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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小说活着的读后感(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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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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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本书滋养着我,伴我度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如鱼和水,紧紧系在一起不可分开。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你就会有这种感触。

小时候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着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着,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败污吏,济世救民,__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失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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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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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咱们从狭窄的当地驶向日子无限宽广的海洋。”“读一本好书,便是和许多崇高的人说话。”看,赞书的语句不计其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咱们飞进常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咱们入常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可是给我留下最深形象的,仍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子的姓名。她的日子与咱们这些孩子的日子几乎便是大相径庭。由于爸爸妈妈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暴虐的舅妈不光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伺候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而,她常常遭到优待。后来,她的舅妈乃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扔掉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刚强,她靠自己的才调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作业。她教得非常超卓,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工作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或许会不明白,简爱她究竟怎样了?让我来告知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分,被别人揭露他本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怜惜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怜惜你!我刻不容缓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耐住了,她来到别的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持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逝世了,她承继了叔叔的一大笔产业!啊,这便是否极泰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料他,与他夸姣地日子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刚强的.精力所感动!是啊,简爱不便是像竹子相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百折不挠的精力与我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波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确实要学习简爱那种百折不挠,刚强的质量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杰出的教师,教训你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收获颇丰!《简爱》是咱们的益友,咱们的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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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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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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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情小说《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英文版

全文共 4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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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novel written by the famous English writer, Jane Austen, who was the sixth children in a family of seven and was born in the village of steventon in Hampshire in 1775 and died of Addison’s disease in 1817. The book first published on 28 January 1813 by the bookseller Thomas Egerton who had also published Sense and Sensibility, the original version of the novel was written in 1796-1797 under the title First Impressions .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love story, mainly tells the love between Elizabeth and Darcy. It divided into 2 volumes and is composed of 42 chapters altogether. The major characters are Mr. Darcy, A rich and proud young man. Elizabeth, the second eldest daughter of Mr. and Mrs. Bennet. Mr. Bingley , A rich young bachelor. Jane, the first daughter of Mr. and Mrs.Bennet. The story begin with Bingley’s arrival. One day when Mrs.Bennet hear Bingley has taken Netherfield, a house near her’s. She is so happy and arranged one of her five daughters marriage with him. At a ball, luckly, Bingley and Jane fall in love at the first sight. Darcy, a friend of Bingley’s , was attracted to Elizabeth, a lively and spirited girl. But Darcy greatly offends her by his supercilious behavior and this dislike is increased by Wickham, a dashing young militia officer of the unjust treatment he has met with at Darcys hands. One day when Darcy and Bingley’s two sisters disgusted with the vulgarity of Mrs. Bennet and her two youngest daughters, effectively separated Bingley and Jane. Meanwhile, Collins, a cousin of Mr. and Mrs. Bennet, married charlotte, a friend of Elizabeth’s, for Elizabeth’s refuse to marry him. But One day Darcy send Elizabeth a letter, in which he justifies the separation of his friend Bingley and Jane and make it clear that Wickham is. So Elizabeth changed her opinions and ideas toward him. Once when Elizabeth visited her uncle and aunt in the north of England, she met Darcy there and witnessed his changes through series of behaviors, no longer pride and become gentle and attentive, all these made their marriage arranged, and they also suitably provided for Bingley and Jane’s reunited and engaged. The story ends with both their happy marriages.

