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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狼》扩写汇总20篇

文言文《狼》扩写应该要怎么写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小伙伴们写的范文吧!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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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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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一次牛气冲天后。青青草原举行了一次跳舞比赛,要是成为了“舞王”就有机会环游世界,还可以领取一对金耳环,和一台高清彩电。这一个活动将在两天后举行,无论是什么动物即可参加。

正巧,美羊羊刚好学会芭蕾舞。听了这一个消息,美羊羊兴奋不已。就把她的那一套漂亮的裙子给洗干净。红太也想参加这个跳舞比赛,对灰太狼说:“老公,我也想参加跳舞比赛。”“去什么去呀,我还要去抓小羊呢。”红太狼二话不说,拿出6个平底锅“嗖嗖”地飞了过去,把灰太狼打得鼻青脸肿。灰太狼说:“别打了,我跟你去就是了”两天过去了,跳舞比赛开始了。美羊羊穿上了最漂亮的裙子挤进了人群中。这时,红太狼和灰太狼看到了美羊羊。就悄悄地走到美羊羊后面说:“今天的午餐就是你了。”美羊羊还没回过神来就被灰太狼打包回家了。只见,红太狼还在人群中,就说:“老婆,我先回家给你做午餐,你就等着吃涮羊肉吧!”真不巧,被暖羊羊看到了。暖羊羊就对喜羊羊说:“不好了,美羊羊被灰太狼给抓住了。”喜羊羊就跑回了村长的实验室拿出了村长发明的防狼喷雾。和暖羊羊他们一起商量计划。到了狼堡,喜羊羊设制好了陷阱。就敲了敲狼堡的门,灰太狼出来了说:“没想到,小羊们自己找上门了,那我就不客气了。”灰太狼一跃不慎落入陷阱中。没想到,灰太狼又爬了出来抓住了暖羊羊。喜羊羊很快拿出防狼喷雾,对灰太狼喷了一下。这时,灰太狼的眼睛看不清楚了。喜羊羊趁机跑上去,把暖羊羊和美羊羊救了出来。兴好还赶得上舞会。至于红太狼嘛就已经被淘汰了。美羊羊凭那优美的舞姿夺得了“舞王”的称号。红太狼回到了狼堡。灰太狼因为看不清楚。就把红太狼看成了美羊羊,就跑上去痛扁了红太狼一顿。红太狼发怒了,拿出一个大平底锅把灰太狼打飞了。

最终还是那一句老话:“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在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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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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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这种动物从刚出生就注定是温顺、乖巧、讨人喜爱的,而凶狠、残暴、令人厌恶,如果世界上会有一直狼和羊的结合体,那该是怎样的呢?

在漫长而又有趣的暑假中,我在家里认真的品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吃狼奶的羊》。主人公是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名字叫流火云,它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流火云为羊群解难,却不幸遭到了麻花角的嫉妒,引来了杀身之祸……

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羊总是被狼吃掉呢?难道它们不会反抗吗?

大人们说:“狼是羊的天敌,羊被狼吃只不过是在遵循大自然的生存规律。”

还有的大人说:“羊没有狼团结,羊一闻到狼的气味变撒腿就跑,所以每次在跑的时候终会有几只羊在后面,而狼就可以趁机吃掉。”

每次在看书的时候,我多么希望看到有一直英雄羊带领着羊群一起对狼群反抗,可惜我一直都没有看到这样的画面。我看到的一直都是一群山羊被几只狼追着、跑着,羊群们精疲力竭的场面。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只英雄羊,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继承了狼和羊的特点,似狼非狼,似羊非羊,它同时也为羊群创下了一个个奇迹:它打败了银背豺,驱逐了猎豹,打败了狗熊,为羊群一次次的化解危机。终于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我认为流火云那善良、公正、追求和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他稍纵即逝,只有那短暂的辉煌,但是却让大家永远将它铭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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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后一匹狼续写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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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泽印

老猎人打死了山里的最后的一匹后,村民们都来向他表示祝贺了。

因为山里没有了狼,人们就不再恐慌了,从此,人们过上了安逸的生活。可是,老猎人却不是很开心,他作为一个猎人,没有了猎物,天天觉得手痒。

一天,他坐在湖边钓鱼,看到了好多的小鱼围绕在大鱼的身旁嬉戏,鱼儿们快活极了。他突然想起了自己打死那只狼的情景,心里有很多的感叹:多么可爱的小狼啊,它和女儿玩得那么开心,人和动物都有情感,都有好的方面和不良的表现,我们也不能因为别人的不好而扼杀别人啊!当时我怎么能下得去手呢?动物和人都是有血有肉的动物,人和自然应该寻求一种平衡,这个世界才会越来越精彩。

老猎人后悔了,他望着远方,面无表情,似乎在想如何让山里恢复往日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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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湖心亭看雪》扩写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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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五年十二月,我因对西湖美景而沉醉其间,便定居在了西湖。

大雪已经接连下了三天,西湖上早已没有了行人和鸟鸣的声音。到了初更以后,我因感叹世事的悲凉,便穿上了毛皮衣,带上了刚刚烧温的炉火。走到了岸边,撑着一叶小舟,独自一人去湖心亭观赏雪景。现在雪下得正急,一朵朵冰花弥漫在空中,飘飘洒洒,寒风刺骨,令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天上的云,河岸的山,铺着一层薄冰的西湖,似乎浑然一体,只能看见白茫茫的一片雪。湖上的影子,只有一道长堤所露出的痕迹。一点湖心亭的轮廓,和我的一叶小舟,舟中的两三粒人影罢了,小舟轻轻的划过水面,这一切,大自然都尽收眼底,而我却只是其中的沧海一栗。

小舟停在了湖心亭岸边,只见有两个人已经铺好了毡子,相对而坐,面前是一壶热酒和两个酒杯。在一旁,一个童子盘膝而坐,正在把炉子里的酒烧热。相对而坐的两人看见了我,先是一惊,随即,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说道:“想不到湖中还有像我们一样半夜来赏雪的人啊!”说着,有一人起身拉我坐下,替我倒了杯酒,邀请我一桶饮酒。我见到这样的知己,自然也很高兴。一连喝了三大杯酒,只是我酒力差,喝三杯已经很吃力了,眼睛已经有些模糊,就与他们聊了几句,便回到了小舟上,准备回去了。还顺便问了他们的姓氏,得知他们是金陵人,和我一样仰慕西湖的美景,就决定在这里客居。

