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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小说活着的读后感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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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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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阅读体验,相信所有读完《活着》的读者还都能记得这本书带来的心理恐惧经历。

余华冷静地叙述着生活的残酷,他就像一个理智的外科医生用手术刀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温情脉脉的仁义假象中解构出来。每一次看到富贵可能会往美好方向发展的时候,作者紧接着都会无情地把这些幻想一一击破,甚至可以说是用更加残忍的方式将富贵推到了更加悲惨的境地。

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断地被强烈的情感冲击着,迫不及待地将整本书读完,阖上书本,胸口似乎被几大团棉花堵着,悲恸到了极致,只能无言。很难想象在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那些事情的情况下,我这个八零后竟然会被感染到了如此境地。看完了这本书,难以名状的复杂情绪挥之不去,是悲哀,是压抑,是无奈,又或者是其他,无话可说,言语在此苍白无力。

人是会思考的芦苇,生命如此脆弱,可是又如此顽强,就像富贵在经历了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亡后还能和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或许这样的苟延残喘已经不是悲剧所能形容,可是痛苦到了极致就带来了麻木,之后人反而得到超脱。

对于富贵而言,他不会考虑“人活着为了什么,人为什么活着”这样追问生命终极意义的大问题,活着就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活着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余华似乎要告诉我们: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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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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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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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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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某某某某。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某某某某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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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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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了一个叫做呼兰河的县城,人们都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但也有不少盛举。有庙会,跳大神,放河灯,台子戏等。偶尔也会有一些虽然平常但又吸引人的事。各个季节,呼兰河这的居民行为可不同。春天一到,农民就重新拾起粗糙的草帽下地播种;夏天一来,调皮的孩子们就带上网去捉小虫;秋天一来打招呼,粉房的人们就上山拾豆子做黏糕;冬天一到,人们都缩在屋子烤着火暖暖身子。不管怎么说,呼兰河这儿的人都过着不大奢侈的生活,不舍得花钱是穷人家的一种习惯。大街小巷上的小摊,也常常吸引着大人小孩,有钱的就买下,没有钱的,只好用手摸摸,用眼睛看看了。这儿没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孩子经常玩得唯独只有不倒翁但也乐在其中。这儿晚饭吃过后的黄昏没有什么事情干,不累的人抬起头往西边望望,看着变化多端的火烧云,;困了的,则晚饭吃过后就睡着了。卖豆腐的则是黄昏的报时器,每次都是四五点来,一秒不差,每当人们听到“卖豆腐喽。”时,就知道已经是黄昏了。当然,豆腐也是吃饭时对人们的一种吸引,每当卖豆腐的人来,人们总会打开门看一看,这时能有一盘豆腐拌大酱已经是对呼兰河的人们一种富裕人家的表现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文中“我”和“我”的祖父令我刻骨铭心,先从“我”说起吧。文中的“我”有着一颗善良的心,遇见别家的人有困难,不管是认识还是陌生,都会伸出援手,“拉”他/她一把。“我”也总爱帮别人而“顶嘴”,打破砂锅问到底。这是什么?那个什么意思?“我”总爱提出自己不明白的问题。文中的“我”也很好学,每天半夜,总会醒来和祖父念一念古诗,念完了一首还不肯睡;每天凌晨,也要缠着祖父念诗才肯起床,但情况和半夜一样,一直纠结。“我”爱学,善良,有义气的表现,给了我极大的鼓励。该说一说祖父了。文中的祖父沉着而庄严,在家里有着威严的象征。他疼爱自己的孙女,希望她能够早日成才,因此在五岁时就教会了“我”许多的古诗。每当他的孙女想去凑热闹并询问祖父时,他总是劝告她不要去了。这点我可以看出祖父不仅有着高的地位,还关心家人。有难同当的祖父令我深受感动。文中两个令我刻骨铭心的角色,是我深受启发。由此,从这篇记录文当中,令我联系到了自己的生活。想到了同样威严的外公和家人。文中祖父疼爱孙女的表现使我回忆起了以前的生活。从前我看到一个小女孩整天只有一个爷爷陪着。有一次,她看到了一些男孩在翻矮墙,她的好奇心促使她去试试,每次当她去凑不必要的热闹时,外公总会拉住她。文中“我”爱帮别人出头,出气的表现也令我想到了学校中相似的事。

