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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羿射箭的历史典故【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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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唐伯虎与狂生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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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伯虎性情豪放,爱喝酒。他年轻的时候,跟一个号称“狂生”叫张灵的小伙子十分要好。俩人是街坊,常凑到一块饮酒作乐。

有一次,唐伯虎和张灵穿得破破烂烂的,装成了两个要饭的叫花子,上山去玩。走到山脚下,看见几个秀才坐在亭子里,一边喝酒一边作诗。唐伯虎冲张灵挤了挤眼,二人就凑了过去。唐伯虎对秀才们说:“诸位作诗,我们俩能不能也诌(zhōu,编造)上几句啊?”秀才们看他俩那份穷相儿,心里直好笑,打算拿他们开开心,就答应了。

唐伯虎拿笔在纸上写了个“一”字,张灵接着写了个“上”;唐伯虎又写了个“一”,张灵又写了个“上”;连在一起是“一上一上”。秀才们看了哈哈大笑,这叫哪门子诗呀?唐伯虎没理会,接着又写了三个字:“又一上”。然后拉起张灵就走。

秀才们赶紧把他俩拦住了,让他们接着把诗作完。唐伯虎说:“我们得喝足了酒,才能作好诗。”秀才们想看看他俩还出什么洋相,就给他们倒满了酒。俩人一饮而尽。张灵再写了个“一上”。秀才们笑得东倒西歪:“闹了半天这两位‘才子’敢情就会写‘一上’啊!”唐伯虎不管他们的哄笑,自个儿又喝了一大杯酒,然后提笔一气续成了一道七言绝句:

一上一上又一上,

一上上到高山上。

举头红日向云低,

万里江天都在望。

秀才们一看,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个叫花子还真不简单。再一回头,只见唐伯虎和张灵摇头晃脑,哈哈大笑地走了。

这一天,唐伯虎和张灵出去游玩,又喝了个大醉,张灵趁着酒意,说了个上联:

贾岛醉来非假倒。

贾岛是唐朝后期的诗人,那个有名的“推敲”故事,讲的就是贾岛。张灵在这儿用了谐音异字,拿了个古人的名字——贾岛,来说他俩当时醉得东倒西歪的模样(“非假倒”——要真倒!),还真挺恰当。唐伯虎听了,稍微一琢磨,马上对了一句:

刘伶饮尽不留零。

刘伶(líng)是西晋有名的文人,顶能喝酒了。唐伯虎也用了谐音异字,拿刘伶的名字,来形容他俩喝得滴酒不剩的样子(“不留零”——一滴不剩!),太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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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齐桓公九合诸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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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虽然在长勺打了一次败仗,但是这并没有影响齐桓公后来的霸主地位。过了十多年,北方的燕国(都城在今北京)派使者来讨救兵,说燕国被附近的一个部落山戎侵犯,打了败仗。齐桓公就决定率领大军去救燕国。

公元前663年,齐国大军到了燕国,山戎已经抢了一批百姓和财宝逃回去了。

齐国和燕国的军队联合起来,一直向北追去。没想到他们被敌人引进了一个迷谷。那迷谷就像大海一样,没边没沿,怎么也找不到原来的道儿。

还是管仲想出一个主意来。他对齐桓公说:“马也许能认得路,不如找几匹当地的老马,让它们在头里走,也许能走出这个地方。”

齐桓公叫人挑了几匹老马,让它们领路。这几匹老马果然领着人马出了迷谷。

齐桓公帮助燕国打败山戎以后,邢国也遭到另一个部落狄人的侵犯。齐桓公又带着人马去赶跑了狄人,帮助邢国重筑了城墙。接着,狄人又侵犯卫国,齐桓公帮助卫国在黄河南岸重建国都。就因为这几件事,齐桓公的威望就提高了。只有南方的楚国(都城在今湖北江陵西北),不但不服齐国,还跟齐国对立起来,要跟齐国比个高低。

楚国在中国南部,向来不和中原诸侯来往。那时候,中原诸侯把楚国当做“蛮子”看待。但是,楚国人开垦南方的土地,逐步收服了附近的一些部落,慢慢地变成了大国。后来,干脆自称楚王,不把周朝的天子放在眼里。

公元前656年,齐桓公约会了宋、鲁、陈、卫、郑、曹、许七国军队,联合进攻楚国。

楚成王得知消息,也集合了人马准备抵抗。他派了使者去见齐桓公,说:“我们大王叫我来请问,齐国在北面,楚国在南面,两国素不往来,真叫做风马牛不相及。为什么你们的兵马要跑到这儿来呢?”

