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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为话题的议论文800高中实用20篇

导语:桥,是文人墨客笔下的宠儿;是人类智慧结晶的艺术品,小编收集桥的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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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读书为话题九年级的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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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那么,阅读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爱上阅读呢?《为乐趣而读书》会告诉你答案。 Francis Bacon said: "Reading gives people fun, giving people glory, giving people talent." So, what is it for?Only by making yourself fall in love with reading? "Reading for fun" will tell you the answer.

《为乐趣而读书》主要内容:我们阅读不是为了自己取得学位,也不是为了以后的生活。阅读不仅仅只是一种乐趣,它还会使你的生活丰富多彩,但前提是你要学会享受书本。谁都没有义务要去读诗、小说或者是一些文学作品,它只能为自己的乐趣而读。

如果当自己看了一本自己觉得不合胃口的书,那么请就此搁下,因为你根本不能真正享受它,就算看完整本也毫无用处。设想一下,如果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迫去看一些自己觉得厌倦的书,又怎么会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呢?想要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其实很简单,因为没有一种工作能像阅读这样,随时随地开始,也可以中途立刻放下。

是啊!阅读是一种享受,看自己喜欢的书,更是一种乐趣!无论是小说、漫画、童话故事……我想,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书,都会看得津津有味。

在生活中的我也是如此。当妈妈让我看一些文学类的书时,我就愁眉苦脸,十分不情愿。因为我不理解书中的意思,有些太过于哲理性的句子反而会使人感到枯燥、厌烦。现在,我的书柜上已经放满了给种各样我喜欢的书:《小公主》教会我善良;《爱的教育》也让我变得富有爱心;《宠物集中营》更让我懂得了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要与它们和睦相处......

这些书并不是什么名家名篇,哲理类文章,只是一些更加贴近我们生活一点;这些书没有很多的好词佳句,只是它们比那些文学类的书更加简而易懂些!遇到自己喜欢看的书,我就会一直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每当读到兴奋的地方,不禁会心一笑,深受同感;读到颇有幽默的地方,也会笑得合不拢嘴;读到令人伤心的地方时,有时候甚至会鼻子一酸,热泪盈眶......这些书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教会我做人的许多道理,就像是我的伙伴:逗你笑,陪你哭!

尽情阅读吧!阅读自己喜欢的书,把阅读当做一种乐趣,随时随地去享受,阅读,会使你的生活更加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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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议论文800字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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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传统文化是我的精神食粮。”生于斯,长于斯,浑金璞玉,天然美质。文化盛宴,浸了你的魂,摄了你的魄,卒成丰富的内在。是的,文化是我一生的行囊。

也曾“之乎者也”翩翩儒雅风度,也曾大碗喝酒,畅快案酒果子刀切牛肉。文化熏陶渲染、陶冶心性,养育情怀。情感丰富来源于文化的底蕴。正如古语“玉在山而草木润,渊生珠而崖不枯”。恰似朗月清风,不知不觉文化融在了品性里,成为一生的底色。就好比沙龙孕育了林徽因这样的奇女子,骨子里都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柔美。亦或是沈从文笔下的翠翠“好似山里的黄鹿,从不想痛苦的事,从不发怒,从不伤心。”眸子里显现着山水的灵性。这种无法否认又不抗拒的文化的力量,会让异域之人赛珍珠在晚年念念不忘曾养育她的中国,带着一种文化的忧伤。

文化是一个人的魂魄,无论是信天游还是沂蒙小调或是闵音,都在生命里唱响。《雅舍谈吃》中,梁先生大谈令他魂牵梦绕的正阳楼的烤肉,薄如纸的烧饼和一鸭三吃的北平烤鸭。老北京的文化符号连同胡同与冰糖葫芦刻到了他的脑海里,在内心中未然成杯。

抑或是叶子说她发了疯地想念南京,想念路边摊的虾皮小混沌,想念夜晚柏油马路上油沆气混着半酸半甜的果皮的味道。嗔怪南京人将车站修在周围绿得不像话的群山。这是石头城的美,南京人的品性。文化地域的美及魅力让生活丰富且安详。所以说,鸿蒙之初接受教育文化自然而然得了地域的灵气。

传统教育中《颜氏家书》更是以“令熟读经史子集”为教育目标的,潜移默化,耳濡目染,我们成了文化的一部分或者或者说文化成为自我的内在。而这种巨大的影响,是夏怀骂虫,玩物成痴的壬世襄的率性人生,是沈从文念念不忘的凤凰古镇,是莫言传奇魔幻的山东高密乡。今生今世,定时和骨子里的文化白首相依,不离不弃。而罗素感概“参差百态而幸福本源。”那就和鲜活的文化一起,幸福到老,行囊永恒。

点评:

1、主题突出。文章围绕文化是我一生的行囊,写出了文化对自己的影响。文章开篇以的话作为引子,指出文化浸润了人的魂魄,成为人生成长的一种底色。然后例举林徽因、翠翠、赛珍珠等为例,说明各种文化对人的影响。再以梁先生为例,说明地域文化对个人的生命的作用。最后点题:与文化行囊一起,直到永远。

2、文化底蕴。这是一篇典型的文化作文,与山东丰富的地域文化非常匹配。文章有大量的历史底蕴、名著底蕴、饮食底蕴、民俗底蕴、名言底蕴等,共同组成了文化方阵,加上语言优美,文采飞扬,自然成为阅卷场的亮点,获得高分。(得分点底蕴深厚文采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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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尝试”为话题高中的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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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和妈妈去报名兴趣班,走到四楼时,我无意中看到隔壁班教室的门口装饰着我国乒乓球运动员在国际乒乓球大赛上获奖的巨幅海报时,使我内心热血沸腾,久久不能平静。 On Sunday, my mother and I went to sign up for interest class. When I walked to the fourth floor, I accidentally saw the door of the classroom next door decorated with our table tennis players in the international table tennis.When I won the huge poster in the ball competition, my heart was boiling, and I couldnt calm down for a long time.

妈妈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对我说:“你是不是想学乒乓球?”我心想:那么难,还是不学了吧。可是又转念一想:我还没尝试怎么知道不会呢?那就试试吧。于是妈妈给我报名了乒乓球课。

终于盼到了乒乓球班开课的那天。我怀着好奇又忐忑的心情走进教室,看到两个大姐姐正在对打乒乓球。她们打得热血沸腾,不分上下。乒乓球就像一支白色的箭在她们的球拍之间窜,快得就像一阵风吹过。两位大姐姐打的球都百发百中,没有一丝差错。看着她们,我想想我自己,连接一个球都接不住,怎么百发百中呢?我紧张的心情就像那此起彼伏的波浪,忐忑不安。又像一只小鹿在踢蹬我的心,急得团团转。

就在我快要放弃时,我想到了美国作家爱默生的名言:“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于是,我又鼓起了勇气。我走到乒乓球桌前,开始练习发球。可是,命运女神好像在跟我开玩笑:发了第一个球,没过网;第二个打偏了;第三个,出界了。

就在这时,老师走过来对我说:“加油,乒乓球不能放太高,要低一点。乒乓球拍偏上一点,不然会打偏的。”听了这些话,我好像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依据老师的话,打起精神,认真练习。终于,我找到了感觉。每天认真地练习。一天,两天,三天我终于也像那些大姐姐们一样百发百中了。老师向我投来了赞扬的眼光。

从这件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失败了你可能会失望;但如果不去尝试,那么你注定要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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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梦为话题高中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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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春色流波的清晨,江面上起了层淡淡雾气,一叶轻舟自两岸山崖间轻盈转出,船娘熟练地摇橹,载着一船淡红的霞光破雾而行,精巧的船头掠开清澈晶莹的水面,船声欸乃,在宁静的晨光里悠悠荡开。