当我在湖岸边下了船,隐约听到了船夫自言自语说道:“不要说相公您痴,还有和您一样痴的人呢。”听完,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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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叶公好龙扩写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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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人姓叶,大家都叫他叶公。叶公家世显赫,他们一家都非常喜欢龙,因为龙是皇权和地位的象征。你瞧,皇帝坐的椅子叫“龙椅”,皇帝睡的床叫“龙床”,皇帝穿的衣服叫“龙袍”。

叶公找来全国最好的工匠,定制了一套银质餐具,上面还刻了龙的图案。又请来全国最好的木匠,让木匠雕刻了“二龙戏珠”,几条金黄色的龙在屋檐上盘旋,显得栩栩如生。叶公家的花园里有一个大鱼池,他也让人在鱼池中间做了一个龙的雕塑。

一日,叶公家宴请宾客,让仆人拿出龙纹酒杯,喝起了酒。只见,一条条小龙在金灿灿的酒杯底下自由自在的游着,显得虎虎生威。客人们见了,啧啧称赞,叶公甚是得意,不禁夸下海口,说道:“若是龙王爷到我家做客,那我一定热烈欢迎。”天上的真龙正在到处游玩,刚好听到,心里美滋滋的,于是降下祥云,落在了叶公家里。叶公见状,吓得的从椅子上跌落下来,酒醒了一大半,他赶快钻到桌子脚边,大声喊道:“龙王爷饶命啊!龙王爷饶命啊!”客人们见状,连忙扶起他,而他早就吓得面如土色,昏死过去。

龙王爷非常失望,只好升起祥云,飞回了天上!从那以后叶公再也不敢夸夸其谈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像叶公那样口是心非,表面上说得头头是道,但心里却不喜欢,要诚实地去对待内心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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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夸父逐日的扩写作文_5100字

全文共 4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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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古时有一个农民,因一次全国马拉松比赛打破世界纪录而闻名,从此骄傲自大,目中无人。他,就是父。他一向受人崇拜,都有许多人前来登门拜访,给他点礼钱。他也趁机赚点钱,霎时变得富甲天下。

一天,他家没有来一个人,夸父想:今天咋没来人?没来人咋赚钱?不行,我得吓唬吓唬大家,好多赚钱。他做了一个决定:与太阳赛跑。

太阳自然不推辞。次日,太阳与夸父同时出发,互不相让;人们也都津津有味的看着他们赛跑。他俩速度不相上下,夸父使出浑身解数,太阳则不慌不忙,饶有兴趣的陪着他跑。

他们跑了整整一天。终于,太阳的妈妈叫太阳回家吃饭了,太阳也不想和夸父玩了,一溜烟冲刺跑,没了踪影,取得胜利。

夸父劳累不堪,跑了一天也没喝水,顿时口渴,一看旁边,黄河之水不尽天上来,得,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它了。夸父一口气把黄河水喝干了。不行啊,还渴,咋整?得,后面是渭水,干了它。又一口气把渭水喝干了。不成,还渴,环顾四周,遥远的北方有一个湖。好吧,就它了。不想周围的水被喝得太干净,他看到的是海市蜃楼,近在咫尺,远在天边。

终于,他太过口渴,倒落于地。心想:唉,我太自负自大,已导致今天。我应该好好干活,发挥特长,造福他人,这才是人生的真谛。可如今说什么也没有用了。我还有一个手杖,能变桃林,原来想自己享用的,得,造福人类吧!

想罢,弃其杖,闭上双眼,成就世外桃园。

【篇二】

在古时候,人们还没有火来照明,就只好在无边的黑暗中,熬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晚……

忽然有一天,不知从哪儿来了一个名叫夸父的巨人,声称他自己一个人就能把太阳逮住,牢牢地固定在天上。人们听了无不拍手叫好。过了几天,夸父到森林里砍了一颗大杨树,把叶子和树冠等去掉后,经过几天的精心打磨,一个手杖就应运而生了。

第二天,夸父收拾好行囊,拿上那根手杖,跟人们道了别,就上路了。夸父一路上翻山越岭,一刻也不停歇地追着太阳跑。夸父跑啊,跑啊,手中的拐杖一下,一下地敲打着地面,为自己助力。嘴里还高声吆喝到:“太阳,你快快给我站住。”

傍晚,当夸父喘吁吁地跑到太阳落山的地方,准备伸手去抓太阳。可是,太阳巧妙地躲开了,并散发出上千度的热量使夸父口渴难忍,大汗淋淋,连伸手抓太阳的力气都没有了。没办法,夸父只好转身去喝水。

夸父来到黄河边,弯下腰来用手捧了一捧水,光这一捧水,就足足有1。5吨重!夸父毫不犹豫地喝掉了。可是,这1。5吨水丝毫不能缓解夸父的口渴。于是,夸父就一捧水接着一捧地舀水喝,可这些水还不够。夸父便淌着淹到小腿的黄河水,来到河中央,一头扎进黄河水里,咕嘟咕嘟地喝开了。眨眼功夫,那滔滔黄河水就被夸父喝干了,就连河里面的鱼儿也被夸父给一同消灭掉了。

夸父舔了舔嘴角的水,嘟囔道:“真不过瘾,我还得把渭河的水喝光。”说完,夸父大踏步地离开了。不一会儿,渭河的水也被喝光了,可还觉得不过瘾,准备转身去北边喝大河里的水。

可是,事情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夸父在通往北边大河的路上渴死了。他的手杖,变成了一片桃林。夏天,这片桃园里结的桃子十分香甜可口,鲜嫩多汁。人们高兴地围着这片桃园跳舞、唱歌,都说这是夸父为人们做的。

【篇三】

很久很久以前,太阳厌倦了他的生活,决定不再为人们服务了,去别的地方转转,顿时人世间人心惶惶,大家都去向太阳求情,让它留下来继续为人类服务,可太阳去意已决,那肯听,照样头也不回地走了,于是巨人夸父便决定去追太阳。

