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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狼》扩写(合集20篇)

文言文《狼》扩写应该要怎么写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小伙伴们写的范文吧!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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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狼》扩写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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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显得阴森森的,乌云不时把月掩住了,天冷冷的,不禁让人有一种不寒而粟的感觉。一个膀大腰圆的屠户独自一人走到回家的小路上,肩挑着扁担。

由于白天生意兴旺,担子中的肉早已被抢购一空了,只剩下一些骨头。他得意洋洋地哼着小调走着。突然两对绿光冒了出来,吓得屠户出了一身汗,定眼一看,原来是两只饥饿的啊!屠户的心顿时变得忐忑不安:“还是保住我的小命重要,把骨头扔给它们吃算了。”于是屠户把骨头扔向狼,大步往前跑,未料骨头被一只狼叼去了,另一只仍不死心地跟着屠户,没办法,屠户只好又扔了骨头,可却后狼停止跟随,而前狼又穷追不舍。不一会儿,骨头全没了,只见两只贪得无厌的狼还是像以前一样跟随着屠户。

“唉,我该怎么办啊?我还不想死。”屠户困惑了。屠户陷入了困境之中,心里不禁打了个寒战:“我怎么这么倒霉啊?遇到了两只饿狼,要是它们前后夹攻,我可是应付不了啊!但为了我的妻子,拼一拼吧!”屠户猛地往旁边一看,发现了在不远处有一个打麦场,场主把柴草堆积成小山似的。他终于想到了方法了,于是连忙飞奔到柴草堆下面靠着。屠户卸下了担子,抽出了一把锋利的屠刀。狼们再不敢向前走了,眼睛直瞪着屠户。一阵子后,一只狼径直跑去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坐在屠户的前面,似乎是放松了,闭着眼,神态十分悠闲。屠户毫不犹豫,用刀一砍,那只狼的头劈开了花,狼可怜地、痛苦地挣扎着,而屠户再劈了几刀,狼死了。

“该死的,敢来惹我。”屠户怒气冲冲地说道。屠户刚想回家,发现了在柴草堆中有东西在动,原来是之前逃跑的狼正努力地打洞,企图从这里钻进去,偷袭屠户,太奸诈了!屠户见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了,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抓紧了机会,果断地斩断了狼的后腿,倒在了血泊之中。“原来,刚才那只狼假装睡觉,是为了诱惑我啊!可真够狡诈,幸亏我也不傻。”天色更晚了,屠户借着恬静的月光,挑上了扁担,加快了回家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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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性之旅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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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可是没有一个地方将我的心挽留,直到我踏上蒙古大草原的那一瞬。

我有幸被赠与了高尚的哈达,我有幸饱览了草原的辽阔,我有幸品尝了奶茶的香醇。但唯有一点使我感到不幸,我并未看到的身影。

草原的辽阔大概是我所见之广中最怡人的了,大海虽广可是也会波涛汹涌,不及草原的一马平川;沙漠虽广可是也会尘沙飞扬,不如草原的一望无际。若一定要给这三者一个名词,我会把波澜给大海,多变给沙漠,自由给草原。

热心的蒙古小伙带我们一同去牧羊,感受他们每天最基本的生活,我骑在马背上看着绵羊簇拥在一团吃草,好像是碧绿的草原上覆盖了层层积雪。当我正被羊群吸引时,一只野兔从身旁飞快蹿过,我挺惊奇就指给了蒙古朋友看。他看上去有些无奈,说:“在我像你这么大时,根本没这么多野兔,若不是这几十年狼都被……唉!”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我也大概明白了他是在惋惜狼的日渐稀少。这也不禁让我想起曾经读过的《狼图腾》。书中写到,狼其实并不凶恶,它本是捕兔食鼠的动物,唯有万般无奈之下才会袭击人和牲畜。狼群也是一个令人敬佩的集体,自古被蒙古民族尊为图腾。狼之间的友爱亲情,狼的狡黠智慧,狼的团结负责也一直以来对蒙古族有所教诲,以致至今我仍然能在蒙古小伙身上看到狼对自由的渴望。

蒙古小伙谈起狼时,眼中闪烁着敬畏的光芒,他说自己的祖先不信佛祖不信上帝不信真主,他们的信仰是狼。他们的民族有狼旗、狼烟,还会举行祭祀狼的仪式,他们也对汉人将狼与阴险凶恶划等号而深恶痛绝。

他告诉我,小时候跟随父亲外出狩猎时真切地看到过狼几次,狼其实怕光怕火亦怕人,可是它们从不畏惧死亡和痛苦。蒙古人身上也有这般狼性,所以才有成吉思汗率铁骑横扫亚欧,威震八方。

我身临蒙古草原,心中所念却非草原,而是狼群,我欲眼望穿却看不见狼的踪影,但依稀可见蒙古人身上还残存些许狼性。

未见到狼群虽然不幸,但幸运的是在造访中明白了狼性。草原送给我最好的礼物,名为狼性,意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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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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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情沉重。今天是它的生日,可伙伴们却提也不提这件事。是因为他们忘了没注意,忽略了我的存在吗?

它感到自己像个流浪的人,无人问津。打开门,屋里一片漆黑。伙伴们又去玩耍了。走进房间,甩下书包,喜羊羊趴在床上,真想痛苦一场。猛一抬头,它看见了一本书,忙拿过来,这不是我最想要的.《爱的教育》吗?

它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连忙坐起来,打开书,一张纸条出现在眼前:亲爱的喜羊羊:喜羊羊,生日快乐,我们存钱为你买了你最想要的书--《爱的教育》。祝你生日快乐,成绩步步高!永远爱你的伙伴即日看完这段话,它突然有了要流泪的冲动,一丝温暖的阳光正从心头慢慢升起。还为我买了我最想要的书。我曾抱怨过同伴们忽视了我。可面对这沉沉的爱,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喜羊羊紧紧地抱着这本书,全身流过一股暖流。喜羊羊明白了,亲情是永远的红线,。望窗外,天空无星,但喜羊羊却能感到它们在为我高兴。这一刻,不是亲情的淡忘,而是亲情的升华。因为,喜羊羊收到了一份厚礼,一份载满同伴爱的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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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渔家傲扩写500字

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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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渔家扩写这首词既表现将军的英雄气概及征途的艰苦生活,也暗寓对宋王朝重内轻外政策的不满,爱国激情,浓重乡思,兼而有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渔家傲扩写的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渔家傲扩写(一)

边塞如今已是秋天, 天空中,一群群大雁展翅向衡阳飞去。这不免勾起了我的思乡之情。我回家乡的心情是如此坚定,对塞下的生活一点儿也不留恋。唉,想想现在我已离开家有七、八个年头了,家中的亲人们是否还安康?我是多么地想回到家乡,见到那已久别的亲人。多么希望那大雁能将我的思念带到家里去,带给我那些深爱的亲人们啊!

