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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精选作文【汇集20篇】

寒假要合理安排自己的作息时间。要劳逸结合,列一个行之有效的计划表,这样假期才会充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初一精选作文,欢迎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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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那一刻我长大了的初一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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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吃栗子时,我剥的第一颗栗子永远属于妈妈……也许,你会问我为什么这么懂事?因为从那一天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长大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妈妈带回家一包“小宝栗子”。“呀!有栗子吃啊!”我一步三跳地接过来。“宝贝,快看我新做的指甲,漂亮吗?”妈妈顾不及栗子,就舞动着双手向我展示起来,那熠熠发光的眼神好似在展示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好看好看!”我应和着,心里却嘀咕:“好看是好看,就是做的不是时候,没人给我剥栗子咯!”

打开纸袋,栗子还热乎乎的,透着香甜的气息。我学着妈妈以前剥栗子的样子捏了捏,可栗子与我作对似的,就是不开口。干脆咬开吧!我一口下去,嘿嘿!栗子“缴械投降”,脱去了外壳。这美味的栗肉,真叫人唇齿留香,欲罢不能。可剥起来实在太麻烦了,碎末上常常黏着一层褐色的内皮,手指上也脏兮兮的。才吃了五个,我就在和“栗子军团”的斗争中甘拜下风了!

“还是我给你剥吧!”妈妈挨着我坐下,从前顽皮的栗子到了她手中,就像见到威严的长官似的“咔”一声就“张口报数”了。一个个完整的栗子塞进我嘴里,软糯中带着丝滑,甘甜芬芳。妈妈娴熟地剥着,自己却一个都没吃。突然,我瞥见她新做的指甲上,黏上了栗子皮,手指也变成了浅咖色。我埋头也学着剥起来,竟也剥出一个完整的:“妈妈,您吃一个!”妈妈吃着栗子,那一刻,她的眼角有掩不住的笑意。

从小到大,我吃过许多次糖炒栗子,它是我对初冬时节温暖的记忆。但那却是我第一次给妈妈剥栗子,那一刻妈妈幸福的模样令我记忆犹新。从那一刻起,我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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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一朝花夕拾读后感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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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就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的收录。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也写了许多关于儿童时代的趣事。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仿佛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些不同。鲁迅在自家的百草园中与昆虫做伴,上学后在书塾的后院里嬉戏,这让我们也能从中体会到当时生活的快乐

《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这本书她甚至不认得是什么名字,却趁回家的时候买了。这使鲁迅对她的不满全都消除了。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鲁迅写了这篇文章,表达出自己对阿长的感激与怀念。

一个孩子因为一本书就满足了,他的这份童心与天真在现在可能很少见了。

看这篇《朝花夕拾》里的文章时,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向鲁迅学习,做一个不记仇,懂得感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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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善意初一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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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着包,"噔噔噔"地走出小区,不停开关着手机屏幕,还有十分钟就迟到了。

好不容易有一辆出租车从巷子那头开来,副驾驶座上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他摇下车窗。

"去哪儿?"司机问。

"大南门。"

"不顺路!"司机指了指老人说,"他去欧洲城。"

好不容易有车,却不顺路,我叹了口气准备往前走。

"哎!孩子啊,你上车,欧洲城离这儿蛮近,我走过去,权当锻炼身体。"老人头探出窗对着我喊。我一怔,犹豫了。

"算了,大早上的风大,您走过去又远又冷,没事,我等下一辆。"我看着老人瘦骨嶙峋的身体仿佛陷在出租车座位中,想想这样的身骨如何

经受得住秋日早晨的凉风?罢了。

那司机露出不耐烦的表情,我见势便要走。只听得身后一声关门声,那老人起身,将我推进车内。

"孩子啊,我看你脸色就知道你定有急事,快走吧!"老人笑着站在车外说。

那司机猛踩油门,我坐在后座,转头看着依稀模糊越来越小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晨雾中。

突然猛地想起,自己还未向那老人道谢呢。我踩着点到了学习班,心想若迟到又没好位置坐。想起刚刚这位善心的老人,时间匆忙,我未曾看清他的脸,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像,我想那一定是张和蔼慈祥的面孔。

仿佛看见老人略微佝偻的身子,迎着秋日的习习凉风,走在砖道上,我不由心头一热。原来要迟到的急迫,却因为老人的善解人意而化解。换作是我,或许没有那份热心去为了一个陌生人而中途下车。或许热心的人并不少,可在这种情境下,大多数人会乐意让顺路者搭车,而不会如老人一般下车将车子让给我乘。只是悔恨一时匆忙,未当面对老人道谢,谢谢老人在凉秋给我带来的温暖与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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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一生物观察日记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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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的蚕宝宝终于结茧了。有雪白色的、还有金黄色的。我高兴地把它们捧在手心里,不知道蚕宝宝还能不能感觉到我的抚摸?回忆蚕宝宝的成长过程,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啊!

还记得那天天气很好,春光明媚,正是养蚕的好季节。同学给了我一些蚕子,我宝贝似地把它们整整齐齐的放在一张纸上,在旁边放上一些桑叶,只等我的蚕宝宝快些出来。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在我的期待下,我终于看到一个蚕子慢慢变黑,接着爬出来一个小黑点点,可把我高兴坏了,我慌忙拿一片桑叶放到它面前。十几分钟过去了,桑叶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缺口,哦!我的蚕宝宝吃到桑叶了,我长出一口气,只是它一个太孤单了,希望它的兄弟姐妹们快些出来吧!

