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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狼》扩写精品20篇

文言文《狼》扩写应该要怎么写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小伙伴们写的范文吧!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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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1000

与朱元思书扩写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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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风有颜色,如果烟有光芒,或许它们是明净的,像白昼的光在风中低回。天空与远山呈现出相同的颜色,似乎融为一体。我乘着船随着江流漂荡着,任船东西漂泊。在富阳与桐庐的一百多里的水路上,竟让我邂逅了这样的奇景:山,苍翠深远;水,清深浅碧。实在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奇妙之景呀!

我俯下身来,仔细地瞧着江底,因为水都是泛着青白色,所以可以毫无障碍地瞧见水下大小不一,形状奇特的石头,还有一些调皮的小鱼时不时的在船底游绕。真是趣味无穷。可千万不能小看了这水,它的急流可比箭的速度还快,那凶猛的浪简直就是一匹飞奔的马!

我站了起来,不再看水,而是仰望起两岸那青翠欲滴的高山,山上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也许是树太过茂盛的缘故,而使得阳光照不到树下,有一种寒意。两岸有很多山峦,一山隔一山,一山挨一山,全都凭借着高峻的地势,争着向上,一座座笔直向上,直插云天,似乎是不分个高下不肯罢休。

观山望水都以做了,于是,我回到船里,闭上眼睛,打算好好休息。“泠泠,泠泠。”是什么在作响?噢,那是千丈高的泉水从山上流下的而击打着石头的声音。“嘤嘤,嘤嘤”这种声音时高时低,时而悠远,时而短促,在这山水之间,这样的优美的声音只有鸟儿才有。还有低低微旋,似乎永不消失的猿和蝉的声音。

我突然觉得,若我是提个追求名利的人,那我看见这两岸的苍翠峰峦,一定会平息了热忠于功名利禄的心;若我是一个治理政治事务的人,窥见了这幽静的山谷,一定会爱上它,流连忘返。

睁开了紧闭的双眼,再次环绕四周的山与水。这时我才发现,树枝在我的头顶遮掩。虽然在白天,反而有一种到了晚上的感觉。稀疏的枝条互相掩映,偶尔才看得见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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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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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闲着没事,于是在书柜里翻出了一本我早就想看得书,叫《王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在其伴侣死后,艰苦奋斗,一直想让她的子孙成为狼王,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完成心愿,直到为了子孙付出生命。这只母狼的命运坎坷,遭到了天敌的攻击,子女的背叛,最后还为子女付出了生命。这只母狼虽然经历这些事,却从未放弃自己的梦。这种坚持的品质是很好的,我们要向这只母狼学习。

古今中外,发生过许多这样的故事,如果不是梦想,母狼早就因丧子之痛而丧生了。司马迁是西汉著名的史学家,《史记》就出自他手。可大家知道这名著背后的故事吗?为了创作史记,他忍受宫刑,为了梦想他活了下去。最终完成了这本史无前例的史学巨著——《史记》。作者沈石溪从动物的角度来说明发生在人们身上的道理,为了梦想而去拼搏,努力甚至牺牲。我们将来的时间将要去做这些事情,加油,我的梦想将要实现!

在我们生活中也发生过许多这样的事:我有一个梦想要成为历史学家,为了这一个梦想我可是付出了许多努力呢。我从小就喜欢看历史书,虽然我的记性不怎么样,当经过我的日夜研读,我已经掌握了很多历史知识,看过了许多历史古迹,现在虽然不再有人为了梦想而牺牲,但我们仍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

古今中外,还有不少关于这样的事例。他们要么是伟人,要么是高尚的人。我们要努力完成自己的每一个梦想,不要放弃,坚持就能结束这些风雨。

梦想,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东西,《狼王梦》作者沈石溪也是这样的人,他立志要成为动物学家,才有今天的成果。所以《狼王梦》,大家一定要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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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后一匹狼续写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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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聿飞

见到了皮,雪儿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她变得不爱说话,脸上自始至终没有一丝的笑容。她每天都坐在门前的石头上面,朝着小狼以前居住的地方静静地发呆。

几天后,爷爷领着雪儿来到狼山,来到没有人敢来的山林深处。忽然,雪儿发现,在小溪旁边的大石头上面站着一个少年,正是她日思夜想的小哥哥,小哥哥正在冲着她微笑。雪儿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飞快地奔向小哥哥,紧紧地抱住了小哥哥,嘴里不停地低声喊着:“小哥哥,小哥哥……”

原来,爷爷并没有打死小狼,爷爷怎么可能让自己最疼爱的雪儿伤心难过呢?爷爷想到自己杀了那么多的狼,小狼的父母也死在自己的手中,小狼已经是最后一匹狼了,所以他饶恕了小狼。至于那张狼皮,是以前的狼皮,而狼心只不过是打猎时,打到的豺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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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象和狼的作文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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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美丽、茂盛的森林里居住着许多漂亮的植物和乖巧的动物。

突然有一天,来了一只大灰,大灰狼非常不爱整洁,而且特别懒,房子里面凌乱不堪,经微风一吹,房子就要倒,让人看了心惊胆颤。

有一天,一头大象走了过来,不小心打了一个大喷嚏,结果把大灰狼的危房给吹倒了,大灰狼愤怒地说:“喂,死大象,你把我的房子吹倒了,我以后住哪?你得给我赔。”大象赶忙道歉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马上帮你盖一座新房子。”然后就叮叮哐哐的盖起房子来。大灰狼得意洋洋极了,眼珠子一转,心想:既然连一头大象都怕我,那我何不整整这头傻大象呢?也好让大家知道我大灰狼的厉害。大象做房子的速度非常快,不一会儿就盖好了,可比大灰狼以前的那房子好多了,既美观又坚固,可大灰狼用阴坏的声音说:“这么破烂的房子,你想敷衍了事吗?我告诉你,没门,再给我盖一座更好的,”大象一听气极败坏,一脚把房子踩得“四分五裂”,气愤的说:“这就是你的新房子。”|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了,大灰狼疑惑极了,想:大象刚才还对我挺客气的呀!怎么……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礼貌,讲文明,不能学大灰狼的贪得无厌、故意刁难,以别人的礼让而得寸进尺,要想别人尊重你,你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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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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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说到Q博士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走了,那个东西是什么?又是干什么用的?请往下看吧!