在这崇山峻岭之中,群山延绵,边塞外炊烟升起,太阳的余晖映照在大漠之上。一座孤城坐落在大漠上,凄凉孤寂。四周满是敌军。羌笛声、马蹄声,连绵不绝。唉!心中满是苦闷和苍凉。

我是多么地想要回到家乡,但是我在战场上还没有立功。建功立业之后再回家,以国家利益为先,这是一个士兵的责任。一杯浊酒寄托着我对家乡无尽的思念,而我则借酒来消除我对家乡的思愁。边患未除,我怎么有脸去见皇上和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啊。

在边塞已有七、八个年头,整夜听的都是羌笛悠悠的声音,听久了竟也已习惯了,但秋意袭来,有时听到这些声音,满满的思愁充溢着我的心,竟彻夜未眠。无尽的乡愁但在未立功之前,又从何说起?将军白发,士兵流泪,不都是未立战功而哀伤吗?

我的壮心,希望能早日实现,那样我就能尽早回家。

渔家傲扩写(二)

边塞,埋下累累白骨,洒遍殷红热血。这曾经令多少英雄驰骋不休,又令多少母亲泪尽屋头的地方。如今已是深秋,凤怒号着,翻卷着战旗,鼓动着散出微光的青纱薄帐,也卷残了清寒月光下那呼黑的狼烟,也将士们唯一的睡意带走了。伴随着发号施令的擂鼓,战士们熬过了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黑夜。

东边,曙光微妙。这是极为短暂的边塞日出。头上,除了黑烟,就是密不透光的乌云;脚下,除了什物,就是血染的胭脂般的泥土。将士的脸上,看不到任何喜意。因为这边塞的意境,真的,真的太荒凉。可是在这条血筑的长城之内,诸侯已在府里点上御赐的金烛。

勿而转来阵阵鼓声,将士们立刻登上城顶,抽出宝剑,如兵俑一般屹在那儿。望着批批迁徙的大雁,铁铸的脸上满是泪痕。

城门早早地关了,好似一天得以安全平息的过。可是,角声不断,大雁不停,泪水不止。潇潇暮雨,打湿了黄土。豆大的泪珠顺着脸颊流下,卷尽毕生的沧桑,然后融入一杯浊酒之中,被战士一饮而尽。转首望去,家在千里之外的那个角落。在此不知度过了多少个春秋,从家带来的黑胡子早已泛白。到底何时才可还乡,可是还没登上燕然山记叙功绩呀。

漫无边际的黑夜里不知从何处转来悠悠羌笛声,伴随着若隐若现的圆月,和这满地白霜,显得格外凄凉。飘然的青纱帐内,将士们难以入睡,满头苍发的将军抚着母亲送来的信件安静地淌泪。在他心中有说不完的话,说不完的沧桑,说不完的边塞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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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儿垂钓扩写300字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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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来到河边散步。

我看见一个头发蓬乱的小孩儿在河边学钓鱼。他那圆圆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小河和鱼杆,等待着鱼儿上钩。

他侧着身子摆出一副十分专注的样子,他身处杂草丛生的莓苔边,野草已经没过了他小小的身子,路过的人们只看得到那蓬乱的头发。

正当孩子十分认真的垂钓时,偏偏远处有人大声问路:“喂!小孩,你知道哪里有凉亭吗?”

小孩儿生怕惊动鱼儿,没有回答。路人急了,于是远远的向小孩儿招手,继续问道:“小孩儿,请问你知道哪儿有凉亭吗?请回答我!”

小孩儿依然没有回答,只顾钓着他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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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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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在读《王梦》,读完之后,我深受感触。

《狼王梦》一书中有两个故事:《狼王梦》和《狼种》。

《狼王梦》这个故事让我感到了深深的母爱。母狼紫岚对孩子的爱体现在她在蓝魂儿就要死的时候。在蓝魂狼被铁疙瘩砸住的时候,紫岚可以说想尽了一切办法,但一切都是徒劳。为了让蓝魂儿不被枪和猎狗给害死。她只好暗中残忍地杀了蓝魂儿。为了让她的儿子当上狼主,她费了千辛万苦,但她的儿子却一个接一个地死去。为了让她的唯一的女儿产下未来的狼王,她与杀死她最勇猛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也说出了猎人为了猎取猎物而丧失了天良。

《狼种》里的主角不狼,而是一条一条狗。这只狗叫大灰,曾经受过警犬训练。但它却返祖了。外形酷似狼,这个故事写出了狗好主人的忠诚。

我想对全世界人民说:“一定要保护珍稀动物!”特别是野狼在我国现在不足1000余头,再不保护的话,就将濒临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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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战狼2观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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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锋”教我长大

《战2》中,主人公冷锋遭遇人生破折,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他的计划,被卷入一个非洲的国家叛乱中。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坏人打到华资工厂,冷锋为了不让坏人发现工人躲在哪里,抢了一辆坦克。冷锋开坦克,卓亦凡装子弹和发射。因为坏人的坦克太多,自己子弹又少,要命的是坏人已经知道他们的详细位置。有一辆坦克一掉头转向他们瞄准,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较量就要上演。冷峰对战友大哄一声;“坐好了。”只见他把坦克一转,用车身挡住了子弹,坦克被打翻了,人也受伤了……

看到这,我已泪流满面,冷锋在任何困难面前都不畏缩,勇往直前,在任何情况下都铭记自己是个军人,团结协助,时刻准备为保护人民奉献一切。

我要学主人公的精神,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有一次上体育课,要跑三圈操场,我和小明一起跑,跑了两圈,小明的脚就有点痛了,一个跟斗鸡躺在跑道上。而我也累了,就坐在一旁的石椅上,没有丝毫去帮助他的意思。最后,是小亮去帮助了小明,现在回想起来真后悔没去帮小明。我们要学会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才能团结一致。

在一次期末考试中,有一道题是考“分钟”的画图题,题目要求用铅笔做题。我暗暗自喜,因为我早就准备好了两支铅笔,不怕。过了半个小时,我们都做到画图题了,小明抓耳挠腮地找铅笔,可他又不敢说。我也看得出他在找铅笔,但想;管他干什么,反正会有人借给他,也不浪费我的时间。准备收卷了,小亮看见小明着急的样子急切地问:“你怎么啦?”小明着急地说:“画图要铅笔画,我忘带铅笔,没写。”小亮毫不犹豫地借给了他。

看了这电影,我很自责,学会帮助别人,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

还有一次,那是一个普通的早晨。我骑着自行车上学去,因为刚下过雨,路面有些湿滑,有些路面一高一低。我不经意,轮子一滑,车子向左倒,手离开车把,人和车都被狠狠地甩到一边。那里正好有个水窝,水窝里的水溅得我满脸都是泥浆,来了个狗啃泥,好狼狈啊。我倒在地上,浑身疼痛,试着伸伸手,我的手怎么不动了,是不是断了?又试试伸伸脚,我的脚都没知觉了,是不是……

