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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演义长篇小说读后感文本(精品20篇)

《神秘岛》小说充满了对奇异多姿的自然界的描写,并且把各种知识融会到惊心动魄的故事之中。下面是开学吧网小编整理提供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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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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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的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欺负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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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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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清朝著名文学家曹雪芹先生所写,《红楼梦》的基调是一个悲剧,生动的刻画了贾府从繁荣到衰败的过程,我想《红楼梦》不仅是从侧面反映了曹雪芹在生活中的真写照,而且反映了社会的现实。

《红楼梦》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著名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对于中国的文学名著《红楼梦》有非常高的评价,他曾说,《红楼梦》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从中,就可以看出《红楼梦》的文学的造诣,其中的人物同样刻画的栩栩如生,其中王熙凤的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说道王熙凤,首先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就是集美丽聪明和奸诈狡猾集一身。她作为贾府的管家,地位可以说仅次于贾母之下,因此,她在贾府中有极高的威望。王熙凤可谓是把阿谀奉承,见风使舵的本事发挥到了极致。如在《红楼梦》第三回中说道荣国府收养了林黛玉,王熙凤的言行举止中,可谓是把她的本事发挥到了极致。在《红楼梦》第六十五回中提到了贾琏偷娶尤二姐东窗事发,王熙凤先是做尽了好人,然后在显示出了奸滑狡诈的本事,她打闹宁国府,状告尤二姐,最后使得尤二姐选择吞金自杀。王熙凤费尽心机苦苦的经营的贾府,目的就是想从中捞取好处,但是她殊不知,最后,她亲手经营的大厦的崩塌是由她自己所导致的,这可谓是王熙凤的悲剧。

从人物描写的角度来看王熙凤,在《红楼梦》中,对于王熙凤的描写是非常的生动的,可以说,书中对于王熙凤的人物的描写是浓墨重彩的,她出现在哪,哪里就会有热闹。在林黛玉初次见贾母时,贾母把她的外孙女搂在怀里当成心肝宝贝痛哭时,所有人都“个个敛声屏气,严肃工整”,但是,有一个人却从后院笑的出来说道“我来迟些,不曾迎接远客。”仅仅一句话就能给读者留下了非常深厚的印象。书中有很多对于王熙凤的正面的描写,字里行间可以看出王熙凤的艰险,歹毒,泼辣等人物的性格。但是,我们同样可以从侧面中看出王熙凤的性格特征,如在王熙凤的丫鬟对于王熙凤说:“心里歹毒,口里尖快”“嘴甜心哭,两面三刀”从这些话语中可以看出,王熙凤的人物性格。

王熙凤机关算尽,反算了卿卿性命。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世梦。王熙凤越是能干,贾府就衰败的越快。《红楼梦》是悲剧的基调,所以,从对于王熙凤这一个人物的刻画中就可以看出《红楼梦》是一部经典,王熙凤与其中任何一个人物的关系,不管是联结,或是矛盾,都反应了复杂的人际关系。

总之,《红楼梦》非常值得一看,它可以让我们走进作者的内心,体验人生的悲欢。我们一定要通过品读国学经典,从而感悟人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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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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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的《小妇人》我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每次读完都会有一些新的感悟,在期中考试之前我将我刚刚得到的感触记录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这部小说以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了马奇一家四姐妹在父亲出征的情况下和母亲一同过着清贫的生活,在平凡的生活中她们学会了如何生活,定下了自己人生的目标,并在故事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关于这个故事的内容我想我不必多说,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买来看,我可以保证即使你过去只是看过肯德基文学,只要你耐下心就可以从中品尝到土豆泥的味道。而对于没有享用过快餐的人来说,这篇小说给你的东西可能会更多。

个人认为这篇小说的文字不能用华丽来形容,相比较一些现代文学作品来说只好用平凡来形容,而且作者似乎对一些美丽的形容词有一些厌恶,或者说是翻译的关系吧,我想我应该去买一本英文版看看。不过我很喜欢这样的文笔,我也努力使自己有这样的文风,但是现在还有很多要努力改进的地方。