这时Q 博士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悄悄地走了进来,而且他还做了一些神秘的动作,他嘴里还不停念着什么咒语。说也快这个神秘的东西打开了它是一本亮晶晶的非常漂亮的书。这时这本漂亮的书发出底沉的声音“我是古丁拉书,你如果想许愿我会为你服务的”

Q博士这时迫不急待对古丁拉书说“我伟大的古丁拉我要许愿,你可要帮帮我实现我的愿望啊,我把这些羊群和这里的所有动物都给你作贡品,请你帮我实现统治全宇宙的梦想吧!”喜羊羊听到Q 博士这么一说他才明白被抓来这里的原因,他便悄悄地对灰太狼说:“灰太狼我们现在是在同一条船上,现在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脱险你可要明白啊。”灰太狼傻傻地点了点头。

喜羊羊让灰太狼把Q博士引走,他自己想办法拿到Q博士手中的“古丁拉书”。经过喜羊羊和灰太狼一翻努力终于拿到“古丁拉书”,喜羊羊高兴地对古丁拉书说“我可爱的古丁拉书,我要许愿你要帮我实现,我要把Q博士送回Q星球去,而且把这里的所有动物都送回家让他们都过上快乐的生活。”说也快喜羊羊和灰太狼也就各自回到羊村和狼堡里了,现在他们都过上快乐的生活了。

完满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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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的心声六年级作文45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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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轻轻地踏着脚步,悄悄地靠近猎物,心里没有一点儿喜悦,只怕着眼前的猎物,惊醒而逃。打呼声,坚定了信心;朦朦的月光,看清了猎物;漆黑的夜幕,完美的隐藏身影。蹲下身躯,飞扑,紧紧抓住猎物,下一秒,利牙穿过喉咙,完成狩猎,好度过下一个孤寂的旅程。

我是,我有着尖锐的爪子,和锐利的牙,我不为此感到高兴,因为这是让我生存的工具。别人说我狡猾奸诈,我很不以为然,要不是你们警觉性特别高,要不是你们族群特别大,我何必称你们落单时,睡眠时,偷袭。我是孤独的狼,族群只有狩猎时才聚在一起,偶尔望望月亮。我是受苦的狼,为了生存猎捕猎物,却受尽指责。

常常,想着自己,为何来到这世界?酷寒的冬天里,没有熊那庞大的身躯可以储存能量过冬,没有蚂蚁温暖的窝,只能拖着干瘪的身躯,带着爪和牙,靠着训练来的速度,在白雪中,寻找猎物。我望着月亮,想着这个问题,会不会是造物者把我生错地方?还是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向月亮倾诉,它没说半句话,它投射给我一道光,指引着猎物。也许,过不久,就会有答案,但在这之前,必须坚强,要活下去。

轻轻的脚步,轻盈的跳跃,在夜幕的隐藏下,接近猎物,我又开始狩猎,开始为下一段孤独的旅程累积能量。我不是本性嗜血,我只是为了生存,为了找到,活在这世界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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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雨霖铃扩写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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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寂的晚风吹乱了荒草,寒蝉在天地间的鸣叫,凄寒了一个永不停息的故事。十里的长亭,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却怎么也无法相隔一对恋人的心。一阵急刚歇,到处都是湿淋淋的一片。苍老的夕阳洒下的余辉,将这一片斑驳的泪水,映得凄凄惨惨。

而苍凉复续苍凉,广大的天地之间,唯有感伤。一顶青色的帐篷里,独坐着我和她。遥想着幼时一起摘花捕碟的日子,长大后本想私守一世,而今却不得不远离他乡,心中除了愁还是愁。只能再饮一杯酒,可酒却是不能消愁的水,饮得再多也还是愁。别离已成为现实,可是从天黑坐到了天亮,又从天亮坐到了天黑,积蓄了再多华丽的词语,在那一刻已变得苍白。无言,成了最好也是最无奈的方式。

可兰舟却催着出发,别离前的最后一声祝福,竟被激动与悲伤掩盖。我们的嗓子都在哭泣,抽噎着说不出半句话。时间为那一刻凝结。一滴晶。

莹的粉泪从那张憔悴的脸上落下,从中映出了两双泪眼。我和她相执着手,相互望着,每向前走一步,手就拉得更紧,生怕一不小心,就会失去终生的依靠。

可离别依旧是离别。我还是上了兰舟。滚滚的江水浩浩荡荡地向前奔流。我望见秋风吹乱了她的秀发,那一袭素衣在风中渐渐远了,远了。

千里的烟波上,一片浓云沉重得就像我是愁,压着江面,也压着我胸口----我的心在流血。苍穹是如此的广阔,可却怎么也容不下一滴恋人的泪水。前行的路,还很漫长。在漫长之中,只能重归孤独。而在漫长之后,也许是晓风拂柳,冷月挂空,而漫漫长夜,相知又有谁?

