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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红楼梦初一学生读后感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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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名著读后感(经典20篇)

鲁滨逊RobinsonCrusoe是一个充满劳动热情、坚毅勇敢的人。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战胜了艰苦的环境,创造出了精彩的人生。以下是小编带来的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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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红楼梦初一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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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读了一本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感情杯具为主线,透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述,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著。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齐,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著,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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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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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曹雪芹是中国古代四大著名之一。名霑,字梦阮,雪芹是其号,又号芹圃 、芹溪。祖籍辽阳,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 白旗“包衣”人。

《红楼梦》里面的人物各有个的特点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和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害怕他的父亲。而林黛玉和贾宝玉是真心相爱的,但父母却不同意。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 王熙凤是最泼辣张狂的一个了,她经常让人说不出话来,并心直口快。

读了《红楼梦》这本书,我很佩服曹雪芹,因为她把《红楼梦》里的人物都描写的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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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小学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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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红楼梦》,里面的贾府家里吃饭简直是太设施了,说的夸张一些就是快赶上皇上的食欲了,还有黛玉和宝玉的机智也令我很佩服,

我们这些贫民老百姓喝一个腊八粥就是相当于八宝粥,而贾府喝腊八粥的配料就是:红枣、栗子、花生、菱角、香芋等,还有大量的米豆。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吃的反正我们家就是这么吃的,

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机智令我佩服,贾宝玉给林黛玉讲的故事刚刚一开头,贾宝玉讲的故事,林黛玉竟听出来了贾宝玉是编的故事,这一点说明林黛玉反应的比较得快,而林黛玉给贾宝玉说的你有玉人家就有金来配你,人家有冷香,你就没有暖香来配人家,然后贾宝玉才听出来林黛玉拿他和宝钗开玩笑,这贾宝玉没有林黛玉反应的快,不过最后还是反应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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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名著《水浒传》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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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国最著名的图书之一。

水浒传是一本描写农民起义的小说,描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的故事。我最喜欢宋江及李逵,宋江有一个绰号叫“及时雨”,讲的是他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在后面他陆续和弟兄们交往中能够看得出来。李逵绰号为天杀星黑旋风,最鲁莽的人物,尽管如此,但他为人心粗胆大、率直忠诚、仗义疏财,是《水浒传》中不可缺少的角色。

宋江有义气,而且还很善良,如果有人想要和他做兄弟,他一句话也不说,就让那个人进来了,不管原来是敌人还是自己的人,只要想入伙,就说一声,马上就可以进来了。

李逵十分厉害,也很有胆量,有一次,他把他的老母亲接过来的时候,在半路上他去打水了,他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一只老虎在吃他的母亲,他发怒了,他拿起棒子拼命的打老虎头,直到打死了为止。

《水浒传》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中有林冲、鲁智深、武松、吴用、李逵、宋江等人物最具神采!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里面讲义气、讲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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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百年孤独读后感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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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百年孤独》之前,我一向觉得我是个容易入书入戏的人,但读罢《百年孤独》,书里面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正因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正因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爱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刻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坚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理解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坚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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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白雪公主》读后感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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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白雪公主的故事,这个故事对我的印象最深刻。我最喜欢白雪公主,最讨厌恶毒的王后王后有一面魔镜。新王后想害死白雪公主,第一次是让猎人把白雪公主杀死,再把白雪公主的心和肝带回来给新王后看。但是猎人不忍心杀死白雪公主,就把白雪公主放了。就杀死了一头野猪,把野猪的心和肝带给王后看。她问魔镜世界上的女人谁最漂亮,魔镜回答说是白雪公主最漂亮。她想了三个办法。她办成了一个老太婆,分别用了丝带、毒木梳和毒苹果,但是都没有把白雪公主毒死,反而让白雪公主跟王子结了婚。读了这个故事,我懂了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就是耍小聪明是不行的,总有一天会被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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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游记》读后感初中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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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优秀的神魔小说,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西游记》,不仅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更体现出了高于现实的艺术造诣和深刻的思想内容。瞧,齐天大圣孙悟空,一心向佛的唐僧,贪吃贪色的八戒,名不见经传的沙僧……一个个人物,宛如鲜花在我们的心中生根、发芽并绽放,那馥郁花香,飘经滚滚的时间长河,芬芳传世。