My point of view towards the masterpiece of Jane Austen’s is that this novel reflects the English human sentiment of the end of 18th century and the early of 19th century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conservative,and tells us the difference ways and attitudes to marriage of Mr. and Mrs. Bennet’s five daughters’. Thereby reveal the author herself attitude towards marriage, that is love and marriage based on money, property and social status is not perfect, but it is also stupid Without considering all of these. There, the author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ideal marriage, meanwhile, to be opposed to love & marriage based on money or property and to be opposed to people’s laugh love & marriage off. The author takes the affection/love as the cornerstone of ideal marriage between male and female. Elizabeth as the leading character in this novel, was born in the family of squireen’s, and is loved by Darcy. Darcy propose marriage to her in spite of difference in the possession of property and social status, but is refused by Elizabeth for his pride , the novel demonstrate that if the pride of Darcy’s existed , there will be no love and also happy marriage between Elizabeth and he, it is really nice that Elizabeth witness the changes of Darcy’s through series of behavior in the following days. viewing that he is no longer pride and then eliminating her prejudice to him, finally engaged with him and leading a happy marriage. The author described that female is in pursuit of independent personality and equal right through several different attitudes of Elizabeth for Darcy’s propose marriage. Meanwhile, demonstrate Elizabeth’s independent understanding for a happy marriage. In this article, the writer described several unperfect marriages of Elizabeth’s sisters and close friends, aimed at making a sharp contrast with Elizabeth’s beatific marriage and revealed that marriage without love but base on social status and property actually is a kind of public tragedies. Humorous, ironical, polished language and real storyline is also occurred in this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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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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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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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科幻小说神秘岛读后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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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身于旧社会的中国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庭困苦,但是,他勤劳,朴实,忠厚,善良,注重信用和讲义气,虽然他只是京城里的一个普通车夫,却有小生产者所共有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

其实,在他一生之中,最大的理想就是希望能够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可以自食其力。他曾经天真地以为,只要有了自己的资本--一辆车,再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就可以在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可以自由自在地生存。虽然他曾经3次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可是,上天却总是喜欢和他开玩笑,一次又一次的使他失去属于他自己的车,使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地丧失。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了彻头彻尾的"刺儿头",逐步滑向堕落的深渊。

他就是《骆驼祥子》里面的主人公--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

在创作《骆驼祥子》之前,老舍一直以教书为生,写作为副业。《骆驼祥子》是他做职业作家后打响的第一炮!所以,《骆驼祥子》这本书是写得非常成功的!特别的是,老舍在这部作品中抛弃了以往那种幽默讽刺,嘻笑怒骂的风格,"抛开幽默正正经经地去写",并且平易的文字又因从容地运用了北京口语而增加了亲切,新鲜,恰当,活泼的味道。

可是,《骆驼祥子》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

因为,故事的主人公祥子,由原来的一个勤劳,朴实,忠厚,善良的人,变成了一个懒惰狡猾,极端自私的社会败类!但是,这也不能完全的怪祥子,祥子当时所在的社会极其黑暗,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老实成了无用的别名",注定了像祥子那样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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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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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快开学了,我还有最后一篇作文没有写,就是这个读后感,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可以打什么读后感,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我这个寒假,读的最深刻的一本书神秘岛,这本书,名字很奇特,就单单三个字,神秘岛,单独听名字就很有兴趣,更别说看了,仿佛沉寂在魔法与元素的世界中,文字的世界多么美妙啊,我都说成这样子了,你们也来看一看吧。

故事说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困在南军的北方人,他们分别叫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赫伯特,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到了早上时候发现他们的领导不见了,他们的领导就是史密斯,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过了不久,史密斯的宠物狗托普,帮众人找到了史密斯,然后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过起充实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吉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后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发展与神秘人的帮助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时间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每当我读到关于有神秘人的时候,都感觉好恐怖,但是,这个人就是我们以前读海底两万里的时候的尼摩船长,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了。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开的“邓肯号”经过那里,他们才得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不得不说,这5个遇难者,真的非常机智勇敢,凭借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每一份成就和资源,慢慢了解这个岛屿,达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团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勇敢去面对,而且就算被救出来了,也无法忘记这段时光还要重新去打造林肯岛,这是让我记得的最深刻的一个地方,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完全浸在其中,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引人兴趣了,一步步让你沉浸在其中,这一点我也是很佩服作者的,这本书我非常推荐大家看,这里面还有很多4字成语供大家理解,最好是买那种解读版的,有些呢我们还读的不是很懂,总之这本书非常的好,我推荐大家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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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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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老人与海》,我深深地折服于老人顽强拼搏,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