有一份思念就有一份痛楚,一切美丽在思念之中,都是显得如此之苍白与无力,千万种风情,在孤独之中,演变成难耐的煎熬。思念让一对心贴得愈近的恋人,在距离被拉得愈远之时,饱尝着无言的痛苦。再多的美好,我又该与谁诉说?还是将它们化作一首词,带着我思念与忧愁,变成秋天里的一片落叶,随着这涩涩的秋风,飘到她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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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守株待兔扩写300字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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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老婆,我马上就去田里!”那是什么声音?原来又是张懒不想干活,被老婆追着打啊!无奈之下,张懒终于从家里跑到了田地里。

他在田埂旁边的树桩旁左顾右盼,你猜他在干什么?

原来如此,他正在看旁边有没有人,没有人的话,他就放心的躺在树桩旁继续呼呼大睡啦。突然,一只兔子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张懒正睡得香着呢。兔子不想惊醒他,于是准备跳过去。没想到却撞在了树桩上,死了。还发出“砰”地一声巨响,张懒以为老婆来了,连忙大喊:“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我马上就起来干活。”结果一片寂静。他慢慢睁开眼,看见的是一只撞死的兔子,就斥责道:“都怪你,破坏了我的美梦!”

后来想想,“哎呀,我白捡了只兔子,也挺好。”他自言自语道。

第二天,他以为还会有兔子送上门,就日日夜夜地等,直到庄稼都死了,兔子还没来。后来,他老也被饿死了,自己也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绝望地看着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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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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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住着一群天真可爱的羊和恶毒的。羊群里有:喜羊羊、沸羊羊、美羊羊、慢羊羊、懒洋洋、暖洋洋、刀羊。狼群里有:灰太狼、红太狼、还有七大恶狼。

有一天,红太狼让灰太狼去捉羊,那时候懒洋洋在羊村外睡大觉,灰太狼在懒洋洋周围部下精致巧妙的陷阱。懒洋洋不小心中了灰太狼的陷阱,背灰太狼捉住。灰太狼把懒洋洋放进了一只袋子里。灰太狼把懒洋洋背回了狼堡,灰太狼高傲的推开了门,对屋里的老婆说:“老婆今天我们来吃涮羊肉吧!”红太狼一看到有小肥羊就高兴的不得了说:“好的我马上来。”它们正准备吃懒洋洋的时候喜羊羊想到了救懒洋洋的办法。就是引蛇出洞,喜羊羊先把灰太狼和红太狼的引到喜羊羊那边,然后,叫:沸羊羊、美羊羊、暖洋洋把懒羊羊救出。这才叫:引蛇出洞。后来,灰太狼夫妇被喜羊羊捉住,把灰太狼夫妇当炮火飞上了辽阔的蓝天。灰太狼说:“我一定会回来的”。喜羊羊,我回来觉不会饶过你的。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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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送元二使安西扩写6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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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欲晓,雨滴打在了屋顶上,顺着窗户流了下来,滴落在了树叶上,晶莹的水珠衬托出了树叶的一片青葱。

回想起一个月前的那次上朝,皇帝需要一人出使西域,他看了一眼大臣们,然后用手指了指元二,说道:“你,替我出使西域!”“谢陛下!”我看见了元二脸上惊喜的表情,我也在内心中替他开心。

于是,我斟上酒,坐在桌前,对多年的好友感叹道:“明天,你就要出使西域了吧,唉,真是不舍啊!”我看着杯中的酒,里面似乎反射出了元二出使西域后的艰苦的生活。“嗯,想想真是兴奋啊,皇帝竟派我去出使西域,但这一去,我就要远离我的家乡,家人和朋友了啊,并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啊!”我端起酒杯:“来吧,喝一杯,这是最后一次与你喝酒了啊,今天,让我们不醉不归!”“好,今天让我们和个痛快!”那天,我们一杯接一杯地喝,几杯酒下肚,我们便感到了离别的忧伤,于是,我们又端起了酒杯……

第二天,他必须离开他的家乡了,我们推开门,他四周环视了一下,离开了他的家乡,依依不舍的向西域走去。一路上,我们始终不愿分别,谈起了我们多年的交情,更是不舍,但,终要分别……

当我们走到阳关时,我掏出了怀中的酒壶,塞给了元二,他向我告别后,又回头望了一眼他的故乡,便带着皇帝的圣旨,踏上了那条向西的不归路。我看着他渐渐变小、模糊的背影,我仿佛可以想象出在几天后,他面临的环境是什么。我回到家后,一直思念着他,始终想提笔为他写信,却又不知寄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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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只狼穿越了童话故事_[第七单元]编一个童话故事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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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穿越

自然保护区里住着一群狼,它们舒服地躺在细草地上看着电视,电视上正热播着“喜羊羊与灰太狼”有一只灰狼边看边嘟囔道:“演的真不现实,狼怎么能让羊玩得团团转?真是耻辱。再说狼和羊的地位完全不同,狼是受人类保护动物,而羊是什么?不过是我们餐桌上的一道菜罢了!”

