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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的优秀作文(经典20篇)

法律像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笼罩着我们心,笼罩着我们家庭,笼罩着我们家园,笼罩着我们祖国!正是有法,才使中国人有着一片法的蔚蓝天空!现在小编给同学们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法律的优秀作文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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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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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单位组织户外普法宣传活动,在摆满各式各样宣传书籍的桌子上,我随手拿起一本长方形小册子,很随意地翻开一页:是漫画,一幅简笔画底下配着一行字“请不要怪罪他们……”这书有点意思,于是,我从头看起。书名叫《爱与责任的传承》,第一页是故事《当有一天他们变老时》,内容是以清新的绘画搭配简短插字的形式,讲述了一个人从婴儿起至成年的整个成长过程中,父母在衣食住行方面给予的无微不至关怀,但有一天,你会发现,父母突然变得健忘、啰嗦、行为像个小孩子,他们在慢慢老去,此时,我们能够做的就是陪伴,牵着他们的手,就像“当年他们牵着你一样”。读到这里,我发觉漫画触动我的心了。漫画集后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还没开始读后面那些像蚂蚁扎堆似的密密麻麻的条款,来告诉自己应该如何对待老人,漫画已经告诉我:尊重与爱就是对于老年人最大的保护,也是我们作为成年人该负起的责任。

在单位,我负责的工作就包含普法宣传,因为所处的位置是在最基层,接触到的都是朴实的群众。刚接手工作时,我总是干劲十足地发书给大家,认为多发几本书就可以将法律知识普及给更多人。然而,几年的工作经历彻底颠覆了我的想法,受文化程度、环境因素的限制,真正会去读普法书籍的人并不是很多。有一次,我发书给一位大妈,拿着书,她开心地说:“这本书好厚,卖废品时可以多占重。”听得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到底怎么做才能达到普法的效果?从那本普法漫画集我得到些启发:普法,要先“打动”人心,吸引关注。后来,我与同事将购物袋、雨伞、扇子这些实用物品与普法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在一场宣传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的活动中,宣传单被一扫而光。答题时间一到,我们被人群包围,一部分人被告知答题的答案错误时,就拿起宣传单继续学习。“原来,人民调解是这样的呀!”“还可以免费打官司,这么好!”大家一边学习一边讨论。拿一份奖品,学一个知识,有一种意识,我觉得我们的普法活动格外有意义。

今年重阳节前,我3岁的儿子被电视上的公益广告所吸引,看完后问我,重阳节是什么节?我又想起那本漫画集,孩子喜欢看绘本,于是我拿出那本漫画集和他一起读,在他小小的心灵播下一颗种子,把敬老孝亲的理念传递给他,因为,法治意识须从小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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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诗意判决书”让法律充满了温情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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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泰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对夫妻的离婚官司时,判决书使用了“众里寻他千百度”等诗句,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被网友誉为“最诗意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来自80后审判员王云:当时没有刻意准备,只是心有所感。(12月15日《现代快报》)

夫妻之间闹矛盾,闹到了法院,并有一方申请离婚。另一方原则上不同意离婚,除非原告把孩子交给自己抚养,并赔付各种费用,等等。这样的夫妻离婚案,究竟该判离,还是判不准离?很多一部分网友认为,法院就该允许,不该强迫双方在一起。毫无疑问,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但这却不意味着,任何离婚诉讼,法院都该判离。

其实,这部分网友多数也是对“诗意判决书”并不认可的,在他们看来,法律就是法律,整那么“诗意”不严肃。但人们却忘了,法律本质之一是道德的兜底,其存在着人情和人性的一面。就事论事来说,原、被告从同学至夫妻并没有本质上的冲突,两人感情基础还在,法律也就应该本着好的一方面,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干预和指导。本着教育的目的,法官用诗意的语言进行判决,在表达了法院态度的同时,也对双方进行一定的说和和教育,从而尽可能地去挽救一个婚姻,这种做法不是很有温度的吗?“当婚姻出现裂痕,陷于危机的时刻,男女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本院极不情愿目睹劳燕分飞之哀景,遂给出一段时间,以冀望恶化的夫妻关系随时间流逝得以缓和,双方静下心来……”法官向善的目的,和诚挚之心,从这判词里可见一斑。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如此的判词并不是个案,实际上,在国外也十分常见。去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全国通行。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写下的判词被很多网友誉为最美判词:“世上没有一个结盟比婚姻来得更深刻,因为当中体现了最理想的爱、忠诚、投入、牺牲和家庭。在缔结婚姻盟誓之后,两个人将要成就比他们原来更大的事。正如在本案部分诉求者指出,在有些情况下,婚姻的爱不断延续,甚至跨越了生死……” 此外,判决意见书开头部分,其还引用孔子、西塞罗、托克维尔等人的言论。

