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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狼》扩写(精品20篇)

文言文《狼》扩写应该要怎么写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小伙伴们写的范文吧!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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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1000

卖油翁扩写7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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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肃公陈尧咨擅长射箭,几乎百发百中,他也因此沾沾自喜,常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夸。别人慑于他那高超的射箭技艺,不敢跟他媲美。正因为这样,陈尧咨觉得自己的射箭技艺天下无双。

一天,陈尧咨又在自家园子里炫耀射箭的本领。射一箭,中一箭,众人见了,连连叫好。就在这时,一个卖油的老翁挑着担子走了过来,然后放下担子,斜着眼睛看他射箭,也不说话,站了很久都没有离开。

这个卖油老翁的行为引起了陈尧咨的注意,他看出老翁并不像其他人那样露出钦佩的神态,反而有些不屑,心中便有些不爽。由于不在状态,十只箭只中了八九只,以他高超的本领,向来都是百发百中的,这让他有些恼怒。

“你也知道射箭吗,看你这样的行为,是觉得我的射箭技艺不精湛吗”陈尧咨的语气中带着几丝不耐烦,但卖油翁并没有在意,而是平静地说:“这并没有什么奥妙,只不过是手法熟练罢了。”陈尧咨一听这话,顿时火冒三丈,大吼一声:“你竟敢轻视我射箭的本领!”

老翁见他这样,便说:“凭我几十年倒油的经验懂得这个道理。”就拿来一个葫芦放在地上,用钱币盖住葫芦口,然后慢慢地舀了一勺油注入葫芦,油从钱孔中进入,钱币却没有湿。陈尧咨睁大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态。老翁见此,就说:“我也没有什么奥妙,只是手熟罢了。”陈尧咨尴尬地笑了笑,便打发老翁走了。

老翁走后,陈尧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既惭愧又自责。他想:卖油老翁卖油几十年,才练就了高超的舀油技艺,而自己练习射箭才十多年,和老翁比起来,功夫差远了。可是自己常常自夸,自认为天下无双,看来还要刻苦练习,熟能生巧啊!

从此,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园子里经常看到陈尧咨的射箭身影,地上不知滴入多少他的汗水。他练就了一手百步穿杨的好箭法,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射箭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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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狼和小狼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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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森林里,有一只大和一只小狼,它们相依为命,谁都离不开谁。

有一天,大狼出去寻找食物,返回的时候,碰巧遇到饥饿辘辘的豹子,而且还是在豹子当中雷厉风行、咄咄逼人、盛气凌人的豹王。那只大狼遇见这只豹王之后,不知道该怎么逃走,只好躲到旁边的草丛里,等待机会。当大狼跳进草丛时,他捕到的那只兔子一下子掉到了地上。

豹王的眼睛非常敏锐,他看到大狼,豹王气势汹汹地大吼一声,逼近大狼。大狼决定和豹王决一死战,用它那吹毛利刃的爪子在地上刮出印记,但是大狼哪里是豹王的对手?眼看大马金刀似的豹王即将抓住大狼,这时小狼出来寻找大狼,小狼身手敏捷,耳聪目明,他知道凭借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打败豹王的,他就一会儿钻到另一片草丛,一会儿跃到另一片草丛,来转移豹王的视线。大狼脱险了,可是当他心急火燎地寻找小狼时,却发现小狼被豹王叼走了。

大狼悲痛万分,瘫坐在地上。

真正的友谊是愿意为朋友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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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战狼2观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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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是现代人业余放松的一种好方式,和电视剧相比,它剧情直白精彩,耗时短、效果好,更受人欢迎。

在暑假里,我去看了一个部电影,这部电影的特效、演员较其他电影来说,都没有太多的亮点,就是这样一个没明星、没后台的电影,却引起全国人民的强烈赞美与共鸣。在我看来,它却有着特别的意义,它的剧情是这样的。

一个前战特种部队军人,因为正义而杀了当地的恶霸,在三年期刑满后,却得知心爱人的人在非洲执行任务时壮烈牺牲。就在他独自选择去非洲寻找击毙爱人的罪犯的时候,碰巧遇上当地红巾军的恐怖袭击,本可以顺利回国的他却选择留下,救出驻非医生与自己干儿子的母亲。他在途中认识了一个外籍医生和一群在外国工作的中国人,以及在这一群中国人中的退伍军人,无意中他不幸感染拉曼拉病毒。他在众人的帮助下过五关斩六将,开过坦克开过枪,最后成功解救所有人。电影的剧情十分精彩,看过的人无不为自己的祖国感到自豪与骄傲。

