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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禽就国的历史典故【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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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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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成语出自于《史记·淮阴侯列传》。

秦末汉初,淮阴(今属江苏省)有一个名叫韩信的人,年轻时,生活孤苦,很被人瞧不起。后来,韩信投奔项羽,参加反秦。他曾向项羽提过一些作战建议,但都没有被采纳。韩信看到自己的才能无法施展,便改投刘邦。

一开始,刘邦也没有重用韩信,只让他当了一名小军官,一次犯了军法,还差点儿受刑处死。免死后,只让他充当一名管理粮草的小官(治粟都尉)。一次偶然的机会,韩信遇上了萧何。萧何是刘邦的亲信,刘邦对他可以说是言听计从。萧何与韩信一席长谈之后,对韩信非常钦佩,认为韩信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军事天才。但是,正当萧何决定向刘邦推荐韩信的时候,韩信却逃跑了。原来,刘邦的部下多是徐州一带的人,刘邦被封为汉王,封地在汉中,地区偏狭,难以发展。因此,部下因想家而纷纷逃亡。韩信见刘邦没有重用自己的意思,也跟着跑了。

萧何得知韩信逃跑的消息,心急如焚,来不及报告刘邦,跳上战马,连夜把韩信追了回来。刘邦原来以为萧何也逃跑了,非常生气。后来得知萧何竟亲自追回韩信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官,骂萧何是小题大做。萧何向刘邦详细地介绍了韩信的情况,然后说:“韩信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不是普通的人才。您若甘愿做一辈子汉中王便罢,如要夺取天下,非重用此人不可。”由于萧何的力荐,刘邦终于同意拜韩信为大将军,并选择吉日良时,举行隆重的拜将仪式。

韩信被刘邦拜为大将军以后,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军事才能,为刘邦统一天下、建立汉朝立下了赫赫战功。但是刘邦做了皇帝以后,却对韩信越来越不放心。首先,解除了韩信的兵权,由“齐王”改封为“楚王”;不久,又将韩信逮捕;赦免后,只封了个“淮阴侯”。韩信闲住长安,郁郁不得志,便图谋反叛,被人向刘邦的妻子吕后告发。吕后想把韩信召来除掉,又怕他不肯就范,就同萧何商议。最后,由萧何设计把韩信骗到宫中,吕后以谋反的罪名把韩信杀害在长乐宫钟室。

后人根据这段历史,引出“成为萧何,败也萧何”这一成语来,比喻事情的成败或好坏都由于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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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割发代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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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三国演义》第十七回。

【释义】割掉头发代替头颅。比喻以身作则,讲诚信。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曹操为了统一中原,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招兵买马,积草囤粮,千方百计拉拢人才。

曹操手下有两个谋士,分别是毛蚧和苟彧。一天,他们为曹操提了两条建议。其一,要利用皇帝的名义号令天下,这叫“挟天子,令诸侯”;其二,要重视耕种,开荒种田,广积粮。曹操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接受了这两条建议。于是,经过仔细筹划,开始实施。

他首先打听到汉献帝的下落,然后亲自去朝见皇帝,把皇帝接到许昌,他自封为大将军,开始了他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第一条措施实施了,曹操心中很是高兴,士兵的士气也很高涨。曹操开始实施第二条措施,解决粮食的问题。他派人起草并颁布了“屯田令”,同时,命令军队也要大量开荒地,实行军屯。并严令士兵保护庄稼,不准践踏禾苗,若违犯,就按军法处治。

一次,正是麦熟时节,曹操带兵出征,任务紧急,队伍行军急速。老百姓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收割庄稼。曹操得知后,就传下军令,士兵如有践踏麦田的,立即斩首示众,请父老乡亲不要害怕。士兵们都小心翼翼地走过麦田,曹操骑着马,麦田里突然飞出一只鸟,这只鸟正从曹操骑的马头上掠过。战马受惊,一边嘶叫一边四蹄奋起窜进旁边的麦田。当曹操用力将马即刻勒住停下来时,低头一看,踩倒了一大片麦子。于是,曹操赶紧跳下马,对主管法令的官说:“我的马将麦子踩坏,违犯了禁令,请求按军法议罪。”主管法令的官说:“将军是一军的主帅,怎能议罪?”曹操又说:“我自己制定的法令,我违犯了不治罪,怎么能够服众?”主管法令的官又说:“对尊贵的人是不能施加刑罚的。您是一军的主帅,何况踏坏麦田又不是存心违法,而是出于意外,我看就不必议罪了。”曹操听了,略略沉思一会儿,说道:“既然这样,那就暂且免去死罪吧,但是,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说完,他脱下帽子,用剑把自己的头发割下一绺来,用力掷在地上说道:“姑且用割发代替砍头。”曹操割发严守军令的事,很快在全军传开了。全军上下,个个敬畏,人人遵守军令,无一敢违犯。当时,在曹操的屯田基地——许昌,军民共同发展农业,保护庄稼,这样,使被战乱破坏的农业生产渐渐恢复与发展起来。这为曹操打败群雄,统一北方,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成长心语】

古人认为,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以身作则,实属难能可贵。我们现代的青少年,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的小事上,都应该有从自己做起的意识,以身作则,这样,你就会成为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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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曾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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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曾子要出门,他的夫人也要出门买菜,家中无人照看孩子,但是孩子吵着闹着要跟母亲一起去集市。曾子夫人想了一个办法,她哄孩子,说道,你要是乖乖在家听话,等我们回来,我就给你杀猪做猪肉吃。

于是孩子很听话的坐在家里等,小朋友叫她出去玩都没有去,就坐在村口一直盼着,然后对小伙伴说:“我妈妈今天回来给我杀猪做猪肉吃。”傍晚的时候,母亲回来了,他赶紧迎接上去,喊着:“快点做猪肉,我快饿死了,杀猪杀猪。”

曾子的老婆笑着说:“咱家就这一头猪,还要长膘呢,他抵得上咱家两个月的口粮了,怎么能随便杀了呢?”曾子的儿子一听哇哇大哭起来。曾子出来之后看见孩子在哭,于是问出了什么事,曾子老婆就把事情说了一遍,曾子听完后默默的回到家里,到厨房拿了一把刀直奔猪圈而去。

妻子不解,你干嘛要去猪圈,于是跑过去。没想到曾子正要杀猪,曾子老婆傻眼了:“不年不节的,你杀猪了,日子怎么过。”

曾子严肃地说:“言而有信不仅仅是对别人说的,对自己更要这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别人心悦诚服。”曾子老婆惭愧的低下头,两人把猪杀了,宴请了乡邻。

曾子衣敝衣以耕的典故

曾子的品行和名声在外被人广为流传 ,当时处于乱世时期,很多君主都有招揽人才的心思,于是鲁国君主便请人前去请曾子到鲁国。

曾子家境清贫,经常穿着麻布旧衣服,自己在田里耕地,鲁国国君知道之后就派人对他说:“你所居住的附近区域就当做你的封地吧,然后你在这里收租金,就可以买好点的衣服,过好一点的生活了。”曾子没有接受,鲁国国君不放弃,又派人去了好几次。国君派出的特使劝他:“这不是你自己求来的,这是国君赠予你的,你为什么不愿意接受呢?”

曾子摇摇头:“接受别人的馈赠但是又没有什么回报,如果不接受又会对不起人家一番好心,让别人觉得傲慢,虽然你们真心相邀,但是我仍然感觉亏欠。”来使心悦诚服的离开了。孔子后来听到这件事情之后,很是敬佩,觉得曾子保全了气节。

这件事情体现出曾子无功不受禄,他要靠自己的实力吃饭。鲁国君主给了他一片封地,虽然是为了帮助他修饰仪容,但是如此丰厚的馈赠,让曾子不敢接受。亲朋好友之间的相互馈赠都会有亏欠之心,过分的拒绝也会让亲友之间的感情受损伤,如果接受了,又会让自己的品行有损伤。不过亲友之间多是情谊,这和君主对自己的馈赠是完全不一样的,自己接受亲友馈赠还有可能不谈报答,但是用城镇想赠送,真的没有办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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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与茶圣陆羽有关的历史典故五则

全文共 2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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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羽一生嗜茶,精于茶道,以着世界第一部茶叶专着——《茶经》而闻名于世,被誉为“茶仙”,尊为“茶圣”,祀为“茶神”。他也很善于写诗,但其诗作目前世上存留的并不多。他对茶叶有浓厚的兴趣长期实施调查研究,熟悉茶树栽培、育种和加工技术,并擅长品茗。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与茶圣陆羽有关的历史典故五则,希望读者喜欢。