用诗意的语言或者名言来论证之所以如此判的原因,而并不影响实质的判决,做出法律判决的同时,还能够让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这有什么不好的呢?实际上,在我国古代,有很多充满诗意的判词。比如白居易的《甲乙判》:“二性好合,义有时绝;三年生有,恩不可遗。凤虽阻于和鸣,鸟岂忘于反哺。旋观怨偶,遽抵明刑。”“姜诗出妇,盖为小瑕;鲍永去妻,亦非大过。” 郑板桥在潍县做县令时对一个“僧尼私恋”案,写下了这样的判词:“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这些判词都充满了诗意。

“诗意判决书”让法律充满了温情,人情、人性本身也是法律的属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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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于欢提起上诉,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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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新消息是,山东高院已受理当事人上诉于欢代理律师为殷清利。

上诉理由指出,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同时,于欢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代理律师的理由得到了不少同行的赞同。一方面,杜志浩非法拘禁事实是成立的,一审法院已经确认。另一方面,警察有限的执法方式,并没有达到制止“非法拘禁”的效果,于欢和母亲的人身危险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救济无望的被告人情绪失控,以暴力制止侵害,只不过“超过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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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知识

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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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爸爸看了《法制在线》这个节目,这一期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女孩,父母离异后,与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将女孩的胳膊打残了,真是一个不幸又可怜的女孩啊!继母因此而被判刑。看完节目后,我和爸爸展开了讨论:

“爸爸,她打自己的孩子也是犯法吗?”

“是的,孩子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那她妈妈为什么还要犯法呢?”

“因为她是没有学习法律,不懂法,以为打自己的孩子是自己家的事,不知道自己一直在做违法的事。”

“看来不学法是不行的。”

“是啊,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你想不想学啊?”

“想啊,就怕看不懂。”

“那没关系,看不懂可以问我啊。”

说着,爸爸起身到书房拿来了厚厚的一本书,我一看是《法律基础知识》,爸爸翻开书,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哟,还有为我们立的法律啊。”

“当然有了,《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

“那我得好好看看。”

我认认真真的看了起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我慢慢的翻了翻,还真不少,什么违法了、犯罪了,什么刑事了、民事了,专业名词还真不少;还有许许多多的法律条文,象《教育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

“为什么我们制定这么多法律啊?”

“因为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根本啊。”

“我还是不明白。”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人都要遵守‘规矩’,这个社会才秩序井然。”

“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是吗?”

“是的,法律还赋予了我们许多的权力和义务呢。”

“那这本书就借给我了,我要好好的学,争取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孩子。”

爸爸笑了,我把书拿回我的房间,慢慢读了起来......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学法,懂法,守法,就不会发生那个女孩的惨剧了,就没有了违法和犯罪,那我们的生活会变得多么美好啊!但愿我的这个愿望会很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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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800字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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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任何的偏向,没有任何的弄虚作假。如果你的身边或自己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不合理的事情,法律一定会为你伸张正义的。可是,把自己的亲骨肉告上法院,心里又将是何等滋味呢?

张老汉是一位村里人,他在年轻时并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便去领养了一个男孩来延续香火。自从张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后,对他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完完全全当做了自己的亲骨肉。为了儿子,张老汉跑东跑西,忙里忙外的去挣钱。只要能赚来钱的活,不管再苦再累,张老汉也心甘情愿。张老汉这样做为了什么呢?当然是为了他的儿子能有一个好的未来,等他老了之后,能为他养老。

张老汉的儿子小的时候,便经常欺负别的小朋友,可张老汉并不理睬,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是错,他都点头称扬,他的儿子提出的要求,张老汉也一一答应。

儿子长大成人了,张老汉为儿子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又借债为他娶了一个花容月貌的媳妇。当张老汉把儿子的一切安顿好,儿子的生活蒸蒸日上时,儿子却对张老汉翻了脸,把他赶出了家门,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自己和他没有用任何的血缘关系。这几句话,让张老汉心如刀绞,差点气昏过去。