“喂……那船娘。”岸上突然传来清脆的呼声,船娘闻声望去,便见浅绿衣衫的少女立在岸上冲她挥着手,她盈盈地笑,身姿轻俏,眸子亮得似将晨间轻雾都照薄了几分。

船娘闻声立即停下船,我坐在船上,晃晃悠悠,好不舒服,学习的紧张,生活的烦恼,都已烟消云散。我撩起船帘,欣赏岸上美景:茶坊里,人们摇着扇,品着茶,好不悠闲自在;酒肆里,划拳行令,欢笑挂在人们的眉梢;挑担的,骑马的,抬桥的,或立,或坐,或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卖炊饼了,武家的.炊饼哦……”好耳熟悉的叫卖声忽然响起,定睛一看,原来是武大朗,忙让船娘停下船,曳着长裙,走向岸边,“武大哥,这炊饼怎么卖?”他憨憨地笑:“三文钱。”我买了一块炊饼,赶紧咬一口,顿时满嘴里溢起香香甜甜的味道。

不知哪里长了桐花,紫云般飘过,信步于汴河岸边,看见眼前景色,不由一笑:青山隐隐,绿水迢迢,白鹤成行,古柏成林,落英缤纷。绵绵春雨打湿了花朵,那花朵也傲气,依就明艳逼人,我撑起随身所带的油纸伞,俯身凑近花朵,一缕清逸的香味喷薄而出,一曲古琴忽如其来,银瓶乍破,铮然而起风雷惊天,溅起激越之声。我闭上眼睛,细细品味那超然之曲,轻轻附唱超来,隐约风起幽香染上轻弦,脑海之中似有惊鸿照影碧水连天,芳华女子俯身羞闻玉兰花娇之景,“月如腰,琴指蹈,醉时狂歌醒时笑,莫辜负青春正年少……”那抚琴之人是个女子,轻呤浅唱,我不由得想起了《金缕曲》,只听得最后一句——“把酒问月妲娥可好,金缕一曲羡煞尘器。”连忙睁眼就要寻着琴声过去,想起我此时正在岸边,这么一冲不就要“戏水”了吗?可惜等我反应回来,已经“红销香断”了。“啊……”我揉着满头风中凌乱的头发,“腾”地一声坐起,不由又开始回想那梦中之景,那抚琴之女,……不由哈哈一笑,颇为满足,继续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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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高中

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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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喝咖啡的人,说咖啡苦涩;爱喝咖啡的人,说咖啡香浓。同是一杯咖啡,为什么会有两种体会呢?吾曰:心境不同。

读书亦如此。不爱读书的人就如同不会品咖啡的人一样,只知其苦,不知其乐。爱读书的人则如同会品咖啡的人一样,能品出其韵味,进入乐之境。那么,如何才能达到读书乐之境呢?

首先,要忘记苦境。如果忘不了苦,那么就无法在意义上体会到乐。当今的学生,大多说读书苦。固然,考试与升学的压力,扼杀了学生读书的兴趣;但学生不会从读书中找到乐子,也是不争的事实。古人读书,大多摇头晃脑,乐此不疲;今人读书,大多愁眉苦脸,见书生厌。古今读书之心境为何有如此之差异?不可否认的原因之一,就是当今的快节奏生活无法让人静下心来好好读书。久而久之,看到书就心烦气躁,但我认为,这绝对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我们这批新新人类的“心境”出了问题。

心不净(静),则难成事。不是读书苦,而是我们无法抑制那颗动荡不安的心。当今的丰富多彩的娱乐生活早已俘虏了我们的心。读书与娱乐相比,读书当然是苦的。此外,读书之悲苦,是因为我们的心太向往俗世的功利。林语堂先生曾说:“读书本旨湮没于求名利之心中,可悲。”读书本是无功利的。带着功利之心读书,读书还有趣吗?还是林老说得好“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因此,快乐读书的前提就是安顿好那颗动荡不安的心。

其实,最重要的是,要用自己的生命去阅读。唯有如此,读书之乐境才会如那“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样,豁然开朗。我以为,读书应该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自己的眼睛来读书,这是低级的阅读。另一种就是用生命来读书,这才是真正的读书。也只有用生命来读书的人,才算是真正会读书的人,此时,读书不是负担生活,而是享受生活。

其实,畅游书海,我们的生命才会视通万里,思接千载,心游万仞,精骛八极。在书中,我们可以与自然对话,与社会对话,与大师对话;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古今中外,我们无所不去。在书中,我们会认识孔子和庄子,认识屈原和文天祥,认识了谭嗣同。在书中,我们可以了解荷马与巴尔扎克,了解雨果与华兹华斯,了解了卢梭与康德。最重要的是,通过读书,我们的人格得到了完善,思想得到了提升,甚至可以成为大师——没有一个大师不是书滋润出来的。

当然,读书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半空坠”是常有的事情。如今的我们太怕考试分数低,太怕输,太怕老师和父母失望的眼神,太怕孤独。我认为,分数大多与读书无关,分数低绝不是因为书读得太多,而是读得太少。

如果,书是帆,良好的心境是风,那么,读书之乐便是那探险的远航之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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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成长为话题高中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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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如画,日月如诗,生命亦如歌。在成长过程中,有的人看生命如流水,过去就是了;有的人看生命如银河,只观其形而不触其体;有的人看生命如曲调,歌唱生命的美妙! 如果说生命是大河,那么成长便是这大河上的沙石;如果生命是草原,那么成长便是这草原中的小草;如果说生命是银河,那么成长便是银河里的星星。

事实上,生命就是成长的基础,因为有了生命,所以成长变得精彩,更有趣。 看过石缝里的花朵吗?在石缝里挣扎,有一种奋发向上的感觉,像是在说:“我在成长,茁壮地成长,不管条件多么差,我都会一直这样勇往直前,不屈不挠。” 看过霞道里的水了吗?在那窄窄的小道里奔腾,好似一位好斗的勇士,只在向前攻击,绝不倒退一步,像是在说:“我在成长,只要不怕艰难险阻,就是一次成长的历练。” 看过刚刚展翅飞翔的鸟儿吗?那跌跌撞撞的身影,在幽默的人眼里是多好笑,可在我的眼里,那是在告诉我们它在成长,为了成长,它跨出了人生的第一步。

成长是花的执著,成长是水的毅力,成长是鸟儿的勇敢。成长是人生旅程的综合,不要害怕去尝试。如果你愿意,可以学习花、水、鸟,学习它们那种不怕失败的精神,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是你学会独立的机会,相信自己,相信成长会带给你很多。

人生能有几回搏,成长虽然给你创造了机会,可是时间有限,想要活得更有意义,活得精彩,活得出色,那么你就必须在成长过程中具备执著的信念、坚韧的毅力和勇敢的精神,只有这样,你才能得到成长给你带来的惊喜。 克雷洛夫说:“显示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河上的桥梁”。我希望你的行动可以在你的成长过程中架起桥、铺上路,塌塌实实,让你的人生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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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白鹿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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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文章气势宏大,人物多样,个具特色。仅借此文,简抒一己之见,表个人之思。

说白鹿原,主人公白嘉轩是不得不提的。小说本就是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的读物。白嘉轩的身上自然少不了神秘的色彩。七次娶妻,六次丧妻。从世俗中的怪人,各家恐惧嫁女之人,到一族之长,智取风水宝地,修祠堂,建私塾,立乡约,惩恶习。他的腰杆总是挺的笔直,不管是面对对黑娃的处罚,还是面对大儿子的堕落,亦是与儿女白灵的关系断绝……这笔直的腰杆是家族代代流传的骨气,是地地道道农村人的骨气。

