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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小说活着的读后感【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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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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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活着的英语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To Live

When I read the book To Live, I know I have own a lot of happiness in this period. To Live allowed me to see the people’s suffering and hardship in old China. But the most important is the spirit that age gives to them.

To Live described Fugui’s life who lives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Great Leap Forward. Fugui borns in a host family, when he was young, he often went outside gambling. So that in the end he spent all the property under the trap which others had designed. At that time, he had got married with his wife Jiazhen. One day, when he went out to borrow money for looking doctors for his parents, he was caught to join the army. Almost all the soldiers had died, but he struggled to live and luckly got together with his family, when his mother had gone and his daughter Fengxia had been a dumb because of illness. His family were very happy because of his coming back. For he had not been assigned to the landlord constituents, they lived a poor and happy life. Of the past with each passing day, his little son was going to middle school, but his disaster began again. His son lost his life for saving his classmate whose father is the mayor of the town. Backlog of the pain and frustration, he and his wife as if had lost a lot and they nearly lost confidence of living. Fortunately, they have a sensible daughter, although she couldn’t talk, but she helped her parents go through the pains. Later Fengxia married to Erxi who is an honest man, but fate still made fun of this hard-working and simple girl, she died from giving birth. And then later, in the heavy blows, Fugui’s wife left him forever.

Life had lost all his family, leaving him, last remaining alive. I don’t know how I can experience his life in that age, his disease that he had to face, but I know Fugui had learnt to respect for life, be properly a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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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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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品尝生活的苦就不会懂得幸福的真谛。从古至今,有谁没有遭遇过挫折,又有谁没有过不幸的时刻呢?但不论如何,坚强的人都会努力克服艰难而坚持活下去。有些人在曲折的生活道路上显得脆弱。但人只要有毅力和决心,就会发现活着就是幸福。张艺谋导演的电影《活着》就是要演绎这种坚忍的“活着”。

《活着》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

他曾被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影片中另一重要的角色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现在我们来给她作个分析吧。影片中描绘她的部分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

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这个故事说到这算是告一段落,不过剧情仍未结束。也许导演还要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中国的环境不断在变,人也随着不断地变。但是不论如何,不论发生什么事,活着的人还得活着,在漫漫人生路中品尝酸甜苦辣与喜怒哀乐。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编剧,导演,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们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了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还有一个令人痛心的情节是富贵的女儿在生孩子时也不幸死去了。她的死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是由老天爷安排的,我觉得是由当时迂腐的社会观念造成的。我们都知道六十年代的让许多知识分子被批判为资产阶级。影片中的医生是个典型的例子。如果给富贵的女儿接生的接生员是个有经验的医生的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这种情节真令人悲哀愤怒。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身为父母该有多痛苦呀!我原以为富贵和家珍会承受不住孩子死去的打击而丧失理智和生活下去的勇气,可他们却能面对现实,承受苦难,顽强地活着、活着!我深深地被他们的坚强与勇气打动。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电影。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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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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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讲述了男主人公福贵在经历了人生中几乎所有的生离死别之后依旧笑看人生的故事。这部小说名为活着,但讲述的却是一个又一个死亡的故事。余华用死亡来表明活着,似乎更有哲理。人说:“不经死之惧,焉知生之欢。”也许很多时候正是与死神擦肩而过,经历了失去朋友,失去亲人的痛苦。人们才会真正静下心来,去认真考虑该如何活着。

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在余华的小说中,我们似乎读出了这样的意味。活着是一种过程,都需要我们去缓缓经历,去观赏,哪怕是病入膏肓,形容枯槁,又或是生离死别。余华写《活着》是在写人对于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为了活着,为了更好的更健康地活着,在中国传统最重要的节日春节里,在疫情全面爆发的日子里,人们顾不得团圆,毅然离家,奔赴前线,冒着生命危险。50多支医疗团队,6000多名医护工作者纷纷支援武汉。疫情无情人有情,隔离病毒却永远隔离不了爱。