张老汉愤愤不平的回到村子,四处诉苦,三番五次的向儿子讨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拒之门外。一些好心人劝他,把儿子告上法院。

张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二十条明确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张老汉的养子对张老汉完全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庭判定:张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

看完这个法律小故事,大家心中有何感受呢?法律是没有感情色彩的,以最直白的方式解决最复杂的问题,这便是我理解的“法律”。本是自己的亲生儿女,但却不报自己的养育之恩,反而对自己不尊不敬,将自己拒之门外。这种情况,相信哪位家长遇到了,都会为之气愤。而只凭自己的力量,无法让儿女回头时,我们便可以使用捍卫我们的武器——法律。虽然法庭判定的结果也许会让家庭的关系更加僵持,但是,总也算是一个答复,不再用一趟趟的向儿女讨要着赡养费,儿女便会主动给我。相信想到这一点,老人们的心中会得到一点安慰。

但是,家人之间,兄弟之间,姐妹之间,和和气气的当然最好,相互毫不隐瞒,有什么说什么,共同承担起为老人养老送终的责任。可一旦家庭中的关系弄僵,想挽回变难了。尤其是发生了什么特别令人感到气愤的事情,亲骨肉之间也会翻脸。比如这个法律小故事中的情况,我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千万不要自己担着,使用最直接的方法——法律,让法官为你做主。

通过这个小故事,大家明白了吗?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方式,在自己对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感到无可奈何时,便可以使用这个武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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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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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个发生在我们家里的真实故事。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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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制与道德法律建设与道德建设

全文共 2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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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建设道德建设是都是维护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方面,讨论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谁更重要这一问题首先要了解一下他们各自所具有的内涵。 何为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行为和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反映、维护一定社会历史时期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社会规范体系。 何为道德?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识形态,是以善与恶,好与坏、公正与偏私、诚调整人们之间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通过这二者的定义不难看出它们的明显区别,即道德是非强制性的,主要依靠社会的舆论起作用;而法制是强制性的,通过国家强制力起作用。不过它们都有着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作用,可以说是为达到同一目的的两种不同手段。通过进一步考虑二者的辩证关系我们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法律主要起约束的作用,它让人们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一旦偏离这个轨道,法律就会用自己的办法使他回到正轨。然而,一个人在轨道上走的快与慢,走的姿势,是前进还是后退是法律所不能涉及的。这个时候,我们更需要道德的作用,使更多人朝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前进。

法律应该是底限,人们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在这之上。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进行道德建设,而道德是导向,没有道德的导向,法律也许就是空洞的。这又说明道德和法律是同样重要的。

法制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法制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则重点强调人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制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通常是潜移默化的,是约定俗称的。

其实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都反映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许多基本原则和内容是一致的。法制的表现形式是规范性文件,道德通常表现为一般社会意志;法律着重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及后果,道德着重要求人们内心世界的善良。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道德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发生作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我们在生活中不难遇到这样的例子:例如一个人触犯了法律,但他得到了世人的支持,即他违反了法律但是并没有违反道德,有时甚至得到舆论的支持。再例如人们有时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却违背了良心做了违反道德的事,结果一辈子收到良心的谴责。

如此看来尽管法制与道德通常情况下是一致的,但是有时却有相出入的地方。其实通常是这样的:法规定最基本的行为,而在法没有规范的地方道德再另作补充。但是在同一问题上,当道德与法出现冲突时,总是以法的规范为准。这也就证明了一个道理,即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为优先的原则,只有在法律无法调整的领域,才考虑以社会善良风俗为原则。

对于国家的建设,法律与道德向来是相辅相成的。二者都是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属于政治上层建筑,依靠国家的强制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道德属于思想上层建筑,通过说服诱导,使人们形成内心的道德信念,约束自己的行为。二者通过不同方式共同为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

法律与道德的内容是互渗互补的。正义是二者的共同追求。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前提,法律是道德最基本的体现。法律对于不得偷盗、抢劫等规定,无不来自道德规范。每个社会的道德都以这个社会统治阶级的道德体系为依托。

法律建设与道德建设在作用上互相支撑,互相促进。法律必须以公认的道德规范为基础,如果缺乏道德基础,法律就没有权威,也不能有效地执行。道德的规范作用也离不开法律的支撑,如果对违法行为不能有力地惩处,道德规范就得不到弘扬,社会也不能形成良好风气。