说了白嘉轩,自然要说他的对头鹿子霖。按照原上的规矩,族长历来由白姓担任,这也就意味着在旧的时代鹿子霖与白嘉轩的差距。而鹿子霖的一生都活在名利的漩涡中,是不折不扣的诱惑的奴隶。他为了争夺原上的统治权,投靠外部势力,建立保障所,担任乡约。为了掩饰自己丑恶的行径,不惜将大儿媳至于死地,为了满足复仇的欲望,恶施美人计使白孝文遭鞭笞之刑,沦为乞丐,兔死狐悲假施仁义,毁了一个人,碎了一个家。世俗中的大起大落,名利的的枷锁终将其压垮,最后也不过一介疯人,为乡里耻笑。

讲了父代,不妨再提一下子代。陈忠实先生对晚辈命运的安排着为精彩。如果说白孝文白孝义代表了传统子弟,鹿兆鹏鹿兆海以及鹿兆谦则代表了新生的力量,激进的青年,破除旧社会的革命力量。其中孝文的命运安排尤为跌宕起伏,从家族的继承人堕落到街头乞丐,曲意逢迎,出卖自己的兄弟,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爬,最后却成为革命的功臣,当上了光荣的县长,极具讽刺意味。鹿兆海与白灵的命运纠葛让人惋惜,白灵之死更是让人扼腕。不得不说,整本书中白灵是最让人喜爱的。她犹如一朵白莲,处世俗之污泥而不染,卓卓独立,高傲美丽,刚正不阿。而恰是这样一朵白莲,这样一位对革命忠诚的战士竟折煞在自己人的屠刀下。

全书最让人敬重的人,当朱先生莫属。他是白鹿原上的圣人,受到所有人的尊敬。他制订乡约,犁除婴粟,主持赈灾,请缨抗日,撰写地方志。但他还是处处碰壁,步步失败。刻着“乡约”的石碑被农协会员砸碎,虽重新拼接起来,一道道裂痕也是永远无法愈合;罂粟,在下一个季节又被人上,并且蔓延到整个渭河平原;主持赈灾,可扭转不了饿殍遍野的局面;请缨抗日,被政府遣返回乡;呕心沥血编撰的地方志却根本找不到读者,只能作为陪葬品和自己一起埋在地下。自信平生无愧事,死后方敢对青天是朱先生的真实写照。

静而思之,《白鹿原》当之不愧是部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奇史诗,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话剧。人与社会之间相互激荡,相互作用,交错缠结。而那些或许存在或许虚构的白鹿原人,那些白鹿原上发生的或许神秘或许真实的事儿,也随着历史的长河,融入高原的黄土中,散进漫漫黄沙里,化成一曲高昂激越百折传唱的秦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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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得失的高中优秀议论文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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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有得才有失。”每个人在生活中总会有得失,当面临得与失时,我们最重要的是需要一种坦然的态度,这样才能乐观地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挫折,最终取得成功。

《岳阳楼记》中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此中的“物”指的是物质,当人们面对物质得失时,最不能把握的便是自己的情绪,因为小小的得失就会大喜大悲。然而范仲淹却能够超脱世外,他收获的是精神食粮,如果我们能够拥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精神,那么无论有什么困难,都能够冷静面对。相反,如果我们过于在乎得与失,就会变成患得患失,《论语·阳货》:“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患得患失的结果就是影响我们的性格,我们会变得优柔寡断,从而一事无成。所以,在得失面前,千万不能患得患失。

荀子的《鱼我所欲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得与失是衡量一个人价值观的标准。不同的人在决策同一件事时,都会有很多种结果。根本原因不同的人对于得与失的把握有所不同,通常只有认为得大于失,那么才会去做这件事。如果得失不能得到平衡,那么只能放弃。如果是一位战士,那么他首先考虑到的肯定是战争的胜利;如果是一位教师,那么首先想到的是采用什么方法把学生教育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如果是一位商人,更应该会注重得失,得大于失才是他赚钱的基础。不同的人有不同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而如何决定得与失才是一个衡量一个价值的标准。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这是一种面对得失的乐观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得与失是不由人控制的;如果遇到天灾,得与失也是上天注定,在这时,拥有一种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显得尤为重要。《塞翁失马》又何尝不是如此,塞翁因为失去了马,之后又引发生了一系列悲喜之事,但不管周围的人对他是怎样的态度,有怎样的评论,他都是坚持自己的观点,面对得失泰然处之,最终使他的儿子免去了一场兵灾。道家宣称”无为而治”,“无为”并不是真正的没有作为,它说的是人们在遇到得与失问题时,能够用一种平常心去看待,冷静地去思考问题,从而最终解决问题,走向成功。

得与失本就没有那么绝对,保持本心才是面对得失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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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优秀议论文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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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时候有二十四孝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卧冰求鲤”。王祥的孝心感动了一直厌恶她的继母,最后,使他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可见孝顺父母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啊!

我的妈妈是一名化妆师,她经常早上五六点就起床去工作,她回来的时候,我基本上都准备上床睡觉了。

记得有一次,她半夜三点多就去给模特化妆,持续工作了十多个小时。当妈妈筋疲力尽地回到家时,我见了,心疼极了!赶紧倒水给妈妈。“您是不是腰酸背痛的啊?”我边问边扶妈妈坐下。“嗯!”妈妈皱着眉头,有气无力地回答。于是,我赶紧让妈妈躺在床上,给她敲背。

“我敲,我敲,我敲敲敲!”经过一番“敲打”,妈妈终于舒服多了,尽管我有些累,但是一听到妈妈跟我说:“谢谢宝贝,妈妈舒服多了!”我立马就觉得手不酸了。

虽然我的孝顺故事比不上二十四孝那么感人,但是,我觉得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更应该懂得亲情是一个人善心、爱心和良心的综合表现,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做人的根本,是天经地义的美德,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孝顺父母,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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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全文共 6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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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高中作文一:我的朋友

在我哭泣的时候,我的大朋友安慰我;在我生气的时候,我的大朋友哄我开心;在我遇到难题的时候,我的大朋友鼓励我自己解决;在我开心的时候,我的大朋友陪我一起开心……

自从大朋友把我带到这个幸福世界时,她好象就有做不完的事情。在我不懂事时,大朋友教我怎么懂事。每天早上大朋友给我做早饭,然后给我洗衣服,最后在自己吃早饭。我有时还会惹大朋友生气,还会做错了事不承认,还会说大朋友……

大朋友对我的爱,我一辈子也还不完的;大朋友对我的爱,是用什么也不能代替的;大朋友对我的爱,我会永永远远的记在心里,时时刻刻记在心里的。

我爱我的大朋友!谢谢她把我带到这美丽快乐的世界!!!

我想大家应该知道我所写的大朋友是谁了吧!

在我哭泣的时候,我的大朋友安慰我;在我生气的时候,我的大朋友哄我开心;在我遇到难题的时候,我的大朋友鼓励我自己解决;在我开心的时候,我的大朋友陪我一起开心……

自从大朋友把我带到这个幸福世界时,她好象就有做不完的事情。在我不懂事时,大朋友教我怎么懂事。每天早上大朋友给我做早饭,然后给我洗衣服,最后在自己吃早饭。我有时还会惹大朋友生气,还会做错了事不承认,还会说大朋友……

大朋友对我的爱,我一辈子也还不完的;大朋友对我的爱,是用什么也不能代替的;大朋友对我的爱,我会永永远远的记在心里,时时刻刻记在心里的。

我爱我的大朋友!谢谢她把我带到这美丽快乐的世界!!!