“可不!我都吃腻了羊肉,太膻。看来这些电视剧都是假的,消磨时间的东西。比起这样的动画片,我更喜欢穿越剧,哈哈……你们说要是一只现代狼穿越到古代,会是什么样呀?”趴在灰狼边上的白狼说道。

众狼没有回答它,无聊的打着哈欠,似乎对这个话题并不感冒。

白狼见没狼搭话尴尬的干笑了几声,默默地走开了,它走出了树荫,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太阳,它觉得今天的太阳和往日的有些不同,好像怪怪的。那里怪它又说不上来,于是它趴在了太阳下,享受阳光抚摸在它身上的温暖舒适,令它昏昏入睡,然后它做了一个梦,能见自己穿越了。

可它并没想到梦真是实现了,因为今天是金星凌日的日子,而狼的梦就通过脑电波传到了空中,伴着这个百年难遇的奇景发出了连带反映,把它带到了古代。

所以当白狼一觉醒来时,发现自己真的站在古代的原始森林里,它开始很慌张,怎么也不敢想自己真的“穿越”啦,这……这……太诡异了。

白狼小心地向前走着,它发现古代的原始森林比现在的好很多,连树木都比现在的树木高大挺拔而且稠密,不像自然保护区里的树木稀不愣登的,动物走在森林里连一点隐私权都没有。

突然白狼站住了,因为它看见一只羊,羊的身后竟然跟着一只狼。

白狼很惊讶的喊了一嗓子:“嗨!哥们快扑上去,别让羊跑了。”

狼和羊听了很惊讶,互看了一眼,很奇怪的问:“你说什么?为什么狼要吃羊,我们可是好的朋友。”

“啊?”白狼惊叫,“这……这不对吧!狼和羊一直是宿敌,怎么成为朋友了?”

狼和羊更加奇怪的看着白狼说:“你是怎么了?竟说一些疯话,狼和羊本来就是最好的朋友,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是了。”

白狼张大了嘴,简直不知道怎么说下去。因为它太惊讶,狼和羊是朋友?哈哈哈……白狼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这可真是天大的笑话,原来几百年前狼和羊竟然是朋友,那么为什么后来狼要吃羊了那?

白狼边笑边说出了心里的疑问,狼和羊都不懂怎么回答它,只好把他带到狼群里最有智慧的苍狼那里。苍狼拄着拐棍迎接了白狼,白狼也很礼貌的问好,然后俩人聊起了狼族的发展和扩大,特别是白狼说到现在流行的“喜羊羊与灰太狼”的故事时,苍狼不悦的皱着眉说道:“狼为什么要吃羊,羊又为什么要作弄狼?”

白狼说道:“因为狼要吃羊肉呀!羊要保护自己。”

苍狼摇着头说:“不!狼族是不许吃羊的,这是千百年前定下来的规矩。”

白狼摇着头说:“这个规矩不会一直坚持下去,以后一定会改变的。”

听白狼这么一说,苍狼觉得这个事情很严重,于是召集了狼族里的所有的权贵,一起商量怎么保护好狼和羊的友谊,让这个友谊一直延伸下去,保证以后的以后狼也绝不吃羊。

一只淘气的羊,无意间听去了苍狼说的最后两个字,吃羊,这只淘气的羊吓坏了,它连忙跑回去通知了自己的族羊,羊们听了都非常恐慌连夜搬到了别处。

第二日,苍狼得到了羊连夜搬走的消息,很惊讶,决定去安抚羊们,可是羊们就是不让苍狼接近,还骂狼们忘恩负义,背信弃友,苍狼很想解释,于是它去追羊,羊就更加确信狼要吃它们,拼命的奔跑,从此狼和羊成为了敌人。

然而这一切是因为白狼的穿越,还是羊的猜疑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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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扩写1000字

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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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的明月已经升上了树梢,深深地嵌在静静的空中,映照在漫无边际的黄沙道中。这寂静的小道让人心情舒畅,想起我在朝当官的那些日子,禁不住心头一颤。往事不堪回首,那些日子终究还是远离了。

一只母喜鹊被腋下的小鸟拥挤着扇动翅膀,它还没有调整好睡姿,却被眼前这轮巨大而又皎洁的明月摄去了魂魄,惊叫着,舍家弃子,飞进了树林深处,我相信它还会飞回来的,就像我一样,老了老了,还不是一心想着回到自己的故乡!

一阵清凉的晚风迎面吹来,顿时让人神清气爽,风里夹杂着夏蝉的尖鸣,还有远处稀疏的谈话声,我顺着声音走了过去,田边地头还很热闹呢!

几个梳着牛角辫的娃娃们在路边嬉戏,他们拿着竹竿在用面团粘蝉,手里的小竹笼里已经收获颇丰了,他们不仅抓住了蝉,也抓住了整个夏天。大人们吃过晚饭围坐在田边,抽着大烟袋,兴致勃勃地围成一圈聊天。一个老汉的声音特别响亮,他兴高采烈地抖着胡子说道:“今年是个难得的丰收年,下半年再也不用到处挖野菜,抠树皮了……”对于插秧种地这些事我早已不熟悉,所以不便打断他们的对话,只是顺着接穗的稻田,继续向前走去。

风一阵比一阵大起来,从远处吹来了一团乌云,夏天的雷雨总是说来就来,天上的星星还没有被完全遮住,一眨眼稻秧弯了腰,水面泛起了无数个波纹。身后孩子们的欢笑声依然清晰,大烟袋锅上的火苗依然忽隐忽现,他们对这场阵雨没有丝毫的抵触,反而更像是期盼已久。我仿佛也被传染了,不着急借檐避雨,放慢了脚步,享受雨点送来的清凉。

雨下的不大,外衫的肩膀部分还没有完全打湿就停了,月亮依然占据着整个夜空,石头上的雨痕很快就干了,如果没有注意到草叶上的雨珠,根本就意识不到这场阵雨的来临。但是这短短几分钟的小雨,竟然唤醒了这片稻田。

月光下,池塘里的鱼泡泡不停翻滚,蜻蜓借着月光重新站在芦苇尖,那翅膀泛着金光,在晚风中摇曳,似乎下一秒就要变成这小道旁的精灵,和我吟诗作对。最肆无忌惮的要数看不见却近在咫尺的青蛙了,这场小雨是它们聚会的暗号,“呱呱呱,咕咕咕”此起彼伏的乐章,让整个夜晚热闹非凡。

