也不论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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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那年那月那圣诞作文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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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圣诞,圣诞老人便永远存在;相信有爱,人间便处处充满温情。最温馨感动的,莫过于温暖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感受到了爱的温度。

——题记

那年那月那圣诞

那是我们的第一个圣诞节,作为孩子们的老师已经三个多月了,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成长,这个美丽温馨的圣诞节,怎样过得有创意一些呢?

在圣诞前夕,我利用下午的活动课,和孩子们一起欣赏了《极地特快》,温馨又精彩的电影让孩子们对圣诞节的期待又更加深了一分。我让孩子们睡前在床头挂上一只干净的袜子,等待圣诞老人在他们熟睡之后悄悄将礼物放进来。

我给家长们发了信息,希望他们在孩子入睡之后,悄悄将礼物放到孩子床头的袜子里。我自己也将给孩子们准备的小礼物在放学之后放到了他们的抽屉里。

下班,回家,期待明天的惊喜!

虽然圣诞节是个洋节日,虽然圣诞老人是否真的存在,我无法考证,但是我还是希望孩子们能够永远充满童真,永远相信圣诞老人的存在,永远相信这些温暖我们心灵的美好情怀。

第二天,孩子们满怀欣喜地谈论着自己早上发现的礼物,惊叹到学校还有的惊喜礼物。

“老师,圣诞老人还来学校了呢!”

“是啊,同学们,他奖励优秀可爱的你们双份礼物呢!”

那种快乐毫无掩饰,就像是他们真的看见圣诞老人爬窗而进,送来礼物一样,真希望,这种快乐能够永远在孩子们身上不会退去。

当孩子们仰着那一张张充满着纯真的脸蛋笑着问我收到的礼物时,我说,孩子们的快乐就是我的圣诞礼物。他们说:“老师,不仅仅哦。你不是说圣诞老人来学校了么?他不会忘记你的!”

在孩子们的簇拥下,我来到办公室,孩子们自己制作的小圣诞树、小贺卡,还有平安果、巧克力……这些可爱的机灵鬼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把礼物已经放到了我的桌子上。

“圣诞老人”啊!您真是照顾我哈!阵阵感动涌上心头,还能用什么言语来表达呢?

那年那月那圣诞,那师那生那情怀!

[那年那月那圣诞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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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那年夏天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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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去年暑假,去了新东方学习英语,短暂的15天去让人回味无穷。到现在已有一年多的时间,记得做的时候我们一班38人相约好了明年再来、相约好保持联系、相约好不会忘记。但是在QQ上除了那客套的问候,什么也没剩下。手机中熟悉的号码,也蒙上一层灰,被埋在不起眼的角落。

即使过了一年,我还记得那些人。影响最深的,莫过于我那些舍友了。我们都很感激能遇上对方,那是何等的缘分。我们一起生活了15天,虽然短暂,但我却对对方了如指掌,像是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死党: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全部都刻在了脑海里。还有那些同学,来自不同的地方但看着那些人,在灵魂深处却像感觉看到了阔别多年的好友:悸动,兴奋。还有那些老师,我不知道哪些老师算不算好老师,我只知道他们对我们很好,一天近11个小时的课,早已让我们疲惫不堪。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不舍。

即使过了一年,我还记得那些事。那15天中很苦,几乎每天都是12点钟睡,5点钟起。我还记得舍友那搞怪的闹铃,到现在,我只要听到那闹铃,还是会突然惊醒,然后又叹息。还记得快结束时,大家都已经很累的不行了,去还是会打起精神听课。还有那件事,现在想起来,止不住一阵阵的懊悔——我跟舍友闹僵了,在临走的前一天。那天晚上,我搬到了隔壁宿舍,哭着睡着了。一直到走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说过一句话,谁也没有理谁,谁也没有去送谁,领着行李箱,迎着燥热的天气,各自奔东西,谁也没回头,甚至连道别都没有说。

即使过了一年,我还记得那里一切。那里的房间,那里的教师,那里的澡堂,那里的超市,那里的一草一木,哪里的人,哪里的事,那里的一切。

我还怀念那个夏天

谨此

至我逝去的那年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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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那年栀子花开作文600字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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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崇拜的那个男孩有个很好听名字-羽蒙。