我想大家应该知道我所写的大朋友是谁了吧!

我的朋友高中作文二:我的朋友

青春,怎能少了朋友。我的朋友,说得通俗一点,就是酒肉朋友。

首先,给大家介绍介绍我的“猪朋友”。

说到我的这个猪朋友,让我实在为难。

——我实在找不着适合的词来形容她,只得借他人之言——Pig!

“Pig”是我的猪朋友的外号(我想,也算得上是她的乳名吧)。自七年级某位才华横溢之大才子赠她美名曰“Pig”之后,“Pig”便成了她的囊中之物,发展成了她的专有名词(尽管她没有申请专利)。

瞧,她让我为难了吧,介绍她时,我总不能对别人说:我认识一头猪!

再说,说她是“猪”,别人总会问道:“这是啥猪?这不是好端端的人吗?你这话说得太武断了,从猪进化为人,也算个人啊;尽管猪模猪样,好歹也是用两只脚走路。”

可是,说她不是“猪”,在她身上又不能寻觅出人的迹象。打个比方,她每天要睡足十个小时(这是个中学生该做的事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学习精神哪儿去了?);她“饿”时,会饥不择食,什么漫画书、笑话书、言情小说不在话下,更不用说什么肥皂剧了。

更要命的是,她有着猪那般魔鬼身材,时不时扭动,令人不得不发挥想象力,把她与那无忧无虑的动物混为一谈。

说完我的猪朋友,也该我的狗朋友出场了。

也许是因为大家都是动物,有着血缘关系的缘故吧。我发现,我那猪朋友爱睡懒觉的毛病在我的狗朋友身上得到了发扬。

六年级时,我与我的狗朋友是同桌(也许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狗有了特别的认识)。

对于她爱睡觉的习惯,我也习以为常,且慢慢发展成我的习惯。

每当上第三节课时,我都会主动把我的右手伸给她,当她的免费枕头(我可不想得狂犬症)。

狗睡觉时喜欢流口水——这是我的狗朋友在睡觉时给我的启发。可能是她梦到了骨头,这是我当时的想法——也是我担心得“狂犬症”的原因之一。

我一直不明白,狗怎么和猪一样贪睡呢。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凌晨四点才睡时,我心中的迷团解开了。

原来还是头顾家的狗啊!我敬佩地点了点头。

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你是否发现,我的朋友是名副其实的“酒肉朋友”?

我的朋友高中作文三:我的朋友

生活中,我们接触过太多的名字,有哪些我们能记住?又能记多久?

——题记

杨敏

她是我上高中后,认识的第一个女生.坦诚的说,她人很好.很随和,脾气温和,爱说爱笑,长的也漂亮,对学习很用功.由于刚上高中,我还不适应,常常在晚自习向窗外望.一次,她也看着窗外,我和她了起来,我说到我的初中生活,那快乐,那让人留恋的日子.她笑了,很羡慕的样子.放学了,我走回寝室,又看见了她,她笑了一笑,走上楼去.怎么说呢?第一次对女生有一些不同的感觉.睡觉前,我在想,真是奇怪呢?原来还有这么开朗活泼的女生啊!仿佛全部女生的优点都集中在她身上似的那时刚上高中不久,操场上的树叶子都是的.早晨,洗把脸,走过操场,看到这一片树在阳光下生长,我伸开双臂,感到生命的美好.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和她在晚上一起走呢?我已记不得了.那时的我听着她说一天的快乐与烦恼.偶尔的"恩/哦"应答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还真有趣呢!这个时候,朋友的意义我才懂了一些吧.

时间老人仍驾着马车向前飞驰,从不肯稍做歇息.我的生活还是老样子,没有改变.但对她却在一点一点变化着.之后发生的事就不说啦!做了许多傻事/错事,也都痛过,哭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明白,或许,她是我高中的第一个好朋友.我觉得她答应我,只是不愿失去我这个朋友,只是不愿去伤害一个朋友的荒诞的心,却伤了自己.虽然以后的两天在别人看很短,可是对我来说很长.一切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终究随风飘去.

杨敏,我一直不敢和你说话,没有勇气去面对你.如果我站在你面前说:"我可以做你朋友吗?"你会说:"当然."吗?

还有三个字对你说:"对不起."

严彬

她是我的好朋友,和她的相识很有意思,那是因为我们一起挨饿.哈哈.之后在劳动中,我的工作完成了,就给她捣乱.找不到她就四处问,还说:"我记得和她挺好的."呵呵,现在想来那时真好啊!我这个人啊,有时就是不正常.就这样,打打闹闹就认识啦.那时还总把她和王禹瑶认错,闹出不少笑话.很快我们成了好朋友.我带她去上网,她领我去公园.对于她和我来说,可能都是第一次吧!还记得去桃山公园爬山时,一路上她讲了许多这的变化和故事,各个季节里的景色.春天里杏子满山的情形杏花散发的芳香.那时看着她,觉得这人真好,有知识有文化,口才又好,心直口快,相天使一样.和她做朋友怕是几辈子修来的吧?她很有趣.一次,我收到我同桌夏春的信,让我照些大头贴.我不懂,就去问她.她没说什么,不一会,传过来一张纸条.我打开,呵!开头几个字是敲诈信,下面的就不说啦!结果是我们三人一起去了.当然,还有一些后话就不说啦!我发疯的几天,她给我传纸条,那时也很乱啊!以后的事有一件该永远记住,是我疯了之后,她不理我.但在一次网上邂逅时她说:"我从来就没生过你的气."

我于是明白,朋友,就是能宽容你的一切,不论你伤了她多少次,还会把你当朋友的人.

但,我想说一句话,永远不要伤害朋友的心。朋友,并不需记得清楚.在你需要她时,她会来,就好.该是淡如水的.

我的朋友高中作文四:我的朋友

说起朋友,我觉得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从小到大,我的朋友不多,但每一位朋友都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她们在我的生命中是永远挥之不去的,我永远也忘不了她们。

无论是从小学,初中,还是到现在,不同的朋友,带给我的都是不同的感动,说起朋友,她们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清晰闪现,一个个朋友,一幕幕情节,此时此刻,对于朋友我有千言万语的话想要对她们说。

回忆着,一个朋友的身影时常在我脑海中出现,我们的友谊已经算算也已经有八年的时光了,在这八年的时光里,我们共同经历了很多很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用在我们的身上是再恰当不过了,我们相互陪伴着,相互鼓励着,共同面对了,也彼此携手走过了那一道道难关,在这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中,我们经常是向彼此诉说着心里的话,无话不谈,我们会为彼此的痛苦而痛苦,会为彼此的快乐而快乐,深刻的记着,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我们从书店出来,天下起了小雨,我们彼此牵着彼此的手,很快的跑向了车站牌,当坐上了回家的车时,不一会儿,我们看看车窗外,雨越下越大,我们都没有带伞,当快要下车时,暴风骤雨随之而来了,因我之前还有些感冒,她问我冷吗?又问我难受吗?准备下车时,她连话都没说,就将最厚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的身上,然后说披好,别让病情加重了,温暖的感觉溢满了全身,我突然想到,你给我穿了,你不冷吗?你万一生病了怎么办?她说“我不冷,我的身体特别强壮,可是铁打的身体,怎么会生病呢?”她的话让我无法拒绝,我只好披着了,于是,我们彼此搀扶着向家中奔去,然而,第二天,我到她家去找她一同上学时,阿姨却告诉我“她今天不能去上学了,我给她请了假,她生病了”听到这里,我迅速到她的卧室里去找她,当我见到她时,脸色苍白,浑身无力,额头滚烫,天啊!“你怎么发烧了,额头怎会这般烫,我说”我哭了,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不停的往下流,我知道,你今天躺在这里都是因为我,我若是不穿你给我的衣服,你自己穿着的话,也就不会生病了,好难过,我真的好难过,我说“你值得吗?为了我,你值得吗?你这样做,你值得吗?”她看到我这么难过,说:“不要哭,不要难过,朋友不就应该是这样吗?再说了,你可是我做好的朋友,叫我怎能不关心你呢?”我懂,我都懂,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刚刚说到这里,她便催促着我去上学,不要迟到了,我顿时便说“不要,我不要去上学,我要在家陪你,我要照顾你,”她立刻呵斥我说“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快去上学,否则,我就再也不理你了”我说“好,我去,我去,那一刻,我便含着泪跑了出去,跑向学校,脑海中想的全部都是她,今生能够拥有这么一位朋友,我值了。