一个男同学和一个低年级女同学在争论,争吵,一个个子比较高的女同学看到了,连忙上去帮助女同学,一番“争夺”后,终于“扳回局势”,男同学灰溜溜的离开了。其实文中许多事情,都来自我们的身边,只要细心去发现,很快就会找到与文中人物相似之处。奢侈这些都是不必要,不要抱怨自己的命运和生活,但乐却往往在这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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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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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的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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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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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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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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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Www.330011.CoM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却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有着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所谓的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梦楼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最让我专注的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因为其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比如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就算几年过后再次去品味这部作品,我也会不厌其烦的,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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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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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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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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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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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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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余华的《活着》,大约所有人能想到的便是生命的韧度,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在我看来,他更想表达的是那句“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更情愿把活着看作是一种体验生命的过程,无论它是喜是悲,是苦是甜,人来到世界,更多的不是为了一个目而追求,即使你得到了一切,也终究逃脱不了自然的生老病死的循环。得到了也正如没得到,目的本是作为我们追求之路上的终点,它不是路的重点,更不是全部,但我们很多时候更情愿把它当做我们人生的全部。

作者评述自己的作品时说,这是一部讲述“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的作品。命运赋予了我们享受生活,探索人生的权利,它所做的仅仅是创造一系列确定和赋予我们创造不确定的权利,更多的或许是冷静地处在一旁,看着我们在活着这片森林中披荆斩棘,真正把我们和命运联系在一起的是它赋予了我们的确定。我们热爱那些美满的确定,憎恶那些缺陷的确定,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缺陷,但无论我们所经历的是得到的美满还是失去的苦痛,我们都获得过,体验过,自怨自艾或者是走向极端都是徒劳,与其如此,莫不泰然处之与命运为友。

富有波折的命运才完美

命运总是这样,它喜欢为我们创造一切可能,而转瞬又可能会将其转化为不可能,它也很乐于这样玩耍我们,我们大声地谩骂埋怨它,但我们何曾想过,当我们失去时,我们也曾拥有,我们同时体验着得到与失去的两种命运,谁又能说,这样的命运不完美?莫非只有美满无暇的命运才称得上完美?

福贵,他从原本一个地主家的少爷,沦落为贫穷的农民,又经历了无数的生生死死,最后孑然一生,命运将苦痛和快乐无以复加地给予了他作文吧http://wwW.ZuowEn8.coM/作文吧。他曾那样地过着浪荡的生活,终日游荡于花街柳巷,过着浮华的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他也曾那样,在妓院中将万贯家私输得精光,被人像狗一样扔出来,精神恍惚,欲哭无泪;他曾那样眼睁睁看着自己活蹦乱跳的儿子,因为给危在旦夕的人输血而一命呜呼;他也曾那样以为自己能同唯一的亲人(外孙)相依为命,看着这个孩子长大,然而,命运一如既往地让他失去唯一的珍宝……。失去了,又获得,获得了,再失去……这样一系列无穷无尽的循环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生,等到他老了,苍老得无力再承受得起失去与获得时,命运似乎才恋恋将他放手。于是,一人,一牛,一屋,一片田,度着所剩无几的时光,几乎可以说,一无所有。何以见得,他真的一无所有么?在一系列的得到和失去中,他收获了苦痛和喜悦,新生和死亡……。几乎人世所有的情感,他都无一例外地伴着血泪体验过,也正是这一切命运所赋予他的,让他长出一副强大的肩膀,一片足以承载起人世间一切得失的天空。他与命运为友,他感激它,因为它赋予了他如此丰富而完美的人生,他痛恨它,因为它让他承受了无以复加的苦痛。