一只,两只我的蚕宝宝们接二连三地出来了。它们一天天地在长大,早已脱去了那身小黑衣,换上了白外套。它们的胃口可好了,如果你附耳倾听,还能听到它们吃桑叶发出的沙沙声呢,它们的嘴就像锯齿一样,所到之处,都被锯的凹凹凸凸,有的蚕宝宝更调皮,干脆直接从桑叶中间挖个大窟窿。看着它们健康地成长,我真高兴!可没过几天,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那天放学回家,我扔下书包就去看蚕宝宝。哎呀!可把我吓坏了,只见有几只蚕蜷缩着身子,一动不动的,我把桑叶放到它嘴边,它们就好像没看见一样。难道它们生病了?还是吃了有毒的桑叶?不会吧!我一直都是在同一个地方采的桑叶呀!这可怎么办?最后我一狠心,干脆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爸爸回来后,我把这件是告诉了他,爸爸看了看我剩下的蚕宝宝,说那是蚕宝宝在蜕皮,蜕一次皮就长大一次,蚕宝宝的一生要退4~5次皮呢。我赶忙从垃圾桶里捡回被我判了死刑的蚕宝宝。哎呀!由于自己的无知,险些葬送了它们的小命。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更加细心地照顾我的蚕宝宝。有一天,它们又不吃东西了,它们把头高高抬起,顺着桑叶的枝干来回扭动,我仔细一看,哦!原来是在吐丝呀!不大一会儿的功夫,眼看着一只只白白胖胖的蚕宝宝消失不见了,剩下的就是我现在手里拿着的漂亮的蚕茧。

通过这次养蚕,让我不仅增长了知识,也收获了快乐。明年,我还要养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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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珍珠的初一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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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蚌,仿佛在生活中一直都是一种滑稽的形象,可读了今天这个故事后,我却不再这么认为。

两颗蚌,虽然外表相似,但它们的内在却是不同的。正如螃蟹所说,一颗蚌正在承受巨大的痛苦来迎接成功,而另一颗蚌不但一事无成,还把这当做一种奢侈。这两个蚌究竟谁更好呢?我们先来看下面。

女科学家正坐在一间窄窄的屋里,她又一次拿起一种奇怪的物质,并从一层液体中舀起一点,通过一台显微镜和一本笔记本又一次展开实验。在这之前,她已经失败了190次,如果还不成功的话,上级很有可能将会把这个任务交给别人,那么也就是在宣告这种病还会持续下去。她并不想让百姓遭受更多的苦难,也坚信这种古书上记载的药物一定能治疗这可怕狡猾的病。但别人并不相信,甚至开始对她嗤之以鼻。如果你是她,面对重重困难,你会放弃吗?也许你会,但她并没有气馁。反之,她还在抓紧着每一分每一秒,每一个细节。最后,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给了肆虐病毒当头一棒——第191次实验,成功!这位伟大的女科学家和这种神奇的药物共同被铭记。这位科学家叫屠呦呦!而这种令疟疾闻风丧胆的药物,叫青蒿素。

我一个懒惰的人,每天学习提不起劲,无论旁人如何催我,如何劝我,我也很少能听进去,似乎我觉得,干一点,休息一会儿,就是理所当然。可是,当听到这些名人的故事,又看到蚌的故事后,我内心被触动了:我惊叹于名人们的不凡经历,更叹服蚌那种顽强的精神。我明白,无论你处在一个多么好多么幸福的环境,都要居安思危。成为一个健康的蚌固然简单,但如果你想成为一个绚丽、成功的蚌,就不要再颓惰自甘——因为只有经历了风雨,才能看到最耀眼的彩虹。蚌已经懂得了这一点,那我们呢?

读完这个故事,我在心中暗暗发誓:苦尽甘来,一颗珍珠的背后,必定有一个久经风雨的蚌壳。而我,就要做那个蚌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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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夏日的荷塘初一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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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荷塘是一幅诗情画意的画卷,是充满生机的乐园。

碧绿的荷叶一片挨着一片,有的平铺在水面上,身体完全舒展开来;有的高高在上,像是一脸骄傲的样子;有的躲在池水里面,像是害羞地不想让别人看见;还有的面对着我们,像是在欢迎我们的到来。荷叶上还来了不少朋友,有蜜蜂、蜻蜓和蝴蝶。我看见几对蝴蝶飞来飞去,像是在说:“夏日的荷塘真美,我们在这里尽情地玩吧!”几只蜜蜂不停地在荷叶边上翩翩起舞,我真想说:“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是一片多么生机勃勃的景象啊!”

你瞧,荷花从荷叶间冒了出来,有的半开着,有的还是小小的花骨朵,有的都凋谢了,真是好可怜啊!荷塘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白荷花了,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比别的花更白更艳。在离它很远的地方,都能闻到一阵阵香气。它在荷花里面不算是最美的,但它的香气和白色,给人一种冰清玉洁的美,让我印象深刻!