不敢往下想。我想哭,但没眼泪,大脑飞速地转;会不会有人来拉我起来呢?我的手脚怎样呢?到学校,同学会笑我吗?我突然问了自己一句:我干嘛要哭?干嘛要别人拉?不会自己起来吗。妈妈经常教我,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于是,我止住了泪水,勇敢地爬起来,疼痛使我站立不稳,像风雨中飘摇的小船,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我忍着痛坚持走了好几步,才找到感觉。看看手,能动,看看脚,也能走,只是手和脚有几处都甩出血了,膝盖淤血发黑。

看了这部电影,我很欣慰。男子汉就应该这样,勇敢一点,什么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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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少年电影观后感

全文共 5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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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观后感(一):我在雨中

编者按:

这个故事是大力看完《狼少年》的影评。大力说她站在雨中,为什么要站在雨中呢?因为站在雨中是为了等待和某人相遇。我很欣赏大力同学的阳光,开朗,顺畅,自得,欢脱,爽透心。她渐渐对自己的“喜欢”有了发现和定义,她还在寻求更好的自我的路上。但我还是以为,最终的相遇,不是和某个人,而是和更好的自己。所以,祝少女大力和立卧撑都能经受住青春“的洗礼,最终赢得和圆满自我的相遇。我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拥有快乐和幸福的力量。

一开始,我也觉得这有些不可思议。可是我确确实实只是因为见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就这样沦陷了。

他们说:当你能够平静地向别人讲述这个关于那个人的故事时,你就真的已经释然了。而我现在就是这样。写下这些文字究竟为了什么,我自己也不敢肯定。真的是为了讲故事给别人听,又或是希望别人听听自己的故事,还是只为了让自己不会忘记?谁知道呢?管它干什么!

立卧撑是一个既算不上帅,也算不上不帅的男性同胞,但是他又的确是个挺拽的,打球挺好的。我朋友总说我对他的情感就像是EX蛋的fans对他们夸张到捕风捉影的偶像崇拜,我一直坚持强调我绝对是“喜欢”这个男孩子,而不是“崇拜”。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想大多数像我们这个年龄的女孩喜欢上的男孩多多少少身上其实都有我们所崇拜的因素,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青春时所专有的动词“喜欢”的含义吧——

只要那个男孩在你视力所及的范围之内,他总是能够自然的吸引着你的目光。而你也就是喜欢在第一时间捕捉到他的所在地时,痴痴地望着那个方向,你欣赏他,即使有朋友跟你清楚地说过他究竟干过哪些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或者他本身就是一个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人,那些对你来说都不是个事!

总而言之,“喜欢”就是是往刚刚放进锅里的“爱”这种还未煮出些什么味道的原料中再加些“崇拜”这味作料。

我跟立卧撑告白了,而结果就是理所应当地被不太礼貌地拒绝了。也许是因为“理所因当”这个原因,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和难过,用一句歌词唱出我被拒绝后的心情——“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我当时甚至有些讶异,我还神奇地劝自己:唉,姚大力,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应该哭的,你该多学习学习恶俗言情“偶像”剧里那个在被男主无情拒绝后自以为自己应该是女主的女二。

那个时候,我开始清晰的知道,生活与电视剧绝对是两码事。这就是真、假的区别。

距我向立卧撑告白完已经整整两年了,这两年我过得顺畅、自得、爽透心。我到现在只要是上学的日子还是能天天见到他,于是我就欢脱地天天在他面前晃悠。我真是个称职的“无耻之徒”。

我也越来越明白我当时为什么不会哭了,“喜欢”原本就是一件属性永远为“快乐”的事情。不论究竟是怎样的经历,这始终是一件值得被回忆的事。举个例子,就像万万承认“通哥”似的。

我只是觉得我那个时候顺从了自己的内心是一件我认为超级正确的事,因为就是我的内心让我告诉立卧撑我喜欢他的。我不后悔,不后悔我告诉了他,更不后悔我这么觉得。

又一次坐夜班飞机,我俯视着整个北京城,我忽然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命运让我能够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这个人如蚂蚁般渺小的无垠的世界上,于是我就更加无悔了,倒十分开心立卧撑坦诚地告诉了我他的想法,于是我就更加更加无悔了!

对我而言,幸福有时是这样的:下雨的时候,恰好有个人愿意陪我淋一场雨。

我知道有这样一个人,我愿意站在雨里等相遇的时刻。

少年观后感(二):刺痛内心最柔软的部分

最近,我看了宋仲基的新片《狼少年》。一方面,我被宋仲基的演技雷到了,我想这部影片对于一向演惯了帅男的偶巴宋仲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另一方面,我也被剧情深深的吸引了,由此生发了颇多感慨。【狼少年观后感2篇】文章狼少年观后感2篇出自,此链接!。

先来说说剧情,因为体弱多病的顺伊需要疗养的缘故,顺伊母女三人从首尔搬家到了乡下的一栋别墅生活。而收拾屋子的时候顺伊意外的在仓库发现了神秘的前户主朴博士在这里遗留下了的狼孩。顺伊妈妈出于善心收留了这个狼性未泯的男孩,并给他起名叫哲秀,就这样四个人开始了同住一个屋檐下的生活。顺伊起初反感这个不会说话,吃饭狼吞虎咽的闯入者,然而朝夕相处让顺伊萌生了照顾训练哲秀的念头。

她开始教给他吃饭,读书,认字,还弹奏吉他给狼孩听,而哲秀对顺伊温暖的关怀十分受用,认真的做着顺伊教授给自己的东西。孤独的顺伊因为哲秀渐渐融入到自己的世界中而开心起来,对他产生了别样的爱恋。但是这份美好却被对狼孩虎视眈眈的智泰打破,他一门心思的集结挑拨多方势力来捕杀哲秀。顺伊为了保护哲秀,不得不面临着与所爱的人分离的现实。

题材虽然不是很新颖,却很能刺痛观众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从而引起大家的共鸣。

从影片主题曲的歌词中就能感觉出这部影片催人泪下的魅力所在。

“通宵等待窗外的太阳升起,因为早晨来临就能和他相见。谢谢你,握住了我的手;谢谢你,看着我的眼;谢谢你,我等待的王子。这样,来到我的面前,一整天等待月亮的

升起,因为夜晚来临就能与你畅谈。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不要忘记,我们的秘密。不要忘记,我的心因你的眼神而有多么悸动。”这是顺伊用吉他弹给哲秀听的,叫《myprince》。旋律婉转悠扬且柔和,歌词也很感人,在那样一个特定的环境下,就更是让人感觉温馨。

