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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有感的作文推荐四篇 作文怎么写(合集20篇)

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做一名幼师也是需要做读书笔记。开学吧小编整理了幼儿教师读书笔记,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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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收获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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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 ·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写的。它讲述了马克·吐温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回顾。

本书讲述了汤姆 ·索亚厌恶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死板的生活,而在外面跟朋友三次历险的故事。首次,他因为被他的姨妈折磨得不行了,才跟他的朋友乔· 哈泼和哈克贝利· 费恩去当海盗。他们在岛上抽烟、钓鱼、玩游戏。过了几天,汤姆· 索亚的朋友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便提出要回家,结果,他们三个一起回到了家乡。第二次,汤姆· 索亚和贝琪和人群一起去一个谁也不敢往里走的迷宫。结果和他和贝琪迷路了,汤姆给了贝琪力量,信心,使他们最后走出迷宫。第三件事,汤姆和哈克去追捕杀人犯,哈克救了一个寡妇,汤姆在迷宫里遇到了凶手,把凶手甩掉后,和贝琪走出了迷宫,最后凶手被饿死在迷宫门口,同时找出了它们找到了钱,成了富翁。

我觉得汤姆·索亚敢冒险的精神值得学习,如果他不敢冒险,他就不能抓捕凶手,也就得不到这笔钱;汤姆安慰贝琪的精神更值得学习,如果他不安慰贝琪,贝琪可能就会被饿死,汤姆也会绝望,跟凶手一样会饿死。

这就是我最爱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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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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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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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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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学习时,我与同学们一起读了一本鲁迅先生著名的作品一一《朝花夕拾》。这本书虽然只有十个篇章,却耐人寻味。整本书回忆了鲁迅先生幼儿时、少年时、青年时以及后来发生的事。其中不仅写出了对少年时期的怀念,更批判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与讽刺。

这本书描绘的是清末明初时的影像。最令我感到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章很美,令人身临其境一般,同时也描写出了鲁迅先生怀念童年的感情。令我印象深刻的则是《无常》这一篇。鲁迅先生借用一个“鬼”的形象讽刺了“正人君子”等等形象,读起来真耐人寻味。而《狗·猫·鼠》一篇通过写猫的行为,揭示了“正人君子”的真面目。《阿长与山海经》写了鲁迅先生与长妈妈生活在一起的经历,例面描写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而《二十四孝图》打击了社会的虚伪。《五猖会》则批评了对儿童天性的摧残。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在受到压迫又历经战争而写下的散文,《朝花夕拾》虽然不是那么深奥却十分耐人寻味。

它反映出了中国当时社会的黑暗与种种陋习,这更衬托出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更突显了他想要改变社会此时状态的愿望。当时的社会就像鲁迅先生的父亲一样病重了,到处都被金钱所蒙蔽。在这黑暗的社会,处处是负婪的人们,无法看到人心的善良,最深处的那棵希望之草,也被肮脏的金钱所淹埋。鲁讯先生站在自己的角度,将愤怒都隐藏在文字当中,字里行间,逐字逐句都体现出了鲁迅先生的不甘,揭示了当时的人情面貌与社会风情。

外国人给中国人安上“东亚病夫”的称号,他们欺辱中国,侵犯中国,在中国草芥人命。鲁迅先生不甘!不甘看到自己的国家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不甘外国人瞧不起中国!不甘愿做“东亚病夫”!

不过好在,中国人站起来了,不再被外国人欺辱了。

这本书令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少年强则国强”,只有我们现在努力、上进、拼搏,才会有祖国美好的明天!国耻不能丢,爱国精神更是不能丢!就让我们一起奋斗,向着祖国繁荣富强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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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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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目中的书;“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是藏克家心目中的书。而在我心目中,书就是一把金钥匙,帮我打开文学之门,开阔我的视野;书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最喜欢看的是漫画书。我常常会到读书馆里去借书,妈妈希望我多看一些作文选、名著等,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而我却对漫画书”情有独钟”。《蜡笔小新》,《多拉A梦》,都使我爱不释手。

