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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走寻常路的事例(实用20篇)

春天的树,选择了成长,如同活泼顽皮的少年,天真而又阳光。我们,选择了成长,肆意的大笑。在成长的道路上,首先需要面对成功与失败,困难与挫折,敢于战胜困难的人往往会活的精彩!以下是开学吧给大家带来的一些关于不走寻常路的事例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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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叙事作文_7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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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明天晚上图书馆见哦。”莫小雪一脸阳光地看着凌若尘,仿佛整个夜空都被她的笑容感染,一颗颗闪亮的星星如同一只只会笑的眼睛,绽放出绚烂的色彩。凌若尘依旧是不紧不慢地收拾着笔记,头也不抬地应和着。

“嗯,明天见。”

凌若尘和莫小雪是同一个学校的校友,若尘是学长,小雪是学妹。可自从莫小雪第一次在迎新队伍里看到了凌若尘之后,就非要和凌若尘“义结金兰”。也不管凌若尘愿与不愿,总是像个小黄鹂似的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一天一句的哥长哥短。平日里看起来娇小可人的莫小雪,在对待这件事上显得格外的“霸道”。也不管若尘答不答应,她执意要认这个“哥哥”。

起初,凌若尘并不想做她哥哥。因为,多了个妹妹,他就得多操一份心。多了一个妹妹,他就得多花一些时间去照顾她。可莫小雪完全是反过来的,不仅不需要凌若尘关心、照顾,反而把他的生活起居安排得周到万分,就连若尘的女友小燕都没有如此上心过。所以,有的时候若尘倒是很喜欢这个小妹,因为从她那里总能感觉到一丝不一样的温馨。那温馨时而幽怨绵长,时而如泣如诉,时而甜蜜可人,时而甜中带伤。

不论凌若尘怎么不开心,不论他多么的烦躁,莫小雪总是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在他的面前。为这,若尘的女友小燕的的确确吃过几次醋。但是每次莫小雪都能恰到好处的把小燕哄开心,然后一边看着若尘,一边对小燕说:“小燕姐,我只是若尘哥的妹妹。你和若尘哥哥才是命中注定的一对,我只是一个很快就会被人忘记的配角而已。”之后,又会拉着小燕去买她喜欢的发饰,还会拖着凌若尘一起出去聚餐。

朋友们都羡慕凌若尘,说他“左拥右抱”,说他“坠入花丛”,可在他的心里,根本就没把那些“流言蜚语”当回事,因为他的心里,一直住着慕小燕,又何来的“莫小雪”?他一直把她当作妹妹,从来没有其他的任何想法。对于这一点上,慕小燕是最清楚不过的。

那是零八年的冬天,北方迎来了百年难得一见的暴雪。校园被大雪静静地覆盖,就连出行都是问题。莫小雪硬是拉着凌若尘一起堆雪人,而且一边堆,一边伸手去“捧雪”。等到他们一把一把地把雪人堆好了时,慕小燕来了。一边和若尘拍照,一边夸赞小雪真棒。小雪总是很随心地笑笑,等到小燕玩累了,小雪这才拉着若尘哥一起合影。

小雪说,她出生的那一年也是大雪封山。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小雪的母亲便是对着漫天的雪花为她取得名字,只可惜她的母亲也常常叹息。雪花虽美,可只是一刹那。落到地上,就变成了看不见的水。而后,再升到空中,就成了不着边际的云彩。可小雪却很喜欢这个名字,她愿做一朵雪花。在入手的刹那融化,在升空的瞬间永恒。

时间总在无声中流逝,平平淡淡的日子最是经不起流年的冲刷。转眼间,小雪大二了,而若尘也步入了大三。若尘准备考研究生,所以除了上课的时间,其他时间基本都是在自习室或者图书馆度过的;而小燕想要出国,所以基本上都是去培训班上课。只有小雪,不考研也不出国。所以,一直“无所事事”的赖在若尘身边,每天陪着他进进出出。每天给他打饭送水,陪他起早睡晚。

若尘说,他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大作家。他喜欢读书,喜欢古典,喜欢在中西方文明里寻找瑰宝;而时尚美丽的小燕喜欢舞蹈,喜欢追赶潮流,喜欢去国外游历。所以,很多时候,小燕觉得若尘“太土”,带出去在她的那些朋友圈里没面子,加上若尘是农村长大的孩子,总显得有那么一些“不合群”。倒是小雪一点都不在乎若尘出身卑微,反倒是不计回报的对她这个哥哥好。为了不让小燕姐吃醋,还对小燕姐好。

这年的冬天,北方又一次的下起了大雪。只是这年的冬天,小燕基本都是在培训班里度过的,只剩若尘和小雪天天打照面。这年的冬天虽然没有下大雪,却格外寒冷。若尘隔三差五给小燕打电话,提醒她多穿点衣服。直到小燕嫌他烦了,他才缄默不语。而这年冬天,若尘意外地收到了小雪送他的围巾。

“若尘哥,我听说送围巾的情侣最后都分手了。所以这么冷的天,小燕姐也没给你织条围巾。我看你每天都要跑去那么远的图书馆,怕你老吹冷风会感冒的。所以前些天跟着舍友学习,织了这条围巾送给你。这可是我第一次学习织围巾,你可别嫌弃哦!”小雪一口气说了出来,生怕若尘会拒绝。

“那我就收下了,谢谢小妹。”

“好。若尘哥,把头低下,我给你戴上。”说着,小雪高兴地踮起脚尖,把围巾轻轻地给若尘系上了。

“好看吗?若尘哥。”小雪怯怯地问道。

“好看,我很喜欢!”虽说这是小雪第一次织围巾,但也是若尘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若尘与小燕谈了两年的恋爱,却从来都是“只出不进”。即使若尘从来不在乎小燕没有送过他礼物,但是心里多少也是有点酸酸的。第一次收到小燕的围巾,若尘着实兴奋了一下。当他带着围巾回到寝室时,室友一个个的传来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可当室友们听说围巾是小雪送的,再一次传来深深的羡慕嫉妒恨。而若尘却若无其事地带着小雪送的围巾,突然间觉得心底暖暖的。

那个冬天,天空万里无云。阳光照在身上,却有着一丝丝的凉意。若尘和小雪倒是经常凑到一起,有时是去图书馆,有时去上自习,还有时是一起吃火锅。每次吃饭,小雪总是对若尘说自己不喜欢吃荤腥的。然后堂而皇之地将自己碗里的肉菜全部夹到若尘的碗里,惹得小菜馆里的其他“男性同胞”们一脸的嫉妒。这些,在当时的若尘看来,竟没有感觉到丝毫不妥。

有时,若尘也会给小雪买一些礼物。但是不论每次,若尘都是买的双份。一份给小燕,一份给小雪。在他心里,小燕和小雪都是上天赐给他的两个宝贝。一个是执手偕老的恋人,一个是温暖一生的妹妹。甚至,无人之时他会暗暗下决心,倘若将来真的可以有所作为,一定要好好报答生命中的这两个女人。而小雪,也总是一脸笑意地出现在若尘面前,从不带给他片刻的烦恼,也不带给他分毫的忧愁。如同是一颗开心果似的,永不疲惫地出现在若尘需要她的时候。

次年的暑假,若尘和小雪都留在了城里打工。一来,若尘为了能够更好地温习功课,为自己考研做准备;二来,小燕说她想让若尘适应城里的生活,为将来毕业工作做铺垫。

正是六月底、七月初的时候,这天适逢周末,小雪说想要和若尘去河里钓鱼。途红过一片麦田,麦田边种满了一圈的杏子树。阳光下,金黄色的杏子散发出一阵阵的香味,远远的就能闻到一阵馨香。

“若尘哥,我想吃杏子。”小雪娇滴滴地喊道。

“哦,那我去给你买点。”

“不要,我想去你麦田里亲手给我摘一个。”小雪似乎对若尘的回答不满意,有点生气地说道。

“可是你看那个告示牌上写着。此处有狗,偷杏者自重。”若尘指着一个又黑又烂的木牌说,有点担心的看着小雪。

“不么,我就想你去给我偷一个。快去!”小雪假装生气地发号施令。

“那好吧,你等着。我这就去。”若尘硬着头皮,百思不得其解,平日里乖巧可人的小妹,怎么今天偏要他去偷杏子。一边想着,一边跃过麦田边上的栅栏,蹑手蹑脚地向着一颗杏树靠近。

“汪,汪,汪!”还没等若尘靠近树底下,远处就传来一阵凶恶的狗叫。

“若尘哥,你快点。狗来了,快跑啊!”小雪焦急地喊着。

若尘跳起来,抓住一个黄杏子,使劲往下一拉。然后,飞快地跃过栅栏,向着小雪所在的地方跑去。刚一到小雪身边,身后的狗吠声就已经逼近了。

“小雪,快跑!”说时迟那时快,若尘拉着小雪的手,飞快地跑了起来。

麦田两岸的风徐徐地吹来,小雪的头发像一盘盛开的栀子花,带着阵阵的清香,飘荡在金黄的麦田里。许久,实在跑累了,耳边也不再传来那吓人的狗吠声,若尘拉着小雪停了下来。

“小妹,你没事吧?”若尘关切地问道。

“若尘哥,我没事。嘻嘻,第一次和你一起偷杏子,好惊险啊!”小雪气喘吁吁地说着,随手从怀里拿出手绢,给若尘擦汗。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小妹,你想吃杏子的话,我去给你买不就行了。干嘛非要让我去偷啊,你看,差点被狗咬了。”看着小雪有惊无险,若尘假装生气地责备她。

“嘻嘻,我就喜欢。对了,我要的杏子呢?”小雪伸出白嫩的小手,一脸期盼地看着若尘。

“给你!”说着,若尘从怀里拿出那一个透着香味的杏子,得意洋洋地递到了小雪手里,就像是一个得胜的将军,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似的。