道路尽头是一座似隐似现的茅店小屋,以前是一个驿站茶馆,这是我年轻时经常来坐坐的地方,那人声鼎沸的大厅和店小二端着茶盘来回穿梭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现在却已经破烂不堪,屋顶上布满了蜘蛛网,店门口依旧挂着那盏旧油灯,只是不会再亮起……

走过小店,穿过树林,我看见一条清澈的小溪,溪水中央一只乌龟一动不动地趴在石头上,仰望明月,似乎也在回忆着什么。小溪上架着一座窄窄的木桥,走上去,桥面吱吱呀呀作响,我坐在桥面,凝望银色的溪水,不禁想起很久以前,我带着儿子在这条溪水里捕鱼的场景——我和儿子纷纷撸起裤管,一起跳入水中,水花四溅,鱼虾四藏……

时过境迁,头发花白的我罢官归乡,心有不甘却暗自庆幸。今夜这一道走完了弹指一生,现在想想,只有淡然的心态才是最好的归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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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扩写刻舟求剑900字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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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剑,显示出了一个人的愚不可及;一把剑,蕴育着一篇富有人生哲理的故事;一把剑,让一个人的愚蠢显现得淋漓尽致,这把剑,正在一个楚国人手中。

这楚人抚摸着这把好剑,他喜出望外地说:“这把好剑,让人看得无比陶醉,今天,我要把它带到江对面的那个小镇去,舞一番,挣点钱。”说着他把剑拿着,出了。

楚人一看,江边有一叶小舟马上要走了,楚人马上上了小舟。江面上江风习习,江面微波粼粼,看得楚人十分陶醉,情不自禁地吟着自编的小诗:绿水无边水清清。楚人顿了一下,马上瞧见岸边有许多柳树,又吟着:垂柳无尽柳茂茂!楚人欣喜若狂,马上拔出剑来,一下一下挥着,手腕一下一下动着,剑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楚人舞得正上兴头,可船猛烈地晃了一下,楚人的剑“啪嗒”一声,落进了江里。

楚人一见,手足无措,愣了一下,然后手马上伸进水中,在水中挥着、抓着、伸着,可剑已经沉入水中,已无济于事,楚人十分懊恼,想:我真倒霉,舞一下剑就把剑舞没了,唉!一个伙计见他十分懊恼,疑惑不解的问:“那你刚才为什么不下去捞呢?”楚人无可赖何地说:“来不及了,啊!对了!”楚人灵机一动,拔出小刀在舟的边沿又刻又画,手飞舞着,终于刻下了一个小箭头。“你这是干嘛?”“把我的剑落下的地方刻个符号,等到岸时,就顺着符号下去找,剑就回来了!”他胸有成竹地说。“你这可不行!”“哪不行?我的方法绝对正确!”楚人气愤地说。“唉,真没治的了。”那伙计一边摇头一边走了。

舟一到岸,楚人马上气运丹田,无比自信地揎拳掳袖,一个深呼吸,马上纵身一跃,跳入江中,他的手在江中用力地划着,两手一下一下推开水,两脚往后一下一下地蹬,他终于游到刻号之处,可他怎么找也找不到,他的力气已用尽,只好费劲地游到江面上,说:“奇怪!我的剑应该在这儿呀?可是怎么不见了?”他又进入水中,可那剑仍未找到,他回到岸上,那个伙计一看见他那狼狈不堪的模样,前仰后合地笑着说:“你想想看,我们的船在前进,而你的剑一直在那,无法动,而你在舟上的刻痕下找,自然不在。”楚人恍然大悟。

所以,做什么事不可以以相同的角度看,要以不同的角度看不同的事,否则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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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春晓》扩写600字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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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夜里,有一个唐代田园诗人。他原本是一个才子,只是他去朝廷考试时,别人看他一介布衣,就纷纷嘲笑他。朝廷看他这么清贫,本来也想把他拒之门外。但孟浩然凭着才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考中举人。他比较纳闷:我把考题几乎全答对了,为什么却榜上无名?别人富家公子献几条绫罗绸缎为什么就可以直接进皇宫?他看破这一切后就默默隐居,做了一个田园诗人。

有一天,孟浩然正在自己家里睡觉,外面的天黑得不能再黑。终于,在遥远的东方燃起了一缕阳光。不知不觉中孟浩然醒了,外面的天已经亮了。生机勃勃,春花烂漫,青草似乎比昨天高了一倍,四处都是鸟语花香。孟浩然不禁感叹。“啊,春天来了”。孟浩然走出门,天空撒下明亮又柔和的阳光,照得孟浩然心情也明亮起来。

渐渐地,一天过去了,孟浩然准备上床睡觉,刚迷迷糊糊睡着没多久就被一声响亮的春雷惊醒了。接着,一滴滴雨水落下来,慢慢变成了倾盆大雨。接着,狂风和滚滚雷声又接踵而至。那声音,如雷霆万钧,可惊天动地。一道道白花花的闪电像是要撕裂那乌黑的天空。孟浩然一下子就清醒了,这么多年来,他可还是第一次看见这壮观的景象。

风雨到了黎明前的后半夜才渐渐停息。这时,孟浩然已完全清醒了。他想:我一定要用诗来记录今年的春天!他点上油灯,拿起笔蘸上墨,提笔写诗。可一连写了好几页纸,孟浩然都不满意。外面的天眼看就要亮了,孟浩然实在找不出感觉就决定出门来透透气。