与茶圣陆羽有关的历史典故五则

典故之一

刺史李季卿在扬子江畔,遇见了在此考察茶事的陆羽,便相邀同船而行。李季卿闻说附近扬子江中心的南零水煮茶极佳,即令士卒驾小舟前去汲水。不料士卒于半路上将一瓶水泼洒过半,偷偷舀了岸边的江水充兑。

陆羽舀尝一口,立即指出“此为近岸江中之水,非南零水。”李季卿令士卒再去取水,陆羽品尝后,才微笑道:“此乃江中心南零水也。”取水的士卒不得不服,跪在陆羽面前,告诉了实情,陆羽的名气随后也就越发被传扬得神乎其神了。

明清时的一些茶艺专家认为,南零水和临岸江水,一清一浊,一轻一重,对茶圣陆羽来说是不难分辨的。陆羽逝世,后人尊其为“茶神”,肇始于晚唐。唐时曾任过衢州刺史的赵磷,其外祖与陆羽交契至深.他在《因话录》里说:‘陆羽性嗜茶,始创煎茶法。至今鬻茶之家,陶其像置于锡器之间,云宜茶足利。’”

在中国茶文化史上,陆羽所创造的一套茶学、茶艺、茶道思想,以及他所着的《茶经》,是一个划时代的标志。

典故之二

陆羽出生于唐时复州竟陵,就是现在的湖北天门,可竟陵这个地方留给陆羽的只是难以言说的辛酸。你只要翻开陆羽写的自传——《陆文学自传》,就能迎面闻到这一浓郁的伤感气息。他写道:“(陆羽)字鸿渐,不知何许人,有仲宣、孟阳之貌陋;相如、子云之口吃。”虽然用语诙谐,但其实也属事出无奈。貌丑和结巴也就罢了,可“不知何许人也”一句,实在让人无限同情。

陆羽是一个弃婴,《唐国史补》、《新唐书》和《唐才子传》里,对此都毫不隐讳。公元733年深秋的一个清晨,竟陵龙盖寺的智积禅师路过西郊一座小石桥,忽闻桥下群雁哀鸣之声,走近一看,只见一群大雁正用翅膀护卫着一个男婴,男婴让严霜冻得瑟瑟发抖,智积把他抱回寺中收养。这座石桥后来就被人们称为“古雁桥”,附近的街道称“雁叫街”,遗迹至今犹在。

积公是唐朝着名高僧,而附近的寺西村里那时正卜居着一位饱学儒士李公。李公曾为幕府官吏,动乱时弃职,在景色秀丽的龙盖山麓开学馆教授村童,与积公感情深厚。积公就请李公夫妇哺育拾得的弃婴,当时,李氏夫妇的女儿李季兰刚满周岁,就依着季兰的名字取名季疵,视作亲生一般。季兰季疵同一张桌子吃饭,同一块草甸上玩耍,一晃长到七八岁光景,李公夫妇年事渐高,思乡之情日笃,一家人千里迢迢返回了故乡湖州。

季疵回到龙盖寺,在积公身边煮茶奉水。积公有意栽培他,煞费苦心地为他占卦取名,以《易》占得“渐”卦,卦辞上说:“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意思是鸿雁飞于天空,羽翼翩翩,雁阵齐整,四方皆为通途。于是定姓为“陆”,取名“羽”字,以鸿渐为字。积公还煮得一手好茶,让陆羽自幼学得了艺茶之术。十二岁那年,陆羽终于离开了龙盖寺。此后,陆羽在当地的戏班子里当过丑角演员,兼做编剧和作曲;受谪守竟陵的名臣李齐物赏识,去火门山邹老夫子门下受业七年,直到十九岁那年才学成下山。

典故之三

陆羽生活的年代正是“安史之乱”前后,中国文化史上儒释道三家并行,南方则儒禅汇流。

陆羽初到江南,结识了时任无锡县尉的皇甫冉,皇甫冉是状元出身,当世名士,为陆羽的茶事活动提供了许多帮助。但对陆羽茶事活动帮助最大而且情谊最深的还是诗僧皎然。皎然俗姓谢,是南朝谢灵运的十世孙。皎陆相识之后,竟能结为忘年之交,结谊凡四十余年,直至相继去世,其情谊经《唐才子传》的铺排渲染,为后人所深深钦佩。皎然长年隐居湖州杼山妙喜寺,但“隐心不隐迹”,与当时的名僧高士、权贵显要有着广泛的联系,这自然拓展了陆羽的交友范围和视野思路。陆羽在妙喜寺内居住多年,收集整理茶事资料,后又是在皎然的帮助下,“结庐苕溪之滨,闭门对书”,开始了《茶经》的写作。

典故之四

陈师道在《茶经序》里这样写道:“夫茶之着书,自羽始;其用于世,亦自羽始。羽诚有功于茶者也。上自宫省,下迨邑里,外及戎夷蛮狄,宾祀燕享,预陈于前。山泽以成市,商贾以起家,又有功于人者也。”也就是说,陆羽是天下第一个写茶书的人,对茶事人事功不可没。

因为有了一部《茶经》,陆羽从唐代起,就开始被人尊称为“茶圣”,这可是亘古未有的巨大荣誉。而陆羽为之付出的心血,是常人难以估量的。

从火门山上下来之后,年仅十九岁的少年陆羽便心无旁骛,立志于对茶事的研究考察工作。全唐诗里收录了他着名的《六羡歌》:“不羡黄金盏,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登台,千羡万羡西江水,曾向竟陵城下来。”“安史之乱”后,陆羽一路考察茶事,辗转来到江南的湖州,当时年仅二十四岁,从此定居于此,起早贪黑,跋山涉水,以茶民为友,以茶叶为伴,用大量的实地考察资料充实《茶经》的写作。

典故之五

据说,唐代竟陵积公和尚,善于品茶,他不但能鉴别所喝是什么茶,还能分辨沏茶用的水,而且还能判断谁是煮茶人。这种品茶本领,一传十,十传百,人们把积公和尚看成是“茶仙”下凡。这消息也传到了代宗皇帝耳中。代宗本人嗜好饮茶,也是个品茶行家,所以宫中录用了一些善于品茶的人供职。代宗听到这个传闻后,半信半疑,就下旨招来了积公和尚,决定当面试茶。

积公和尚到达宫中,皇帝即命宫中煎茶能手,砌一碗上等茶叶,赐予积公品尝。积公谢恩后接茶在手,轻轻喝了一口,就放下茶碗,再也没喝第二口茶。皇上因问何故?积公起身摸摸长须笑答:“我所饮之茶,都是弟子陆羽亲手所煎。饮惯他煎的茶,再饮别人煎的茶,就感到淡泊如水了。”皇帝听罢,问陆羽现在何处?积公答道:“陆羽酷爱自然,遍游海内名山大川,品评天下名茶美泉,现在何处贫僧也难知晓。”

于是朝中百官连忙派人四处寻找陆羽,不几天终于在浙江吴兴苕溪的杼山上找到了,立即把他召进宫去。皇帝见陆羽虽说话结巴,其貌不扬,但出言不凡,知识渊博,已有几分欢喜。于是说明缘由,命他煎茶献师,陆羽欣然同意,就取出自己清明前采制的好茶,用泉水烹煎后,先献给皇上。皇帝接过茶碗,轻轻揭开碗盖,一阵清香迎面扑来,精神为之一爽,再看碗中茶叶淡绿清澈,品尝之下香醇回甜,连连点头称赞好茶。接着就让陆羽再煎一碗,由宫女送给在御书房的积公和尚品尝。积公端起茶来,喝了一口,连叫好茶,接着一饮而尽。积公放下茶碗,兴冲冲地走出书房,大声喊道:“鸿渐(陆羽的字)在哪里?”皇帝吃了一惊:“积公怎么知道陆羽来了?”积公哈哈大笑道:“我刚才品的茶,只有渐儿才能煎得出来,喝了这茶,当然就知道是渐儿来了。”

代宗十分佩服积公和尚的品茶之功和陆羽的茶技之精,就留陆羽在宫中供职,培养宫中茶师。但陆羽不羡荣华富贵,不久又回到苕溪,专心撰写《茶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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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历史典故:叶公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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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公好龙比喻口头上说爱好某事物,实际上并不真爱好。小编整理了叶公好龙的典故,欢迎欣赏与借鉴。

[释义]叶公:春秋时陈国的一个人;好:爱好。比喻表面上爱好某种事物;但并非真正地爱好它;甚至畏惧它。

[语出]《三国志·蜀志·秦宓传》:“昔楚叶公好龙;神龙下之;好伪彻天;何况于真?”