在电影结束时,屏幕上投影出一本护照,上面有这么一段话“虽然中国的护照不能把你送去世界的任何地方,可是可以把你从世界各地接回家,当你在外遇到危险,不要怕,要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是的,我们的祖国就是这么的强大,我看完后内心的震撼,丝毫不亚于看完一场盛大的阅兵仪式,我为祖国这些年所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

我爱祖国,我为我是中国人自豪。这是在我在电影中体会到的,更是在生活上体会到的。中国,这个和平的国度,我们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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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来了,就要用武器将其击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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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肉食性动物,当他出现在猎物面前时,必会对猎物造成一定损害。哪怕只是擦破猎物的皮,也在所不惜。所以,狼来了,就一定要用武器将其击退,而不是供奉它们以求安稳。

正如战国时期的楚国,面对有着狼性的秦国,不思抗敌卫国,却一心只图求和,正如《六国论》正所说:“以地事秦,犹如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不断的退避求和,却只能换来秦国对他们的穷追不舍,赶尽杀绝。倘若在强秦来犯之时,楚国敢于向强敌亮剑,有勇气去守御自己的疆土,怕也不会轻易落得国灭的下场。若他们敢于露出自己的獠牙去守卫自己的国家,怕是强如秦国,也不会有天大的胆量去吞并楚国。

仍记得大汉的将军曾说: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这是一种底气,是一种源自于民族,源自于内心的强大自信,所以,汉朝曾强盛一时,甚至在当时无人匹敌。霍去病,卫青之功勋,凡是男儿,尽皆羡之,他们面对着一群狼,狠狠地将其击退,甚至杀到贺兰山,令他们永不敢进犯中原大地。

然而到了近代,国力不复当年荣光。洋人用火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打破了清朝的美梦。为了维持自己的美梦,签订了一个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却仍没有送走这些饿狼,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而我们却日渐羸弱。终于,我们被冠上了东亚病夫的称号,享受着洋人的白眼,羡慕着海外的世界,沦丧着做人的尊严。中华民族也终于到了最危难的时刻,神州大地,满目疮痍,华夏百姓,颠沛流离。入侵者的笑声,充斥着华夏的每一寸土地,但这一次,我们没有选择退避。我们拿起了武器去驱赶这些恶狼,令他们永生都不敢再入侵神州大地,去惊扰沉睡在东方的雄狮。尽管,在驱赶的途中,我们倒下了一批又一批的同胞;尽管,在驱赶的途中,我们洒下了一把又一把的泪;尽管,在驱赶的途中,我们遭受了无穷无尽的折磨,但终于,我们赶走了这群恶狼。

曾经,先辈们在时,这里满目疮痍;而今,先辈们可知,这里繁花似锦。当年,你们拼上性命,夺回的神州大地,今日又重现当年荣光,这次,我们也将拼上性命,背负责任,砥砺前行,即便是面对着无数恶狼,我们也敢亮剑,让他们今生今世,永不敢与中华为敌,令他们即便在沉睡中也会被噩梦惊醒,令他们记住,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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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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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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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羊与小狼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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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丛林中,有一个王国,名叫动物国,里面住着许多动物,小羊和小也在动物国安了家。

一天,小羊要出城,这件事正好被小狼给听见了。小狼从家里跑出来,对小羊嘻皮笑脸地说:“小羊,你和我一起出城吧!我来当你的助手。”小羊想:狼想当我的助手,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呀,回来我一定会出名的。小羊也没多想,便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春光明媚,小羊在约定的地方出现了,小狼也跑了过来,他们一起出城了。小羊在前面走着,小狼突然一脸坏笑地从小羊的后面窜了出来,说:“嘿嘿,小羊,是你让我跟你出城的,我要吃了你。”小羊害怕极了,说:“狼大人,你不可以这么做。”小狼说:“我就这么做,你能把我怎么样?”,说完,便一口吞下了小羊,因为太高兴了,连嚼都有没有嚼。

后来,小狼感到肚子痛,一拍片子,居然是小羊在里面打他的肚子。小狼便找来了一把宰羊刀,在自己的肚子上划了几下,小羊得救了,狼却死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存心干坏事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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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刻舟求剑》扩写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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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涵

