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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狼》扩写汇总20篇

文言文《狼》扩写应该要怎么写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小伙伴们写的范文吧!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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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园不值全诗扩写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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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园不值》是宋代诗人叶绍翁的名篇,这首小诗写诗人春日游园所见所感。此诗先写诗人游园看花而进不了园门,感情上是从有所期待到失望遗憾。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游园不值扩写,希望对你有帮助。

“哗”一阵柔和的春风吹来,拂过诗人叶绍翁的脸颊。他满面春风地向前走着,独自一人走在去朋友家的路上。几十年不见的老朋友即将再次相遇,诗人叶绍翁内心激动不已……

“咚咚咚”叶绍翁来到朋友家轻轻敲门,可是无人来开,他便再次敲着门,可过了很久,门却迟迟没有开。他看上去脸上有些扫兴,也有那么一些遗憾。但叶绍翁并没有打算走,他心想:来了朋友家,人不在,但总不能一无所获地回去吧。前几天刚听说这儿有一座大花园,我若不好好看看这美丽的景色,那不就是白来了吗?想完,他便找了几块砖头,微微踮起脚尖,把脖子伸长了,望着里面迷人的春色……

这儿简直是花的世界、花的海洋!瞧那粉红如霞的桃花,白似雪的槐花,红似火的杜鹃……都在这里争奇斗艳,竞相开放,还不时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气,正所谓“百般红紫斗芳菲”。蜜蜂“嗡嗡”地忙着采蜜,五颜六色的蝴蝶成双成对地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它们扇动着又大又美的翅膀,如同成千上百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在林间飞舞。它们舞出了春的美丽,春的欢乐。小河里的冰雪早已融化了,河里的水清澈见底,像一条湛蓝的绸带,静静地躺在大地的怀抱中。从不远,有一群活蹦乱跳的鸭子向前走来,纵身一跳,跳入河中,拍打着翅膀,互相嬉戏,碎纸又有许多小鱼在水中游来游去。再放眼望去,啊,岸上桃红柳绿、芳草如茵。小草从土里探出脑袋,又嫩又绿。柳树们一会儿随着和煦的春风,翩翩起舞;一会儿又用河水慢慢梳理自己的长发。此时一枝红杏伸出自己华丽的身躯,一朵朵红粉可爱的杏花迎接着春天的到来。

叶绍翁看到这儿,已经陶醉在这美景之中。便情不自禁地吟诵道:“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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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白雪歌送武判官扩写600字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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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塞北的大地上,北风贴着地面呼啸而至,无情地撕扯着塞北特有的白草,无论他们是多么的坚韧,但最终,它们还是没有抵挡住这狂风,倒在了呼啸的狂风中。这里的天气非常的奇特,农历八月,南方还在桂花飘香,而这里鹅毛大雪已经纷纷飘落了。

第二天一起床,走出账外,天地间都是耀眼的白色,好像是千万树盛开的梨花。雪还在下,这一个个晶莹剔近的花瓣,从空中缓缓飘下,这是冬天的旋律。

这一个个花瓣落到帐篷的帘子和罗幕上,渐渐渗入其中,不一会儿,屋里屋外是潮湿的了。这时,哪怕是狐皮大衣都不温暖,更不必说这单薄的丝绸被子了。户外,将军们的角弓也被冻住了,怎么拉都拉不开,士兵们的铁甲也冰冷地无法上身。

那纵横千里的大沙漠上也积着雪,盖着百丈高的冰层!就连那云朵,也失去了往日的洁白,变得昏暗无光。

再看主帅的营帐,那里面可是热闹非凡,摆开丰盛的酒宴,我们这是在为武判官送行啊。胡琴、琵琶和羌笛这些边塞乐器,演奏出西北风情的优美曲调,更是增添了几分送别的愁绪。

到了傍晚,雪还是纷纷扬扬的飘着,军营的大门外,风呼啸着拉扯那插在门口的红旗,奈何这旗子已经被冰雪冻住了,无论怎样吹都纹丝不动。

一直将你送到轮台的东门,送君千里,终有一别。你离开时大雪已经将天山覆盖,你上马飞奔而去,山路曲折环绕,你的身影已渐渐消失,只留下一串马蹄踩出的印记。我站在车门,心中满是与你的不舍之情和离别的惆怅,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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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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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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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学扩写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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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代,有一位著名的诗人名叫贺知章,他出生在浙江的一个美丽的村庄里。在很久很久以前,贺知章就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远离家乡,出外求学。他到了遥远的地方,

