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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关于我喜欢的书的作文(热门20篇)

《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党和国家的爱以及对儿子的深切期望。信中,傅雷告诉儿子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对待生活的问题,对儿子进行了引导,那么你会写《傅雷家书》读后感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傅雷家书读后感400字,供大家参考学习,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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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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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有很多很多,像一颗颗在天上闪亮的星星,它门都给我带来了快乐、知识,让我快乐茁壮的成长,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阅读世界》。

那是我5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的一本书,当我翻到第一页时,看到的是关于新年的,像新年的传说……还有一个小传说,那可是我怎么看也不烦的小知识,同学们你们知道最年长的寿星有多少岁吗?花甲重开,又加三七岁月,古稀双庆,更多一度春秋,小朋友们你们猜是少?嘿嘿,对了,就是141岁,因为花甲是指60岁,重开是指2个60岁,三七岁是21岁,所以就是141岁,古稀是70岁,双庆就是2个70岁,更多一度春秋是1岁,当然也是141岁,两个都等于141岁所以中国长寿就是141岁,还有咱们家家都吃团圆饭——饺子,还有饺子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故事。

这本书现在还在我的书柜和脑子里,每当我看到新书,我都会再看一看,就像尖刀了久违的朋友,那样亲切,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理想,书像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我求知的门,也带我的走向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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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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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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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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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一本美丽而又神奇的书。翻开它,像飞进了童话世界,有美丽的小人鱼,善良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少年;翻开它,想走进了梦幻王国,会飞的马,美丽高贵的女王,邪恶的音乐女神;翻开它,像··········美丽而又神奇的童话,带你领略人世的险恶,让你感受到童话世界是多美好,多神奇。美丽的风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相亲相爱,一切都充满了活力,生意盎然·········

一个个美丽的.童话,能让我们感受到童话王国的奥秘。童话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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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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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学习中没有书籍,就像鱼儿离开了水。唯有不断的阅读、积累方能有所斩获。

在各种经典著作中,一定有你最喜欢的书籍吧。也许你喜欢温文尔雅的《诗经》;也许你喜欢人生哲学《论语》;也许你喜欢爱国诗词《楚辞》……每个人喜欢的都不尽相同吧。当然,我也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成语故事》。因为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成语都是根据历史上的小典故总结而成的,每个成语背后都有它自己蕴含的道理。下面我就给你们具体介绍一下我喜欢的这本书吧。

我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印象深刻的有很多,比如:乘风破浪、水滴石穿、铁杵磨成针、悬梁刺股……

水滴石穿的故事是讲在古代的时候,有个管钱库的官偷了一点钱被人发现了。告知了县官,县官知道后,就派人把把他打了一顿,还要判他盗窃国库的大罪。那个人狡辩说:“我就拿了一个小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难道还要杀了我吗?”县官真的判了他死罪,判决书上写道:“一日一钱,水滴石穿。”意思是告诫人们小错不改就可以成为大错。这个偷钱的人被斩刑,而这个成语却被流传下来。“水滴石穿的字面意思是指水不停地”能把石头穿破,它蕴含的意思是比喻坚持不懈,力量虽小也能做出看起来很难办到的事情。所以我们也要像这小水滴一样,团结起来,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永不停息……

铁杵磨成针是发生在大诗人李白童年时期的故事。李白小时候在山里读书,一天,他读的不耐烦了,不想学了,他就在四周游玩起来。忽然,他看见远处有位老婆婆在河边磨着一根铁棒。他问:“老婆婆,您磨铁棒干什么啊?”“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老婆婆头也不回的答道。“铁棒怎么会磨成绣花针呢?他那么粗大,那么坚硬。”“我每天不停的磨,一定会把它磨成针的。”李白听了十分感动,也十分惭愧。从此,他发奋读书,终于成了著名的大诗人。这个故事比喻只要有恒心,肯努力,做任何事都能成功。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在实际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只要坚持这种精神,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像这样含义深刻的历史小故事呢!我再给你们举几个例子吧。比如说不耻下问比喻不以像地位低、学问比自己低的人请教,也用来形容虚心学习,不自己为是。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做到用于向比自己学问低的人请教,真正的做到不耻下问;乘风破浪现在比喻志向远大,能排除万难,奋勇前进,也形容事业迅猛地发展。我们在学习中也要立大志,树立远大立项,并为之奋斗;画蛇添足现比喻做多余的事,不会取得成就,反而不恰当多此一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决不可凭主观想象,为所欲为。如果不尊重事实,添枝加叶,会把事情变得糟糕。

怎么样?你现在对这本书感情了吧。如果喜欢的话,就去图书馆借读一下吧。哦~对了!别忘了把你欣赏的书籍、热爱的理由、喜欢的片段、品味的快乐也跟大家分享一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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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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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很奇妙的,看完后我忍不住想再看一遍。

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午后打盹,突然一只小白兔从她身边跑过。好奇的爱丽丝追随那只兔子,跳进了一个大大的兔子洞,开始了一段奇妙而惊险的旅程……在旅途中,她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小动物,许多纸牌人士兵、红心国王和红心王后……最后,爱丽丝才知道这是一场梦!