在春秋时期的楚国,有一个人从自己的家远涉至京,参加科举应试。

这天,他来到了江边,那水流之湍急,让他无法看清水底发生了什么。不过还好,他看见远远的有船向这边驶来。

渡船靠岸了,船上的人下来后他便招呼船家,付了船资坐上了船。他是一个小财主的儿子,所以随身佩带了一把镶金嵌玉的宝剑,其锋利程度堪称削铁如泥,大家都觉得很是稀奇,于是叫他拿出来摆弄几下。那人骄傲的拿了出来,在大伙们面前炫耀着,不料船一抖,宝剑掉入水中,众人大惊,连忙对他说;“快去找船家!”但他却不慌不忙地拿出一把小刻刀在掉剑的地方刻了一个记号,得意洋洋地说:“这是我宝剑掉的位置,等船停下来,就从这里跳下去找剑就行了,不用浪费大家的时间。”众人看到他那自作聪明的样子,不禁在心里好笑,却不露声色。终于船靠岸了,只见那人从船上他标记号的地方跳了下去,在水里摸索了半天,却没有找到他掉下去的宝剑,他湿淋淋的爬上船,失落的问:“这是什么原因?”船上的人大笑起来:“船已经向前走了,而剑又不会向前移动分毫,像您这样找剑,不是太糊涂了吗?”

那人听后自觉羞愧难当,无脸去京城赴考,便灰溜溜的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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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狼小狼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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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姜戎写的《小,小狼》。这是一本关于蒙古小狼的奇书。精灵一般的草原小狼随时随处都能从书中呼之欲出。顿时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和狼的习性、特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名叫陈阵的北京学生对狼起了好奇之心,便养狼、爱狼、斗狼……的生活,直到最后在小狼走了,陈阵看到了心中的狼图腾。

在书中,狼很勇敢、很聪明、很团结、很坚强……这几个优秀品质,给了我心灵强大的震撼。

我们现在每一个人可能都会一直把狼视为冷血动物,在书中里写着蒙古人却把狼当做神一样供起来,活着的时候学狼,死了还把尸体喂狼。从这里可以看出这都是因为狼的生存环境和它坚毅的性格让蒙古人信奉狼。把狼当做腾格里(天)派下的神。而且书中讲了一个“飞狼”的传说。在书中,母狼把陈阵他们几个人骗到了一个假的洞中,这就可以说明狼是十分的聪明的了。

在生活实际中,有一些人也是拥有狼的勇敢、聪明、坚强的品质的。他们无论有多困难,都会坚持下来,无论怎样辛苦都会坚持!

如果我们都学习狼的品质的话,那我们的心灵由此变得更加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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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望江南》扩写作文_5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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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角楼台呈现茫茫的江河上,熹微的晨光缓缓落在女子的眼睫上,照的眼眸清亮,却在眼底投下浅浅的忧伤。整洁的青丝被风扬起,佩环清响,那碧色的簪子是远去的人送的,却留下了磨人的思念,目光一日复一日的停留在那簪子上,清润了簪子,苦涩了时光。

远处有两只低飞的鸿雁,轻轻掠过,寻找着屋檐来收留它们流浪的翅膀,但它们在心里却早有依归,女子轻叹。它们可知道,有一个单薄的身影,倚在江楼的雕栏边,看着江水徐徐满进孤苦的心房。

每艘远归的船总会撞进女子期翼的目光里,然后缓缓沉没在冰冷的江水中。她眼里的船始终只有一艘。归来的帆是残忍的,挑拨着一个女子脆弱又煎熬的心,和不知如何放下的感情,情不知何起,却一往而深。痛苦却放他不下,此为情难,她注定一生的劫难。岸边的花开了,一朵一朵的寂寞和思念,为何如此春光,我却只能与你梦里相依。

天暗了,一寸一寸的把光抽离,光却想要停留在湖面上,是想温暖着可怜的女子,却又不忍心给她希望,离去吧,等待是痛苦的希望。但四合的暮色告诉它,女子还会来,因为她离去时留下的目光,凄楚却带着柔软的坚强,柔软了月光。