另外语言生动、幽默也是这本小说的一个特点,而且作者的幽默不是生硬的搬抄,而是来自于生活,普通的生活。我现在也在写一些故事,她的语言让我感受到了自己在写故事时候的不足,我可能真的十分善于模仿。可是这些东西现在看来不怎么实际,生活是文学的源泉,我现在真正体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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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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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和老师、同学们共读了一本书——《成语故事》,这本书有七十九个成语,每一个成语之后都有一个发人深省的历史故事,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我特别喜欢读。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很大。“程门立雪”讲的是尊师重道的故事,表现了杨时和游酢学习的刻苦及对师长的尊重。也告诉我们,在学习上一定要谦卑、刻苦,只有这样才能学到真本领。“对牛弹琴”则告诉我们,跟不同的人说话应该采用不同的方式,要因材施教,对症下药。“负荆请罪”讲了廉颇故意在人前羞辱蔺相如,但蔺相如为了国家利益,所以避开廉颇。廉颇后来明白蔺相如的良苦用心,负荆向其请罪,最终两人结为生死之交的故事。它启示我在集体中生活应该顾全大局,做了错事要及时改正。

“高山流水”让我明白知音难觅的道理。如果在学习生活中能遇到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岂不是一件快事?“覆水难收”更让我明白做决定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口出狂言,做让自己后悔的事;也让我明白人无完人,不能将不如自己的人全盘否定……

成语是多么美妙又是多么深奥,我希望我以后能学到更多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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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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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儿时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昆虫漫画,到刚上小学时的昆虫百科,让我对这些小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现在的这本文字生动、内容丰富的《昆虫记》。是它把我从钢筋水泥建造的城市带到了那充满虫鸣鸟啼的“深山老林”,和法布尔一起投入到昆虫世界的怀抱中。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名字,只以为是单调而枯燥的科普介绍,便漫不经心地随意翻看起来,可刚刚读了一小段,就被他对昆虫细致又不缺乏幽默的描写深深迷住了。在作者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是独特的,有个性的:萤火虫会给蜗牛打“麻醉药”;聪明的蜜蜂无论被带到哪里都能认出家的方向;勤劳的蝉整个夏天都在树上忙忙碌碌……这本书把昆虫们写的栩栩如生,让人们对它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也不由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情。

在那时,我最喜欢看蚂蚁搬东西,因此,我经常在蚂蚁窝旁撒一些饼干屑,蹲上好长时间来看它们搬着食物来回穿梭于巢和地面。偶尔,我会从灌木丛里翻出来一只瓢虫,把它装进瓶子,细细观赏;夏夜,我钻进草丛,寻找那些生命短暂的歌唱家。在外婆家,我连叮在西瓜皮上的苍蝇也不放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厌恶并开始淡忘它们。而这本《昆虫记》,让我找回了它们调皮有趣的一面,对这些昆虫重又有了好感。

读完《昆虫记》我想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并被他那一丝不苟的研究、严谨的实验、大胆的思考的精神所敬佩。他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厌倦,全身心投入这项事业,逐步深入到了昆虫的天地,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了解各种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用确切的文字把辛苦得来的研究成果展现在世人眼前。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他辛勤钻研的结果,都饱含着法布尔对科学和大自然的热爱。

我喜欢法布尔的持之以恒、勇于探索、敢于实践,更喜欢他用毕生精力凝成的结晶:《昆虫记》,他让我们无比向往那个小巧玲珑的科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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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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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抑郁症,所以就去死一死,没什么重要的原因,大家不必在意我的离开。拜拜啦。

——走饭

你知道的,就是有人可以这样轻松自然的谈论死亡,仿佛在谈论一日三餐、周末旅行。

生存并且不厌恶自己,并不是人人都有的能力,痛苦这种东西,与生具来根植于一些人的心里。时值四月,张国荣先生已经离开十四载,十四年前,他在遗书中写下:“我一生没做坏事,为何这样……”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并不是每个人的理想都有珠光宝气的光泽,鲁迅先生在《病后杂谈》中写到:“大愿,原是每个人都有的……一位是愿天下的人都死掉,只剩下他自己和一个好看的姑娘,还有一个卖大饼的;另一位是愿秋天薄暮,吐半口血,两个侍儿扶着,恹恹的到阶前去看白海棠”。如此阴暗的理想,听起来却不觉反感,“扶白海棠吐血”,竟有了些雅的味道。

相比之下,太宰治先生的理想就不仅仅限于“吐半口血”了,他一生都在追求死亡,打开太宰治先生的履历,除了获奖,便是自杀未遂,直到39岁那年他终于如愿以偿。我没有考证过太宰治是否真的患有抑郁症,但毫无疑问,他的文字里透着抑郁倾向。人们说,这是“无赖派”文学。