《西游记》读来脍炙人口,说的是一个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在唐朝太宗贞观年间,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连同坐骑白龙马保护唐僧西行取经,路途中共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路降妖伏魔,最后取得了真经并带回东土播传与世人,他们也功成正果而成佛。

这个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和以现实作为背景搭建起来的“梦幻世界”,赋予了我对人生的又一个认识——

锲而不舍地朝目标奋进,才是成功的前提。

电视剧版的《西游记》中片尾曲有一句歌词:“容易干不成大业绩。”说得好,唐僧刚开始和两个和尚出发取经,途中路过虎穴,老虎把两个和尚和马都一并吞吃了,唐僧幸得一猎人相救,不过也吓掉了半条命。但唐僧重振雄心,在第二天的曙光中与猎人一家的送行下踏上征途。后得四个徒弟作伴,有时,八戒突然来一句:“散伙了罢!”但另外三人坚定不移,又一起向前挺进,奔向未知的变数。

时间一点一滴从他们的步伐间轻轻流逝过,弹指十几年如一瞬。不断的日月更替中,有悲欢离合,可是彼此坚定的意志支撑着身躯,不然这么多年乏味路途加上无数噩梦的挑战,谁能受得了?十几年的不懈奋进,最终换来了得到真经的那刻几乎要潸然泪下的欢喜。他们终于成功了,看到这里我也不禁笑了。是啊,多么艰苦,该需要多大的毅力?

在平时的生活里,不提似取经那般的伟事,就算是再也普通不过的学习,也需我们坚实的奋进脚步。

刚升初中那会儿,我的英语烂的就像一潭稀泥:单词无积累、语法不通、音标认不会。英语习作对于小学从未接触过的我简直是天方夜谭;英语课上老师的话,仿佛是一串外星语言,“无法识别”。但我一秒不放过地认真听着那节教音标的课,将每一个单词书写在手心、烙在心里,将每一篇指定的课文都牢牢掌握……我相当于从零开始学英语,但慢慢步入了正轨——一切都归于我的不懈努力,就像唐僧师徒四人,我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如今掩卷了《西游记》,它那无比的魅力仍氤氲于我的精神世界里。它教会了我“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以及松懈时,想象自己是八戒,再说“散伙”,可要小心被大师兄的金箍棒打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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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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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中诸侯联盟讨董卓一段。我对这篇小说里的人物性格有一定的了解,此文中的主人公董卓是一个心狠手辣,背信弃义的人,他废了少帝自己另立陈留王。

另一个主人公就是曹操,这个人有勇有谋,能够见机行事。我喜欢的是曹操,也很佩服他。他想为民除害杀掉董卓,便暗藏宝刀进蕫府与董卓交谈,谈话中曹操说他的马不快,董卓便让吕布挑一匹快马送与曹操。董卓觉得疲惫,便面朝墙睡着了,曹操见机会来了,急忙拔出宝刀欲杀董卓,这时吕布恰好回来,曹操急中生智,双手捧刃跪下献刀。然后借口离开策马而逃。如果换了别人,非但杀不了董卓,就连小命也搭上了。

曹操真是一个有智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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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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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知人心,人人皆笑我痴情。——题记

一个梦,让多少人惊醒,让多少人垂泪,让多少人感动。

《红楼梦》以第三人的视角诠释了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情悲剧。林黛玉从小寄人篱下,生性孤傲的她从不敢多说一句话。黛玉的才华是众多姊妹中最好的一个。黛玉和宝玉本应有情人终成眷属,却被凤姐一个“调包计”而拆散在。黛玉梦未成却香魂散,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红尘天涯。

我为黛玉一生的痴情而惋惜:爱一个人为何如此深?明知不会有结果,却依旧奋不顾身地爱上了他。我同为黛玉一生的奋斗而感动:从不会因为别人喜欢而去改变自己,从不为讨好别人而屈膝,从不被封建主义而禁锢,生活只为活成自己想象的模样。我敬佩黛玉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性格,佩服他那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精神,也喜爱她那敢于去与命运作斗争的拼搏。虽然黛玉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飘散而陨。但我认为: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至少黛玉可以解脱,不再寄人篱下,不再憋屈的苟活。

而造成这个悲剧的,是封建的思想观念。正是因为它才造成了荣国府衰败、黛玉去世、探春远嫁、宝玉红尘天涯的结果,这就是作者要抨击了封建主义吧!这或许是作者心中的一个梦吧!