时光流逝,不知不觉我们的友谊已度过了八年的时光,在这八年的时光里,我们吵过,我们闹过,可是,我们的感情却非常好,泪水再次浸湿了我的眼眶,我们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朋友,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都在成长,我们也都各自经历了很多,我们也都各自有了其她的朋友,然而,我们这份深厚的友谊,这份同甘共苦的友谊,是永远不会被忽视的,在我的生命中,你对我来说真的是非常重要,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高中作文五:我的朋友

或许这个世界太小了,让我们相遇那说明这就是缘分吧!与你在一起是我最快乐的时候,也因有你我的生活变得很平凡。和你共度也是我感觉到像童话故事那般美好的日子。

在我刚进高中的时候,曾今想放弃不在读高中,打算转学的。但你还是给我讲高中生活是多么美好,让我不要放弃。于是我坚持下来念高中,而且还不断给我信心。你总是有伤心事总是和我说,也让我分享你的痛苦,那就是友情吧!

我也述说我的过去,过去我也是一个挺乖的孩子。但可能跟那些不学无术的同学混在一起,使我忘记学习的意义。每天只会拿同学的作业在不断地抄,考试次次不及格。回到家家里总是没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有时候跟同学出去玩,玩到晚上12点才回家。后来我决定痛改前非了,因为中考到了。我想考到好一点的高中,所以就初三才开始努力。但一切都晚了。只是考去一间比较偏僻的农村高中,想放弃高中。但父母坚持要我读高中,我就上了这间高中,但可能是思想上的不同,让我对这间学校毫无感情可言。

但这时你的出现,让这一切都变啦!孤零零的一个人,多了你的陪伴让我不再孤独。你总是听我倾述心中的不愉快,解开我心中的每一层结。和我在宿舍里不停的打闹,追打。那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回忆,即使有再大的痛苦也会克服的。

有你在我把我的想法,读完高中的目标也和你说啦!我的世界因为有你而精彩,谢谢你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高中作文六:我的朋友

我有个朋友,名叫赵哲。长得胖乎乎的,圆圆的脸,明亮的眼睛。

赵哲和我是在同一家医院出生的,他比我小一天。后来长大后,他和我又成了同班同学,也算是有些缘分吧。

有 句名言是这样说的:“朋友是分忧解难的良药,是分享快乐的天使。”记得四年级的一天,体育老师让我们做仰卧起坐。当轮到我的时候,我不由紧张起来,因为我 以前在家做仰卧起坐时,一个都做不起来。我躺在垫子上,只听见老师一声哨响,我做了起来。可一分钟过去后,我还是和以前一样,连一个都做不起来。当我看见 别人都能做二三十个,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时,赵哲走上来对我说:“董驰宁,别担心。我以前也做不起来,只要你回去慢慢地练习,每天比前一天多做一 个,总有一天你在一分钟内会做很多个。”听了赵哲的话,我心里好过多了。如今,我一分钟能做四十个仰卧起做了。

“什么是朋友,两个身体,一个灵魂。”我和赵哲也是这样。每次放暑假,妈妈总要给我报好几个培训班。这时,赵哲就会问我:“董驰宁,你报了什么培训班?”然后他也和我在一处报名。赵哲每次和我形影不离,所以别人都说我俩是“双胞胎”。

我 和赵哲的友情也出现过危机。今年夏季的一天,放学后,我依旧和赵哲一块儿走回家。走到一个小店时,我停下来了,拿出身上仅有的一元钱买了根五角钱的冰棒。 这时赵哲走上来,让我用剩下的五角钱给他也买一根。我说:“不行,这五角钱是我下午买冰棒的钱。”赵哲生气了,一溜烟跑了。过了几天,赵哲走到我身边说: “董驰宁,对不起,哪天是我不好。”我说:“哎,那么一件小事,我早就忘了。”说完,我俩笑了起来。

朋友之间最重要的一句话——朋友是真,所以珍惜。

我的朋友高中作文七:我的朋友

友谊如一盏灯,照亮你的心灵;友谊如指路人,在你茫然的时候,指引着你前进;友谊如一朵鲜花,芳香我们的心灵;友谊如……人的一生,不能没有朋友,朋友,他能赶走了我心中的寂寞和痛苦,给我带来欢乐。朋友,他使我远离冷漠、虚假。朋友他给我无数的信心和快乐。

他,浓浓的眉毛下衬托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身白净的皮肤,他就是我的好朋友——业发,我和业发认识已经有一年多了,他给我带来欢乐,带来……

业发,他是我学习上最大的对手。他勤学好问、尊敬师长、待人友好,是学生们的榜样。因为他,我得更努力的学习,因为我们的目标相同,都是夺取全年级第一。每次大考,要不是我第一,就是他第一(目前来说,我夺取的第一比他多点)。如果他没考好,他肯定会总结经验,努力学习,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使自己更优秀。他从来不会因为的一次失败而放弃,相反,他会找出原因,更加努力的学习,我不得不也加把劲,努力学习。记得有一次,我和他说:“业发,我们要考同一所高中,到高中的学校我们继续竞争,好吗?”他说:“好啊!”看样子,我们的战争是很难停止的,相反战争会越来越激烈。但我们不象其他人那样,反目成仇,相反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呢,在学习上,我有不懂的地方,我会去问他,他也很乐意,他会详细的和我讲解,他有不懂的题,我也会讲给他听。因为有和业发竞争的压力,我越来越坚强,我要把压力变为动力,越来越努力的学习,努力的去和业发争第一。有时我没有考好,他会鼓励我,要我努力,和他继续竞争。有了业发的鼓励,加上我自己的不服输的性格,我又和业发开始竞争了,这就是业发给我带来的学习动力,在这,我要好好的对业发说:“谢谢你!我一定会奉陪到底!”