因为贺知章刻苦学习,学有所成,就出了名。

到他白发苍苍的时侯,他便怀念起了自己的家乡,他决定回到自己的家乡。虽然离家多年,但是故乡的口音还是没有变的,他就来到乡间的小路上,看了看以前的山山水水,还闻了闻花香,有几个正在玩耍的小朋友发现了贺知章,他们便跑到贺知章的身边,问道:尊敬的老爷爷,请问您从哪儿来呀,贺知章笑咪咪的说道:我是你们的老乡呀,你们不认识我的原因,是因为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就离开了村庄,当然你们就不认识我啦!现在我怀念以前玩耍、过新年的场景,所以我就回来了。

周围的小朋友都围了过来,因为著名的大诗人贺知章要给他们讲故事啦,小朋友都听的津津有味,就这样小朋友们便求贺知章留下来和他们一起住,小朋友还让贺知章天天都讲有趣的故事,贺知章想了想,便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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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卖油翁扩写7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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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肃公陈尧咨擅长射箭,几乎百发百中,他也因此沾沾自喜,常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夸。别人慑于他那高超的射箭技艺,不敢跟他媲美。正因为这样,陈尧咨觉得自己的射箭技艺天下无双。

一天,陈尧咨又在自家园子里炫耀射箭的本领。射一箭,中一箭,众人见了,连连叫好。就在这时,一个卖油的老翁挑着担子走了过来,然后放下担子,斜着眼睛看他射箭,也不说话,站了很久都没有离开。

这个卖油老翁的行为引起了陈尧咨的注意,他看出老翁并不像其他人那样露出钦佩的神态,反而有些不屑,心中便有些不爽。由于不在状态,十只箭只中了八九只,以他高超的本领,向来都是百发百中的,这让他有些恼怒。

“你也知道射箭吗,看你这样的行为,是觉得我的射箭技艺不精湛吗”陈尧咨的语气中带着几丝不耐烦,但卖油翁并没有在意,而是平静地说:“这并没有什么奥妙,只不过是手法熟练罢了。”陈尧咨一听这话,顿时火冒三丈,大吼一声:“你竟敢轻视我射箭的本领!”

老翁见他这样,便说:“凭我几十年倒油的经验懂得这个道理。”就拿来一个葫芦放在地上,用钱币盖住葫芦口,然后慢慢地舀了一勺油注入葫芦,油从钱孔中进入,钱币却没有湿。陈尧咨睁大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态。老翁见此,就说:“我也没有什么奥妙,只是手熟罢了。”陈尧咨尴尬地笑了笑,便打发老翁走了。

老翁走后,陈尧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既惭愧又自责。他想:卖油老翁卖油几十年,才练就了高超的舀油技艺,而自己练习射箭才十多年,和老翁比起来,功夫差远了。可是自己常常自夸,自认为天下无双,看来还要刻苦练习,熟能生巧啊!

从此,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园子里经常看到陈尧咨的射箭身影,地上不知滴入多少他的汗水。他练就了一手百步穿杨的好箭法,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射箭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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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鹬蚌相争扩写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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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渔翁带到家里的时候,鹬和蚌都十分后悔。

过了一会儿,鹬对蚌说:“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啄你的肉。”蚌听了,说:“我也有错,我不应该夹住你的嘴,要不然的话,也不会落到这种地步。”于是,它们两个就和好了。鹬对蚌说:“你先放开我,然后我就去把渔翁引开,接着,你就赶紧逃跑,我自己会想办法逃跑的。”蚌听了说:“那好吧,你把渔翁引得远一点,然后再甩开他。逃离后就到我嗮太阳的那个地方见面吧!”

于是,他们就按计划进行。结果,它们成功地逃出了渔翁的手掌心,最后,它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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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江城子密州出猎扩写500字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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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我从杭州被贬到密州以来最冷的一天吧!回想杭州的荣华富贵,远不是如此的荒凉。

昨天夜里一场大雨彻底的洗刷了天空,让天空恢复了昔日的荣光,看着这散发着青春气息的湛蓝天空,年过半百的我也不禁想要发作年少的狂气,我带着全体官兵跟一起去打猎。

左手接过伸着长舌的猎犬,一只猎鹰落在我肩头,戴好锦缎织就的帽,穿好暖和的貂皮裘,一声令下,马儿向前飞驰,马蹄声响彻云天。我要像当年的孙仲谋一样,亲自射杀一头猛虎,以酬谢乡亲,展现我老当益壮、风采不减当年的气势。猎物排着队送上门来,我屏气凝神,轻舒猿臂,风挟着箭,直击猎场!