梦醒,结局原来早已注定——红楼一梦终会断,不解其中之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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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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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照片,三篇手记”,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

电影版的《人间失格》我是很早就看过的,依稀记得是大二,只记得画面阴郁,似乎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沦落生活,伪装,不羁,放荡,酒精,女人是他的特写,仅仅如此而已。

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人间失格,自暴自弃的代言词(失去了为人的资格),“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又是无尽的悲哀。

这种似于阴暗型的小说,亦或是过于现实的小说,人们一般是不愿意去着眼的,人莫不过是理想主义者,都愿意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都希望现世美好~

但若此真是常态,世间便无了类似于此书的存在!可见,生活就是如此,没有松柏的常青,没有生命的循环,有的便是无尽的挑战和无驻的青春。这便是人生。

好现实的一番记述,写尽了人情冷暖,曾世炎凉,从小的讨好,逗趣,青年的逃避,寻死,到后来的寻求救赎到救赎幻灭,他没有解脱,他的结局是他的性格招致,他的性格是从小养成,幼时的性格是天生如此还是家庭主导,这就人各执其词了。

此外,可以说主人公的沦落和掘木有密切的关系,从罪→罚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扮演了看客和助推者,遇人不淑,这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有很多次遇见,但往往正是这些遇见影响了他人生的道路。

酒精和女人是贯穿的主线,他通过这两种方式麻痹自己,从中获得慰藉,最终伤害他的也是这两种,让他看破了一切,他以为在良子身上看到的纯洁能够救赎他,然而,最终仍是悲剧收场,他的唯一希望破灭了,并非是良子的过错,他并不恨良子,良子是信赖天才,他恨的是人的信赖之心总会因为过于信赖别人而遭到玷污。

于是后来又开始重蹈覆辙,他是自我放弃了,他看破了亲情,被友情也是伤碎了自尊,爱情的话,我觉得他从没有爱过一个人,包括良子,良子对于他来说就是救赎工具,否则也不会最后抛下她,人其实爱的往往都是自己。

他对待房东家女儿和那个女学生的手段、伎俩,起先我真的感到憎恶,后来我便理解了,这便是所谓的按别人喜欢的方式来,看透不说透,没必要搞得很尴尬,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好好的伪装自己。

对这种怒不可言,悲不可泣的存在是满满的心疼。也正是这种特带忧郁性格带着他走了又一条路,在路上离不开女人和酒精。人的体内藏着好几个自己,甚至不只两个,如同kill me heal me中一般,每种性格都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人都是多变的~

读罢《人间失格》,文中有几处印象很深,一处是静子和繁子的对话,“为什么要喝酒呀?”

“爸爸他啊,并不是因为喜欢才喝酒的。因为他实在是人太好了,所以……”

另一处是最后妈妈桑的一席话

“都是他的父亲不好”,“我们认识的阿叶,又诚实又乖巧,要是不喝酒的话,不,就算是喝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酒并不是人们主动就愿意去喝的,似乎,这是一个解脱方式,虽说是一个不高明的途径,但也是人想要去麻痹自己的一种方式,如同阿叶说的,他一次都没有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于是他的解决方式便是伤害自己!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生活会告诉你,哪有什么一帆风顺美梦成真,只不过遍体鳞伤后慢慢降低了对生活的要求,适者生存罢了!