“如果你没来到我身旁,我仍用冷漠把本人伪装。清澈眼神里的纯真愿望,让我悄悄卸下了心防。静静的守护,像铺满月光。清冷冷的夜晚,一点点被温暖,懵懂的承诺在心底里收藏。如果你没来到我的身旁,我还在默剧里独自游荡,浅浅的哼唱。谢谢你来到了我的身旁,温暖的陪伴像洒满阳光,空荡荡的心啊,一点点被填满,秘密的约定。沙漏里流淌,一切的一切从此不再一样,最后的画面啊,我们未曾想像,要相信,回忆里,总闪着光??”《如果》的句句歌词都写出了顺伊对哲秀的爱,这种超越世俗的特殊的爱,只是纯纯的爱,无关性别与物种。

在我的印象里面,似乎至今还没有一部跨物种的爱情片男女主角能在一起的,小美人鱼只能默默地变成泡沫,剪刀手爱德华只能独守孤堡,金刚也只能为爱死去??所以,在相对注重礼、仪,且悲剧情节严重的韩国来说,这部电影绝对不会拍得过于浪漫主义。

虽然我也知道的,其实这种情感和忠犬八公差不多,但是我总是不舍得把帅帅的宋仲基和狗相提并论,所以就一直这样自己想着,他们之间的是爱情。只是结局比较悲,但是这样的爱情更加的人动之以情。

最后,狼少年没有和女主在一起,但是他为了女主,不仅等了46年,而且他还学会了说话,变得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比正常人要更厉害,他青春永驻,一直都不会老去,这样的话,即使他和女主在一起了,也是悲剧啊。因为女主会一点一点的老去,更何况,那个女主还有肺病呢。

还有,我觉得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的保守。为什么就是看不开,为什么就是不能接受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为什么总觉得一些违背人类自然规则的东西就是不能被人们接受呢。没办法??人类的视野有待开阔??

狼少年观后感篇二:《狼少年》观后感

《狼少年》:一个被狼养大的少年的人性的觉醒

《狼少年》是一部暖心韩国电影,电影讲述了在狼群中长大,不具备社会认知的少年金哲秀和善良的少女金顺姬相遇后的一系列故事。影片再角色设置上显然抓住“猎奇”二字。关于人狼的传说不绝于耳,特别是西方人特别的热衷这个系列的故事,也拍了许许多多的经典作品,比如暮光之城系列电影赢得了世界各国的影迷的一致好评,里面狼人和吸血鬼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广大的影迷。韩国人巧妙地借鉴了西方狼人的经典题材,加以韩国元素成功的炮制出了一部成功的韩国青春偶像电影。

《狼少年》虽然是单纯的青春情感故事,却拍出了大气蓬勃的感觉,令人感到故事讲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不乏深厚的人文关怀,以及人性丑恶,和人性觉醒的故事。 电影中成功塑造了几个经典的人物形象。第一个是狼少年金哲秀,一出场就吸引了观众的眼球,一个长相清秀的少年,偏偏是一个被狼养大的少年,不通人

性,让观众大感惋惜。其次就是女主人公一家,热心的一家人无私的帮助狼少年,但也十分可悲,家产被夺却只能是逆来顺受,也直接导致了后来一系列故事的发生。

电影的结局却并不是十分的美好,透露了人性的丑恶,一个被色心和嫉妒心冲破了头脑和失去了道德底线的人彻底的破坏换了安逸的生活,导致了狼少年不得不杀了他,然后带着女主角离开。让人深刻的反思。

狼少年观后感篇三:《狼少年》观后感

狼少年观后感第1篇

今天的这部《狼少年》依然讲述着人与狼孩之间的感情童话,似乎这些现实中不存在的异类情感却更能够激发起我们心底的感触。影片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诸多疑点、漏洞和缺陷,但是却让我们不反感,细细的去品味着剧情进展。动物的思维是简单的,是单纯的,是从属于主人的,所以那种最直接最纯洁的感情在那些忠诚和纯粹的背景衬托内,显得格外真切和自然。

影片从60岁的女主人公的回忆倒叙故事的脉络似乎已经不稀奇,从少女开始对狼孩的排斥,到慢慢接受并且最终爱上他,整部电影就像个美丽的童话让观众怦然心动,对于宋仲基饰演的狼孩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没有温暖,没有情感,没有遇到过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使得他固有的狼性常态化,当遇到少女后,耐心的教他学会了等待、穿衣服、读书、画画、写字等人类的生活方法,期间与家庭成员的小伙伴们一起嬉戏玩耍,慢慢的狼孩有了感情和认知力。女孩子在富二代的逼婚下,狼孩一直陪伴在女孩身边,保护她,给她安全感,几次英雄救美,舍命付出的举动,逐渐打动了女孩的心,而整部电影男孩除了最后说了一句你别走以外,几乎没有言语的表达,完全靠行动来支撑着女孩对他的暧昧情感。当然随着片中的发展自然少不了曲折和坎坷,警察、动物研究者、家人和邻居等对狼孩的误会,产生了很大的隔阂,可怜巴巴的狼孩只得被铁链拴住呆呆的困在属于他的牢房里。最终少女解救了狼孩,看着狼孩流泪与女孩道别的情景,也成为了本片最大的催泪点,狼孩消失了,女孩却永久的离开了那栋房子。40年后的再次相逢,老态龙钟的她见到了狼孩,听着狼孩讲着寓言故事入睡,着实让人感动了一番,结局依然是离别,依然是那个飘着雪花的日子,狼人堆起了那个曾经一起承诺过的雪人。

当然,电影的软肋还是非常多的,对于狼孩的成长过程节点显得十分生硬,似乎从不懂到明知就一瞬间的事情,情感的变化和演绎也不自然,从不会说话到会说话,从40多年的等待竟然面容一点没有变老等等,都是影片的BUG,对于狼孩两次变成凶猛狼人的过程,影片运用了奇幻的设计,运用电脑技术打造的瞬间变身,似乎与整部电影的风格满不搭调,对于剧情也实在有些拖泥带水,但是不乏韩国电影的个性在里面。

一句承诺禁不住一生的等待,一辈子只有一次不顾一切,过去了就不会再有了。有一类爱情归结于厮守,但是厮守等来的却不是得到,当下也只能好好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和拥有过的,那些永远追不回来的青春和纯真将永久成为历史。用我们的真去感染周围的人,用我们的心去对待美好的生活,用我们的情去让社会变的更加温暖。本来对影片总体期望值很高,看过后最终还是比较失望的,但是电影中带给我们的纯和真,却让我记忆犹新,深受感染。

冬至我没有吃到饺子,这似乎并不重要。从明天开始,白天慢慢变长,黑夜慢慢变短,阳光将再次回归我们居住的城市,它将带走这座城市上空的阴霾和寒冷,透过窗外我们将看到更加清澈的风景!在这个严寒的冬天,体会到了被冷落的感动,真的很好!

《狼少年》观后感第2篇:我在雨中

一开始,我也觉得这有些不可思议。可是我确确实实只是因为见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就这样沦陷了。

他们说:当你能够平静地向别人讲述这个关于那个人的故事时,你就真的已经释然了。而我现在就是这样。写下这些文字究竟为了什么,我自己也不敢肯定。真的是为了讲故事给别人听,又或是希望别人听听自己的故事,还是只为了让自己不会忘记?谁知道呢?管它干什么!