回到府上,坐在桌前,一碗接着一碗的美酒下肚,渐渐微醺。一股伤感直涌上心头,望着窗外,我独自一人借酒浇愁。“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虽然我两鬓的白发悄然而生,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假以时日,皇上若能不再听从小人的诡计,而是派来一位像冯唐那样的官员,重新起用我来治理国事,我必定不会辜负皇上的信任,以身报国,带领将士去前线杀敌,把弓拉得如同满月,朝着西夏的侵略军射去,击穿他们,瓦解他们,粉碎他们,一举平定中原。

没有永无止境的冬天,也没有爽约不至的冬日,但他们何时才能像我射中眼前的猎物一样,将命运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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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雨霖铃扩写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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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记得武夷山柳永纪念馆楹柱上的那副门联“山高意远,风流才调足称奇;曲雅文华,婉约词情人钦仰在”词人在文坛上与苏、辛比肩,更是婉约诗派的开派大师.“凡井水钦处皆能歌柳词”风华一时,令后人无限仰及.

十年寒窗,词人苦心孤诣,期许金榜题名,可生命的一场风却扼噬了词人的希望。所有的不如意,词人尽施于笔端,写下了激昂的《鹤冲天》引以自聊。却触怒了龙颜,而最终不仅仅是“偶失龙头望”更是彻底的与科绝别。这对于柳永而言是难以面对和承受的,唯有在无人的凄清傍晚“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些许能得到一些安慰。

科场功名的破灭,使柳三变顿感人生的无意和悲凉。他成天饮酒,迷醉自我,决定不再苏醒。曾经那个潇洒飘逸的柳永早已离开人世,留在人间的是孤独、迷茫、满怀愁绪的柳永,一个天涯沦落的情种诗人,从此,他混迹于勾栏妓院,假装玩世不恭。

一场无意的邂逅,使得词人遇到了心意相通的知己。因为世间只有她理解词人的内心,唯有她能给词人予安慰和宽怀。来面对人世间的白眼和起笑。也唯有词人理解她的遭遇,怜悯她身世的飘零。从此他们真心相爱,琴瑟相和,演奏了一段感人的爱情诗篇一《雨霖铃》。

或许是离别使她们的情意更加深刻。此时的柳永是幸福的。他终于敢于面对科场的失意,终于下定决心“为伊悄得人憔悴”在静寂的黄昏,词人一袭白衣,手牵佳人涉水而过,那河畔的垂垂杨柳摇曳着亘古不变的爱恋。“波上寒烟依旧”词人掩饰清寒的酒意,牵住她的手互诉心肠。词人心中巳参透一“京都的流光溢彩、脂香流动皆与他无关,他也不再是那个孤独而郁郁抒怀的词人。因为他终于寻找到追求。”

词人心中坦荡,今夜夜凉如水与佳人一起斜倚桥栏,体验属于两个人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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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扩写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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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飞着鹅毛大雪,猛烈的风拍打着闰土家的门窗。闰土望着窗外的飞雪,心中又激动又紧张。

大雪一停,闰土拿了扫帚,把毡帽往头上一扣,便跑出了家门。

来到银装素裹的大地上,闰土扫出一块空地来,找来一根短树枝和一个竹匾,用一根长绳子绑在短树枝底端,在墙角找到一些秕谷,闰土凭借着自己的经验,用短树枝支起竹匾,在竹匾内撒下秕谷。一切准备就绪!闰土拿起绳子,蹑手蹑脚地躲进草丛中,“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啦!就等这美味的鸟雀上钩啦!”闰土暗暗窃喜道。