我站在荷塘边,感觉我不是在看荷花,而自己就是一朵荷花。每天听小鱼给我讲水中的故事,小蜻蜓飞过来告诉我飞行的快乐。下雨时,小蜻蜓和小鱼会躲在我下面说悄悄话,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

夏日的荷塘,景色宜人,令人向往,令人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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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一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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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从爷爷家拿了一本《水浒传》,看了起来,才看了两页就被故事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 。 ?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白话章回体小说,与《三国》、《西游》、《红楼》一起被称为四大名著。《水浒传》全书讲述的是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名梁山好汉因“官逼民反”、“逼上梁山”在梁山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以及最后失败的故事。

本书作者的描写生动形象,不但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一百零八个义薄云天的好汉形象,而且句子还如诗一般,比如,在描写五台山时写道:“山门侵峻岭,佛殿接青云。”用一句诗巧妙地写出了山寺与山、云的关系。其中语言简洁流畅,比如,描写公孙胜:“头绾两枚鬅松双丫髻,腰系杂色彩丝绦。白肉脚衬着多耳麻鞋,八字眉、杏子眼,四方口、落腮胡。”只用三言两语,生动的写出了人物的长相与穿着,刻画出了人物独具的性格特征。

文中故事紧凑,曲折动人,一环紧扣一环,其开头就由史进引出了鲁智深,鲁智深引出了林冲,林冲又引出了杨志。依此类推,最后引出众好汉梁山聚义。

全书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的还有忠,义二字。宋江让李逵喝毒酒,李逵明知是毒酒,还是喝了下去,这是“忠”。文中无处不在的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民抱打不平为,出生入死,侠肝义胆。在我们现今的现实生活中,人们越来越缺乏正义感,每每看到关于老人摔倒却没人敢扶,有人于危难之中没人敢救,就感到悲哀。看了水浒也给了我勇气,要做努力做一个有正义感有思想有灵魂的人。

合上书,悲剧的结局耐人寻味,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缺乏正义感,人与人关系淡淡漠的速食社会里,顺从、不作为早晚会被同化得麻木不仁。罗永浩说:“如果你作一个好人,这个社会就会好一点点。”尽管我还小但是我可以从改变自己开始,谨记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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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描写美丽的春天初一话题

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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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冬天伴随春姑娘的脚步悄悄离去,转眼又到了春天,这是我想起了朱自清先生的作文《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Time passes so fast, in winter with the footsteps of the spring girl, quietly leave, and in the blink of an eye to spring again.Go, there is time to come again; the willow is dry, there is no matter how green; the peach blossoms thanks, when there is any again ...

雨后的春天的空气是那么的清新使人感到凉爽,我推开门贪婪的呼吸着雨后的空气,雨后的一切的一切像被装扮了一下颜色不以前更加的缤纷多彩,小鸟在枝头唱着歌,唱什么呢?是在唱关于春天的歌吧?还是在提醒人们一年之计在于春,新的一年开始了努力加油吧?春天好美啊!

春天的天空更加的蓝,一路小跑到花园的小池塘边湖水更加的碧绿,鱼儿在水里欢快的游着,时而聚拢,而散开,时而跳跃出水面,时而沉入湖底,它们在跳舞吗?是在跳庆祝春天的舞蹈吗?春天真美!

在走过去是以片花园,哪里开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有黄的,有红的,有白的,有紫的……五颜六色数不胜收,春天真美啊!

再往左看过去,是一颗亭亭玉立的柳树,他的辩子长长的随风摆动,像一只轻盈的燕子飞来飞去,时而把长长的辫子甩入湖水洗头发呢!

我坐在湖边观赏着这些对于我来说美丽的景色。

中午气候也是好的,暖洋洋的太阳我躺在树下的草地上喝着果汁,看着老人们,年轻的叔叔阿姨们……在为春晚准备,生活是那么的美好啊!连小狗都欢快的在旁边汪汪的叫着,它在为他们加油吗?是在被他们滑稽的动作在笑吗?还是和他们一起欢唱春天的美丽?

在这里可以听到对面楼上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在朗诵关于春天的课文:“啊!春天你送走了冬天的寒冷,唤醒了在冬眠的青蛙哥哥,狗熊爷爷你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我们身边。”春天是美的!

到了傍晚,星星隐隐约约的出来了,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坐在门口感受自然,闭着眼睛听着呼呼吹得风,看着渐渐暗去的天空,不愿离去。我爱春天!

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满天数不清的星星缠绕着洁白的月亮姐姐,是在听月亮姐姐讲关于春天的故事吗?看和那些星星眼睛一眨一眨的故事一定很精彩吧?我慢慢闭上眼睛,聆听着春天的夜曲。我爱春天。

我这爱春天所以我赞美她,我爱春天的一切事物所以我赞美她,我爱她给我们带来的一切愉快和温暖……所以我歌颂她,我爱她,我从心里去赞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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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一学生《西游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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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只要爸爸一有空,我就偎依在他的怀里,让他给我讲故事。爸爸总是喜欢给我讲《西游记》中的故事。每当讲到孙悟空大闹天宫,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大战红孩儿时,我总是听得津津有味,总是缠着爸爸给我多讲几个故事。那时的我已经对孙悟空佩服得五体投地。从此,我对《西游记》有了特殊的感情。

如今,怀着浓厚的兴趣和激动的心情,我读完了少年版的《西游记》。这本书主要是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了种种磨难,到西天取回真经。合上书,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呈现在我的眼前。说起那孙悟空,小朋友们都会竖起大拇指。他有七十二般变化,不但武艺高强,有降伏妖魔的高超本领,而且敢于斗争,富于智慧。那猪八戒可就是一个笑星,他虽然好吃懒做,但他天真可爱,常常令人捧腹大笑。沙僧做人本分,憨厚老实,工作踏实。最没有用的就是那唐僧了,他不但没有捉拿妖魔的本领,还经常不辨是非,老实以慈悲为怀而斥责孙悟空,但他心地善良,意志坚定,取经的本领很大。读完全书,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就是他们师徒四人都有着执着的信念,不到西天取回真经誓不罢休的。这是一种多么可贵而又令人感动的精神啊!