即便如此,我们仍需要坚韧的活着,我从不认同人们的自杀行为,人就算百般不如意,百般不顺心,但是自杀是一件很愚蠢,很不负责的事情,如果现在你很痛苦,那就活着吧,体验这一切,今后或许你所遇到的事情都会是美好,差也没有关系,正所谓,无痛苦,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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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著《一千零一夜》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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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可以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所以,作为学生的我们,一定要多读书,多看报。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但最想给大家推荐的是这本《一千零一夜》,因为这本书里的故事生动又有趣,精彩纷呈,让人看得津津有味并且回味无穷,而且还能从中学到一些道理。

里面有一个故事是说:宰相的女儿为了拯救其他的万千众多女子而自愿嫁给残暴的国王,她想了一个办法,她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每一个有趣的故事情景都把国王吸引住。但是每次讲到精彩的部分就停下来留到第二天再。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晚,终于让国王感动了,国王不仅没有杀她,还赦免了其它的女子,并且与她白头到老。这个故事我非常喜欢,因为我很佩服这个宰相的女儿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和她聪明过人的智慧。

还有个故事是讲:一个为人善良又老实本分的渔翁,勤勤恳恳的靠打渔为生,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已经够悲惨的了,却又碰到了凶残的魔鬼,生命危在旦夕了,但他却沉着应对,用自己的计谋把魔鬼制服。我不仅同情这位老人,还被他深深地感动。这是一位勇敢的老人,他不被困难和艰辛的生活所压迫,还用智慧战胜了困难救了自己。

看了这些故事,我仿佛看见了被压迫者的善良,机智以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说明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光明终究会战胜黑暗。所以,以后的日子里,在我们面对困难和黑暗时,要临危不惧,用自己的聪明智慧来沉着应对,直至战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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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名著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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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中,我看见一个壮汉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衣着像古人,手里拿着一根铁棍,像是搞服装秀的。我问他是不是搞服装秀的,他没有回答。

突然,我听到一阵低吼,马上后退了几步,只见一只斑纹吊睛猛虎从树丛后面向那壮汉扑来!那壮汉立刻一闪,躲过这一扑。之后,那老虎往后一掀,掀起壮汉所在的大石头,尾巴一扫,仍然没有碰到那壮汉。紧接着,壮汉的铁棍向老虎打去,却打到了树上,断成两半。壮汉急了,直接骑到老虎背上,碗大的拳头像雨点一般落在老虎的头上、脸上,终于,老虎不动了。终于我认出他了,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武松!

武松从老虎背上下来,一脚把老虎路踢得眼睛、鼻子、嘴巴都流出血来,老虎再也动弹不得。之后,武松向我走来,目露凶光,我害怕地揉揉眼睛,眼前的武松消失了,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本敞开的书——《水浒传》。

《水浒传》是明朝的施耐庵写的,讲的是北宋时期奸臣遍布,很多人遭受奸臣高俅的陷害,落草为寇,渐渐形成了梁山一百零八好汉的大聚义。但是,好景不长,这一群人被朝廷安排征战反贼方腊,纷纷战死沙场,只有二十五人活到了最后。

我觉得,北宋时期奸臣当道,英雄无用武之地,林冲武艺高强,人又谦和,却被高俅骗入白虎节堂,判了重罪。宋江酒后写了一首诗,黄文炳说它是反诗,于是宋江被打入死牢,梁山好汉把他救了出来。这些人都有相同怀才不遇的经历,才会一起落草为寇,而现在,只要有才华的人就会崭露头角,例如,心怀天下的可以当总统,喜欢天文的可以当天文学家,写作好的可以当作家……我们真是遇到了一个好时代!

《水浒传》既是好汉们的赞歌,也是好汉们的悲歌,为什么是赞歌呢,因为他们行侠仗义,兄弟情深。为什么是悲歌呢,因为他们一百零八人都以悲剧收场。我希望《水浒传》这样的故事不要在现实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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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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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的腐败的一面,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

这本书中的人物个个形象鲜明,宋江和柴进仗义疏财,武松英勇打虎,吴用的足智多谋。就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分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打三骂,结果不是后悔就是吃亏。但是却有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点让我尤其感动。

但在水浒一百零八将中,“花和尚鲁智深”更让我敬佩。他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在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水浒传》这本书写出了一百零八将的不同人生,不同品格,却有着同一的愿望——为国杀敌,劫富济贫。的确是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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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经典名著《弟子规》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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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使难以忘怀并受到启发的一段是“父母呼 ; 应勿缓; 父母命 ;行勿懒 ; 父母命 ; 须敬听; 父母责 ; 须顺承”。