小雪也一脸满足地接过黄杏,擦都不擦,美滋滋地咬了一口,连声赞叹。

“太好吃了,若尘哥亲手摘的,味道就是不一样。”

听着小雪赞扬自己,若尘心里也美滋滋的。拉着鱼竿,趾高气扬地向着河边走去。小雪紧紧地跟在若尘后边,一边走一边嘀咕。准备让若尘回去的时候,再去偷几个杏子。可若尘死命摇头,就是没答应。惹得小雪故作失望地哼哼唧唧,如同是一个大哥哥领着一个淘气的小妹妹,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田埂上。

那一天,若尘和小雪在小河边玩了很久。小雪说,小时候他最喜欢听容祖儿的那首《小小》。“你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我进门。转多少身,过几次门,虚掷青春。”小雪一边说着,一边唱了起来;若尘则一边钓鱼,一边用河畔的沙子堆起了一座“小小的城”,陪着小雪开心地嬉笑起来。

那一晚,若尘和小雪静静地待在河边,久久不肯归去。若尘觉得心底有种很难言的感觉在涌动,究竟是什么呢。他自己反复思量却也不知道,所以一直摇着头,不知其为何。而那一晚,居然遇到传说中的“狮子座流星雨”。直到小燕打电话给若尘,要他来陪她一起看流星雨。若尘和小雪才收拾好随身物品,慢慢地踏上了回去的路。

又一次经过了那条田埂,只是这次是小雪走在前面,若尘紧随其后。

“若尘哥,今晚还要回去陪小燕姐看流星雨吗?”

“嗯,她刚打电话唤我了。”

“不去可以么?陪我看场流星雨好么。以后的岁月,你还有很多机会陪着小燕姐去看流星雨。而我,应该是最后一次,也是第一次想要和你去看流星雨。我想要陪着你一起,看流星划过天空的绚烂;就如同此刻的我和你,哪怕只是一刻钟,便已足够。”小雪突然变得失落起来,声音中都掺杂着一丝忧伤。

“额,可是我已经答应了小燕啊。”若尘有些为难地回复着。说真的,他也想要待在这河边,任凭河流带走所有的哀愁。

“如果,我比小燕姐早点认识你。你会陪我看流星雨么?”小雪的声音小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只是一声低低的呓语。

“什么,你说什么?”若尘问。

“没什么,快走吧。别让小燕姐等着急!”小雪故作从容的回复着若尘。星空下,若尘和小雪一前一后地走着。只是那静静吹来的晚风,似乎在隐隐的哭泣。如同小雪眼角的泪珠,被一点点的清辉慢慢风干。

来年的秋天,此时的小雪也更是长得亭亭玉立。而若尘也步入了最紧张、最关键的考前冲刺阶段。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他基本都是匍匐课桌和图书馆里。小雪也如同往日一般的,总会在他需要的时候,给他送来一份清凉、一份惬意、一份安静。一如若尘那安静的性格,一如若尘那平凡的生活,一如若尘自己的名字。可在小雪眼里,若尘哥总是最棒的。不仅没有如尘土一般平凡,反而是她手心里的宝贝。只是这个宝贝只能抓三年,三年后就要放手。

时间如水,月色如水。星空下,晨曦中。若尘日复一日的复习功课,日复一日的为考研准备着。若尘曾经最大的理想是考入北大,只可惜高考那年发挥失常,他只考入了西大。而这次考研对他来说,更显得极其的重要。北大,曾是若尘追逐了多年的梦想;所以,他不允许自己再次被拒之于门外。

转眼间,距离考研只有一个礼拜了。若尘准备出去放松一下,舒缓一下心情,以便考场上能够更好的发挥。于是,他拨通了小燕的电话。可当他兴致勃勃地将自己准备做一次毕业前的旅行告诉小燕时,小燕只淡淡地说了一句她很忙,然后就挂掉了电话。若尘,突然觉得莫名的失落起来。

正在这时候,手机响起了。

打开一看,居然是小雪发来的短信。

若尘哥,我看到好多学长都在做毕业前的最后一次旅行。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我也想去旅行了。你能陪我一下么,就当是结伴同行了。好不好?

小雪不是才大三么,怎么想提前去旅行?若尘也顾不得心中的疑惑了,拿起手机就回复了。

好,明天早上八点,在学校门口见。

这天夜里的星空更加的璀璨了,只是若尘觉得。在那银光闪闪的夜空里,突然少了点什么。是毕业前的伤感,还是自己太过多愁善感,还是说秋天本就是离别的季节。春去秋来,迎来送往。这不就是学校所存在的意义么,还有什么好牵挂的呢?难道是放不下小雪?小雪转眼也已经大三了,为何一直都没有谈对象呢?这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可就太浪费青春了。想着想着,若尘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星空这边,小雪如同是一个忙碌的小媳妇。为若尘的毕业前最后一次旅行准备这、准备那的。舍友看到小雪忙得不可开交,纷纷摸不着头脑。难道小雪想提前毕业,还是说小雪要休学?才大三就开始收拾东西,这也太早了吧?窗外,只有阵阵秋风吹动着树上的落叶,一片一片的飘零在那个落寞的季节里。

那几天,是若尘最开心的日子。虽然没有小燕的陪伴,但是若尘与小雪这对兄妹却玩得很嗨。他们一起爬过雪山,赏过秋月,一起迎风舞月,一起看日出日落。直到考试的前一天,若尘才和小雪依依不舍地回到了学校。分开前,小雪突然哭了,猛地扑到了若尘的肩上大哭起来,仿佛是生离死别似的。若尘一遍遍地安慰着小雪,可小雪豆大的泪珠就是不停的流啊流,几乎都把若尘肩上的衣衫全部浸透了。

若尘不负所望地考上北大研究生,而小燕也获得去M国留学深造的录取通知书。相对而言,在他们这三人中,就属小雪平凡无奇。可欢送会那天,却只有小雪笑得最开心。因为,若尘终于如愿以偿。因为,她在心里默默地祝福若尘,祝他和小燕姐幸福。

时光再次推动年轮的变换,一晃三年过去了。此时的若尘也完成了自己的学业,踏上了回家的旅程,准备在S城寻一份稳定的工作。而也就是在此时,他收到了来自小雪的请柬。只是,单身的他突然觉得自己有一丝落寞。只是,他从没想到,小燕出国之后,便再也没有回来。与他断了联系,如今也已另嫁他人。

若尘就如同是一片落叶,静静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只是这次,再也没有喷香的杏子,再也没有娇小可人的小雪跟在他的身边。

小雪举行婚礼的那天,若尘穿着整洁的西装前去当伴郎,只是少了个伴娘,小雪便让她的姐姐客串了一下。而就在小雪新婚之夜的前夕,小雪递给若尘一个包装精致的笔记本,并叮嘱若尘,等到以后再打开。

婚礼上,小雪白衣飘飘,宛若是陨落人间的天使;而小雪的丈夫,也是一脸的和善谦虚,将小雪视为手心里的宝。看着小雪静静地走过红地毯,若尘的心里再一次莫名地疼了一下。

回去的路上,若尘无意间翻开了小雪送他的那个日记本。翻开扉页,里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日记。那一篇篇的日记虽然早已被时光褶皱,可是却印满了一滴滴的泪水。在那一个个斑驳的页面上,清晰地记录着小雪与若尘的每一个点点滴滴:

零八年,十月初七,我第一次遇到若尘。从他那一脸明媚的眸子里,我听到了自己心花怒放的声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很想很想和他待在一起。仿佛他就是我命中的劫,让我一见动心。

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次为若尘带上自己亲手编织的围巾。看着他带着自己织的围巾,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温暖。冬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他的身上,突然有种想要冲上去抱住他的冲动。

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次陪若尘度过新年。夜里,第一次靠着他的肩膀许愿:凌若尘,愿与你一世长安。若尘很瘦,肩膀上都没有肉。硬硬的骨头隔得我好疼,可我还是想要依靠着你,感觉有种很安全的感觉。

……

一零年,七月初七,若尘第一次为我偷杏子。看到他差点被狗咬了,我又想笑又感动。他是第一个为了我而不顾一切的男子,他给我摘的杏子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杏子。虽然有点酸,可我心里暖暖的。

一零年,七月初七,第一次牵着若尘的手舍不得放开。真想拉着他一直那样跑下去,跑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只有我和她,再也不用顾忌小燕姐的感受,再也不想放开他的手。回到学校时,我真的好想好想吻他一下,只可惜我踮起脚尖,也未能吻到幸福的高度。

一零年,七月初八,想和若尘看场流星雨,却没想到被小燕姐提前预约走了。有些遗憾,看来以后得提前预约他,谁叫他是佳男有约呢?一个人看流星雨很孤单,可不知小燕姐姐是否知道若尘是狮子座的。若尘,你说你是尘世中的一粒尘埃;可我,为爱,我愿低入尘埃。

……

一一年,九月初九。今天我想若尘了,不知道他在北大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午饭吃得习惯不,不知道他和小燕姐怎么样了。我打他的电话,他却关机了。真的很担心他,很想很想陪在他身边,一直走下去。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若尘,今天是一年一遇的“521”,你在北京过得还好吗?为何联系不到你了,你不想再看到我么?若尘,我真的好没用。虽然很努力的学习了,依旧没能考上北大研究生。

一二年,十一月初四。若尘,今天立冬,记得多穿点。不要老是窝在图书馆里,适当的出去运动运动,对身体有好处。对了,那条围巾是不是旧了,不暖和了。我今天上街买了一些毛线,我重新给你织条好不好?

