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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小说活着的读后感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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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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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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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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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本书源于我的老师,在一次课外话题中,无意提了这本书,由于好奇心,驱使我买下了这本书,于是,就踏出了我对认识的第一步。

起初,我并不了解狼,只是常从电视或书籍中看到狼常为反面人物出场,就会觉得狼是一个无恶不作,残忍杀害动物的卑鄙种群,“豺狼成性”“狗肺狼心”“杯盘狼籍”等成语都是比喻人或社会像狼一样的邪恶,所以,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里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事实恰恰相反,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竟想不到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文革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獭。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洁白的画卷。

远方那个是主人公陈阵吗?我真的在这个山美水美的额仑草原上吗?我真的要去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吗?我和陈阵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我们在这个与狼共生存的环境里,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我们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睿智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我们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我们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我们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那幽幽的眼睛就会告诉我们它们的智慧无人能比,它们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还有它们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从不产生逆反心理,忠于狼王,因而团结,他们团队合作意识强,所有事情都是有规划,有计划地去做。

它们懂得知己知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为什们成吉思汗带领了一小部分人,却能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因为狼,就是因为他们,使得成吉思汗从中获取狼的精华及一身,所以他能成功。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狼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而并不是所谓的“残忍种群”。

而真正残忍的却是人类,故事的最后,狼被残忍无情的人类大面积捕杀,原因就是那些不懂生态规律,却自我感觉良好的那些人;原因就是那些所谓值钱的狼皮大衣,人类啊,你们已经被奢侈的生活和肮脏的金钱蒙蔽了双眼!醒醒吧!看看那些动物被扒去皮毛后无助害怕的眼神!摸摸自己身上穿的大衣,是不是那些用生命为你构造出美丽的无辜亡灵!看看自己手上是不是已经有了属于自己同胞的片片血迹!“棕熊”“巴里虎”“斑驴”等等等等这些以血为代价的警钟还不能敲醒属于我们真正的灵魂吗?放下那些残害生灵的斧子吧!请记住,上天能够给与我们的东西,他同样也能收回……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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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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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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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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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快开学了,我还有最后一篇作文没有写,就是这个读后感,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可以打什么读后感,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我这个寒假,读的最深刻的一本书神秘岛,这本书,名字很奇特,就单单三个字,神秘岛,单独听名字就很有兴趣,更别说看了,仿佛沉寂在魔法与元素的世界中,文字的世界多么美妙啊,我都说成这样子了,你们也来看一看吧。

故事说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困在南军的北方人,他们分别叫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赫伯特,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到了早上时候发现他们的领导不见了,他们的领导就是史密斯,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过了不久,史密斯的宠物狗托普,帮众人找到了史密斯,然后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过起充实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吉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后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发展与神秘人的帮助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时间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每当我读到关于有神秘人的时候,都感觉好恐怖,但是,这个人就是我们以前读海底两万里的时候的尼摩船长,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了。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开的“邓肯号”经过那里,他们才得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不得不说,这5个遇难者,真的非常机智勇敢,凭借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每一份成就和资源,慢慢了解这个岛屿,达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团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勇敢去面对,而且就算被救出来了,也无法忘记这段时光还要重新去打造林肯岛,这是让我记得的最深刻的一个地方,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完全浸在其中,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引人兴趣了,一步步让你沉浸在其中,这一点我也是很佩服作者的,这本书我非常推荐大家看,这里面还有很多4字成语供大家理解,最好是买那种解读版的,有些呢我们还读的不是很懂,总之这本书非常的好,我推荐大家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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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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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没事的时候看了一部余华写的作品《活着》。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里面的主人公福贵一生中曲曲折折经历了很多事情,从一个地主的大少爷到一个贫穷的农民,他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要什么有什么,但由于好赌全输给了龙二,导致家里破产。后面他的所有亲人都先于他过逝。最后剩下他跟一头牛。

他破产后遇到很多困难,亲人也一个一个的去逝,但是,他没有一句抱怨的话。后面解放了,龙二是当地地主,被枪毙了。福贵听说龙二被枪毙,对自己说,“龙二是他的替死鬼,要不是输给龙二,死的就是他,虽然破了产,但他还能活着。”