闰土躲在浓密的草丛中,只有他看得到外面,而外面却看不见藏在草丛里面的闰土,不愧为“捕鸟高手”啊!闰土的一对眼睛像鹰一样聚精会神地盯着前方,耳朵像兔子似的“竖”了起来,真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啊!突然,闰土听到了微弱的“沙沙”声,闰土凭多年来捕鸟经验,听出这个声音必定是即将有鸟雀“光顾”的前兆。闰土兴奋之余又带着一丝紧张,仿佛这世界只剩下这微弱的“沙沙”声和他心跳的声音了。“沙沙”声越来越响,在闰土的视野里突然冒出了两只稻鸡,它们警惕地看了看四周,那竹匾因雪花而披上了一层“银外套”,稻鸡们没有发现,它们自认为没有危险后,朝着下雪过后找到的唯一的秕谷走来。危险在一步步向稻鸡们靠近。闰土心里却乐开了花,心里在说:“快点进来吃啊!快点!”待稻鸡一走进机关里,闰土看准时机,“嗖”地把绳子一拉,两只稻鸡便成了闰土的“盘中餐”。

闰土一手提着一只稻鸡,紫色的圆脸上洋溢着胜利过后的喜悦,心里想着:“哈哈,晚上可以喝鲜美的‘稻鸡汤’啦!”此时,天空又下起了大雪,闰土蹦跳的身影,便立马消失在了茫茫大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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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买椟还珠扩写300字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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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喧闹的小镇上,有一位楚国人,他有一颗很珍贵的大珍珠。由于家境困难,他决定把这颗珍珠卖出去,希望能卖个好价钱。

于是,他绞尽脑汁要把珍珠好好包装。他费尽心思找来一个整个小镇最好的匠人,又跋山涉水地找来了名贵的木兰,做成了一个精美的盒子。楚国人看了看做好的盒子,摇了摇头,他觉得盒子不够完美,于是又用肉桂山椒把盒子熏得香气扑鼻,然后在盒子外面刻上精美的花纹,还镶上了金属的花边,看上去就像一件价值连城的工艺品。他边欣赏着美丽的盒子边想:“明天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哈哈哈哈!”

第二天一大早,楚国人把珍珠小心翼翼地放进盒子里,拿到市场上去卖。市场上锣鼓声,叫卖声连成一片,真热闹啊!他找到了一个人多的摊位叫卖起来:“快来看看这颗大珍珠啊,快来看看这颗大珍珠,这可是全城最美的珍珠……”不一会儿,就有一群人都来欣赏这颗美丽的珍珠,大家纷纷啧啧称赞。这时,来了一个郑国人,他穿过人群,挤到了最前面,拿起盒子左看看右看看,爱不释手。于是出高价把盒子买了下来。郑人交完钱便拿着盒子走了,可没走几步他又回来了。只见他微笑着对楚国人说:“您把一颗很珍贵的珍珠放到了盒子里,我是来还珍珠的!”说着,郑人将珍珠还给了楚人,然后一边美滋滋地欣赏盒子,一边向远方走去……楚人望着郑人远去的背影,捧着珍珠,十分尴尬地站在那里。

楚国人本来以为装饰好盒子以后,别人会更欣赏他的珍珠,可没想到精心打造的木盒过于精美,以至于“喧宾夺主”,结果令楚国人哭笑不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太注重外表,本质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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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螳螂捕蝉扩写散文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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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人中有个叫少孺子的年轻人,认为吴王这样做太不妥,对国家不利,很想去劝阻但又不敢直接进谏。他前思后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每天都怀揣弹子手拿弹弓到王宫的后花园树下转来转去,露水把衣服都打湿了。连续三天,终于等到了来后花园散步的吴王。

吴王看见他手拿弹弓,眼睛盯着树上在看什么,就问到:“你在这里做什么,怎么衣服都被打湿了?”

年轻人回答:“您看园里的这棵树上有一只蝉,蝉在高高的树枝上振动翅膀鸣叫着,悠闲的喝着露水,却不知道有一只螳螂就弯身俯在它后面,准备抓住并吃掉它呢。而螳螂也没发现身后正有一只黄雀伸着头要啄它。您再看这只黄雀,它也想不到树下还有我手中张开的弹丸啊!蝉、螳螂、黄雀三者都只想着眼前的利益,却不顾它们身后的忧患。”

吴王听了后很受启发,说:“你讲得好啊,我明白了!”于是,吴王打消了进攻楚国的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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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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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王梦》这本书,我就入迷了。