……

一三年三月初三,总是追不上若尘的脚步。是他走得太快,还是我自己走得太慢?如果我能早些认识若尘,如果能在小燕姐前面认识他,说不定现在就可以牵着他的手,陪他一起看场流星雨了。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岁寒。别了,若尘,我的爱人。

而在那个日记本的最后一页,清晰地誊写着一个在网络上流传已久的日志——《你知道为什么女孩子喜欢认一个哥哥》。当自己无法拥有他时,就只能以妹妹的名义,以亲人的名义默默地守护他、关心他、疼爱他。

若尘,请允许我最后一次叫你哥哥。原谅我,曾经真的真的爱过你。那年第一次送你的围巾,其实那种织法叫做“相思扣”,只是你一直不懂。我也从来不曾点破,所以你一直戴着那条围巾过了三个冬天。

看着小雪厚厚的日记本,若尘突然失声痛哭起来。汽车上,前前后后的旅客都对若尘这一举动不知所措。唯有在最后的那个角落里,一个穿着白色风衣的女子,静静地望着若尘一言不发,却看见眼角有晶莹的珍珠在左右转动。只是偶尔间能听到她自言自语。“若尘哥,就让我再送你最后一程。”一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当若尘和小雪走过那道田埂,风中隐隐作响的哭泣。

汽车缓缓地停在了若尘所住的巷子门口,若尘静静地走下汽车。身后,一阵呼呼的秋风陡然升起,吹散一地的落叶。若尘轻轻地拾起一片落叶,慢慢地夹进小雪送他的日记本,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

当时只道是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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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中考素材:现代名人事例

全文共 3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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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总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有着精深的智慧,远大的抱负,无比坚强的毅力,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棒样。

一、《乔治·赫伯特》

2001年5月20日,美国一位名叫乔治?赫伯特的推销员,成功地把一把斧子推销给了小布什总统。布鲁金斯学会得知这一消息,把刻有“最伟大推销员”的一只金靴子赠予了他。这是自1975年该学会的一名学员成功地把一台微型录音机卖给尼克松以来,又一名学员登上了如此高的门槛。

布鲁金斯学会创建于1927年,以培养世界上最杰出的推销员着称于世。它有一个传统,在每期学员毕业时,设计一道最能体现推销员能力的实习题,让学员去完成。克林顿当政期间,他们出了这么一个题目:请把一条三角裤推销给现任总统。8年间,有无数个学员为此绞尽脑汁,可是,最后都无功而返。克林顿卸任后,布鲁金斯学会把题目换成:请把一把斧子推销给小布什总统。

鉴于前八年的失败与教训,许多学员知难而退。个别学员甚至认为,这道毕业实习题会像克林顿当政期间一样毫无结果,因为现在的总统什么都不缺少,再说即使缺少,也用不着他亲自购买;再退一步说,即使他们亲自购买,也不一定正赶上你去推销的时候。

然而,乔治·赫伯特却做到了,并且没有花多少工夫。一位记者在采访他的时候,他是这样说的:我认为,把一把斧子推销给小布什总统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布什总统在得克萨斯州有一个农场,那里长着许多树。于是我给他写了一封信,说:有一次,我有幸参观您的农场,发现那里长着许多矢菊树,有些已经死掉,木质已变得松软。我想,您一定需要一把小斧头,但从您现在的体质来看,这种小斧头显然太轻,因此您仍然需要一把不甚锋利的老斧头。现在我这儿正好有一把这样的斧头,它是我祖父留给我的,很适合砍伐枯树。假若您有兴趣的话,按这封信所留的信箱,给予回复……最后他就给我汇来了15美元。

乔治·赫伯特成功后,布鲁金斯学会在表彰他的时候说:金靴子奖已空置了26年,26年间,布鲁金斯学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推销员,造就了数以百计的百万富翁,这只金靴子之所以没有授予他们,是因为我们一直想寻找这么一个人,这个人从不因有人说某一目标不能实现而放弃;从不因某件事情难以办到而失去自信。

二、《邓亚萍》

众所周知,邓亚萍从小就酷爱打乒乓球,她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在世界赛场上大显身手。却因为身材矮小,手腿粗短而被拒于国家队的大门之外。但她并没有气馁,而是把失败转化为动力,苦练球技,持之以恒的努力终于催开了梦想的花蕾——她如愿以偿站上了世界冠军的领奖台。在她的运动生涯中,她总共夺得了18枚世界冠军奖牌。邓亚萍的出色成就,不仅为她自己带来了巨大的荣耀,也改变了世界乒乒坛只在高个子中选拔运动员的传统观念。

三、《欧尔·布里》

在巴黎举办的一场大型音乐会上,人们正如痴如醉地倾听着名的小提琴家欧尔·布里美妙绝伦的演奏。突然,正全神贯注的布里心一颤——它发现小提琴的一根弦断了。但迟疑没有超过两秒,他便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似的,继续面带微笑地一曲接一曲地演奏。观众们和布里一起沉浸在那些优美的旋律当中,整场音乐会非常成功。

终场时,欧尔·布里兴奋地高高举起小提琴谢幕,那根断掉的琴弦在半空中很醒目地飘荡着。全场观众惊讶而钦佩地报以更为热烈的掌声,向这位处变不惊、技艺高超的音乐家致以深深的敬意。

面对记者的“何以能够保持如此镇定”的提问,欧尔·布里一脸轻松道:“其实那也没什么,只不过是断了一根琴弦,我还可以用剩下的琴弦继续演奏啊。这就是我们熟悉的许多遭受不幸的人生,依然可以是美丽无憾的。”

布里睿智的回答与他卓然的表演一样精彩——“只不过是断了一根琴弦”,向世人传递的是从容,是乐观,是洒脱,是心头不肯失落的信念,是命运在握的强者充满自信的宣言,是坦然前行的智者面对岁月中那些风雷电雨自豪的回应。

四、《何飞鹏》

著名财经记者何飞鹏曾有一段非常特殊的经历,就是在3个月之内,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记者,变成一个对所有财经政策、商场动态、产业知识都了如指掌的老记者。

1978年,中国台湾的《工商时报》创刊,何飞鹏成为新记者,没有任何经验。当时,竞争对手《经济日报》已创刊10多年。在采访过程中,受访对象三言两语,《经济日报》的记者已了然于心,何飞鹏却因为知识缺乏,经常抓瞎,痛苦不堪。面对这种情况,他想出一种最笨的方法,就是每天把《经济日报》从第一个字读到最后一个字,不只是内容,还包括广告。这是一个无聊、无趣、痛苦的过程。报纸上印着大量的人名、公司名、产业名、产品名,再加上数字、专业知识、专有名词……第一个星期,他看懂不到一半。怎么办?看三遍,先背下来再说。

这个极笨的方法,效果却极佳。过了一个月,何飞鹏大致把当时商界主要的人名、公司名、产业名都弄清楚了,也大致掌握了当时正在发生的焦点事件。等到《工商时报》正式创刊时,他所了解的经济基本知识和社会动态,与《经济日报》的老记者已不分上下。他只用3个月追赶老记者10年工作经验的方法,就是勤奋工作。

五、周星驰的第一场戏

母亲与父亲离异那一年,周星驰才七岁。他和姐姐周文姬、妹妹周星霞一同被判给了母亲凌宝儿。在1968年的香港,一个女人带着三个孩子讨生活,其艰难可想而知。为了维持生活,凌宝儿一个人打了两份工。令她欣慰的是,孩子们都很乖巧懂事,尤其是周星驰,学习成绩十分优秀,最得凌宝儿喜爱。只有一件事,让凌宝儿烦心。

三个孩子都处在长身体的时候,所以不管多么困难,每个周末,凌宝儿都要割点肉或买条鱼给孩子们加餐。或许是平时太娇惯了,或许是难得吃上一回鱼肉,菜一上桌,周星驰就把菜端到自己面前,专拣好的吃。姐姐妹妹却懂事得很,从不和他争。但是周星驰的饭量很小,吃两口就吃不下去了。然后,他就开始胡闹,总还要拣两块,放到嘴里嚼两下,再吐到碟子里。他嚼过的,姐姐妹妹哪还肯吃啊!为了不浪费,凌宝儿只好自己吃。

为这事,凌宝儿没少批评周星驰,但是一点作用都没有。好在周星驰别的方面表现都很好,日子久了,凌宝儿就随他去了。小孩子嘛,哪有不顽皮的呢?

可是有一次,凌宝儿真的生气了,狠狠地教训了周星驰一顿。

那一次,凌宝儿两个月没领到工资了,好不容易从娘家弄来了一些钱,买了几只鸡腿,烧得金黄喷香。菜刚上桌,周星驰就小猴儿似的爬上桌,用手抓起一只鸡腿就啃,还一边冲着姐姐妹妹做鬼脸。一不小心,手一滑,鸡腿掉到地上了,沾满了尘土。凌宝儿又是生气又是心疼,买这几只鸡腿容易吗?再想想周星驰平时的顽皮表现,凌宝儿决定要好好教训他。她取过一根桑树条,狠狠地抽了周星驰十几下:“让你顽皮,让你不知道珍惜!”直到周文姬和周星霞扑过来把周星驰护在身体下面,凌宝儿才放下桑树条,搂着三个孩子痛哭。

哭了好一会儿,才开始吃饭。凌宝儿把鸡腿捡了起来,用开水冲洗一下,舍不得扔,自己吃了。

那天晚上,凌宝儿抚摸着周星驰身上的伤痕问:“还疼吗?”

“不疼了。”

“下次还调皮吗?”

黑暗中,周星驰的眼睛十分明亮,他“嘻嘻”地笑着:“睡吧,妈,我明天还要上课呢。”

2001年,周星驰、凌宝儿做客凤凰卫视时,又说起了这件往事。

“是的,那时他可是真顽皮啊,全然不知道,这饭菜来得多么不容易,一点也不珍惜。”凌宝儿笑容慈祥。

“不,妈妈,我懂得珍惜,”周星驰接过话茬,声音开始哽咽,“您想想,我要是不把鸡腿弄到地上,您会舍得吃吗?那几年里,有什么好吃的,您全给了我们姐弟三人,您成天就吃咸菜啊!于是我们才想出这个办法,我把几块鱼肉嚼得不像样后,姐姐和妹妹就有借口不吃了。只有这样,您才会吃啊!”