夸父追呀追呀,他的汗流多了就用袖子随便一擦,不小心被丘岭绊倒了便立即爬起来向前跑,全然不顾自己流着鲜血的双腿。正当他快要追上太阳时,由于太阳的光线太强再加上刚才的长途跋涉,他突然感到自己口渴的要命,喉咙像被火烧着了一样,已无力再追赶太阳了。于是,他决定先去喝点水。他来到黄河边“咕嘟,咕嘟……”一口气把黄河的水都喝光了,但他觉得口还是非常干。他来到渭水边“咕嘟,咕嘟……”一口气又把渭水喝得滴水不剩,但还是不管用,于是他决定去北方大湖喝水。他越走越累,越走越渴。渐渐的他的体力消耗完了,永远的倒下了,倒在了去北方大湖的路上。就在倒下的那一刻,他用自己最后的力气朝天空喊道:“人们啊!我对不起你们啊!我没能追上太阳,没能帮上大家的忙,就让我用我的身躯和我的手杖为你们做一次贡献吧!”于是,他的手杖化为了桃林,身躯化为了肥料,结出了许多甘甜可口的桃子为人们解渴。

太阳知道后,不仅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为了弥补过失,他发誓永远不离开自己的岗位,好好为人们服务!人们在桃林为夸父修了一座庙来纪念他,前来上香的人络绎不绝。

【篇四】

因为太阳不想再为人间发光发热了,所以他想躲到黑暗的死海里去。

有一人知道了,决定去追赶太阳,不要他去死海。那个人长着一只很大的鼻子,一张一口可以吞掉一座大山的嘴巴,一双可以拿起一百座宫殿的手,两只比风火轮还大的眼睛以及两只可以踩破大海的脚掌。这个巨人说自己的名字叫夸父,是女娲娘娘派来帮助人间的。

我们说这话的时候,夸父已经在追赶太阳了。他边跑边喊叫:“阳阳啊,你快回去吧。大家都在等你呢。”夸父就这样叫呀唤呀,可是太阳根本不听。夸父终于还是渐渐地接近太阳了,但是太阳发出了很强烈的光和热让夸父受不了,他口渴了,很想去喝水。

夸父先去黄河喝水。太阳看了,就说:“你还喝水,看我怎么烤死你。”黄河被喝干了,他仍然口渴,又去渭河喝水。

夸父太热、太渴了,渭河的水也被喝光了。太阳说:“你还喝水,你看我再发点光热,看你能不能忍受得住吧。”夸父更加口渴了。

夸父想起北方的大海,他就准备前往大海去喝水。可是,还没有等他走到,就被渴死在半路上。夸父庞大的身躯“轰”

地一声倒在路边,变成了一条巨大的山脉,身上的汗毛都变成了大树和小草,连手中的拐杖也变成了一大片桃林,年年都会挂满好吃的桃子。

太阳终于被感动了,他回到天上,每天都给人间发光发热。

【篇五】

夸父逐日的坚持不懈,精卫填海的矢志不移,愚公移山的锲而不舍,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众多神话形象征服自然的神力。由此很多同学在课文的基础上,对《夸父逐日》进行了扩写。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话说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高大威猛的夸父神圣的接受了太阳神阿波罗的挑战。挑战那天,他像熊一般把肚子塞得满满的,“One,Two,There,跑!”众神之王宙斯大喊。阿波罗之魂—太阳与夸父同时飞奔起来,终点是xx。

夸父大哥曾经学过忍术,只之见夸父露出猥琐的笑容,“木遁,树界降临,”夸父大喊。宙斯在上方大喊:“夸父你智障啊,火克木啊!”只见太阳“哼”的一声,使用“闪腰术”,一下子冲破了树界,后方留下了一堆焦木。(就是现在的煤了)“啊”的一声,太阳的脚被无数的苦无扎的鲜血直往外喷。太阳被激怒了,使用了金毛狮王谢逊的“七伤拳”震断了夸父的经脉,使他无法行动后,又以阿波罗之名义发动了“神之宣告”,“死亡流星”及“火球”等王牌,只见亲爱的夸父大人被烤得散发出一股人肉干似的,香味扑鼻,宙斯等人已“口水直下三千尺,不知夸父成肉干。”准备扑上去猛啃时,突然天暗下来了,太阳不见了,气急败坏的人肉干版夸父只追到太阳落下的地方,但因为身上还在冒火,且经脉全断,怎么办?只见夸父“嗖”的一声,不见了。阿波罗等人大叫:“开挂?!”夸父在黄河及渭河间穿梭,张大嘴巴,把鱼虾等与水都吸尽了,但不够,他只好去大湖了,顺便泡一下温泉。谁知,他尚未到达,已渴死在途中了。

宙斯于心不忍,到阎罗王处问夸父的遗愿。夸父道:“请把我遗弃的拐杖化成桃林留给人类吧……”但见宙斯十分激动,被夸父的语言感动的双泪直下,没听完就飞走了,紧接着夸父闭着眼睛用贪婪的声音说:“并把桃子卖了后,把钱都寄给我吧!咦?人呢?”从此之后,拐杖所遗弃的地方成了一片桃林,太阳神成了看林员,工资不少,夸父被气得“半生不死。”

在本文完之前,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其实夸父是喝了受核辐射的污水而死的,杯具啊!

【篇六】

话说,在商朝时期,有几个部落和平的生活着,没有暴君的侵扰,和妖魔的威胁。这一切多亏了一个力大无比正义凛然的巨人——夸父。

据说,夸父本性善良,不会以大欺小,所以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和赞同。

一次,他在溪边散步,无意间抬头望见了太阳,这是,他惊讶地发现太阳在不停地跟着他走!而且还不断超越他,这让他很火大。心想:这世界还没有人敢跟我挑衅,就算你是至高无上的太阳,我要要超过你!

于是,在乡民的支持下,夸父出发了。因为考虑到要想超过太阳就一定要提高速度,所以他只带了一袋水,和一根桃木手杖,可谁知……

夸父很快的锁定了目标——向着太阳前进的方向全速前进,虽然他速度横快,但依然无法超过太阳,然而此刻突然腹痛难忍,四肢抽搐,他红润的嘴唇也变得像干枯的河床一样。但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的坚定,他中有着一个永恒的信念——一定要战胜太阳。

可他毕竟是血肉之躯,他没能赶在太阳落山前超过他!此刻,他心中的信念崩塌了,他实在太渴了,也许是失败的打击加上身体的疼痛促使他去喝水。于是,夸父拖着沉重的身体来到了黄河,他沉重的压下头,用力一吸,黄河的水顿时锐减,很快,黄河就露出了光秃秃的河床。可那多的水还是无法洗去他心中的失败感。她依旧很渴,非常渴!