有一次,妈妈送我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书。一本《爱的教育》足以让我陶醉,书中讲的是一位意大利小学生写的日记,一个个鲜明形象的人物,其中母亲与父亲,还有哥哥写给“我”的各封信以及姐姐雪维尔写给我的各封劝告我的信。还有安利柯与同学的争吵事迹,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渐渐地,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晚上睡觉前一定得看一会儿书,所以,在我的床头柜上,总会有几本小说、漫画和笑话书。进入中学后学习比较忙,但还是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是我最亲爱的伴侣。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书?我会说,因为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有它在,我是最幸福,最快乐,最自由的!同学们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宝剑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从现在开始做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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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写读书的感受一年级话题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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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墨香,文字锁定眼神,如荡漾着流光般的目光,贪婪地将你拽入书中徜徉。指尖的碰触下,有丝丝温暖浸入心头,思想随着书香化作薄雾片片飘散开来。 A piece of ink ink, the text locks the eyes, like a lit -like eyes, greedily dragged you into the book.When the fingertips touched, the warmth was immersed in the heart, and the thoughts turned into a foggy piece with the fragrance of the book.

飞速流逝的时光,掠过风景必定有限,书便是带我领略各处的微光。书页背后是另一个世界,古镇黑板上的灯笼,弱弱的光,由内而外的晕开,泛起几层光圈,在幽幽的夜中却是朦胧的明亮。手浸入潺潺的溪水中,是否会有如丝般的清凉?水珠会不会从指尖的缝隙中越过又溅起小串的波浪?身处城市中的我本不知,那么书中文字带我去品,去感,去徜徉。

青涩的年龄对一切都还只是懵懂,蓦然遇见书,它所弥漫入我心的情感,可将紧锁的眉头化作笑容。知音如伯牙子期,谁知他们的羁绊,谁又知伯牙之后无人能懂的煎熬和尽断琴弦的决然?坚贞之爱如简爱,谁又能知她夜夜的辗转,每每对心上人的思念,也不知是悲是喜,是惊是异。种.种高尚的情感,离我太远,便只得从书中去感悟,欣赏着文字,恍若进入了他人的内心世界,给了我细细去想的空间。

古代文人的深思,浴血战士的豪情,也同样是由书传进我的脑海。一如苏东坡传,林语堂带我体会了苏轼的豪情千丈;再如三国演义,谋划策略活跃在战场;甚至红岩,对祖国的爱,对解放的`梦想,在书上踏着激励人心的文字,传达的是永不言败的信仰。纵古至今的烈士伟人,都不会放弃自己的尊严和傲然,他们还有残梦在延续,他们还会在书上写下永垂不朽的豪言。

时而捧起那泛黄的纸张,便不再去追求世俗的富足,而是让心灵随着书本去流浪。不去管,那南飞的燕子,何日才可以返家;不去问,那一叶扁舟,被放逐到哪里的天涯。

携书的那一刻,心在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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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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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王朝,末,一百零八位好汉无奈被官府逼退无路,便径上梁山。各路好汉终在此聚义集结,其编为,一百单八将。以呼保义宋江为首,宣战敌对山寨和地方恶霸,呼“替天行道”起义朝廷,这就是一场农民起义。

作者施耐庵,向我细说了什么是江湖,又向我述说了什么是豪客。一卷《水浒传》,让我目睹了起义英雄们的满腔热血与豪情壮志,以及那些绿林英雄们的江湖义气,但同时,这也让我深刻地思索到从这场起义折射出的当时的社会问题和起义失败的根本所在……

而我思索前头得到的便是,几度无奈,几多挣扎,奈何官逼,民后反之。

在那个社会里,在那时的朝野之上,多少奸臣权倾朝野,尸位素餐。而高俅便是这股污流之中“最佳”的典范。他身为殿帅府太尉,却对自己的养子不加管教,反倒宠溺万分,纵容其养子胡作非为,甚至调戏林冲的娘子。他还次次与陆谦在背后设下圈套迫害林冲,活活将八十万禁军的教头逼上了绝路,才使林冲在山神庙外杀陆谦。更让我痛恨的是他的奸诈阴险,竟将水银滴在宋江与卢俊义赏得的御酒中,使得这两位好汉中毒身亡!令人愤恨。