听了这话,凌宝儿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其实,我早该想到,你样样乖巧懂事,怎么偏偏吃饭这么顽皮呢?”凌宝儿哽咽着掏出手帕擦眼睛。

周星驰挂着两行泪水满脸微笑。在亿万电视观众面前,这对母子抱在了一起。无数的观众也在这一刻流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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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寻常烟火是美景高考作文天津卷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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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空空荡荡地,孤零零的夜一如既往的平静,分明显出了寂寞的抱怨,这是除夕的夜晚。一点都没有从前那般热闹的感受,除了排列在路两旁整齐的红灯笼外,别无他物。我站在熟悉的窗口,寻找着记忆中那璀璨温暖的烟火

寒风肆虐,漫天飞雪,地上充满了圣洁的白色。一个孩子在一个老人的陪同下,艰难地在厚厚的雪中移动着,小孩手里拿着爆竹,天真地看向老人:“爷爷,我害怕,你先点一支吧。”老人笑眯眯地看着孩子,将手中的爆竹点燃,扔到远处的雪地里。随着爆竹声的响起,雪被炸到空中,纷飞的飘雪在空中勾勒出唯美的形状。雪越下越大,雪花飘在老人苍白的发丝上,但旋即消融,似乎与他那满头银发化为一体。孩子点燃一支又一支爆竹,让它们把雪花托向天空,他抬起头来,稚嫩的脸上露出了纯真的笑容。“过年真好呀,爷爷。”他凝视着老人,老人不语,只是微笑着面向天空。

炉火熊熊,满桌佳肴,家里充满了温暖的红色。一个孩子把冻得发红的小手伸到炉火旁取暖,而后与家人围坐桌边,笨拙地夹起热腾腾的饺子吃了起来。“这饺子好好吃呀。”他充满稚气的叫起来。“傻孩子,这里面包着的,是亲情呀。”老人温柔地望着孩子,伸出手抚摸着孩子的头,眼中满是疼爱。窗外仍是大雪纷飞,此时屋内却温暖无比,此时桌上所摆放的,已不再是美味的饭菜,而是满满的温情。孩子爬到老人腿上,不解的问:“姥姥,亲情怎么能吃呢?”他凝视着老人,老人不语,只是满足的看着红红的窗花。

我回首看向餐桌,爸爸妈妈正包着饺子,电视开着,正播放着刚开始的春晚。一切都和往常一样,但是我却感觉丢了些什么。窗外,夜色一如既往的平静,再看不到璀璨绚烂的烟花,再没有从前绵延天地的白色。而从前深爱我的爷爷姥姥,却已被岁月长河冲走,不留一丝痕迹。

扑面而来饺子的腾腾热气打破了我的思绪,仍是一大盘的饺子,我夹起一个放入口中。那时,我的双眼中突然闪出点点泪光。我吃出来了,饺子里包着的,是亲情;曾经爆竹声中蕴含的,是关怀。

我看着窗外红红的灯笼在风中摇荡,心中的中国年节缓缓展开。我恍惚明白了,年过的是味道,是温馨,是亲情,是关怀。它穿越千年,行走于乡村街头巷尾中,穿梭在都市高楼大厦间。只要滚烫的血脉里氤氲着华夏民族的情感,年就永远在我们的心中,永远承载着我们的记忆驶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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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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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记得,上年的春天,是和你手牵手一起过的。你的手不大,但却很温暖,让我感觉到春天总是那么美好。可是,今年只剩下我一个人,独自流连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

第一次见到你,是被你童稚的笑吸引着的。你友好地走到我身旁坐下,致以我一个暖心的微笑。我也笑了笑,但对你这位陌生人,还抱着一丝忐忑。你来兴趣班的时候,还是那冰冷的严冬。但是,你的出现和对我的好,则是那严冬的阳光,是最温暖的一份依靠。

与你一同度过的第一个春天,是我最快乐的春天。我们总是早点到学校,放下书包后,便到丛林小道中,寻找春天的足迹。你总喜欢带着我去捉昆虫。虽然你知道我不喜欢这玩意儿,可仍执意要我陪你去——因为,你懂的,我不会反抗,只会被你的眼神所打败。和你走在桂花树旁,是我最大的享受,看着你静静沉醉在弥漫着桂花香的世界里,我为你的快乐而快乐。这样的时光若能永恒,我愿用未来等价交换。

但命运是残酷的,我们终究不会一直在一起。你的不辞而别发生在上年的冬季,粉碎了我们在一起的约定。我尝试得到更多个你联系的机会,但这只是徒劳。你不在我身边,翻开曾经你帮我做的笔记,在发现自己对你的依赖,已经太深了。我已经忘记了这时还只是冬季,总是以个人漫步在从林中,试图找到那正专心致志研究昆虫的你。立春已过,我本已绝望,但你发给我的邮件让我再次学会微笑。但这并不是一封带来幸福的邮件,它仿佛是个舵,拉着我们的感情沉入了千丈深海。你说你在医院治疗,不是中国,而是在法国的。窗外的天刚放晴,我多么希望你只是在说谎,在我受骗之后,又说我的愚蠢。你说,你知道我不愿意接受你生病的事实,所以现在才告诉我。又见到最后,是大大的“对不起”,但此刻这已不重要。

走出教室门口,看见桂花又开了。我怀恋曾经的我们,曾经的那份感情。你知道吗,春天又来了。我会将自己的孤寂与伤感,埋在今年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不需要急着回来,好了才准许你回来见我!下午的春天,我还要和你过。而今年,在这个不寻常的春天里,我则会带和你留下的爱,好好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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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相关事例]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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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茶客的一句话让他一生谨慎处事

李嘉诚三岁时,家道中落,后来父亲得了重病,不久离开人世,刚上了几个月中学的李嘉诚就此失学。在兵荒马乱的年月,李家孤儿寡母生活艰难。李嘉诚是家中长子,不能不帮母亲承担家庭生活的重担。一位茶楼老板看他们可怜,收留16岁的小嘉诚在茶馆里当烫茶的跑堂。茶楼天不亮就要开门,到午夜还不能休息,小嘉诚也抱怨过自己命不好,甚至希望哪天日本鬼子的枪走火,把他打死算了。直到一次偶发事件,才使他不再自怨自艾。

那天,因为太疲倦,他上班时一不小心把开水洒在地上,溅湿了客人的衣裤。李嘉诚很紧张,他等待着客人的巴掌、老板的训斥。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位客人并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反而为他开脱,一再为他说情,让老板不要开除他。 “没关系的,我看这孩子挺有出息的。只是以后要记住,做什么事都必须谨慎,不集中精力怎么行呢?”

李嘉诚把这些话记在了心间,之后,他把“谨慎”当成了自己的人生信条。久而久之,竟使他练出了一种眼光,一个人是什么职业,性格特征、生活习惯、为人处事,一见面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这一切对他后来的事业起到了很大作用。随后,李嘉诚辞掉跑堂的工作,从塑胶厂推销员开始,一直干到了业务经理。三年后,20岁的他做好了准备,要大干一番。白手起家的他,在维多利亚港附近的一条小溪旁,租了一间灰暗的小厂房,买了一台老掉牙的压塑机,办起了“长江塑胶厂”。随后,经过反复考察,他认为塑胶花市场需求很大,于是大量生产,这为他带来了可观收入。30岁的李嘉诚,已成了千万富翁。正在塑胶花畅销全球时,李嘉诚却敏锐意识到,越来越多的人拥入这个行业,“好日子很快会过去”,如果再不调整,引起的后果不只是“溅湿衣裤”了。有人认为他太保守了,但他认为这是经商中必须具备的素质,那就是谨慎和预见性。随后他找到的是房地产。 60年中期,内地的局势令香港社会人心惶惶,富翁们纷纷逃离,争着廉价抛售产业。李嘉诚正在建筑中的楼房也被迫停工,如果按当时的地产价格来算,他简直可说是全军覆没了。但他沉着应变,仔细分析局势。认为内地肯定会恢复安定,香港将进一步繁荣发展。在别人大量抛售房地产时,李嘉诚却反其道行之,将所有资金都来收购房地产。朋友们纷纷劝他不要做傻事,他说:“我看准了不会亏本才敢买,男子汉大丈夫还怕风险?” 李嘉诚又一次成功了。70年代初,香港房地产价格开始回升,他从中获得了双倍的利润。到1976年,李嘉诚公司的净产值达到5个多亿,成为香港最大的华资房地产实业。此后,李嘉诚节节高升,1992年的《福布斯》世界富豪排名中,他以38亿美元的个人财产列第35位,成为全球华人中的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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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化用事例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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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用一两句话对所选事例进行高度概括,然后再运用到议论的行文中。这样的前提是,所选事例必须是众所周知的。

如:伯牙对知音的追求使高山流水一曲成绝唱,苏秦、孙敬对知识的追求让悬梁刺股一言成警训;贾岛对诗的意境的追求而使“推敲”流传千古;只有追求,才会有收获。

又如:几百年的风风雨雨,早已荡涤了风波亭上的点点残血;几百年的潮起潮落,早已淹没了零丁洋里的声声叹息。然而,岳武穆的满腔热血,文天样的一颗丹心,早已深深地印在了历史的书页中,化做了民族的魂。

这两段文字分别化用了四个和两个事例,都没有展开,而使得整个句子紧凑、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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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段不寻常的旅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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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庆七天长假中,我有一次不寻常的出游。