在南方长大的他,自幼喜欢栀子花。他总爱摘一朵栀子花于桌前。那时,栀子花开,大家都沐浴在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之中,温润而恬静。

他是她的同桌,他有着奶油一样的性格,有些内向,有些温柔。她的成绩烂的一塌糊涂。可他真是个聪明的人,成绩稳居前列。

她每天都很认真的听讲,很认真的写作业,可现实不是电视剧,她也不是影视剧里努力了几个镜头的时间就成功逆袭的女主角。

她曾以为自己会放弃。可羽蒙告诉她:再努力一下,你就可以看见光明了。她每天更认真地听课,更认真地写作业,体育课都不和她们打球了,一个人早早的回教室,只为抽二十分钟做作业,可她的排名总在后面,怎么也上不去。她问他:“羽蒙,你到底是啥啊,你怎么那么聪明,我怎么这么笨。”羽蒙轻轻的拍拍她:“别灰心,我相信你,在黑暗中前行的你终将遇到光明。”

那天,她看见他眼里有对自己满满的相信与鼓励。他告诉她:“羽蒙,羽蒙就是摔的浑身是伤,却无理由报怨的意思;羽蒙就是心里揣着一个大梦想,并为之努力的意思。”

第二天她把不会的标出来,小心翼翼地推到他桌前问他,这些题目怎么解答。他耐着性子为她一一解答……后来模糊的记忆里只闻得那时淡淡的栀子花香。

不久,期末考试来了。

从那间小小的考场匆匆分别后,他们再未相见。

后来,女孩考上了高中,以最好的成绩。

偶然间打开一本书,书里掉出一张卡片,卡片上留有他的字迹:每一个有梦想的人,即便身处逆境,只要咬紧牙关,永不放弃,胜利的光,终将到来。

那时的青葱岁月,在栀子花香里流逝,生活发生了许多变化,唯一不变的是她对栀子花的那份特别的喜爱。

最后一次经过那盆伴她走过整个学期的栀子花,她禁不住从上面摘下一朵,夹在了她的笔记本里也藏在了她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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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风中英雄》歌词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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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张翰

词:吴牧禅、谭旋

曲:吴牧禅、谭旋

萧瑟的风 吹得人好疼

是谁在蠢蠢欲动

漫长的夜 飘摇的灯笼

是谁在把光明歌颂

无情的人情深似海

铁铸的手打破苍穹

追命的人来去如风

冷血的剑划破长空

天地间风起云涌

只愿生死与共

爱与恨似幻似空

只想道一声珍重

一声珍重

萧瑟的风 吹得人好疼

是谁在蠢蠢欲动

漫长的夜 飘摇的灯笼

是谁在把光明歌颂

无情的人情深似海

铁铸的手打破苍穹

追命的人来去如风

冷血的剑划破长空

天地间风起云涌

只愿生死与共

爱与恨似幻似空

只想道一声珍重

风干的伤口还痛

苦与泪藏在心中

看壮志浩气如虹

用热血祭奠英雄

祭奠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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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那年秋天散文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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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写的是中秋之夜,二十六岁的我独自去旅行时的所思所想。题材看似极其平常,表达的感情却极为真挚深沉。

它通过追忆师长对我无微不至的关爱片段,抒发了心中秋雨般绵绵不绝的怀念之情。

在文章里面,作者把描写的焦点,始终凝聚在一个极普通又典型的职业——医生上面,全篇写提真切感人的师生之情,读罢令人唏嘘。

心落那年秋,作者触景而生情,以深情款款的语言,随着心理活动的延续,文章相互对照又互为补充。

人在旅途,随着渐渐沉入的梦乡,一帧帧画面,那种由强烈的思念而产生的景象,是幻觉,也是实情,它把全篇情感升发到不可逾越的高峰,并与开头呼应。布局详略得当,虚写实写结合,紧凑而和谐地表现了丰富的思想感情,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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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那年夏天的记忆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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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

那时的我还年幼。

那时的外公也还健康。

外公的家是平房,不过很大,有点像四合院,不过比四合院小一点。中间露天的那块地方有一口井,天然的。外公特别喜欢用那井里的水泡茶,尤其在夏天。外公一喝起茶来就要跟我讲一大堆饮茶有关的东西,可我也总是乐呵呵的听着。我挺乐意听外公讲话的,他的声音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所以无论他讲什么话我都会去听,即便是我听不懂的。