生活中,学习上,有了这种执着的信念,才能不断取得进步。有的同学有一题不会做,就不想做了,遇到生活中的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而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回了真经。一想到这儿,他们应该感动羞愧。是啊!人就要有这种可贵的精神。我在学习上有时候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开始劲头十足,后来就慢慢地松懈了下来。读完了《西游记》,我下决心要改掉这些缺点,做一个意志坚定的人。

我喜欢读《西游记》这本书,它给了我丰富的人生启迪:人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一种执着的信念,只有迎难而上,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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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一学生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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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举起手中的火枪射杀一只飞禽时,随着“砰”的一声枪响,他第一次将近代文明带上那个还处于洪荒时代的海岛。

鲁滨逊因为驾船出逃而流落在一个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身边除了一把刀、一点烟叶之外,别无它物。可他却活了下来,还活得像个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力及其劳动,有了他自己的“城堡”,“光坐着一心希望得到自己得不到的东西是枉然的”这个思想一直支持着他,要是换上一个意志力薄弱点儿的,肯定会绝望,失去对生活的信心。鲁滨逊他那百折不饶、顽强不屈的精神,正是读此书让我感动、佩服之处,也是我们应该学习之处。

积极进取、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鲁滨逊。凭他一个人的力量,凭他那双勤劳的双手,为他以后的生活打下了基础。

他曾经花了二十二天砍倒一棵大树,又花了十四天折去枝叶;在花了近一年的时间才把船做好,可是,这艘船不能下水!这对他来说是很大的打击,但他并不灰心,他又花了半年的时间做了一支独木舟。他付出的努力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但他也诠释了一个通俗易懂的道理:只有劳动,才是使个人生活得到改善,使社会进步的根本因素。

我想,支持一个人活下去的因素,不仅仅是食物,更多是精神,就像鲁滨逊,如果他没有顽强的精神,坚强不屈的品质,他能拥有自己的“王国”吗?《鲁滨逊漂流记》讲的不是生存技巧,也不是一个人的悲惨经历,而是如何用一个好的精神,良好的心态,有用的劳动创造你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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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一古筝演出日记5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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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时,妈妈把年幼的我送到琴行练琴。在实践中,我深深得感到它既能使我开发智力,还能给我带来无穷乐趣。每当星期六,我都到琴行练琴。那种听到新曲子的惊喜,学到手的快乐,能流利弹出来的满足,真是其乐无穷。但是,要把新学来的曲子弹得流利,也不是那么容易。一次,我要去参加邵阳市“雅韵;爱乐杯”古筝大赛,可比赛的曲目怎么也弹不流利。于是,我便天天在家练习,手练痛了,休息一下,再接着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比赛中,我精彩的表演赢得了评委的一致好评。结果,我荣获儿童一组三等奖。拿着荣誉证书,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我最喜欢的曲子是《丰收锣鼓》。每当弹起它,我仿佛置身在农忙时期。田野里,农民伯伯正在收割稻谷;陆地上,小伙子打着锣敲着鼓,庆祝丰收,每个人脸上都洋溢者丰收的喜悦。

每当空闲时,我总爱一个人坐在古筝边弹曲子。有时,弹起《渔舟唱晚》,我仿佛坐在江面的渔船上,看着江边的枫树,看着月亮渐渐地升起;有时,弹起《瑶族舞曲》,我又仿佛看见瑶族姑娘在欢快地跳着舞。每逢我沉浸在遐想之中,那个惬意劲儿就甭提了。

这就是弹古筝给我带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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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会尊重的记叙文初一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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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是脸上一抹真诚的微笑;尊重,是在他人发表不同意见时的倾听;尊重,是为别人付出的努力而鼓掌.尊重看上去,好像只是奉献给身边的人.

我们从小都受到过“孔融让梨”的教育,也都知道要在公车上给老人让座,不能嘲笑讽刺残疾人.这样的理论有时候粗看上去是很不近情理的,为什么年纪小便要吃小的梨呢?为什么一定要让座如果我也已经很累了?为什么不可以直接说出心中所想到的一切?

其实真正的道理在这儿: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有句话叫“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意思是说别人送我木桃,我便用琼瑶做为回报.所谓礼尚往来,在人类的社会中,你付出一分便会有一分的回报,总有一天一定实现.这是规则.规则在大多数时候对大多数人都是平等的,所以你对他人的尊重礼貌会在他人心中留下美好印象,随后他们亦会如你所做般对待你.

不是没有这样的反例吧,试问哪见过一个愤世嫉俗目中无人的狂小子会赢得别人发自内心的尊重呢?最多是用自身的“叛逆”及“与众不同”来吸引大众好奇的目光罢了.