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有多少年幼的孩子对着即将离开的母亲说:“妈妈,你要早点回家。”又有多少年迈的父母对着即将辞行的儿女说:“孩子,照顾好病人,更要照顾好自己!”疫情在前,他们从不退缩。为了病人活着,为了心中的那份责任,风餐露宿,守卡点,防疫情,保平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他们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站在了防控疫情的第一线。他们为了更多的家庭合家团圆,为了更多的人们幸福安康,更为了被病魔缠身的人能够活着,能够好好地活着。

作为一名学生,面对如此现实的活着与死亡,在克服恐惧的同时,我们紧跟着学校与社会的步伐,履行学生的义务,坚守学生的职责,努力学习,为抗击疫情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但此时此刻,一颗希望的火种也悄然埋进了我们心中,将青春与未来化作爱与关怀,将充满整个社会。

疾病与灾难都会成为岁月的尘埃,总会有一天,这里没有歇斯底里的哭喊,没有绝望与黑暗,春风会吹开这里的樱花,疾病肆虐过的冰冷土地下,是即将破土而出的春天。希望大家新的一年都平安喜乐,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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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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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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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2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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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以下是小编带来的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Oliver Twist is written by Charles Dickens.

Charles Dickens is one of the greatest writers in the England. He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but later he became famous and rich. The famous novel --A Tale of Two Cities is written by him, too.

This novel shows us the cruelty and crime of London. Oliver Twist, the hero, is a poor orphan. He lived in a life filled with taunts. Nobody loved him. With visions of his future, he decided to go to London. He thought a new life was coming, but he was wrong, a group of thieves were waiting for him.

The author created a group of bad men.

Fagin, an old man, with a horribly ugly face and red hair, was the head of those thieves. He tried to make Oliver be a criminal.

Bill Sikes was a cruel and evil man in the group. He had a bad

Monks, Oliver’s brother, did bad things to hurt Oliver. He wanted to get the legacies left by his father alone. He paid Fagin to trap Oliver into a life of crime. In fact, they were all afraid of being put into prison and being hanged. They can’t live happily.

Nancy, a poor girl, loved a bad man. She had to help Bill Sikes perpetrate, because she loved him. She had to be loyal to the criminal group, because she loved him. Actually, she was kind. She helped Oliver at the risk of her life. If she hadn’t fell in love with Sikes, she would have a happy ending.

The author showed these ugly things to us, he described an ugly world. But there are more kind people in the novel.

Mr. Brownlow, an old friend of Oliver’s father, took good care of Oliver.

Mrs. Maylie, Harry Maylie’s mother, saved Oliver of his life.

Miss Rose is the aunt of Oliver, in fact.

They all protect Oliver from hurt.

Oliver was unlucky to meet so many evil people, but he was luckier to get help from so many kind people.

In the end of the novel, all the evil people were punished. Oliver got what he should get. Rose married Harry Maylie and they lived happily. All the kind people have a happy ending.

Righteousness can always beat evil. I think this is what the author wants to tell. Although there are many ugly things in the world, we must believe that righteousness can always beat evil.

We must store kindness even though we are in ugly situation. One is poor if he doesn’t have kindness. One is rich if he has kindness. So please store your kindness in your mind.

What’s more, the novel also tells us to be brave. Oliver was brave enough to overcome all the problems he had met. No matter how difficult the problem is, we can’t give up, we must try our best to solve it.

From Oliver Twist , I have learnt a lot .It’s really a good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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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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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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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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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题记

“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撒在了我的身上。”一位网友这样评价这个故事。这是一个关于生活的故事,不是什么世界名著,也没有很多人知道,但却一次又一次的叩击我的灵魂,把我拉向一个无限的远方。

顾飞,一个在小城市里生长的普通高中的高二学生,会吉他,会作曲,会摄影,篮球打的超级好。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他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如一道坎,一道无法跨越的坎。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

蒋丞,一个被养父母退养回十八线小城市的高二学生,学霸,市状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高材生,会打架,会钢琴,会滑板,弹弓百发百中。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他两年后会凭借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自己酗酒、脾气差、陌生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蓦然踏入了他的世界。