于是他又将目标指向了太湖。的缓慢的走着,可身体好像越来越重。终于,他倒下了,如同山崩一样的声音响彻整个世界,大地为之颤动!

他知道自己不行了,于是用尽身上最后一点力气,将手仗丢向西方,落地化为了桃林,从此,原本荒草凄凄的这里遍地生机勃勃。

【篇七】

远古时候,在北方荒野中,有座巍峨雄伟、高耸入云的高山。在山林深处,生活着一群力大无穷的巨人。

他们的首领,是幽冥之神“后土”的孙儿,“信”的儿子,名字叫做夸父。因此这群人就叫夸父族。他们身强力壮,高大魁梧,意志力坚强,气概非凡。而且还心地善良,勤劳勇敢,过着与世无争,逍遥自在的日子。

那时候大地荒凉,毒物猛兽横行,人们生活凄苦。夸父为让本部落的人们能够活下去,每天都率领众人跟洪水猛兽搏斗。

夸父常常将捉到的凶恶的黄蛇,挂在自己的两只耳朵上作为装饰,抓在手上挥舞,引以为荣。

有一年的天气非常热,火辣辣的太阳直射在大地上,烤死庄稼,晒焦树木,河流干枯。人们热得难以忍受,夸父族的人纷纷死去。

夸父看到这种情景很难过,他仰头望着太阳,告诉族人:“太阳实在是可恶,我要追上太阳,捉住它,让它听人的指挥。”族人听后纷纷劝阻。

有的人说:“你千万别去呀,太阳离我们那么远,你会累死的。”

有的人说:“太阳那么热,你会被烤死的。”

夸父心意已决,发誓要捉住太阳,让它听从人们的吩咐,为大家服务。他看着愁苦不堪的族人,说:“为大家的幸福生活,我一定要去!”

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告别族人,怀着雄心壮志,从东海边上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迈开大步追去,开始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空中飞快地移动,夸父在地上如疾风似的,拼命地追呀追。他穿过一座座大山,跨过一条条河流,大地被他的脚步,震得“轰轰”作响,来回摇摆。

夸父跑累的时候,就微微打个盹,将鞋里的土抖落在地上,于是形成大土山。饿的时候,他就摘野果充饥,有时候夸父也煮饭。他用三块石头架锅,这三块石头,就成了三座鼎足而立的高山,有几千米高。

夸父追着太阳跑,眼看离太阳越来越近,他的信心越来越强。越接近太阳,就渴得越厉害,已经不是捧河水就可以止渴的了。

但是,他没有害怕,并且一直鼓励着自己,“快了,就要追上太阳了,人们的生活就会幸福了。”

经过九天九夜,在太阳落山的地方,夸父终于追上了它。

红彤彤、热辣辣的火球,就在夸父眼前,他的头上,万道金光,沐浴在他身上。

夸父无比欢欣地张开双臂,想把太阳抱住。可是太阳炽热异常,夸父感到又渴又累。他就跑到黄河边,一口气把黄河水之水喝干;他又跑到渭河边,把渭河水也喝光,仍不解渴;夸父又向北跑去,那里有纵横千里的大泽,大泽里的水足够夸父解渴。

但是,夸父还没有跑到大泽,就在半路上被渴死了。

夸父临死的时候,心里充满遗憾,他还牵挂着自己的族人,于是将自己手中的木杖扔出去。木杖落地的地方,顿时生出大片郁郁葱葱的桃林。

这片桃林终年茂盛,为往来的过客遮荫,结出的鲜桃,为勤劳的人们解渴,让人们能够消除疲劳,精力充沛地踏上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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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和小山羊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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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母山羊,独自养育着几个孩子。一天,母山羊要出去办事,临走前给小山羊们准备了足够的青草和水,并叮嘱它们不要出去,免得被吃掉。

母山羊还想出了一个好点子,它一再叮嘱小山羊说:“为了你们安全,要十分小心,没有听到‘狼和它的全家都去死吧’这个暗号,可千万不要开门!”

就在这时,有只狼恰好从门外路过,听到了这句暗语,并记在了心中,它在心里偷偷地笑着:这下可以吃到最鲜嫩的羊肉了。母山羊没有发现这个贪婪的家伙,放心地出门去了。

母山羊刚出门没多久,狼就开始流口水了,它迫不及待地敲了敲门,并学着母山羊轻柔的语调说:“我的宝贝们,开门吧。”听话的小山羊没有开门。接着狼想起了那句暗号,虽然是对自己的诅咒,可是为了能填饱肚子只有说出来。于是狼又学着母山羊的声音说:“狼和它的全家都去死吧!”它想:这下总会开门了吧。

小山羊听到后,刚想要把门打开,可是又觉得有点奇怪,那声音和母山羊温柔的声音好像不太一样,而且母山羊不会这么快就回来的。聪明的小山羊多了个心眼儿,只透过门缝往外看,说:“把白蹄子伸出来给我瞧瞧,不然我是不会开门的。”要知道,狼是没有白蹄子的。

狼这下无计可施了,眼看母山羊就要回来,狼只好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饿着肚皮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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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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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浙江卫视上看了一部非常精彩的动画片,那就是《喜羊羊与灰太》。

在事实中,狼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抓到羊并且吃掉,可是这部动画片往往与事实不同。在动画片里,写的是狼与羊之间战争。羊群中有聪明伶俐的喜羊羊、活泼可爱的美羊羊、性格开朗的沸羊羊、强健有力的.暖羊羊、好吃懒作的懒羊羊、博学多才的慢羊羊、公平公正的软绵绵。狼有脾气暴躁的红太狼、以恒的灰太狼。在战斗中虽然灰太狼百战百负,但它从不灰心。它失败时最后一名话是“我一定会回来的”。不像其它狼一样输了一次就放弃,做了羊的服务员,还得吃羊专门吃的青草。在我们生活中有人在挫折面前就放弃,在这一点上他们不及灰太狼,这样下去我相信灰太狼一定会吃到羊的。

现在我才知道了,困难是上帝给我们一次考验。我们要像灰太狼一样去面对困难,这样就能克服困难、打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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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匹狼的自述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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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住在国际森林公园里的一匹。和自己的狼群住在一起。