尊重是一种大智慧,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尊重旁人与己的相同之处不难,得遇知音的兴奋雀跃足够掩住“尊重”那平实些微的光芒.难的是尊重旁人与己的相异之处.你认为吸烟有害健康且污染环境他却将其视作一种调剂,他说人生要积极进取鲜活浓烈而你只求平淡安祥恬然舒适一辈子,每个人都不尽相同差异何止千千万,尊重便是守着自己的人生信条而从客观的角度用以欣赏的目光去看对方,并不苛求相同,而是正视相异.

所以,懂得尊重旁人的人都参悟明了了人生的大智慧.所以姿态优雅举止从容,因为有足够的自信支撑自己也有足够的宽容去审视旁人.所以会为旁人所尊重,因其身上所散发出的高贵又平和的气息实在是让人向往予人吸引.

尊重会让人心情愉悦呼吸平顺,尊重可以改变陌生或尖锐的关系,若是有对彼此足够的尊重,战争都不是不可避免.

古人云爱人者人恒爱之,重人者人恒重之.

尊重,并不只是做给别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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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初一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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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红楼梦》,大家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那段恋情吧,这恋情因生不得在一齐,死后也无法相见而显得难能可贵,刻骨铭心。我阅读《红楼梦》后,也对他们的恋情感到可惜,然而我却还是不为他们没在一齐而感到惋惜。

林黛玉只适合养在深闺中保护起来,如一只容易受伤的金丝雀,没了主人的保护和爱惜便不能久活。而贾宝玉正好就是那位不能带给她幸福的主人,贾宝玉这个人,说傻不傻,但也不是太过聪慧,他只是一向都在随心所欲的活在世界上,他的存在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这种格格不入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好的地方在于他表现了作者的意识和当代社会的阴影面的投射,不好的地方在于正是他的性格造成了他和林黛玉不幸的一生,不能拥有美满的结局。

要我说还是薛宝钗和贾宝玉更加相配,薛宝钗要容貌有容貌撑得起一个家族的面貌,足够有当家奶奶的气场,且也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不像林黛玉一样处处敏感,总觉得别人话中有话,最终因为这多感的心而劳累了身体,最终香消玉殒。薛宝钗容貌,性格,气质,对贾宝玉的关心都足以为她赢得当家少奶奶的头衔,然而就因为当时社会的以夫为天的封建思想,使得她如此一位有才气,集美貌与智慧与一身的女子败在了一纸休书上。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没能起来,只能郁郁寡欢,最终也落得个不太美满的结局。

而贾宝玉呢,他辜负了一个女子的一生,又毁了另一位女子的一辈子,最终也只是考的状元却最终落得个皈依佛门的终局,正如曹雪芹自身在文章的开头便写到的那些伏笔一般,一个似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最终分散两地,全是虚幻,也全是泡影。

小说中主人公的不幸结局也暗含着作者的落魄和不幸的人生,原是豪门的曹雪芹却因正值革命时期而没能当上状元,也没能在官场上有所大出息,小说中贾宝玉的前半辈子幸福的人生可能就是作者的过去吧,也只能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落魄了的作者其实内心深处还是在深深眷念着过去纸醉金迷的繁奢的生活吧,而贾宝玉之后所经历的贾府落魄,也正是作者生活开始衰败的投影吧。

可能也正是由于作者生前经历过的真实生活的巨变,贫富的差异,生活的不顺心,使得他最终从过去那种腐烂,颓败的生活中看到了社会的阴暗面和隐藏在社会深处的黑暗气息。人心的异变与自身身份的改变给了曹雪芹一个蜕变的机会,正是因为他亲身经历过了奢靡的生活,他才通晓那些大家族里的规矩和方寸,也明白那些复杂的人心和大宅里的勾心斗角吧,结合了自身的人生经验,曹雪芹使得《红楼梦》中那些人物生活都活了起来,那些人物的言语,行为,动作,仿佛跃然纸上。

不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树下悲歌葬花的林黛玉,说出男女是泥和水的贾宝玉,有那通身气派的老祖母,一个个人物在小说中活出了他们精彩的一生,不可谓曹雪芹以示面面俱到了,还有众人那影藏了一生悲欢离合的人物诗,和那一出出暗含的玄机,直令看的人觉得内心痛快。

但在阅读书中人物的一生时也不禁引起我们对于当今社会的反思,那时候的封建社会的坏习性和不良风气是否延续到了今日那时候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是否在今日仍然出此刻了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当中,那时的对百姓的迫害,大家族对百姓的欺压,法律对贵族的庇护是否在今日还活在社会那个阴暗的角落我们需要反思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并不只是一个人的思考,也不是一群人的深思,而是一个国家乃至一个世界全体人民的深深自我反省与自我监督。

《红楼梦》的魅力当然不仅仅只是这些,其中所蕴含的文化是如此的出彩和丰满,看着《红楼梦》,仿佛就看到了整个社会的气息,仿佛触摸到了古代珍贵非物质文化的躯体。那不仅仅只是一本书,一本小说,它是另一个名为《红楼梦》的世界的载体,使得另一个世界得以以这种媒介和我们这个社会相接触。这或许就是红学的诞生缘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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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冬天的风景初一年级上册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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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天过去了,温暖的春天又来了。然而,冬天里发生的一件感人的小事,却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The long and cold winter passed, and the warm spring came again.However, a small thing that happened in winter made me unforgettable for a long time.