立卧撑是一个既算不上帅,也算不上不帅的男性同胞,但是他又的确是个挺拽的,打球挺好的。我朋友总说我对他的情感就像是EX蛋的fans对他们夸张到捕风捉影的偶像崇拜,我一直坚持强调我绝对是喜欢这个男孩子,而不是崇拜。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想大多数像我们这个年龄的女孩喜欢上的男孩多多少少身上其实都有我们所崇拜的因素,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青春时所专有的动词喜欢的含义吧——

只要那个男孩在你视力所及的范围之内,他总是能够自然的吸引着你的目光。而你也就是喜欢在第一时间捕捉到他的所在地时,痴痴地望着那个方向,你欣赏他,即使有朋友跟你清楚地说过他究竟干过哪些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或者他本身就是一个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人,那些对你来说都不是个事!

总而言之,喜欢就是是往刚刚放进锅里的爱这种还未煮出些什么味道的原料中再加些崇拜这味作料。

我跟立卧撑告白了,而结果就是理所应当地被不太礼貌地拒绝了。也许是因为理所因当这个原因,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和难过,用一句歌词唱出我被拒绝后的心情;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我当时甚至有些讶异,我还神奇地劝自己:唉,姚大力,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应该哭的,你该多学习学习恶俗言情偶像剧里那个在被男主无情拒绝后自以为自己应该是女主的女二。

那个时候,我开始清晰的知道,生活与电视剧绝对是两码事。这就是真、假的区别。

距我向立卧撑告白完已经整整两年了,这两年我过得顺畅、自得、爽透心。我到现在只要是上学的日子还是能天天见到他,于是我就欢脱地天天在他面前晃悠。我真是个称职的无耻之徒。

我也越来越明白我当时为什么不会哭了,喜欢原本就是一件属性永远为快乐的事情。不论究竟是怎样的经历,这始终是一件值得被回忆的事。举个例子,就像万万承认通哥似的。

我只是觉得我那个时候顺从了自己的内心是一件我认为超级正确的事,因为就是我的内心让我告诉立卧撑我喜欢他的。我不后悔,不后悔我告诉了他,更不后悔我这么觉得。

又一次坐夜班飞机,我俯视着整个北京城,我忽然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命运让我能够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这个人如蚂蚁般渺小的无垠的世界上,于是我就更加无悔了,倒十分开心立卧撑坦诚地告诉了我他的想法,于是我就更加更加无悔了!

对我而言,幸福有时是这样的:下雨的时候,恰好有个人愿意陪我淋一场雨。 我知道

有这样一个人,我愿意站在雨里等相遇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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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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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正是懒羊羊的生日,一大早喜羊羊们就在商量要怎样给懒羊羊过生日。经过大家的一致决定就选择去“香香屋”过懒羊羊的`生日。

说也真是巧,今天恰好也是红太的生日,灰太狼也要带红太狼去“香香屋”过一个快乐的生日PPATY。

这下子可真是冤家路窄了,这两个“死对头”碰在一起必有一伤啊!可是他们并不知道“香香屋”有一个不可告人的阴谋将要发生。这个阴谋就是来自——外星球的“Q星球”的主人——Q博士的“大Q”和“小Q”。他们利用地球来完成他们可怕的计划。他们发明了“梦想成真器”要统治“全宇宙”的。

当喜羊羊他们来到了“香香屋”时就发生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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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送元二使安西扩写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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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渭城下起了绵绵的细雨,打湿了大地,清洗了路上的尘埃,路边的柳树也被洗得更加苍翠欲滴,就连房子上的青苔也格外葱郁、茂盛。

不一会儿,雨停了,从旅店出来的王维和元二都无心欣赏这美丽的景色,因为元二要去安西都护府,此去路途遥远,危险重重,这两位交情深厚的老朋友哪还有心欣赏这美景呢?

王维一路从都城相送,到了渭城,还是舍不得和好友分开。可是,千里送君,终有一别。王维在驿道边设下酒席,要为好友送行。他们举起酒杯,痛饮了一杯又一杯。

望着西行的漫漫长路,王维心里无限惆怅,再次举起了酒杯,:“老友啊,我们再喝一杯酒吧,你这一走,不知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相见?”他们一碰杯,一杯酒一饮而尽。可是,想到老友此去上任,任重而道远,他怎能不担心呢?满满的担忧化作一句话:“朋友,请你再次喝下这杯酒吧,等你西行出了阳关后,就少了个交情深厚的知己了。有什么心里话,遇到什么困难,都不知道说给谁听。”分别的时间到了,王维站了起来,再次端起酒杯,:“朋友,祝你一路平安。”元二看了看时间,已经近晌午了,马车也在不断地催促,他依依不舍地转身……

旅店外,王维看着元二越走越远的背影,所有的不舍与担忧在心头萦绕,于是就提笔写下了这首诗:

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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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渔家傲秋思扩写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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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的秋来了,秋风袭袭,不似家乡般柔和;反倒有几抹肃杀之气。真真是大不相同,各有千秋。大眼竟然已经向衡阳飞去,毫无停留之意,家是温暖的!

军营号角声起,四面传来战马嘶鸣之声,激起烟尘滚滚;震慑人心的不是豪迈,而是这声中的无限悲凉。山重重叠叠,烟雾缭绕,落日朦胧依稀可见;只余孤城紧闭。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那村子里充溢的是那难言的乡情啊。把酒望月,借酒消愁。我何尝不知‘借酒消愁愁更愁?’可乡情啊!它泛上心间,激起点点漪涟何尝不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我想浸在这久违的温暖中,可怎么能。

边患未平,功业未成,故乡啊!你那么遥不可及。我远远地望着你,却伫立在战场!我不能离开!

一声悄苍幽凉的羌管湮没在空气中,却荡漾在我的心中,我们的心中;那满头白发之愁却是为你—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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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雨霖铃扩写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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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寂的晚风吹乱了荒草,寒蝉在天地间的鸣叫,凄寒了一个永不停息的故事。十里的长亭,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却怎么也无法相隔一对恋人的心。一阵急刚歇,到处都是湿淋淋的一片。苍老的夕阳洒下的余辉,将这一片斑驳的泪水,映得凄凄惨惨。

而苍凉复续苍凉,广大的天地之间,唯有感伤。一顶青色的帐篷里,独坐着我和她。遥想着幼时一起摘花捕碟的日子,长大后本想私守一世,而今却不得不远离他乡,心中除了愁还是愁。只能再饮一杯酒,可酒却是不能消愁的水,饮得再多也还是愁。别离已成为现实,可是从天黑坐到了天亮,又从天亮坐到了天黑,积蓄了再多华丽的词语,在那一刻已变得苍白。无言,成了最好也是最无奈的方式。

可兰舟却催着出发,别离前的最后一声祝福,竟被激动与悲伤掩盖。我们的嗓子都在哭泣,抽噎着说不出半句话。时间为那一刻凝结。一滴晶。

莹的粉泪从那张憔悴的脸上落下,从中映出了两双泪眼。我和她相执着手,相互望着,每向前走一步,手就拉得更紧,生怕一不小心,就会失去终生的依靠。

可离别依旧是离别。我还是上了兰舟。滚滚的江水浩浩荡荡地向前奔流。我望见秋风吹乱了她的秀发,那一袭素衣在风中渐渐远了,远了。

千里的烟波上,一片浓云沉重得就像我是愁,压着江面,也压着我胸口----我的心在流血。苍穹是如此的广阔,可却怎么也容不下一滴恋人的泪水。前行的路,还很漫长。在漫长之中,只能重归孤独。而在漫长之后,也许是晓风拂柳,冷月挂空,而漫漫长夜,相知又有谁?