[正音]好;不能读作“hǎo”。

[辨形]龙;不能写作“尤”。

[近义]表里不一言不由衷

[反义]名副其实名实相符

[用法]含贬义。一般作定语、宾语。

[结构]主谓式。

[例句]:他表示愿意帮助别人;但当有人向他求援时;却避退三舍;这与~毫无差别。

【典故】

鲁哀公经常向别人说自己是多么地渴望人才,多么喜欢有知识才干的人。有个叫子张的人听说鲁哀公这么欢迎贤才,便从很远的地方风尘仆仆地来到鲁国,请求拜见鲁哀公。

子张在鲁国一直住了七天,也没等到鲁哀公的影子。原来鲁哀公说自己喜欢有知识的人只是赶时髦,学着别的国君说说而已,对前来求见的子张根本没当一回事,早已忘到脑后去了。子张很是失望,也十分生气。他给鲁哀公的车夫讲了一个故事,并让车夫把这个故事转述给鲁哀公听。然后,子张悄然离去了。

终于有一天,鲁哀公记起子张求见的事情,准备叫自己的车夫去把子张请来。车夫对鲁哀公说:他早已走了。

鲁哀公很是不明白,他问车夫道:他不是投奔我而来的吗?为什么又走掉了呢?

于是,车夫向鲁哀公转述了子张留下的故事。那故事是这样的:

有个叫叶子高的人,总向人吹嘘自己是如何如何喜欢龙。他在衣带钩上画着龙,在酒具上刻着龙,他的房屋卧室凡是雕刻花纹的地方也全都雕刻着龙。天上的真龙知道叶子高是如此喜欢龙,很是感动。一天,真龙降落到叶子高的家里,它把头伸进窗户里探望,把尾巴拖在厅堂上。这叶子高见了,吓得脸都变了颜色,惊恐万状,回头就跑。真龙感到莫名其妙,很是失望。其实那叶公并非真的喜欢龙,只不过是形式上、口头上喜欢罢了。

【释读】叶公:春秋时楚国贵族,名子高小学生作文  你也可以投稿,封于叶(古邑名,今河南叶县)。比喻表面上爱好某事物,实际上并不真爱好。

【出处】汉刘向《新序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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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从容不迫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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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成语或者短语,都蕴含着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历史典故:从容不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历史典故:从容不迫

战国时期,宋国有两位大哲学家————和惠子(即惠施),他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一天,风和日丽,庄子和惠子两人兴冲冲地来到河边散步。两人边走边聊,非常愉快,不知不觉就走到一座桥上,顿时被眼前清澈河水中的鱼儿吸引住了。

两人出神的在桥上观赏了很久,忽然庄子脱口而出:“啊,看,这水中的鱼儿是多么从容自在啊!它们看起来是多么快乐呀!”

惠子一向喜欢辩论,立即表示反对:“你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儿现在很快乐呢?”

庄子也不甘示弱,反驳道:“你又不是我,又怎么能断定我不知道它们现在很快乐呢?”

惠子很快地回答道:“照你所说的,我不是你,当然不能知道你是喜还是忧。同样,你不是鱼,当然也不知道鱼儿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庄子不慌不忙地说:“我们还是从头讲起。刚才你问我是怎么知道鱼儿是快乐的,这就说明你知道我了解鱼儿是快乐的才问我。现在我告诉你,我完全是从自己的感受中体会到的。我和你站在这桥上观赏鱼儿,悠闲自在,好不快乐。再看看这鱼儿,它们在水中自由自在地嬉戏,从容不迫地观望着我俩,当然也应该感到十分的快乐。”

————《庄子·秋水》

【求解驿站】形容临事不慌不忙,镇定沉着。从容,不慌不忙,镇静;不迫,不急促。

【活学活用】面对劲敌,他依然~地冷静面对。

【妙语点拨】惠子的回答是不可知论,庄子的回答是可知论。由此可知,庄子的思想是积极的,惠子的思想是消极的,神秘的。庄子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是反面的回答,其实也已经给出了正面的回答,当庄子看到鱼儿“出游从容”,所以,他认为鱼儿是快乐的。如果在菜市场看到正在被宰杀的鱼儿,它们使尽浑身的力气在扑腾滚翻,我们也会认为这时的鱼儿是痛苦恐惧的,因为趋生避死的本能,鱼儿与人类是一样的。

【近义】处之泰然、不慌不忙

【反义】惊慌失措、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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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苏东坡游赤壁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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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执政后,把宋神宗贬谪的许多大臣都召回朝廷,其中有两个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苏轼(音shì)和苏辙(音zhé)。

苏轼兄弟俩,是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苏轼二十岁刚出头的那年,他的父亲苏洵带着他和苏辙到京城去考进士。主考官欧阳修,正在注意从考生中物色有才华的人。第一场考试下来,他在阅卷的时候,看到一篇文章,高兴得拍案叫好。

考卷是密封的,上面没有考生的名字。欧阳修心里想,能写出这样精采的文章,一定是一个文坛能手。京城里有点名气的文人,欧阳修多少了解一点,这篇文章究竟是谁写的呢?他猜想了半晌,觉得从文章的风格看,很可能是他的门生曾巩。他本来想把这篇文章评为第一名,但是曾巩是他门生,评得高了,怕人们说他偏袒,就把它评为第二。

直到发榜的那天,欧阳修才知道,那个写精采文章的不是曾巩,却是刚到京城的青年考生苏轼。

苏轼考取以后,照例要去拜见主考老师欧阳修。欧阳修跟他谈了一阵子,觉得他气度大方,才华出众,打心眼里喜欢。苏轼走了以后,欧阳修跟他的老同事梅尧臣说:“像这样出众的人才的确难得,我真应该让他高出一头呢!”(成语“出人头地”就是这样来的。)

欧阳修这番话一传出去,一些读书人听了都不服气。京城里这样多的人才,难道比不上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后来,大家读到苏轼才气横溢的诗歌和文章,才不得不服输。

苏轼出了名,他的弟弟、十九岁的苏辙也在同年考取了进士,他们的父亲苏洵的高兴劲儿就不用说了。但是苏洵另外有一番感触。原来苏洵也是个擅长散文的人。他在少年时期,没认真读书,到二十七岁那年,看到别人一个个都上进了,才发个狠劲读书。过了一年,考进士没考中,回到家里,一气之下把他过去写的文章,一把火烧了,从头学起,果然进步很大。

这回,他带儿子到了京城,眼看儿子年轻轻的都考中了,怎么不感慨呢。他听说欧阳修是最重视文才的,就把他几年来写的二十多篇文章托人送给欧阳修,请欧阳修指教。欧阳修一看,苏洵的文章文笔老练,别具风格,就向宰相韩琦推荐,韩琦也很赞赏。后来,没经过考试,破格把苏洵任命为秘书省校书郎。

这样,苏家父子三人在当时京城中都出了名。后来,人们把他们父子三人合起来称做“三苏”。

王安石实行新法的时候,苏洵已经死了。苏辙在王安石手下干过事,后来,因为跟王安石合不来,被降了职到外地去了。苏轼主动要求外调,先后当过杭州、湖州(今浙江吴兴)等地方的刺史。他每到一个地方,都兴修水利,减轻赋税,提倡生产,做了一些对人民生活有益的事。

后来,苏轼在湖州看到了地方豪强官吏的横行霸道,很不满意,写了一些诗,讽刺这些事。没想到这些诗传到京城,几个反对苏轼的官僚从苏轼的诗文里摘出几句话,诬陷苏轼诽谤朝廷,大逆不道。他们撤了苏轼的职,把他押解到东京,关在大狱里,想把他处死。

苏轼在牢监里足足被关了一百天,受尽折磨。后来,因为实在算不上什么大罪,宋神宗才下令把他释放,贬谪到黄州(今湖北黄冈)。

苏轼到了黄州,挂了个小小的空头官衔,实际上过着流放的生活。他穷得过不了日子,后来靠朋友的帮助,弄到一块地,自己耕种起来。他还亲自整理场地,在东边山坡上盖了一间屋。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别号,叫东坡居士。后来,人们常把苏轼叫做苏东坡

苏轼在政治上失意的日子里,常常游览山水,写作诗歌,抒发他的心情。有一次,他打听到长江边有个名胜古迹叫做赤壁,就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里,约了几个朋友,乘着小船到赤壁去游览。在那里,他想起三国时期曹操和周瑜大战的情景,触景生情,十分感慨。回来以后,写了一篇文章,叫做《赤壁赋》。

苏轼不但是写散文和写诗的能手,而且在词的写作上也有很高的成就。他写的词,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豪放风格。在游赤壁之后,他又写了一首《念奴娇》(词牌名)词的上半首是: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崩云,掠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苏轼是个博学多才的人,但是他在地理上却出了一个不小的差错。原来黄州的赤壁并不是周瑜火烧曹军的地方。三国的赤壁在现在武汉的上游,而黄州却在武汉下游。不过,黄州的赤壁却因为苏轼这一个差错出了名。后来人们为了纪念这位大文学家,就称它为“东坡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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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熟羊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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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熟羊胛 注音 shú yáng jiǎ, 解释 羊胛:羊的肩胛, 用法 作宾语、定语;指时间过得快。下面我们一起来阅读这个故事!