太宰治的人生信条可能就是:如果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就去死一下。

第一次自杀,太宰治20岁。他在寄宿的家中服下大量的安眠药,却因为未到致死量,自杀失败。研究者说这次自杀是因为他的学业不佳。

第二次自杀,时年21岁的太宰治与银座酒吧的女招待殉情,这次同样是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情人离他而去,太宰治却被救了回来。这让他一生都觉得背负罪责。

第三次是太宰治26岁时,学业门门挂科,毕业希望渺茫,报考报社不及格,绝望之余,便跑到山中上吊自杀,可是上吊的绳子却断了,太宰治悻悻而归。

第四次是在1937年春天,得知妻子与人有染,他悲苦愤懑,带着妻子前往群马县水上村谷川温泉,打算两人结伴共赴黄泉。这次两人也因药量不足致死而幸存了下来。

连死都死不了,我有何用?

最后一次,就是1948年6月13日与山崎富荣的情死了。那时具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人间失格》刚刚成书不久,太宰治已经开始屡屡咯血,病情恶化。据说投水之前,二人还服用了氰化钾,看来这一次当真是决意赴死,39岁的生命,终于如愿。

对于有的人来说,相比活着,死亡真的不可怕。

读《人间失格》,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作者的挣扎与痛苦。然而却丝毫不觉得同情,因为“同情”总是给他人,而《人间失格》里的种.种阴暗,总有一款适合你。就像张国荣先生在《异度空间》中所饰演的心理医生,以为看到的是“他人即地狱”,殊不知,自己才是地狱。

我们每个人苟活于世,除了见诸于朋友圈的种.种正能量,总还有更多的阴暗情绪缠绕着我们。有时候你隐隐的感觉到了它,却又难以具体描摹,甚至不敢面对,便放它匆匆溜走,如果你不幸并非生性乐观之人,那么诸多颓丧会更加肆无忌惮的在你内心肆虐。后来那些游离的阴暗情绪在深夜流出你的脑海,幻化成一本《人间失格》。

对内心世界采取几近白描的方式,毫不掩饰的告诉这个世界:我就是这样卑躬屈膝的一个无赖,我过着混乱的私生活,没有责任感,面对现实只知道一味的逃避,我颇有才华却不愿有丝毫进益,我面目可亲却只是混吃混喝的皮囊……我唯一热衷的事情便是死亡。

叶藏(书中主角)说,他是用“丑角精神”作为对人最后的求爱,可他其实根本不会爱,因为他缺乏袒露自己内心,或是探视他人内心的那点勇气。叶藏在小的时候发现,自己佯装一个蠢货的时候,貌似会得到周围人的认可与喜欢。于是他便走上了耍宝搞笑的道路,甚至当他发现“模仿劳埃德和大家寒暄的样子,她们笑得更欢畅了”。从那往后,每逢镇上播放劳埃德的电影,叶藏必坐在台下,偷偷揣摩他的神情举止。仔细回想的话,我们的生活中是不是都遇见过这样依赖耍宝搞笑博得他人认可的人?甚至我们自己,是否也在某些时刻扮演了这样的角色?站在高处的时候,莫名期盼自己会突然跌倒。

所以我们总是听说,真正的喜剧大师,台下总是沉默寡言,而真正出色的喜剧,都有那么一丝悲凉的味道。陈奕迅的《浮夸》被很多人翻唱,我总以为最出色的是王祖蓝那一版,除却技巧,我想是因为王祖蓝更能理解歌曲中所描述的“丑角精神”。

我没有能力分析这种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到底是什么,就像我无法真正理解太宰治为什么如此执着于死亡。因为在他人的记忆里“我们所认识的阿叶非常率真机灵,若是不喝酒,不,就算喝了酒,也是个像天神般的大好人呢。”以及“我早就注意到你了。对,就是这种腼腆的笑,这是大有前途的艺术家特有的表情哦。为我们的相识,干杯!小娟,这家伙是个美男子吧?可别被他迷倒哦,都是这家伙来了画塾,才害我沦为第二美男子啦。”

可是,这些根本无法填补心灵上的空缺。太宰治说,没办法,我只是想死啊。

这是一个暴露负能量会被咪蒙小姐骂翻的时代,我们太需要显现自己痴迷于读书旅行健身的政治正确了,没有人敢像《人间失格》一样,把阴暗的自己撕碎了给别人看。可是如果你像我一样,在凌晨三点和太宰治来一次精神碰撞,那么你不愿意再佯装幸福。谈到人生的真实状态,我在本书里也找到了最恰如其分的一句描述:

现在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

只是一个谈不上幸与不幸的存在罢了。何为生活?