有一份思念就有一份痛楚,一切美丽在思念之中,都是显得如此之苍白与无力,千万种风情,在孤独之中,演变成难耐的煎熬。思念让一对心贴得愈近的恋人,在距离被拉得愈远之时,饱尝着无言的痛苦。再多的美好,我又该与谁诉说?还是将它们化作一首词,带着我思念与忧愁,变成秋天里的一片落叶,随着这涩涩的秋风,飘到她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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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扩写《郑人买履》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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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晨熙

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郑人的鞋子在工作时不小心被割破了,他就在集市上买了一双好鞋,他事先就量好了自己脚的尺寸,但他一不留神就把自己刚量好的尺寸放在了座位上,他来到了集市,他两眼花光,走到了街道,他想是一条小鱼,被大海包围着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被迫地跟着人群向前移动,到处都是卖商品的人,有辛劳的买菜阿姨;满脸皱纹的卖鞋大叔;手有鲜红血的卖肉爷爷;打扮精致的卖首饰姐姐……。

他好不容易来到了卖鞋大叔哪里,礼貌地问:“请给我来一双好鞋子!”“好的。”店主说,说着拿来了一双极好的鞋子,“请试穿一下,如果不合脚我好再去给你换一双。”店主说。他快速地回答:“不用,我拿一下尺寸出来比一比就知道对不对了!”他用手摸了一下上衣的包包,没有,他又摸了摸裤子里的包包,咦!怎么什么也没有?糟糕!我忘记了拿尺寸了。我马上回家去取尺寸。”说完,匆忙的回到了家,拿到了尺寸,以最快的速度跑向集市,等他再次来到集市,早已是空荡荡的,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寒风吹走了集市的热闹,带来了冷清。树木像是在和着寒风在演奏。他叹息,松下了两只肩膀,垂头丧气地走回了家。在回家的路上他碰到了买鞋的人。那个人对他说:“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去试那双鞋子呢?”他理直气壮地说:“我宁肯相信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脚!”哪位大叔已经被他的话语给“征服”了。大叔失望地走了。他回到了家,深思熟虑。心想:“原来我犯下了一个巨大的错误,我当时就应该用脚去试。我要记住这个错误,不要让这个错误去影响我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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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谷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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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作家黑鹤的《谷的孩子》,这部作品是黑鹤近年来动物小说的荟萃,收录了他新近创作的7篇中短篇小说。黑鹤笔下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是“从狼谷来”的“狼谷的孩子”——自然之子。它们和人类的不同在于:它们各具各的物性,各有各的故事;在它们的身上所体现出的物性品格更具自然性、真实性,给我们带来情感的激荡和对生命的深刻思考,同时男孩那日苏的成长过程也让我们深思。

在这本书里的巴努盖和琴姆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寒冷冬日的夜晚,饥饿的狼群一次又一次偷袭他们的营地。在人狼大战之中,牧羊犬巴努盖,挺身而出。激战中巴努盖的眼睛都被狼叼了下来。它仍然没有放弃,第二次,狼又来袭击营地。这一次,巴努盖坚持着战斗,经过一场恶劣的战斗,巴努盖终于打赢这次战斗。琴姆且在和一只熊战斗的场面真是让人惊心动魄,它向熊的背猛扑过去,它一直不停地抓着,熊也不示弱,一直反抗,有时甚至用背撞树,因为它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最后终于打过了熊。这真是一只顽强的牧羊犬。琴姆且与主人柳霞的感情深厚,曾经好几次在柳霞身陷绝境时及时出现并救了她。

两只可爱的牧羊犬,不如直接说它们是英勇的战士,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们不顾一切的保护着羊群,守护着主人。动物与人一样,有着真挚的情感,懂得感恩报恩。

男孩那日苏艰辛的成长历程又让我们值得深思。那日苏面对狼群的侵袭,极寒的天气没有畏怯,以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持之以恒的毅力坚持着,最终成为了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年仅12岁的他在那达慕大会上获得了35公里长距离赛马冠军,他的纪录保持至今。读到这儿,不禁想起我们身边的孩子们,他们大都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是家中的小王子、小公主,他们是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旦遇到困难就会逃避,就会退缩。学校中有因畏惧寒冷而想出种.种理由不跑操的孩子,因经受不住挫折而自杀的孩子。

现在的孩子缺乏锻炼,缺乏坚强的意志力。所以让我们的孩子学学书中的主人公吧,让孩子多一些锻炼,多一些放手,适当的让他们吃点“苦”吧,吃苦之后有利于孩子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增强体力,让祖国的花朵能更加娇艳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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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笨狼做生意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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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笨好郁闷,为什么呢?因为笨狼的爸爸妈妈去全国旅行了,走之前还留给笨狼1000个森林币,可笨狼一下就花光了。手上就剩两个钢镚儿了。

怎么办呀?笨狼苦恼地想啊想!想了一整天,也没想出什么好主意。“咕噜噜!咕噜噜!”咦,谁在叫呀?笨狼奇怪,他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前看后看,也没看到谁在叫,叹了叹气说:“哎,肚子好饿呀,今天还没吃饭呢!只能把最后两个森林币分着花了。”

笨狼跑到棕小熊家开的商店里用一枚森林币,买了两条腊肉,一袋花生米,一包饼干,两根雪糕,四个包子和一包熟食面充饥。吃着吃着,笨狼突然一拍脑瓜子:对呀,我可以去做生意,开家小商店来维持生活呀!笨狼说干就干。

第二天,笨狼向朋友们借了些森林币,准备好东西就离开了森林,到城里去做生意去了。可人们都很怕笨狼,笨狼刚来城里就有人报了警。笨狼费了好大力气才跟警察说清楚并保证自己对人们没有伤害,这才没被关到动物园去。

笨狼松了口气,把“笨狼商店”打理好后,就开始等顾客,可是没人敢来。为了招徕顾客,笨狼只好拉下脸,大声叫卖起来:“快来买、快来买、店主绝不伤害您!绝不卖假冒伪劣产品,快来买……”这么一叫还真有很多人因为“决不伤害您”而过来买东西。笨狼的生意很快就火起来,笨狼很高兴。一天下来,钱就好多好多。