这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写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她的五只小狼崽的故事。紫岚一直希望能在自己的这五只小狼崽里培养出一只“超狼”,可惜她没有成功,还搭上了自己的一生,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本震撼人心的书,我最初是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细读之后,一次次被书中的各个形象触动。我对黑仔的死感到惋惜,为紫岚咬断蓝魂的喉管让它不再痛苦感到心痛,为双毛被欺负感到不平,对媚媚的“忘恩负义”感到愤恨,……这一系列的狼形象,在作者笔下变得有血有肉。读完这本书,我对母亲角色的理解更加透彻。

书中主人公紫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只母狼,哦不,一位母亲,为了孩子义无反顾地牺牲自己的性命。她为了解脱孩子的痛苦亲自杀死自己的骨肉!在有些人看来这很残忍,但在我看来这却是一个伟大的举动。一个母亲看着孩子死在自己面前,心里的痛苦是不言而喻的,我能体会紫岚当时的绝望与凛然。也许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狼是凶残、狡诈的坏形象,诸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跟狼组合的词都是贬义词。可是《狼王梦》一书告诉我,狼同样是有感情的动物,同样也有母性,同样有值得钦佩的精神,它们也可以为了保护子女而牺牲自己,这种自我牺牲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其实,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这样,尽管他们经历各种各样生活的艰辛,但他们依旧无怨无悔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狼王梦》,写的是一个梦,这是一个母亲伟大的梦,相信人们读了这个故事会改变对狼的看法,同时更深切地体会到母性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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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考语文文言文满分作文:语文心中的一泓清泉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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挈竹榼以逸致兮,披鹤氅而登台,语文,心中的一泓清泉。揽清风以盈袖兮,乐语文而开怀。

乐语文也,胜景每览,好怀常开。

若夫春也,初雷数声,残冰几块;近郊紫红,远山青黛;飞絮竞逐,游丝相赛;粉蝶恋花,黄蛱绕菜;帘外燕舞堪怜,柳底莺穿可爱;鸟鸣春眠不觉,花落未扫犹在。

夏也,朝雨迷蒙,暮云叆叇;叶浮飘萍,波翻细麦;浅涧水灵,深林天籁;东海涛惊,北泽浪骇;芰荷覆水景致,牛鹭留人风采;西园草盛径迷,南岭藤多路窄。

秋也,落日榴赤,流云梨白;薄雾可织,明霞堪裁;山前秋草,庭下凉槐;静菊独傲,过雁相排;丹枫烂漫之极,白鹤野闲之太;碧落爽朗无云,银河澄莹如带。

冬也,巷陌流光,亭榭溢彩;苏幕密遮,红樱轻摆;寒烛影煌,暖日杳霭;丝竹冬丁,舟桡欸乃;翠竹环绕地阁,腊梅暗发山脉;凉风遍地骤驰,瑞雪漫天扑盖。

语文者,信有醉人之姿,更有养人之态。

语文者,如桑前之所,泉后之宅;高朋座满,雅客常来;美韵众和,佳酿频酾;歌阑箸落,宴罢冠歪。

语文者,如同窗旧交,忘机少艾;垂虹胸襟,捉月气概;可与登楚岫,渡秦淮,游阆苑,醉蓬莱,攀绝壁之青松,抚穷乡之古柏;指杏酒以约沽,临陂路而议买。

语文者,如绮阁绿眉,雕楼青睐,雾寰杏眼,云鬓桃腮;可与之泛舟江南,系马河外;尽历三湘,遍游九派;高歌土家,低吟苗寨,品笛中原,吹笳边塞。

无语文也,则竞夜无眠,终宵多hài(这个字打不出,竖心旁加“亥”,《现代汉语词典》收录此字,释为:〈书〉形痛苦;愁苦。)。

苔痕侵壁隐忧,蛛网挂檐叵耐,尽怀低落之情,更无高驰之态,若抑郁于前失,如唏嘘于新败,顾瘦影以自怜,遣愁怀而无赖。

以至伤途穷而路末,怨时蹇而命乖,向墙隅以流涕,闻画角而生哀。

嗟乎!草木一秋,人生几载?每登高临远,观云望海,必曰:“不登象ya牙之塔,何爱鸡肋之才?不付此生语文,何惜数尺病骸?”