【注音】shú yáng jiǎ

【成语故事】唐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铁勒的部族很多,其中一个部族叫骨利干,地处瀚海以北,那里的草多为百合,盛产良马,可以日行千里。骨利干北边临海,离唐朝京都长安很远。那里日长夜短,傍晚开始煮羊的肩胛,等煮熟时,东方竟然天亮了。

【出处】日入亨羊胛,熟,东方已明。 《新唐书·回鹘传》

【解释】羊胛:羊的肩胛。比喻时间过得很快。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时间过得快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伯乐相马、不公不法、黄门驸马、尻轮神马、软裘快马、零敲碎打、现身说法、横行不法、小廉大法、行而世为天下法、......

【年代】古代

[历史典故:熟羊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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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悬梁刺股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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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我们从小到大听过多少,知道多少,了解又有多少,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悬梁刺股的历史典故,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悬梁刺股:发奋刻苦,求学始成

【出处】

《战国策·秦策一》暨宋·李昉《太平御览》卷三六三引《汉书》。

【释义】

股:大腿。将头发悬在梁上,用锥子刺大腿,以防止打瞌睡。形容读书学习发愤刻苦。

【历史典故】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字季子,是当时有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曾与张仪一起师从鬼谷子学习兵法。学成之后,他到各国去游说,希望各国的君主可以采纳他的政治主张,但却始终一无所获。最后,他的钱全都花光了,只能回家。

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邻居们也都在暗地里嘲笑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愤读书。从此,他闭门不出,埋头苦读,常常读书到深夜,有时疲倦得直打盹,想睡觉,他就用冷水冲醒自己。但是,到后来冷水也没有什么用了,于是他想出了另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了,再坚持读书。

几年的苦读之后,他掌握了丰富的知识,于是他再次去游说,后终于成为一位声望颇高的大纵横家。

东汉时期,也有一个像苏秦一样勤学苦读的人,他叫孙敬,字文宝,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开始由于知识浅薄得不到重用,于是,他下决心认真钻研,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如饥似渴地读书。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疲倦得直打瞌睡。他想了很多办法来刺激自己,但是到后来都失去了效用。

他怕影响自己读书,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他找来一根绳子,一头牢牢地绑在房梁上,一头则绑住自己的头发。当他读书疲劳打盹时,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就会把头皮扯痛了,自己马上清醒,再继续读书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孙敬后来终于成为一个大学问家。

【成长心语】

拉美特利说过:“大海越是布满暗礁,越是以险恶出名,我越觉得通过重重危难去寻求不朽是一件赏心乐事。”在逆境中,只有懦夫才会一蹶不振,视此为人生的终结。综观历史,强者都是在大苦大难中取得成就的。求知也是如此,不经历风雨,怎么会见到美丽的彩虹?没有百转千回的“山重水复疑无路”,又何来“柳暗花明又一村”?要想获得大幅度的提升,便要经历“华山天险一条路”,要有百折不回的韧劲、闻鸡起舞的苦干、悬梁刺股的志气和奋发,这样才能够“破壁”,一定能够“走通”,一定能够华山登顶、一览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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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胡亥和扶苏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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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亥的即位完全是赵高为了自己专权而一手策划的,在秦始皇的众公子中,胡亥论才干绝对不够即位的资格。他的长兄扶苏是最优秀的,秦始皇也将他作为继承人来培养,虽然秦始皇并不是很喜欢他。为了增长他的治国经验,派他到北面的边境上和蒙恬一块戍守。

而胡亥在秦始皇的儿子中是出名的纨绔子弟,没有什么帝王儿子的风度。有一次,秦始皇设宴招待群臣,胡亥也遵命赴宴,但他不愿和大臣们循规蹈矩地在父亲面前喝酒,早早吃饱了便借故退席了。在殿门外整齐地排列着群臣的鞋子,按照当时秦的规定,大臣进入宫殿时必须将鞋子脱下放在殿门外。参加酒宴的群臣的鞋子摆放得整整齐齐,这却成了胡亥胡闹的道具。他借着酒劲,边走边随意地将群臣的鞋子踢得横七竖八。后来胡亥做皇帝治理天下,结果就像他原来踢鞋一样把国家"踢"得乱七八糟,最后乱得连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了。

胡亥的公子哥的形象加上赵高的教唆,使他在邪路上渐渐地越走越远。赵高本是宫中的一个太监,但他也有一些才干,如精通刑法,不但身高力气大,字也写得很好,深得秦始皇的宠信,为了巴结胡亥,赵高经常教胡亥书法和如何断案,加上赵高的三寸不烂之舌,将胡亥牢牢地控制住,一切听他指挥,这是以后赵高鼓动胡亥篡位的基础。

秦始皇最后一次出巡时,胡亥也随行,当时他二十来岁,仍是个公子哥。秦始皇病死后,受到赵高的蛊惑,和赵高、李斯一起改了秦始皇立长子扶苏继承帝位的遗诏,自己登上了本不属于他的帝位,结果也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赵高的阴谋之所以得逞,李斯的作用不容忽视。赵高深知李斯的地位对他立胡亥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于是设法说服了李斯。赵高对李斯说了他的打算,李斯却一口回绝。赵高不慌不忙地说:"李丞相,您最好好好考虑一下,在朝中,您的威望、您的计谋能和蒙恬相比吗?况且,扶苏对您的信任也没有对蒙恬的深,假如扶苏即位,那丞相的职位肯定就是蒙恬的了,哪还会有您的地方。丢掉丞相倒是小事,身首异处也不是没有可能。您还是好好想想吧,命运就掌握在您自己的手里。"李斯权衡利弊,终于和赵高走上了同一条不归之路。

胡亥登上帝位之前就害死了自己的哥哥扶苏。胡亥和赵高、李斯一起伪造了诏书送到在北面边境戍守的扶苏和蒙恬处,假诏书斥责扶苏和蒙恬戍边十几年,不但没立战功,相反还屡次上书肆意非议朝政。扶苏更是对不能回京城做太子而耿耿于怀,怨恨不已,所以对扶苏赐剑自刎。

扶苏听了诏书流着泪想要自刎,蒙恬毕竟比他有些经验,劝他向皇上申诉,如果属实再自刎也不晚,但扶苏却说:"父皇让我死,还有什么可申诉的呢?"说完含泪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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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历史典故推荐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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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末年,天下大乱,诸侯各霸一方,战乱连年不休。王世充霸占洛阳后,自立皇位,定国号为郑,封其侄儿王仁则为领兵大元帅。这叔侄二人终日东杀西战,民不聊生。那时候,洛阳城郊十五里的柏谷庄,有少林寺千亩田地,住着十三个有武艺的和尚,专管种田护园。一日,饲养牲口的和尚智守,听见有人在谷草垛后嘀嘀咕咕说,原来他们是青泥沱人,听说唐王那里年景好,在闯潼关逃荒要饭时,拾到上书秦王之印玉印一个。丢印的是一个被抓的郎中。智守听完以后,把这夫妇带进庄院,让他俩把经过又说了一遍。寺主僧志操,留下玉印,打发逃荒夫妇走后,十三武僧议论起来,说郎中可能是李世民。都说唐王李渊父子办事顺天理和人情,关内五谷丰登,军队秋毫无犯。王世充自称皇帝,祸国殃民,实属蟊贼,要设法搭救那个郎中才是。最后上座僧善护决定,搭救李世民立即奔洛阳,十三人扮成挑柴汉子,混在人群里。

来到禁地洛阳监狱那里,在距监狱门口不远的地方,正好碰上一个巡逻禁卒走来。普胜来个猛虎跳涧势,飞上去卡住了禁卒的喉咙,象提小鸡一样,毫无声息的将那个禁卒提到僻静之处,昙宗得到钥匙,又将那总管捆了手脚,嘴里填上东西,推到墙角暗处,昙宗开了监门,背起李世民跑出内监,智守、普胜紧紧跟上,三人一起离开了禁地。他们当即拿定主意: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兵分两路,一路护送李世民出城,到洛阳桥头相等;一路去捉贼子王仁则。在善护带领下,昙宗、明嵩、善护等五人,穿过伊洛街口,见星光下三四个郑兵在一座高楼前游荡,便抓住其中一个让他领到王仁则院前,又想办法打开了房门。