啊!眼前一幕令孟浩然惊讶不已。被大雨先刷后的土地显然亮了很多。天空也比昨天更蓝。可昨天满树的鲜花,全被风打湿在地上,遍地的残花的确不太美好,可当时的孟浩然却将其理解为春天的一种浪漫!也许是被刺激到了,孟浩然心情复杂地跑回家作诗,这回他并没做太多思考,挥笔写下:

春晓

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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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扩写蒲松龄的《狼》

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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畴昔,城南盖有一小型屠宰场,整日整夜腥气艳血四溅,动物的惨叫声比比皆是,不堪入耳。日日和此惨不忍睹的情景相伴的屠夫们,自然已不觉恐惧,贪婪地在腥气浓重的屠宰场里饶有兴致地出卖着自己的善心,肮脏的手大把大把地抓着钱,脸上堆满了莫名的“坏笑”。

有一个屠夫,和这儿的屠夫一样,与血腥打着交道。一日,夕阳西下时,他但着担子在回家路上行走。这屠夫家在城外,且甚远,需翻过二重山才可到达。而今已晚,此屠夫难免有些不安。出了城门,眼前便是晦暗的小路,把他引入了深山中。屠夫踽踽地走在蜿蜒的山路上,四周似乎出奇地静,又似乎喧嚣。有时暗处的一点响动,也让他揪心。他漫不经心地望了望血色残阳,又望了望幽远的山路,眉毛拧成新月形,担着不算重的担子加紧了脚步。

此时时间似乎出奇地快,天空不一会儿就晦暗了,像潭淡淡的墨水,幸好有月亮,这是一潭微清的墨汁。借着依稀的月光,他才得以辨路。呼吸声浓重。一阵风萧瑟地从他身旁飘过,他似乎听见了身后有树叶被踩碎的声音,一直尾随他,马上停了下来,那声音也消失殆尽了。他疑心是自己惊恐而产生的错觉,僵硬地一脖子,在距自己三十来米的地方,有四个小光点在晃动,绿色的光点伴着丝丝叶碎声逼近。难道那是一只怪物越来越近。啊,。不!是两只狼!!屠夫浑身一阵冷汗,自慰着向前走。过了一会儿,却仍见它们紧跟在后面二十来米的地方,而且越来越近。屠夫害怕了,忐忑不安地快跑着,边跑边顺手从担子里抓出剩下的骨头向狼砸去。蛮以为已脱离危险,可未料到这两只老谋深算的狼如此“聪明”,其中一只停了下来啃骨头,另一只狼仍然跟从。无奈,屠夫只好又扔了一根,向前方飞奔。快了快了,不久就会到有人烟的地方了。屠夫想着,边跑边扔骨头给尾随他的狼,以便拖延时间。

没多久,担子里的剩骨已全无,贪婪的狼依旧跟随者。原来它们的目的是要吃自己!屠夫大悟!惶恐得差点摔倒。屠夫非常困窘,担心前后“受其敌”。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猛地往旁边一看,不远处的野外一片茫茫,几乎全是菜地,仔细眺望,竟发现其中还掩盖着一个打麦场,麦田面积大,中间有厂主堆积得像小山一样的柴草。

屠夫不假思索地飞奔到柴草堆下躲着。舒了一口长气,卸下担子,抽出一把锋利的屠刀握在了手中,随时准备等待狼的进攻。狼看见屠夫这般模样,提高警惕。双方对峙,谁也不敢轻举妄动。持续一段时间后,双方仍僵持不下。屠夫稍稍松弛一下子后,惊异地发见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则像狗一样蹲在面前。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很悠闲。屠夫在心里再三思量后,深知不能错过这个好机会,便使出全身的力气飞快地腾起,一挥刀,给狼重重地一击——狼的头骨被劈开。屠夫见狼已无力反抗,奄奄一息,便把狼砍得粉身碎骨。

屠夫好奇,另一只狼在哪儿?身看柴草堆的后面,只见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从洞里进去、趁屠夫不备,攻击他。比狐狸还狡猾!屠夫只见狼的屁股和尾巴露出,便抓住时机,身手敏捷地砍断了狼的后腿,把它也杀了。屠夫大彻大悟:狼制造假象诱惑自己险些中计,可到头来呢?还是不敌自己。真是“夸父追日——自不量力”啊!

屠夫重新担起担子,把柴草堆边的两只狼的尸体提回家去。他想,今儿个把它们带回家去剥皮、宰割,明儿个再到市场去卖一个好价钱,以弥补今天丢给狼的骨头的损失。屠夫乐开了花。

往山下望去,那星星点点的火光异常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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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饮酒扩写的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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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用饮品,特别是大小喜事和节日,饮酒更为普遍,由于酒本身的卫生问题和生理效应,饮酒与健康具有密切的关系。有人说,饮酒对健康有益;也有人说饮酒对健康有害。到底饮酒对健康有没有好处呢?如果有?又该如何饮用呢?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适量饮酒,可以增加食欲,促进消化液的分泌;减轻心理负担,预防心血管疾病;还能加速血液循环,有效地调节和改善机体内的生物化学代谢和神经传导,有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传统医学认为,酒为水谷之气,味辛甘,性热,适量饮酒有活血行血、驱风散寒之功效,所以,酒为百药之长,从古到今都有饮酒可治病强身的观点。酒为药用,是祖国医学的精髓之一,是祖先为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

现代医学的研究也证明,长期过量饮酒则对人体各器官组织系统带来严重影响,使人的工作效率低下,生活质量下降,同时给家庭、子女和社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早在1985年的世界卫生组织(WH0)大会上就把酗酒带来的问题定为全球性的卫生健康问题。