那一天,太阳偷偷的躲了起来,树梢在风中向人们微微招手。爸爸要带我去北河那里钓鱼,我高兴的跳了起来,放假这么多天,待在家里多闷得慌啊!正好!爸爸从鱼具店里买了一些蚯蚓,做好准备,我们就开始出发了。

到了北河边我不禁说:“啊!今天人真多呀!”我们选了块大石头坐下来,爸爸说:“这可是钓鱼的最佳地方。”

爸爸熟练的把鱼钩甩进水中,顿时一道道波纹荡漾开去。然后,便静静地等待并注视着浮漂。过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浮漂向下沉了一下,只见爸爸迅速提起鱼竿,“哇!好大的一条鲤鱼呀!”我大叫。鱼跃出了水面,我拿着鱼往桶里放,可是鱼身那叫一个滑溜,逃脱了我的手掌,它以为可以“回家了”,没想到摔在了地上,它似乎找到了回家的方向,于是用力的张着大嘴,使劲扑腾着身子向水边扑去。我大叫道:“哪里逃。”我用手一抓,又逃了,再一抓还没成功……最终成为了我的战利品。爸爸在一边大笑:“你也试着钓一钓。”

我接过鱼竿,像着爸爸的样子选蚯蚓,我选了一条大的,心想:大蚯蚓一定钓大鱼!我也把鱼钩甩进水中,静静的注视着浮漂。过了二十分钟,又过了十分钟,浮漂一动不动,这时的我已经按耐不了了。虽然我已经上了初中,知道钓鱼必须得有耐心,但是还是感到挺生气,便不钓了。爸爸走过来语重心长地说:“你一定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你记住‘恒则成,静则胜’。”我听了爸爸的话重新振作起来,握住鱼竿钓鱼。可小鱼们就是不上钩,又过了一个小时,我又有点坚持不住了,可是想到了爸爸给我的“灯,”在我心中亮了起来,我咬了咬牙坚持住了。不一会儿,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浮漂动了,我迫不及待地提起鱼竿,“啊!原来是一条小鱼。”虽然有点失望,但是对于我来说收获还是不小呀!

在这次小小的出游中,我收获了许多,真正地了解了‘恒则成,静则胜’的含义,这真是一次不寻常的出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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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10天津卷高考作文寻常烟火是美景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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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学校离家不远。上学的路上,总会经过一个广场。这广场就像是一块有魔力的磁铁,紧紧吸附着各种小商贩,也吸引着怀揣几块零花钱的我和同学们。

记得那时,广场中有个老婆婆推着个四轮小车在卖手抓饼。老婆婆的瓶瓶罐罐看起来都很旧,不过每一块手抓饼的料都很足。每至放学的时间,她总会风雨无阻地站在那颗银杏树下,等待着孩子们蜂拥而至。

“我要一个加火腿!”

“两个不要生菜,谢谢!”

“沙拉酱多放点!”

同学们都捏着自己的零花钱,迫不及待,翘首而望。老婆婆不急不躁,小心翼翼地翻动面饼,打上个鸡蛋,旋手摊开,放上蔬菜,舀一勺特制的沙拉酱,抄起小铲轻挑饼底,往内馅儿一卷,一裹,一个香气扑鼻,热气腾腾的手抓饼就完成了。站在前面的同学,大口咬着手中的美味,脸上全写着得意与满足。而在队伍后方的同学,即使再馋,也只能睁眼看着,焦急等待。

那时,我难得有机会去买手抓饼,因为总有时间紧,零花钱不够这样那样的原因。终于等到一次时间、经费、机会都满足时,我一定会飞奔而至,买一个料馅满满的手抓饼来过过瘾。感觉上会舍不得吃,可真正等到下嘴时,就开始囫囵吞枣,常常把自己呛得连连咳嗽。

毕业以后,便很少回到小学校园了。有次上完补习班,下楼时看到了一个手抓饼摊贩,所有的器具都闪闪发光像是新的。我立刻走了过去,买了两个饼还加上了所有陷料。满心欢喜地回到家中,心想终于可以圆小时候的心愿了。而真正将饼送到嘴中,有的却只有油腻过后的乏味。

如今,每每经过学校,广场上再也未见卖手抓饼的老婆婆,再也未闻争先恐后的叫声,再也没有了小时候的烟火气。

唉!这世上该有多少人汲汲一生,再也找不回小时候的味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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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当时只道是寻常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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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然回首,昔日的点点滴滴犹如百花开在记忆的园中,让我驻足,让我留恋,让我珍惜,让我感动。

时间拉近了我们心的距离,让我们从陌生人变成舍友,再从舍友变成姐妹。因为日积月累的感情,因为大家都单纯而热心,因为大家的坦诚相待,互助友爱,我们从当初的陌生与羞涩变为今天的熟悉与自然。

日子每一天都平静又平凡地过着,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舍己为人,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姐妹情长,只有一如既往的平静与和谐。然而在这平静与和谐中我们培养出最朴素最纯洁的友情。当时寻常之事,寻常之情,寻常之景,经过时间的沉淀,留在我们的脑海里,留在我们的记忆之园中,开着绚丽的花,飘着四溢的香,成为永久的珍藏。

初开始上课时,我们热情满溢,精神百倍,中午吃过饭以后马上去教室占位。到教师以后,发现一个人也没有,大家都很开心,把第一排占上,然后开始聊天,谈笑。我一直认为,交友需要一个过程,接触的机会越多,成为朋友的速度越快。如果没有刚开始那样去占位,彼此交流的机会就会少,也许我们就不会那么快成为朋友、姐妹。

但当时却感觉有点紧张,毕竟大家都不是很熟悉,彼此都是客客气气的,生怕说错了什么惹得对方不开心。现在有时说话肆无忌惮,粗声大气,感觉甚为不雅,倒是有点怀念那时的拘谨、礼貌了。不过占位只是一时之风,不到三天,我们士气锐减,谁也不想去占位了,都在宿舍午休,预备铃响了才三三两两地赶去。真是很怀念那时的大部队开动,那时的热情洋溢,那时的室内聊天。

第一次检查宿舍卫生的那一天,宿舍“倾巢出动”,各司其职。抹玻璃,擦门,抹桌子,扫地,拖地,整理杂物,各有分工、又有合作,工作顺序井然,速度极快,效果显着。不到一个小时,宿舍便窗明几净,井井有条,微尘不染。为了纪念那一天的成果,我们还专门录了像,晚上都舍不得用被子。现在极少有那样的时候了,宿舍也再没像那次那样整齐过。每每想起那天大家劳动时的情景,都会感叹大家的勤劳、认真、合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宿舍就像我们的家,每个人都竭尽全力使我们的小家整洁、温暖、幸福。

我们还有一块儿去打工的经历。虽说是去工作,但累的时候看到不远处就是自己的舍友,就感觉很安心,就一点不觉得疲倦或孤独了。那家饭店经常举行婚礼,有很多鲜花,所以我们经常在离开的时候偷偷拿上几支揣在兜里,走在路上时拿出来比美。回到宿舍就找一个瓶子,把鲜花插在瓶子里,放在窗台上,这样我们的小环境就会漂亮上一阵子,芬芳扑鼻一阵子。我们老大比较幸运,经常碰上大哥哥让她抓糖,她一想到我们也就不客气了,装上好多,回来分给我们一块儿吃。工作后回学校的路上是我们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手挽着手,放着喜欢的音乐,踏着轻快的步伐,欣赏着这座城市的霓虹灯光,一路高歌往学校走去。有时碰巧遇到卖香蕉的阿姨,我们就会光顾,然后边走边吃。那一段时间,我们没有打工的辛劳,因为有舍友们的陪伴;那一段时间,我们只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与快乐,只是因为工作之后可以和舍友们一路欢欣。那平平淡淡的十几个夜晚,我们一起走过,把我们纯真的笑留给了那条喧闹的大街。

前段时间宿舍话剧大赛,我们热情参赛,为每一个人都量身定做了一个角色。刚好碰上清明节,我们便在宿舍排练,每个人练得都很认真。我们都为艺术现身了一回,把自己的形象全毁了,尤其是舍长和芳姐姐,把自己打扮成凶神恶煞的强盗。因为是一个搞笑版的《唐伯虎点秋香》,所以经常哄堂大笑。

有一次,我回去得有点晚,她们已经开始演了,离宿舍老远就听见里面欢声阵阵。邻宿舍的同学感觉莫名其妙,经常登门造访,问我们乐什么,我们就会故作深沉地说演话剧,等人家走了,才又大笑起来。我觉得我们的演员演技都很好,不过可能剧本选得不太好,所以落选了。但结果也许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排练时收获了快乐、友谊和合作精神,还有什么比这些更值得回味呢?