可是我们再反观,替天行道的梁山泊实力强大而为何失败呢?我认为,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这场农民起义的局限性与不彻底。首先,起义顺利至成功将至时,宋江、吴用等头领不愿再继续做强盗与朝廷作对,最后低头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奉朝廷之命东征西伐,受朝廷差使去镇压别处的起义造反者。其实宋江已经坐上犯罪集团黑老大的这把交椅,决定造反朝廷,碍于口号响亮喊的是“替天行道”,所以只反贪官与恶霸,最后又不得不继续臣服天子脚下乖乖地做顺民,才导致了梁山好汉们最终的悲剧结局。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一味的妥协退步,是无用的,只有彻底地深掘根源,才能使自己得到真正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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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学会读书话题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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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回忆起自己丰富多彩的童年时,总是觉得烦恼要比快乐多,而快乐比烦恼短暂,是甜与苦的交融,是快乐与烦恼的交织,才慢慢打开了我成长的片段。

书,是我最喜欢的物品,一看到书,我的眼睛就变得闪闪发亮,似乎比金子还亮,我就会抵挡不了书的诱惑,拿起它津津有味地品读起来。

其实,爱上书是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以前,我不爱看书,甚至一见到书就晕头转向,好象有许多小星星在围着我转,父母给我买的书,我动也不动,好象不是我的,慢慢的这些书就成了没用的废品,那些漫画书更是让我反感不已。

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图书馆,对我说:“夏滢,妈妈有事先走了,你就在这等我。”说完,便急匆匆地走了。看着妈妈远走的身影,心理充满了对妈妈的埋怨,同时又有一些无奈,只好慢慢地等喽。我坐在椅子上,尽量耐心地等,可时间过得好慢。我抬起头,看见一只鸟在鸣叫,那悲伤、缓慢的音调好象在可怜我似的。我终于忍不住了,站起来动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简直是一片书的海洋。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桌上看书,有的趴在地上看书,似乎没事做、无聊的就只有我了。无奈之下,只好随手抽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翻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知道了木头为什么会浮在水中,知道了蜜蜂为什么叮了人,就会乘鹤西去……真没想到,一本毫不起眼的书会有这么多的知识,我贪婪地“啃”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直到妈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书,书也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了与我朝夕相处的好朋友。一次,爸爸考我:“蜗牛有多少颗牙齿?”我脱口而出:“牙齿可多了,有100多颗,是牙齿最多的动物之一了!”我说完后,连自己也不敢相信,要是以前,我非抓破头皮也想不出来。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书——谢谢你,是你让我拥有了许许多多的知识,是你让我那枯乏无味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谢谢你,我的好朋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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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让我着迷六年级优秀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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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却要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中乐。” Ancient people: "There is a golden house in the book, and the book has its own Yan Ruyu." But I want to say: "There is Yan Zhongle. "

从书里,我学到了许许多多。书是知识的海洋,在书海中我长大了。我在书海中迷失了自我,把自己当成文章中的人物,会因主人公的高兴而高兴,为科学家发现的东西而惊叹。合上书本,书里的内容还会让我回味无穷。书把我带入了知识的世界,让我参加《爱丽斯梦游记》乘着轮船,唱着优美动听婉转的歌踏上了《海底两万里》的路程。

看珍珠在水底占放光芒鱼儿在海底嬉戏,我和这些书中的朋友走出船舱学鱼儿游来游去,同海螺满海共舞,每一个字母,每一个声标,每一个音符都在那里跳动,随着海浪的拍打,我们改正着一次次的错误,当我们该离开海底时,又重新唱那《离别》赠歌,歌中有我们的收获,喜悦,成功时的笑容……海螺又送给我一句话:我读书,我自信,我成功。

一个个春夏,一个个秋冬,三百六十五个轮回,读遍了《唐诗三百首》,经过了高尔基的《童年》,越过了《孟姜女哭长城》。在这里我从森林古猿一步步的演变成人用火,住房,我们千心万苦心含成功的喜悦,来到了锦绣山川的《桃花源记》,心如小河欢跃流淌,缠缠绵绵的向前进。

我们大家欢聚一堂,口中品尝着月饼,抬头观看天上的月亮,梦想着《女娲补天》、《盘古开天辟地》为我们开辟了一片崭新的天地,进入神仙化境,过的潇潇洒洒。不知不觉中,我已经长大了,书成了我的生活不可缺少的伙伴,闲暇时总会遨游在书海,丰富我的知识,增长了更多的见识,书的海洋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在看书时就会非常快乐中。

高尔基曾经说过:人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精神的食粮是我们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多看书籍,丰富我们的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学会融入到书中,把自己当成书中的一员,这样我们就会从中感到快乐,不会再把看书当成一种负累,还能从中学道许多的许多东西。