幸运的是,命运让两个少年相遇了。《撒野》把他们的生活细节刻画得很细,日子似乎过得比较慢,我记得比较牢的场面:火车站,蒋丞认识了顾飞的妹妹顾淼。冰湖,顾飞看到打弹弓的蒋丞。篮球比赛,顾飞蒋丞赢得了比赛。顾飞瞒着蒋丞跟社会混混单挑,蒋丞拼着恐高症,也极力帮顾飞完成极度危险的“跨栏”。蒋丞的生父跳楼自杀,顾飞陪伴在蒋丞身边,安慰着他。蒋丞的亲哥找上门要钱,顾飞出面赶走。假期里,两个少年一起打工,完美合作,摄影赚钱。备战高考,蒋丞全力以赴,顾飞全程贴心照顾,比他晚睡比他早起,最后考完以后,发烧病倒。

蒋丞一模648分,二模656分,三模666分,高考662分,顾飞高考400多分,语文128分。《撒野》让我感觉到了烟火气,没有随随便便就能考满分的学霸,没有车祸,没有失忆,有的只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努力,备战高考时,蒋丞每天睁眼是背,闭眼还是背,明明擅长理科的他,和养父母赌气选择了文科,事实告诉我们,丞哥做到了。

坦然讲,我更喜欢丞哥,《撒野》里丞哥带给我的力量与勇气,同样也是不可计数的。笔者塑造出来的人物叫人动心,却不仅仅停留在动心。读过后爱的是他那些不留遗憾的勇敢,冲破壁垒时的热烈和不畏痛。而自己所希望从中得到的,也是这种不畏痛与砥砺前行的执着。

“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是读过《撒野》的人都知道的一句话,蒋丞和顾飞就像是千万种劫难之中迸出的那线光,让人无论身处何地都愿因其咬紧牙关去追,去狂奔。即便是流血淌泪又有何惧?如何险要,悬崖绝岭,为你们亦当是平地。

有些事不是能只像解一道题那样去理解,一道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无论过程怎样,你要做的就是不断地找到通往正确答案的那条路。学霸能找到捷径,学渣绕点儿圈子,但最终都会到达终点,因为答案只有一个,除此之外的都叫做错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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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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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房里有许许多多我爱看的书,有些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百看不厌。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想和收获。其中,我最喜欢看《一千零一夜》了,因为这本书通过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道理,让读者深切领悟人生的道理。而且这些道理并没有用明确的文字来告诉我们,而是自己边读边领悟出来的。这本书里有一篇《洗染匠和理发师》的故事给我印象很深,故事主要讲了洗染匠吉尔是一个贪婪的人,理发师绥尔是一个善良的人,虽然性格迥异,但却是一对好朋友。绥尔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攒来了很多钱,吉尔非常嫉妒。想出一个又一个的阴谋想要让国王除掉绥尔。国王轻信了吉尔的话,把绥尔扔进大海的时候掉了自己的戒指,善良的绥尔把戒指还给了国王也说出了真相,吉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是一则体现人与人之间真善美的小故事,我们要学习绥尔善良的品德。善良就像一道阳光会射进人们的心里,让对方感受温暖。同学之间也应该友好相处,把自己的温暖传送给他人,这样我们的集体会更加团结向上。在我身边就有着一群阳光般的天使。我的体育成绩不够好,跳绳总是不及格,为此我非常着急,同学们看到我的沮丧,一有空就来陪我练习跳绳,还教了我许多技巧,最后我拿到了黄段的成绩。心里非常感激给我温暖和帮助的同学,是他们的热情一次一次鼓励着我,使我最后体验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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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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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智者交谈,能得到许多心得体会与人生感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宝藏,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能让我们回味无穷。这个寒假,走进了桑桑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和他一起成长受益匪浅。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刚如铁的坚强。杜小康原本是油麻地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而且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可是在父亲生意失败后,家里变得一贫如洗时,他并没有被生活的苦难所打倒,而是和父亲一起放鸭子,在学校门口摆“地摊”,和家人一起扛起生活的重担。他的经历告诉我:无论遇到多大的苦难,我们都应该不放弃用微笑来面对现实,因为有人说过:“苦难是生活的老师”!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纯如雪的友情。性格内向的纸月被板仓小学的男孩欺负,所以经常迟到。桑桑偶然看到了真相,奋不顾身的打跑了刘一水那帮坏小子,而他自己也受了伤。在纸月临走的时候,纸月还送给了桑桑一个莲花书包。这种纯洁如雪、轻柔如风的友情打动了我。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柔似水的亲情。桑桑得病之后,父亲桑乔怀着自责和内疚,带着他辗转多地。尽管希望一次次的落空、破灭,但桑乔始终都不言弃不放过任何的线索,终于他找到了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治好了桑桑的鼠疮。也许这柔似水的亲情感动了上苍吧!