业发,为什么会给我带来欢乐呢?因为我们不仅仅是学习上的对手还是很要好的朋友,玩伴呢!有时,没事时他会叫上几个好朋友来和我一起玩,打球。这时,我也会叫上几个好朋友来,一起玩。我们几个在一起总玩得很开心。这样,业发他们、我和我的朋友们既锻炼了身体也玩得开心。因为我们是同学,我们在一起总是很谈得来,可以谈学习、谈理想……这些都是业发给我带来的欢乐。

我的朋友高中作文八:我的朋友

一头乌黑的秀发,一对浓浓的眉毛,像用画笔画过似的,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口洁白的牙齿,这就是我的伙伴——陈新。她非常爱读书。

我和陈新既是邻居又是同班同桌,所以我们一起去学校,一起回家,一起做作业。

记得有一次,她边看书边下楼,走到还剩一级楼梯,她以为没有了,一步跨过,跌得鼻青脸肿。痛得她“哎哟,哎哟”直叫。

她还不吸取教训,边看书边走路,才走几步就撞到一棵大树,她急忙说:“对不起,对不起,请你原谅。”我哈哈大笑起来:“你……你看一下,那是树还是人?”她看后不好意思地笑了。离学校不远了,她还是边看书边走路。后来真得撞上了一个人,她还以为又是树,所以也不道歉便走了。那人生气地说:“你这小子,把人撞了,连声‘对不起’都不说就走了,真没礼貌。”

“今天真怪,连树都会说话。”“我说你这个人真怪,你没长眼睛啊!我明明是人,你偏说我是树。“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她听见了我的笑声,抬头一看,脸红了,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是树呢。”“神经病。”

我和陈新约好那天下午2点去溜冰,等我把饭吃完了,并且还等了她20分钟,见她没来,我走她家去,看见她边看书边吃饭,我叫了她好几声,都不理,看样子达到忘我的境地了。我灵机一动,何不借此机会整一整她呢?我把一瓶红墨水倒在空碗里面,再夹了一些菜在她碗里,她不知道,吃了一嘴的红墨水,满嘴血红,我她拉到镜子旁,她一看,跳了起来,”是谁,是谁干的?“我则在一旁偷着笑哩!像这样的笑话,她出了不少。

这就是我的伙伴。在她的影响下,我也变得爱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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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读书的议论文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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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什么?它是一种快乐。读书是什么?它是一种乐趣。读书是什么?它是一种享受。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中有许多幻想,而多读书,让幻想变成现实,才会推动科学的发展,让人类精神文明更上一层楼。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成为我们的好朋友,丰富视野,充实生活,写起作文来也得心应手呢!上作文课时,爱看书的同学一个个昂首挺胸,听老师的指点,胸有成竹。不爱看书的同学东张西望,心不在焉地听,写起来翘起小嘴,埋怨起来。哎,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是非经过不知难啊!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栗。”可想而知,好书是多么有诱惑力。无产阶级导师马克思先生在大英图书馆内,几十年如一日,天天到图书馆读书,一座便是几个钟头,在他的座位下有一个深深的脚印。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可知道马克思先生多么爱读书啊!

书中的学问博大精深,读一本好书,如交千个益友。如我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中,知道了开天辟地的盘古,造人补天的女娲,尝百草的炎帝(神农氏),战蚩尤的黄帝,禅让的尧舜,治水的大禹,残暴的夏桀……一本书有如此多的知识,读书就是在学习,深入地学习

古代的文人墨客,都一个个出口成章,才高八斗。才子、状元都是三岁识千字,五岁读唐诗,七岁熟读《四书》《五经》,九岁精通诗词歌赋……我们现在背一篇四、五百字的《三字经》也要花上个三五天,和古人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书非误我须勤学,同学们,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用心去读书,你会知道读书多么快乐。书是知识的海洋,只有驾驶勤奋的小舟努力向前,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书中的知识是珍贵宝石加结晶文化,是钻石绽放出的七彩光芒。书是富贵的装饰,贫困者的避难所,老年人的粮食。

生活里没有书籍,好象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好比鸟儿没有了翅膀。书是良师,是益友,是一个无所不知的哲人。以书为友,天长地久!以书为师,功在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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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读书为话题九年级的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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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Ancient people: "Both ears are not heard of the window outside the window, and only read the sage book."

一本《乐府诗集》,足以慰这世间风尘,足以令浮躁的心风息浪止。阅读让人安于平凡,安享平静,这就是圣贤书。

翻开《乐府诗集》,那些壮丽的生活画卷次第展现在我面前,好似梦回古国,神游浮华瞬间。入耳的是汉乐府的缥缈乐声,入眼的是“草不谢荣于春风,木不怨落于秋天”的人间美景。它向我轻声诉说着中国上下五千年的传说,和古人传唱的生活辞调。

体会《乐府诗集》中的万般忧乐,我逐渐沉醉其中,想象着故事情节的诸多因果。我愿将豆蔻年华献于诗句隐藏的情感之中,也愿亲身扮演。言笑间忘了是自己闯入了别人的梦。在这诗词的吟唱中,已不知是古是今,是身是客。

是谁惊扰了陌上新桑?是谁感叹道这天悬星河?又是谁身负响“呦呦鹿鸣”的重任?

令我思索的还有那篇《花木兰》。“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花木兰,一个手持长剑,代父从军的女侠,她曾有过悲伤,也曾有过叹息,她不是“不闻爷娘唤女声″,她只是不愿在心中浮现出对爷娘的挂念,木兰知晓,英雄是没有牵挂的,没人了解她温雅天性的表象下隐藏的诸多不忍。而我读此诗意,已经把自己化作木兰,去感受她的悲欢离合,感受她的喜怒哀乐,从中,又多感悟出了一些生命的意义。

每看一书,合卷之后,请闭眼再读,你会觉得书如人生,人生如书。生命不息,读书不止。书是至交知己,是长辈是伴侣,值得一生相守。一生读,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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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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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看了一本名叫《王梦》的小说。小说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紫岚有四个孩子,老大黑仔,老二蓝魂,老三双毛,还有一只小母狼叫媚媚。紫岚很期望这三只小公狼中有一只成为狼王,他要训练的就是黑仔,因为黑仔很像他的父亲黑桑,黑桑的梦想就是成为狼王。

紫岚要帮黑桑完成这个梦想,所以从这三只小狼中选择了黑仔。一天到了喂奶的时候,黑仔冲上来就要喝奶,紫岚看见黑仔喝奶的样貌像狗一样温柔,就一下子把他给蹬开了,黑仔惨叫一声,身上留下了一串鲜血。紫岚告诉黑仔:“狼的本质就是残忍。”黑仔呜咽了一下,又用像冰雪一样的眼光看着紫岚。这是蓝魂却喝起了奶,黑仔冲上去与蓝魂在地上斗成了一团,因为黑仔比较壮,所以力气大,一下子就把黑仔打到了角落。紫岚看到后十分高兴,以为她认为这是狼王的眼神,这是狼王的性格。

有一次,黑仔追一只兔子,跑到了一里多远的地方才咬死了它。但这时一只金雕飞了过来,黑仔不明白金雕是它的天敌,他的本领还不足以对付这只金雕,所以直到金雕的身影盖在了他的身上,他才感到不妙,可是已经晚了,金雕一下就把它抓住了,虽然他还在拼命的反抗,可是已经无济于事了。紫岚回来看见了这一幕心都碎了,于是他又把目光陆续转向了蓝魂和双毛。虽然蓝魂和双毛最终也都很出色,可是也都因为种种原因遭到了不幸。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狼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狼的母亲期望自我的孩子成为第一,就像我们的妈妈也期望我们是最优秀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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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家乡为话题的高中生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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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小时候看见这句话很不理解,不就是故土吗?四海为家,岂不洒脱。又因为我小,从未踏出家门半步,那强烈的思念之情便无从体会,直到远离家,踏入了高中的校门。我才明白,故乡亦家,家亦故乡。

“叮铃铃,叮铃铃。”闹钟响个不停,我不耐烦的关掉了它,心中坚定地想,就再眯一会儿,一会儿。就这样,再望向闹钟时,全身冷汗,竟然都上课好几分钟了,怀着忐忑的心情向教学楼奔去。心中默念着老师还没到,还没到,没想就和老师撞了个满怀。结果可想而知,被老师严厉而又语重心长地责骂了一遍后,就默默地在教室后面站了一节课。脑中不禁回忆起母亲轰我起床时,我幽怨的眼神,现在既感激,又怀念。家,我想你了。