读书,让我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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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喜欢读书500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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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书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粮食之一,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艺术家去看文艺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因为兴趣。有一句话说得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的长度,但能改变人声的宽度。”正是这种有兴趣地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姿多彩。

读书已成为可我生活中的一个乐趣。放寒、暑假时我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书籍,如漫画书、百科书、和历史的一些书,从爸爸、妈妈给我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历史名著的书,我都照单全收不肯错过阅读的机会。即使是开学以后,也要在,忙碌的时间中挤出一点时间来看自己喜爱的书本,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息。拿起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的美丽风景。

书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方面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中的知识还帮了我的不少忙呢!

得一次星期天,我和小伙伴一起玩。忽然,我发现了一只蜗牛,我想:蜗牛是益虫还是害虫呢?我带着这个疑问立刻去问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说:“你自己去探索这个奥秘吧!”我马上去查《十万个为什么》,这才知道蜗牛是害虫。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休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PS:为了我的进步,阅读了请给我指导和点评,这样我才会不断提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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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爱读书话题作文小学生二年级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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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特别是那本美国作家海鸣威的《老人与海》。书中讲的是:一位年迈的老人出海打鱼,捕获了一头重一吨左右的大鱼。可在返回时鱼却被一群鲨鱼吃得只剩下骨头的故事。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的情景时而紧张,时而放松;仿佛我就生活在主人公身边,目睹了一切经过似的。这本书你很容易读懂字面上的意思,但却迟迟不能理解书背后主人公的苦和泪。 I like to read, especially the American writer Haimingweis "Old Man and Sea".The book is about: an elderly man goes to sea to fish and captures a big fish weighing about one ton.When returning, the fish was eaten by a group of sharks.I like this book because the scene in the book is sometimes nervous and sometimes relaxed; as if I live next to the protagonist and see everything through.You can easily understand the meaning of this book, but you cant understand the bitterness and tears of the protagonist behind the book.

因为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非常珍惜它。有一次,我的小伙伴“欣欣”要借我这本书看看,我心里有点舍不得,但又说不出口,只好借给她。刚过两三天,我就催她还给我,他生气的说:“哎呀!你真小气!这才几天呀?”就是机器人也看不完!她这么一说,我不高兴了:“我借给你看,你还说我小气,我还不借给你了!”正在气头上的我说话不客气了。随后我们不欢而散。回家后,我越想越气就对爸爸说了这件事。原本以为爸爸会为我抱不平,可爸爸一句“吝啬鬼”让眼泪一下子流出了我的眼眶。我觉得很委屈。

过了几天,欣欣一把把书丢在我面前。很不开心,嘴里不时说着:“小气,小气!”她走后,我一直在想:是我不对吗?不!我是对的,她才是小气鬼!恩……也许……我不对……好明天给她道歉。第二天,我又把书给了她,对她说:“你拿去看吧!看完了再还!”我们冰释前嫌,成为了更好的朋友。

我喜欢这本《老人与海》,可我也明白了:友谊是什么都换不来的,再好的东西也一定比不过朋友与朋友的感情,就像书中的老爷爷和那个小孩之间的感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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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作文准备小升初四:读书与学习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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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书是益友,臧克家说:“读过一本书,像交了一位益友;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

②书是世界的一个窗口,人们就是通过这许许多多的窗口去认识世界的。书就是一艘船,它载着人们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

③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

④书籍是知识的一台电脑,题目是主机,目录是键盘,文字、标点是书籍的内存。

⑤在学校里,读书学习是我的天职,在老师孜孜不倦的教诲下,我的羽翼渐渐丰满;在家里,上网是我的课余爱好,与网友们谈天说地,侃侃而谈,是我人生一大乐趣; 奔驰在操场,享受狂奔的欢愉; 遨游在书海,享受文学的乐趣。

⑥我匆忙,书本是我善良的朋友;我悠闲,书本是我真诚的伙伴。生活于善良和真诚的氛围里,哪儿还有不悦之理?