屋内的王仁则正奸淫一女子,忽见有人进屋,劈头就是一剑,昙宗来个镏金沙飞掌,拨过来剑,闪进屋中,两人就在屋内相斗起来。几个回合,昙宗伸手抓起一泡菜缸上的石磨照着王仁则砸去,只听啊呀一声,王仁则倒在地上。昙宗一脚踏在王仁则身上,让姑娘开门、点灯。明嵩进到屋里,用绳子将王仁则一绑,昙宗象扛粮食袋子似的,往肩头一放,五个僧人一同赶往洛阳桥。再说志操他们,在官马棚牵了十四匹战马,把李世民扶上马,破门来到洛阳桥头等候。昙宗扛着王仁则来到桥头,翻身上马,用胳膊夹着王仁则,十四匹战马直向西而去。不远遇见了李世民的唐营兵将,十三个少林和尚,把俘虏到的郑将王仁则和那块玉印,一并交给了李世民,便得胜回柏谷庄去了。唐王李世民当了大唐皇帝之后,便封昙宗为大将军,其他十二个和尚因不愿做官,各自云游四方去了。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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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九色鹿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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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河旁边,住着一头鹿,它的毛有九种颜色,它的角像雪一样白。九色鹿每天到河边吃草喝水,这儿有它的一个好朋友,那是一只乌鸦。

有一天,一个人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九色鹿看到了,赶快跑到河边,不顾危险,掉进河里去,把那个人救上岸来了。那人要谢九色鹿,九色鹿摇摇头说:“我救你,不是为了叫你谢我。你回去吧,只要你不告诉大家。”说完话,就回去了。

那个人说:“一定、一定,我什么也不告诉人家。”说完话,就回去了。

这个国家的王后,一天夜里做了个奇怪的梦,看见一头鹿,它的毛有九种颜色,他的角像雪一样白。她醒来对国王说:“我要九色鹿,拿它的皮做坐垫,您快给我找来。要不,我就要死了。”

国王告诉全国的老百姓:谁能找到九色鹿,就分给他半个国家,还给他满满一盆金子。

可是谁也没见过九色鹿,谁也不知道九色鹿在哪儿,只有一个人,就是九色鹿救了他的那个人知道。他想:“这下可好了,我可以有满满一盆金子,还分到半个国家呢!”他跑到王宫里,让国王带上兵马和他一起去捉九色鹿。

这天,九色鹿正伏在地上打瞌睡,它的好朋友,就是那只乌鸦,站在树枝上,看见远远问那个人:“九色鹿救了你,你为什么反而要害他呢?”

那个人说不出话来。

国王叫他的士兵让开一条路,把九色鹿放了,并且下了个命令:“以后,谁也不许来捉九色鹿。”那个人呢?他没有拿到满盆的金子。也没有分到半个国家。国王叫士兵把他绑起来,仍到恒河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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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管鲍之交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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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管仲传》。

【释义】管:管仲;鲍:鲍叔牙;交:交情。春秋时齐人管仲和鲍叔牙相知最深。后常比喻交情深厚的朋友。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齐国有一对好朋友,一个叫管仲,另一个叫鲍叔牙。管仲家里很穷,又要奉养母亲。鲍叔牙知道了,就找管仲一起做生意。赚了钱以后,管仲分到很多,鲍叔牙却分到很少。人们纷纷议论管仲是个贪财之人,不讲情谊。鲍叔牙知道后,便替管仲辩解说,管仲不是不讲情谊,他家里情况不好,而且要奉养母亲,多拿一点没有关系的。

管仲和鲍叔牙一起去打仗,每次进攻的时候,管仲都躲在最后面,大家都说他是个贪生怕死的人。鲍叔牙听说后,向人们解释说,管仲不是贪生怕死,只是他得留着命回去照顾家中的老母亲啊!

后来,公子诸当上了国君,他每天吃喝玩乐,任意妄为。鲍叔牙和管仲都预感齐国将会发生内乱,就分别带着公子小白和公子纠逃到莒国和鲁国去了。不久,诸被人杀死,管仲想让纠顺利地当上国君,于是便在暗中对付小白,可惜把箭射偏了,小白不仅没死,还当上了齐国的国王,是为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后,决定封鲍叔牙为宰相,鲍叔牙却对齐桓公说:“管仲各方面都比我强,应该请他来当宰相才是!”齐桓公惊讶地说:“管仲曾经想要杀我,你居然叫我请他来当宰相?”鲍叔牙却说:“这不能怪他,他是为了帮他的主人才这么做的呀!”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便请管仲回来当宰相,在管仲的辅佐下,齐国迅速强大起来。

管仲在谈到他与鲍叔牙之间的往事时,曾说:“我曾和鲍叔牙一起做生意,分钱财,自己多拿,鲍叔牙不认为我贪财,他知道我贫穷;我曾经三次作战,三次逃跑,鲍叔牙不认为我胆怯,他知道我家里有老母亲。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是鲍叔牙啊!”

【成长心语】

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但是,朋友最为可贵的还是相互信任。一旦成为知己,一定是彼此了解的,或许细节并不熟悉,但观念必定是了然于胸的,对于对方的行为总是可以作出最符合其初衷的解释。

管仲在鲍叔牙的坟前说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管仲一生因为有这样一个知己,显得更加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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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方孝孺与红蛇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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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方孝孺是明朝初年一位大儒,他的大忠大孝大仁大义的事例一直都在历史上传为佳话。当时明太祖朱元璋非常看重这位有学问、有道德的方孝孺,所以就起用他,后来方孝孺也辅佐明太祖的皇孙明惠帝来辅佐朝政。

方孝孺的父亲在方孝孺还没有出生之前,他父亲有一次去建一个祖坟,给祖先立一个坟,去挖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就做了一个梦,就梦到一个穿红衣服的老人来跟方孝孺的父亲说,就哀求他,说我有八百的子孙就在你要去挖的坟地下面,我知道你要找一个风水宝地给祖坟,这个无可厚非,但是你要给我三天的时间,让我们全家都搬走,你三天以后再来挖这个祖坟,给我们三天。

结果这个梦醒了以后,方孝孺的父亲觉得这个梦好像似真似假,他觉得梦怎么能当真,他就不管它了,反正我已经选定了良辰吉日,就在明天,我们一样要开工。

结果明天就去挖,挖到下面一个大石底下,发现下面有很多的蛇,红色的蛇。当方孝孺的父亲看到这么多红蛇,他竟然说“这样吧,我们把这些红蛇都烧死”,结果就用火把这些蛇都烧死,很多很多的蛇都烧死,结果祖坟就建了。

就在当天晚上他的父亲又梦到红衣老人,很生气的来到他梦里面跟他讲,他说我昨天已经给你托了梦,希望你三天之后再开工,但是你为什么没有听我的哀求?今天竟然还把我八百多的子孙统统给烧死,你现在灭我的族,我将来也要灭你的族。这个老人就在他梦里面发了这个毒誓。

这个事情后来就过去了。

方孝孺就出生了,出生以后他很快就成为一个很有学识、很有道德的一位大儒,很快就受到朝廷的器重。

当他在辅佐明惠帝的时候,当时北方有个燕王,是朱元璋的侄子,他起兵作乱,带兵从北方打下来,就把明惠帝给杀了,然后就篡位,要重新自己立成皇帝。因为他也是姓朱,都是朱元璋的亲戚,所以他立自己为帝,还是明朝。结果把这些原来的文武百官都抓起来,大部分的人都投降,都觉得没有办法,这是自己兄弟之间的争权而己,结果都投归到燕王。就是方孝孺他宁死都不从,当时因为明惠帝知道燕王要打下来的时候,他就下令方孝孺写了一个昭书,昭告天下起兵平定燕王的叛乱。

结果被燕王取代了京师以后,燕王知道方孝孺是世人最敬仰的大儒,就让方孝孺重新写一个昭书,昭告天下立燕王为帝。方孝孺死都不肯,结果在大堂上面竟然写下四个字,在他的昭书上写“燕王篡位”,说他这是篡位。结果燕王非常的气愤,他说你敢这样做,难道不怕我灭你九族吗?结果方孝孺就破口大骂,说你这不仁不义的人,哪怕灭十族我也不会屈服于你。

燕王就非常生气,好,你说灭十族,我就灭你十族。因为中国人都只有九族,十族是什么?就把方孝孺的老师、还有那些门生统统都抓起来去斩首。结果满门抄斩,总共杀了八百多人,连方孝孺自己本身也都被腰斩。

后来我们才知道,当时方孝孺的父亲为了得这么一块风水宝地太心急了,竟然把人家红衣老人,它是个蛇王,它这八百多条的蛇也是满门,灭人家的族,八百多条蛇都给烧死,结果蛇王(红衣老人)发了这么个毒誓,也要灭方家的八百族人,结果它的誓言最后在方孝孺身上实现了。

可想而知,方孝孺就是这位红衣老人投胎再来的,他的目的就是要来灭你的十族,讨你八百多条的生命,所以冤冤相报。今天我们不慎伤害它的时候,知道将来必定会有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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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夸父山和桃林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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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灵宝县不是今天的这个名子,叫做桃林,又叫桃林县。桃林县西有座夸父山。这里一直流传着“夸父追日”的故事。