不忍打在她面前,恐勾起满地情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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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吃狼奶的羊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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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的羊?看到这个题目你或许会疑惑,羊怎么可能吃狼奶呢?然而,就是这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在作者沈石溪的笔下却变得那么理所当然。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乌云飞不幸丧子,由于种种原因,乌云飞养育了偶遇的丧失母亲的小羊羔,并起名为“流火云”。但不幸被狼群发现,乌云飞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恼羞成怒的狼首咬死,最后被狼群分尸。在逃亡的过程中,流火云结识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两只羊历经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后来,流火云成为了羊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用自己从小在狼群中长大所得来的知识来保卫羊群,勇敢的与狼群抗衡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的妒忌心理作祟,趁流火云与狼群对抗时将它推下了蛤蟆岩。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流火云的身体虽然被分尸,但头颅还保存完好,不知怎么的就被带到神羊峰上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母爱是伟大的”,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的第一个感想。狼天生就是羊的天敌,按理说乌云飞在遇到自己最爱吃的小羊羔面前是可以一口吃了它的,但因为乌云飞丧失爱子,出于母爱,它决心养育这只失去母亲的小羊羔。其实,在狼群要吃了这只小羊羔时,它是可以完全不理睬的,对于它来说,能不吃小羊羔已经是尽了一只狼妈妈的爱了,可是乌云飞并没有这么做,直至后来,它宁愿自己冒着必死的风险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可见它是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

一只吃狼奶的羊,它即拥有了狼的基因,也有着羊的基因,它身体里淌着羊的血,却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从小受到了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里又有着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这样的羊,绝对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善良、向往和平、追求公平,它用自己的正义与善良赢得了信任、友谊与尊重,虽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虽然,最终英雄羊以悲惨的结局告终,但它那追求正义与和平的精神犹如一盏明灯,打破宁静的黑暗,绽放璀璨的光辉,照耀着我们一片光明的路程。

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流火云学习,面对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做让大家尊敬的人。虽然结局有些悲壮,最终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的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世界会多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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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和鹿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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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林子里有一只大灰和一只梅花鹿。由于他们不在一个地方,一个东头一个西头,所以它们谁也不招惹谁,就这样和平地生活在一起。

在一次食物匮乏的冬季,这只又饥又渴的狼在林子里到处寻找食物,它坐在一棵树下叹息:“唉,我堂堂大灰狼也会因找不到食物受饿呀!”忽然,它眼睛一转,兴奋地大叫一声:“我想起来了!我可以到小鹿家,假装是她的朋友小松鼠做客!要是他开了门,我就扑上去,把他给吃了,这样我就不会在这挨饿受冻了!”大灰狼赶紧向梅花鹿家跑去。

这些话刚好被在树上的小松鼠听见,小松鼠赶紧向梅花鹿家跑去。小松鼠十万火急的跑到梅花鹿家,向梅花鹿告诉大灰狼说的话。梅花鹿听了,吓得不知所措,问小松鼠这可怎么办?小松鼠回答,不如我们将计就计,来个瓮中捉鳖……

不一会大灰狼就来了,说:“我是小松鼠,我到你家来做客了”屋里的小松鼠听着心里发笑。小鹿说:“是小松鼠呀,我来给你开门。”门一开,大灰狼就往前一扑,扑到了一个大坑里。小鹿说:“大灰狼,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为什么要吃我?”大灰狼说:“我三天三夜没吃饭了,快饿死了。”梅花鹿听了,动了怜悯之心,给了大灰狼一些水果,放它走了。

从此以后,大灰狼再也不找梅花鹿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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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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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王梦》带给我的巨大震撼。母性的力量,超过一切。

沈石溪是当之无愧的动物小说大王,他把他笔下的动物世界淋漓尽致的展现在我们眼前。读了他的许多作品后,我发现动物的喜怒哀乐,动物的思想,动物的行为,其实都和人类很像。

以前,我一直认为狼是邪恶、贪婪、凶残的冷血动物,读了狼王梦之后我知道其实狼也很热血。文章主要写的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在失去公狼黑桑之后生出了5只小狼崽,决心将黑桑的愿望延续下去,让这5只小狼,有朝一日成为狼族的首领。但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无法实现这个愿望。她眼睁睁的看着她的孩子一个个倒下,先是黑仔被金雕杀害,又是蓝魂儿被捕兽夹杀害,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蓝魂儿的死。