⑦如果以考试来对应四季,春天是考试前老师的动员,夏天是动员后考场的铃声,秋天是铃声过后巨大的努力,冬天是努力过后无情的家长会

⑧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中考是一次重大的敲打。有人从此可以继续深造,前途一片灿烂;可更多的被拒之“象牙塔”外,望“塔”兴叹,前途一片茫茫。当理想之舟刚刚起锚,就被狂风所掀翻,哪会不黯然神伤?然而,人总要长大,总要逐渐走向成熟。敲打总要挺住,泪水总要拭干,受伤的心总要愈合,布满荆棘的路总要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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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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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刚读完了《皮皮鲁传》,里面有许多发生在皮皮鲁身上有趣的事。比如:皮皮鲁和童话节,皮皮鲁和红塔乐园,皮皮鲁和幻影号……

先来介绍一下皮皮鲁吧。皮皮鲁是一个男孩子,今年12岁。他刚生下来时,就把医生吓了一跳!医生用超声波给小皮皮鲁透视,发现他的胆特点大,像个大馒头似的,后来医生仔细一看,皮皮鲁是个男孩儿,他才不那么大惊小怪了。男孩子嘛,胆总要比女孩子大一些,要不,怎么叫男孩子呢。这也是我喜欢他的故事的原因之一。

接下来,我要写写皮皮鲁的一篇日记:1998年3月19日星期四“我们班同学互相攀比最多的是脚上的运动鞋,再有就是身上的名牌运动服。

谁穿什么牌什么款的运动鞋和运动服,大家都门儿清。

运动鞋和运动服自然和运动员有关,各路体育明星理所当然地成为同学们崇拜的偶像。乔丹、罗德曼、罗纳尔多、皮蓬这些如雷贯耳名字在同学们中比欧姆定律耳熟能详多了。

……

我先站在篮球下投篮,然后一步一步退着投篮……

之后,他在校队的篮球赛里投了25个跨场球,全部命中。最后,他加入了灰熊队。乔丹只和他同场打了一次球之后就退役了。

《皮皮鲁传》真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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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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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书中平实的文字,亲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平常很多不起眼的昆虫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描述下,变得那么的奇异,那么的有趣。

比如书中讲述的一种名叫圆网蛛的动物,它就有一个特别的例子:有一次,法布尔在门前屋檐下发现了一个圆网蛛,它一身灰色衣服,两根暗色饰带嵌于身体两侧,于尾部相会,聚成一个尖头,短时间内就能从左右两侧把肚子底部涨得鼓鼓的,在慢慢地把它吐成丝,迅速地编织成一张圆圆的网。而法布尔却在“人家”精心织成的网上做了点手脚——把网上戳了一个洞,法布尔正准备再细致地观察一下圆网蛛是怎么把网补好,可圆网蛛好像识别了法布尔的意图,一动也不动,就是不补网。

一天、两天、三天……一直过去了一个星期,它还是没有补网。正在这时,一直蝴蝶飞了过来,当它经过网洞时,只见圆网蛛在一瞬间鼓起肚皮,同时从尾部迅速喷出了丝,把蝴蝶给粘住了,一次完美的狩猎行动就这样结束了,圆网蛛也享用了它的美餐。

其实,昆虫和人类一样,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而《昆虫记》就是告诉我们人类以外的生物的生存方式,同时也让我们了解了昆虫与人类是共存共生的,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请不要对昆虫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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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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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人喜欢唱歌,有人喜欢跳舞,还有人喜欢画画那我的爱好就是读书了。

记得有一次,妈妈正在做饭,因为我作业已经写完了,所以便津津有味地看《窗边的小豆豆》。看着看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和书中的小豆豆一起玩耍,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正当我看得入迷时,妈妈大喊一声:“吃饭了!”一下子,我就被拉回了现实。

我说:“马上就来,等一下。”我便继续看。这时,妈妈又喊了一声,可这回我却没理她。妈妈推开门,怒气冲冲地走进来。差点我没从椅子上摔下来。妈妈就像一只发怒的狮子一样对我说:“够了,马上给我吃饭去!否则我一把火全都给你烧了!”我一声不吭赶紧洗手吃饭,我可不想她把我的书都烧了。

我不仅因为看书而耽误吃饭,我还因为读书差点把房子烧了!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美味的书。突然,一个尖叫声响起:“超市打折!”哦,原来又是妈妈呀。她立马跑过来对我说:“好孩子,一会儿水烧开了帮妈妈关火,妈妈去一趟超市,别忘了哦!”妈妈再三嘱咐。而我只是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

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三十分钟过去了我仍然在看书。突然一声,砰!我顿时惊慌失措。我一看,原来是厨房着火了,我立马找邻居帮忙。后来终于灭火了。妈妈回来后,看到厨房烧成了这样,把我臭骂一顿。唉,以后我一定会改变一边看书一边做事的坏习惯!