敢于斗争的人,方能赢得命运

在《活着》这部书中,福贵父亲的话几乎贯穿了整本书——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长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这样发起来的。从鸡到羊再到牛,无不经历着不懈的斗争和努力。徐福贵也是如此,他输得精光之后重新过起了人生,于是他有了鸡,而后又有了羊,最后有一头老牛相伴。老年的他除了一头老牛外,还有安逸而自给自足的生活。而且他通过一系列地斗争,赢得了牛,赢得了命运。

因为敢于斗争,中华儿女能在屈辱中奋进,赢得了自由,主权,自己的命运,正如货币能交换商品那样,只有斗争方能交换命运,因为敢于斗争,我们方能赢得命运,赢得它的尊重和友谊。

潇洒对话命运

老年的福贵养了一头牛,并为其取名为福贵,他认为,那头牛太像他,莫不如说,福贵看待牛的方式其实便是他看待自己的方式。他戏谑地为它(牛)编造出家珍(老婆)有庆(儿子)完成耕田任务的谎言,以激励他不要偷懒,他敢于,且乐于,向我们讲述他的人生,并且当他讲述他自己人生时,不带半点过激的情绪,仿佛在讲述别人的人生。即使命运赋予你太多太多无以复加地苦痛,即使苦痛能让你的身心千疮百孔,一切都已经经历过,它们只是你人生中的体验,痛苦也好,失败也罢,都已成为一种过去,如果我能潇洒地对话命运,我就是人生的强者。既成过去之事,说到底,已与现在的你毫无关系。在平日中,回顾起那些或轻或重的往昔,我们是否也能如福贵一般,对着天空潇洒地放歌一曲?没有什么放不下。既然能潇洒地放歌一曲,一笑而过,又怎不会同生命为友?

有一种情感,不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再你一出生便将你同你的命运相联系,“互相感激,同时也可能互相仇恨,命运与你形影相随,谁也没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人生若白驹过隙,然而,命运都在这“隙”之中,将无数轻与重赋予我们。对于命运。我们无权选择,或仇恨,或感激,我更愿与命运为友,泰然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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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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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到达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述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我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我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终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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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红岩》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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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红岩》这本书之后,我为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羞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又陷入了另一种内战。我们的许多同志先后被抓,“狗熊”们对待同志们就如同饲养员对待畜牲们那样。江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她是一个重要党员,她为了保护党和同志们,忍受了许多的毒刑拷打,最后,光荣就义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

读完以后,我不禁感慨: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好同志啊!江姐忍受那十指连心的痛,也不愿出卖党和人民。不像甫志高那个大叛徒,禁受不了毒刑拷打,做了汉奸。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是缩头乌龟了。因为之前他们曾多次提出和谈,但我们都不答应,其实他们只是想用缓兵之计来骗取我们的信任。我认为,他们与美国合作,根本就是在巴结人家,真给我们丢脸!

江姐说的好:“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在渣滓洞里出生的“监狱之花”是从小看着刑具长大的,她都没说过怕,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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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体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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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篇小说我不想用太多的赞美之词来表达对此作品和作者的敬意,大学里我是学工科的,在此只想说,如果在大学里面我读了三体三部曲,也许我会积极地面对学科内知识——材料科学。

小说的大体内容是对当人类联系外星文明后,该文明与人类文明相应的对策和各自的发展趋势。首先先是“元接触”,经过发展,最终这个接触在全球公开并将酿成巨祸。借助于新颖的科幻题材,作者试图在本书中让读者同时对政治,宗教,以及人性善恶展开思考。