人活在这世界上不容易啊,能活着就最好,要好好的活着!我觉得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感受这个人生的快乐而不是来抱怨老天的不公平。有些人出生在富裕家庭,有些人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但富人有富人的快乐和烦恼,穷人有穷人的快乐和烦恼,富不富裕这不重要,而是要感受到人生的乐趣,这才是重要的。

我觉得人只要是好好的活着就是富裕的,因为我们还有希望,而那些死去的他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现在能吃饱能穿好的话,那你更富裕了,因为如今还有地区吃不饱的穿不好的人很多。不要抱怨不公平,只要好好活着就好。而且对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好一点,因为迟早有一天他会离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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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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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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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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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几遍《三国演义》,对其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曹操、孙权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刘备是一个稳重的人,很有爱心,关爱百姓。刘备为人以大局为重,就像三顾茅庐,为了统一乱世,牺牲了很多时间,三次才请到诸葛亮。他还十分重视兄弟之情,对关羽、张飞关爱有加,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可却走到了一起,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共同为天下百姓做事,一生无怨无悔。虽然刘备优点很多,但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受到巨大打击就不能维持平时的情绪,就像关羽张飞被杀害后,刘备就变的性情急躁,也不听诸葛亮的话,执意伐吴,导致陆逊火烧连营,死在白帝城。如果那时他能以平时对待事情的情绪来对待,那么他肯定能完成建立蜀国的大业。

接着是曹操,曹操是一个有名的政治家、哲学家,他统治魏国时,可以说是百战百胜,强大的兵力,厉害的大将,还有他的军略,如果他能够更加的合理运用,绝对能让魏国称霸天下。虽然曹操有着这么多的好处,可是一点对它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多疑。在赤壁大战,因为周瑜的一点小计策,就让他杀掉了能为自己立大功的忠臣蔡瑁、张允,导致魏军没有好的水军将领,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舟战术,结果被孙刘联盟打败,几乎是全军覆没。

最后是孙权,孙权有十分厉害的大将,吕蒙、鲁肃、陆逊、周泰、凌统……将士可是数不胜数,还可以合理运用将士的才能、敌人的弱点来赢得战争,可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君主,把吴国治理的很好。虽然看起来是三国演义里的配角,可他也为政治作出了贡献,曾经派鲁肃去海上巡游,找寻新大陆。他也是以大局为重,与蜀国绝交后,还可以很快的和好,同意共同抗击魏国,从这位君王的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缺点,可说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君主了。

在三国里的三位君王身上,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比如刘备教育我们的:急躁必定坏事,冷静对待才可以成功。曹操教育我们的:不要多疑,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孙权教育我们的:只有合理运用条件,才可以做到上下连心,互相帮助,取得胜利。在这些事情里,告诉了我们很多,同时我也知道,只有注意了细节,全面看问题,才能做出正确的推断。我们只要做到这些,就可以战胜一切,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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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情小说《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英文版

全文共 4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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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novel written by the famous English writer, Jane Austen, who was the sixth children in a family of seven and was born in the village of steventon in Hampshire in 1775 and died of Addison’s disease in 1817. The book first published on 28 January 1813 by the bookseller Thomas Egerton who had also published Sense and Sensibility, the original version of the novel was written in 1796-1797 under the title First Impressions .

Pride and Prejudice is a love story, mainly tells the love between Elizabeth and Darcy. It divided into 2 volumes and is composed of 42 chapters altogether. The major characters are Mr. Darcy, A rich and proud young man. Elizabeth, the second eldest daughter of Mr. and Mrs. Bennet. Mr. Bingley , A rich young bachelor. Jane, the first daughter of Mr. and Mrs.Bennet. The story begin with Bingley’s arrival. One day when Mrs.Bennet hear Bingley has taken Netherfield, a house near her’s. She is so happy and arranged one of her five daughters marriage with him. At a ball, luckly, Bingley and Jane fall in love at the first sight. Darcy, a friend of Bingley’s , was attracted to Elizabeth, a lively and spirited girl. But Darcy greatly offends her by his supercilious behavior and this dislike is increased by Wickham, a dashing young militia officer of the unjust treatment he has met with at Darcys hands. One day when Darcy and Bingley’s two sisters disgusted with the vulgarity of Mrs. Bennet and her two youngest daughters, effectively separated Bingley and Jane. Meanwhile, Collins, a cousin of Mr. and Mrs. Bennet, married charlotte, a friend of Elizabeth’s, for Elizabeth’s refuse to marry him. But One day Darcy send Elizabeth a letter, in which he justifies the separation of his friend Bingley and Jane and make it clear that Wickham is. So Elizabeth changed her opinions and ideas toward him. Once when Elizabeth visited her uncle and aunt in the north of England, she met Darcy there and witnessed his changes through series of behaviors, no longer pride and become gentle and attentive, all these made their marriage arranged, and they also suitably provided for Bingley and Jane’s reunited and engaged. The story ends with both their happy marriages.