然而,法律与道德在管理社会、建设国家中的地位、功能不同,作用的方式、范围不同, 不能相互替代,必须紧密结合,缺一不可。法律以外在的强制力约束人们的行为,只关注行为后果,其运作机制是强制,它从消极方面以“不应该”来制止人们的某些行为。道德塑造人 们的灵魂,以价值的合理性启发人们内心的自我约束,从积极方面用“应该”引导人们做某些事。道德的运作机制是美德——在诱惑面前仍能按规则行事的品质。法律是功利性的,道德是超功利的。法律与道德调整的范围也不同。法律是他律,只规定做人的底线,只对违法者起作用,对维护社会秩序只能起事后、治标的作用。道德是自律,对全体成员的一切行为 ,从个人品质到经济、政治生活,都起规范作用。道德自律是人在完全自由的条件下产生的责任心,是人的尊严的重要标志。道德能够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对维护社会秩序起预防和治本的作用。

由于人是可塑的,对于人性中私欲等缺陷,需要用法律加以制止;对于人性中向善的一面 ,能够用道德予以教化。建设国家、调控社会,若仅靠道德,就不能惩戒和杜绝违法犯罪;若仅靠法律,就不能教化不道德的行为并遏制其发展。只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才能标本兼治,保证社会有序发展。法律与道德乃是保证社会有序运行不可或缺的两翼。

把道德建设和法律建设有机结合。这样才不至于一个步子迈得大,一个步子迈得小。两脚的步伐不一致,就不能快速地前进了。还可以打个比方,就是木桶效应。一个水桶到底能盛多少水取决的是最短的那块木板而不是最长的那块。所以我们要法制和道德这两块木板等长而不是长短不相同。

把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使两者有机地结合,相辅相成,才能发挥出它们最大的效应。在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并重的同时,加强道德建设,增加道德建设的多样性和实用性,我相信,这不仅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大国国民素养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更会起到加速推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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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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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个听着遥远,却离我们近在咫尺的字眼,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它就好比一扇神奇的窗,那么它神奇之处又是什么呢?

“警察叔叔”这个充满神圣感的称谓,便将我们这些小时充满童稚的小孩儿,带入了一个充满美丽幻想的大肥皂泡泡当中,幻想着自己当上了警察,威风正义的样子,所以这就演变成了一个游戏——“警察抓小偷”,我们这群孩子,自然争得天翻地覆,原因只有一个,因为警察是正义的代表,英雄的化身,这就是法律的力量,它可以在游戏中教育教育人培养正义感,它不用老师的循循善诱去启发,只用这短短几分钟的游戏,便奠定一个孩子做人的道理和基础。法律可以在小小的游戏中体现出来,可见法律也并不那么深奥和遥远的,只要用心体会,生活中便处处存在着法律。

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法律就时时刻刻陪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公民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时刻围绕着我们,此时此刻,只能模仿宋丹丹在春晚上那一句话了:“为啥我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呢!”

社会中这么多的法律,使得许多人都说法律只是枯燥乏味的一种形式,只是做做秀而已,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首先,法律不只是枯燥乏味的,想想儿时妈妈在我们不乖时吓我们的话:“你再不听话,就叫警察把你抓走,给你送到监狱里,你就再也看不到爸爸妈妈了,到时看你乖不乖。”我们听后被吓得放声大哭的窘态,现在想起来,是不是也情不自禁的笑出来呢?这么说,法律也做了一回我们的“私人保姆”呢?

另外,法律绝不是在作秀,法律是真正的为社会做出贡献,一本书上写到一篇文章,内容是记叙一片永不枯竭的山林,当记者采访时才了解到,原来当时林业部门制定一条规定,每砍一根树,便种一棵树,并保证这棵树长大成材,这样,森林资源才会永久循环下去。读了这篇文章,我真正感到法律的力量和法律的重要性,因为国家的政策,才使得资源循环流畅。可见,法律绝不是在作秀,法律是真真正正在为社会做出贡献。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舒适的学习环境,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和谐的幸福生活,也正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才有正常运转的世界,法律是生活的盾牌,法律是生活的风帆,法律让我们前进的身影有了依靠,放下孤单,法律是大公无私的爱,是超越世俗的理。