亲爱的朋友书,谢谢你陪我度过每一天。陪我微笑,陪我伤心,陪我哭泣当我伤心时,只要翻翻书,就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读书最重要的是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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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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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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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海底两万里》读书启示三年级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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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海底两万里》。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龙纳斯教授,热爱科学、勇于探险的可贵精神。

这一本书主要讲了阿龙纳斯教授通过追踪“海上怪物”,描绘出了神奇的海的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和小区的朋友们一起玩,一个大哥哥说:“我们玩探险的游戏吧?”“好啊!”我们异口同声的答应了。大哥哥带我们到了一个小木屋前,虽然是白天,但是小木屋里还是很黑,哥哥高高举起手电筒,只能看见小小的一块地方,这时我着了魔一样,全身在发抖。我什么都不怕,就是太怕黑,睡觉前一关灯,又黑又没人,就吓得我变了脸色缩头缩脑的,像只小耗子。哥哥严肃地说:“我们谁也不能退出,一个一个地进去看看里面究竟有什么。”我一听拔腿就想跑,被大哥哥一下子拦住了。我只得硬着头皮往屋里跑,我哆哆嗦嗦地举起手电,我吓的手心淌汗,脚掌头皮发麻,全身出虚汗,你不知道,我就是害怕黑暗,怕我走不出来,怕黑暗中会有魔鬼。既来之,则安之。我拿着手电,进去仔细看看,原来是一些垃圾箱。读了《海底两万里》我要学习阿龙纳斯教授的勇于探险的可贵精神。

读了这一本书,我懂得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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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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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看了《格列佛游记》的第二部,格列佛来到了巨人国,他跑到了一片草原,一个巨人国的奴隶来了,他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了他放到了国王的面前,王后看到了他很喜欢他,并派仆人给他做了一件衣服,还给他教了这个国家的语言。仆人每天都带他出去散步,有一次仆人对他说:“今天我不在家,你不用出去散步了。”而格列佛虽然在巨人国衣食无忧,可还是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所以他没有听仆人的话自己跑了出来,没想到掉到了大海里。幸好有一个他们国家的船长把他救了上来,他送给船长一颗巨人国的大牙齿,船长带他回到了他的祖国,他的家人都很开心地迎接他,但他的妻子再也不想让他出去旅行了。

可是格列佛还是想继续冒险,开始新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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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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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父与子》这部漫画书,作品中一个个生动、幽默、滑稽的小故事都是来自于漫画家卡劳思与儿子克里斯蒂安在生活中的真实写照。

这本书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与长着大胡子,善良,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看后使我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漫 画《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有趣,处处显示父子之间深深的爱。《父与子》中我最喜欢的画面是《父亲帮忙》这幅画面。这个小故事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儿子在写 家庭作业的时候,父亲看孩子非常的为难,一时糊涂的父亲心疼儿子,就替儿子写起作业来,儿子非常高兴。第二天,老师检查作业时,发现儿子的作业跟平常的笔 记不一样,经过老师三番五次的审问后,最终儿子承认是父亲替自己做的作业。于是,放学后,老师一起和孩子回家,要家访,进到家里,就对孩子的父亲说:“既 然你愿意帮孩子做”好事“,也帮孩子接受惩罚吧!”于是就出现了老师打爸爸屁股的这幅滑稽的画面。

从这幅画漫中,我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依赖家长,作业对于自己非常重要。这位父亲对孩子的爱是不对的,这是溺爱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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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生一年级关于读书的话题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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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云梯,助我登上成功的顶峰;书是轮船,让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书是老师,使我发现了真、善、美的存在。 The book is a ladder, helping me to reach the peak of success; the book is a ship, let me swim in the ocean of knowledge;The existence of beauty.