笨狼回到森林,把钱分给朋友们。伙伴们也很高兴,围着笨狼又唱又跳的。让笨狼不想离开朋友们,于是,笨狼在森林里开了一家小商店,天天和朋友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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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回乡偶书扩写作文700字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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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众爱卿平身,有本上奏,无本退朝。”“陛下,老臣有本要奏。”“哦,贺爱卿有何要奏?”“陛下,老臣年老多病,已不能为国效力了,恳请陛下准许老臣告老还乡!”“贺爱卿你意已决?”“回陛下,老臣心意已决!”“既然如此,那便依贺爱卿所言,贺爱卿回乡途中可要注意身体啊!”“谢陛下隆恩……”回想一个月以前,大殿之上的情景我还历历在目。没错,我就是贺知章,自我三十岁入仕,至今已有五十多年了,如今,我终于要回到那个让我日夜魂牵梦萦的故乡了。

一入村,村头的水井依旧和以前一样,满得都快溢出来了,水井边上的那株柳树还是如记忆里的那般苍翠,村里的几户人家已经升起了炊烟,还是儿时的味道,一切都显得这么熟悉。只是我早已脱落了鬓发,从五十年前的挺拔男儿,变成了一个佝偻着腰的老者。走进村子,路边谁家门前坐着一位老人,我竟觉得熟悉,走近一看,却还是辨认不出,于是我尝试性的问道:“是二柱么?”哪位老者抬起头惊讶的说:“你怎么知道我小名,你是?”“我是小章啊,小时候我们一起放过牛的!”“啊,真是你小章,你一走就是五十年,我以为你回不来了。”说完我们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泪光。

交谈许久,我才得知,村里儿时的玩伴就剩他一人了。正当我感怀人生无常,时光易逝之时,从二柱的身后钻出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问道:“爷爷,这个客人是从哪里来的呀?”我笑着用乡音回道:“小朋友,我可是你们村的啊,不信你听听我的方言正不正宗。”“那我怎么从来没在村里见过你呀?”这句话直中我的内心,是啊,五十年了,五十年来我竟一次也没有回过故乡,我十分惭愧,说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孩子,你以后可不能和我一样,出去闯荡也要记得经常回家看看!”说罢,我便和二柱还有他的孙子告别了。

回到家,推开斑驳的大门,扬起的灰尘让我眼前一片朦胧,仿佛还能听到当时的欢声笑语,只是如今只剩下那棵桃树,真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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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后一匹狼续写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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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聿飞

见到了皮,雪儿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她变得不爱说话,脸上自始至终没有一丝的笑容。她每天都坐在门前的石头上面,朝着小狼以前居住的地方静静地发呆。

几天后,爷爷领着雪儿来到狼山,来到没有人敢来的山林深处。忽然,雪儿发现,在小溪旁边的大石头上面站着一个少年,正是她日思夜想的小哥哥,小哥哥正在冲着她微笑。雪儿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飞快地奔向小哥哥,紧紧地抱住了小哥哥,嘴里不停地低声喊着:“小哥哥,小哥哥……”

原来,爷爷并没有打死小狼,爷爷怎么可能让自己最疼爱的雪儿伤心难过呢?爷爷想到自己杀了那么多的狼,小狼的父母也死在自己的手中,小狼已经是最后一匹狼了,所以他饶恕了小狼。至于那张狼皮,是以前的狼皮,而狼心只不过是打猎时,打到的豺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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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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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书不知大家读过没有,那就是沈石溪的《王梦》。

狼王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其中三只小公狼是黑仔、蓝魂和双毛,一只小母狼是媚媚。

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有一个当狼王的梦想,可惜却早早死了,于是紫岚把它丈夫的梦想寄托到了黑仔的身上,所以竭尽全力培养下一代狼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黑仔在外捕食时被金雕叼走了。

无奈的紫岚把狼王梦又寄托到了蓝魂的身上,蓝魂渐渐成了它所期望的那样,可是在和老狼王搏斗的时候,蓝魂害怕了,逃跑时掉进了猎人的陷阱之中,紫岚不忍心看到蓝魂痛苦的样子,所以咬断蓝魂的喉咙,多么让人伤心。

即使这样,紫岚也没有失去信心,又把希望放到了双毛的身上,双毛从小自卑,所以紫岚没少打它,正是因为这个,有一次激怒了双毛,双毛再也不想挨打了,一怒之下把紫岚后腿咬瘸了,双毛开始胆大起来,紫岚也暗暗高兴。可是双毛在一次和老狼王打架时,被老狼王的一声吼叫吓倒了,立刻变回了原形,结果就被老狼王咬死了。

紫岚没有为此而倒下,又开始培养媚媚的孩子,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其实,沈石溪不止写了这一本书,还有好多关于写动物的小说,不过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狼王梦》了,因为我看到了,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伟大的母爱,甚至表达母爱的方式和人一样,用心良苦,虽然孩子也许不理解,但是宁可被误解,也希望孩子能优秀,不管是动物还是人,母爱同样无私、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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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寻隐者不遇扩写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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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唐朝有一个响当当的诗人,名叫贾岛。

有一天,贾岛兴致勃勃,去拜访一位隐士。但是在他的山居没有遇到,他只好下山了。走着走着,他在一棵松树下遇到了隐士的弟子,便走上前行礼询问:“你好,你的师父师傅到哪里去了呀?”

隐士的弟子想了想,回答说:“我的师父师傅去前面那座山上采草药去了。”说完弟子带着贾岛快步走到了一座满是大雾的山前面对贾岛说:“就是这座山,请您自己去找吧,因为我还要去松树下摘松果,失陪了。”说完,隐士的弟子就走了。

“等一下,等一下!”贾岛急急忙忙的追过去说道:“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师父傅在这山的哪里呢!”隐士的弟子听了这话,马上停下来走回来对贾岛抱歉的说:“对不起,我也不知道师父傅在哪,因为这里雾太大了,我只知道师父傅在一座很深的山里。”

贾岛只好自己走到这座充满大雾的山里去找了。找了好久,贾岛终于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找到了正在采草药的隐士和他另外一个弟子。

贾岛请隐士出山来到自己家里,和隐士聊了好久,终于获得了人生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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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图腾的观后感作文

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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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观后感500字(一):

《狼图腾》是中法合拍的一部电影,改编自姜戎同名小说,采用3D实景拍摄由法国导演让·雅克·阿诺执导,冯绍峰、窦骁、昂和妮玛、巴森扎布等演员主演。故事主要叙述了1967年,北京知青陈阵(冯绍峰饰)和杨克(窦骁饰)以知青的身份来到了内蒙古额仑大草原插队,结识了蒙古族牧民毕利格(巴森饰)、噶斯迈一家,也见识了草原上最令人敬畏的动物:狼。在与狼群的接触过程中,陈阵对这一物种有了强烈的兴趣,甚至有了想自己养一只小狼的念头。