从书中,我了解到爱丽丝是一个勇敢的小女孩。即使掉进了兔子洞里,也不惧怕。她一直往前走,虽然路途很艰险,但她没有退缩,而是通过自己的智慧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与爱丽丝相比,我觉得很惭愧。假如我掉进兔子洞里,我可能会吓得直打哆嗦。以后我也要学习爱丽丝的这种精神,勇敢地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一切困难和险阻!

小伙伴们,听了我精彩的介绍,你也一定想看了吧?那就赶快到书店里买下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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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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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很多,有《格林童话》、《我是朗朗》、《叶圣陶童话集》……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的《魔法手指》。

这本书写的是革利鸽夫妇一家喜欢打猎,每个星期六的早晨,他们都会带着各自的枪,到树林里去打走兽和小鸟。这可气坏了邻居的一位八岁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非凡本领,每当她怒不可遏时,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来!这个魔法太有趣啦,它让打猎者和被打猎者彻底掉了个儿,革利鸽夫妇一家变成了野鸭子,他们学习筑鸟巢,学会飞翔,同样每天面对猎人的追逐和惊吓,而野鸭子们则到革利鸽夫妇的家里享受着人类幸福的生活,做饭,玩玩具火车……更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鸽夫妇一家竟然被野鸭们的枪瞄着,醒悟的他们保证再也不打鸭子和其他的走兽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鸽”改为“爱鸽”了。

看完这本书,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通过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类要爱护鸟类和动物。作为今天的我们一样也要爱护和保护动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维护生态环境,还我们地球一个绿色的家!

前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霭,每天上学的路上雾蒙蒙一片,广播里说的都是我们不懂的PM2。5,听大人们说是我们的空气污染太重才造成的,这样的空气使许多年老体弱的人又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这样的天空是否还有鸟儿在飞?是否还有美丽的蝴蝶来翩翩起舞?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多么渴望也有一个会施魔法的手指,我多么想用这个神奇的力量驱走灰色的雾霭,我多么想用这个魔力来画出我们五彩的家园!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做一个环保的小卫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们会看到雨后的彩虹,也会看到夜晚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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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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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的朋友。在书中总会有与众不同的领悟,而正如“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一样,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读上百遍千遍的,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华上下五千年》。

最初拿到《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时,我只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屁孩,所以,它一直被放在书架上。在三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取下了这本书,打开一看,马上就入迷了。从那以后,我一有空就看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商汤王朝的腐败和周武王的英勇正义;看到了文圣——孔子的桃李满园;看到了能言善辩的晏子、蔺相如;还看到了兴盛的唐朝,还有很多很多……

从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中华民族的瑰丽文化,我想,在中国现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国度里,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有必要去了解中国历史、品味中国历史。不管是兴盛或衰败,我们都应该谨记,因为这两部分,缺了就不是“中国”了!

在看完《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还有想继续读下去的冲动,这又何尝不是一本好书呢?在这本记载着中华历史的书里,将会不断有精彩呈现。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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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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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发现了马小跳一1个活泼可爱、调皮捣蛋、用快乐填满心灵,用童真,童心点缀生活的小男孩!他使我阳光向上,他带走了我所有的忧郁,使我感到快乐的气息。“淘气包马小跳”主要讲的是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四个铁哥们在小学时代的一个个感人的小故事,其中他们那种阳光、诚实、有骨气、善良的精神感染了我。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每个人的童年都有不同的意义,都希望自己快乐、自由、幸福。

在空余时间我常常捧起它品读几遍品尝他们那种童真、童趣和童心,如果你对它有兴

趣我会把它借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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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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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喜欢的一本是《中国名人成长故事》。里面有:孔子,鲁班,孟轲,韩信,匡衡,张衡,李白,岳飞。等人物。