故出师访友,夜坐书斋;遗策常求,古书每猜;阅文沉醉,读诗尽呆;眼涩流血,骨瘦如柴;朝兢夕惕未休,口诵心惟不怠。

语文者,洵为一泓清泉也,可逸致,可遣怀,语文者,洵为一泓清泉也,可逸致,可开怀。

【简评】本文以赋名篇,竭尽铺排之能事,写尽语文的千姿百态,又用对比手法,说明有无语文对人精神的价值所在,也道尽学习语文的艰辛和追求的苦况。最后归结到语文“洵(实在)为一泓清泉”,可逸致可开怀的功能。全篇对仗工整,一韵到底,难能可贵。比喻、借代、排比等修辞手法无不恰到好处,驾驭语言的能力达到了高超的地步。虽多有借鉴,但作者本人加工推敲的痕迹赫然在目。我对文中所有可能有所本的语句都上网查了,除了“远山青黛”是现成的词藻,“登楚岫,渡秦淮,游阆苑,醉蓬莱”出自《笠翁对韵》,其余均为作者独创。而《笠翁对韵》正是古汉语修辞所必读之书。作者古文功底极为丰厚,用词造句非常老练,辞赋文体格式相当熟练,四六句式运用自如,一些生僻古雅的词藻也屡现笔端,令人叹为观止。虽个别地方有以辞害意之嫌,如“青睐”一词似有不当,但一个中学生对传统文化有如此之热爱和积累,绝对不可小觑。作者的书法也令人赞赏,全文没有一处涂改,没有一个错别字,连标点符号的使用也十分规范。衷心希望这位考生能继续对中国古典文化有所钻研有所造化,而不要去学习法律、财经之类(猜想是考文科的吧),如能拜名师指点,庶几21世纪之国学大师由此诞生。

[高考语文文言文满分作文:语文心中的一泓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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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文言文狼扩写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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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天黑了,寒风"呼呼"地吹着。屠夫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担子里面的肉全都卖光了,只有剩下骨头。他美滋滋地想着,我可以回家煮骨头汤给家人吃了,真好。可谁知,半路上却遇到了两只,紧紧跟着屠夫走了很远。

屠夫心里害怕了,怎么办,后面居然跟着两只狼,太可怕了!不如我把骨头扔给它们,希望它们不要跟着我了。屠夫拿了一根大骨头丢给狼,一只狼拿到骨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可是,还有一只狼却没有,它继续跟着屠夫。屠夫只能心疼地把骨头扔了过去。两只狼都在吃着骨头,屠夫趁此机会,飞快地往家跑,不时地回头看看两只狼。突然,先得到骨头的狼吃好了,它抬起头,看见屠夫跑了就赶紧往前追。另一只狼也吃好了,两只狼并排向屠夫追去,屠夫摸了摸篮子,哎呀,不好了,篮子里的骨头全没了,但是狼还在穷追猛打。这让屠夫如何是好。屠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风"呼呼"地吹着,林子里很黑,伸手不见五指,只有两只狼的眼睛依然发光,充满着欲望。这更加让屠夫恐惧,紧张了。

屠夫生怕前后都收到狼的攻击,他环顾四周,希望能找到一个藏身之处,突然,他眼睛一亮,原来,不远处有一个麦场,农场主堆积的柴草像小山似的,堆在麦场中间。屠夫高兴得无法用言语去表达,他心想,真是天助我也!他像离弦的箭似的,飞快地奔向柴草堆,赶紧扔下担子,拿起屠刀,做好随时开战的准备。两只狼都不敢贸然向前,只能瞪着屠夫以表心中的不满。

过了一会,不知怎的,一只狼径直走开了,而另一只狼却像狗似的蹲在前面。过了很久,狼似乎睡着了,眼睛闭着,十分悠闲自在。屠夫心想,这真是一个好时机,若我此时杀过去,狼必死无疑。屠夫握着刀,跳了出来,用刀劈狼的头,杀死了狼。可是这怎能解气?他又提起刀连砍几下。正准备回家,却听见柴草堆的后面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走近一看,原来是之前走开的狼正打洞呢!它的整个身子都已经钻进去了,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夫心想:好啊,你们居然敢算计我,哼!现在连小命都没了!屠夫从后面砍断了狼腿,杀死了它。这时,他才明白,原来前面那只狼是故意迷惑他的。

狼也够狡猾的,可是不也是一会儿就死了。禽兽欺骗的手段能有多少?只不过是增加笑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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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人国历险记扩写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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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艳阳高照的一天,我以医生的身份随着一个旅行团出海航行。清晨,我登上这艘名为“战神号”的大船,满怀期待的迎接着全新的旅程。

这天天气晴朗,和煦的微风吹拂着我的脸颊,我站在船上望着那一望无际的大海。船舶上,男女老少都享受着旅程给他们带来得愉悦。我和男人们讨论政治风云,女人们在讨论化妆,孩子们在甲板上追逐打闹,好不热闹啊!