那是一个上午,一场大雪刚刚停下来,我和妹妹商量着要去堆雪人。

我们俩人刚刚走出一百来步,妹妹却突然发现路旁的稻草垛里有什么东西在动。我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害怕草垛里有什么怪物。我壮着胆子走到草垛旁,仔细地查看草垛里的动静。我看见草垛里有一个白色东西在缓缓移动着,我的心中跳得更厉害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白色的母狗,在它的肚子下面,还有一只小小的公狗,我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

那只公狗看起来已经冻僵了,母狗在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那只小公狗,希望那只小公狗能够醒过来。过了许久,小公狗终于睁开了眼睛。慢慢地试着想要站起来。母狗却不允许那只小公狗站起来。只见它钻进稻草垛,四处寻找着什么。

我和妹妹猜它可能是在寻找食物,就跑回了家里,拿出了一个热乎乎的米粑,扔给了那只母狗,那只母狗叼着那只米粑,却不肯离开,眼里期待着什么,我又从锅里拿出了一个米粑,扔给了它,它这才慢慢离去。

由于好奇,我和妹妹跟着它再次来到草垛边。

只看见那条母狗钻进草垛,放下了米粑,又用嘴叼着稻草将刚才进去中留了的洞给补好。补好了洞以后,那只母狗又转过身来,将米粑咬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喂给那只小公狗吃,小公狗也叼起一小块米粑,送给那只母狗吃。

这时,我看到母狗的眼角边有一滴眼泪,而小公狗的眼睛也湿润了,母狗吃下了小公狗给它的那一小块米粑。剩下的米粑,母狗全部喂给了小公狗。

小公狗吃完了米粑,用粉红色的小舌头舔那母狗的眼睛。母狗也舔了那小公狗的眼睛。妹妹拉了拉我的衣角,指着手上的两个米粑,悄悄地对我说:“姐,咱俩把这两个米粑也给它们吃吧。”我连声赞成。

它们将两个米粑平分了,一人一个,母狗吃完米粑,爱抚地用前爪摸了摸小公狗的头,而小公狗也用它的舌头舔了舔母狗的脸。我的眼睛温润了,妹妹的眼泪也掉了起来。

在春天温暖的阳光下,我时时回想起在寒风中的一幕幕,回想起那两条小狗。事情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然而我却久久不能忘怀这件令人感动的微不足道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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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一的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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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创作了《红楼梦》,创建了贾府这个大家庭,但是整部作品的主线却始终集中在贾宝玉和林黛玉身上,如只将注意力集中在宝、黛间的恩爱缠绵上,的确很容易让人生厌,但是从作品的写作手法这条线索出发,却使我感感悟有许多:

第一,仔细阅读过《红楼梦》的读者一定会发现,作品对任何一个人物的描写都显得格外的细腻,格外的重视,是其他三部名著所不能及的。特别是在第三回之中,人物描写不但多,而且恰当,恰如其分地把作品中主要人物的性格一一呈现在我们面前。在对迎春、探春、惜春的描述中,作者写道“第一个肌肤微露、和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年纪尚小,身量未足。”挥挥几笔,把三姐妹的外貌描写得出神入化。

而对贾宝玉的描写又多了几分大气,“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从外到内,从上到下,从粗到细,都把人物的外貌、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再看薛宝钗的,“先就看见薛宝钗坐在炕上作针线,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鬓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如此描写,真把人给写活了,我读了以后仿佛真的见到了这一大家子,这就是令我感受最深刻的地方。

现在很多作品对人物的描写往往达不到这种效果,因此写出的人物就显得苍白无力,没有一丝灵性。别以为这一点没有多大的价值,其实它就是衡量你作品优劣的一个刻度表。其实,要想写出人影来,并不难,就需要多观察。《红楼梦》能如此耐看,原因也在于此。据“红学家”考证,《红楼梦》就是发生在曹雪芹生活的那个年代,也就是曹雪芹天天见的事儿。所以说若没有平日观察的功底,现在的四大名著恐怕就无法登上荣誉宝座了。

第二,就是曹雪芹刻画出的人物都具有一种神韵。经过曹雪芹的手后,《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性格,王熙凤被赋予了见风使舵、善于察言观色、理家才能高超、心狠手辣的性格;林黛玉被赋予了爱哭、喜争风吃醋的性格;贾宝玉被赋予了一种独有的呆呆傻傻的性格……对每一个主人公的刻画显得那么自然,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感悟,比起其它三部名著来,更有难度,如不细读,必不能品味透彻……

读完《红楼梦》这本书真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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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下雨的初一日记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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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哗啦啦……”这个“不速之客”又悄悄地“潜入”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我身旁的有些同学干脆躲得远远的,嘴上还自言自语道:“这雨怎么说下就下了,看来今天我要成‘落汤鸡’了!”还有的说:“我真讨厌下雨,今天我又不能和伙伴去尽情地玩了!”……这种种议论,都表达着同学们对这位“不速之客”的厌恶。

在校门口,看到爸爸匆匆来接我的身影,我就立马奔向他的身边。我家的车子停在很外面,一路上,我发现正在休息的车子数不胜数,像一条巨龙,真是壮观。

“哗啦啦”,雨又大起来了,像断了线的珠子不断往下坠,并且这车子与小雨滴的亲密接触成了一首优雅的小曲。那优美的音韵,真令人赞叹!雨大了,水潭也大了,爸爸不顾一切地把我背上身,起初,我有些羞涩,但后来,我感受到爸爸的背温暖而宽大,也就有了足够的安全感,很安心。在爸爸背上的短短几分钟,我又喜欢上了雨。因为,就是这场雨的到来,让我明白了父爱的伟大!我多么希望那是一条永无止境的路,让爸爸一直背着我,一直……