My point of view towards the masterpiece of Jane Austen’s is that this novel reflects the English human sentiment of the end of 18th century and the early of 19th century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conservative,and tells us the difference ways and attitudes to marriage of Mr. and Mrs. Bennet’s five daughters’. Thereby reveal the author herself attitude towards marriage, that is love and marriage based on money, property and social status is not perfect, but it is also stupid Without considering all of these. There, the author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ideal marriage, meanwhile, to be opposed to love & marriage based on money or property and to be opposed to people’s laugh love & marriage off. The author takes the affection/love as the cornerstone of ideal marriage between male and female. Elizabeth as the leading character in this novel, was born in the family of squireen’s, and is loved by Darcy. Darcy propose marriage to her in spite of difference in the possession of property and social status, but is refused by Elizabeth for his pride , the novel demonstrate that if the pride of Darcy’s existed , there will be no love and also happy marriage between Elizabeth and he, it is really nice that Elizabeth witness the changes of Darcy’s through series of behavior in the following days. viewing that he is no longer pride and then eliminating her prejudice to him, finally engaged with him and leading a happy marriage. The author described that female is in pursuit of independent personality and equal right through several different attitudes of Elizabeth for Darcy’s propose marriage. Meanwhile, demonstrate Elizabeth’s independent understanding for a happy marriage. In this article, the writer described several unperfect marriages of Elizabeth’s sisters and close friends, aimed at making a sharp contrast with Elizabeth’s beatific marriage and revealed that marriage without love but base on social status and property actually is a kind of public tragedies. Humorous, ironical, polished language and real storyline is also occurred in this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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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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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用她那独特的文采描绘了呼兰河那个她小时候曾生活过的一个平凡、灰暗的小镇。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共有七章和一个尾声,第一章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一节引出呼兰河以后,主要写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第二节主要写卖豆芽的女疯子;第三节写染缸房里的故事;第四节第五节主要写扎彩铺;第六节主要写小胡同卖麻花的;第七节主要写卖卖豆腐的;第八节介绍火烧云;第九节总写呼兰河的一年四季。第二章写了关于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上的活动,有什么“跳大神”,鬼节放河灯,台子戏,庙会,跳秧歌等。第三章写了祖父与祖母。第四章主要描述了我家的荒凉。第五章写了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写了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讲述了故事的结局。

通过萧红细腻而详细地描述,我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第一章中关于泥坑的描写用了大量的篇幅,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麻木,而所有的死猪肉都要说是泥坑里淹死的,又反映了当时们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而之所以那样又是因为当时经济落后的无奈之举。而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团圆媳妇之死,来的时候活蹦乱跳,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走上了黄泉路了,她才十四岁,却早已成为人家的妻子,可她原本应该是个天真活泼孩子呀!而造成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她那个恶婆婆。幸好我们生活在新中国。那时的整个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多少小女孩失去了亲人的爱,本该像我们现在的上学年龄的却不能上学,在家里做这做那,还要饱受摧残。想想那时的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父母都把我们当宝贝,享受着科学文化的教育。

总的来说,呼兰河当时的人们的经济是很落后的,精神是愚昧的,人心是迷茫的,尤其是迷信害了很多人。而我认为呼兰河也许就是当时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落后时期的种种生活,也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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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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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看了一本书叫《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世界名著,里面有许多故事,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我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里的阿里巴巴给我上了一堂课:不要很贪婪,像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最后只会死在强盗的手里。