管仲责问说:“我们两国虽然相隔很远,但都是周天子封的。当初齐国太公受封的时候,曾经接受一个命令:谁要是不服从天子,齐国有权征讨。你们楚国本来每年向天子进贡包茅(用来滤酒的一种青茅),为什么现在不进贡呢?”使者说:“没进贡包茅,这是我们的不是,以后一定进贡。”

使者走后,齐国和诸侯联军又拔营前进,一直到达召陵(今河南郾城县,召音shào)。

楚成王又派屈完去探问。齐桓公为了显示自己的军威,请屈完一起坐上车去看中原来的各路兵马。屈完一看,果然军容整齐,兵强马壮。

齐桓公趾高气扬地对屈完说:“你瞧瞧,这样强大的兵马,谁能抵挡得了?”

屈完淡淡地笑了笑,说:“君侯协助天子,讲道义,扶助弱小,人家才佩服你。要是光凭武力的话,那么,咱们国力虽不强,但是用方城(楚国所筑的长城,在今河南方城北至泌阳东北)作城墙,用汉水作壕沟。您就是再多带些人马来,也未必能打得进去。”

齐桓公听屈完说得挺强硬,估计也未必能轻易打败楚国,而且楚国既然已经认了错,答应进贡包茅,也算有了面子。就这样,中原八国诸侯和楚国一起在召陵订立了盟约,各自回国去了。

后来,周王室发生纠纷,齐桓公又帮助太子姬郑巩固了地位。太子即位后,就是周襄王。周襄王为了报答齐桓公,特地派使者把祭祀太庙的祭肉送给齐桓公,算是一份厚礼。

齐桓公趁此机会,又在宋国的葵丘(今河南兰考东)会合诸侯,招待天子使者。并且订立了一个盟约,主要内容是:修水利,防水患,不准把邻国作为水坑;邻国有灾荒来买粮食,不应该禁止;凡是同盟的诸侯,在订立盟约以后,都要友好相待。

这是齐桓公最后一次会合诸侯。像这样大的会合,一共有许多次,历史上称做“九合诸侯”。

公元前645年,管仲病死。过了两年,齐桓公也死去。齐桓公一死,他的五个儿子抢夺君位,齐国发生了内乱,公子昭逃到宋国。齐国的霸主地位也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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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李光弼大破史思明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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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王朝收复两京以后,安庆绪逃到河北,占领六十座城,继续顽抗。唐肃宗决定派大军进剿安庆绪。这一次进军,唐军一共集中了九个节度使带领的六十万兵力。这九路大军归谁统率呢,论地位和威望,应该是郭子仪和李光弼,但是猜忌心很重的唐肃宗,怕郭、李两人权力太大,故意不设主帅,却派了一个完全不懂打仗的宦官鱼朝恩作观军容使(监视出征将帅的军事长官),九个节度使都得听他指挥。

唐军攻打邺城的时候,史思明又举兵反唐,从范阳带兵救援安庆绪。六十万唐军,准备跟版军决战,还没来得及摆开阵势,忽然刮起一阵狂风,吹得沙尘弥漫,天昏地暗。九路大军没有统一指挥,就都像受惊的马群一样逃散了。

唐军打了败仗,鱼朝恩把失败的责任一古脑儿推给郭子仪。唐肃宗听信鱼朝恩的话,把郭子仪朔方节度使的职务撤了,让李光弼接替郭子仪的职务。

这时候,叛军又发生内讧。史思明在邺城杀了安庆绪,自立为大燕皇帝,整顿人马,向洛阳方面进攻。

李光弼到了洛阳,洛阳的官员听到史思明的兵势猛,有点害怕,有人主张退到潼关。李光弼说:“现在双方势均力敌,我们退了,敌人更加猖獗,不如把我军转移到河阳(今河南孟县),进可以攻,退可以守。”

