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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小说活着的读后感(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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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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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阿姨是一个十分神秘而又神通广大心地善良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有一阵风,把玛丽阿姨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来到了班克斯家,为班克斯的孩子创造奇迹。

在那个地方,玛丽阿姨成了一位保姆,照顾着四个孩子。这四个孩子是:简、迈可尔和一对双胞胎。这一段时间里,简和迈克尔快乐极了。玛丽阿姨带着他们去了许多奇妙的地方,也是简和迈克尔,从来没去过的地方,从来没见到过的事情。这时候的简和迈克尔也长了不少知识,也懂事了很多。玛丽阿姨有时候,令简和迈克尔感到十分惊奇,比如:玛丽阿姨居然能听懂一只小狗说话。玛丽阿姨的表哥居然是一条眼镜蛇。

玛丽阿姨虽然好生气,但简和迈克尔已经习惯了。他们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玛丽阿姨带简和迈克尔去的地方,在我们现实中,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

我们虽然不能向玛丽阿姨一样,到天空中贴金光闪闪的星星;到画里去漫游;到动物园里去给玛丽阿姨过生日;到全世界去游玩;但我们,有自己的快乐,每当我读到玛丽阿姨、简还有迈克尔去奇的地方时,我仿佛也去了那里。当他们到天空中贴星星时,我仿佛也在深蓝色的天空中贴金光闪闪的星星;当他们去画里漫游时,我仿佛也在欣赏画中美丽的景色;当他们到动物园里给玛丽阿姨过生日时,我仿佛也在那里庆祝玛丽阿姨的生日;当他们去漫游全世界时,我仿佛也跟着他们去漫游全世界。

玛丽阿姨虽然不在我们生活的现实中,但她给我们的快乐是生存在我们的现实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快乐,玛丽阿姨送给大家的快乐非常多,她给孩子们不停的创造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的奇迹。她给了简和迈克尔非常多的快乐和笑声。使他们见到自己意想不到的事。

只有快乐,才能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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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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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的、优美的、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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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作文1500字

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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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生活的每一天

——记读《活着》有感

一口气在网上看完了余华的《活着》。

他笔下的故事令人深思。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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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简爱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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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一部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不朽之作,最近被我发现了。我仔细地阅读着。《简。爱》的作者是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她出生在英国约克郡一山区小镇桑顿,是乡村牧师帕特里克。勃朗特的第三个孩子。夏洛蒂在1847年8月写成了长篇小说《简。爱》。《简爱》故事主要讲了小姑娘简爱从少女长大成人的故事。简爱自幼没了父母,被舅舅收养着。舅舅去世后,舅妈整天欺负简爱。后来,简爱被送到了孤儿院,在那里生活了8年。然后,简又去当家庭教师,最后与罗切斯特先生结婚。

我很喜欢第五章:来到洛伍德(洛伍德孤儿院)。当时,简刚到孤儿院,她经历了十分辛苦的一天。那个孤儿院的孩子们一周最多能吃两次面包加干酪和咖啡,而且他们吃到烧坏了的粥都不敢吭声,每天早上起来要很晚才能等到洗脸的水,那里的老师非常严厉,做错一点事都要站在大厅里受罚,但事,有一位老师谭波儿小姐却破了一些规定,让学生们过上了好一点的日子。

简爱的不幸让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太美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遇到挫折也不能不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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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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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嗨,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这是故事的结尾,故事的最后一句对白。他们在一起了,他们在最后一刻看到彼此,他们都为对方而努力着,迪伦对爱的执着,感染了按常规出牌的崔斯坦,也许是崔斯坦作为摆渡人的使命完成了,也许,是迪伦的爱感化了他,使他勇敢的走出了自己的内心。做出了勇敢的决定。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那么,“如果你需要我,我就真的存在。”

《摆渡人》的场景一幕幕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崔斯坦跟迪伦之间的那种神秘的爱恋令人动容,他们一起同生共死共患难的画面不断在我眼前闪现,我是不是应该去沉思,活着的意义以及爱的意义……