《老人与海》讲述了老人圣地亚哥独自出海打鱼,钓上大鱼后,与垂死挣扎的大鱼和企图分食的鲨鱼作斗争的故事。虽然最后他只拖回了一条鱼骨架,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他是个永远不会灰心丧气的人——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还坚持出海,他是个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的人——鲨鱼肝油对眼睛有好处,味却令人讨厌,老人仍旧每天喝一杯,他是个不屈服于命运的人——大鱼挣扎,鲨鱼撕咬,他奋力与它斗争。手抽了筋,钓线把肉划破,流出了血,仍然拼尽全力地保护大鱼的肉。想一想,你能做到吗?

几天几夜,圣地亚哥一直守着那条大鱼。他没能好好地休息:钓线背在身上,大鱼一有动静他就会被弄醒,然后他就得想尽办法与大鱼斗争。他没能补充体力:几天几夜只喝了一瓶水,食物来源靠钓鱼,一边吃,一边还得提防着大鱼。斗完大鱼,斗鲨鱼;斗完鲨鱼……斗更多的鲨鱼。每驱赶走一条鲨鱼,他就损失一些东西。失去了鱼叉用小刀,失去了小刀就用棍子敲。他的手疼得不能使唤,但他坚持着,直到最后一条鲨鱼撕掉了这条鱼剩下的最后一点肉。他不向命运低头,奋力拼搏着,没有什么能打垮他。只要有一点希望,他就不言放弃,朝着目标直冲过去。尽管他没能保住这条大鱼,但他已经拼尽全力。该做的都做了,问心无愧。努力拼搏过,虽败犹荣。

我想起了一个人——海伦·凯勒。她是一位残障教育家,被认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性之一。在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力和听力。八岁时,海伦的父母为她找到了一位家庭教师——莎丽文小姐。在沙丽文小姐、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她学会了说话,并先后进入赖特。赫马森聋人学校和剑桥女子学校学习,并考入哈佛大学,开始尝试写作。她和圣地亚哥一样,不屈服于命运,努力前行。尽管磕磕绊绊,但她从未放弃过。最后,她成功了。

虽然圣地亚哥这次没能把鱼肉带回来,但他的精神却胜利了,战胜了大鱼和许多凶狠的鲨鱼。我坚信,他下次一定会成功的。再说了,只要努力过,失败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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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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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上五年级的时候,读了《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从西天取得真经归来的故事。书中的故事和情节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在一次次的劫难面前,勇敢机智。悟空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也很值得我学习。这让我想到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件事。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的女生都喜欢跳大绳,她们把两根绳子系在一起当大绳,我因为被大绳勒到过脖子,所以,班里就我自己不敢跳大绳。这一天,老师说要跳大绳,我心里忐忑不安,不一会儿,就轮到我了,当时我的心里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手心里面都是汗。旁边的女同学看出我的紧张,鼓励我说:“没事,不用怕,很简单的。”我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跳吧,我真不敢,怕自己再一次被勒到;不跳吧,又显得自己太懦弱。

不行,想到悟空在取经的路上遇到那么多妖魔鬼怪还是勇敢斗争,自己这么一点点困难就放弃么?我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开始加速奔跑,勇敢的往前一跳……呀!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突破自己,跳了过来!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战胜了胆小和懦弱。班长跑过来笑着说;“你可真厉害呀!”她也为我竖起大拇指。

是啊,这本书是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要勇敢去面对自己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我爱书,更爱《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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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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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伴随着熟悉的开篇词,我徜徉于三国乱世的海洋中深深沉醉。《三国演义》的主要构成是一次次战争,线索是一条条计谋,主角一位位主公。让我感到战场上刀光剑影的同时更能领会到军事家们彼此之间富于智慧的谋略。让我最记忆犹深的是其中最的三绝——“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_绝”曹操。看到书中关于他们的文字,一个个人物从书中走来,不断鲜活了起来。