我在这里的生活很幸福。在群体里我是优秀的大公狼,每次都在普通狼前面吃饭,狼们的生活也很好,因为小溪对面的一群肥硕的鹿,它们就是我们的肉食仓库。

今天的捕猎行动开始了,我们一眼就看上了一匹大花鹿。我和狼王冲到了最前面,大花鹿仓忙逃窜。一会儿,我们就追到了大花鹿,我负责咬住鹿腿,狼王负责咬断鹿的脖子,一下就把大花鹿咬死了。在鹿的惊叫声中,狼们共进了晚餐,吃着美味的鹿肉,我想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几声人的谩骂。

我想,这毕竟是狼的天性,是谁也改不掉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谩骂越来越多,我的疑惑与不解也越来越多。

一天晚上,我被几声枪响吵醒了,我急忙叫醒了狼群,大批大批的军队朝狼群袭来,森林燃起了熊熊大火,我们马上排好阵形,准备背水一战。

人们拿起枪……

狼们在枪林弹雨中穿梭……

太阳升起来了,人和狼纷纷倒地,我舒了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夕阳,染得大地一片鲜红。

我死后,因鹿大量繁殖,总统只得专门请一群狼,去消灭鹿。

我在天国看着,想着,我到底有罪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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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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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是每个母亲愿望,她们会不惜一切的代价让孩子们的未来更好,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都一样,也是其中一种。

母狼紫岚就是其中之一。她坚信她与公狼黑桑都是强壮而机敏的好狼种,只要流的是黑桑和她的血统,也是一头剽悍强壮的好狼。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紫岚的大儿子黑仔就如同黑桑一样超前,他一个多月就独自出门捕猎了,有时候还有可能捕捉到小鹿等等呢!一般的小狼一个多月还蜷缩在一个角落了呢!两个月独自驰骋草原,真让人佩服啊!两个月的小狼最多就是在洞里走走而已。如果意外不发生,命中注定,必是将来的狼王。紫岚给他最好的待遇:未断奶时,他一人就要霸占三个乳头呢!断奶后,他吃内脏和好肉,而另外的三只小狼只能吃皮和骨。一开始那三只小狼打抱不平,一直到被母亲撕下他的一点皮毛才算数呢!除了蓝魂儿。可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了意外:黑仔在洞口附近抓野兔,弟弟妹妹在洞里嬉戏,妈妈紫岚也出去捕猎了,没有母狼的保护,他独自在野外。不幸发生了,可怜的黑仔呀!就死在这样一个黑鹰的手里。未来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生命。紫岚精心培育的狼王啊!多么可惜啊!紫岚心里一定有说不出的痛。

紫岚并没有应此而泄气,她立刻脱离了痛苦、悲哀,他要让蓝魂儿成为狼王!蓝魂儿一开始可能是因为紫岚偏爱黑仔,所以对这样的待遇有点不习惯,他每要一口都抬头看母亲,似乎很警觉。紫岚却向他微笑,在心里念叨:吃吧!尽情的吃吧!它们属于你,爆发出狼残暴的本性吧!你是新一代的狼王!久而久之,蓝魂儿也习惯了,他开始认为自己吃好的是理所当然的。很快到冬天了,狼群开始群居了,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眉眉来到了狼群中,蓝魂儿很出众,他是少年狼团的团长呢!他甚至能比过公狼呢!那次,下着大雪天寒地冻,到处没有吃的,狼群就去找比他们凶猛几倍的狗熊吃。可狗熊躲在树洞里冬眠,树洞狭窄,进去引熊出洞的狼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但哪匹狼愿意牺牲呢?大家都一筹莫展,唯有蓝魂儿愿意,他在熊鼻子上咬了一口,而后立刻跳到熊掌上,狗熊本能的抬起一只爪子,蓝魂儿就趁此机会跳出来了!这是聪明过狼呀!紫岚的狼王梦还没有结束,我也为紫岚、为蓝魂儿感到高兴呢!可是,没有生活经验的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里。有一天,他禁不住美食的诱惑,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很难过,她的心血被捕兽夹夹碎了,她的心肝被捕兽夹夹疼了,为了不让心肝生不如死,她把心肝蓝魂儿的气管咬破了,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把他埋了……可惜呀可惜!一个狼王又死了。

最后的双毛了,他一开始很自卑,在紫岚的训练下,他也出众了,可在与狼王的战争中,将要胜利的那一刻,被狼王的一声气势十足的嚎叫唤出了自卑最后……最后死了!每个妈妈都是如此,费尽心血,不求回报,只有一个宿愿:让我们的将来更美好!妈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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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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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姥爷推荐我读了一本叫《王梦》的好书,它是动物故事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本小说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育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狼这种动物的许多知识,同时也被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

紫岚是一只失去了丈夫的母狼,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牺牲了自己的感情和生命来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一共生育了四只狼崽,三只公狼黑仔、蓝魂和双毛,一只母狼媚媚。

其中公狼黑仔最象她早已过世的丈夫黑桑,她最宠爱这只狼崽,结果这只狼崽还没有培养成狼王就因为擅自外出而被金雕吃掉了,读到了那里,我深深为紫岚感到惋惜,本来黑仔是最具备狼王气质的一只狼崽,结果因为太宠爱,反而葬送了黑仔的生命;

黑仔死后,紫岚将蓝魂作为第二个狼王的培养对象,蓝魂因为缺乏生活经验,葬送在了猎人的陷阱里面,当蓝魂被猎人的铁夹子夹住后,作为母亲的紫岚并没有随狼群离孩子而去,而是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想办法救出蓝魂,但是天就要亮了,大批的猎人就要来了,蓝魂只有死路一条了,紫岚只有忍着失去孩子的痛苦选取咬死蓝魂,把他给安葬了,而不是眼睁睁的看着猎人将蓝魂的狼皮剥掉,读到那里我真的落泪了,为失去两个孩子的母亲而悲哀不已,而更为悲哀的是紫岚失去了两个精神支柱。

但是紫岚并没有放下自己的理想,开始专心的培养最没有狼王气质的双毛,为了激发双毛的狼性,不惜折断了自己的一条腿,双毛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的大公狼,并且完全具备了争夺狼王宝座的潜力,可惜的是在和老狼王争夺狼王位置的斗争中,他内心最深处的自卑感葬送了他的前程,成为了狼王洛嘎的食物。

读到那里,我简直是太为紫岚感到难过了,她连续失去了三个儿子,上天对她太残酷了,三个儿子不光没有成为狼王,就连生命也失去了。其实紫岚完全能够选取嫁给卡鲁鲁,过上安逸的生活,但是她为了培养孩子甚至放下了自己的感情,选取了最艰苦的生活来成全孩子的狼王前程,也只有母爱才能做出如此伟大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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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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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是一只群里最低级的狼。我出生在冬天,从小受够了凌ru,我不服气!我的父母只甘心做一个最低级的为头狼服务的狼。我对他们不屑一顾。我要强!