走进《草房子》,我还看到了重如山的师恩。桑桑生病时,温幼菊老师每天都坚持在“药寮”给桑桑熬药,教他唱哀伤有带着坚强和不屈的无词歌,把他奶奶留给他最珍贵的两个字“别怕”传授给桑桑,给了他与病魔抗争的勇气与对死亡的平静。最后在温老师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照顾下。桑桑的病痊愈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老师不是我们的父母却胜似父母,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从温老师的身上我感受到了爱的温暖与师恩的伟大。

《草房子》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先生在1997年写的长篇小说。他用真实的情感写出了生动与优美的文字。贯穿全书的情感,就像草房子一样朴实、温暖、令人回味无穷,这就是这本书的所蕴含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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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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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嗨,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这是故事的结尾,故事的最后一句对白。他们在一起了,他们在最后一刻看到彼此,他们都为对方而努力着,迪伦对爱的执着,感染了按常规出牌的崔斯坦,也许是崔斯坦作为摆渡人的使命完成了,也许,是迪伦的爱感化了他,使他勇敢的走出了自己的内心。做出了勇敢的决定。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那么,“如果你需要我,我就真的存在。”

《摆渡人》的场景一幕幕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崔斯坦跟迪伦之间的那种神秘的爱恋令人动容,他们一起同生共死共患难的画面不断在我眼前闪现,我是不是应该去沉思,活着的意义以及爱的意义……

因此,即使是深夜2点,我依旧可以坐在书桌前去写下我对看完这本自认为不错的作品的想法,我害怕明天醒来,我会忘了现在的感受,我怕写不出崔斯坦与迪伦的种种磨难与爱恋。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如果你需要我,那么,我就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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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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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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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情小说《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英文版

全文共 4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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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novel written by the famous English writer, Jane Austen, who was the sixth children in a family of seven and was born in the village of steventon in Hampshire in 1775 and died of Addison’s disease in 1817. The book first published on 28 January 1813 by the bookseller Thomas Egerton who had also published Sense and Sensibility, the original version of the novel was written in 1796-1797 under the title First Impressions .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love story, mainly tells the love between Elizabeth and Darcy. It divided into 2 volumes and is composed of 42 chapters altogether. The major characters are Mr. Darcy, A rich and proud young man. Elizabeth, the second eldest daughter of Mr. and Mrs. Bennet. Mr. Bingley , A rich young bachelor. Jane, the first daughter of Mr. and Mrs.Bennet. The story begin with Bingley’s arrival. One day when Mrs.Bennet hear Bingley has taken Netherfield, a house near her’s. She is so happy and arranged one of her five daughters marriage with him. At a ball, luckly, Bingley and Jane fall in love at the first sight. Darcy, a friend of Bingley’s , was attracted to Elizabeth, a lively and spirited girl. But Darcy greatly offends her by his supercilious behavior and this dislike is increased by Wickham, a dashing young militia officer of the unjust treatment he has met with at Darcys hands. One day when Darcy and Bingley’s two sisters disgusted with the vulgarity of Mrs. Bennet and her two youngest daughters, effectively separated Bingley and Jane. Meanwhile, Collins, a cousin of Mr. and Mrs. Bennet, married charlotte, a friend of Elizabeth’s, for Elizabeth’s refuse to marry him. But One day Darcy send Elizabeth a letter, in which he justifies the separation of his friend Bingley and Jane and make it clear that Wickham is. So Elizabeth changed her opinions and ideas toward him. Once when Elizabeth visited her uncle and aunt in the north of England, she met Darcy there and witnessed his changes through series of behaviors, no longer pride and become gentle and attentive, all these made their marriage arranged, and they also suitably provided for Bingley and Jane’s reunited and engaged. The story ends with both their happy marriages.