哈佛大学医学院2003年1月的一项大规模流行病学研究指出,每周至少饮酒三到四次的男性,可以大幅降低罹患心肌梗塞的几率。即使每天只喝半杯酒也足以降低心脏病发的风险,不论是啤酒、红酒、白酒或烈酒都一样有效,是否于进餐时饮酒或单独饮酒都对此都不造成影响。

科学家在12年的随访调查中发现,那些每周饮酒三到四次,每次限量一杯的男性罹患

心肌梗塞的几率最低,比每周饮酒一次以下或完全不喝酒的人低32%。科学家表示,姑且不论饮酒的其它优缺点,令人讶异的是,饮酒频率似乎是降低心脏病发的唯一因素。可见定时定量的饮酒对健康有好处,因为适量酒精会提高体内高密度脂蛋白(好胆固醇)的水平,稀释血液,防止血栓形成。少量酒精可以在人体中分解迅速,对红血球的影响也十分短暂。但这并不是提倡大家每天酗酒,如果每天豪饮,不但不能降低患病风险,反而严重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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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孤狼与群羊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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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的假装合群会把自己从孤变为群羊,无论线上线下我们都该学会为狼。

白落梅在《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中写道:“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因此,大家都随波逐流,将地上走出了一条路。起初这条路通顺便捷,可走的人多了,路反而变得窄了。

这时候,有人逆流而行,道阻且长,一路上免不了头破血流,但最终却获得了成功。相较之下,这样的人是孤独落单的狼。他不似群羊生活在膏腴之地,他往往遭受狂风怒雨,弱肉强食。久而久之,狼身上磨砺出的气势便能先胜人一筹。狼的眼神犀利干脆,极具魄力;羊的眼神空洞呆滞,毫无生气。想来也是,孤狼之身驰骋黑夜,群羊蜗居温暖。所以这种差异在时间的积淀下慢慢呈现。

人是矛盾的生物,时喜孤独时喜热闹。有人就成了披着羊皮的狼,虽然内心坚持着狼子野心,但表面却是逆来顺受的软柿子。以为自己是特殊的一个,定不会被“群”化,实则早已败絮其中。做一只孤狼没什么不好,不过就是形影单只看上去寥落了些罢了。无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被“群”化。他们戴上了面具,再想揭下来谈何容易?除非伤筋动骨扒皮。于是,他们以丑为美,身为异类却以异类的眼光看待那些将自己“真理”化的人。他们害怕自己一败涂地,提前入“群”寻求心理安慰。穷途末路的可怜虫!你又怎懂狼内心的广袤平野?他们孑然一身在暗夜中厮杀,即使之抢来残羹冷炙依旧不忘前行。群羊能成就什么?不过是被人圈养,连食物都要依靠别人的傀儡而已。

综上所述,我更爱孤狼,我也希望人能成为孤狼。弱者结伴成群羊,强者只身成孤狼。《肖申克的救赎》中说道:“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那就是体制化。”很多时候,困住我们自己的,并不是这个世界人为的那些体制,条条框框,世俗的价值观,而是我们自己。所以,请你不要放弃,而是满怀希望,勇于突破体制的高墙。即使青史不愿垂怜你一段笔墨;生活不曾给予你希望。

“我只身前行,却仿佛带着百万雄兵。”孤独没有什么不好,使孤独变得不好的是因为你害怕孤独。

愿你成为孤狼,沙场厮杀,分得麾下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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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想变成一匹草原狼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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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心中,通常是一种凶残贪婪的生物,但同时,它又是一种团结、勇敢、不怕困难的动物。我,想变成一匹集力量、速度和美结合于一身的草原公狼。

一个冬天,天寒地冻,鹅毛大雪在洞外下着,狼王带领狼群在山洞里躲避大雪,而狼王就是我。自从下起大雪,狼群已经饿了两周了,几头老狼,小狼都相继倒下了,在这样下去,狼群必有灭顶之灾。午夜,雪刚停下,我就带领狼群外出狩猎。好不容易才捕到了一头马鹿,狼群分着吃,才填饱了一点肚子。这时,远处有两点雪白的灯光急速驶来。不好!是猎人!他们开着吉普车来了。我把狼群分成了两队,母狼,老狼和小狼等为队,我让它们先回山洞,千万不要被猎人发现,我则带领二十匹年轻力壮的大公狼引着猎人跑向峡谷。

猎人对我们穷追不舍,然而,我们几匹大公狼的体力不断用尽,在这样追下去肯定小命难保。这时,眼前出现了岔路口,我脑中灵光一闪,于是,我与十匹大公狼向左跑,而另一匹叫黑风的大公狼带领着其他狼向右跑。于是,其中一个猎人驾着吉普车去追黑风它们。追我的猎人叫克拉,他追着追着就没劲了,就叫他的猎狗上,猎狗在奔跑,速度虽然和我差不多,但耐力不如我,但我们之前也消耗了大半体力,所以,猎狗在我们身后穷追不舍,有一次还差点咬到一匹大公狼的尾巴。但我们毕竟是狼不是狗。所以,我们把狗引到了一个扇形山谷中,这里三周环山,猎人几乎不可能听到了猎狗的叫声,于是,我们就把猎狗咬死了。

然后,我们去寻找黑风,很快,我们发现它们正在被那个叫巴瑟的猎人逼到了山谷中,好险,巴瑟正准备按动板机,我在居高临下的山崖上扑下来,咬啐了巴瑟的头,黑风才幸免于难,但是牺牲了一匹叫洛西的大公狼,人们把它埋进了土中,然后去找克拉,怕他日后去带领大队人马来找我们算账。