下面在回顾剧情的同时,我要写我的想法。

故事的开头是发生在“红太阳的时代”,(“太阳”一词在小说中出现很多,也代表着不同的寓意。)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物理系学生叶文洁亲眼看到了父亲,作为一名德高望重的物理学家,被“小将”们活活打死的情景,感受着最后的理性被野蛮践踏时的痛苦而苟且活着,在那个时候她迫不得已地对人性开始思考,并且看到人类毁坏自然时,开始怀疑人性和邪恶究竟能不能是可以划等号的。本来境遇很糟糕的她,因为写过一篇论文,后来被破格调到所谓国家的“太空研究中心”——红岸基地,在满足了某些人政治利益的同时,并且偶然发现了可能能与外星文明联系的方法。当她在按发射按钮的那一刻,我的想法是:她是无知的,对这种交流的后果无知,对星际间的交流准则的无知,但她绝对不是迷茫的,因为绝望,这个在全书里一直挥之不去的词眼充斥着她的内心,进而导致她对她所做所为毫无责任感,也许当她后来看到“孩子们开始上学,有的孩子还特地找她请教物理学问题”时也许感到过一丝悔意,(因为小说中说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正按了按钮,是不是真正收到了对方的信息。)但后来遇上伊文思,这个“人类仇视者”,和看到当年参加打死她父亲的人以“同样是受害者”的心态而不思悔改时,我相信即使之前有,也没了。正因为她的做法,地球的位置暴露无疑,三体星人决定侵略地球,并且四百年后会来到地球。后来在《三体》二中她提出了宇宙文明最基本的原则,我相信在那个时候她才有悔意,说明她对这个问题说明进行了思考。

下面在说说三体文明,小说没有对三体人的外貌进行直接的描写,而是用一种很新颖的手段—电子游戏来对三体文明发展历程进行阐述,第一遍读的时候我对“游戏”部分读的很快,但第二遍时恰恰这个部分最吸引我,与其说是介绍三体文明,不如是说在用人类思想家和科学家的学术来回顾人类科学发展历程。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三体文明”的生存环境及糟糕,经过反复的文明覆灭,但三体人经过“脱水”和特殊的繁殖方式使文明得以延续,并且拥有了极高的科技水平,人类在他们眼中就是“虫子”,在接到地球的讯息后,而迫于自身的生存需要,大举组织舰队侵略地球,并利用“智子”锁死了人类科技发展。

在科幻方面让我记着最深的有两点:第一个为了不发声响地获取关于外星人的情报,地球作战部决定用“纳米材料”丝对行进中的船进行切割和纳米材料在太空中的应用。第二个是锁死人类科技的“质子”制造过程,展现了三体人对维度的掌握技术,这些东西涉及到物理学前沿,我真正理解的东西不多,但作者描写的过程只能用四个字“波澜壮阔”来形容。

在之后谈谈我对作者关于政治的看法,这部小说只是个开头,但让我留意的地方有两点,第一点是三体元帅在讲这个文明能生存的原因是曾说道:“我们以前有过民主的时代,有过开明的时代,这它们面对灾难的时候,却不堪一击。第二点是叶文洁的理想“消灭暴政”以及她给外星文明的消息。这两点无疑是彻底矛盾的,对小说人物来讲是没法理解的,因为“人本”和“集体”这个东西孰对孰错到目前仍然是难下定论的,在一部中没有阐释很多,但在后面作者会对这个问题阐述淋漓尽致。

最后对于宗教,倒不如说是信仰,小说中让我感到震撼一句话是“愿佛祖保佑我主早日脱离苦海”,佛祖是宗教象征,现实中可能难以认同其存在,但这里面的“我主”可是存在的,即小说中的三体文明。同样都是信仰,一个存在一个不存在,不禁让我想到:其实每个人活着都有信仰,比如信仰上帝,信仰佛祖,信仰真善,信仰美好,信仰金钱,信仰权力..你难道可以说那个信仰我说的这世界上没有?我们的字典里面的“信仰”后面往往加个伟人的主义,所以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是个极好的词,但我如果信仰邪教是不是也可以说是一种信仰?以前听过老罗说过他学点心理学后他明白了“自控型”和“他控型”,他控型的人需要宗教支撑,他说他那种人不需要。所以别把信仰和宗教搞混了,这两个词不能说同义,也不能说没有一点联系。