因此,即使是深夜2点,我依旧可以坐在书桌前去写下我对看完这本自认为不错的作品的想法,我害怕明天醒来,我会忘了现在的感受,我怕写不出崔斯坦与迪伦的种种磨难与爱恋。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如果你需要我,那么,我就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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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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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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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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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这本书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所有书里最好的一本,乡村孩子朴实的六年级生活深深地感动着我们。其中调皮的秃鹤、温柔的纸月、敬业的蒋一轮老师、主人公桑桑、英俊的杜小康……这几个活生生的人物仿佛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上六年级的种种生活、学习经历:桑桑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秃鹤则是个大秃子,因此他常常受别人的嘲笑,为了报复嘲笑他的人,他在做操时露出他的光头捣乱纪律从而使桑乔丢失了荣誉。纸月是个转学生,家境不好,所以暂住在桑家几天。杜小康的命运很不好,他的生活由原来的富裕变成了贫困……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回想起自己的六年级时光,回忆起童年生活。书的扉页上就写着:守望童年,典藏永远,昨天,感动今天和明天。对于我们还处在童年的人来说,什么珍惜童年啊,不让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流失啊,对此根本就是不以为然。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假如有一天长大了,远离了小学时代,心里是种什么感觉。所以把握住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它。

书中有许多人物的小学时光是悲惨的,读了以后使我又联想到现在,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衣、食、住、行样样都步入小康,而我们却不满足,整天向父母要零花钱,还要穿名牌,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父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呢?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从小要培养各种好习惯、好品质。

走好自己童年的道路,让稻草搭成的草房子永远立在记忆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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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3000字

全文共 2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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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生活!为什么给她出这样的难题?如果没有个李向前,她现在会仍像过去一样,安安稳稳而又忙忙碌碌地操心着工作,内心平静得像一泓湖水——这是她最乐意的。可是,为什么要给这湖面投进来一块石头,扰乱她平静的内心世界?而更为不幸的是,由于李向前这块生硬的石头的撞击,又使她对另一个人释放出真正炽热的爱情冲动——可是,当她也给别人的心里投进去一块石头的时候,却又没溅起任何一点火花······——《平凡的世界》

平凡,是生活的本质。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饶、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同学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到,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到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到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懂得,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宏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斗争,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观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爱慕他对生活的懂得。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础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宏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一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宏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如何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摆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懂得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保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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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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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下安逸的生活,背井离乡去航海;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二十多年;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智慧、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生活。是问这些都有谁能做到?可在英国作家笛福笔下,那个不信天命的鲁滨逊做到了。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广为人知的作品。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由此受到了启发,于是鲁滨逊诞生了。

小说中鲁滨逊不顾父亲劝阻,决心要出海经商。开头几次航海经商很顺利,但有一次为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四年后前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漂流至荒岛,一个人在荒岛上造屋、种麦、喂羊、造床。后来在野人手中救了一个人做为自己的奴隶,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十九天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

鲁滨逊富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他在这种极其不利的环境中保持乐观,克服了重重困难,叫人不由自主地升起敬佩之心。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岛上安家”的情节了。那时鲁滨逊已经到了荒岛上,他并没有沉浸于悲痛之中,也没有哭诉着自己的不幸,而是逐渐冷静下来为自己寻找生路。

这份冷静是多么不易!看一下现在的社会,大多孩子是娇生惯养着的。被说是独自在荒岛上生活,就是连烧开的开水怎么关都不会,只会吓得直喊妈妈。正如《桃花心木》一文中所说:“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我们不应该做那株娇生惯养的小树苗依赖父母;而是应该学习鲁滨逊的乐观才智,不信天命,在不确定中,在困难中,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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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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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了原著小说,书中其实是明里暗里设了这么几对矛盾对手来展开的。