诸葛亮,估计是整本书里面最有名的人物了。在我还没正式读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许多有关他的故事。自从对刘备讲述了隆中对,被三请出山以来,几乎全部的谋略都由他策定实行。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造就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传奇。尤其是赤壁一役,就是他“借”来了东风,助周瑜大破曹军,书中都有诗为证:“不是孔明施妙计,周郎安得程才能?”。一句,立马较出了两者间的高低。千古名计——锦囊妙计成功的帮助刘备摆脱了东吴,回到荆州。之后荐庞统,取汉中都是他立下的汗马功劳。

刘备死后托孤给他,他也倾尽了心力扶持刘禅。七擒孟获成功招降了蛮夷,保卫了边疆;六出祁山,险些成功,给予曹军巨大打击。用空城计退过敌,死后遗计吓走司马懿,借

刀杀魏延。其余的制作制作木牛流马更是小事。智绝称号,当之无愧!

关羽,以一身的义气闻名于三国。最的莫过于过五关斩六将和华容道义释曹操二事了。一骑绝尘,千里寻主,不背那时兄弟盟约;华容道上,义释曹操,还尽当初未断情谊。这样一位忠肝义胆、义薄云天的英雄,死后被后人封神为武圣也并不为过。

最后,就是三国乱世最的_雄曹操。年少时,旁人就有一句评价,伴随他走完了整个东汉末年“子治世只能臣,乱世之_雄”。他既有灭吕伯奢一家的心狠,又有宽恕许渚的仁慈。挟天子以令诸侯,谁可争锋?青梅煮酒论英雄,并非狂言。官渡一役,他处于弱势只因其求贤之性得了许攸,火烧乌巢,战败袁本初,平定了长江以北。即使有赤壁一败,他也能迅速从打击中走出来,汲取教训,挑拨孙刘两家。纵观其一生,有人说他_诈狡猾,有人说他审时度势。但无论我们怎么评价,逝者已矣,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遐想。这或许是《三国演义》所有人物具有的共性,更是整本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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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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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青年农民在父母双亡,又失去土地时,来到了北平,他的名叫做祥子。来到北平后,他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便选择了拉车,而且梦想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过了几年,他便买了一台自己的车。可不幸的是,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为了赚钱,把车拉出城外。被兵抓住了,而且扣留了车。一天晚上,不知哪的兵攻过来了,所有人似乎都逃走了。祥子便偷偷把几匹骆驼拉走,又把骆驼用35元卖给别人。然后给雇主拉车,但后来侦探盯上了雇主,抢走了祥子的所有积蓄。后来被迫和虎妞结婚,虎妞给他买的一辆车,也因为给虎妞办丧事给卖了。从此祥子堕落了。

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旧社会是非常不公平的。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的恶习。

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悲惨的生活终于把祥子这个要强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

虽然后来祥子堕落,但他要强的精神值得我么学习。很少人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后,只是有时努力一下,一会儿又把自己的梦想忘了。没有一颗坚定的恒心,去完成自己的梦想,用你的劳动去获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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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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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让他的丞相给他找一个美女,第二天就把她给杀了因此当地的人都把女儿送到外到地去,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到女孩了这时候他的女儿看出了爸爸的心事说:

“爸爸让我去吧,我会战胜困难的。”爸爸一开始不同意,可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了。就这样那个女孩给国王讲了一晚的故事,可第二天女孩总说:“国王我有一些忘了让我回去想一下。”国王每天就这样放了他。过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就被这个女孩感动了,不再做以前的错事了。

读了《一千零一夜》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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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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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于书的世界,遨游在书的海洋,洋溢着无限的美好,无限的梦……《骆驼祥子》第一次与这本书接触是在六年级,那时的我便已被这书深深的震撼。