这段“弟子规”的意思是,父母呼唤时,应及时回答,不要慢吞吞的很久才应答。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推辞投懒。父母教导我们做人处事的道理,是为我们好,应该恭敬的聆听。做错了事,父辈教诫时,应当虚心接受,不可强词夺理。让父母生气伤心。看到这里不由得我深感内疚,平时只要爸妈叫我,我都会假装没听见,只管玩我的。妈妈要是让我去做事,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让爸爸去做,爸爸让我去做事我会说我是你的奴隶吗?每当爸妈教我怎么做人处事时,我会一只耳朵听,一只耳朵扔,把它当做耳旁风,根本不放在心上。我要是做错了事,爸妈说我,我会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辩护,把黑板说成白板才肯罢休,有时让爸妈气得哭笑不得。

读了“弟子规”,让我明白了自己以前是多么的不懂事。从此以后,我要痛改前非,绝不犯错,要听爸妈的话,不再让爸妈伤心,做一个勤快懂事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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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孤独的冒险者《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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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18世纪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这本书是一本好书,主要描写的是在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出生的人,鲁宾逊。

鲁滨逊是一个志在远方的人。他不想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想出海做一名水手。可他的父母不同意,可是在一次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了风暴,船被惊涛拍碎,所有船员被大海无情的吞没,只剩下他一人被海浪冲到一座小岛,但他没有放弃,他将所有生存物资收集起来又靠自己的聪明成为这个小岛的主宰,在这个小岛与世隔绝的生活了28年,整整28年他都是一个人活在小岛上,我不禁为之一振如果我也漂到一个这样的小岛,我又能活几天,一天,两天,可是鲁宾逊生活了28年,他用自己的双手造出了保护自己的屏障,还用自己的那双手造出了许许多多生活用品,你能一个人空手造炉子吗你能一个人猎取食物吗,你又能靠自己一个人离开小岛吗,答案总是否定的。我们也应该像鲁宾逊一样,用自己的努力将理想变成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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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著《三国演义》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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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之诸葛亮三气周瑜》,故事是这样的。

诸葛亮第一次气周瑜时,是因为诸葛亮把周瑜想要的南郡先得到了,又连夜用兵符调出了荆州、襄阳的兵,叫关羽、张飞把城夺了。周瑜怒发冲冠,大叫一声,金疮迸裂,正中孔明一气之计。

第二气是因为周瑜献策,请孙权假装将妹妹许配给刘备,等刘备到南徐结亲时,将他押下,来换荆州。孔明知道此事后,交给刘备三个锦囊,刘备依计行事,娶了孙权之妹,顺利回到荆州。周瑜大怒,这是孔明二气周瑜。

这第三气是因为,曹操看刘备得了荆州势力日益壮大,为了使刘备、孙权相争,于是上朝表奏周瑜为南郡太守。周瑜身为太守后要讨还荆州。于是带领水陆大军五万来到荆州城下,赵云告诉他说,孔明已经知道他的计策派他在此等候,此时关羽、张飞、黄忠、魏延从四路杀来要活捉周瑜。与此同时孔明派人送信来,圈周瑜勿取西川,以免曹军趁机而入。周瑜此时气病交加,仰天长叹:“既生瑜,何生亮!”连喊数声而死,终年三十六岁。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周瑜其实也是一个很有智谋的人,只是做事太冲动,暴躁易怒,嫉妒心、攀比心、报复心太强,这些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是万万不能有的!我们要像诸葛亮学习,大智若愚,能屈能伸,全面考虑问题,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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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神话故事》读后感优秀作文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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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里的故事都是传说,有一些故事让人感人泪下,有一些故事让人无比的仇恨。

在我的印象中《女娲造人》的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记得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叫女娲的女神,在人世间来回走动,放眼望去,山清水秀,江河奔流,青山碧岭,鸟兽游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好像少了些东西?女神望着水面的倒影,明白了些什么!她用泥土照着自己的影子捏成了一个个泥人,吹了一口气,他们变成了活生生的人。女娲到了一个地方,发现那里人烟稀少,看到有些人一动也不动,女娲觉得奇怪,而发现他们须发皆白,早已死了。便让人类有繁衍后代的能力。叫男女婚配。