上古时候,我国北方高高的成都载天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族叫夸父族。这个部族的头人夸父,身高无比,力大无穷,有不平凡的的意志。

那时候,世界上很荒凉,毒蛇猛兽横行。夸父为丁本部族的人们能活下去,每天跟洪水猛兽搏斗。夸父率领本族的男女,在斗争中取得了一次又一次胜利。夸父把捉到的凶恶的黄蛇绑在自己的两只耳朵上,抓在手里,高兴得哈哈大笑。

有一年,天大旱。火一样的太阳晒焦了地上的庄稼,晒干了河里的流水,使人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赶上太阳,把太阳捉住,让它听从人们的使唤。

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去追赶它。夸父身高力大,一迈步,震得大地直摇晃。他一脚踏下去,就在浙江临海县的复釜山上,留下一个长长的巨人脚印。太阳在空中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疾风一样地追。中午,夸父追赶太阳来到湖南沅陵县一带,他跑得又饿又累,就停下来用三块石头支起锅来做饭。他吃完饭,见太阳已经偏西了,就赶紧迈开大步又追了上去。后来,这三块支锅石就成了辰州东面的三座大山。

太阳快落山了,夸父离太阳越来越近。到了甘肃东部的泾川县,他停下来歇一会儿,把鞋里的土块、石子往外一倒,就成了一座小山。现在人们叫它“振履堆”。夸父跨过一座座高山,穿过一条条大河,在禺谷眼看快要追上太阳了,这时,别提他心里多高兴了。当他伸手就要捉住太阳的功夫,突然,感到头昏眼花,竟渴得晕过去了。他醒来时,太阳早已不见了。他站起来走到东南方的黄河边,伏下身子,猛喝黄河里的水,黄河水被他喝干了,又喝渭河里的水。谁知道,渭河里的水也被他喝干了,还是不解渴。这时,他又打算去山西雁门山一带,去喝大泽里的水,可是,夸父实在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华山以东、灵宝以西不远的地方,身体再也支持不住,就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这就是现在灵宝县西三十五里灵湖峪和池峪中问的夸父山。夸父死时扔下的手杖,也变成了一片五彩云霞一样的桃林。桃林的地势险要,以后人们就把这里叫做“桃林塞”。

夸父死了,他的后代子孙就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传业后世。夸父的子孙居住的村子,就是今天夸父山下的“夸父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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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沙丘鲍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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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出《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名嬴政,秦庄襄王之子。始皇是他灭掉六国、统一天下以后自封的帝号。称帝以后,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巩固来之不易的统一大业,创立了一套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统一了文字、货币及度量衡,在全国范围内修筑了四通八达的道路并修建了著名的万里长城。

但是始皇仍然不放心,因为秦朝推行一套严酷的法律制度,向人民征收很重的赋税,人民动不动就会受到惩罚,甚至处死,所以一些残余的六国贵族和老百姓都心存不满。为此,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的第二年,便开始到全国各地巡察,巩固帝国统治。 公元前210年正月,秦始皇第五次出外巡游。左丞相李斯、公子胡亥、中车府令赵高等人随驾同行。一路上,始皇遍访名山胜水,祭祀先圣,到处立石刻歌颂秦国的功德。

但是在归途中,始皇得了重病,且越来越严重,于是写下遗诏给大公子扶苏,要扶苏继承皇位,并料理自己的丧事。

不久,始皇在沙丘平台(今河南广宗大平台)病死。左丞相李斯认为皇帝死在外面,恐怕留在咸阳的王子们以及全国各地知道皇帝死讯的人会反叛作乱,因此对皇帝驾崩严守秘密,不予发丧。赵高以前曾教过胡亥读书以及狱律法令等知识,和胡亥关系十分密切。他见有机可乘,便和胡亥密谋篡位,并胁迫李斯共同参与其事。于是他们毁掉始皇给扶苏的遗诏,另外伪造了一份始皇遗诏,说是立胡亥为太子。同时伪造了一封始皇给公子扶苏、将军蒙恬的遗诏,列举他们两人的罪行,令他们自杀。

在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巡游车队继续西行,经由井陉关抵达九原。此时,正值七月高温,始皇的尸体已开始腐烂并发出难闻的臭味,李斯等人于是下令车上装了一担臭咸鱼,以混淆掩盖始皇尸体发出的臭味。

巡游车队经由直道(古道名)回到咸阳,方正式为秦始皇办理丧事,把秦始皇安葬在骊山。

不久,太子胡亥继位做了皇帝,称为秦二世。但好景不长,由于他对人民施以更残暴的统治,很快就被秦末农民起义军推翻。

后来,“沙丘鲍鱼”这一典故,用来指秦始皇死,秦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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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中国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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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说出一个典故的时候,知道它背后那段风起云涌、波澜壮阔的历史吗?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有关中国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赵氏孤儿】

有一出古戏叫《赵氏孤儿》,演的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其中就有两个人以生命为代价信守诺言的情节。春秋时候,赵国有个忠臣赵奢,遭到奸臣屠岸贾的诬陷,被杀了。临刑前,赵奢对他的两个门客程婴和杵臼说:“我死后,你们一定想办法保住我的儿子,日后让他为我报仇,除掉屠岸贾这一帮祸国殃民的坏蛋。”两人郑重地答应了。

赵奢被害后,他们两人就历尽千辛万苦去实践自己的诺言。赵奢的妻子是赵王的女儿,带着儿子住在王宫里。他们估计赵奢的妻子不会被害,但赵奢的儿子有可能保不住,就设法把他从宫里偷出来。当时这孩子只有半岁。程婴也有个半岁的儿子,就把他放在程婴家一块养。但是,很快屠岸贾发现孩子不在宫中,就到处搜查,查了个把月,没有查到。这家伙恼羞成怒,一定要斩草除根,命令全国搜查;若查不出来,就把全国三3个月以上、1岁以下的孩子全部杀光。

程婴、杵臼看到这种情况,于心不忍,就商量出一个既要保住全国的孩子,又要保全赵氏孤儿的办法,拿程婴的儿子冒充赵氏孤儿,献出去。由谁来献呢?献孩子的要受到正直之士的谴责,保藏孩子的则肯定活不了。最后杵白说:“让我去死吧。我年纪大些,今后抚养的任务很重,时间也长,再说你能文能武,留下来也比我有用些。”于是杵臼把程婴的儿子藏在自己家里,而程婴去“告密”,并带人到杵臼家里去搜,果然搜出个孩子,当着程婴的面就摔死了。

大家想想,虽然是瞒哄了屠岸贾,但眼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被摔死,心里有多难受!而且这种难受还不能有任何表现,要装出极力讨好屠岸贾的样子来。当时屠岸贾要赏程婴一笔钱并给他官做。程婴说:“您多赏点钱,我不做官,我出卖了朋友,人家会骂我,不如多拿点钱远远离开京城,找个地方隐居起来。”屠岸贾误认为程婴是跟自己一样的势利之徒,没有多想就同意了,给了一大笔钱。程婴带着钱和赵氏孤儿藏在深山里。一躲19年,不仅把赵氏孤儿培养成人了,而且调教得能文能武。程婴这才告诉这孤儿19年来的事情经过,赵氏孤儿最后终于在程婴的帮助下,报了仇,把屠岸贾一伙全杀了,把赵奢的案子也翻了。程婴和杵臼真可谓“一诺千金”,是古代讲信用的典型。

【一诺千金】

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设法办到,受到大家的赞扬。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刘邦当了皇帝后,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下令通缉季布。这时敬慕季布为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经过化装后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候婴说情。刘邦在夏候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还封季布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季布一向看不起他。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他就马上去见季布。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话,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话语多么难听,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吹捧说:“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样的话,您怎么能有这样好的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我们既是同乡,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留下他住几个月,作为贵客招待。临走,还送给他一笔厚礼。后来,曹邱生又继续替李布到处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

杜甫曾这样评论过大诗人李白写的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意思是说,李白要是提笔写诗,风雨都惊动了,诗写成之后,连鬼神都感动得哭泣。

那么,李白是不是天生就那么聪明?是不是他从小就懂得刻苦学习?都不是。李白小时候很贪玩,经常逃学。

有一天,李白在学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妈妈正在磨一根很粗的铁棒,李白很奇怪,不明白老妈妈磨这根铁棒干什么,于是他就走上前很有礼貌地问:“老妈妈,您磨这根铁棒干什么呀?”老妈妈头也不抬,还在一个劲地磨:“我的绣花针丢了,我要把它磨成一根针!”李白一听吓了一跳,说:“这可太不容易了!”老妈妈抬起头来:“铁棒磨成针是不容易,可是,时间长了就可以磨成针了”。