就在此时,一群外来人贪婪地掠夺了狼群储存过冬的黄羊,打破了狼群和牧民之间的生态平衡。而以场部主任包顺贵(尹铸胜饰)为首的生产队员更是发起了一场灭狼运动,让狼群和人类之间的关系陷入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因而出现了影片中“围攻黄羊”、“狼马大战”和“夜袭羊圈”的悲壮场面。“狼马大战”场面最为惊险和让人震撼。淋漓尽致地还原了这个突出展现狼性、以及狼群超高团队协作力和战斗力的情节。这场狼群报复性的厮杀发生在一个寒风凛冽的暴风雪之夜,在群狼的追逐包围下,狼、马、人混战一团,无数惊马在夜里狂奔直至冲入冰湖中,场面惨烈。

许多人用“《狼图腾》是一面镜子,能够照出我们的诸多不足。”来评价这部原著和改编后的这部电影。也有人说:“狼既有九曲回肠的温柔,又有它的奋不顾身,也有它的穷凶极恶。穷凶极恶是为了种族的繁衍,不是为了种族的奢侈,它吃饱了就完了,不会太浪费资源。”“狼的世界折射出我们的世界,这个世界就是要团结合作。”

狼图腾观后感500字(二):

《狼图腾》是中法合拍的一部电影,改编自姜戎同名小说,采用3D实景拍摄由法国导演让·雅克·阿诺执导,冯绍峰、窦骁、昂和妮玛、巴森扎布等演员主演。故事主要叙述了1967年,北京知青陈阵(冯绍峰饰)和杨克(窦骁饰)以知青的身份来到了内蒙古额仑大草原插队,结识了蒙古族牧民毕利格(巴森饰)、噶斯迈一家,也见识了草原上最令人敬畏的动物:狼。在与狼群的接触过程中,陈阵对这一物种有了强烈的兴趣,甚至有了想自己养一只小狼的念头。

就在此时,一群外来人贪婪地掠夺了狼群储存过冬的黄羊,打破了狼群和牧民之间的生态平衡。而以场部主任包顺贵(尹铸胜饰)为首的生产队员更是发起了一场灭狼运动,让狼群和人类之间的关系陷入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因而出现了影片中“围攻黄羊”、“狼马大战”和“夜袭羊圈”的悲壮场面。“狼马大战”场面最为惊险和让人震撼。淋漓尽致地还原了这个突出展现狼性、以及狼群超高团队协作力和战斗力的情节。这场狼群报复性的厮杀发生在一个寒风凛冽的暴风雪之夜,在群狼的追逐包围下,狼、马、人混战一团,无数惊马在夜里狂奔直至冲入冰湖中,场面惨烈。

许多人用“《狼图腾》是一面镜子,能够照出我们的诸多不足。”来评价这部原著和改编后的这部电影。也有人说:“狼既有九曲回肠的温柔,又有它的奋不顾身,也有它的穷凶极恶。穷凶极恶是为了种族的繁衍,不是为了种族的奢侈,它吃饱了就完了,不会太浪费资源。”“狼的世界折射出我们的世界,这个世界就是要团结合作。”

狼图腾观后感500字(三):

故事其实很简单。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因为文革从北京来到了内蒙古额仑插队。在大草原上,他们结识了蒙古族牧民毕利格一家,也认识了草原上最令人敬畏也是最重要的动物:狼。一次狼口脱险,陈阵对狼有了强烈的兴趣,养一只小狼崽。与此同时,一群外来人为了利益掠夺了狼群储存过冬的黄羊,狼群和牧民之间的和平被打破,狼群开始向人类逼近。狼群伤害了外来人饲养的羊群,场部主任包顺贵发起了一场灭狼运动。最后,额仑的狼群被剿灭。额仑大草原,只剩下最后一匹狼——陈阵饲养的那匹狼。

影片结束了,它其实没有告诉我们结果。但我们心知肚明(原书后记有写),失去狼的草原会怎样生态平衡被打破,牲畜泛滥的草原,最后,只会失去它原有的生机。没有什么留下,人们也只会离开。

影片的情节,被陈阵养的那只小狼串联起来:狼群的进攻,上级要求饲养的军马的死亡,巴图的死亡,生产队的被迫迁徙,毕利格被炸伤后死亡,噶斯迈改嫁包主任的弟弟,噶斯迈的儿子被咬伤,那场灭狼运动……也许,还有这额仑大草原最后的结局。

人,动物,自然,三者究竟能否再和谐相处我不明白。我在看电影时,不止一次在心中默念道,放了那个小狼崽吧。小狼如同恶鬼一样,将诅咒带向他们。小狼崽在被包主任当作诱饵后,一向是那副凶狠的神态,更像是恶魔。

但真的是它造成的这一切吗父母和我一齐看的电影,母亲一向在想,这一切是谁的错我一开始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一环一环,没有人说的清这是谁的错,是谁造成了这一切一切的不幸。也许,腾格里明白。

人,动物,自然,三者究竟能否和谐相处

我不明白,也许谁都没有错,谁都有自己不得己的理由。

一切的杯具,起于平衡的被破坏,起于利益分配的不均。也许,少一点私欲,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那草原最后的一匹狼,腾格里会保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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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羊羊与灰太狼续写4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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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灰太正在家睡觉啦,这时红太郎说:“你要是再偷懒,抓不到羊你就不要回家吃饭了。”说完,把平底锅朝灰太狼打了过去,灰太狼飞到了空地上,很沮丧。

灰太狼走到羊村门口前想进去抓羊,羊村的铁门很高它走不过去,并且门口还有很多炸弹,还有人把守,所以灰太狼刚走到羊村铁门,小羊们就拉动了警钟,灰太狼就被炸弹炸飞了。一下子飞到自己家的实验室里看到床下有变身药水。灰太狼想到一个抓羊的好办法。于是他变成喜羊羊的模样来到羊村,这次守村的是懒羊羊,他上前对懒羊羊说:“我回来啦,快开门呀。”这时懒洋洋把周围的炸弹解除了。

灰太狼进入了羊村,立即把自己的身份暴漏出来,并且抓了羊村里面所有羊,正当他开心地把羊带回家的时候,这时真的喜羊羊从外面回来了,他看到灰太狼把自己的伙伴都抓住了,很不甘心,就躲在一旁想办法,后来他灵机一动,想起村长在实验室里制作了一件隐身斗篷,他毫不犹豫地到实验室里把隐身斗篷穿上,飞速的跑到狼堡,轻手轻脚地推开狼堡大门,进入了灰太狼的家,并且拿了灰太狼的变身药水,把自己变成红太狼的模样,让灰太狼出去买点干柴,然后,将小羊们成功解救出来,灰太狼回来发现小羊们跑光了,锅里煮的是红太狼,才知道自己上了当,他发现脚底有一个定时炸弹,一下把他炸飞了,他在空中大声地喊:“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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