其中我最喜欢岳飞。因为岳飞报效祖国,还勤学苦练。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出生只有几天的时候,家乡发了大水,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全村人随水一起飘走,岳飞妈妈急中生智,抱着岳飞跳进一个水缸里。就这样,水缸随水不停的漂。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岳飞母子飘到了麒麟村。这个村里一个王明的员外救了岳飞母子。就因为他家这样艰苦,上不起学,从小立志,投师学武艺,后来他长大报效祖国,成为民族英雄。我也想喝岳飞一样报效祖国。

读了这本书是我感到了做什么事都不是随便就能成功,也要经过勤学苦练,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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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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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

这本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这一次,我是和龙皓晨一起去对抗魔族皇者的。面对着疼痛、死亡、魔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多次向困难妥协了。可是,龙皓晨始终没有向魔族皇者妥协。它勇敢的坚持着,最后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魔族,保卫了人类的家园。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龙皓晨追求过,也奋斗过,怎能说他是失败者?他不但胜利了,还是大英雄。

龙皓晨让我懂得,人的身体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却硬过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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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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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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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书优秀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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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项能让我们的知识大门开动起来的一项爱好,这项爱好是要静心的同学才能学好的。

我家里除了有学校读的书外,还有很多课外书。在我的房间里有个书柜,上面放着以前学的语文和数学,还有很多的著名作者的书。如:鲁迅,朱自清,苏轼等。只要我有时间,我就会随便拿一本书来看一看。

有一次,我看妈妈闲着,就帮妈妈买了一本小说,妈妈接过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妈妈不知不觉中就看到了第三页,在妈妈正准备看第四页的时候,妈妈突然遇到了她不的字,妈妈就把字典拿来查查,但她翻了好久都不找到她不认识的字,我走去看了看说:“妈妈,是不是有字不认识呀,让我来看看。”“哦,原来是这个字呀,它读曳?yè?”

你们可别小看读书,它的知识可多着呢!每读一篇文章,就会增加新的知识,而且还可以积累许多好的句子和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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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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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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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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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既不是《三国演义》,也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而是被家长们视为“儿童不宜”的《射雕英雄传》。可能有人会奇怪,《射雕英雄传》不是武打小说吗,你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呢?不,你错了!《射雕英雄传》是一把双刃剑,就看你怎么使用它了。你可以把它往好处用,也可以把它往坏处用。而且,金庸先生把他笔下的人物的心理、动作、神态、善恶全部都刻画得一清二楚,让我们明辨是非。

《射雕英雄传》是一本讲侠骨柔情的书。那么,什么是“侠骨”呢?是仗义。例如:穆念慈被杨康欺侮时,郭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杨康打得昏天黑地。这便是侠。又例如:在黄蓉落难时,郭靖帮她付清酒钱。这也是侠。原来侠就是不求回报地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但是,这只能算“小侠”,真正的“大侠”是为国为民,也只有为国为民,才能算“大侠”。

至于“柔情”,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想,等我将来长大了,我自然会明白的。

为什么金庸先生笔下的侠客,既有英勇无畏的一面,又有侠胆柔情的一面呢?那是因为金庸先生自己的经历就潜藏着侠骨柔情的故事:学生时代的金庸,就表现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他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的初中部就读时,深得校长张印通的赏识。但金庸的性格桀骜不驯,常常秉笔直书,针砭校规,张校长迫于压力,不得不开除金庸。但张校长又给他写了封引荐信,让他去衢州中学。风雨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彩虹。金庸不禁百感交集:为了维护校风校纪,张校长铁面无私,将他开除;另一方面,内心又无比柔软,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正因为张校长的侠骨柔情,让金庸成为一个著名作家。几十年后,金庸先生深情回忆道:张校长的锋利与柔软,给他的武侠小说带来了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射雕英雄传》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武打小说,而是一部教我们怎么做一个“大侠”的书。我又有何理由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射雕英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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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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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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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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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媛琳

宋代诗人苏轼曾说过:“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自子知。”有一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也是唯一一本能让我忘了吃,忘了睡,反反复复读了5遍的书。那就是我非常崇拜的罗尔德。达尔文大师写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莫属了。

罗尔德。达尔曾经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白面包儿童图书奖”……而且他的所有作品在世界各地以36种语言出版。当然,这也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作者笔下的狐狸爸爸让我印象深刻:它在被猎人追捕时,临危不惧,一心保护着太太和孩子们,狐狸爸爸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猎人,反败为胜,成为了狐狸追赶猎人。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危险时,不要慌张,要冷静,用自己的智慧让战局变成反败为胜。