My point of view towards the masterpiece of Jane Austen’s is that this novel reflects the English human sentiment of the end of 18th century and the early of 19th century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conservative,and tells us the difference ways and attitudes to marriage of Mr. and Mrs. Bennet’s five daughters’. Thereby reveal the author herself attitude towards marriage, that is love and marriage based on money, property and social status is not perfect, but it is also stupid Without considering all of these. There, the author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ideal marriage, meanwhile, to be opposed to love & marriage based on money or property and to be opposed to people’s laugh love & marriage off. The author takes the affection/love as the cornerstone of ideal marriage between male and female. Elizabeth as the leading character in this novel, was born in the family of squireen’s, and is loved by Darcy. Darcy propose marriage to her in spite of difference in the possession of property and social status, but is refused by Elizabeth for his pride , the novel demonstrate that if the pride of Darcy’s existed , there will be no love and also happy marriage between Elizabeth and he, it is really nice that Elizabeth witness the changes of Darcy’s through series of behavior in the following days. viewing that he is no longer pride and then eliminating her prejudice to him, finally engaged with him and leading a happy marriage. The author described that female is in pursuit of independent personality and equal right through several different attitudes of Elizabeth for Darcy’s propose marriage. Meanwhile, demonstrate Elizabeth’s independent understanding for a happy marriage. In this article, the writer described several unperfect marriages of Elizabeth’s sisters and close friends, aimed at making a sharp contrast with Elizabeth’s beatific marriage and revealed that marriage without love but base on social status and property actually is a kind of public tragedies. Humorous, ironical, polished language and real storyline is also occurred in this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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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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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以来我偏爱看一些死去的人写的东西,我觉得这些书或散问或笔记至少经过时间的筛选,到此刻都能存在就是一个证据。所以较少看现代的,在一个比较偶然的机会下有幸阅读了《平凡世界》后,虽谈不上荡气回肠,却令我呆呆地思考了半天。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人生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我。

路遥用深厚的基础,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失客观地书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下各种小人物闪烁的人性光芒,我无心去理会别的,使我震撼的,是孙家两兄弟,和他们的恋人,农村与城市双重撞击下的各种美德。

无疑少安与少平如果在同样的环境下,读一样多年的书,他们的各方面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的。可是命不由人,少安13岁就开始了当时看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在大哥的帮忙下读完高中,就是因为读完高中!他们的人生观在几乎相同的时候又几乎完全不相同!少平追求的是一种梦想,他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完美的梦想,只是不甘心一辈子与土地依伴的心理,这是我的理解,因为我自我正处在这样的挣扎。路遥写得如此深刻,写得如此真实,身为80后,不看《平凡的世界》,实在是一种遗憾。这句话可能有广告的嫌疑,呵呵。

少安是一种比较老成的性格,这是由于他身为兄长的一种天性。当了老大,血液里总有一种照顾小弟小妹们的情感,我家族的大伯当年也是如此,少安!就象我父亲的义弟,我的叔叔,他们这类人,勤勤恳恳,不怕苦吃,只为了家里的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自我,无所谓。他们能够说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只为了家人,亲人。他们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寻找。少安应对感情时的退缩,胆怯,能够说是理智的选择,虽说贫富悬殊已不是问题,可是要看你悬殊到如何的境界。我不能够想象润叶能够象秀莲一样下地干火,烧砖,磨满手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少安如果与润叶结婚,幸福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

这本书里的人物形象无数,辉煌的人物性格也是缤纷至极,让人恨不得一个一个地读到骨子里去。强烈推荐。异常是少安与少平,或许能让我们懂得,人,为什么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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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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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叙述的: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但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而更主要的是把它们当作孕育一个个苦难的生存环境,一个个磨练人、考验人的“炼炉”。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挣扎在这样一个个“炼炉”中,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因此,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伤心,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伤心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二:

《活着》,长篇小说,作家余华的代表作,本书主要描述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产。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重病在床,福贵却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中。之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都经受苦难,后来所有的家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快乐的活着,是一种乐观面对人生的态度;幸福的活着,是努力改变逆境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活着,是永不言败的人生态度。