法律是一扇神奇的窗。当你关闭它,它会为你抵挡风雪和冰霜。当你打开它,它会给你最芬芳的花香和最明媚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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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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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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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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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像一块盾牌,只要我们遵守法律,这块盾牌就能保护我们。我们作为一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关乎到我们的身体健康!但市场上,却有一些黑心老板为了利润,拿别人的身体健康来开玩笑。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商场玩,口渴的我们走到一家雪糕店买雪糕,我拿起一根冰棍,付了钱,正准备撕开包装袋的时候,瞄了一眼生产日期,发现冰棍已经过期了。我让老板换一根,但老板说:“货已出门,恕不退换!”“你这是无赖!”我坚决地说,“你卖过期食品,是犯法的!”老板却不理会我们,还扬言要赶我们出门。

这时,我灵机一动,跟妈妈说,“妈妈,这冰棍过期了,可老板不肯换,这不是违反食品安全法吗?我们给工商部门打电话,举报他!”那老板一听,立刻怕了,答应了退换商品。我还跟他说,要把那些过期的食品都撤掉。老板嘀咕着:“想不到你这个小屁孩还懂法呢!”

有了这一次经历,我更深刻地体会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如果我们不懂法,很容易就被不良商家坑了。

社会上还有许多人不懂法,我懂得的也不够多,希望学校和社会开展更多普法学习活动,这样我就可以更好地学法了。我的理想就是长大后成为一名检察官,我要运用法律,帮助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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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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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是人类的摇篮,大自然是万物众生赖以生活、生存的家园。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它象征着生命和希望。 我们现在生活在高科技时代,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好,可环境一天比一天糟糕。各种污染在我们的地球上弥漫开来。我们的环境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生活中,我曾看到这样的情景: 在等校车时,对面马路上一辆辆汽车从我们面前飞驰而过,滚滚腾起的尘土以及漆黑的尾气袭面而来。候车的同学们不得不用手捂住自己的口鼻。 晚上,当我和爸爸妈妈走出家门来到林荫小路上散步时,远远就闻见一股浓烈、刺鼻的味道,熏得我头晕,想吐,我问爸爸:“这是什么味儿,太难闻了!”爸爸说“是药厂发散出来的。”我屏住呼吸,加快脚步想快些逃离这里。往前走了不远,只见路边出现了一条污水沟,水很浑浊,说不上是什么颜色,这是怎么回事?爸爸说:“这是药厂和化工厂排除的污水。

现在的人们为了方便,省时间大多吃快餐或外卖。而做快餐或外卖的饭店基本上使用一次性饭盒,并配一双一次性木筷子。如果每人每天用一双一次性木筷,那么每天至少要用掉多少个一次性饭盒、一次性木筷子,制造出多少的垃圾,

可想而知数量非常庞大而惊人。一次性饭盒如果是非可降解的会造成难以消除的白色污染,而消耗如此多的一次性木筷、纸碗、纸杯更需要砍伐多少树木才能满足使用啊?

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环保虽然如此重要,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和法规,可是在社会上仍有一些人,仅仅为了个人的利益去破坏环境,屡禁不止。 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它象征着生命和希望。生活不能没有绿色,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负起责任,保护好我们的大自然,保护好我们的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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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律有关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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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3)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4)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5)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6)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7)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8)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9)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10)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11)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12) 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

13)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索福克勒斯

14)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马克·吐温

15)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16)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17)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18)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马克·吐温

19)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20)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21)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22)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23)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24)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25)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26)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27)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28)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29)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30)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

[法律有关的名言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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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启事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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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进一步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和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用法守法的生动局面,由厦门市司法局、厦门日报社联合主办的“我身边的法律故事”有奖征文活动正在火热征集中,《厦门日报》“城市副刊”开辟专栏,择优刊登征文作品。

●征文内容:突出法治主题,结合自身或身边的人和事,阐释法制热点,抒发学法用法心得。反映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矛盾纠纷的生动故事;反映学习法律知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心得体会;反映基层人民调解员和法律工作者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典型事例。

●征文字数:体裁不限,字数1200字以内。

●截止日期:12月25日。

●征文奖项: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6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并将颁发获奖证书。

●征文邮箱:征文作品请发送至专用邮箱:zfk@xmrb.com。请注明“法治征文”字样,并留下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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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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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勾勒出安定的社会。法律,洗礼出美好的未来。法律,演绎出正义的中国。法律是我心中的赞歌,它铿锵有力,振起我中华之心。法律是我心中的蓝图,它宏伟博大,舒展我中华之梦。法律是我心中的指南,它廉洁奉公,引领我中华之路。