昨夜,美酒入喉,我心欢畅。今朝,酒冷香落,徒留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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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年级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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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人,他接到任务要去澳大利亚海岸探清海怪的真相,却意外地被“海怪”所救,并且和“海怪”一起经历了一件又一件有趣的事情……

在一艘客船行驶时,遇见了一座暗礁,本想绕过去,可是暗礁却向他们驶来,并把船给撞沉了。于是本书的主人公阿龙纳斯就奉命和助手却探究情况,没想到一场暴风雨将他们直接送进了“海怪”的肚子里。原来,这根本不是暗礁,也不是海怪,而是一艘形状十分独特、行踪十分诡异的潜水艇,船长尼摩是个怪异的人。他身材高大、前额宽阔、鼻梁笔直、嘴唇平正、牙齿齐整、眼睛漆黑、两手细长。他对大海十分喜爱,因为他觉得大海给了他一切的一切:他穿的衣服是由一种贝壳类的足丝织成的,衣服上的颜色是从海带中提炼出来的紫色,香料是从海产植物中提炼出来的,睡的床是由大叶海藻制成的,写字用的笔其实是鲸的胡须,墨水是墨鱼或乌贼分泌出来的汁……一句话,大海就是他的全部。

有趣的不仅仅是这些。就在阿龙纳斯被尼摩救了三个月的时候,尼摩还邀请他们去海底打猎。他们穿着肥大而十分灵活的防水服,拿着威力强大无比的电磁炮,浩浩荡荡地向海底进军。在海底,他们用智慧打下了一只又一只色彩斑斓的带鱼。没想到,他们在回船的途中遇到了一只大鲨鱼在追一个采珍珠的人。尼摩船长立刻奋不顾身地上前施救,并毫不犹豫地把当天所有的收获都送给了他。

从尼摩船长和阿龙纳斯的对话中,我得到了许多人生的启示,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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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演义读后感小学生心得感悟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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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阅读《三国演义》这本古代名著。当我合上书轻轻放到书桌上,书中描绘的三国鼎立的一幕幕浮此刻我的眼前。在三国时期的各路英雄中,我最喜欢的是赵云。

赵云人称“常山赵子龙”,对蜀国忠心耿耿。他从20岁起就追随刘备南征北战、奋勇杀敌。他身经百战、所向披靡,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也不动摇那份忠心,直到白发苍苍仍为蜀国四处征战。他一生中立下无数战功,为蜀国的江山社稷耗尽心血,堪称忠义的楷模。

赵云勇冠三军,是赫赫有名的“五虎上将”之一。长坂坡单骑救主,他在十万大军中杀个七进七出,许多曹军名将与他交手,却奈何不他。在许多危机关头,赵云挺身而出,凭着一身好武艺和过人的胆识,反败为胜,击溃敌军。赵云勇猛无敌,我打心底里佩服他。

赵云不仅仅有勇更有谋。他多次陪伴刘备和诸葛亮外出,无论遇到多么危急的状况,他总是机智应对、化险为夷,每次都圆满地完成任务。当马谡大意失街亭时,赵云奉诸葛亮之命断后,他沉着地带领后卫,成功地击退二十万追兵,还缴获大批物资,令诸葛亮和众将喜出望外。赵云以智谋取胜的战绩数不胜数。

赵云赤胆忠心、智勇双全,令敌将闻风丧胆,他的英雄事迹千百年来让人们津津乐道,他是我心中的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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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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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用她那独特的文采描绘了呼兰河那个她小时候曾生活过的一个平凡、灰暗的小镇。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共有七章和一个尾声,第一章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一节引出呼兰河以后,主要写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第二节主要写卖豆芽的女疯子;第三节写染缸房里的故事;第四节第五节主要写扎彩铺;第六节主要写小胡同卖麻花的;第七节主要写卖卖豆腐的;第八节介绍火烧云;第九节总写呼兰河的一年四季。第二章写了关于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上的活动,有什么“跳大神”,鬼节放河灯,台子戏,庙会,跳秧歌等。第三章写了祖父与祖母。第四章主要描述了我家的荒凉。第五章写了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写了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讲述了故事的结局。

通过萧红细腻而详细地描述,我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第一章中关于泥坑的描写用了大量的篇幅,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麻木,而所有的死猪肉都要说是泥坑里淹死的,又反映了当时们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而之所以那样又是因为当时经济落后的无奈之举。而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团圆媳妇之死,来的时候活蹦乱跳,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走上了黄泉路了,她才十四岁,却早已成为人家的妻子,可她原本应该是个天真活泼孩子呀!而造成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她那个恶婆婆。幸好我们生活在新中国。那时的整个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多少小女孩失去了亲人的爱,本该像我们现在的上学年龄的却不能上学,在家里做这做那,还要饱受摧残。想想那时的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父母都把我们当宝贝,享受着科学文化的教育。