这部小说的总体感觉是篇幅简短,但内容精悍。从一个简单信息,进而引出一个文明,宇宙奥秘的一角慢慢地掀开,这只是宏伟的三体小说的一个简简单单的开头而已,其实整个这部小说都应该只算个前言,在三体2和三体3中,会有更加动人心魄的情节,作者会更加从人性角度去深刻地去评判去反思,并且主角也将会变化,毕竟四百年浩瀚的历史,需要不同的传奇人物来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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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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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一回讲了在大荒山青埂峰下,有一块无才补天的顽石。凡心大炽,想要享受荣华富贵,虽然会瞬间乐极生悲,物换人非,打扫偷来是一场梦,万竟成空,但也愿意前往。他于是被带到了昌明隆盛之邦。在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磅有一株降珠草,因为每一天以甘露灌溉,降珠草得以久延光明。之后受天地精华,又得雨露滋养,得以脱去草胎木质,换成女人形体。在下凡前,对警幻仙子说,要用一生的眼泪还他。

曹雪芹在第一回就写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由来,为之后的事情做铺垫,也描述了林黛玉爱哭的性格,贾宝玉颇为乖巧的性格。用僧人的话说出了贾家一时的兴盛,繁荣的景象。而之后物换人非,万镜成空,最终衰落,败亡的结局。给人以暗喻,不禁让人伤感。

在一些大致相同的事件上,作为情节,也写得各有特色,别有一番滋味。比如;贾家每人住的小院,每个人的穿着,外貌,行为举止,神态等。让我眼前一亮。

红楼梦还成功刻画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方法有两种;一是经过人物的一句话,一个笑,一个动作,点出了人物的心理状态,心里想法。比如;黛玉去看宝钗,遇到宝玉却数落下人,心里却想说宝玉而不好明说出口,便用这种方式。点出他娇惯,心重的心里特点。

二是把人物的内心独白与作者的叙述融合在一齐,来解剖人物的特点。在宝玉遇到黛玉也来看宝钗,笑着让了座,并且听出黛玉再说自我时,笑了笑并没还嘴,指出宝玉心里有一丝不满,但也毫不介意。

这些心理描述生动地写出了人物的心机,情绪,让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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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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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读完了一部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桑桑遇到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撼动人心的故事:秃头男孩坚守尊严;少男少女毫无瑕疵的纯情;坚强少年与命运相拼的悲怆;孤独老人对儿童的喜爱;桑桑得的怪病,使他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领悟……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桑桑。坚定不移的希望经历一阵阵风雨的磨难后,终于现出了一道绚丽的彩虹,驱散了死神的威胁。桑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刚强。我十分钦佩他这种常人难以拥有的意志。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每当考了一个不理想的成绩,我都会灰心,自暴自弃,一点都没有信心;每当我走在夜晚的街道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令我胆战心惊;每当遇到困难,我也很难勇敢面对……看着书中的桑桑,我很佩服,也很惭愧。

我也学到了这本书中的写作特色——反衬。作者以反衬的方式写出了一个个如莲花般的好少年——出淤泥而不染。书中的陆鹤——一个秃头男孩就是最好的例子。陆鹤从小就饱受人们无缘无故的嘲笑和歧视,可他却能乐观地面对上帝对他的考验。果然,“天生我材必有用”,在一次重要的戏剧比赛中,必不可少的主角竟也是个秃子。当他成功的为一个学校、为一整片油麻地小镇争光时,人们才发现,即使是个秃子也可以使自己的头发光、发亮;可以使自己人生的舞台绚丽多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书中的故事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眼前闪现,主人公的高贵品质像颗颗闪亮的星星照耀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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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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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读完《三国演义》后,不禁感叹中国文学艺术的渊源及丰富、生动的魅力色彩!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