法,是国家的保证,个人的保障。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基础上,法律的实现,给人民提供了和谐安定的社会,让我们有了依靠与寄托。

当我们的财产与个人关系发生纠纷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进行解决,法律还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我们在面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时,能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面对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时,我们则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移送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判决。我们的安全就在这层层法律中得以保障,他们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时刻体现着正义,时刻保障着人民的权益,在如今的法律社会中,正义主宰着人们的思想,遵纪守法掌管着人们的行为,时时刻刻体现着法律的威严与威严保证下的安定和谐。

法律不仅保障着人民的安全,还体现着人民的意愿。

自古“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如今和谐进步的社会中,法律规定我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使我们告别“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荒谬,让我们拥有丰富、多彩的时代生活。

在法律的引领下,我们的生活如和煦的阳光,但在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下,让我懂得要维护法律的平等,反对特权。

如果让特权大行其道,制度就会成为墙上的风景,原则就会成为莫大的讽刺,权利就会成为谋私的利器,法律就会成为时代的泡影。让我们在心中筑起法律的堤坝,抵制特权的洪流,维护法律的尊严。

法律时刻在你我身边,国有法则兴,家有法则旺。法律的大道正直而宽阔,法律的身躯高大而挺拔,我们无法离开法律的怀抱,它给予我们安全与温暖。而我们回报它的就是本分为人,遵纪守法。当然,我们也要发对特权,不让法律的道路染上瑕疵。

法律如一曲悠扬的乐章,每一项条例都仿佛跳跃的音符,使人欣然接受,在欣赏中遵守。

法律如一部科幻的影片,每一项执法都仿佛是特技的镜头,使人惊奇振奋,在钦佩中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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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法律的英语名言

全文共 3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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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法律的英语名言,欢迎阅读。

every law has no atom of stregth, as far as no public opinion supports it. (wendell phillips, american leader against slavery)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good order is the foundation of all things. (e.burke, btritish statesman)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guilt always hurries towards its complement, punishment; only there does its satisfaction lie. (lawence durrell, british writer)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voltaire, frech writer)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if there were no bad people, there would be no good lawyers. (charles dickens, british novelist)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c)

if we only had some god in the countrys laws, instead of beng in such a sweat to get him into the constitution, it would be better all around.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in nature there are no rewards or punishments; there are consequences. (horaclannexley vachell, british writer)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英国作家 瓦谢尔 h a)

it is better to fight for justice than to rail at the ill. (alfreds tennyson, bitish writer)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aws are generally found to be nets of such a texture, as the little creep through, the great break through, and the middle-sized are alone entangled in. (william shensto, british poet)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law can nerver be enforced unless fear supports it. (sophocles, ancient greek dramatist)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law is the crystallizaton of the habit and thought of society. (woodrow wilson, american president)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law is order , and good law is good order. (aristol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laws grind the poor, and rich men rule the law. (oliver goldsmith, british writer)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o)

mankind censure injustice, fearing that they may be the victims of it and not because they shrink from commintting it. (plato, ancint grek philosopher)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no society can make a perpetual constitution, or even a perpetual law.(thomas jefferson, america president)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美国总统 杰斐逊 t)

one of the most striking and salutary thing in ameican life is the widespread study of law. (alexis de tocqueville ,french judge)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a)

punishment is justice for the unjust. (augustine british writer)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英国 奥古斯丁)

really, what we want now, is not laws, against crime, but a law a -gainst insaity.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singularity is almost invariably a clue. the more featureless and commonplace a crime is, the more difficult is it to bring it home. (sir arthur conan doyle, british writer)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a)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law can never go lax where every individual sees to it that it grows not lax in his own case, or in cases which fall under his eyes. (mark twain, arerican writer)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the law cannot make all men equal, but they are all equal before the law. (frederick pollck ,british jurist)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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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律讲堂观后感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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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齐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网吧看别人玩游戏,正因没钱奶奶也不给,因此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网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正因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因此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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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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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这个处世不深的我还很陌生,但是我明白,法律是无处不在的,现实生活中处处都涉及到了法律,人们都懂得了法律,所以人们知道有法律保护自己,从小到“一毛钱”大到“几百万”的官司,其实法律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