就是罗尔德。达尔笔下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让我爱不释手,疯狂着迷。《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注定会成为经典:那只聪明机智,临危不惧的狐狸爸爸,将会一直留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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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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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能增长知识,能把看到的好词和好句都积累下来,在写文章的时候,能在适当的时候用恰当的好词和好句。

我喜欢看的书可多了,有:《皮皮鲁传》、《安徒生童话》、《查理九世》、《笑猫日记》、《捣蛋鬼日记》……

我每天放学之后,写完作业,就捧着一本书在看,我记得有一次,我看的书叫《笑猫日记》,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就对对我说:“先别看了,你都看了半个小时了,先休息一下,要不然对自己眼睛不好的。”我就说:“再看十分钟就休息一下。”妈妈说:“好的,等一下休息五分钟。”我说:“嗯!”

没想到十分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就想让眼睛休息五分钟,我本以为这五分钟过得很快,但是时间也太慢了,过了一分钟之后好似过了一个小时似的,我等了好久五分钟终于过去了,我又接着看书了。

有一天,在家的时候,弟弟和妹妹说:“姐姐,我们来问你五个问题吧!”我说:“好吧!”“我先来问,”弟弟连忙说,“姐姐,你是不是看过唐诗三百首?”“是的。”我说:“那我们就抽你五首古诗。”她(他)们一同说,我心想:这对我来说小菜一碟。

弟弟悄悄地对妹妹说:“妹妹,我们帮姐姐出难的题目。”我就说:“出就出,谁怕谁呀!”弟弟出的第一个题目是:《芙蓉楼送辛渐》又把后面的题目都念出来,我一口气就把所有的内容背了出来。弟弟和妹妹看着我,眨吧着大眼睛,似乎在说:“姐姐真是太牛了!”看着他们的表情,我也会心地笑了:“那当然,腹有诗书气自华!”

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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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看书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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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珂欣

是清凉甘甜的泉水,只有喝下它才会从中取得丰富的营养;书是一扇智慧的窗户,只有打开它才能看见外面的世界;书是知识的马车,只有坐上它,才能了解更多的知识。因为书有这些优点,我才迷恋它!

一次,朝霞的第一缕光射入窗户中,我拿起一本书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弟弟来了,开心的说:“姐,我们去玩吧!你把密码告诉我嘛!”我只是瞟了他一眼,又开始看书。“吃饭了!”妈妈说。我不敢,爸爸揪着我的耳朵,一把抢过书来,我立马像狮子一般扑过去,我们打了“七七四十九个回合”和没有分出胜负,我累了,便走开了。

一次,我悄悄把书带上床去看,一直到十点,妈妈发现灯还是亮着,于是走了进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抢过书走了。

书是人类进不的阶梯,高尔基说的对,有了书,就有了知识,有了知识,就能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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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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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是曹文轩的---《青铜葵花》。看了这部小说,我热泪盈眶,因为我被两个不起眼的农村小孩打动了!青铜是一个男孩名字,因为一场无情地火灾,这位5岁的小孩失去了语言。当青铜要上学时,遇见了一位比他小两岁!村长说:“这位女孩是从县城来的”。村长让女孩——葵花选择居住地方,他居然选择青铜家,当时青桐家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毫不犹豫地让给了妹妹——葵花。最后青桐家商量后,决定葵花上学,青铜干活儿。有一次,青铜要和爸爸出差,葵花也要去,可是青铜却拒绝了!几天后青铜和爸爸回来了!葵花扔下手里的笔,疯疯癫癫地跑过去,一下把青铜抱住。妈妈说:“葵花一听到风吹或草动都开心的说妈妈,哥哥回来了!”

还有一次葵花要走了,可是青铜并不同意葵花走!第2天妈妈让青铜砍柴,青铜答应了,没想到青铜刚出门,妈妈眼含热泪的说:“孩子,你该走了!”说完,葵花上了亲戚的车子。。。。。。我读到这儿想:两兄妹怎么分开了呢?过了几个月葵花回来了!青铜看到了葵花,用自己地全部力量大声喊了几声:“葵花”“葵花”那震撼人心地声音回荡在整个村庄!!大家想一想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竟然说出了话!那是多么艰难的事啊!!

这篇小说不禁佩服这两位农村长大的小孩,我们在这么好的环境下成长是不是更应该认真学习,天天向上呢!现在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那一对小兄妹:青铜——葵花。有机会的话,同学们度要看看这本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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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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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天生爱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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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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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的,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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