总的来说,呼兰河当时的人们的经济是很落后的,精神是愚昧的,人心是迷茫的,尤其是迷信害了很多人。而我认为呼兰河也许就是当时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落后时期的种种生活,也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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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昆虫记》读后感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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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去了新华书店。我一到新华书店里,就开始找老师推荐的`《昆虫记》。我并且阅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讲述了他虽昆虫的好奇,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故事讲述了作者对昆虫的好奇;比如蝗虫大家都认为它一点也不好,可是大家换一个角度想一想,如果没有了蝗虫火鸡就会失去美餐;而且,如果你肠胃好的话,还可以吃蝗虫呢!所以说,蝗虫也是有益的。

还有萤火虫,别看它外表非常的温柔,但是它的内心却很丑恶,喜欢吃蜗牛一类动物,所以萤火虫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害虫。

大自然的奥妙真是无穷无尽啊,我喜欢昆虫记来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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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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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了一个叫做呼兰河的县城,人们都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但也有不少盛举。有庙会,跳大神,放河灯,台子戏等。偶尔也会有一些虽然平常但又吸引人的事。各个季节,呼兰河这的居民行为可不同。春天一到,农民就重新拾起粗糙的草帽下地播种;夏天一来,调皮的孩子们就带上网去捉小虫;秋天一来打招呼,粉房的人们就上山拾豆子做黏糕;冬天一到,人们都缩在屋子烤着火暖暖身子。不管怎么说,呼兰河这儿的人都过着不大奢侈的生活,不舍得花钱是穷人家的一种习惯。大街小巷上的小摊,也常常吸引着大人小孩,有钱的就买下,没有钱的,只好用手摸摸,用眼睛看看了。这儿没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孩子经常玩得唯独只有不倒翁但也乐在其中。这儿晚饭吃过后的黄昏没有什么事情干,不累的人抬起头往西边望望,看着变化多端的火烧云,;困了的,则晚饭吃过后就睡着了。卖豆腐的则是黄昏的报时器,每次都是四五点来,一秒不差,每当人们听到“卖豆腐喽。”时,就知道已经是黄昏了。当然,豆腐也是吃饭时对人们的一种吸引,每当卖豆腐的人来,人们总会打开门看一看,这时能有一盘豆腐拌大酱已经是对呼兰河的人们一种富裕人家的表现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文中“我”和“我”的祖父令我刻骨铭心,先从“我”说起吧。文中的“我”有着一颗善良的心,遇见别家的人有困难,不管是认识还是陌生,都会伸出援手,“拉”他/她一把。“我”也总爱帮别人而“顶嘴”,打破砂锅问到底。这是什么?那个什么意思?“我”总爱提出自己不明白的问题。文中的“我”也很好学,每天半夜,总会醒来和祖父念一念古诗,念完了一首还不肯睡;每天凌晨,也要缠着祖父念诗才肯起床,但情况和半夜一样,一直纠结。“我”爱学,善良,有义气的表现,给了我极大的鼓励。该说一说祖父了。文中的祖父沉着而庄严,在家里有着威严的象征。他疼爱自己的孙女,希望她能够早日成才,因此在五岁时就教会了“我”许多的古诗。每当他的孙女想去凑热闹并询问祖父时,他总是劝告她不要去了。这点我可以看出祖父不仅有着高的地位,还关心家人。有难同当的祖父令我深受感动。文中两个令我刻骨铭心的角色,是我深受启发。由此,从这篇记录文当中,令我联系到了自己的生活。想到了同样威严的外公和家人。文中祖父疼爱孙女的表现使我回忆起了以前的生活。从前我看到一个小女孩整天只有一个爷爷陪着。有一次,她看到了一些男孩在翻矮墙,她的好奇心促使她去试试,每次当她去凑不必要的热闹时,外公总会拉住她。文中“我”爱帮别人出头,出气的表现也令我想到了学校中相似的事。

一个男同学和一个低年级女同学在争论,争吵,一个个子比较高的女同学看到了,连忙上去帮助女同学,一番“争夺”后,终于“扳回局势”,男同学灰溜溜的离开了。其实文中许多事情,都来自我们的身边,只要细心去发现,很快就会找到与文中人物相似之处。奢侈这些都是不必要,不要抱怨自己的命运和生活,但乐却往往在这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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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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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一本《红楼梦》,不自觉地嘴里就念出了这些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可偏偏是这些荒.唐言,道出了多少人的辛酸苦辣。