一天,我幸运的碰到了一只野兔,他正在往下跑,兔子的后腿比前腿场,下坡容易饭跟头,在追逐了好一段时间后,我终于抓住了他,一口要开他的脖颈,感受着血喷到我的舌头上牙齿间的舒适。当我正准备享受糯软可口的兔子心脏时,狼王威胁的叫了一声,走到我面前,尾巴卷曲朝背,这是对我的羞辱,提醒我是一只低级的狼,我愤怒的咆哮着,甚至想对他发动攻击,一转念,我发觉我还没有长大,还没有那美丽的皮毛,蓬松的大尾巴。“再忍忍”,我对自己说。我低声下气的向狼王赔礼道歉,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原谅我之余还不忘羞辱我一番。又一把抓过那糯软可口的心脏,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在心里狠狠得想:“哼!到了明年冬天,我一定叫你粉身碎骨,碎尸万段……”我骂了一会,觉得心情舒坦多了。后来再遇到这种事,我都要把他骂一番,要不就在草原上自由的驰骋,在这快速的奔跑种,我感到了什么叫舒心。

当然如果每次都那样,我就根本填不饱肚子,所以,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会想法设法离开狼群,追捕各种猎物,我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在练习,我要努力训练,我一定要争得狼王的位子。

冬走了,春、夏、秋的时间,我几乎是在不停地练习,感觉心中的一把火燃烧起来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心中的火越来越大。

冬又来了。一个冬日的夜晚,我偷偷弄到了不少食物填保肚子。回到狼群见到狼王时,多年的羞辱、愤怒一下子涌上心头,我心中的火更大了,我的眼睛仿佛也要喷出火。我作出攻击的姿势,等待狼王进攻。狼王不把我放在眼里。也许是认为我年龄太小吧。后来他被我惹恼了,冲我身上猛咬一口。在疼痛的同时,我举得一股野性在心灵深处蔓延。我突然异常冷静,脑子里冒出和各种动物厮打的场面,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他,和他扭打在一起。很快,我便占了上风,在即将杀死他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我没有杀死他,而是选择了驱逐。

老狼走后,我放松了压抑许久的心灵,将尖尖的嘴吻对准月亮,长嗥起来,之后狼群响应,在一片长嗥中,我能听到,我的声音里又多添了几分自信,还有一种久经风霜后才会有的那一份苍凉的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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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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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世界里,如果你不努力,一不小心,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在一条白狗的追杀下,艰难地产下了五只狼崽,四公一母,其中一只狼崽刚生下来就一命呜呼了。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崽当上狼王,就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想实现丈夫的狼王梦,甚至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她为了让双毛改变胆怯自卑,不惜折断了他的脚骨,还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她甚至可以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亲口咬断自己孩子的喉管。但现实总是残酷的,由于种种原因,她的儿子都死了。作为一个母亲,她为儿女作了那么多,承受了这么多痛苦,到头来女儿连一句问好也没有,还打伤母亲。最后,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文中有一片段让我印象深刻。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狼毛差点给初夏炽热的阳光烤焦……

对于这一片段我一开始很不能接受。但后来我想明白了:她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这是另一种母爱啊!在狼的世界,自卑的狼是不会有好下场的,紫岚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被别的狼践踏,为了孩子的前程,她必须这样做,即使她很痛苦。

二年级时,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的学习成绩和我不相上下。有一次,学校要举行阅读大赛,她对这次大赛抱了很大的希望,因为她妈妈说考到全班第一的话就给她买电子琴,可是最后我比她多考了一分,她十分失望,说要和我绝交,我立马跟她道歉,表明了我不是故意要考过她的,她才原谅了我。我好不容易才挽回这段友谊,不想再失去了,所以我以后几乎每次考试都比她少考几分,她也开心,我也开心。可是我妈妈却不开心了,她对我说:“你怎么每次都考不过你那个好朋友,自从上次阅读大赛拿了全班第一后,就从来没拿过,那可要加油啊!”“哦,知道了。”我虽然嘴上应着,心里却想:全班第一有什么用?哪有友谊来得重要啊!于是我还是老样子。妈妈“恨铁不成钢”,终于又找我谈话了:“你这么回事?我们家可就你这么一个孩子,你一定要争气!你要知道,在社会上,只有读好书长大后才能找到好工作,才能出人头地!妈妈就是小时候没有好好读书,现在才这么辛苦,你可不要步妈妈的后尘啊!而且你以前和你那个好朋友的成绩差不多,甚至还能超过她,现在怎么可能超不过她呢?妈妈相信你一定可以!”走出妈妈的房间,我仔细想着:妈妈说的对,我又不是考不过她,而且这个谎言迟早会穿帮的,我又何必再撒谎呢?况且妈妈把读书说的那么重要,又那么想让我考全班第一,我一定要拿出我的真实水平!

又迎来了一次考试,我发挥正常水平,终于考了全班第一,妈妈非常高兴,大大表扬了我。而我的朋友,却渐渐疏远我了。我觉得我妈妈与紫岚的做法特别相似且目的相同。通过这本书和这件事,我明白了——学会竞争,是适应社会生存的必由之路。没有竞争,就没有输赢,没有输赢,也就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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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矛与盾扩写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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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楚国一条热闹的大街,人来人往,在大街的集市上,一个小贩挑着一担兵器——矛和盾过来,叫卖起来。

他拿着起了矛“呼呼”地抡起来,吆喝着:“我的矛锋利极了,枪头是上好的铁炼成的,无论是钢炼的.,铁做的东西都可以穿透,可谓是无坚不催啊。”

接着,他放下矛,又拿起了盾,使劲地拍了拍,发出了清脆的声响。夸耀道:“我的盾是精钢历练九九八十一天而炼成的,无论是多么锋利的刀、剑都不可摧毁,可谓是坚不可摧啊!”就这样,顾客越来越多,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这时从人群中走出一个高大威武的男子,他手持矛,边使边说:“说得对,说得对,的确是好矛。”说完,放下矛,又举起盾,拍了两下,又赞叹:“恩,好盾、好盾。”

可是他搔了搔后脑勺,隐隐感觉有些不对。他顿了顿说:“如果用您锋利的矛去刺您坚固的盾,是您的矛锋利,还是盾坚固呢?”