到了黄昏,天色突然大变,黑压压的云堆似万马奔腾般向我们的船只扑来,海面开始泛起波涛,狂风席卷着船帆,整只船的人们都随着船舶东摇西摆,站不稳脚。女人和孩子在哭泣,男人们在呐喊,整个船上一片混乱。作为医生的我,我在奔来跑去的人群中医治受伤的人们,所有人都奔向救生艇,争先恐后的挤上救生艇。我向船长建议让女人和孩子先走,男人最后走。在最后一刻救生艇放下时,船上依旧有不少人,我知道船马上就要沉了,于是我穿上救生衣毅然决定的选择留在船上,让别人去逃生。就这样我和大船一起卷入大海中,失去了意识。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顺着潮汐漂流到了一片陌生的海岸,我孤身一人,与外界基本失去了联系。当我看到一个个的小人,才发现自己漂流到了那个奇妙的“小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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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儿垂钓扩写300字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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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来到河边散步。

我看见一个头发蓬乱的小孩儿在河边学钓鱼。他那圆圆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小河和鱼杆,等待着鱼儿上钩。

他侧着身子摆出一副十分专注的样子,他身处杂草丛生的莓苔边,野草已经没过了他小小的身子,路过的人们只看得到那蓬乱的头发。

正当孩子十分认真的垂钓时,偏偏远处有人大声问路:“喂!小孩,你知道哪里有凉亭吗?”

小孩儿生怕惊动鱼儿,没有回答。路人急了,于是远远的向小孩儿招手,继续问道:“小孩儿,请问你知道哪儿有凉亭吗?请回答我!”

小孩儿依然没有回答,只顾钓着他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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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谷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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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草地,翻滚着齐胸的绿浪,漫漫夜空上演着一场、人、狗的故事,那日苏,这位像牧神般俊美的男孩与其他三只凶神般的猛犬,在黑鹤笔下,诉说了他们传奇的故事,全文分七小节,我挑三小节和大家讲讲。

在《狼谷的孩子》中,男孩那日苏和爷爷扎布在辽阔的草原上相依为命。寒冬的夜晚,饥饿凶猛的狼群一次又一次地偷袭他们的营地。丹克、白雪、巴努盖拼命地守护死死相拥的羊群,为了保护羊群,牧羊犬巴努盖咆哮着,将狼死死地压在身下,撕裂它的喉管……反复激战中,巴努盖被狼挖去双眼。双目失眠的巴努盖还跌跌撞撞地循着狼的气味又一次冲过去,咬住一匹狼不放,任由其它狼在自己的身上撕扯蹂躏,即使战死,也不退缩,坚守着牧羊犬的使命。

在《琴姆且》中,是谁将柳霞救上岸?是谁扯着柳霞的衣服,在鹅毛大雪中前行?营地起火,柳霞被浓烟呛晕,又是谁叼住衣领及时将她拖出帐篷?是它,传说中的“六趾”—琴姆且。

牛是勤恳老实的,可你见过像马一样飞奔,像牧羊犬一样独战狼群,还用角顶起卡车的小牛吗?在《斑斓》中,那头有着豹子般毛色的小牛就是这样一头犟牛。

在圣洁的草原上,无数奇特的野性在蠢蠢欲动,令人想去珍惜这最后一片蔚蓝的天空,它给我带来了情感的激荡和对生命的深刻思考,来吧,让我们一起守护这一片翠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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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画蛇添足的扩写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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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楚国有一个大财主,他家的钱多得花不完,粮食堆得有山高。

有一天,他的亲朋好友来做客,大鱼大肉吃了一顿,最后只剩下一壶酒。这壶酒就赏给仆人们吧!仆人们看了一眼说:酒太少了要是每人喝一小口还不如不喝,还是让一个人喝个痛快吧!给谁喝呢?有个年过六旬的老仆人说:老爷,我年纪大了。这几年帮你干了不少活,这壶酒就让我喝吧!大家都说好。只有管家翻脸不认人,说;你干的活再多也没有我的功劳大,这酒应该归我喝,