那是一年冬天,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

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步履踉跄地离开了河谷。一直跑到尕玛尔草原深处,在一座隆起的小山丘上挖了洞,把心爱的儿子埋葬了。每当读到这里我的心如刀绞,两行热泪就会失控的落下。我既为蓝魂儿的死感到悲伤可惜,又为紫岚的受伤难过。

母爱无处不在,伴随你经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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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读后感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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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生活,两点一线,在学校与家之间回旋。我向来厌恶墨守成规,喜欢不拘一格地放荡不羁,不求无忧无虑,但求自由自在。但太多太多的束缚使我不得不屈服,无法脱身。

荒野求生》是世界最著名的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他曾搭乘小船横越冰冷彻骨的北大西洋,登上令人望而生畏的珠穆朗玛峰,从沙漠的流沙中死里逃生,在夏威夷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身处绝境却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是他的座右铭。书中的主人公在坠落的飞机中绝处逢生,随即,对他生命虎视眈眈的危险缓缓逼近,熊、白、野象、冰封万年的积雪……我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是我与他处在相同的位置,是能够像他一样镇静,化险为夷;还是被恐惧侵占内心,被茫然蒙蔽双眼,手足无措地坐以待毙?我苦笑,是后者吧。学习是我唯一的长处,可此时此刻,回想起那些排名、头衔、称赞或奉承,便觉如揶揄一般,可笑而讽刺。躲不开的枷锁,如重重迷雾萦绕在心;虚无的幻境,如山花烂漫遮盖了彼时的稚嫩。想返璞归真,却发现已踏出万丈;想回首追寻,却如海市蜃楼,模糊没有方向。

误入迷途的羔羊,那里才是归路?夜空一轮新月,能否照亮被黑暗侵蚀的心?没有尽头的漫漫长夜,待何时破晓天明?只愿它如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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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象和狼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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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美丽、茂盛的森林里居住着许多漂亮的植物和乖巧的动物。

突然有一天,来了一只大灰,大灰狼非常不爱整洁,而且特别懒,房子里面凌乱不堪,经微风一吹,房子就要倒,让人看了心惊胆颤。

有一天,一头大象走了过来,不小心打了一个大喷嚏,结果把大灰狼的危房给吹倒了,大灰狼愤怒地说:“喂,死大象,你把我的房子吹倒了,我以后住哪?你得给我赔。”大象赶忙道歉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马上帮你盖一座新房子。”然后就叮叮哐哐的盖起房子来。大灰狼得意洋洋极了,眼珠子一转,心想:既然连一头大象都怕我,那我何不整整这头傻大象呢?也好让大家知道我大灰狼的厉害。大象做房子的速度非常快,不一会儿就盖好了,可比大灰狼以前的那房子好多了,既美观又坚固,可大灰狼用阴坏的声音说:“这么破烂的房子,你想敷衍了事吗?我告诉你,没门,再给我盖一座更好的,”大象一听气极败坏,一脚把房子踩得“四分五裂”,气愤的说:“这就是你的新房子。”|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了,大灰狼疑惑极了,想:大象刚才还对我挺客气的呀!怎么……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礼貌,讲文明,不能学大灰狼的贪得无厌、故意刁难,以别人的礼让而得寸进尺,要想别人尊重你,你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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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渔歌子的扩写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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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江南烟雨纷纷之时,明媚的春光在这里多了一份妩媚和婉转。秀丽清逸的西塞山独个站在那儿,深情款款地注视着身下流金映翠的河流。竹柳夹岸,晴岚倒影。一层云雾轻柔地罩着西塞山,迷迷蒙蒙,更是增添了几分美丽。张志和酷爱钓鱼,自号“烟波钓徒”。见到此美景,不由得钓兴大发,便甩出鱼钩,开始兴致勃勃地钓鱼。

此刻的张志和坐在船中,自是觉得无比惬意。他的心思有一大半转移到周边美景中去了。三三两两的白鹭在水边悠闲地漫步,突然又齐齐地飞起,绕着西塞山翩翩起舞。河两旁,绿柳红桃。桃花开得正盛,一大朵一大朵艳丽地开着,红得美丽,红得绝伦。煦风吹过,携走几片花瓣,却不慎为流水所夺。风儿生气地拍了几下水面,就拎出许多小小的浪花。鳜鱼扭着肥胖的身躯,不时跃出水面来一探究竟。那荡舟小憩的张志和,握着鱼竿,欣赏着这幅活泼有趣的画面,不免露出了一抹浅浅的微笑。

此时,天公不做美。密密的春雨下了起来,河面上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如烟雾的雨帘中,翠黛青山远,琉璃碧水平。张志和丝毫没有受到雨的影响,而是从船中取出淡青色的斗笠戴在头上,又拿出一件用蒲草编的绿色蓑衣披在身上,大有“一蓑风雨任平生”的味道。有了这些雨具,这点小雨用不着回家。张志和坐在小船内,微微眯起了眼睛。时而端起酒壶,灌上几口。“有景还须洒相伴嘛!”