那个小贩一听,顿时目瞪口呆,一句话也答不上来。

点评:语言是构成一篇文章的基本要素。小作者用词准确、通顺,描写小贩的动作“抡”“拍”等动词,描写小贩的语言都符合小贩的特点,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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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回乡偶书扩写800字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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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贺知章,唐朝越州人。几十年的官场生活让我疲乏了,如今不羡黄金罍,不羡白玉杯,只愿归隐乡村,做一个闲云野鹤,山野村夫。只是从他乡归来时,早已不是当年那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两鬓成霜,不过精神倒还矍铄。

记得四十多年前,我离开家乡去考科举,皇天不负有心人,我考上了状元,谋得一官职,自此至今,都没有回过故乡。今年,我已八十有六,是该归隐了。

不需要任何随从,我孤身一人骑着小毛驴反倒自在。毛驴晃晃悠悠地走着,身旁两排树木晃晃悠悠地倒退着。

终于,前方隐约出现了一个小村庄,到了,快到了。那袅袅的炊烟从房屋上升起,和那天边的白云揉为一团,风吹过,白烟四散。

奇怪,为何心底涌出一团难言情结?难道这就是“近乡情更怯”?

眼前的景物与记忆中的重叠,谁用工笔刻画了这些事物的变迁:银杏树褪去一身浓艳,和蓝天的高洁媲美,那口古井被贪婪的藤蔓占据了全身……

“快躲开,常胜将军……”“偷袭左边。”我望见树下有两个小娃娃在斗蛐蛐,树叶子把阳光剪得细碎,落满了一地。

我捋了捋胡子牵着小毛驴走了过去:“小娃娃们,你们知道小山坡那边的贺家,还在吗?”这俩孩童眨了眨眼,用审视外来人的目光不停地打量我:“嗯,房子应该还在,不过听说十几年前就没有人住了。”我一听,愣住了,胸口像被捶了一拳,却沉闷而发不出声。只听另一个孩子问道:“老爷爷,您是这里人吗?听您的口音和我们这一样。但是我们从没见过您。”

听着那童真清澈的嗓音,我不禁哑然失笑,伸出手摩挲着那孩子的头,缓缓说:“这里是我老家啊,不过早在几十年前,我因为考科举就离开了。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已经四十多年喽!”“那爷爷你考上了吗?”“嗯,考上了,考了个状元回来。你们这么小,也难怪没见过我。”

我抬头望一望眼前这片熟悉的土地,感觉时间真是个倔强的老头子,它怕是总要拿个大烟袋子时不时地敲打下这些尘世中的人们,它让老屋驼了背,让一张张稚嫩的脸爬上白发和沟壑,让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

我正欲牵绳,袖口却被拉住,只见两个娃娃异口同声问:“您是贺家的状元郎吗?”“我娘说,贺家的状元郎可厉害了,在洛阳做了大官。”“村里……还有人认识我……”我原本沉寂的内心泛起了波澜。

“你真的是呀!爹,娘,贺家的状元郎回来了!”两个娃娃端起陶罐子,跑向村里。

我牵着毛驴,慢慢朝着记忆中的那个地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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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的启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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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靠什么在夜间捉羊的?

狼是在夜里捉羊的,还能探路,不论怎么样,它就是能找着羊,就是很小的幼羊,它也能灵巧地找到。

为了研究,有人做了千百个试验,来证明真理。

有一次,那个人试图把狼的嘴封住,在房间里拉上横七竖八的铃铛,在对面放上一百只羊,让狼穿过铃铛吃到羊,可是,狼一个铃铛也没碰到,轻而易举地就能吃到羊,这证明狼吃到羊与嘴巴无关。

还有一次,他把狼的鼻子塞住,他就像没有鼻子的大象一样乱跑,一只羊也没有吃到。

还有一次,他把狼的眼睛蒙住,它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走,铃铛响个不停,还是一只羊也没有吃到。

通过这三个试验,使我知道:狼是靠眼、鼻子配合起来捉羊的。通过这三个试验,我想发明电子鼻和电子眼,通过两者的结合来寻找物体和搜救生命。

电子眼可以比看望远镜更省力,在白天甚至夜间都可以看得更远,电子鼻可以闻到几百米以外的味道,及其灵敏。

在生活中,我爱看科普书、学科学,善于思考,所以能通过狼的故事想到电子眼、电子鼻,同学们,这就是我想做的发明,你们感兴趣吗?自己也尝试动动脑筋做一做吧,你会发现很多科学的奥秘,让我们一起学科学,读科普,做科学好少年!

大自然就是我们的老师,从动植物身上可以学到仿生学,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让我们一起来学仿生学吧,好吗,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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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战狼”台灯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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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意外的收到了一个来自同学的祝福——一盏造型别致新颖,功能丰富多彩的“战台灯

这架台灯非常的可爱,它的前端是一个狼的标识,上面印照着吴京的电影《战狼》的海报和封面!

首先,从外观上看,台灯是黄色和黑色相配对的,上面映衬着一个狼的眼睛,还有一个大大的嘴巴,他还有一个亲笔签名,写的是“与吴京共赴战狼之约!”让人乍眼一看,仿佛又回归到了电影中,那充满硝烟,充满战火的风光岁月!

这盏台灯的功能也十分的丰富。点开那个最大的按钮,首先出来的是中等亮度的光,然后根据不同的需求,还可以将光调成不同的亮度,比如最暗的光是适合在晚间的时候用,而质量的光泽适合在白天的时候当做照明用,所以他考虑了不同人的使用要求,更是一款贴心的产品。

这款灯最大的亮点,还使用了一个隐藏的微型计算机呢!你看他的后面多出来一块屏幕,先别惊讶,因为这个屏幕不仅能显示时间,而且还能计算一些数学的专业公式,最优秀的是拿上触控笔,还可以看通过它来查单词查英文句型,等等各种方面,可谓是考虑到了极致!这款产品之所以在市场上热销,也是因为这点对于人体设计的原因吧!