因为发生了争执,有人提议说:我们在地上画条蛇吧,谁画得既快又像,这壶酒就赏给谁。大家都夸这个主意好。每人就找根树枝来,准备画蛇。一声开始号令发出后,管家画得非常快,- 转眼他就画好了。他随即拿过酒壶去。可是他扭头看了看,别人都还没画好,他沾沾自喜地说:我再给蛇添上四只脚,那不是更美观了吗!可是,正当他画到第二只脚时,王小七已经画好了,他一把从管家手里夺过酒壶,讥讽地说:蛇是没有脚的,你干吗要给蛇画上脚呢?画上脚的蛇就不能算是蛇了。现在第一个画完的是我,这壶酒理当该我喝。说罢就举起了酒壶,咕咚咕咚喝起来。然后又把剩下的半壶洒递给老仆人,说:李老哥,你年纪大,劳苦多,这半壶酒你就喝了吧!管家眼睁睁地看着酒壶干了底,馋得直流口水,可这又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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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来了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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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泽灏

很久很久以前,村子里有一个放羊的孩子,很诚实,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因为有一次,他和村子里的人玩恶作剧,说来了,结果狼没来,大家从此再也不信任他了。

“我再也不能像上次一样逗大家玩了,我得让大家了解我。”他扛着锄头来到农田。大家看他不顺眼,没人理他,可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起锄头帮大家干活,累得满头大汗,也不休息。有的人说:“这个臭小子竟然在帮我们干活。”有的人说:“肯定又有什么坏主意,还是让他早点回去吧。”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农民们回家吃午饭了,等到下午来到田里一看,发现田地里的草都锄完了。大家有的瞪大了眼睛,有的傻眼了,有的赞叹不已。

这时,一只狼从南山走了过来,大家都没有发现,他又喊:“狼来了!”大家连忙拿起工具,向狼杀了过去,把狼打死了。晚上为了庆祝,大家煮了一锅狼肉,也请他过来一起吃,他心想:“原来被人信任的感觉这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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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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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一直以为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搜救队员将手机打开,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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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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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我被妈妈硬拖着来到了电影院,说什么要让我感受一下那些爱国主义者的艰辛,还要我学一下他们。我的心是叫那个不愿意啊!可妈妈就是妈妈,没等我说完就把我拽进了《战2》的电影场。我不情愿地坐下,开始观看起这部光听名字就够可怕了的电影。

什……什么?我之前的想法错了!看完了这场电影,我惊讶极了,在心里狠狠打击了一开始的想法。开始对这部电影产生了敬佩之情。这是怎么了?听我慢慢道来吧!

这部电影讲述了主人公冷锋为报仇雪恨和一位军人、一个国家的尊严而引起一波波战争,还勇往直前、毫不畏惧、全力以赴,最后,不仅取得了人民的信任、取得了胜利,还如愿以偿的报仇雪恨了,但自己却受了重伤。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首先,他因为杀人脱下了军服。但他还是坚守着一个做军人的责任:保护祖国、为祖国争光!然后,他来到了非洲,还在那儿认了个干儿子。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支专门搞破坏的军队来到了这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眼看着军队就要了杀到这边了,冷锋赶紧抱着干儿子逃难。后来,冷锋招架不住了,带着干儿子逃去了中国大使馆。不过,他只让干儿子去中国-----??一个安全的地方。而冷锋要去完成一个任务??把还留在非洲的同伴接回来。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任务啊!但,他成功了!这是他付出千辛万苦才完成的啊!后来,他把杀掉他未婚妻的那个人给杀了,总算报仇血恨了。

我看完了,心里有说不出的羞愧,拿自己和他比比,根本不值一提,又懒又笨又不听话,还整天惹家里人生气。唉!

我又想了想,又觉得他是一个十分爱国的人,自己……唉!代表国旗的红领巾对我来说就是爱咋地咋地,根本不放在眼里,印有国微的硬币随处乱放,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玩具……呀,说漏嘴了!唉,算了算了!

我希望大家看到我这篇文章后能像冷锋一样爱国,而不是像我这样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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