一个是侯亮平和同校同系学长祁同伟之间的暗战。祁同伟是一个贫苦出身的官员,为了升官发财,热衷权钱交易,翻云覆雨,心狠手辣,是这部小说中最强的反派,他代表着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官员,搞特殊化、小圈子、利益链等,他视人民为对立面。

一个是沙瑞金和高育良之间的空降干部与本土政治势力的角逐。高育良是典型的学院派干部吗,理论知识丰富,引经据典,擅长诡辩,是那种笑面虎和深藏不露的政客,他可能不屑金钱和美色,却重派系,搞平衡,旁敲侧击,滴水不漏的打击政治对手。唯上不唯实。他的腐败是那种“雅腐”,是善于玩弄权术的大老虎,他视人民为理论武器。

还有一个是陈岩石和赵立春之间的老革命和大老虎之间的对立。陈老是革命理想主义者,为了党和人民,可牺牲,同样,也可以和贪官作斗争,他可以说是一种化身,痛心疾首腐败给党和国家、人民带来的危害,又亲力亲为的坚持反腐,天不怕地不怕,正是这样的人,带给人民一种期望和希望。而赵立春,便是那种被权力腐化的最严重的干部,他的作风让整个汉东省的政治生态腐烂不已,官商勾结、派系对立、懒政成风。他视人民为上升的阶梯。

在这三组较量之外,更是描画了一种另类的干部:京州市市委书记李达康,这种强势干部政绩斐然、能力突出,是不可多得实干型干部,同时又是反腐意识薄弱的干部,只重视经济发展,不重视组织建设,以致于让身边的下属成为腐败的常客和懒政的温床。

可谓是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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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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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周末的空余时间,我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是我内心如此感触,我合上书,呼之欲出的答案流淌在笔尖。

这本拥有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在书中说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富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的身上,折射出中国几十年来的动荡局面。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的隐忍和坚强,从他身上更能折射出了中国人的朴实与勤奋。

富贵是一个英雄吗?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却伴随了它一生,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而发愁的庄稼人。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磨难。而人究竟需要多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酷负担。再看到现实中,在这个科技与事业飞速发展的现代城市中。压力无疑是存在的。挫折在每个人的道路上都会遇到。但是否每个人都会勇敢的去面对它呢?“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我接着在书中寻找答案。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但我并不这么赞同。人活着应该是去追求梦想。为了那一丝希望而活着。为了达到那个目标。完成自己最初的梦想而活着。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要一遇到挫折就放弃,时间还久,路还长,只要我们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看到结果。

从莫种意义上讲,荣华富贵并不值得羡慕。艰难困苦并不需要规避,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我们活在这个时间上,就应该勇敢执着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让自己的“活着”变得更加有意义,每个人都应该用不通的方式活着,每个人的目的也是不同的,但本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想要获得精彩,获得幸福。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富贵守着时光如常般活着,然后无惧的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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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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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一章里的他们乘热气球,要逃离南方军队,回到自己的国家。于是他们偷偷组成了一个团队,然后也偷偷乘上南方军队制造的热气球,但是他们很不幸,在过程中,遇上了大风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他们的热气球给弄破了,然后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把热气球上的所有东西统统都扔了,因为这样,热气球才上升了两千英里,但是因为还是在下降,所以他们不得不做了一个既大胆又勇敢的决定,全队人抓住网索,把吊篮给扔下去,然后着路在下面那个荒岛上,之后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

在读过《神秘岛》之后,我决定要像他们那样在那样高的空中,勇敢地去任何决定,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勇于去尝试,要迎难而上,迎刃而解。