从铁杵磨成针,李白想到了做学问。只要肯下功夫,再难的事也做得到。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自己的学问就一定会有长进和建树。以后,李白再也不逃学了,他每天苦读诗书,终于成为中国诗歌史上最伟大的诗人。

[有关中国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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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黄允休妻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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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允,东汉人,是一位才华横溢、博学雄辩的人,加之他英俊潇洒的长相,高雅脱俗的气质,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可惜他做事有些轻浮,偶尔做出一星半点与名声不大相符的事情,但除了妻子外,并不为外人所知。若凭才学,黄允也能功成名就,就连东汉最善于品评人物的名士郭泰见了他也不无感慨地说:“你有绝世的才学,足以成就大业,只怕行为上的不检点,会毁了你一生。”这话不幸被郭泰言中了。

当时的宰相袁槐自己的亲侄女年龄不小了,时常留意晚辈中有没有可意的人物,想为她找一个如意郎君。当他见到黄允后,不由得感叹道:“佳婿若能象黄允,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黄允闻听此言,以为宰相有意将侄女嫁给他,不觉心中产生了一股邪念。黄允便找了个借口,写下一纸休书,打发妻子开路回家。

妻子知道事情的原委之后,异常平静,来到后堂拜见婆婆,说:“现在我被休弃了,刚才也跟黄允长谈作别。我别无所求,只是在这里的时候,与亲戚朋友相处得不错,希望在我离开这里时再和人家见一面。”婆婆表示同意。

于是,派人把宗族亲戚朋友等召集到一起,共来了三百多人,黄允的妻子在众人中间坐定,手挥着衣袖,口里滔滔不绝,一口气讲述了黄允所作的十五件丑恶下流、见不得人的事情,说得凿凿有据,直听得众人目瞪口呆。

讲过之后,她登车扬长而去,丝毫不为自己被休弃而感到羞辱。黄允却就此声名狼籍,躲在家里再也不敢出门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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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王莽赶刘秀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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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末年皇帝暗弱,外戚王莽专权,独揽朝政,暴行逆施,残害忠良,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对上篡政刘汉江山,对下欺压贫苦百姓,对于反对他的派系和农民起义进行血腥的镇压,尤其是对汉室宗亲的大肆屠杀更是惨不忍睹。当时的刘秀也是汉室宗亲,并且对王莽政权构成的威胁最大,是王莽的心腹大患。王莽下定决心一定要除掉他,满天下的贴出告示捉拿他,悬赏重金和权位要取他的脑袋。刘秀就四处逃窜,躲藏,官兵就四处的追杀。时间长了,于是就留下了很多关于王莽赶刘秀的故事。

有一回,不知道是谁告了密,王莽得知了刘秀的下落,于是就亲自带了重兵去捉拿。刘秀得知王莽带兵来杀他,慌忙之下,也不带一兵一卒,就自己一人骑着马落荒逃窜,他顺着大道向下跑去,后面追兵紧随其后,喊杀声一片:抓住刘秀,抓住刘秀,别让他跑了。情况万分火急,他自己心里琢磨着,这下坏了,说不定难逃此劫了。他快马加鞭的疯跑着,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就顺着大道一直跑,跑了很久很久。由于王莽兵多,跑的比较慢,渐渐的喊杀声越来越小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也是越拉越大,可是刘秀可不敢松懈,保持着原来的速度,飞奔着,又过了很久,眼看着快到中午了,喊杀声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也不知道把王莽甩的有多远。这时的刘秀才把心放下,放缓了速度,急促的呼吸着。

当时正值夏天,大大的太阳照着大地,热气腾腾。刘秀还在顺着大道跑着,速度越来越慢了,刚才的他除了逃命,脑子里一片空白,现在才渐渐的清醒过来,他四处的张望着,不知道这是到了什么地方了,这里很是荒凉,除了这条大道和道边两行稀疏的大树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他慢慢停了下来,跑了大半天了,浑身的滴着臭汗,感觉是又累又饿又渴,浑身酸痛,骨头像散了架一样,那匹马也累得浑身的大汗,呼呼的喘着粗气。他心里想着要是有水就好了,可是这里哪会有那个。他实在是跑不动了,想下来休息会,等缓过劲来再接着跑,心想着追兵一时半会的也赶不过来,于是就下了马,把马拴在道边的大树上,解开衣服,蹲在树荫下休息。

等心神稍稍安宁下来,他蹲在那四处张望着,希望有什么奇迹出现,忽然他发现大道对面的树上挂满了银白色的一串串花,在太阳的照耀下泛着银白色的光芒,感觉好奇怪,不知道这是什么树,结出的花好奇怪。他好奇的站起来走到近旁摘了几朵放在鼻子旁闻了闻,一股清香带着丝丝的甜味向他扑来,他感觉好舒服,灵机一动,心想要是能吃就好了,又加上饿的难耐,于是就随手拿了几朵放到嘴里,嚼了起来,嘴里感觉冒着香气,还甜甜的,很是欣喜,心想真是天不绝我,这花居然能吃,还那么可口。于是他就大把大把的捋下来大吃了起来,还给他的马整了一堆,那马也吃了起来,等都吃饱了,也都缓过劲来了。欣喜的他居然把逃命的事早忘得一干二净,感觉好困,就靠着大树想睡一觉,坐下之后他迷迷糊糊指着对面的大树欣慰的说:是你救了我一命,等我刘秀以后若是做了皇帝,一定封你为树王。他这一指给指错,指着那树旁边的一颗大树身上了。结果呢,还真灵验,自打那以后,旁边的那颗树就成了树王了,也就是大椿树,由于得此荣耀,有些椿树慢慢的变得香起来,成了香椿树,也能够食用了,而不都是以前的臭椿树了。它的生命力开始变强,长的是又高又大,又直又盛,就算把它的头给砍下来,也不会死,也能长出新枝,而那棵救了刘秀一命的大树就是刺槐树,它没有成为树王,很委屈的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普普通通的,像其他树一样,不过它的花子能够食用的美名一直流传了下来,人们把它的花做出很多种吃法,美味极了,吃过的人一定知道吧。刘秀呢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第一个尝试者了。

后来呢有老人说,刘秀是天子命,说话是很灵验的,不能随便乱说话的,这也许是他们杜撰的,不过也怪怪的,似乎跟真的一样。

依着大树朦胧的刘秀很快就睡着了,也不知睡了有多久了,正在做梦的他突然感觉手上疼了一下,就惊醒了,低头一看原来是只小虫子咬了他一下,感觉很是气愤,就顺手抓起那虫子,两手一扯,把它的头跟身子扯为两段。正在这个时候,从远处又传来喊杀声,抓住刘秀,别让他跑了。这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在逃命,要不是那只小虫子,自己就完了,他便迅速的站起来要走,突然想起来那条救命的虫子,早被他扯为两段,还在地上挣扎呢,他感觉很懊悔,可是已经晚了,该怎么办呢,于是他又突发奇想,干脆给它一个脖子好了,想到这里他顺手折了一段草杆子,掐来一小段,捡起那虫子的头跟身子,连了起来,然后说了一句,愿上天保佑你能活过来,然后匆匆放下那虫子,急忙跳上马,飞奔着逃命去了。后来呢,奇怪的事又发生了,那虫子果真活过来了。也就是现在的蝼蛄,不知道有细心的人发现过没有,蝼蛄的脖子就像一根草棍,连着头和身子,听说那就是当年刘秀连的。上天满足了他的这个愿望。了。

听老人说皇帝就是天子,命是很大的,有神仙会暗中保护的,遇到危险时都会指派一些东西来帮助他的。后来刘秀做了皇帝,开创了一个新的王朝——东汉帝国。他就是历史上着名的光武帝。

还有很多关于王莽赶刘秀的故事,就这样,一个跑,一个赶,到最后,王莽打死也没想到,他赶呀赶的,却赶出了一个新的王朝,把自己赶进了地狱,实在是可笑,这就应了一句话: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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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尧王嫁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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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王经过多次考验,觉得舜是个可靠的人,就将国君禅让给他,又决定将两个女儿嫁舜为妻。这就是我国历史上传为佳话的“尧之二女,舜之二妃”。

娥皇和女英要同时嫁给了舜,姐妹二人心里都很高兴。惟有尧妻心存一桩愁事,她总想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女英为正夫人,让养女娥皇为偏房,尧王坚决反对

。尧王出了三道考题,以才定先,能者为师,智者为导。尧妻只好同意。

第一道考题:煮豆子。

尧王给两个女儿各十粒豆子,五斤柴火,先煮熟者胜。

姐姐娥皇长年做饭,很有经验。锅内只倒了少量水,杯水车薪,时间不大,一会儿就煮熟了,柴还有余。妹妹女英却相反,盛了一满锅水,水多柴少,柴火烧尽,水还未热,当然豆子更谈不上熟了。尧妻心里真不好受,嘴里却无法说。