外公喜欢看戏。每每在电视上看到潮剧之类的东西就不肯转台了,有时看着看着甚至会跟着唱起来。在乡村那种地方,只有傍晚时才会有人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唱戏。外公总喜欢在那个时候牵着我的手绕过弯弯曲曲、大小不一的小巷,去那个我不知道要怎么走的地方看戏。清楚的记得,外公眉开眼笑的边看戏边评论,而我总是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脸,听着我压根就听不懂的曲,呆呆地站在那里啃冰棍。

一次和外公饭后散步,在路上看到一个脸上刻满沧桑的老人用布满裂纹的枯叶般的手轻轻的拉动二胡,他弹奏的是类似《二泉映月》的曲子。声音很低沉很低沉。好像在诉说着什么故事。但没人能懂。我和外公在二胡声下停留了很久,那悲伤的曲子在朦胧的月色下更是显得伤感。末尾,外公把带在身上的几十块钱全给了拉二胡的人。然后我们转身离开。“你不是说不要轻易同情这些人吗?”“我对他没同情,只有欣赏。”

依稀记得,每次妈妈从外面带一些补品回来给外公吃,外公总是悄悄藏起来给我吃,我居然每次都吃得心安理得,完全忘记外公比我更需要那些东西。等我突然记起,却不能让时光倒流。

去年春节我回到外公的家的时候,外公的脚摔伤了,我看着他在弄草药敷在腿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想过去帮他,可是他不给。他就一个人在那里弄着草药。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什么。记得我离开他的时候,我答应他每个星期给他打一次电话,可是我却一次也没有打给他。那次我回去,他拿出了许多自己都舍不得吃的东西给我吃,我转过头去,失去了思想,只记得滚烫的泪水滑过我的脸颊,没有声音。十几年的时光在我的眼前变幻,让我分不清哪里是哪里,谁,是谁。我只看到一个老人牵着一个小孩子踏着夕阳破碎的影子走在羊肠小道,他们脸上的笑容那么的分明。但是,我又看到老人的轮廓变得模糊,然后远去,他想抓住小孩子的手,可是小孩子却不理会他,只顾着往前走。最后,老人和小孩之间隔了一座大山,山的这边,是城市,山的那头,是乡村。

如今,当我再回到那个乡村,外公已是满头白发,饱经沧桑的脸已被密密麻麻的皱纹占去,他的双手已满是老茧,还有他的身体已不如从前了,总是时不时地咳嗽,还有那口井,那里的水已差不多干了,还有那弯弯曲曲、大小不一的小巷,大多已变成了宽阔的大道,我还是没能走到那个唱戏的地方……

哦,对了!

那年夏天,外公为我过了六岁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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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那年我初一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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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十二岁;那年,我还小;那年,我学习并不拔尖;那年,我才刚认识那帮死党;那年,我初一......

那年是幸运的一年,在那一年里,我踏入了这所终生不忘的初中,我遇到的我的新班主任,我认识了一帮陪我笑陪我闹的朋友死党,在这一年里,我踏入了我的宿舍生活.....

那年,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为人处事的艰难,那年,我第一次因为与舍友闹不和而躲在被窝里哭,那年我因为所谓的朋友义气被宿管员责骂,那年,我还认识到了人心难测,同时,在那一年里,我还认识到了青春的美好....

那年,我还小,那年我初一。比起现在,那时的我不会自己洗头发,那时的我不会自己扎辫子,那时的我不会自己套被套,那时的我不会自己叠被子,那时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被鱼刺卡住了之后要喝醋!甚至,我第一天住校洗袜子就花了15分钟,还洗的不太干净....

那年我学会了讨厌别人,也学会了讨厌自己,学会了当今的“羡慕,嫉妒,恨,记叙文《那年我初一》。”我学会了在背后说别人坏话,我学会了先发制人而不是被人所难。这三年来,我只是违背道德的去伤害别人与自己,这三年来,我只是随众人一样去炫耀,去攀比。这三年来,我伤害了许多人,包括自己的父母。这三年来,我不断的变化着,不断地被自己讨厌着.......

那年,我认识到了所谓的闺蜜恋情,我体会到了,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我俩没理由能那么形影不离。于是,在这三年中,我被他挖空,被他利用,任由她在别人面前说我万般不好,然后又在网上默默的欣赏着他对我展开的舆论攻击。于是,在这三年里,我学会了离开,学会了放弃,但我学不会狠心。

在这里,我学会了很多,我感谢这里,感谢这里的人,这里的事。

那年,我初一,今年,我初三.........