初读红楼梦,我处在云雾中,众多的人物,绕口的古文,丰富的对话都是我目不暇接。只记得了些大概的故事情节,几个重要的人物。当时,你若要问我这些人物关系,我是不清楚的。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贾宝玉和王熙凤。林黛玉动不动就掉眼泪,这样的人我是有些鄙视的。同时,她又爱在言语上计较,动不动就不理别人,我对她是没有什么好感的。再就是宝玉,说他对黛玉有情,他偏偏又周游在那些个姐姐妹妹中,说他对黛玉无意吧,他偏偏就招惹了。所以,对于宝玉,我也是有几分看不起的。对于开始时的王熙凤,我是有几分欣赏的,她精明能干,心直口快,能说会道;但后来她对尤二姐的步步紧逼,以及为了一点财产而做伤天害理的事,我对她又产生了一点厌恶。总之,开始我对《红楼梦》的印象不是很好。

后来,随着对《红楼梦》背景,作者等方面的了解,我开始理解那些人的行为了。黛玉虽然多愁善感,但这也是她所处的环境所定的。想想一个小女孩背井离乡,来到外祖母家,虽然有血缘关系,但总觉得自己是个客人,每个行为动作都万分谨慎,生怕叫人耻笑了去。后来遇到所爱之人,可惜天不遂人愿,到最后还是含恨而终。一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道出了黛玉一生的悲与苦。如此看来,她倒也确实可怜。就如她自己所说“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至于熙凤,人们说她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没错,她机关算尽,以权谋私,但她也是个率直泼辣之人,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女子。她不完美,不是个好人,也许《红楼梦》中没有一个实在的好人,他们是真实写在书中的人,而不是一个完美的影子模范。

真实而又有性格的他们与她们在一本名为《红楼梦》的书中活着,那一群人的生活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生活。他们为现在的我们打开了一条通往那个时代的时光隧道。

此刻,我回想着书中的情节,人物,对话,我觉得那就是一场梦,朦胧而又真实,心里觉得它是凄美的,但又不知它凄在何处,美在何方。就如书中所说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才是本书的真谛吧!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在一个寂寞的午后,我们也来读《红楼梦》,为书中的人物痴狂,体会其中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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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春》读后感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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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春天就是一个起点,只要你起跑很完美,未来就无限美好。“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多么有诗意的一篇散文啊!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草长莺飞、百花盛开的季节,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被作者出神入化的写作手法所迷住,好像被带到了世外桃源一样。嫩嫩的、绿绿的的小草布满了田野里,孩子们在无忧无虑地玩耍着。桃树、杏树、梨树都开满了花赶趟儿。千姿百态的花儿散落在草地上,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吹面不寒杨柳风”,风像母亲一样抚摸你,还夹杂着泥土、青草、花儿的气息。雨是春天最寻常的,像牛毛、像花针,唤醒万物……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可以使人精神焕发。春天是一个开始,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笑着,走着,抓住春天这一时机,继续向新一阶段前进,只要肯努力,成功就是你的!以前的挫败和失落都被春风吹走,向你迎面走来的是新的开始,以前的一切早已成为历史。春天就是一条起跑线,努努力,加加油,你的起跑一定会很完美!我们的祖国也要像春天一样,犹如东方一条盘旋的巨龙,总有一天会“振翅高飞”!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春天就像未开垦的处女地,只要你在春天辛勤耕耘,就一定能收获硕果累累的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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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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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人,不以任何方式存活在这个世上。出生,一个平凡的开始;死亡,一个伟大的结束。

作者路遥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黄土人,内心被黄土的辽阔和荒凉所深深折服。他的作品也大多以黄土为背景,《平凡的世界》就是这么一本书,以批判的眼光衬托出书中人物的复杂心理,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地的踏实感。这种淳朴的感情和浓浓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