第二道考题:纳鞋底。

尧王笑着让老伴取来一双鞋底和两把绳子,分给两个女儿,每人一只鞋底和一把绳子,谁先纳成,谁就为胜。姐姐娥皇常纳鞋底,又熟练又有窍门;她把长绳子剪成短节,纳完一根再纳一根,不到半天工夫,一只鞋底就纳成了,还纳得平平展展,又好看又耐实。女英用长长的一根绳子纳,很费劲,绳子不时打结,半天连半只都没纳好,还是歪歪扭扭,针脚也稀,又不平展。尧王不言语,尧妻心里非常生气,暗暗盘算,准备对策。

临出嫁动身之前,尧王又出了第三道考题:比谁快。先到历山坡舜帝的住地者为胜。

这时尧妻说话了:“娥皇是姐姐,理应坐马车,三马一车更排场。女英是妹妹,理应骑走骡,单人骑骡更一般。”尧王明知有偏,想据理力争,可是出嫁的时辰已到,来不及了。只得如此,让她们去吧。

妹妹女英骑走骡,抄小路飞快跑,姐姐娥皇坐马车慢慢前进。事有凑巧,女英走到半路,走骡突然下驹了。气得女英骂道:“该死的骡子,偏在这时候下驹,真误我的大事,以后别下驹了。”所以,骡子从此再不下驹。骡子下驹的地方,也因此得名为“落驹村”。

这时,娥皇的马车也赶到了。娥皇见妹妹急成这模样,知道出事了,立即下车把女英拉上马车,一同奔向历山坡。

舜帝和娥皇女英成亲后,对两个妻子百般疼爱,没有偏正之分。姐妹两人也齐心协力辅佐舜帝治理天下,做了许多有利于人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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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潭印月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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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历史的故事,其运用是为更好传达思想情感的。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三潭印月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西湖里有三座石塔,象三个宝葫芦一样,长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每到中秋之夜,明月当空,人们喜欢在石塔的圆洞里点上灯烛,把洞口糊上薄纸,水里就会映出好多小月亮,月照塔,塔映月,景色十分绮丽。那就是有名的“三潭印月”。

那么,这三座石塔是哪里来的呢?还有一段脍炙人口的民间传说呢!

有一年,山东的巧匠鲁班,带着他的小妹,到杭州来。他们在钱塘门边租两间铺面,挂出“山东鲁氏,铁木石作”的招牌。招牌刚刚挂出,上门来拜师傅的便把门槛都踏断了、鲁班挑挑拣拣,把一百八十个心灵手巧的年轻后生,收留下来做徒弟。

鲁班哥妹的手艺巧极了,真是鬼斧神工:凿成的石狗会管门,雕出的木猫会捉老鼠。一百八十个徒弟经他们一指点,个个都成了高手。

一天,鲁班哥妹正在细心给徒弟们教生活,忽然一阵黑风刮过,顿时天上乌云乱翻,原来有一个黑鱼精到人间来作祟啦,黑鱼精一头钻到西湖中央,杭州一个三百六十丈的深潭。它在深潭里吹吹气,杭州满城鱼腥臭;它在深潭里喷喷水,北山南山下暴雨。就在这一天,湖边的杨柳折断了,花朵凋谢了,大水不断往上涨。

鲁班哥妹带着一百八十个徒弟,一齐爬上了宝石山。他们朝山下望望,只见前面一片汪洋,全城的房屋都泡在臭水里,男女老少都逃到西湖四周的山头上。湖中央,转着一个老大老大的漩涡,漩涡当中翘起一只很阔很阔的鱼嘴巴,鱼嘴巴越翘越高,慢慢地露出整个大鱼头,鱼头往上一挺,蓦地飞起一朵乌云,升到天上。乌云飘呀飘呀,飘到宝石顶上,慢慢落下来,里面钻出一个又黑又丑的后生。

黑后生滚动圆鼓鼓的斗鸡眼珠,朝鲁妹瞟瞟:“哈!漂亮的大姑娘,你做的啥行当?”

鲁妹说:“你问姑娘啥行当,姑娘是个巧工匠。”

黑后生把鲁妹从头看到脚:“对了,对了!我看你亮亮的眼睛弯弯的眉,想必能绫罗绸缎巧裁剪。走,跟我去做新衣。”

鲁妹摇摇头。

黑后生把鲁妹从脚看到头:“对了,对了!我看你苗条的身材纤巧的手,想必有描龙绣凤好针线。走,跟我去绣锦被。”

鲁妹摇摇头。

黑后生猜来猜去猜不着,心里想一想,眯起眼睛说:“漂亮的大姑娘,不会裁剪不要紧,不会刺绣不要紧,你嫁到我家去,山珍海味吃不完,乐得享清福哩。”说着,伸手来拉鲁妹。

鲁班一榔头隔开他的手,喝声:“滚开点!”

黑后生仍旧咧开大嘴,嘻皮笑脸:“我的皮有三尺厚,不怕你的榔头!大姑娘嫁了我,什么都好讲;大姑娘不嫁我,再涨大水漫山冈!”

鲁妹心里想:倘若再涨水,全城人的性命都保不住了。她眼珠儿转两转,办法便有了,对黑后生说:“嫁你不急,让阿哥替我办样嫁妆。”

黑后生一听开心了:“好姑娘,我答应,你打算办样啥嫁妆呢?”

“高高山上高高岩,我要叫阿哥把它凿成一只大香炉。”

黑后生高兴得拍大腿:“好好好!天上黑鱼王,落凡立庙堂。有个你陪嫁的石香炉,正好拿它来收供养!”

鲁妹拉过阿哥商量了一阵。鲁班对黑后生说:“东是水,西是水,怎么办呢?你先把大水落下去,我才好动手。”

黑后生张开阔嘴巴一吸,满城的大水竟飞了起来,倒灌进他的肚皮里去啦。

鲁班指指山上的一块悬崖问黑后生:“你看,你看,把这座山劈下来凿只香炉怎么样?”

“好哩,好哩。大舅子,你快凿,凿得越大越风光!”

“香炉高,香炉大,重重的石香炉你怎么搬呢?”

“喏喏喏,只要我抬抬脚,身后就会刮黑风;小小的石香炉算得了什么,就是一座山我也吸得动!”

射避在四周山上的人都回家去了,鲁班他们便爬上那倒挂着的悬崖。鲁班抡起大榔头,在悬崖上砸下第一锤:他一百八十个徒弟,跟着砸了一百八十锤。“轰隆”一声,悬崖翻下来了。——从此以后,西湖边的宝石山上便留下了一堵峭壁。

悬崖真大呀,这边望望白洋洋,那边望望洋洋白,怎么把它凿成滚圆滚圆的石香炉呢?鲁班朝湖心的深潭潭瞄瞄,估好大小,就捏根长绳子,站在悬崖当中,叫妹妹拉紧绳子的另一头,“啪嗒啪嗒”绕着自已跑了一周,鲁妹的脚印子便在悬崖上画了一个圆圈圈。鲁班先凿了大样,一百八十个徒弟按着样子凿。凿一天,又一天,一共凿了七七四十九天,悬崖不见啦,变成一只顶大顶大石香炉。圆鼓鼓的香炉底下,有三只倒竖葫芦形的尖脚;尖脚上,都有个三面透光的圆洞洞。

大石香炉凿成了,鲁班朝黑后生说:“你看,你看,我妹妹的嫁妆已办好,现在就请你搬下湖!”

黑后生要新娘子。鲁班说:“别忙,别忙,你先把嫁妆搬去摆起来,再打发花轿来抬。”

黑后生高兴死了,一个转身就往山下跑,他卷起的旋风,竟把那么大的一个石香炉咕碌碌吸在后面滚。黑后生跑呀跑呀,跑到湖中央,变成黑鱼,钻进深潭潭;石香炉滚呀滚呀,滚到湖中央,在深潭潭旁边的斜面一滑,“拍得得”一下子倒覆过来,把深潭潭罩得严严实实,不留一丝缝隙。

黑鱼精被罩在石香炉下面,闷得透不过气来;往上顶顶,石香炉动不动;想刮一阵风,又转不开身子,没办法,只好死命往下钻。它越往下钻,石香炉就越往下陷……

黑鱼精终于闷死在湖底了,石香炉也陷在湖底的烂泥里,只在湖面一露出三只葫芦形的脚。

从此,西湖留下一个奇妙的景致:每年中秋节夜里,人们划船到湖中央去,在炉脚上那三面透光的圆洞洞里点烛火;烛光映在湖里,就现出了好几个月影。后来这地方便叫“三潭印月”。

[三潭印月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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