《骆驼祥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祥子的青年来到北京拉车,那是一个怀着美好梦想的青年。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日辛劳,的梦想不过是买上一辆新车,过上幸福的生活呀!可是呢,在那黑暗的旧社会中,连着一个小小的愿望都难以实现。经历了几次打击,原本一个活力十足的青年,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无恶不作,令人厌恶。

《骆驼祥子》这本书,是那么真切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当时的劳动人民的生活之苦。

再想一想现在的我们,出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或许是再幸福不过了。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亲的“掌中之宝”。简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小到大,都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护的。没有经历过狂风暴雨的我们,甚至连绵绵细雨都无法挡下,遇到一点儿小小的挫折,便妄想向站在自己身后的父母求救。

倘若,现在这样的我们出生在当年那黑暗的社会中,定是无法生存的。事事依赖父母,处处依赖他人,无法凭一人之力在世界上扎根生长,又如何可以在傲雪凌霜之中傲然挺立呢?若是离开了父母便无法成长,不能自律,又怎能在茫茫大海中所求一丝空气呢?

在当代社会中,孩子依赖父母是在常见不过的现象了。如今的我们,又有几个是可以不需要父母帮助,凭一己之力实现自己美好愿望的呢?又有几个是可以不畏艰辛,打下一片天地的呢?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学习,学习祥子那种艰辛劳苦不畏艰难的精神,离开父母的怀抱,独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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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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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看了一本书,叫做《神秘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美国北军俘虏趁人不备,乘热气球去冒险,不料来了一阵狂风,把这五名人吹到一个岛上。接着他们就在岛上生活,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五名战士凭着自己的毅力、智慧和双手战胜种种困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生活中也要克服困难,我就因为看到了这本书中战士的的精神后从而引导我在困难面前要迎任而上。那天,我把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又漂亮又崭新的自行车推出来准备骑自行车。我手握车把,一只脚踩着踏板,另一只脚放在地上,然后放在地上的脚一蹬,“扑通”我四脚朝天,这时我都要哭出来了,我想:好疼啊!我不骑了。当我到家看到《神秘岛》这本书,想起五位战士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凭着毅力生存下来并一步步走向成功。难道我在这么一点点小困难面前就屈服了吗?想完我扶起自行车,继续骑了起来,最后我终于骑在自行车上如同如鱼得水。

之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想起这五位战士,并不时打开看看,它激励着我走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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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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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用了整个晚上的时间,我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从晚修开始,到回家看完并写这篇读后感,已经是12点多了。

听到《活着》这本书的名字是在历史课上,后来便买了这本书。买了已经有几天了,一直没看,直到晚修,没有想到我会一个晚上就看完了。

之前初中的时候有看过余华的《兄弟》,起初给人有种些许可笑的感觉,可看到最后总有点莫名的伤感。开篇简单粗暴的言语总会让人觉得意味深刻,这样比起其他小说似乎会使人更感兴趣。但内容总会让我怀疑这样的作品也能够出版?删减应该是存在的,但即使有删减内容也仍让人觉得太过黑暗。

同样这本《活着》也不例外,越看到后面,竟会让我眼眶盈着泪水。

内容的确是活着,只不过是活剩一个人罢了。故事的时期大致是从国共内战到改革后的包产到户,开头和结尾的关联也让我感触深刻。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起初是个代传代的大地主,却栽在了他这一代。看到他把家产败光后也很容易想到,这在后面土地改革中是救了他命的原因。果不其然,后面也这样写到了。也是把家产全都败光后,他才开始关心起家人,这也算是个社会现象吧。

福贵他爹被他活活气死,妻子也被丈人接回家去,家里只剩女儿和母亲。后来他的妻子生下了儿子,没过多久就回到了福贵家。可他后来去城里请郎中,还被抓去当壮丁,等到快解放了才被解放军救下回到了家。母亲早已过世,后面读小学的儿子也因献血而失血过多死亡,女儿也因生子死亡。后来妻子、女婿、外孙相继死亡。最后他买了头待宰的老牛回家陪他耕地,他给牛起了和他一样的名字——福贵。在田里跟它念叨着几个名字,都是他那已故的家人。