本书是以孙少平的成长经历和其家庭变化为背景而成的一本书,以极复杂的笔法刻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孙少平从小家庭贫困,每天只吃一个硬面馍馍。但是就在这极艰难的环境中,他遇见了他的“初恋情人”郝红梅,每天他们都不期而遇地在饭堂相遇,并且每天整个学校都是他们两个人最后拿饭。但这种平衡却因为一个人而改变,这个人就是顾养民,红梅偶然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他,于是决定和少平分开,和顾养民在一起。这个打击一直持续到了中学毕业,少平就在“失恋”的阴霾下度过了少年和青年时代。高中毕业后,为分担家里的负担,少平决定放弃学业,到所谓的“大城市”铜川当煤矿工人。清贫的生活和没日没夜的工作使得年少的少平看起来总比其他人更年迈。在这里,他又遇见了另一个恋人:小学同学田晓霞。田晓霞的出现使得少平的生活重新变得阳光起来,每周六和晓霞相见是他最美好的时光,他们相约两年后在小山的树下相见。在这期间,田晓霞成为了一个记者。但悲剧一遍又一遍地发生,去往灾区报道的小霞不幸身亡,听到这个消息后,少平再也不能自己,重新投身到工作中,重新做回了一个普通人。

本书中最让我震惊的是田福堂这个人,田福堂是双水村的村长,到了情节发展过半的时候,他已成为了铜山市的市长,可他的儿女过得一个比一个悲惨,他的女儿田润叶嫁给了一个双腿有残疾的人人,儿子田润生则娶了一个带儿子的寡妇,到了本书的结尾,田福堂受迫于官场的压迫,最终辞官回乡,重新做回了一个平凡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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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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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我最喜欢的四大名著。

四本书中,我先读了《红楼梦》,因为书的编排是少儿版的,所以书的画面色彩艳丽,人物栩栩如生。不仅如此,每篇故事还配有插图说明,让我读起来很有兴趣。

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众多,主要围绕四大家族人物关系的描写,展开了一个个故事,每一个故事与另一个故事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我把整本书读完后,虽然不能完全明白故事的深意,但个性鲜明的人物却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比如:俊秀的贾宝玉,他出身显赫,因出生时口中含玉,所以取名宝玉;聪明清秀的林黛玉,因母亲去世,所以多愁善感又体弱多病,整天一副弱不禁风的可怜样儿,就连凋零的花瓣,也能让她伤心落泪;心直口快,火辣厉害的王熙凤,她是大观园里的总管,丫鬟们见了都会怕三分;还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热情开朗的史湘云;我仿佛也走进了大观园,与他们谈笑、作诗、吟唱……

从“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这句话中,使我不难看出,当时贾家尊贵地位非同一般。大观园是大户人家,想要更深入的了解其中的故事,我还需再读青年版、成人版的《红楼梦》,让我有所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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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演义读后感四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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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典三国 悟英雄豪气】

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我一开始并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直到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了。

《三国演义》这本书书中描写了许多场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大战,刻画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智慧忠心的诸葛亮、智勇双全的赵云。

先说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宛若神仙的诸葛亮。他能言善辩,面对张昭的故意刁难,他的一句:“大鹏飞万里,鸟雀怎么知道它的志向是什么呢?”让张昭哑口无言;面对谋士、大臣们提出的难题,他对答如流、言辞得体。当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智,打算利用找他造十万支箭的机会除掉他时,他以己之长攻敌之短,避实就虚诱使曹操中计,成功地取得了十万支箭,让周瑜也不得不佩服诸葛亮的神机妙算。

再看看刘备手下威风凛凛的赵云,他精忠报国,对刘备更是忠心耿耿,他不顾生死,长坂坡一战,他单枪匹马从八十万曹军中救出阿斗和甘夫人。在定军山,赵云奉命去烧曹军粮草,利用埋伏赶走了曹军,夺得了粮草。使得曹操都对他起了爱才之心。

读经典三国,悟英雄豪气,使我知道了:做人要有“忠”“义”“智”“胆”,这样你的人生就会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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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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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一个小女孩在大年夜里独自一人卖火柴,由于抵御不了饥饿和寒冷的侵袭被冻死在街头的一个故事。故事揭露了当时社会制度的黑暗,表达了作者对小女孩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在那个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贫苦的人们只有寒冷、饥饿、死亡的等待,富贵人家却过着丰衣足食的富足生活,这是多么的不公平!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这个新时代,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啊!