李光弼下令把官员和老百姓全部撤出洛阳,带兵到了河阳,等史思明进洛阳的时候,洛阳已成了一座空城。史思明要人没人,要粮没粮,又怕李光弼偷袭,只好带兵出城,在河阳南面筑好阵地,和李光弼的唐军对峙。

李光弼是个久经沙场的老将。他知道眼前的兵力不如叛军,只好智取,不好力攻。他听说史思明从河北带来一千多匹战马,每天放在河边沙洲洗澡吃草,就命令部下把母马集中起来,又把小马拴在马厩里,等叛军的战马一到沙洲,就把母马放出来和敌人的战马混在一起。过了一会,母马想起小马,嘶叫着奔了回来,敌人的战马也跟着到唐军阵地来了。

史思明一下子丢了上千匹战马,气得要命,立刻命令部下集中几百条战船,从水路进攻。前面用一条火船开路,准备把唐军的浮桥烧掉。

李光弼探听到这个消息,准备好几百枝粗大的长竹竿,用铁甲裹扎竿头。等叛军火船驶来,几百名兵士站在浮桥上,用竹竿顶住火船。火船没法前进,被烧得�傻瓜狭眩幌伦泳统撩涣恕L凭衷诟∏派戏⑸�石头炮向敌人的战船攻击,把船上的敌兵打得头破血流。有的连人带船都沉入水底;有的挣扎着爬上岸,没命地逃跑了。

史思明几次三番派部将进矿河阳,都被李光弼用计打退。

最后,史思明发了狠心,集中了强大兵力,派叛将周挚进攻河阳的北城,自己领了一支精兵攻打南城。

早上,李光弼带领部将一起登上北城,观察敌军军情,只见敌军黑压压的一大片,正一队一队向北城逼近。唐军将领嘴上不说,心里先慌了。李光弼看出大伙儿的心情,镇静地说:“别怕,叛军虽然多,但是队伍不整齐,看得出他们有点骄傲。你们放心,不到中午,保险能击败他们!”

接着,李光弼就命令将士分头出击。将士们虽然打得勇猛,但是敌人退了一阵,又来了后续部队。太阳已经到了头顶上,双方还不分胜败。

李光弼又召集部将商量,说:“你们观察敌军的阵势,哪个方向的战斗力最强?”

部将们回答说:“西北角和东南角。”

李光弼点点头,马上拨出五百名骑兵,派两名将领率领,分路攻打西北角和东南角。

李光弼把留下的将士都集中起来,严肃地宣布军令,说:“将士们看我的旗帜行动:我缓慢地挥旗,你们可以各自行动;如果急速挥旗着地,就是总攻的信号。将士们看到这个信号,必须奋勇向前,不准临阵退却。”说到这里,他拿了一把短刀插在靴子里,说:“打仗本来是拼死活的事儿。我是国家的大臣,决不死在敌人手里。你们如果战死在前线,我就在这儿自杀。”

将士们听了李光弼一番激励的话,都勇气百倍地杀上阵去。没有多久,部将郝廷玉从阵前转身奔回来,李光弼立刻派兵士带着他的剑迎上去,要把郝廷玉就地斩首。

郝廷玉见传令的兵士要杀他,大声叫嚷起来:“我的马中了箭,并不是退却。”

传令的兵士报告李光弼,李光弼立刻命令给郝廷玉换上战马,重新上阵指挥作战。

李光弼看到唐军士气旺盛,就急速挥动旗帜着地,下令总攻,各路将士看到城头旗号,争先恐后地冲进敌阵,喊杀声震天动地。叛军受到猛烈的攻击,再也抵挡不住,纷纷溃退,被唐军杀死、俘虏了一千多,还有一千多兵士被挤到水里淹死,攻北城的叛将周挚逃走了。

史思明正在继续进攻南城。李光弼把北城俘虏来的叛军赶到河边,史思明知道周挚已经全军崩溃,不敢再战,连忙下令撤退,逃回洛阳。

李光弼连续打退史思明的进攻,双方相持了将近两年。唐肃宗听信鱼朝恩的话,命令李光弼攻打洛阳,李光弼认为敌人兵力还很强,不该轻易攻城。唐肃宗接二连三派了宦官逼他进攻,李光弼冒险进攻,果然打了个败仗,李光弼也被撤了主帅的职。