张志和这样想着。经过雨的洗礼,西塞山焕然一新,桃花也更娇艳了。“吾在此享用美景,定然羡煞神仙!”

张志和很得意地想着,又饮了几口酒。此刻面对美景,他突然诗兴大发,就面对这青山绿水,朗声吟出了一首千古名篇:

渔歌

西塞山前白鹭飞,

桃花流水鳜鱼肥。

青箬笠,绿蓑衣,

斜风细雨不须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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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战狼二观后感800字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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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祖国新时代的一名少年,要时时刻刻保卫祖国,要尽量为祖国多做一些贡献。这是在我观看了《战二》这部电影之后最强烈的感受和最想要做好的一件事情。电影里总结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果在海外遇到危险,不要放弃!因为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电影讲述的是主人公冷锋为了给自己的朋友报仇来到了非洲,但是由于非洲发生动乱,他被卷入到了这场战役中。当中国派军舰来到非洲进行撤侨行动时,他原本可以安全的回到祖国,但是他不愿违背军人的使命,主动要求去救陈博士。可是那家华资医院遭到了红巾军的进犯陈博士不幸遇难,但冷锋救了一位女医生Rachel,后来冷锋感染了拉曼拉病毒,Rachel救了他,最后他与红巾军的大Boos进行决斗,冷锋举着那枚杀死自己朋友的子弹质问大Boos,大Boos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实情,他激怒了冷锋,他们展开了一番激烈搏斗,最终冷锋胜利了。后来他带着运兵车经过开火线,那一刻,他高高的举起了中国的国旗;那一刻,双方立即停火;那一刻,我感受到——中国是那么强大!当他们安全地通过了开火线,顺利的进入了安全区。那一刻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我爱你,祖国!”

生活在战火纷飞年代里的人们——幸福,对于他们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战争很残酷,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看到非洲那边瘟疫横行,他们无能为力,而我们中国则派出医疗小组去救援。不仅如此,当他们的国家受到侵略时,我国还派海军去救援,所以不论是当地的政府还是反政的红巾军,都不会轻易对中国人开火。

在南京大屠杀中,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上让外国侵略者践踏,因为,那时的中国还不够强大。而今天,不要说是在国内,就算是在海外,如果中国人遇到生命危险不要害怕,因为我们身后站着一个强大的祖国!

此刻,我终于理解了周恩来总理的那句话:“为中华之掘起而读书!”因为只有国家强大,她的国民才能得到他应有的生命的尊严。正是因为有了前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努力奋斗,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要为祖国的强大而读书,为祖国的安宁而奋斗!

不论你身在何时何地都不要忘记,你是一名中国人,你应该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祖国为你做坚强的后盾,祖国永远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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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改写成白话故事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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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闹的集市渐渐静了下来,太阳将落下山头。在那寂静的夜里,那锋利的牙,正迫不及待地等待着。

“今日,生意甚好哉!”一个雄浑的声音,从集市里传来。对了,我就是那个脸上挂满笑容的屠夫,今天的肉都换成了大把大把的铜钱,听着这美好的东西碰撞发出的美妙音乐,我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那野味和美酒了!

平日沉重的装满了骨头的担子,今日也十分轻松。与那高悬的明月相伴,我慢悠悠地踏在洒满月光的归路上。

天越来越黑了。漆黑的天空上,月亮仿佛变成了红色,像一只时刻注视着你的可怕的眼睛。疯婆呼啸着穿过那一堆妖魔似的张牙舞爪的树,像凶猛的野兽在咆啸。幽暗的峡谷里,仿佛有什么声音,恐怖的声音在回荡……

“喳!”