过去的虽然过去,但现在想来却深深地怀念,想不到那些当时以为的寻常之事,竟如此难以忘记,如此值得回忆。

生活一如既往,我们只有珍惜。没有什么事是寻常,一切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故事,都值得我们用心去体味。学会去感受平凡生活的价值,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感恩那份纯真的友情吧。这样,蓦然回首时也不会为失去逝去的美好时光而神伤。

[当时只道是寻常作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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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寻常的客人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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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班曾添

放学后,贝贝一个人在家看电视。忽然铃响了。她拿起话筒,听到妈妈的声音,妈妈让她在家乖乖地待着,说自己大约十分钟后就可以到家了。贝贝接完电话,继续看电视。不一会儿,门外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贝贝急忙去开门,眼前出现的却不是妈妈。

站在门口的是一位男子,穿着黑衣黑裤,头戴黑色帽子,还戴黑色口罩。贝贝觉得他很奇怪,问:“叔叔好,你找谁?”男子轻声说:“我是你们家的客人。”不等贝贝说什么,客人就迅速进了贝贝家的门,并关上了门,然后在贝贝家快速走了一圈,最后走到贝贝跟前,恶狠狠地说:“拿出钱来,不然,我就杀死你。”贝贝吓了一跳,说:“可……可我没有钱。”客人就从腰里拿出小刀指着贝贝,贝贝吓得又哭又叫。这时,贝贝的妈妈正好开门进来,一见这种情况,就大叫道:“你是谁,你要干什么?”客人说:“我要钱,我要你包里的现金。”贝贝妈妈立即说:“好,好,好,放了她,我包里有钱……都给你。”客人快速拿了钱,飞快地跑走了。

贝贝哭着扑到妈妈怀里,说:“那位叔叔说……是我们家……客人……”妈妈紧紧搂着贝贝,轻声说:“好了,宝贝,不哭……客人?嗯,这的确是一位不寻常的客人!”贝贝妈又亲了亲贝贝的脸,面对着贝贝,温柔地说:“宝贝,这位不寻常的客人,给了我们一个经验教训啊!以后,独自一个人在家,如果有人敲门,你该怎么做才好呢?”贝贝停止了哭泣,想了一会儿,说:“妈妈,对不起,我刚才以为敲门的是你,所以我就……我应该先去看看猫眼的……”妈妈又亲了亲贝贝,微笑着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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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事例

全文共 2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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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作曲家贝多芬由于贫穷没能上大学,十七岁是患了伤寒和天花病,二十六岁,不幸失去了听觉,在爱情上也屡受挫折。在这种情况下,贝多芬发誓“要扼住生命的咽喉。”在与命运的顽强搏斗中,在乐曲创作事业上,他的生命之火燃烧得越来越旺盛了。逆境不但没有吓倒他,反而成了他获得强大生命力的磁场。

2.著名作家高尔基从小就饱尝人间的辛酸,即使做活累得腰酸背痛,也不肯放弃一刻时间去看书,还常常在老板的皮鞭下偷学写作,终于成为著名的作家。

3.我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因家境贫困,从小就替父亲担起全家的生活重任。但一有空,就借几本数学书来看,他用5年时间自学了高中三年和大学初年级的全部数学课程。18岁那年染上了伤寒病,为此,家里的东西全部当光,而病情不见好转。幸好有家人的精心照顾,总算保住了生命,但却成了终身残疾。后来在原就学的中学老师的关怀下,到这所中学里当勤杂工。他一有空就借书看,伤残的左腿时常疼痛得钻心,他仍一心在数学王国的海洋里劈波斩浪,将身躯的疼痛、生活的艰辛和世道的不公统统抛在脑后……

4.莎士比亚,为了谋生,为了追求他所热爱的戏剧事业,独自一个人来到伦敦闯天下,初到伦敦时,他举目无亲,人地两生,到处碰壁。后来总算进入了一家印刷厂做工。在剩余时间,他不顾一天的劳累,每天到伦敦各戏院去寻找工作,后来也如愿以偿。他认为:环境越恶劣,越能锤炼人的意志和聪明才干。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中,他都一如既往地追求自己的事业,最终获得了辉煌的成功,登上了“戏剧大师”的宝座。

5.被称为东方鸿儒的季羡林,他回忆自己的童年时说:“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当自己长到四五岁的时候,对门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到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出去很远的地方,到别人割过庄稼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穗比较多,母亲把麦粒磨成粉,做了一锅面饼子,我大概吃出味道来,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吃了一块,让母亲看见了,她赶着要打我。我当时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就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办法来捉我,我就在水中把白面饼吃光”他又说,“现在写这些还有什么意思!但它使我终身受用。有时能激励我前进,有时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接着他又说:“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于是坑害子女”。

6.德国音乐大师巴赫,他9岁时就失去了母亲,第2年又失去了父亲,成了一个孤儿。为了学习音乐,十几岁的孩子,没有旅费,一个人步行400多公里到汉堡去拜师求艺,为了学习名家名曲,想借他哥哥的曲谱,可他哥哥执意不同意,他偷偷抄曲谱,一抄就是半年。他哥哥不支持他学音乐,可他对音乐情有独钟,矢志不渝,含辛茹苦,勤奋追求,终于获得成功。所以,有人说他是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

1.大作曲家贝多芬由于贫穷没能上大学,十七岁是患了伤寒和天花病,二十六岁,不幸失去了听觉,在爱情上也屡受挫折。在这种情况下,贝多芬发誓“要扼住生命的咽喉。”在与命运的顽强搏斗中,在乐曲创作事业上,他的生命之火燃烧得越来越旺盛了。逆境不但没有吓倒他,反而成了他获得强大生命力的磁场。

2.著名作家高尔基从小就饱尝人间的辛酸,即使做活累得腰酸背痛,也不肯放弃一刻时间去看书,还常常在老板的皮鞭下偷学写作,终于成为著名的作家。

3.我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因家境贫困,从小就替父亲担起全家的生活重任。但一有空,就借几本数学书来看,他用5年时间自学了高中三年和大学初年级的全部数学课程。18岁那年染上了伤寒病,为此,家里的东西全部当光,而病情不见好转。幸好有家人的精心照顾,总算保住了生命,但却成了终身残疾。后来在原就学的中学老师的关怀下,到这所中学里当勤杂工。他一有空就借书看,伤残的左腿时常疼痛得钻心,他仍一心在数学王国的海洋里劈波斩浪,将身躯的疼痛、生活的艰辛和世道的不公统统抛在脑后……

4.莎士比亚,为了谋生,为了追求他所热爱的戏剧事业,独自一个人来到伦敦闯天下,初到伦敦时,他举目无亲,人地两生,到处碰壁。后来总算进入了一家印刷厂做工。在剩余时间,他不顾一天的劳累,每天到伦敦各戏院去寻找工作,后来也如愿以偿。他认为:环境越恶劣,越能锤炼人的意志和聪明才干。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中,他都一如既往地追求自己的事业,最终获得了辉煌的成功,登上了“戏剧大师”的宝座。

5.被称为东方鸿儒的季羡林,他回忆自己的童年时说:“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当自己长到四五岁的时候,对门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到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出去很远的地方,到别人割过庄稼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穗比较多,母亲把麦粒磨成粉,做了一锅面饼子,我大概吃出味道来,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吃了一块,让母亲看见了,她赶着要打我。我当时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就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办法来捉我,我就在水中把白面饼吃光”他又说,“现在写这些还有什么意思!但它使我终身受用。有时能激励我前进,有时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接着他又说:“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于是坑害子女”。

6.德国音乐大师巴赫,他9岁时就失去了母亲,第2年又失去了父亲,成了一个孤儿。为了学习音乐,十几岁的孩子,没有旅费,一个人步行400多公里到汉堡去拜师求艺,为了学习名家名曲,想借他哥哥的曲谱,可他哥哥执意不同意,他偷偷抄曲谱,一抄就是半年。他哥哥不支持他学音乐,可他对音乐情有独钟,矢志不渝,含辛茹苦,勤奋追求,终于获得成功。所以,有人说他是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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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寻常烟火天津卷高考

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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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白风清,秋色涟漪,我初遇这百里流金。

乡间的小路总是颠簸的,脱离尘世的喧嚣,和着田野间清新之味,堵在高速上十几小时的厌烦被扫荡一空。坐在车里却有种在海上乘风破浪的潇洒不羁之感。

“回来啦!”奶奶的眼睛笑得眯成月牙,里面流淌着璀璨流银。

看着铺满前堂金灿灿的玉米山,就知道今年收成还不错。我蹲下去拿起一个稍小的玉米棒,掰成两节,顿时一只粉白色的肉虫便掉落在地。轻轻用竹竿挑起来,扔向对面的竹筐,那儿已经有大半篮了。

爸妈他们也都找了个小板凳坐下开始挑肉虫,一时无言,只余那阵阵清脆的玉米棒被折断的声音萦纡不散。

“臭虫,拿你喂鸡!”奶奶笑着恶狠狠地说道,“该脱粒了!”

我看见爷爷搬来一台在村里循环利用的脱粒机,爸爸捎来一个铁镐铲玉米棒,浩浩荡荡的大型阵仗仪式就此开始。

灰白的玉米絮随风飘扬,很快便被妈妈聚成一堆。它们狡猾得很,专向人衣服里头钻,不让你被痒的触感洗礼誓不罢休。远远地看那堆越积越高的絮,就像一朵粘稠的乌云,还没来得及大放异彩将甘霖送予世界,就啪嗒掉落人间。

“啊嘶——”奶奶突然向后退去。

我急忙看过去,却也只瞥到一眼血肉翻飞的殷红手指,一滴血珠点染在她脚下的玉米粒上,如一束鲜红的玫瑰,绽放于尘埃,璀璨于星河。奶奶从裤腰的袋子深处掏出一个上了年份的创口贴,随意粘了两下就笑着说道没事。见血也不再拼命冲出其皮肤,奶奶也依旧精气神十足地挑着玉米粒,我和父母都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后来啊,去医院拍了CT才知道,那儿的手指骨已经断裂了。我们谁也不明白,在那样的疼痛下,奶奶究竟是怎么露出充实的笑容,继续鼓足了劲干活。

“该晒晒,该晒咯。”奶奶用肮脏的围裙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如释重负道。

我们把脱好的玉米粒平铺在家前的空地上晾晒防止它发霉。弟弟携着几个贪玩的小男孩飞奔过去,路过玉米粒堆时,他们狡黠的黑眼珠转了转,竟就开始在其上蹦蹦跳跳,“哈哈!我们在沙漠滑行!”玉米粒飞溅,溅出一丝微不可查的叹息,孤零零地卧倒路旁。