史思明去了一个强大对手,就乘胜进攻长安。幸亏在这个时候叛军发生了第三次内讧,史思明被他儿子史朝义杀死。

叛军内部四分五裂,公元763年,史朝义兵败自杀。

从安禄山发动叛乱,一直到史朝义失败。中原地区打了八年的内战,历史上把这件事称为“安史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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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口若悬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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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简介

郭象,字子玄,河南洛阳人,郭象中国西晋时期玄学家。

典故

晋朝时,有一位大学问家,名叫郭象。

郭象在年轻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很有才学的人。尤其是他对于日常生活中所接触的一些现象,都能留心观察,然后再冷静地去思考其中的道理。因此,他的知识十分渊博,对于事情也常常能有独到的见解。后来,他又潜心研究老子和庄子的学说,并且对他们的学说有深刻的理解。

过了些年,朝廷一再派人来请他。他实在推辞不掉,只得答应了,到朝中做了黄门待郎。到了京城,由于他的知识很丰富,所以无论对什么事情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再加上他的口才很好,又非常喜欢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每当人们听他谈论时,都觉得津津有味。

当时有一位太尉王衍,十分欣赏郭象的口才,他常常在别人面前赞扬郭象说:“听郭象说话,就好象一条倒悬起来的河流,滔滔不绝地往下灌注,永远没有枯竭的时候。”郭象的辩才,由此可知。

而后人就以“口若悬河”来形容人善于说话,一旦说起话来就橡倒悬的河水、滔滔不绝,永远没有停止的时候。

故事延伸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郭子玄语议如悬河泻水,注而不竭。”

郭象反对有生于无的观点,认为天地间一切事物都是独自生成变化的,万物没有一个统一的根据,在名教与自然的关系上,他调和二者,认为名教合于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也应符合名教。他以此论证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的合理性,认为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事,人生来就有各种各样的能力。有哪样能力的人就做哪一种事业,这样的安排既是出乎自然,也合乎人的本性。著有《庄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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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柳宗元被贬柳州

全文共 1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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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能接触到柳宗元的诗,柳宗元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世称“柳河东”、 “河东先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柳宗元被贬柳州,欢迎阅读!

柳宗元被贬到柳州去当刺史,他倒是很平静的。这不能不归功于他在永州(今湖南零陵)的经历。

柳宗元是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所以人们也称他柳河东。他从小就非常聪明,能写一手好文章。十三岁的时候,他写过一篇文章呈给唐德宗,唐德宗看了非常欣赏,大家都传着看,都认为了不起。他在二十一岁的时候考上进士,在京城做官。后来因为支持王叔文改革的关系,王叔文倒了台,柳宗元受了牵连,跟刘禹锡一样发配到边远地方去当刺史。

公元805年,柳宗元到永州当刺史,心情一直不好。怎么样才能使心情舒畅一些呢?他在公务完成后,就到附近的山野去游玩。有一次他到冉溪,果然景色宜人。他非常喜欢,就在那里安了家。但是,给这个地方取个什么名字呢?他想来想去,还是取了个“愚”字:溪称为愚溪,丘称为愚丘,泉称为愚泉,沟称为愚沟。他觉得他是因为“愚”而被贬官的,所以得用这个“愚”来命名。他终究没有让自己高兴起来。

柳宗元还游了小石潭,听到流水的声音,就像身上佩带的玉环碰撞发出的丁当响声,真叫人高兴啊!他看到潭中的小鱼,大约有一百条左右,就好像在空中游动,阳光照着,影子落在石上,一动也不动。有时突然游得好远,就好像跟柳宗元逗着乐似的。美景叫他流连忘返,他应该是很高兴的了,可是一想到自己被贬,他又很痛苦。

但是,柳宗元毕竟心里关切着百姓,常常到民间去考察百姓的生活。永州出产一种很毒的蛇,把它风干制成药,可以医治许多疾病。他特地访问了一个姓蒋的以捕蛇作为职业的农民。那个姓蒋的农民说:“我的祖父因为捕毒蛇,稍不小心被毒死了;我的父亲也是这样死的;我捕毒蛇已经有十二年了,差一点死去的次数也有好多次了……”

他说着说着,脸色变得悲哀起来。柳宗元看他痛苦的样子,非常同情,就说:“你既然怨恨捕蛇,那么我去跟当官的说一说,更换这个捕蛇差役,恢复原来的赋税,怎么样?”