随后,我静静地坐在车上,忽然,我的目光被外面的小雨滴吸引住了。于是,我自觉地打开了车窗,仔细观察一番。谁知,调皮的小雨滴吻着我的脸,吻着我乌黑的秀发。我并没有阻止它与我的亲密互动,因为它是如此的可爱!“滴滴答答”的雨声里掺杂着“呼呼呼”的风声和“隆隆”的雷声,弹奏出了最动听、最美妙的歌谣。外面的小花、小草、大树都是雨滴伴舞者,有的摇着头,有的扭着腰,乐趣无穷。并且,调皮的雨珠跳到车玻璃上,一划,旧的消失,新的又来到了。看!它们跳得多欢啊!地上的水潭与车轮来个亲密接触,变会擦出欢快的水花,那水花四处乱溅,但依然给人美的感觉!

“不速之客”——雨,虽然你的性格顽固,但我依然还是喜欢你。因为你让我再次深刻地体会到人间最浓的情意,让我再次听到了最优雅的小曲,是多么动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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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开心的笑初一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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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万圣节。中午的时候,我们各自换上各自的衣服。大家的衣服各不相同,有的扮成仙女,有的扮成巫婆,有的扮成海盗船长,就连张老师,都戴上了海盗戴的帽子。我们都迫不及待地等待着万圣节开始的那一刻。

2点左右,万圣节开始了。第一项是老师穿上自己的服装,让我们来猜这位老师是谁。第一个上场的是吴校长。吴校长穿得花花绿绿的,像童话里的小丑一样,非常可爱。因为他的帽子和面具突然被风吹走了,所以我们一下子就猜出这就是吴校长了。接下来,我们又看到了郝老师、刁老师、外教老师……都穿着奇特的服装,有的还带着妖魔鬼怪的面具呢!然后,就轮到我们大显身手了!我们要来一场走秀。我们是两个班一起上场,走了好长时间,眼看着就要到我们班了,我的心都跳到嗓子眼儿啦,心里真是太紧张了!

到了场上以后,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摆了个超级幼稚的造型,走完两趟后,便回到了我们班的位置。“这下心里放松多了!”我嘟嘟囔囔地说。不一会儿,所有班级都走完秀了。张老师带我们回到了教室,告诉我们哪个游戏场所在哪个地方以后,我们便跑得无影无踪了。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真是巧巧的妈妈生巧巧——巧上加巧,李冠辰来了,他对我说:“王晏如,你愿意和我一起玩儿吗?”“愿意啊,走吧!”我跟在李冠辰的后面,这时我发现,还有几个同学也和李冠辰在一起。

我们想多拿些奖劵,便参加了很多游戏,但是老天不帮我们,除了玩咬苹果的时候,我们每一次都失败了。咬苹果可是我最拿手的了!在咬苹果区里摆着许多盆,盆里盛满了水,水中漂浮着一个个香甜可口的苹果。咬苹果的人需要憋气,不能用手去抓苹果,咬到的苹果就归自己啦。我们来到咬苹果区,随便找了个盆,便开始咬。我咬咬咬,一下咬了7个苹果,够我吃一周了!

这一次的万圣节我太开心了,希望下次还能这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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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关童年如梦的初一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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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从来也没有做过这么长的梦,12年,这个梦连续不断地持续着,他带着我走出了童年,让我幼小的心灵逐渐成熟了

如今,童年已不复存在,它如梦一般地过去;它像花一般的凋谢;它犹如云一般被风吹散了。

现在回忆,它已变成了历史,不过它还是像昔日一样美丽,一样如梦幻般让我们充满着好奇的想象。

童年里,满天的星星向我微笑,路边的花儿向我招手,鱼儿在水中蹦跳,鸟儿在天空中飞翔,乌龟和兔子在进行第二轮赛跑,动物们在给它们加油,狐狸还在骗乌鸦的肉,狼在怒吼,虎在咆哮,狮群在奔腾,天使已住进了我的心灵,陪伴我一起看书、讲故事太阳公公已经起床了,正在刷牙呢?云朵露出了笑脸,地上的孩子都很活泼。

童年,就是这么美好,就是这么如梦幻一般,使我们流连忘返。曾有过一首歌谣叫《童年》“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深深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还停在上面,教室里黑板上老师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多么美秒的的音乐,多么美好的.金色童年。真想天空大声说:“我爱你。”

可惜时间过得太快,从梦中醒来,我已长大成一个青年了,我时常想:如果时间能停留在童年,那该多好啊》或许很多人也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吧?

啊!童年如梦,在这梦幻的童年里,我们如痴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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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一给老师的一封信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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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谢老板:

您好!

犹记得您第一次登上我们班讲台时的场景,您霸气地推开门,大阔步走上讲台拿了支粉笔,顺手在讲台上写下了“言”嗯?难道我们是记错了?但见您有些“贱贱”地向我们笑了笑,镜片背后的小眼神则又十分有趣,转身过去,您又写下了“射“一字。哈哈?我们的数学老师姓言射?,这时不知哪里冒出了一句:“这是繁体字呀”“哦——“我们恍然大悟,而您,也嘿嘿地大笑!