晚上,望着那倾泻而下的月光,四周格外的寂静。那一刻,我明白了离家是何等的煎熬,双眼早已被泪水所充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千古名句,诉说不尽的是,浓浓的思念之情。

“起床了,再不快点,就迟到了。”我仿佛听到了母亲地召唤,但睁开眼睛,只有一阵头晕目眩,这时我才明白我生病了。让舍友请了假后,就重新又趴了回去。想着,起来一切就好了。睡梦中,母亲担心的话语,焦急的眼神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但全被口干舌燥的难耐所打破,但再也没有了,早已递到手边的温水。无奈地自己起身,端着手中传递出丝丝温暖的水杯,惆怅的望着窗外澄澈的天空,禁不禁呢喃到:“家,你在那里。”

路旁青翠笔直的青松向后飞奔而去,看,在前面是一座公园,一个超市,一座小山坡。一切的一切,原来早已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仿佛早已穿越了时间,穿越了空间,望见了那日思夜想的家,泪水不禁缓缓地涌出。为什么我的眼里长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未踏离故土,却开始思念,这就是故乡情。未远走他乡,却开始怀念,这就是家的魅力。故乡亦家,家亦故乡。愿自己的家与故乡同在,自己的故乡与家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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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热爱生命高中议论文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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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的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度”,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

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的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的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在于将他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见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却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情趣,即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来自自然的恩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假如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

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不过,我却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这倒不是因生之艰辛或苦恼所致,而是由于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此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力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却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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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优秀议论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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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好恶论断之

人有七情,自有喜好与厌恶之情,然而,当这种好恶之情掺入对真理的认识时,又会有怎样的影响呢?

也许腊梅讨厌冬风的肆虐与无忌,却依然在寒冬中吐露芬芳;也许鱼儿讨厌巨浪的汹涌与狰狞,却依然与巨浪为伴,成全生命的真讳;也许落叶对这个天地无比依恋,然而,当秋风吹来时,它毅然地飘落,告别那个美好的世界,成全来年萌发的草芽……

勿以好恶论断之

当一个人可以将对事物的判断游离于感情的亲疏之外,那他必是明哲之人了!

公子小白曾被管仲箭射衣带钩,自是对其痛恨无比。然而,当他认识到管仲的才识时,放下心里的厌恶,重用管仲,终成一代霸主。

刘邦不喜韩信的出言无忌,却委其以重任,让韩信统兵作战,征讨四方,终于灭了西楚霸王,成为天之骄子。

房玄龄曾为李建成出谋害李世民,李世民又岂能不恨?然而李世民不计前嫌,重用房玄龄为臣,遂有"贞观之治"之盛世,感情的亲疏可以蒙蔽你的双眼,让你看不清事物的真面目,阻碍你对真理的认识,成为你求知路上的绊脚石。

勿以好恶论断之

勿以好恶论断之

勿以好恶论断之

举目四望,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豪杰因内心之好恶而惨遭滑铁卢?古代如此,今天亦如此,或许,将来也如此。

对真理的探求是独立的,对事物的认识也不能掺杂上感情,“做学问就是做学问”,陈景润的话也许揭示了这个真理。

自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不必苛求,不过,不可不求。

勿以好恶论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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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乐趣话题年级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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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是一个很骄傲、很爱炫耀的孩子,从不懂什么叫谦虚,就拿一个故事来说吧! I used to be a very proud and very loving child. I never understand what is humble, lets take a story!

一次,我的作文被刊登在校级刊物上,我高兴地告诉了父母让父母分享我的欢乐。他们听了后不住地夸我,但也不住告诫我:不能骄傲哟!我哪里能听进去,因为我早已被骄傲给驾驭了!

就在我兴奋的同时,我的性格也有了极大的变化变得更加骄傲、暴躁了。一有在比谁的作文写得好时,我就在他们比面前炫耀,若不顺心便发挥出我暴躁的脾气;和同学们聊天时也会炫耀我的光辉史我就和同学们比了下去,最终到了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我心里却想:不就是妒忌我作文写的好吗我还不想和你们在一齐呢!

从此我骄傲成了瘾,暴躁成了性,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有一天,我彻底改变了。那次测验,我原本以为只要一动笔,就能写出一篇文章,可是我错了,上午两节课,我居然才写出了一个题目几句话,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仅仅受到了教师的批评,还受到了父母的教育。其实,他们都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呀!记住一句话满招损,谦受益千万不能骄傲啊!我就不名其中的含义。

自从我校掀起了诵读《国学经典诵读》的活动,我也进取地参加活动并被《国学经典诵读》里的一桩桩,一件件动人的故事所陶醉感染。异常是冯异的谦逊把我给震撼住了。他被大家称为大树将军,他自幼好学,率领的军队有规矩,为人谦逊。异常是每次将军们围坐争功领赏时,仅有他从不居功自傲,总是只身一人坐在大树下思考战斗的经验和教训,正是因为他与众不一样的作风,才有了大树将军的美名。而刘秀发现他的行为习惯与作风之后,就更器重他了。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也。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道理不但使我学会了戒骄戒躁,并且还让我学会了要厚物载德,更要有一颗赤子之心。

这本书不仅仅使我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小皇帝,变成了一个勤劳的忠仆,还让我明白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百善孝为先的含义:仅有孝才能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人。此刻我已学会了为劳累了一天的爸妈端上一杯清香的茶,为奶奶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并且学会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为父母减轻了一半的负担。

《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使我与骄傲绝交,与暴躁断绝,最终又让我走上了正直、谦虚、诚实与爱国的人生征途,大家都来从这本书里感悟真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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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高中议论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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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可是彻彻底底领悟了这句话的含义,什么叫做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这句话说得真是没有错,很是透彻,一个人不能就看外表容貌,更要注重的是他的内在,内在才是最为重要的。海水不能用斗来称量,而人就也是一样的了。同样不能以貌取人,这是同样的道理,如出一辙。而我如今能深刻地明白这个道理,也要源于我们班的调皮大王——李晓雨。

他在我们班级中简直是无恶不作,十分的调皮,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中,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学生。但是,但是……谁能想到,他竟然也是一个真诚,富有正义感,十分有勇气的人。这是让大家都难以置信的……

记得有一天,我们正聚精会神地看着黑板,听老师讲课,都十分的认真。但是一道尖利的呐喊却打破了这份宁静“啊,啊!大家看啊!那是蜘蛛啊!怎么办,怎么办?”声音划破长空,大家都看向她,见着她——王玉红正伸出手指指着一个地方,大声尖叫着。我们看去,竟然是一个小蜘蛛,正在不停地蠕动着,慢慢地向黑板中央靠近,老师也是不由自主地大吃一惊,连忙后退三步。就在这紧急关头,他——我们班的调皮大王李晓雨站了出来,临危不乱地拿起一个本子,用了猛力“啪啪”两声就打死了这只可恶的蜘蛛,一边伸手去打蜘蛛,一边还安稳人心道:“没事的,大家别怕,这蜘蛛是没有毒的,只是一只普通常见的蜘蛛而已。不用怕……”他的声音震慑到了大家,大家才放下心来。那一刻,我的心中对他的敬意油然而生……

怎么样?大家也知道了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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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勇气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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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需要面对许多胆怯,许多紧张。很多人选择逃避,他们就不会体会到战胜它的快乐;而又有一部分人选择面对他,当他们成功时,他们会无比快乐,无比自豪。

五年级暑假,老妈没有帮我报任何兴趣班,我正开心地庆祝着我这个无忧无虑的暑假时,老妈走过来,对我说:“你不要以为你没事干,暑假你给我考完钢琴十级。”我叹了一口气。“不过嘛......”还没等老妈说完,我就抢过来说:“什么?”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老妈清了清嗓子,接着说:“不过嘛!要是考得好的话,我可能会考虑给你点奖励。”我顿时高兴得直发抖。