人不能白活一世,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使自己和别人过得更好,任何一种职业都是有价值的,无论是国家总统还是清洁工人,只要是对自己和别人有好处的,都是有价值的,而那些勇于放弃生命却不勇于活下去的人,他就没有真正活过。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一个人没有金钱,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取。一个人失去了健康,可以用锻炼去改善。一个人失去了学问,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去获得。但以上几点,基于一个前提:坚强。如果这个人不坚强,他失去了什么都不会去想办法两次获得,所以,一个人失去了坚强,就失去了一切,甚至生命。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海伦.凯勒因为坚强在双目失明后坚强活了下来;霍金全身瘫痪仍坚强的活了下来;史铁生双腿瘫痪仍坚强的活着。因为坚强,他们勇敢地活着,并为人类创造出民财富,使许多人更好地活下去.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

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

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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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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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

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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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阿甘正传》小说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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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 gump is a very obedient child, he have to remember these words, he said, stupid people have stupid people. When Jenny told him to run, he stumbled to his feet and ran away the first pair of magic shoes in his memory, also discovered his first potential: run. He has been running, the first run, and later he ran to the football team, and then ran into the university, ran got a degree. In the Vietnam war battlefield, he is still remember Jenny, ran back to his own soul, and ran back to honor and friendship.

You have to admit that, in fact, the success of a lot of things has its accidental factors, it will not because of your deliberate and closer to the finish line, but will when you inadvertently, for your efforts to one of the most appropriate praise of the reward. His loyalty, so he was alone in the Vietnam war out of danger, he still ran back to the jungle to find his comrades. He and trustworthy, he promised his comrades to buy a shrimp boat, but his comrades died, but he was incredible in the eyes of him reach his wishes, also won the huge wealth for themselves. His perseverance, so he will be a run for three years after Jenny left, across the who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kept, he told you that he just wanted to run, he ran measurement of life, it doesnt need a peaceful freedom or any grandiose things for reason. He is friendly, after his lieutenant save lives, lt has been losing his legs to oneself cant die in the battlefield to 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 still with deformed body and shame, and anger, because lt is such a person: he saw honor above all else, he cant stand, is forrest gump with friendly back his confidence in life, he found that, even without legs, life can still be alive.

Forrest gump is not great ideal, he also has a lot of lost, he had little friends, he was always laughed at by a wise man, he loved mother and Jenny has left him... But to him and because of that and sinking, love continues, he also have their own children, a clever little forrest gump, his life continues, he is not clever, but he always know how to make life full of hope. So he also won the honor, wealth and love, these ordinary people may never have it all.

The film why so popular? Although gumps IQ is only 75, but on him, we see the loyal, honest, persistent, friendly these in human nature most yi yi is unripe brightness, outstanding valuable quality, see the persistence of life, to the life of hope, of faith in the firm. Ordinary life, no ordinary life.

When we grow old, looking back from, if you can for yesterdays all regret, then you already have a very successful life.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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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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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早晨阴沉沉地下着小雨,正如我的心情一样,步行在栈桥上,极目大海深处,雾蒙蒙的大海,很平静,只有海浪冲刷着海岸的声音。

包中携带着一本书,余华的《活着》。作者在自序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平凡的生活比较累累,有记载的、有涵义的生活很累,有着沉重历史感的生活更累。而本书中的主角经历了战争历史阶段,在沉重的打击下精神逐渐麻木,每经受一次打击,他都在诉说着一句话,“这都是命啊”。虽然有好有坏,更多的是对命运的打击。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经历着数不清的苦难,有着说不尽的痛苦。伴随着高铁的呼啸声中,再次阅读此书,结合葛优、巩俐联合出演的电影《活着》,又有了更深刻的感受。

生活的苦,苦的很麻木,看着很平淡,风光的人都死了,只有他还活着,“像我这样,说起来越混越没有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人嘛,就是要好好活着,成为原著主角的最主要麻木的期盼,在苦难深处反而看淡苦难,看淡生活,只有一条生命在延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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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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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狼性》这本书后,知道了狼的信条:强者生存,卧薪尝胆,不惧失败,讲究策略,众狼一心,鼓励个性,狼亦钟情,善于交流,充满好奇。我想这个信条就决定了狼的品质,这也是狼族延绵生存了一百多万年的原因了。

那么,狼究竟有什么品质呢?