过了几天,天空中的四根柱子倒了。野兽乘机危害人类,一条黑龙也出来危害人们。女娲不能坐视不管,便用精美的石头烧成液体,将它们与天牢牢地粘在了一快。然后,捉来了一只大乌龟,将它的四只脚做为天的四根柱子。又将神不出的黑龙除去,将凶恶的野兽赶往树林之中!此后,她一直住在天上,默默地看着人间,被人类俸为守护神。

这就是女娲的故事,它告诉我们不管现实生活遇到什么问题,都离不开勇敢和智慧,开拓与创造。你们也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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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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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像一本名著,反而觉的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是,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堂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的如此详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候一定也是很贪玩的,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的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的含义,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与《阿长和〈山海经〉》可是我在这书中最感兴趣了的,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也是因为它吃了我的最爱——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纪录下来的话,就能与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的其实那只老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时,感觉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也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名强加在了猫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不记恨她了。阿张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却不缺乏经典,看来想读透这本书,还是得好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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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读后感小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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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朝花夕拾》,鲁迅先生和我们一起分享了他的童年时代,清晨掉落的花,傍晚才拾起,夕阳的余辉使她多添几分韵味,一起都是那么美好,令人回味无穷……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朝花夕拾》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翻开《朝花夕拾》犹如打开了鲁迅先生童年的大门,沿着他成长的足迹,我仿佛置身于趣味横生的百草园,耳畔传来油蛉蟋蟀优美的琴音;走进三味书屋,枯燥刻板的学习之余,折腊梅寻蝉蜕一样也是乐事,我惊讶的发现:一向严肃认真的鲁迅先生,童年时也和其他孩子一样,以虫草为友,以自然为伴,向往自由快乐,无拘无束的生活。这位平日不苟言笑的老人好像一下子变回了当年那个天真活泼的孩子,留恋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想想小时候的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最爱在下雨前看小蚂蚁搬家忙碌可爱模样;最爱在宁静的夏夜独自一人参加虫子的音乐会;最爱下雪天和伙伴们一起玩耍,打雪仗,堆雪人,一玩起来就忘了时间,忘了回家。如今,童年已成为逝去的风景,只留下无数怀念。

“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人在风雨之后,时光的背影如此悠悠,往日的岁月又上心头……”朝花夕拾,拾起的是童年的欢乐,拾起的是美好的记忆,拾起的是温馨的画面,拾起的是对往事的怀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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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著《活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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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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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名著《童年》个人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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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荫下,孩子们有的玩"三个字",有得玩拍手的游戏。你猜她说些什么!我们爬上成功的山顶,临风而立,俯视天下,胜利的喜悦挥动兴奋的手臂,欢呼、跳跃,朝着太阳呐喊:我们成功了。

第一章的第一个场景,就是阿廖沙的父亲躺在一间狭窄的房间里,他,已经没有生命了。当时,阿廖沙仅仅只有4岁,想一想,一个4岁的孩子,面对亲生父亲的死亡,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我想,那是一种我们无法想象的悲伤。不仅是这种悲伤,阿廖沙每天都遭受暴力的外祖父的毒__,尽管有外祖母的关爱与呵护,但这只是重重黑暗中的一个光点。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围绕着他;兄弟、夫妻常常为一些财产吵架、斗殴。有时候,我都在想,阿廖沙他有没有真正开心地笑过一次,在这种黑暗愚昧的地方生活,犹如他的家庭一样,如果是我,说不定会忘记——怎样开心地笑。

相比起阿廖沙,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总是无忧无虑地玩耍,嬉戏。许多孩子的父母根本不舍得打他们,而他们,也从未尝到打的滋味,更想象不到被鞭子抽的感觉。我们天天都是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蜜罐里,与阿廖沙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尽管有时会有一些小困难,但这是人避免不了的。

但拥有这些,我们还不知足,天天想着要拥有最好的,最美的东西,现在一想,我们实在是太贪婪了。阿廖沙只有11岁,却能在如此黑暗的环境中悄悄生存下去,不被外祖父,舅舅他们所沾染。而11岁的我们呢?只享受着父母的金钱和关爱,看一看,我们与阿廖沙的差别有多大。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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