以前的我,一碰到难题都是知难而退。有一次跑步,我听说要跑四百米,吓的腿都发软了,可是我想到在《神秘岛》里的人们,是怎样克服困难的,之后我就学他们一样,坚持跑完了这个四百米。还有一次,我在上海的游乐园准备玩过山车,我的心情和书中的主角全然不同,她的心情是兴奋,迫不及待地想长一双翅膀飞到过山车上去。然而,我的心情是被吓得魂飞魄散,恨不得把过山车和轨道全折了。但是,最后我像《神秘岛》的人们一样鼓励自己,勇敢地乘坐了极地过山车。《神秘岛》让我变得更勇往直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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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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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作为一部经典之作,《活着》讲述了一名叫富贵和他周围人的亲情,友情,爱情的故事。富贵年轻时因为赌博从富家的纨绔子弟沦为身无分文的农民,然后在抗战时期被抓去抗战,经历了非人的折磨,意识到生活的残酷。幸运的是,迎来了红军,迎来了胜利的曙光。但是在富贵晚年的生活中,他以及他的下一代遭遇了一系列的突发意外,使他明白了生活的艰难与不易。

富贵的一生正是当时那个年代所有社会底层人民所经历过的一生,娶妻生子,辛苦持家,然后生老病死。然而生活并不会让你如此平庸度过,总会给予你意料之外的东西,战争,阶级斗争,突发意外等,总会在生活的某一个时间来临让你措手不及。读后感·在那个年代,人们饱受饥饿,战乱,矛盾,争夺,尊严之间的选择与抉择,最终只是为了“活着”!

无论人们身处在哪个年代,终归逃不了生活的洗礼。过去,人们为了填饱肚子到处奔波;现在,人们为了精神愉悦日常消遣。终归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们究竟有没有想过人到底从何而来,又要到哪里去,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富贵坎坷的一生告诉我们很多人生道理,生命中充满了无数的坎坷和挫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可以被打压,但是不能被打败,要努力,勇敢的活着。或许,人们活着就是为了自身而活,而不是为了人以外的任何东西而活。如果要说活着的意义,那就是为自己而活,并且活的精彩,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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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曹文轩小说《红瓦黑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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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红瓦黑瓦读后感

读书是我最感兴趣的事,一有时间就读书。我读曹文轩的纯美小说情有独钟,他的小说写得十分朴实,我看了之后,回味无穷。暑假,我读了几本曹文轩的小说。其中,《红瓦黑瓦》让我感触特别深刻,也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小主人公林冰的初高中生活,描写了他与同学之间发生的令他难忘的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林冰与他的高中语文老师艾雯之间发生事。林冰刚上高中,写的第一篇作文就被艾雯老师评为全班最差,令他很不福气,把作文本给撕的粉碎。艾雯老师却丝毫没有生气,她耐心地指出他作文中的不足:语言太过花哨,缺少纯朴和真实。老师并给了他两大箱子的书,让他大量增加阅读。

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自从升到五级以来,我的作文一直就得到好评的次数不多,缺点不正和林冰的缺点一样吗?我常常把作文写得太过虚幻,没有扣人心弦的场景。亲人之间的关心、师生之间的情谊、同学之间爱护、朋友之间的相助、困难中的坚持……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都是我写作中所缺少的情感。看看曹文轩的小说里,故事讲的都是一些生活小事,比如,去同学家做客,或是一次劳动。但写的却都那么引人入胜,令人着迷,我不禁暗暗赞叹曹文轩的文笔之好:把一件小事写好,才是真正的功夫!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总有一天,我也要像曹文轩一样成为大名鼎鼎的作家。

【篇二】《红瓦黑瓦》读后感

手捧“曹文轩”叔叔的《红瓦黑瓦》,久久的胡琴声在我耳边徘徊。这本书中,情节丰富,内容生动有趣,感情细腻。让我受益匪浅。

《红瓦黑瓦》顾名思义,红瓦是初中校舍,黑瓦便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和高中,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