从那天起,我便开始每天废寝忘食得练,我把钢琴弹得每天都是“水淋淋”的——汗水。当然,也不是光在家练,还要去老师那儿练。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便到了考试的前天,老妈对我说:“宝贝,你害怕吗?”“有点......”“你紧张吗?”“也有点......”“好,我给你两个选择:1.做一个‘胆大鬼’2.做一个胆小鬼,你选哪个?”我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1了。”“宝贝,你选择了勇气,你就要战胜紧张,知道吗?女儿,祝你取得好成绩。”“Yes,长官。”我调皮地说。

考试时间转眼间就到了。老妈带我去考级地点。一路上,我的心随着路程的一点点逼近在一点点加快跳的速度。等到了那儿,我的手脚都不听使唤了,直发抖。老妈笑着对我说:“害怕啦!记住,你选择了勇气。”我看着老妈恬静的脸,我的心渐渐的平静下来了。我笑着对老妈说:“我是谁?我天不怕地不怕,怎么会怕这个!”

“刘子萍”随着一位老师的喊叫声,我来到了三楼考级教室,那位老师让我先坐下等等。

我坐在门外的椅子上,听着屋内的人弹的曲子,我越来越不安了。手上不断出冷汗,我有些想做一个胆小鬼了。“不能紧张,不能害怕,记住自己选择了勇气,冷静冷静。”我暗暗对自己说。

到我了,我微笑地向评委老师鞠了一躬,坐到椅子上,弹起了倒背如流的曲子。那琴声时高昂,时轻快,时缓慢,时沉重。一曲终,评委老师都鼓起了掌,我也松了口气。

选择勇气,就要用实力证明。我尝到了成功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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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我就是我议论文范文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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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陈……我是一个刚刚迈入中学大门的新生,与众多新生一样,我带着充满好奇和有着强烈求知欲望的心来到了神圣的殿堂。想必大家对我还不是很熟悉吧!下面我就给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

本人相貌平平: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不大但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面是塌的几乎贴到脸上的鼻子,甚至能让人想起“坦荡平原”,鼻子下面是我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它时常能帮助我给大家带来欢乐!我虽然相貌平平,但是我的性格却和很多和我同龄的女生大不一样。

我有一头乌黑、清爽的短发,再“配”上我的外表和名字,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男孩子。我的爱好和性格也和众多男生一样,我爱好体育,羽毛球和乒乓球室我的最爱;我的性格也和男生差不多,我喜欢干事利索,一本正经,有始有终,不喜欢拖泥带水,磨磨蹭蹭的。这也许算是我的优点吧!因为,从小我就喜欢一本正经、坚持不懈地去做一件事,就算遇上再大的困难,我也会继续。我可不是在吹牛:

记得我刚从老家转学到北京的时候,我对英语真得可以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那时我已经四年级了,我这个人本来就要强,看着同学们在考试的时候总是能拿到理想的分数,自己却不可以,心里真得很不是滋味。也就是在这时候,我在心里暗暗里下决心:我一定要赶上我们班同学,争取超越他们!从那以后,我便开始为兑现自己的诺言付出努力:每周日都上3个小时的课外班;每天晚上都做练习……就这样,凭着我对英语的执着,我的英语成绩慢慢的提高了,不知不觉中,我的英语成绩已经名列前茅,这使得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同样,这也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们说,是吗?

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当然我也许多缺点。但其中最“致命”的还是我非常的马虎。这个缺点已经伴随了我六年了,我真得很想改掉它。可是,我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总是在重要关头出现一些小错误。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改掉这个缺点,还是那句老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有我的优点战胜我致命的缺点。

你们认识我了吗?这就是我,一个相貌平平的我,一个像男孩子一样的我,一个坚持不懈地我,一个马虎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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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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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闻《巴黎圣母院》这本着作。在初三的暑假,怀揣着浓郁的好奇新的我饶有兴致的读完了这一本小说,真是令我感悟良多。

这是一本描述人性美丑的名着,故事发生在一个中世纪的愚人节。那天,流浪的丑聋人卡西莫多在广场上表演歌舞,有个叫埃斯梅拉达的吉卜赛姑娘吸引了来往的行人,她长得美丽动人舞姿也非常优美。

这时,外表正经的巴黎圣母院的副教主克罗德?弗罗洛一下子对美丽的梅拉达着了迷,他内心燃烧着情欲之火,疯狂地爱上了她。于是他指使相貌奇丑无比的卡西莫多把埃斯梅拉达抢来。结果途中法国国王的弓箭队长非必斯救下了埃斯梅拉达,并抓住了卡西莫多。他把敲钟人带到广场上鞭笞,善良的吉卜赛姑娘不计前仇,反而送水给卡西莫多喝。敲钟人虽然外貌丑陋,内心却纯洁高尚,他非常感激埃斯梅拉达,也爱上了她。天真的埃斯梅拉达对非必斯一见钟情,两人约会时,弗罗洛悄悄在后面跟着,出于嫉妒,他用刀刺伤了非必斯,然后逃跑了。埃梅斯拉达却因被费罗洛陷害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把埃斯梅拉达从绞刑架下抢了出来,藏在巴黎圣母院内,乞丐群众为救爱斯梅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大战,爱斯梅拉达被由克罗德带领的军队冲入圣母院所杀,最后卡西莫多愤然将克罗德从教堂顶楼摔落地下,最后卡西莫多抚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殉情。

卡西莫多的外貌其丑无比,“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巴,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入遭的牙齿”,但是,他懂得感恩,也可以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做任何事,他的内心依然是那么的善良。年轻的埃斯梅拉达心地善良,清新单纯,是一个没有任何心机女孩。而费罗洛,表面上是一个清高的教主,但内心也渴望拥有一份难忘的感情,但在后面因为得不到埃斯梅拉达的心而由爱生恨,做出种.种有违道德的事情,实在令人厌恶唾弃。这三人是书中最具特色的人物,前两人是美的代表,而后一者呢,就是丑的象征。当然,书中还描写了许多麻木的人,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以及大街上那些无知愚昧的众人,都可以认为是丑的象征。

在看完《巴黎圣母院》后,最多的就是对卡西莫多的同情,他的正直与单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他自小因为畸形而被抛弃,由副教主收养,长大后也不曾离开教堂。他从没有得到过别人的一点关爱,但是他的心灵却和他的外表大相径庭。他向往着美和爱情,然而,埃斯梅拉达太优秀了,对他来说,埃斯梅拉达是一位女神,是高高在上的,也绝对不容一个污点。他开始自卑,痛苦,他的爱情给他带来了痛苦。但是他们的爱超越了生与死,上帝终究给了他们一个爱的世界。最后的结局正是文章出彩的一笔,也是我最喜欢的。

相对的,我认为费罗洛也是一个很可悲的人。年轻貌美的埃斯梅拉达使他陷入了情网却一发不可收拾,但这种感情发展到后面使他走火入魔,愈爱愈恨,只想毁灭她,从不为她考虑,甚至还陷害了善良的埃斯梅拉达,真是一个可笑的小丑。

副主教和卡西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也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巴黎圣母院》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告诉了我,这个世界上没有神,也没有神性。没有人是完美的,所有人都带着缺陷。没有人是完全理智的,都带着或多或少人类本身的疯狂。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美丽和丑陋,纯洁和肮脏的较量,是一幅光怪陆离又鲜血淋淋的爱情悲剧画卷,又是一部上至法王路易十一下至乞丐贱民的史书。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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