读完这个故事后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故事里的小女孩真的非常可怜,我真的很想帮她。

晚上我真的做了一个梦,梦中小女孩来到了我家做客。我打开了我的衣柜,拿出鲜艳的羽绒服送给小女孩,我看到小女孩脸上露出了温暖的笑容;我又打开了我的鞋柜,把漂亮的靴子送给了小女孩,我看到小女孩脸上绽出了幸福的笑容。接着,我又请小女孩品尝着妈妈为我们准备的晚餐:有苹果、香蕉、桔子,还有美味的烤鹅,不一会餐桌上的食物就一扫而光啦!小女孩美滋滋地吃着,过了许久,她终于吃饱了。一觉醒来,这个梦仍在脑海里呈现着,回旋着……我多么希望这一切能成为现实呀!小女孩请你来到我们的国家吧!和我们一同高兴地学习,一同愉快地生活,一同快乐地成长。

这个故事也让我们明白要珍惜今天的生活,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本领,这样将来才能让地球上更多苦难的孩子能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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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演义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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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三国,感觉与其他的名著不同,那画面深深吸引了我。翻开它,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三国演义》,没有《红楼梦》的凄婉哀怨,也没有《西游记》的神奇缥缈,这是一首凡人用血肉之躯谱写的历史悲歌。

当我看到一个个早已从书中熟悉的人物活生生地在荧屏上出现,当我看到千军万马驰骋疆场,残墙断壁,血流成河,就会感到心灵的震撼,那种开天辟地的气势,又岂是我们能想象的。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却引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细致而又生动地描绘了从东汉末年的黄巾大起义到三国最终晋统一的历史画卷.其生动地展现了魏蜀吴三国之间错综复杂的军事和政治斗争。

作者的文笔生动而犀利刻画了

“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使人犹如身临其境的感受,更是过目不忘,即使抛开了书,它们也充塞天地,深入我心。

三国里的英雄层出不穷,不管哪一位都那么英勇无谓,气贯长虹。

最值得我欣赏的,是曹操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在书中,我还知道了有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也有像董卓一样恶贯满盈的人,更有像周瑜一样小心眼的人。还有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计谋都瞒不了他的诸葛亮。他能利用自然环境及气候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而且,他还是一个大度惜才的人,曾经七次生擒孟获,而每次都因孟获不服而放走他,直到第七次才使孟获心服口服而最终投靠了诸葛亮。

有时间的话,来读一读这本书吧,你会从中学到很多很多,除了文学价值外,三国演义更有助我们了解宋、元、明三代的文化。更加让我认识什么叫做肝胆相照,什么叫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什么叫做英雄!英雄应该聪明透顶、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宽宏大量、与人为善。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如刘玉儒、任长霞,因为有了这些英雄,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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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疯娘》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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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是一场梦,一场戏,一场我们认为它是世界最恶毒的噩梦,而梦醒之后,冷汗过后是不知拥有多久又如朝夕分飞的离别戏,戏里是一群过客,一群彼此纯粹相拥过的过客,太多的诗句诗化了别离,太多的太多,我们纯粹的让悲伤逆流,流到最初的相遇相知相识,我们一起走一起笑一起相拥一直到手放开了心还分不开?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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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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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讲的是小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经历的事情。他三岁的时候爸爸就死了,所以他跟妈妈会姥爷家生活。他姥爷脾气非常暴躁,经常打阿廖沙和其他人。在家里,姥爷和两个舅舅经常为了家产争吵不休,只有姥姥非常善良宽容。就在这样困苦和不快乐的环境下,阿廖沙过完了自己的童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阿廖沙和姥姥。虽然阿廖沙有些淘气,有时也恶作剧,但是他是一个善良而且正直的孩子,他爱读书、能帮助穷人,也能对生活乐观。姥姥非常慈爱温和,很疼爱阿廖沙,经常给他讲故事。姥姥每天早上都会祈祷,希望家人幸福,而且她对其他人都非常宽容。我就讨厌的就是姥爷,他脾气暴躁,经常打人。非常小气,每日都为自己的利益打算。他还特别自私自利,最后把姥姥都赶出家门。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很难过。我很同情阿廖沙,我不能想象他能在这么艰难痛苦的环境中生活,并且还那么坚强。比起他,我现在的生活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和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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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王子》读后感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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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读了一本书-《小王子》,非常喜欢这本书。

《小王子》主要讲了“我”在沙漠里遇到一个奇怪又可爱的小王子,他在之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后来他决定逃出这个虚伪的世界的故事。

这是一个多么伤心而又有趣的故事呀!小王子为了能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让蛇送他回到自己的星球,为他心爱的玫瑰花遮风挡雨。因为,她对于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曾经训服过她,所以,他要对她好。当小王子来到这几个星球的时候,他发现那几个星球上的人对于小王子来说是那么的奇怪, 成人的世界是那么枯燥、那么死板。

“水对于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于人也是有益处的。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后,发现大人们的世界是那么的荒.唐。只有小王子那样的孩子们是快乐的。我长大也要保持一棵棵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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