一个人经历了那多,到最后老了没有一个人还在自己身边,那样活着。他的人生可以说是跌入了谷底,再也爬不上去。

对情节的概括是表达不出原作的那种感觉的,只有真正去看了,或许才能够有所感触吧。文中关联到的历史事件很多,也能够让人对国家的历史有进一步的了解,让人深思。

那一代人经历的,是我们无法感受到的。有些写出来的文字可能已经让我们感到震撼,可那些真正见证黑暗的人,不是哑口无言就是没能生还。

“活着”二字谁都会写,可如果让人说一下对活着的看法,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表述,我同样也很难说出些什么。

活着,似乎是件很平常的事,我们所处的年代,与那时可能算是“天地差别”,没有在那些时期经历过,也算是种庆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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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名著《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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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课外书有很多很多,像天上的繁星一样多,数也数不清,有封神英雄榜,有,有,还有。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四大古典之一。

写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个不怕困难,跨过了万水,翻过了千山,走了十万八千里路,终于到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大闹五庄观。孙悟空大闹五庄观写的是镇元大仙让他的两个徒弟打两个人参果给唐僧吃。镇元大仙的两个徒弟把人参里给了唐僧吃,唐僧看了说这两个婴儿还能吃?只好两个徒弟吃了。猪八戒看了之后,口水直流,就让孙悟空去用金击到子敲来,孙悟空先打了一个人参果没有接住,掉在地上不见了。后来孙悟空又打了三个,拿回去分了。镇元大仙的两个徒弟去数果子,发现少了四个,说了孙悟空他们只吃了三个,还有一个掉在地上不见了。听着镇元大仙的指责,孙悟空恼羞成怒,把人参果树给推倒了。后来,镇元大仙回来了,让孙悟空把人参果树给医活了,孙悟空找了天上所有的神仙都不会。最后,孙悟空找来了南海大慈大仙的观世音菩萨,观世音菩萨用玉净瓶里的甘露,把人参果树给救活了。这里写出了孙悟空知错能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最后,他们修成了正果,都封了佛:唐僧被封为檀功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被封为金身罗汉,白龙马被封为八部天龙,广力菩萨,盘绕在大雷音寺的擎天华表柱上。

这就是我今天看的古典之一——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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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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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周末的空余时间,我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是我内心如此感触,我合上书,呼之欲出的答案流淌在笔尖。

这本拥有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在书中说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富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的身上,折射出中国几十年来的动荡局面。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的隐忍和坚强,从他身上更能折射出了中国人的朴实与勤奋。

富贵是一个英雄吗?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却伴随了它一生,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而发愁的庄稼人。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磨难。而人究竟需要多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酷负担。再看到现实中,在这个科技与事业飞速发展的现代城市中。压力无疑是存在的。挫折在每个人的道路上都会遇到。但是否每个人都会勇敢的去面对它呢?“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我接着在书中寻找答案。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但我并不这么赞同。人活着应该是去追求梦想。为了那一丝希望而活着。为了达到那个目标。完成自己最初的梦想而活着。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要一遇到挫折就放弃,时间还久,路还长,只要我们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看到结果。

从莫种意义上讲,荣华富贵并不值得羡慕。艰难困苦并不需要规避,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我们活在这个时间上,就应该勇敢执着的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让自己的“活着”变得更加有意义,每个人都应该用不通的方式活着,每个人的目的也是不同的,但本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想要获得精彩,获得幸福。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富贵守着时光如常般活着,然后无惧的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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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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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唯一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动乱,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打倒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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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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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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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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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富贵一生的遭遇。在他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一个少爷,在年轻的时候败家,吃喝嫖赌是他的恶习,每天都是如此。老爷都管不了他。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败家子,可是年长后就变好了。可是到他这一代也是如此。直到败完所有的家产后,全家都遭罪了。变成一个农民,富贵的亲人都一个个的死去,直到就剩下一个人——自己。全文描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读完全文,不由的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富贵一个人活了下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以下我具体分析:

我觉得是他对于生命有了很深的领悟吧。

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看透了人生,却也明白了生命的珍贵,在他心里,家珍还有凤霞有庆都还活着,而他也明白自己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活着。他失去了所有家产,却在打地主的时候得以幸免;他被抓却做了壮丁,却奇迹般地从战场上生还;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却由年少的浪荡无知渐渐明白了人生。

他觉得,这就是命,上天都安排好了,他不需要再去争去抢,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况且一辈子一转眼就下来了,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

他这一生起起伏伏,经历过锦衣玉食,也有过坠入深渊,经历过太多生死,或许已经让他变得通透,只想顺其自然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连同逝去的亲人那份一起活着。还有就是他选择继续活着,也是对文题的另一种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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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曹文轩小说《红瓦黑瓦》读后感

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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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红瓦黑瓦读后感

读书是我最感兴趣的事,一有时间就读书。我读曹文轩的纯美小说情有独钟,他的小说写得十分朴实,我看了之后,回味无穷。暑假,我读了几本曹文轩的小说。其中,《红瓦黑瓦》让我感触特别深刻,也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小主人公林冰的初高中生活,描写了他与同学之间发生的令他难忘的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林冰与他的高中语文老师艾雯之间发生事。林冰刚上高中,写的第一篇作文就被艾雯老师评为全班最差,令他很不福气,把作文本给撕的粉碎。艾雯老师却丝毫没有生气,她耐心地指出他作文中的不足:语言太过花哨,缺少纯朴和真实。老师并给了他两大箱子的书,让他大量增加阅读。

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自从升到五级以来,我的作文一直就得到好评的次数不多,缺点不正和林冰的缺点一样吗?我常常把作文写得太过虚幻,没有扣人心弦的场景。亲人之间的关心、师生之间的情谊、同学之间爱护、朋友之间的相助、困难中的坚持……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都是我写作中所缺少的情感。看看曹文轩的小说里,故事讲的都是一些生活小事,比如,去同学家做客,或是一次劳动。但写的却都那么引人入胜,令人着迷,我不禁暗暗赞叹曹文轩的文笔之好:把一件小事写好,才是真正的功夫!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总有一天,我也要像曹文轩一样成为大名鼎鼎的作家。

【篇二】《红瓦黑瓦》读后感

手捧“曹文轩”叔叔的《红瓦黑瓦》,久久的胡琴声在我耳边徘徊。这本书中,情节丰富,内容生动有趣,感情细腻。让我受益匪浅。

《红瓦黑瓦》顾名思义,红瓦是初中校舍,黑瓦便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和高中,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

林冰,是油麻地中学的学生。再铺完床之后,他认识了和他同一个宿舍的人。它们分别是:马水清、谢百三、和刘汉林,林冰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在逛街之后,他们发现有一个名叫乔桉的人霸占了林冰的屋子,后来,马水清一怒之下把乔桉连人带褥子统统扯到了地上。刚过了一天,他就与班主任保持着一种最亲切的关系,被马水清知道后,他重复着一句话:“乔桉想当班长!”。这个短句被大家传来传去的,全班同学看乔桉的时候不再像一个人,而像看着一颗野心。在选举前夕,马水清告诉林冰了一个关于乔桉的故事:乔桉的父亲就是他外公。他十岁时,放火烧了那老东西的房子,和他母亲一起走了三百里公路逃到了现在的邹庄。这个消息也传了出去。大家最终选了谢百三当班长。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作者用自己的情感去酝酿、去编织。没有任何虚假,只有无时无刻不让读者感受到温暖的感觉,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才能使读者感动,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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