一个细微的声音忽然惊动了我:“原来天已经这么黑了,得赶快走!”我自言自语道。我感觉树林里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使我背后发凉。

伴随着轻微的声响,一个诡异的黑影掠过,我定睛一看,是眼冒凶光的!还是两只!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双腿发软,肩上的担子重千斤,狠狠的压在我的身上。那两只狼也发觉了,用冒着绿光的眼一刻不停的盯着我,嘴大张着,露出锋利的尖牙,嘴边还流着口水,发出恐怖的低吼声。这神情,让我感到下一秒就会被那两匹饥肠辘辘的狼当作晚餐。

我咽了一口唾沫,心知情况不妙。我虽是个屠户,但面前的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而是两匹狡猾凶恶的狼。现在要想的事,怎样摆脱它们!

眼珠一转,我有了主意。只能委屈一下我那可怜的骨头了。我头也不回,把担中的骨头扔在地上,希望能让它们争抢起来,然后趁机逃走。我紧张的向后瞟了一眼,一只狼停下,疯狂地啃着骨头,另一只狼依然紧紧地尾随着我。我心头一颤,又迅速丢了一根骨头在地上。这次跟着我的狼停了,可先得到骨头的那匹狼又紧跟了上来。骨头没有了,那两匹可恶的狼依然紧紧跟着我,像烦人的小鬼。

“怎么办?怎么办?怎样才能避免前后夹击呢?”

正想着,忽然看到一座小山似的东西,原来是一个打麦场,它的场主人将柴草堆积在里面,像个小山似的。对,那是个有利地形!突然,我箭似的跑向那里,我听到风声在我耳边呼啸。我丢下担子,拿起我唯一的武器——一把亮闪闪的屠刀,靠在柴草堆下面。那狼也风一般跟过来,但是不敢上前,只是用充满杀气的眼睛,一刻不停的瞪着我,露出狰狞的面孔,咬的牙咔咔作响,嘴里发出恐怖的低吼声,令人毛骨悚然!

我的汗直冒,流在我的脸上,连大气都不敢出,我只能咬紧牙关,紧锁眉头,全心全意观察狼的一举一动,做好防御的准备。

空气凝固了一会儿,其中的一只狼好像没了耐性,径直走开了。我的心中暗喜,可依然不敢松懈,紧紧用冒汗的手攥着屠刀,盯着剩下的那只。许久,那只狼在月光的照射下,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也很悠闲,完全丧失了野性,没有了杀意。

有破绽!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忽然跳起,将紧攥的屠刀,狠狠的劈向狼的脑袋,又像平日切肉般乱砍几刀,把它杀死了。滚烫的狼血溅到我的手上、衣服上和脸上,顿感头晕目眩。

我长舒了一口气,连汗也顾不及擦,想急忙离开,却看到在那柴草堆后面,好像有狼屁股模糊一团。它竟然在打洞!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忙把它的大腿砍断,狼血喷涌而出。一会儿就停止挣扎,死掉了!仔细思索一番,我才明白前面的狼是假装睡觉来迷惑我,而离开的那狼想从通道进入,攻击我的背后,真是狡猾!但禽兽的狡诈手段能有多少,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我再也不敢耽误了,飞快的朝家的方向跑去,背后只留下一片这惊心动魄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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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作文1000字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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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是一种凶猛而,残忍,有六亲不认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勇敢,有毅力;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狼都是在靠自己的本事捕猎,靠它的牙和爪。很多人,包括以前的我,都觉得狼不什么好东西,它嗜血,野蛮,弱肉强食,不可一世,天生贪婪,高傲,有种强烈的优越感,有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概。让人觉得那么不亲切,那么可怕。但她有错吗?他只是为了生存啊,因为没有人会可怜狼,会施舍狼,他就只能靠自己,这就是它的生存之道。现在,我非常喜欢狼,不单单是喜欢,还很敬佩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这是他的梦想,也是黑桑一生努力的目标。她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因为她是一匹优秀的狼,所以她至死而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这未免也有些残忍了。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其中有着无间的亲情和温柔,显示出一种母性的光芒,这种亲情不仅迷人也迷狼。可是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甚至是一种致命的毒素。文中有一段我印象最深的:“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痛失爱子感到悲哀,同时我也觉得人好自私啊,为了一己私利,毁掉他人生存的权利。好霸道。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加了解了狼——这种桀骜不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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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送元二使安西扩写6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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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欲晓,雨滴打在了屋顶上,顺着窗户流了下来,滴落在了树叶上,晶莹的水珠衬托出了树叶的一片青葱。