闲来时,总爱捧一杯热茶,坐在窗边,靠在椅子上,静静的读书,听着风吹树叶沙沙的声音,看着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不知不觉便沉醉其中了。

我极爱读书,所以奉行着“书是人的精神食粮”这一句话,大约三、四周就会看一本书。我读书速度很慢,一句一句的看,一句一句的想,思考其中的含义,领会其中的奥妙,非要搞懂了,想明白了才肯罢休。在读书时,我能够“”我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不仅增长了知识,扩大了见闻还结识到了很多好朋友有:独立自主的简.爱、武艺高强的武松、调皮捣蛋的孙悟空和老实的祥子…在和“这些朋友”的对话中我获得了心灵上的充实与满足。

读书使我游历了世界历史发展的进程,感悟了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读书,使我看到了杜甫的“何时眼前突兀现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无私奉献,看到了李白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看到了董存瑞的为国牺牲,看到了鲁迅的爱国热忱…

读书,是一件风趣的事,是一件高雅的事,也是我最爱的事情。

书是热茶,驱除心灵的阴暗,带来温暖;书是绿荫,遮蔽炎炎裂日,带来惬意。书是绳索,连接着成功的大门,书是钥匙,开启了知识的殿堂。

读书,我的最爱。你带给了我精神上的愉悦;你供给着我对知识的渴求;你点燃了我不断学习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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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七年级作文读书真让我着迷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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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我坚信,只有让我们的灵魂融入书的海洋,让书的内容融入我们的生命,才能有一个比水海更为广阔的心灵空间!

书把我领进了知识的大门,自始至终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书让我着迷……

我有一个精致的书橱,里面装着许许多多的书,有《父与子》、《拇指班长》、《小王子》、《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等等一书柜。是书让我的书橱充满了光芒……

每当休息的时候,我总喜欢搬来一张小摇椅来到阳台上,随手拿来一本书,轻轻打开,细细品读,带着书香的微风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颊,什么烦恼都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每次看书,我都会如痴如醉,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仿佛自己就是书中的那位主人公。主人公一开心,我就会开怀大笑;主人公一遇到危险,我的脑神经也就跟着紧张起来,随着主人公一起陷入思考解决办法的深渊;主人公一伤心,我也泪如雨下;有时候,我甚至和书中的人物大吵大闹起来……读书真让我着迷!

一次,爸爸给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拇指班长》,我看到这本书,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立刻三步并作两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了爸爸怀里,高兴的接过这本崭新的、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的书。跑回房间仔细阅读,这本书讲了调皮的孔东东正在调制“孔东东牌”珍珠奶茶,不料发现少了一种配料:酸梅粉。聪明的孔东东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用酸梅糖来代替酸梅粉。没想到,酸梅糖可以让人心想事成,他还利用这种特异功能把抢劫犯变成了狗熊,让小区里矮小的树苗在一瞬间就飞速长成了参天大树,高得让人惊叹不已……“来吃饭了”,一旁的妈妈正在用广播的音量喊我,可我却跟没听见似的,还是若无其事的,书让我太着迷……

为什么读书会让我着迷呢?因为:我没有去过非洲,没有去过南极大陆,但我却领略过非洲大陆的美丽风情,为南极洲的圣洁天地而深深陶醉。因为读书让我身临其境,让我着迷……

书一本一本地读,时光一年一年地溜走,蓦然抬头,那份书卷气已悄然映在脸上,是啊!还有什么比书卷气更令人赏心悦目的吗?

书已经和我融为一体了,我离不开书,它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让我漫游历史的长河,穿越“上下五千年”……它是干渴中的一滴水,黑暗中的一缕阳光,大海中一艘能载人的船……它让我着迷,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充实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手捧着‘宝书’们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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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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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看标题时内心本以为是只写出鲁迅对他父亲的悔恨,可鲁迅写的“病”不只是对于他的父亲更是对这一整个封建社会的迷信。

文中最后的‘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写出鲁迅为下文的懊悔埋下了更深的伏笔,但若少年时的鲁迅没有叫唤他的父亲,让他的父亲拥有片刻的宁静的话也会改变鲁迅的一生。

再来看看“名医”陈莲河,他只用抓住人们心中的一丝希望和人们心中的不死渴念,便会开始无限的利用。一开始他是以一个出诊的方式来无限的诈取金钱,再一来不知不沉中又将误命的事倒扣在少年时的鲁迅的头上,又唤来了一个衍太太来误导少年时的鲁迅。这一来误会了全部。

用我的语言来说就是:陈莲河只用抓信人们的心里和思维就可以干出一场“完美的‘犯罪’”。

鲁迅知所以要写出《父亲的病》是为让人走出迷信,不再让陷入‘犯罪’了让人们清醒,让社会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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