法律就像是维护正义的天使,它不仅是公正的、严明的,它还是庄严的、神圣的。法律是大众的,是不容侵犯的,它不仅维护了大人们的权益,更保护了我们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这样的案例,在我身边就发生了不止一件。

她,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好朋友。在她12岁的那年,她的父母离婚了,这对于年幼的她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那段日子是昏暗的,她离开了自己深爱的家,跟随着妈妈远走他乡,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认为自己失去了父亲,她的心好痛好痛,学习也一落千丈,即使这样,苍天还是没有眷顾她,她的妈妈又得了急症,她非常着急的找到了爸爸,希望爸爸帮帮她,可她的爸爸却以离婚了为由,不理她,她看着疼爱着急的妈妈正和死神抗争,非常的伤心,后来,姥姥知道了,劝她打官司,她迫于无奈听了姥姥的话,终于,她以爸爸没支付着急抚养费的名义将父亲告上了法庭。法律是公正的,也是无私的,最后,她赢得了官司,妈妈的病也治好了,她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好久不见的笑容。她从父母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现在她和她的妈妈生活的非常快乐。

她常和我说,要感谢那场官司,让她又找回了妈妈。而从这件事中,我也懂得了法律对于我们的重要性。

法律和我们就像水和鱼儿一样,鱼儿和水不能分离,我们和法律也不能分离。如果鱼儿离开了水,那等待它的一定是死亡。如果我们离开了分离,那等待我们的一定是混乱的社会,不安定的生活。所以,我们要正视法律,尊重法律。

法律可以带给我们安定祥和的生活,也可以让那些恶势力自食恶果,法律是伟大的,法律总是用真理来面对谎言,用证据来检验事实。面对法律,我们一定要恭敬,它是我们通向未来的基础,是美好的向往,法律一直伴随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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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第九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7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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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提供虚假材料,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未提交所执行的标准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或者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三)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四)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境外出口商或者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有执业资格的,由授予其资格的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检验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认证费用,并处认证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认证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撤销认证机构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未确定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未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二)未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立即成立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

第一百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二)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

(三)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

(四)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

(五)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后,未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未按规定相互通报;

(二)未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配合,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一百四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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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在我身边作文200字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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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常听说。但是,在重要的时候,法律可我们的保护神。

就在2014年11月份的时候,“砰”的一声打破了小区的寂静。一辆银灰色的轿车撞上小区后面的围墙,小区居民急忙赶过来,打120的,通知物业的,警察......事后,我问清楚大人们“车主由于是受害人,减轻了他的处罚”。而物业?还好,这次事故没造成重大伤亡。物业将承担车主的医药费等等,后面有人种的一点点农作物呢,车主赔500元就行了。

还是那天下午,一化工厂由于建在靠近居民区不远的地方,排放烟的时候给居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如空气不新鲜,呼吸困难等等。小区居民叫来警察,警察摇摇头说:“这事我们管不着,你们去找别人吧。”警车响着警笛开走了。大家东找西找,终于找到了法院,大家一起到法院把这家化工厂告了,结果是法院处罚了化工厂10万元的罚金,负责小区居民所有的损失。

你们看,法律有用吧!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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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建设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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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索福克勒斯

2) 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retional)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张千帆

3)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马克·吐温

4)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棚濑孝雄

5)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

6)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法)孟德斯鸠

7)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波洛克

8)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张文显

9)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意)贝卡利亚

10) 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11)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意)阿奎那

12)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法)罗伯斯庇尔

13) 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荷)格老秀斯

14)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5)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6)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

17) 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贺 卫方

18) 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汉密尔顿

19)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罗伯斯庇尔

20)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

21)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22)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美)凯尔森

23)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24)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哥尔德斯密斯

25)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

26) 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

27) 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

28)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菲力普斯

29)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马克·吐温

30)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

[法律建设名言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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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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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用担心树木被一些想赚钱的商人乱砍乱伐,导致泥土流失,沙尘暴不断了。《森林保护法》的第六章告诉了我们,如果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森林,我们不仅仅是不砍伐树木,还要保护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时的拨打火警,不让森林严重烧毁。

1994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这个法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权利多着呢:消费者可以享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卖家卖个我们的东西不好或者是假货,我们是有权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广告法……陆续公众于世。最近,国家又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2007年6月1日,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个法规约束了我们不去歌舞厅,网吧,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多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这个保护法也约束了我们不能喝酒、抽烟种种坏习惯。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种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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