“喂!你们这群破小孩!”我气急败坏地用手驱赶着他们,真是,没干点农活就不知好歹了。余光里,奶奶枯槁消瘦的身影,颤颤巍巍地,弯腰捡起一粒又一粒。

躺了三天的玉米粒,终于投入了蛇皮袋的怀抱。

一斤九毛钱。

来收玉米粒的大叔的手,指甲缝里都是黑泥,是啊,被无数个乌黑的夜晚所浸没,它早已染上了黑夜的静默,却依旧固执地诉说着其主人日日夜夜的操劳与疲惫。

奶奶小心翼翼地把钱塞进枕头底下,笑道:“你可要好好上学啊,奶奶挣得钱都给你,供你上大学!”她的眼里星辰在闪。

小家小院,一户户的人家,挤在一个小村里简简单单地生活,它有它们自己独一无二的节奏,有自己悠然出尘的人情味,有自己明如阳光的追求理想。每个人都在认真且忙碌地生活。

山河辽阔,潮起潮落,我贪恋这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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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优秀作文:一次不寻常的考试

全文共 1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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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经过很多考试,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一次不寻常的考试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篇:一次不寻常的考试

对一个六年级的学生来说,考试并不陌生,谁都经历了N次考试,而我最难忘的是一次不寻常的考试。

那是一堂语文课,剩下20分钟,老师突然拿出一份试卷,严肃地说:“现在用剩下的时间考试,下课收卷。”试卷发了以后,同学们立刻争分夺秒地答题。

我望着那密密麻麻的试题,真是有点吃惊,又随手把试卷翻了过去,却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秘密,试卷背面写着“只需做第五选择题。”我顿时恍然大悟,暗自窃喜。正在这时,同桌周晴提醒我:“还不抓紧时间答题!真是死到临头,亏你还那么天真。”我倒不在乎她的提醒,还热情地告诉她:“这试卷有玄机,你看背面的字就明白了。”谁知她并不领情,反而抛来一句:“我才没时间陪你玩。”

下课的铃声一响,老师便催交试卷,我第一个送上去,其他同学拖拖拉拉,都迟迟不交。后来,老师问同学们:“你们都把试题做完了吗?”我大声地回答:“都做了!”可是,却被同学们的埋怨声淹没,也不知道老师是否听见。

老师叫大家安静下来,然后让我揭开这个秘密。同学们听了以后,个个目瞪口呆,后悔莫及,特别是同桌周晴好像鼻子都气歪了,那样子令人发笑。最后,老师总结说:“这是一次不寻常的考试。通过这次考试,我希望同学们要吸取教训。”

这次考试,它使我懂得了浏览的好处,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次不寻常的考试。

第二篇:一次不寻常的考试

考试,一座每个人都会走进的迷宫。有的人走向光明,有的人却深陷其中。

——题记

“啊,好累啊!”我伸了个懒腰,放下了手中的书本,朝外面看了看,毒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再看看里面,一台吱呀作响的电扇,一块即将消融的冰块,为我送来了一丝微弱的清凉。

三天前,妈妈打着“体验生活”的口号,把我从凉爽的空调下送到了酷热难忍的烈日下——把我带到了姑姑的书报亭。本来我有诸多不满,却被一句话带走了。因为姑姑说:“你来的这几天,只要是你卖出去的书,赚的钱都给你了。”(不要觉得我吝啬,我也是很大方的)

现在我才知道姑姑为什么这么爽气,因为这几天正值三伏天,天气出奇的热,大街上原本拥挤不堪的人群一下子消失了。更不用说这小小的书报亭了。

后悔啊,我怎么会答应了呢!正当我在报应的时候,我的第一个顾客出现了——一个女孩。她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件极朴素的白T恤,手里拎着一个大大的旅行箱。当她走近时,我对她仔细地端详了一番,她看似十分急切。应该是急着赶路吧,而且还怕路途中百无聊赖。这个女孩快速地翻了一下,就找了一本书,拿给了我。“多少钱?”女孩沙哑着嗓子问道,原来已是被太阳炙烤得不行了。我看了看标价,说:“5元。”我强忍住内心的狂喜,努力装出一副平静的表情。我庆幸我的运气,能够在这种天气做到生意。

女孩从口袋里掏出来了一张纸币,也许是因为太热了,看也没看地就把钱扔给了我。 我也下意识地接了过来。等到女孩走开,我才发现我手中攥着的是一张二十元。我惊异于我的发现。

到底去不去呢?最终我的贪婪击败了理智,准备把这二十元占为己有。

原本吱呀做响的电扇一下子恢复了正常,一股强劲的凉风冷却了我那因贪婪而发热的脑袋。理智又重新占领了高地。

于是我一下子冲了出去,手里紧紧攥着那二十元。当气喘吁吁的我和那女孩的视线交汇时,她吓坏了。我笑着说:“你给了我二十元。”女孩惊异地看着我,没想到我会把钱还回来。她也就笑着把五元钱递给了我,我也把那二十元递给了她。看着女孩的笑脸,我内心中更加坚定了:我这样做是对的。

回到书报亭时,我发现书居然一本没少。我这才发现许多人都与我一样通过了一场不同寻常的考试,一场道德的考试!

第三篇:一次不寻常的考试

一天早上,我和张明一起去上学,因为今天要举行期终考试,所以,我和张明都走得很快,不想迟到。在路上,我捡到了团皱了的十元钱,为此,我和张明争论了起来。

嘿嘿!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钱少不愿要,钱多不敢拿,十元钱刚刚好,我暗暗地想。“这十块钱就归我吧!反正是我捡到的”我说。“不行你有没有想过别人丢钱的感受?我们应该呆在这等失主来拿回钱”“就十块钱,他们一定不会来拿得我们站在这里不是白等他吗?等一会儿就要来不及考试了,那我们就要倒霉了,我可不想这样!”显然,我已经不耐烦了,想立刻拿了钱走人。“如果这十块钱对他十分重要呢?如果……”张明这一番话把我问的无言以对,是呀,别人丢钱的心情又是怎么样呢?我总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吧!于是,我和张明便决定再原地等失主来领钱。

果然,没过多久,就来了一个穿绿衣服的小姑娘,慢慢地低着头,像是在寻找什么似的,过了一会儿,那个小姑娘问我:“大哥哥,你有没有看到一张十块钱?”“是不是这张?”“对了,就是这张!谢谢你,大哥哥!”“不用谢!”我回答。

我和张明一起跑到学校,虽然差点迟到,但我还是觉得自己通过了一次不寻常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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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寻常往事不寻常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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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人生而就不寻常,但却有很多人拥有不寻常的一生。人生好似一杯白开水般平淡,但只要用心品味,也能尝出白开水中那不寻常的味道,只要用心去思考,也能感受到寻常小事中的不寻常。

每年过年时,二姐家的小侄子就成了我唯一的玩伴,他今年才六岁,可懂得的道理很多,所以每次过年时我都很愿意陪他玩,他身上总有出乎意料的惊喜。

冬日金黄阳光洒在我的窗前,完成了学习任务的我看着外面一片洁白,阳光也好像在呼唤我去接受它的沐浴,一颗出去玩的心蠢蠢欲动,眼睛瞥见小侄子刚刚做好的纸飞机,我满眼放光的看着小侄子:“我们去试试你的飞机好不好呀?”牵着他的小手乘着微风,我们来到了小区广场。

扔着一个个纸飞机,看彩色的纸飞机在空中盘旋,心情随着一架架纸飞机慢慢变的自由,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不知不觉天边已经泛起了霞光,渐渐变暗的天色提醒我们该回家了。

放飞纸飞机好像放飞了心情一般,因学习而升起的疲惫慢慢消散。其中一架纸飞机,随着风飘的异常的远,风还没停,飞机也没下落,小侄子在卖力的倒腾着自己的小短腿追,我以为他还没玩够“别追了,咱回家吧,明天再带你玩。”我的话随风飘远,小侄子回头看了看我,急急忙忙好像要说什么,飞机还在继续飞着,我大步追了上去,将他抱起,“咱们回家好不好?”他的小手不停的挥,说:“妈妈告诉我,不能随地乱扔垃圾,这会给环卫爷爷添麻烦的”

我的脸慢慢变红,想起我之前对那架纸飞机不以为然的态度,心中的羞愧更加深重,那架纸飞机也慢慢落下,我抱着他一步一步走向大草坪中唯一的彩色,将它捡起,放进小侄子的手中“你妈妈说的对,不能乱扔垃圾”月亮刚刚现出一点影子,我们回家了。

这虽然是一件寻常的往事,但却让我终身难忘,它并不寻常,教会了我一个道理。自那次之后我再也没有将垃圾扔到地面,还会主动拾起地上的垃圾,每次我都能想起小侄子,想起他稚嫩的话语,也想起那天吹动纸飞机的温柔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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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事例开篇,简洁铺陈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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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是难的,更何况是心灵的选择。高渐离为了荆轲,他选择了死;马本斋的母亲为了革命,她选择了牺牲;祝英台为了真挚的爱情,她选择了化蝶。在这友情、亲情与爱情之间的选择,他们是这样做的-- (《生死之间》)

文章开头以名人事迹简洁铺陈:高渐离为友情选择了死亡,用自己的头颅捍卫了“士为知已者死”的至理名言,成为千古奇士;马本斋的母亲选择献身,用自己的至情--博大母爱以殉人间大义,为儿子也为后人树起一座人格丰碑;祝英台选择了化蝶,用自己的灵魂升华了梁山伯的爱情,为有情人的天长地久树立了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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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相关事例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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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在梅森素数分布的探究过程中有过无数次的失败;有一天,他受到“费马数”的启发,这为他后来解决梅森素数分布这一难题找到了突破口,从而提出了梅森素数分布的猜测,并给出了它的精确表达式。后来这项重要成果被国际上命名为“周氏猜测”。