这款台灯的,性能十分的强劲。还记得那天晚上家里突然停电了,我点着他整整点了一晚上,结果第二天,光线丝毫也不减弱,仍然是那么的明亮,仍然是那么的舒适。而且这个台灯的携带和充电也非常的方便,只要找到一个插口,便能将它带到任何地方,就如同是隐形的,工具助手一般。

一盏台灯,虽然并不起眼,但是展示的却是大国工匠的精神。别看仅仅是一架小小的台灯,它所展示的精神与魅力、中国人的勤劳朴实,更在其中展现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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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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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点钟,我早早的躺在床上,,心里想着刚才看的喜羊羊与灰太,虽然有些稚嫩,但我很喜欢看。想着想着,我便进入了梦乡……

早上醒来,我惊呆了,这是哪?此时我正在一片草原上,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好美啊!不对,我应该在家里的呀,怎么到这里来了,我要回家。我来到一条小河,洗了把脸,却无意间看到小河里的面孔,我什么时候戴了帽子啊!?还是羊羊的,我拼命的撕扯,想摘掉这顶帽子,却感觉到了疼痛,我急忙看了看下身,啊!是羊毛,难道我穿越了?还是羊羊世界!天哪,那么小河上面应该有座桥,然后桥的对面是羊村。我怀着期待而又紧张的心情抬头,是桥!我狐疑的走上桥,看到了羊村的‘‘招牌’’,天哪!先进去看看才是王者!

我来到羊村门口,第一眼便看到了在站岗的懒羊羊,他在睡觉……于是,我大喊了一声“开门!”懒羊羊揉揉眼睛,走过来,说“你谁?”

“我是……我是美羊羊的姐姐,我叫粉羊羊,快开门,你们羊村就这样对待贵客的吗?”

懒羊羊看了看我,“你确定你不是狼?”

“当然,没准你放我进去,美羊羊还赏你蛋糕呢!”

懒羊羊听了,急忙打开羊村门,放我进去,然后又按了警报,一时间所有的羊全在这里了。

懒羊羊急忙解释“他是美羊羊的姐姐,叫粉羊羊。”

“我姐姐?我确实有个姐姐,不过……”美羊羊若有所思的答道。

“好吧,既然是美羊羊的姐姐,就请进来吧。”慢羊羊村长说。

“起床啦,不然上学要迟到了!”门外传来妈妈的喊声,我从睡梦中醒来,原来是梦啊,要是我真在羊村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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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卜算子咏梅扩写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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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苍茫的暮色中,一条弯弯曲曲的古道,延伸到远方,消失在天的尽头。从远处传来的马蹄声,越来越清晰,马背上坐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有着随时重返沙场奋勇杀敌之意,他便就是陆游了。

乌云布满天空,一阵风好像从地里刮起,小雨像烟一样笼罩着路边的驿站,沿着驿道漫步,步履沉滞。他时而抬头仰望北方,低声叹息,想到大片国土沦陷在敌人的铁蹄之下,有多少百姓挣扎于水生火热之中。他悲痛万分。这时,微风中飘来一股幽香,沁人心脾。寻香其来到断桥边,由于风雨侵蚀,桥身已破损,桥边有一棵梅树尽情绽放,在这荒山野岭,无人欣赏,显得孤寂无助。那柔嫩的花片在点点雨水的打击下,摇摇坠坠。他心里的苦楚涌上心头,徘徊在梅花前,伸出手抚摸花瓣,不由得老泪纵横。

凋零的梅花飘落在驿道中,被来往的人行车辆已经碾得面目全非,完全化为了泥土,但是泥土里还依然散发出一阵阵梅花的暗香。

俏丽的梅花犹如那圣人一般,只管江春的来临告诉百花,却从不与他们争艳。那娇艳的花盛开后又能赢得多少赞誉,也不过如那牡丹转瞬即逝。唯有梅花在闲人墨客的笔中被渲染的无限坚强,百花妒她,她无丝毫在意。

即使花瓣飘落,花枝凋敝,她也丝毫不在意,她的芬芳依然随着泥土与微风飘片飘洒洒走入人们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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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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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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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张照片扩写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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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思绪,心情或许早已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远去,但定格的瞬间虽会泛黄,但却不会被时间所埋葬。——题记

清晨的阳光从阁楼的窗柩旁透入我的房间,照到房间角落的那只泰迪熊上,散发出淡淡的阳光味。从房间望向阁楼,好似已有一年多没去了,那里珍藏了我过往所有的记忆,每次开心抑或是不开心,都会去阁楼寻找它特有的静谧。无意中对书架的纪念册感兴趣,轻轻拂去上面的灰,从里面嫣然飘出一张照片,倚身拾起那张照片,照片中的我眼角泛着泪光,手中捧着角落中的那只熊,旁边的同学也泛着泪,老师背朝着我,手中也捧着熊,在拭泪。

往日的烟云似乎又飘回我的眼前,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回放着过往的故事。教了我们三年的班主任因为规定要被调任,那一年夏天也是我刚好结束我密云二小学子身份的夏季,我不想让同学们知道,我想悄悄地走,不想让同学们望见我的泪。领通知书的前两天我应邀与同学一起给老师准备一份厚礼,路过玩具店,我竟惊喜地冲向泰迪熊,同学见状,都追了过来,影子问我很喜欢泰迪熊?我只是回答我妈妈嫌脏从来不会帮我买,她扬言说帮我买,我转过身,泪水早已浸润了我整个眼眶,我强忍住泪,“恐怕没这个机会吧!”我悻悻地离开玩具店。

领通知书那日,我见讲台桌上有两个泰迪熊,多驻足看了一会儿“别看了,都是给老师的。”不知怎么,竟有种莫名的失落感。当老师迈近教室,影子作为代表将熊献给老师,将另一个熊作为离别的礼物送给了我,老师感动了,同学感动了,我们用相机定格了那个瞬间。

回头望望那已发旧,线头已泛黄的熊和照片,但现在其实还不知道他们怎么会知道我要转走。虽然熊的样子早已随着时间的冲刷千差万别,但我们的友谊确不会因为时光而淡忘。每次看到熊和照片,心中中还是会有些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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