林冰,是油麻地中学的学生。再铺完床之后,他认识了和他同一个宿舍的人。它们分别是:马水清、谢百三、和刘汉林,林冰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在逛街之后,他们发现有一个名叫乔桉的人霸占了林冰的屋子,后来,马水清一怒之下把乔桉连人带褥子统统扯到了地上。刚过了一天,他就与班主任保持着一种最亲切的关系,被马水清知道后,他重复着一句话:“乔桉想当班长!”。这个短句被大家传来传去的,全班同学看乔桉的时候不再像一个人,而像看着一颗野心。在选举前夕,马水清告诉林冰了一个关于乔桉的故事:乔桉的父亲就是他外公。他十岁时,放火烧了那老东西的房子,和他母亲一起走了三百里公路逃到了现在的邹庄。这个消息也传了出去。大家最终选了谢百三当班长。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作者用自己的情感去酝酿、去编织。没有任何虚假,只有无时无刻不让读者感受到温暖的感觉,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才能使读者感动,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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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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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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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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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赏活着,活着如此美好,活着如此快乐。我看过余华作家写的《活着》,讲了主人公徐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三年自然灾害、等等。以及福贵晚年对生命平静和自然的态度。告诉我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当你走出困难时,感到的是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挫折并不可怕。

当你帮助他人时,感到的是活着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帮助他人是多么快乐。

当你功成名就时,感到的是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成功是多么骄傲。

霍金是一位不幸而又幸运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使本来年轻时就患了绝症的他,冲破了一切困难,成为了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受到世人的赞美。是什么使他成功的呢?是乐观地看待生活,体验生活。

当小小的嫩牙抽出枝干;当新生儿发出响亮的哭喊。当病人已经康复。当鱼儿在水中快乐地嬉戏,当鸟儿在枝头发出婉转动听的歌声。就会感到,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这一切都预于着生活的美好,美好的生活永远伴随着我们。

郭沫若曾说过:“生死本是一条线上的东西。生是奋斗,死是休息。生是活跃,死是睡眠。”就让我们过得快乐,活的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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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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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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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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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正因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能够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正因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留意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最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期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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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理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读后感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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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我是数学天才

我却盘桓在尘世外

没有死的理由更没有活的欲望

在决定自己了结一生时

你们的到访,惊艳了我卑微的灵魂

美丽的外表下是惊恐的逃避

旧情的纠缠,经济的盘剥

引发暴力夺命

突如其来的厄运将你们逼入绝境

我凭借超人的数学逻辑

为自己挖好了坟墓

义无反顾地走进自己铺设的去路

引领你们开始摆脱厄运开始新的幸福生活

我越坠落,你们越自由

静等黄土将我掩埋

献身给我的至爱

微笑着离开

不,不,不

意外之外的意外

数学天才遭遇物理天才

昔日同窗将真相剥茧抽丝般呈现

所有的逻辑付诸东流

却换回你们不堪承受的负累

一起陷落沉沦

我在悲苦的嘶吼中

呕出泣血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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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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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

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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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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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富贵一生的遭遇。在他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一个少爷,在年轻的时候败家,吃喝嫖赌是他的恶习,每天都是如此。老爷都管不了他。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败家子,可是年长后就变好了。可是到他这一代也是如此。直到败完所有的家产后,全家都遭罪了。变成一个农民,富贵的亲人都一个个的死去,直到就剩下一个人——自己。全文描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读完全文,不由的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富贵一个人活了下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以下我具体分析:

我觉得是他对于生命有了很深的领悟吧。

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看透了人生,却也明白了生命的珍贵,在他心里,家珍还有凤霞有庆都还活着,而他也明白自己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活着。他失去了所有家产,却在打地主的时候得以幸免;他被抓却做了壮丁,却奇迹般地从战场上生还;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却由年少的浪荡无知渐渐明白了人生。

他觉得,这就是命,上天都安排好了,他不需要再去争去抢,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况且一辈子一转眼就下来了,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

他这一生起起伏伏,经历过锦衣玉食,也有过坠入深渊,经历过太多生死,或许已经让他变得通透,只想顺其自然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连同逝去的亲人那份一起活着。还有就是他选择继续活着,也是对文题的另一种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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