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政__,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量也一天天强起来。

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马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然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

刘黄叔三顾茅庐后,请出“卧龙”诸葛亮。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

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

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一书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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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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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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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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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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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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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文明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后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文明给中国带来的只不过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己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可以说,他是一个具有一定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但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悲剧,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悲剧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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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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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唯一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动乱,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打倒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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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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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一本书,沉浸在其中时会感到纠心、沉重;放下时却是放松、释然,这是《活着》给我的感觉。

福贵,书中的主人公,这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老人,60年的人生,经历了中国当时的所有国家大事,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大跃进、三年困难时期,也造成了他与家人的种.种苦难,但他用一种平静的近乎麻木的态度,诉说自己一生的遭遇:年轻时性情荒.唐,嗜赌成性,输掉了全部家产,幸亏妻子家珍不离不弃,为他生下一儿一女;母亲病重去请郎中,却被国军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请求回家,但母亲已经离世,女儿也因高烧成了聋哑人;土改分得了五亩田地,本以为好日子开始,但更多的磨难却在等着他:儿子有庆聪明又懂事,但却因救县长夫人被过多抽血而死;女儿凤霞好不容易找了个疼她爱她的偏头女婿二喜,却因难产而死;得了软骨病的妻子家珍,经受不了儿女双双离去的打击,也不幸而亡;女婿二喜在工地干活,因意外而死;就连小外孙苦根,也因饥饿难耐,多吃了点煮豆子被撑死了……一个个亲人的离去,最后只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伴,度过残生。

《活着》让我们看到了命运的残酷,以及小人物在命运面前的无能为力。如果说,福贵年轻时因赌博输掉家产是咎由自取的话,可是其后的一系列遭遇却是外界原因造成的,他没有办法去改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开。也许有人会认为他是逆来顺受的懦夫,但我却觉得他是忍辱负重的勇士。因为老年的福贵,在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后,没有抱怨、没有悲愤、没有仇恨,依然乐观、豁达、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看淡了生死,为活着而活着,就连自己的后事,也想得明明白白,安排得妥妥贴贴。

福贵的态度,不是对命运的妥协,而是与命运握手言和!他的冷静与麻木,其实可以浓缩成一句话——“我改变不了命运,但我可以改变对命运的态度。”诸多因素造成了福贵悲惨的命运,而这些因素是他的能力所无法改变的。在60年里,中国从战乱到----的时代大背景下,普通人根本没有能力与现实对抗。所以,福贵的逆来顺受,不是屈从,而是一种化解,是对命运的接纳与和解。因为,适应社会环境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心平气和地接纳,逆来顺受地生活,也是一种智慧。

福贵对命运所持的态度,其实可以算是同时代里,众多普通百姓对命运的态度,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那么悲惨的遭遇,但多多少少,当时的老百姓生命中都会有时代的印迹,可是,他们用善良、乐观、坚韧的态度默默承受着生活的一切打击。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一点点挺过来,走到了今天。

我的先祖母,就是这样一个人:祖母幼年,外高祖父死于战乱,小小年纪的她就经历了丧父之痛;1942年,因河南蝗灾和祖父拖儿带女逃荒到徐州,祖父却客死他乡,她年纪轻轻就守了寡,二伯和姑姑还被祖父送了人;她忍辱负重带着大伯和父亲返回家乡,含莘茹苦才把两个孩子养大成人。祖母留给我的印象,是刚强,是坚韧,是任劳任怨,是平和慈详。印象中,家里不论发生大事小事,很少见她大悲大喜。祖母晚年,被医生诊为冠心病,她却丝毫没有放在心上,不吃药、不打针,视生死如无物,与疾病和平共处,但却平平安安地活到九十多岁。

“与命运和解,与苦难共行”,坚强、乐观、平和地面对一切生活的磨难,这是我从福贵和祖母身上看到的生命智慧。

与命运言和,并与它携起手来,一路坚强地走下去,活着,就一定会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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