[那年我初一优秀作文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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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那年,考试失利让我长大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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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坐在考场上,心中已没了以前的慌乱与紧张,相比那年,我真的长大了很多。

还记得初三那年十一月,午饭后同学们挤在老师的办公桌前,急着看期中考试成绩,而我胸有成竹地坐在座位上。比较弱的理科我考的都比较好,只剩下语文试卷没发。至于语文,应该没有问题,每次都落同班十多分,语文是我的杀手锏,是我的优势学科。胜券在握的我等待着语文试卷下发。我突然呆滞了,“不可能,这不可能……”我难以置信。语文,我最拿手的科目竟然87?120分,87!整整33分的差距!平时语文基本都保持在100分以上的我,被语文老师大加赞赏的我竟然没考够90分!况且这次的题非常简单。整个下午我在浑浑噩噩中度过,老师讲的课我一句都听不进去,我沉浸在语文考试失败的痛苦中难以自拔,我感到快要窒息,这巨石压在我胸口,喘不过来。

这一夜里我彻底失眠,怎么,我怎么会在最拿手的学科上失手?我脑海中不断闪现考试时的情景。考试时,我很快地答完了基础,而作文只是看了一眼题目便开始写了,不到40分钟便写完了作文,但我没有检查,而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我开始反思最近的复习,复习语文时我总不太认真,总认为早已学会,考试时,我根本没静下心来好好做题,心有杂念,本以为语文胜券在握,结果,真是我曾引以为傲的语文成了我最大的伤痛。

一夜的沉淀,我的心态早已没了刚开始的震惊和颓废,我说服自己:一味沉浸在失败里是没用的,要找到错误,努力改正它,我一点点理清自己的思绪:在考别的科我都十分重视、谨慎,唯独语文没有静下心来。正是抱着这种侥幸、自满的态度使我败得一塌糊涂,其实人有时候不是败在自己的弱势上,更多是自己的优势上,因为我们总抱着不必太过认真就会成功的心态,而就是因为这种心态才使我们败得无地自容。

那年,那次败在优势上的经历使我学会静下心,冷静面对每一次考试。

又面对着我优势所在的语文考试,我的心里没有害怕,没有紧张,也没了以往的浮躁,我的心里只有做好每一道题,不浮躁、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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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那年的石榴作文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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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买了石榴回家。

红色的果皮下,晶莹饱满的果肉诱人极了,果肉几乎透明,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里面的籽。

在石榴亮亮的光泽中,仿佛有什么要冲破记忆的大门。

耳边传来熟悉的知了叫,火辣辣的太阳挂在头顶,刺眼的阳光晃得人眼花。我拎着一袋子湿漉漉的泳衣,撑着把遮阳伞,有气无力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只有发间偶尔滚落的水珠才给我带来了丝丝凉意。旁边的同伴也是又热又渴——我们带的水都喝完了,偏偏离家还有一段距离。为了转移注意力,我和同伴聊起了天。

聊着聊着,我注意到了围墙里面的几棵树似乎有点特殊。一树深绿色,却有几个红红的东西点缀其间,一下子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走到围墙边,透过栏杆的间隙看清了这棵树——是棵石榴树!同伴也发现了,我凑过去小声地说:“要不我们进去摘几个?”同伴眼睛一亮,兴奋地点了点头。

我们绕到了大门前——因为这是种在一家公司里的石榴树,所以我们必须躲过门卫进入公司大门才行。我和同伴商量好了,我先进去摘两个,同伴在外面守着,如果有人来了就使劲跺两下脚。我看了看门卫,居然没人!欣喜涌上心间。我弯下腰,尽量放轻步子,快速地朝花坛跑去。我手脚并用爬上有点高的花坛,瞅准一颗石榴树跑了过去,我快速地扫了一眼,揪住离我最近的一个石榴,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把它揪了下来,旁边的绿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在做贼心虚的我看来就像在报警。我心跳如鼓,赶紧又揪了一个石榴,扭头就跑。