不料那个姓蒋的慌忙摇着手,更加悲伤了,他说:“您千万别这样!我虽然苦,但是比我的邻居要好多了。我只要捕到蛇,还能太太平平过日子。我的邻居们天天有死亡的危险啊!我就算因为捕毒蛇死了,也要比我的邻居们死得晚一些……”

柳宗元听了非常有触动,写了一篇名为《捕蛇者说》的文章。他由衷地说:“官府的赋税对人民的毒害原来比毒蛇还厉害啊!”

柳宗元对当时社会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除了写游记外,还采用寓言的形式写了不少作品进行讽刺。他的《临江之麋(麋,鹿的一种)》,写一只麋得到主人的宠爱,狗怕主人,所以只能跟麋玩但不敢吃它。三年后,麋外出,见到其他的狗还以为是同伴,结果被狗吃了。柳宗元借这个寓言讽刺那些依仗权贵得意忘形的小人。在永州,他还写了不少其他寓言,有的讽刺贪官污吏,有的讽刺剥削人民的封建地主。他的寓言,大家都很爱看,流传很广。

就这样,柳宗元在永州呆了十年。

公元815年,柳宗元又回到长安。他当时还想为朝廷做点事。可是他怎么也看不惯那样官僚只顾升官发财,拍马奉承的坏风气。不久又被排挤,贬到更远的柳州(今广西栉州)。

柳宗元已经养成了习惯,常常到民间走走,了解一些情况,为老百姓做一些好事。一次,他看到几个凶横的家伙抓住一个中年汉子,后面,这个中年汉子的妻子和儿女在悲惨地哭哭闹闹。一打听,原来这个中年汉子欠了债,到期还不出,债主就把他抓去当奴隶。柳宗元实在看不过去,就下令全带到官府去。经过审问,柳宗元才知道这是柳州的一种陋习,有许多奴隶和奴婢就是这样失去自由的。柳宗元非常心痛,他决心要改变这种情况。他下令,所有的奴隶或奴婢一律可以由亲人或朋友按原来所借的债还清赎回;要是因为贫困一时没有能力赎回,可以为债主打工,等工钱和债务相当的时候,就应该解除债务关系。柳州的贫苦人民听到这个消息,都高兴得奔走相告。

可是不久柳宗元就发现没有根本解决问题,因为有些奴隶或奴婢,已经失去劳动能力,他们没有办法打工,又怎么能赎回自己呢?看到这种情况,柳宗元心里非常悲痛。他拿出自己的俸禄,送到债主家里,把赎回的奴隶和奴婢送回他们的家中。柳宗元在柳州废除了人身典押的陋习,对附近的州县也有深远的影响。柳宗元还引导人民发展生产、兴办学校。柳州人民怎么能不爱戴他呢!人们都亲切地称他“柳柳州”。

公元年,柳宗元在柳州病重去世。

在唐代,柳宗元还跟韩愈一起倡导了古文运动,对改变当时只注意形式不重视内容的文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他写了不少寓言、传记、政论散文,还写了许多诗歌。有一首诗是我们熟悉的,其实也是他为人的象征: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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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破釜沉舟之计

全文共 1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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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破釜沉舟,比喻不留退路,非打胜仗不可,下决心不顾一切地干到底。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项梁听了谋士范增的建议,整顿起义队伍,并把原楚怀王的孙子孙心找来立为楚王,并仍然称作楚怀王。

再说项梁连续打了几个胜仗,杀得章邯落花流水。项梁于是骄傲了,不把秦军放在眼里。谁知,章邯卷土重来,向项梁发起猛烈反扑。项梁猝不及防,战死了,项羽、刘邦也被迫撤退到彭城。

章邯乘胜前进,指挥秦军北上,一口气打下了赵国(不是战国时代的赵国,而是新建立的一个政权)都城邯鄣。赵王歇慌忙逃到巨鹿(今河北平乡西南),连连派人去向楚怀王搬救兵。