从此,您成为了我们班的数学老师,您的幽默,给我们有些紧张的学习生活多添了几分色彩,您的讲题方法思维也让我们受益匪浅。在您的课堂上,时不时就会爆发出一阵笑声。虽然您的普通话不太标准,说“X"和“Y”的时候,同学们总会眉飞色舞地模仿,但却挡不我们对您的敬爱。有时,您更像是我们的一个朋友。当我们向您请教题目时,你总是耐心地与我们讲解,通过不同的方法和思路让我们更容易明白,在初一的一年里,我们慢慢地成长。

这一切,都仿佛是昨天。

听到您调离的消息,我有些诧异,也有些怅然。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您教给我们的知识,不会忘记课堂上那幽默的笑脸,更不会忘记您在讲台上播撒知识时的身影。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承载着的是谢老师的情怀和汗水!在此,感谢您对我们的培育!也祝

离别,自是人生常态。柳永有词:“多情自古伤离别!”我相,总有一份师生缘的纽带将我与您连在一起!

王勃有诗“海内存知己,无涯若比邻。”

与君共勉。

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您的学生:敖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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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珍珠的初一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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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迷恋珍珠的璀璨夺目,将其置之高阁以观赏;也有人钟爱泥土的淳朴厚实,坦然耕作取其用。珍珠与泥土,象征了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定位与生活态度。我想,人要能立志做珍珠,让生命熠熠生辉。此种想法虽好,但宁为泥土,于平凡中书写真实的坦荡,更令人景仰。

为前路辉煌打拼的许多人,常常自以为志存高远,胜人一筹,以“珍珠”自居。然而,若这种高调的定位得不到认可或巩固,则很容易产生恐惧与痛苦。玛蒂尔德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么?她从来就认为自己是为了那些奢华的住所与绚丽的着装而来到这个世上的,于是她讨厌身边简陋的一切而郁郁寡欢。是的,她把自已当成了夺目的珍珠,因此害怕光华被淹没,害怕自己美丽的姿容不为人知。因此,她热衷于虚荣的一切,过分的追求最终将自己逼上了不堪设想的艰难境地!如果她能视已为泥土,本分地做一个小职员妻子,不是同样能体现生命的价值吗?又何需耗费十年的青春,付出无谓的辛劳呢?

我们身边有许多人,被他人奉为高贵的珍珠,却用自己的独特方式书写着泥土的真实与伟岸。

央视主持李咏,屡获“央视最受欢迎的主持人”称号,号称身价十亿。他在绚丽的舞台上展现了无尽的风光,但是在生活中他并不以“珍珠”自居。他曾坦率的告诉记者,自己从来会因为应酬或让任何奖励耽误回家的日程。“我是一个优秀的主持人,但我也是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家人需要我的关爱。”多么真实的话语,自然且感人!

同样,红遍大江南北的赵本山也是一个不忘本的厚实“泥土人”。他认为自己是大东北滋养哺育的,永远是东北人的儿子。演出多年,他无论多忙,总要回故乡看一看,找回真实的情感,驱赶浮华的侵扰。“故乡的泥土才是最真实的”,他曾这样告诉他人。

真的,无论身居何位,永远不要让自认为的高贵堆砌成厚厚的累赘,宁为泥土,得来那一份坦然,将让你的人生之旅更加潇洒,更加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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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一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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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叫你三遍了,咱们还得接爸爸呢,都快来不及了!”随着妈妈的一声“怒吼”,我贪婪地瞥了最后一眼《三国演义》,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没办法,谁叫读书这么叫我着迷呢!

第一次接触书,还是我四岁的时候,一次爸爸从幼儿园接我回家,车站四周的一个书摊吸引了我,我拉着爸爸挤进人群,好奇地看着那琳琅满目的书,看着捧着书专心阅读的人们。忽然,一本色彩艳丽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缠着爸爸买了一本《小人国历险记》。尽管那本书花掉了我们的车票钱,尽管那一次我和爸爸是走回家的,尽管我的脚上磨出了水泡,但我却十分兴奋,由于我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

如今,我已拥有了一个书柜的书,读书越发使我着迷。

一次,妈妈蒸上米饭,叫我留意看着。而我这时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就心不在焉地随口“嗯”了一声。妈妈见我答应,便放心地出往买菜了。我沉醉在书中:那巍峨耸立的高山,那波涛汹涌的大海,那栩栩如生的各式人物。那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这一切都使我如醉如痴。咦?希奇,香甜的大苹果会夹着一股焦糊味?

“呀!”我大叫一声,冲进厨房,沮丧地看着那锅烧糊的米饭。那锅烧糊的米饭似乎也自得地看着我:哼!谁让你不管我,这下子够你瞧的!看你怎么办?我焦虑地在厨房里打转。唉,这下可好,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糊米饭,而且要忍着听妈妈的唠叨:“书虫,就会啃书,不干正事”,哎!有了!有一本书里先容过,可以在蒸糊的米饭上插进大葱,兑进牛奶??嘿!你还别说,这一招可真灵:不但焦糊味没有了,而且还有一股牛奶的香甜呢!吃饭时,爸妈还直夸我手艺高,他们哪知道,多亏了书救了我呢!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增长了我的才干,我从中受益匪浅:《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变形记》使我看到了资本主义的世态炎凉;《简爱》使我领悟了爱的真谛,“多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一双看世界的眼睛。”我从读书中享受了无穷乐趣,读书怎能不让我着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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