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它,黑风一个梯形扑咬,咬到了克拉的喉咙,但可恶的克拉在被咬断喉咙前拔出刺刀,刺向黑风的腹部……顿时,两股鲜血喷涌而出。我们叼着黑风的尸体,将它埋在了日萨克雪山的山顶上,永远纪念着这个伟大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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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描写狼的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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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了,明月如玉镜,野草又是一度潦草,田虫们也不叫了,好像在等待着。

“嗷呜……”远方传来的嚎叫声撒开了危险的种子,在长空下如利箭般划过,风如尖刀,把撕裂带到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野草在“沙沙”地发抖,伴随而来的还有两只贪婪的眼睛。

风开始往回吹,它轻轻的嗅了嗅,缓缓走到草丛里,两只带血的眼睛隐去在黑夜中。风吹的声音,声声如吹箫,明月变了样,不知是云遮住了那本就不耀眼的光,还是被一口一口血染的噬咬而缺的。

月亮悄悄动了动,可也没掩盖住这肃肃萧萧的杀意。可来的人却不知道。不久,又不久,他来了。也是慢慢的走着,背上的担子好像很重,今天的收获不小,因此似乎又觉得很轻,哼着一小曲,与这景色背道而驰。

小调儿戛然而止,他把脚轻轻地靠在路上,不敢跺脚,没了风的空气回归肃静,只听得见他的呼吸声,他转过身来。

除了黑与黑,他看到了一双眼睛,幽绿的光是真正来自地狱的窥视。终于,亮出了獠牙,是对待弱者的嘲笑与终结。他在后退,一直在后退,可没有追来,左手紧握着利刃。

“啊!”他的腿被死死地咬住了,他捂着腿拿着刀乱劈,那团阴影早已跑于他前方,轻盈的抖擞着,腿上血流不止。

四个绿色的眼逼近了,他不停地奔跑,路上尽是他的鲜血。两双幽绿的眼一直在追,他没有看见,血流过的地方,两旁尽是斑斑点点的绿光和白色的獠牙。

他不断地扔骨头,却不能减缓它们追赶的脚步。他摇晃着跑到了一座草堆前,放下担子,双手拿刀,只盯着一个目标,他与它相持着,他猛的扑了上去,迅速劈向头部,紧接着对着身子一直砍着。终于,他泄了口气,轻轻地走开,不经意的一斜眼睛,他再次冲了上去,又是一通乱砍,直到那另一只不再喘气。他倒在了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他撑着血肉模糊的腿站了起来―――

他的周围,全是

“嗷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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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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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王梦》中,我经历了一场关于梦想的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次情节的发展,都那么扣人心弦,描绘得栩栩如生,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地在一边观看,有时甚至害怕地闭上眼睛,不敢继续看。我也常常为故事中主人公的命运冒出一身冷汗。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野猪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黒桑的生命。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产下四公一母的狼崽,其中一只公崽发烧死了,紫岚便付出巨大的努力把剩下的狼崽养大,而另外三只公狼却分别被金雕抓走,被捕兽夹夹住,被饥饿的狼群所吞食。悲伤欲绝的紫岚想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却被自己的女儿赶出了家门,它在家门口游荡着,后来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在人们眼里是邪恶、狠毒的代言词,但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狼是一个理性、智慧、爱家的动物。紫岚是一只血统高贵的狼,同时又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她失去了性命,失去了爱情;紫岚身上有一种超人的母爱,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顽强的意志力。"绝境分娩"让我体会到紫岚的英勇与坚强,"魂断捕兽夹"让我感受到紫岚无情但令人刻骨铭心的母爱。"血洒碧空"让我再一次被紫岚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孩子的伟大母爱震撼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紫岚与老雕同归于尽的那一刻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的伟大在于心甘情愿地奉献,在于不计后果地付出。虽然母亲的付出是不期待回报的,但是我们不会像狼一样,不懂得感恩。我们人类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所以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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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谷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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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草地,翻滚着齐胸的绿浪,漫漫夜空上演着一场、人、狗的故事,那日苏,这位像牧神般俊美的男孩与其他三只凶神般的猛犬,在黑鹤笔下,诉说了他们传奇的故事,全文分七小节,我挑三小节和大家讲讲。

在《狼谷的`孩子》中,男孩那日苏和爷爷扎布在辽阔的草原上相依为命。寒冬的夜晚,饥饿凶猛的狼群一次又一次地偷袭他们的营地。丹克、白雪、巴努盖拼命地守护死死相拥的羊群,为了保护羊群,牧羊犬巴努盖咆哮着,将狼死死地压在身下,撕裂它的喉管反复激战中,巴努盖被狼挖去双眼。双目失眠的巴努盖还跌跌撞撞地循着狼的气味又一次冲过去,咬住一匹狼不放,任由其它狼在自己的身上撕扯蹂躏,即使战死,也不退缩,坚守着牧羊犬的使命。

在《琴姆且》中,是谁将柳霞救上岸?是谁扯着柳霞的衣服,在鹅毛大雪中前行?营地起火,柳霞被浓烟呛晕,又是谁叼住衣领及时将她拖出帐篷?是它,传说中的六趾—琴姆且。牛是勤恳老实的,可你见过像马一样飞奔,像牧羊犬一样独战狼群,还用角顶起卡车的小牛吗?在《斑斓》中,那头有着豹子般毛色的小牛就是这样一头犟牛。在圣洁的草原上,无数奇特的野性在蠢蠢欲动,令人想去珍惜这最后一片蔚蓝的天空,它给我带来了情感的激荡和对生命的深刻思考,来吧,让我们一起守护这一片翠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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