另外,我还喜欢《黑蛇》这个故事。故事里说有个王子叫查克,有一个恶魔控制了他,恶魔说什么,王子就做什么。有一天恶魔亲了他的肩膀,过了一会儿,王子的肩膀上长出了两条黑蛇,然后大家都没办法治好他,最后他被勇士们关进了山谷里,饥饿的黑蛇就把他吃得干干净净。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能被一些花言巧语所骗,要有自己的主见。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比如说:《大鱼》、《魔井》等等。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给我们知识,给我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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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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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一章里的他们乘热气球,要逃离南方军队,回到自己的国家。于是他们偷偷组成了一个团队,然后也偷偷乘上南方军队制造的热气球,但是他们很不幸,在过程中,遇上了大风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他们的热气球给弄破了,然后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把热气球上的所有东西统统都扔了,因为这样,热气球才上升了两千英里,但是因为还是在下降,所以他们不得不做了一个既大胆又勇敢的决定,全队人抓住网索,把吊篮给扔下去,然后着路在下面那个荒岛上,之后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

在读过《神秘岛》之后,我决定要像他们那样在那样高的空中,勇敢地去任何决定,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勇于去尝试,要迎难而上,迎刃而解。

以前的我,一碰到难题都是知难而退。有一次跑步,我听说要跑四百米,吓的腿都发软了,可是我想到在《神秘岛》里的人们,是怎样克服困难的,之后我就学他们一样,坚持跑完了这个四百米。还有一次,我在上海的游乐园准备玩过山车,我的心情和书中的主角全然不同,她的心情是兴奋,迫不及待地想长一双翅膀飞到过山车上去。然而,我的心情是被吓得魂飞魄散,恨不得把过山车和轨道全折了。但是,最后我像《神秘岛》的人们一样鼓励自己,勇敢地乘坐了极地过山车。《神秘岛》让我变得更勇往直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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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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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到达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述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我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我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终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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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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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爱的人间,我在爱的人间成长……”每当唱起这首歌,我眼前便会出现一部书,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通过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讲述了许多小故事,从中,使人感受人类是多么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是核心的东西——爱!因为有爱,我将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给我的心灵带来新的震撼!

在《爱的教育》中,我最喜欢看的、最难忘的是《医院天使》了。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爸爸到英国去做工,前几天刚回意大利,可是在下船后,突然生病了,因此住院了,在医院里,他写信他的妻子,妻子收到信后,也想去看望她的丈夫,可是她的一个儿子生病了,还要扶养一个小女孩,她只好让齐启禄去,可是到了医院,他却忙照顾别的陌生人,在这位病人幸福地去世之后,他这才回到了亲爱的爸爸身边。这个故事铭刻在我的头脑里,再也忘不了。它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爸爸独自一人在外工作,妈妈留在家中专心陪伴教育我,每当他生病、难过的时候,便会从远方打来电话,而我就会安慰他,让他重新变得快乐起来,我和齐启禄生活的时代不同,环境不同,但我们身上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字,那就是“爱”。

该爱的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不仅要学会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更要学会爱集体,爱社会,大爱无限。让爱走进我们的心灵。我相信只要拥有一颗爱之心,世界将会更加绚烂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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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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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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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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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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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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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富贵一生的遭遇。在他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一个少爷,在年轻的时候败家,吃喝嫖赌是他的恶习,每天都是如此。老爷都管不了他。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败家子,可是年长后就变好了。可是到他这一代也是如此。直到败完所有的家产后,全家都遭罪了。变成一个农民,富贵的亲人都一个个的死去,直到就剩下一个人——自己。全文描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读完全文,不由的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富贵一个人活了下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以下我具体分析:

我觉得是他对于生命有了很深的领悟吧。

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看透了人生,却也明白了生命的珍贵,在他心里,家珍还有凤霞有庆都还活着,而他也明白自己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活着。他失去了所有家产,却在打地主的时候得以幸免;他被抓却做了壮丁,却奇迹般地从战场上生还;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却由年少的浪荡无知渐渐明白了人生。

他觉得,这就是命,上天都安排好了,他不需要再去争去抢,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况且一辈子一转眼就下来了,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