2.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四年级学生洪伟强专业是语言学,但却对智能交通的主题非常感兴趣。他说新加坡非常重视智能交通,在学校时也参与过类似项目。已经有一家小小公司的他敏锐地从中看到了商机。参加APEC青年周活动,除了结交朋友,还有机会听到许多业界专家和大公司介绍前沿技术,让他觉得很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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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关于不走寻常路议论文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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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路各种各样,有康庄大道,也有羊肠小径;有阳光路,也有独木桥;有熟途,也有陌路。不同的道路,成就不同的人生。那么,我们应该要走一条怎样的路呢?我想,很多人都难以回答。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我们应该不走寻常路。

寻常路,乃平庸、普通之路也。走寻常路,固然可以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地向前进,但它往往只通向寻常之处,没有奇绝壮美的景致。凡有志之士,应该主动远离寻常路。那些革命先驱者无不是这样的,如青年毛主席,在长沙第一师范毕业之后,没有像一般人那样回到偏僻的乡下,默默地做一名教书匠,而是毅然决然地踏上一条前无古人的革命之路。

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不走寻常路。不走寻常路,需要有高远的志向和勇于创新的精神,需要有宽广的胸襟和超人的胆识。

不走寻常路,需要高远的志向。人生之路处处充满艰难和风险,谁都希望自己一帆风顺,稳稳妥妥舒舒服服地过着每一天。因而谁都不愿意去冒险。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人,却不一样,他是一个志存高远的人,有不同于常人的目标和追求。周恩来总理一生的道路,可谓步步精彩,处处不寻常,这与他自小就立下“为中华崛起”的宏伟志向是分不开的。鲁迅先生当年东渡日本,抱着科技救国的理想,学习外国先进的医术,来救治病弱的国人,但他很快就发现,风雨如磐的“故园”,一片晦暗,更加迫切的是要唤醒国人沉睡、麻木的心灵。于是,他弃医从文,踏上一条用文学来改变国民精神、挽救民族危亡的艰难之途。

不走寻常路,是一个人富于创新精神的标志。一个没有创新精神的人,只会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不会去尝试和开拓;只会重复别人走厌的老路,不会抛弃熟烂,另辟蹊径,独自闯出一条新路来。纵观中国历史的发展,在许多关键的时刻,往往都有创新之举。deng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方针,成功地解决了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的问题。这就是不走寻常路的一次伟大的创举啊!

不走寻常路,就像一次探险,你事先不知道将会遇见什么:可能是坦荡平原,也可能是绝壁断崖;可能是芳草萋萋,也可能是黄沙漫漫。一个缺少宽广的胸襟和胆识的人,只会畏葸不前,半途而废。他们目光短浅,只看到眼前的利害,因而不会去也不敢去探索、领略别样的风景。相反,一个具有宽广的胸襟和胆识的人,他们目光长远,不会只注重眼前的利害,遇到困难,会勇于探索、尝试。

不走寻常路,充满挑战和机遇;不走寻常路,自然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甚至牺牲。但一个人应该要勇敢地面对各种挑战或艰难,树立理想,不断锤炼自己,去收获不寻常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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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在那个不寻常的春天里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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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和煦,明媚的春光照在大地上,万物呈现一片生机,形成一幅秀丽的山水图。

掐指一算,前前后后经历了12个春天,早已不记得每年所发生的事,可那个春天我永远也忘不了。

那年春天,幼小的我迎来了最悲痛的噩梦。小时候,我最亲的人便是我爷爷。父母每天都要工作,很少管我,只是在晚上到家后短暂的几小时陪我。因此,大部分时间都是爷爷来带我的。

在我印象中,爷爷是一个慈祥的人,每天都笑眯眯的。当我犯了错,他并不责备我,而是用和气的语言告诉我道理。爷爷最喜欢给我讲故事,只要一有空,他就轻轻地搂着我,给我讲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我也蛮乐意听爷爷讲故事。

只怪病魔无眼,让爷爷这么好的人患上了癌症。爷爷刚开始并没有什么不适,身体依旧硬朗。到了后来,病情加重,爷爷有点吃不消了,种种不适,但他仍然笑容满面地陪着我。爸爸有些心疼爷爷,就准备开车把爷爷送回去养病。临走前,我使劲拍打车门,不愿让爷爷离开,爷爷对我说:“乖,爷爷回去给你拿糖吃喽,爸爸一个人拿不动。”我这才笑了,点了点头,车子启动了,我一想到有糖吃就十分激动,高兴地向爷爷告别,爷爷也朝我挥挥手,后来我才知道这一挥手竟是永别。当时的我不懂事,看见爷爷悄悄抹了一把眼泪,以为爷爷是激动地哭了。目送着车子渐行渐远,我心满意足地转身回了屋。

一个星期过后,我还是没有看到爸爸和爷爷回来,不免有些疑惑:老家有多少糖啊?怎么到现在都没拿完?这时,妈妈接了个电话,大惊失色,眼圈有点红了,我好奇地询问原因,妈妈没说什么,只是长叹了一口气,急忙收拾好东西,拎着大包小包离开了家门,临走前不忘叮嘱外婆要好好照顾我。我越发迷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终于,我盼回了爸爸的车子,我连忙跑过去打开车门,可下来的只有爸爸和妈妈,没看到爷爷。我好奇地问道:“爷爷呢?”“去旅游了。”爸爸哽咽道。“旅游?去哪儿旅游?”“天堂。”“天堂?就是好的灵魂所去的地方?”我顿时明白了一切。我冲进了房间,放声大哭,门外也传来了阵阵抽泣声。

我不敢相信,我就这样失去了最爱我的爷爷?

阳春三月,其他孩子都在尽兴玩耍,享受春光。而我,却在心里默默思念我的爷爷,那个整天笑眯眯,最爱我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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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事例铺陈法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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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是难的,更何况是心灵的选择。高渐离为了荆轲,他选择了死;马本斋的母亲为了革命,她选择了牺牲;祝英台为了真挚的爱情,她选择了化蝶。在这友情、亲情与爱情之间的选择,他们是这样做的—— (《生死之间》)

* 文章开头以名人事迹简洁铺陈:高渐离为友情选择了死亡,用自己的头颅捍卫了“士为知已者死”的至理名言,成为千古奇士;马本斋的母亲选择献身,用自己的至情——博大母爱以殉人间大义,为儿子也为后人树起一座人格丰碑;祝英台选择了化蝶,用自己的灵魂升华了梁山伯的爱情,为有情人的天长地久树立了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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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逆境出人才的事例精选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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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

不止正因他是举世闻名的物理大师,《相对论》的提出,对增进人类宇宙思惟上做出卓越贡献,更正因我很喜爱他,喜爱那种天真、活泼、幽默、顽皮的一面,一位伸着舌头拍照的老顽童。

脑袋神奇,被喻科学家中的科学家的科学巨人,求学的经历,一点也不神奇,甚至被当做"低能"看待,四、五岁还不太会说话,喜爱静静的坐着,常常发呆,父母一度以为他有智能障碍。

小学的成绩表现,果真一如预言的糟透了,除了数学卓越之外,其它都很差,是班上永远的最后一名,老师甚至对家长直言:做什么都一样,反正你的孩子将一事无成,朽木最后被退学,连中学毕业证书都没拿到。

爱因斯坦终究还是成功了,历经许许多多的波折,他进了瑞士苏联邦工业大学就读;成功的两个关键是叔叔的慧眼与父母的充分信任,他的工程师叔叔,让他对数理愈来愈有兴趣,愈解愈有成就感,他的父母坚信儿子必须会成功,让一个曾被当成弱智的孩子,开展出光明的人生新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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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看似寻常的色彩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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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阳在空中姿情挥洒金色光芒,炽热的光线却被那一片看似寻常的绿色遮挡在外,只有两三道光线穿过,在地上投下几个光斑。

这片寻常的绿色诞生在一颗葡萄藤上,和其他植物一样,春天发芽生长,夏天熬过漫长酷暑,最终在秋风中一点一点飘零,一年一年循环着,这片绿色似乎永远抹不尽。

这看似寻常的色彩是由千千万万根细枝支撑着的。那葡萄藤的根部屹立在一根石柱旁,粗壮的主干犹如一条蛟龙一般破土而出,缠绕着石柱盘旋而上,截止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许许多多枝条交织着,托起这片绿色。那一个个巴掌大的绿叶,似一双双手在风中招摇。它们一片挨着一片,一簇连着一簇,一层叠着一层,形成了一片绿色的云朵,这绿色充满生机,活力,既没有碧绿的深沉,也没有翠绿的稚嫩。

这绿色不怕烈日。太阳如帝王般在空中俯视着大地,散发着炽热的阳光,不容许地上任何一物抬头,挑衅他的威严。然而这片绿色却不为所动,昂首挺胸地抵抗,吸收那炽热的阳光,太阳也对他无可奈何。

这绿色也不惧狂风暴雨。它在狂风中如云一般翻滚着,被狂风肆意摧残着,它像一个任人摆布的木偶,风吹向东,叶就向东倒,风吹向西,叶就向西倒。一片片绿叶一会儿被掀翻,一会儿被压下去,但它依旧不退缩,没有一片叶子折断,被狂风卷走。雨水也像子弹似地落下,噼噼啪啪打在叶子上,却不能伤它分毫。

风雨过后,雨没有打散它,风没有卷走它,而它--这片看似寻常的绿色,经过雨水的冲洗变得更加亮丽,清新。

而当这片绿色在阻挡阳光,抵挡风暴时,这片天然护盾下的一串串葡萄悄然生长着。这片绿色一直保护着它们直到成熟。

秋天阳光已不再炎热,但这片绿色却泛出了点点枯黄,随着绵绵细雨,清凉的秋风一点点散去。那一片绿色在秋风中化为一群金黄的蝴蝶消散在天地间。

这片看似寻常的绿色在枝头展现了他的生机,在烈日下表现了它的坚强,在风雨中它无所畏惧,还有它的无私奉献,处处彰显着它的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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