回想起一个月前的那次上朝,皇帝需要一人出使西域,他看了一眼大臣们,然后用手指了指元二,说道:“你,替我出使西域!”“谢陛下!”我看见了元二脸上惊喜的表情,我也在内心中替他开心。

于是,我斟上酒,坐在桌前,对多年的好友感叹道:“明天,你就要出使西域了吧,唉,真是不舍啊!”我看着杯中的酒,里面似乎反射出了元二出使西域后的艰苦的生活。“嗯,想想真是兴奋啊,皇帝竟派我去出使西域,但这一去,我就要远离我的家乡,家人和朋友了啊,并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啊!”我端起酒杯:“来吧,喝一杯,这是最后一次与你喝酒了啊,今天,让我们不醉不归!”“好,今天让我们和个痛快!”那天,我们一杯接一杯地喝,几杯酒下肚,我们便感到了离别的忧伤,于是,我们又端起了酒杯……

第二天,他必须离开他的家乡了,我们推开门,他四周环视了一下,离开了他的家乡,依依不舍的向西域走去。一路上,我们始终不愿分别,谈起了我们多年的交情,更是不舍,但,终要分别……

当我们走到阳关时,我掏出了怀中的酒壶,塞给了元二,他向我告别后,又回头望了一眼他的故乡,便带着皇帝的圣旨,踏上了那条向西的不归路。我看着他渐渐变小、模糊的背影,我仿佛可以想象出在几天后,他面临的环境是什么。我回到家后,一直思念着他,始终想提笔为他写信,却又不知寄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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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浣溪沙扩写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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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徐州发生旱灾而远去求雨,如今作物颇有收成,也该去谢雨了。徐州百姓纷纷前来送行,一时快意喝了数杯,直到酒意微醺才开始启程。

初夏时节,阵阵清风掠过我的耳边,阳光晴好钻过树枝,在地下投射出斑驳的影子。村中那些枣树的花又开了,年复一年,微风拂过,有几朵落在了小溪上,随它远去;有几朵则飞入几户百姓家中;亦有几朵,落在衣襟之上。耳畔隐隐传来缲车的声音,我顾不得留恋,循声走去,越深入村中声音愈响,从南,从北,从四面八方传来,农人在缫丝!心中得雨的喜悦,随着这声音,一路弥散,直至天边。

村中那棵古老的柳树依旧,树下,声声的叫卖依旧。这时,一声吆喝传入我的耳鼓,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位披着牛衣的农民坐在古老柳树荫中,面前摆着一堆黄瓜……枣花簌簌声,农人骚丝声,牛衣卖瓜声,交织相汇,形成了乡村独有的华美乐章。

叫卖声渐渐消逝,有些人已经归家。我只觉口渴难忍,身旁之人也无一带水,只好离开柳树,向村庄里走去。酒意还未全消,已到正午,头顶的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想要去农家讨杯茶来喝,走到一户人家门前,只听得里面缫丝声断断续续,轻轻叩动大门。有人应声开门,出来的是一位老妇,在说明来意后,她很友好地给我端了一杯茶,还情不自禁说起了这个村庄的变化,在她的话语中,我想出了一条拯救民生的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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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杨氏之子》扩写350字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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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杨家的儿子在玩耍。他父亲走了过来说:“儿子,我出去有事,要是有人来了就说我出去了!”儿子说:“好!”一会儿,孔君平来到了杨家,便说:“杨大人在吗?”儿子走了出来说:“不在,他有事外出,请您等等吧!”

“好。”“您坐!”孔君平想:人人都说杨氏之子很聪明,如今我来考考他吧。儿子端来了果盘和茶水,说:“请您喝茶,吃一些水果吧。”他把果盘和茶水放在了桌子上了。”水果中有杨梅。孔君平看了看想:我现在就来考考他。他说:“这杨梅是你家的吗?”他想:应该不会答出来了吧,会说不是我家的,是买的。杨氏之子难住了,想了想:孔君平对孔字。便说道:好像没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呀!”孔君平说:“你真聪明,你能由我姓孔,就想到孔雀,说你聪明真是名不虚传。”这时,两人都笑了。

父亲回来了,看见两人都笑了,很奇怪,孔君平解释了说:“您孩子真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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