跑出大门时,同伴已经笑得脸通红,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那样子太好笑了哈哈哈……”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别笑了,快进去吧,待会门卫来了就进不去了。”同伴稳了稳心神,猫着腰跑了进去。她学着我的样子也摘了两个。

我们看着袋中两个红中带黄的石榴,心里乐滋滋的,连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也浑然不知。

我回到家,像献宝似的捧着两个石榴给妈妈看。妈妈惊讶的问我从哪弄来的,我骄傲地说是从别人公司摘来的。妈妈笑着轻轻打了我一下:“你这孩子,怎么摘别人的石榴!”我乐呵呵地跑到厨房,剥起了石榴。

我抓起一把亮晶晶的果实放入口中,酸酸涩涩的,并没有想象中的好吃,可我的心里却如同吃了蜜一样甜。

后来,我们搬了家,就再也没有去游过泳,也就再也没有去那家公司摘石榴了。

记忆如潮水般退去,记忆的大门缓缓合上。

我抓起一把妈妈买的石榴,放入口中,甜中带了一点酸,味道很好,果香沁人心脾。

可是不知为何,却不如那年的好吃,也没有那年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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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致那年青春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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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已经不再是那个年少轻狂的幼稚小孩了,记忆中当初许过的梦想,承诺下的诺言也在一点点的被遗忘。记得很早的时候听过一句话“别在最该玩的年纪里选择了成熟。”当初一直不以为意,只觉得早点成熟才能完成自己的梦想,早点长大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

真的长大了才知道,原来那个时候的自己才是最纯真,最美好的自己,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勾心斗角,有的只是对未来满满的希望以及纯真的友谊,别人总说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失去了青春,才得知青春的美好与难得。才后悔了在最纯真的年纪里面选择了成长。

想到自己小时候许下的一个个心愿,心里微微有些疼痛,想到在校园里度过的每一个日夜,如今都变成了奢望。青春啊,你为什么走的这么快,我还没有好好珍惜你,我还没有好好感受你,我还没有好好度过你,你就离我而去,你奔走的步伐能不能慢一些,给我一次认真度过你的机会。

在美好的青春时光里,我甚至都没有感受过你的到来,你却已然离去。上学时总想着什么时候才能赶紧离开这里,长大以后却想着怎么样才可以回到那段时光里。青春,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来了,如果你告诉我,我就不会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选择了我八九十岁还可以做的事情。

青春,你还记不记得我在你身边许下的每一个梦想,如今我自己都忘记了自己到底许过了什么心愿,也忘记了自己的初衷究竟是什么,别人说越长大越孤单,我说越长大越彷徨,青春,你就这样一言不发的永远离致我们青春的梦想

时光飞逝,转眼间已经不再是那个年少轻狂的幼稚小孩了,记忆中当初许过的梦想,承诺下的诺言也在一点点的被遗忘。记得很早的时候听过一句话“别在最该玩的年纪里选择了成熟。”当初一直不以为意,只觉得早点成熟才能完成自己的梦想,早点长大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

真的长大了才知道,原来那个时候的自己才是最纯真,最美好的自己,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勾心斗角,有的只是对未来满满的希望以及纯真的友谊,别人总说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失去了青春,才得知青春的美好与难得。才后悔了在最纯真的年纪里面选择了成长。

想到自己小时候许下的一个个心愿,心里微微有些疼痛,想到在校园里度过的每一个日夜,如今都变成了奢望。青春啊,你为什么走的这么快,我还没有好好珍惜你,我还没有好好感受你,我还没有好好度过你,你就离我而去,你奔走的步伐能不能慢一些,给我一次认真度过你的机会。

在美好的青春时光里,我甚至都没有感受过你的到来,你却已然离去。上学时总想着什么时候才能赶紧离开这里,长大以后却想着怎么样才可以回到那段时光里。青春,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来了,如果你告诉我,我就不会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选择了我八九十岁还可以做的事情。

青春,你还记不记得我在你身边许下的每一个梦想,如今我自己都忘记了自己到底许过了什么心愿,也忘记了自己的初衷究竟是什么,别人说越长大越孤单,我说越长大越彷徨,青春,你就这样一言不发的永远离开了我,你不会记得我,我却会在午夜梦回间想到你心口钝钝的痛。

青春,我依然没有好好的感受过你……开了我,你不会记得我,我却会在午夜梦回间想到你心口钝钝的痛。

青春,我依然没有好好的感受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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