他这一生起起伏伏,经历过锦衣玉食,也有过坠入深渊,经历过太多生死,或许已经让他变得通透,只想顺其自然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连同逝去的亲人那份一起活着。还有就是他选择继续活着,也是对文题的另一种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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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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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无拘无束,不管人世险恶纷争,也不必管社会的黑暗腐败……而高尔基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苛待,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话,让我干概万千。《童年》主人翁是阿廖杀七岁在父亲去世后《童年》读后感,随母亲住在外祖父家度过岁月。期间,他的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郑家地产争吵以及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自利。这种现实生活所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阿廖沙是在这种可怕的家庭背景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我看了,《童年》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童年比高尔基幸福许多。有那么好的环境读书,有父母的疼爱,有那么好的老师教育。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好好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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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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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__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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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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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这本书并不是哪一位作家的作品,它是外国人民文学才华的体现和创造力的结晶。在许多故事中。渔夫、牧民、理发匠、补鞋匠、女仆、樵夫等生活在底层的人物纷纷登场,成为这部故事集里的正面形象。故事常常与揭露统治阶级为非作歹的内容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激发人民斗志的强烈效果。《神奇的笛子》,《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等故事都从不同角度表现了主人公的善良、机敏、智慧,也体现了国外人民的丰富想象力和创造力。

书中的故事精彩纷呈,引人入胜。《一千零一夜》的故事由来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这个故事讲一个叫山鲁亚尔的国王,因为受到妻子的欺骗,所以非常憎恨女人,他决定每天娶一个女子来做他的妻子,第二天早晨就把她杀掉。这个国家的宰相有个女儿叫山鲁佐德,她为了消除全国女子的苦难,自高奋勇地嫁给了国王,山鲁亚尔征求了国王的同意后把妹妹接到了宫中,为她讲最后一个故事。国王在旁边听得也入迷了,不知不觉天亮了,可是故事还没有讲完,山鲁佐德请求国王,只要不杀了她,每天都讲一个故事给国王听,国王同意了,山鲁佐德讲了一千零一个晚上,国王终于被感动了,他发誓,再也不乱杀女子,并且立山鲁佐德为王后,他还让人记下了山鲁佐德所得讲的故事,便有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希望所有同学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和启发下。变得坚强、勇敢、善良、机智起来,成为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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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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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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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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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看《水浒》,你或许会认为:“不就是一本打打杀杀的小说吗?有什么好看。”其实不然,这本书虽大部分是写好汉打斗情节,但展现给读者的是好汉高大威武的英雄形象;好汉虽也粗鲁蛮横,但他们心里始终坚守替天行道的原则;好汉虽对__臣冷酷无情,但对民对友忠心耿耿。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对起义好汉的赞扬,写的是百姓对北宋腐朽社会的愤恨。

《水浒》作者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历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全书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题材,但也可说故事情节是围绕“侠义”二字展开的。我深深敬佩梁山好汉的侠义之情。

侠义可分开理解。为人仗义,乐于助人就是“侠”;待友真挚忠诚就是“义”。梁山好汉敢于挑战黑暗势力,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这就是“侠”;他们兄弟之间真心相待,为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这就是“义”。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宋江了。要论本事,在108好汉中,宋江是绝对排不上名次的。要论智慧,他又比不上吴用、公孙胜。可就是这么一个似乎无能的人,竟坐上了梁山第一把交椅,主要还是因为一个字:“义”。宋江的义不单单只体现在对待兄弟上,对任何一个陌生的人,他都能仗义疏财,这确实让我佩服,这也让梁山好汉佩服。他的“义”让众人折服,他的“义”让他当上了梁山首领,他的“义”让他的名垂千古。

北宋社会黑暗,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梁山聚义,使得“侠义”之情流传千古。然而这也只是流传。当今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生活美好。难道只因为这样就能只让“侠义”之情流传而不传承了吗?或许有人认为如今社会用不上这种精神。的确,现在有很多人都过着幸福安定的生活,可是贫困山区的人民呢?那些饱受灾害地区的人民呢?生活幸福的人应帮助不幸福的人幸福起来,这就是“侠义”!侠义不单单只是这样:不随地乱扔纸屑是侠义,孝敬父母是侠义,承担责任是侠义。侠义并不是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大事,它只是生活中小小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可以是侠义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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