我认为野是狼品质的最精髓最简短的概括。具体的表现是狼个性的自由,独立,桀骜不驯,敏锐快捷,坚韧,果断,不屈不挠等。然而这丝毫不妨碍他们的团体作战能力。他们凭借敏锐的嗅觉,发起勇往直前的攻击,遭遇失败不屈不挠的态度,协同对敌的精神,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强者的原因。他们呈现的品质如此的迥异于其它动物,却与人类的品质如此相似。外加上它们是肉食动物。这也就成为了人类批评,敬畏,喜欢的狼原因了。就因为人类与狼作为强者,品性如此的接近,使我更能清楚地看到自身的不足,我缺乏狼的独立,坚韧,不屈不挠。除此之外,我认为狼有谦恭的态度,不管对手多么弱,它也要对对手做一个详细的观察了解。对手多么的强它也凛然不惧,不示弱。狼对自身了解是多么的准确,既不妄自菲薄,也不才大志疏。对自身在狼群的地位的多么的满意,积极的奉献。这些都是我缺乏要学习的。

然而,最重要的我认为狼的智慧更加值得我学习。狼的智慧:强的心态,坚韧不拔,专注目标,不畏挑战,勇于冒险,团结合作,发现机会,善于观察和沟通,从失败中学习,好奇好学。学习这些智慧足以使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变的强大。试问我们自身有狼面对困难时的坚韧,锁定猎物的专注,明知对方强大仍勇于进攻意志吗?我们有狼紧跟并详细观察猎物,不断地发现机会,向队员发送信息,策划攻击策略和路线团体合作精神吗?我们有狼从失败中学习,对新鲜事物好奇好学的态度吗?我想这些我都没有,这也是我更加要学习实践的方向。通过这方面的加强我想八月份完成开户数八个,有效户四个的目标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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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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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爱与尊严的故事,并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生存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遗弃、表姐的歧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当简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并与罗切斯特互生爱慕之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个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是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但简爱毅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舅母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在《简爱》中,夏洛蒂是用爱情追求发自心底的平等,并带有宗教般的虔诚。这样的话在任何时候都是激动人心的,而出自一个独立人格、自尊心强的女性之口则显得更加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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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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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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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悬疑小说白夜行读后感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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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个象征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故事片段像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没有痴痴相思,没有海枯石烂,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诡计,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凄苦爱情中悲切动容……

观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不错的推理小说东野圭吾的《白夜行》,突然对推理小说产生了兴趣,故事很长,刚开始的时候感觉每个章节的连贯性不好,一个故事跳到另一个故事,前一章说的是这几个人物。后一张就出现完全不相干的人,感觉有点看不下去了,但是读着读着所有的章节都会联系到一起,觉得每一个段落都有伏笔,都是围绕着两个中心人物,在他们身边发生的事情,看到一半的时候真的很想看看结尾到底会怎样,两人的命运将会如何,终于忍着看到最后,推理小说真的有很大的吸引力,有的结局完全超乎你的想象,但我觉得结果不是重要的,关键是在看小说的过程中引起的思考,每个情节仿佛都在脑子里形成一个影像,每个章节都引领着你想看下一个章节。

看完小说之后我又看了电视剧版的,是由山田孝之、绫濑遥、柏原崇主演的,总感觉和小说有些不同,小说中男主角桐原给我的感觉就是什么都会做,很神秘,很黑暗。而看完电视之后觉得桐原其实很善良的,反而对桐原有种同情,把所有的罪恶都拦在自己的身上,让心爱的人永远幸福,守护心爱的人,可能是电视剧的导演对桐原带有感情色彩吧,不过这点小说的最后感觉也有所体现。总而言之,是一部很好看,很值得推荐的小说。听说《幻夜》是它的姐妹篇,准备也拜读一下。

小说简介:

《白夜行》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著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被众多“东饭”视作东野圭吾作品中的无冕之王,被称为东野笔下“最绝望的念想、最悲恸的守望”,出版之后引起巨大轰动,使东野圭吾成为天王级作家。2006年,小说被改编成同名电视连续剧,一举囊括第48届日剧学院奖四项大奖,与图书一同为作家带来如潮好评,使他成为日本、韩国与中国台湾等地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句象征《白夜行》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事件片段如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爱情之中悲切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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