楚怀王便召见将士,想进攻京城咸阳。他说:“谁先打进咸阳,就封谁为王。”

项羽、刘邦都愿意去。楚怀王让刘邦去打咸阳;叫项羽往北方去打章邯,围困巨鹿的三十万秦军。项羽急着要替叔父项梁报仇,正想跟章邯拼个死活。楚怀王怕项羽势力太大,不容易管束,就拜宋义为上将军;拜项羽为副将,封他为鲁公;范增为末将,率领二十万大军往巨鹿去打章邯。

公元前207年,宋义率领楚军,到了安阳(今河南安阳西南)停了十多天,急得项羽跑到宋义跟前,多次央告进军。宋义害怕秦军太强,按兵不动。到第四十六天时,项羽再次要求进军。宋义拍着案桌,怒气冲冲地说:“你反了吗?怎么敢不服从我的命令!”项羽大怒,趁势拔出宝剑来把他杀了。

项羽出来对将士们说:“宋义违背大王的命令,按兵不动。我奉了大王的密令,已经把他治死了。”

将士们就公推项羽代理上将军。项羽打发人向楚怀王报告,楚怀王只好立项羽为上将军。

项羽派英布和蒲将军带领两万人马渡过漳河。一交锋秦军就吃了败仗。项羽率领所有的军队都渡过河去,等到全军都渡过了漳河,他吩咐士兵,各人带上三天干粮,把军队里做饭的锅都砸了,把船都凿沉了。成语“破釜沉舟”就是这样来的。他对将士们说:“这一仗,只准进,不准退;三天里头一定把秦兵打败!”

楚军与秦军一交战,项羽咬牙切齿地直奔章邯。章邯本打算假装打败,把项羽引进来,哪儿知道楚兵一个人抵得上秦兵十个,十个就抵上一百。项羽的那支画戟更是神出鬼没,七上八下地一来,就戳倒了无数人马。他骑的那匹乌骓像飞一样地追赶着逃兵。章邯的军队争先恐后地乱跑乱窜,反倒把后面几路接应的军队都冲乱了。章邯自己也逃了。

秦兵死伤一半。这么着,各路诸侯就公推项羽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的军队全由他统领。项羽准备去追赶章邯,谋士范增拦住他说:“章邯还有一二十万人马,一时不容易消灭。赵高这么专横,二世这么昏庸,章邯打了败仗,他们一定不会轻易把他放过去的。我们不如把军队驻扎下来,等他们内部争吵起来,我们直打过去,准能大获全胜。”

果然不出范增所料。章邯把秦军打败仗的情况报告上去,请二世再派兵来。赵高就说章邯无能,请二世查办败将。章邯手下的将军们一个个气得要命,司马欣劝章邯向项羽投降。章邯只好派司马欣到楚营去向项羽求和。范增劝项羽不要计较过去的仇恨,项羽同意了,还跟章邯订立盟约,封他为雍王,立司马欣为秦军上将军,叫他带着二十万投降的秦兵走在头里,项羽自己带着章邯,率领着各路诸侯,浩浩荡荡地往西打过去。

章邯投降的消息传到了咸阳,谁都着慌了,可是赵高并不着慌。他早有打算:把一切过错都推在二世身上,把二世杀了,然后投降项羽。他怕大臣不服,就牵着一头鹿到朝堂上,在大臣们面前指着这头鹿对二世说:“这是一匹好马。”

二世笑着说:“丞相别说笑话了,这是一头鹿。”

赵高把脸一绷,说:“怎么不是马?请众位大臣说吧。”大臣中不少人说:“是马!”

但是,说是鹿的大臣,有暗地里给赵高杀了的,也有借个罪名治死了的。宫内宫外大小官员谁敢反对赵高?连二世都怕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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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王猛卖畚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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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猛卖畚:用来形容人未得志时,生涯寒贱。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王猛卖畚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王猛卖畚

典出《晋书·王猛传》。

晋代的王猛,宇景略,北海人,家住在魏郡。

王猛年轻的时候,家境十分贫寒,不得不在洛阳以卖畚来维持生活。

畚,就是用竹、木、铁片等做成的类似簸箕的器具,专门用于盛垃圾之类的东西。

王猛每天到街上卖畚,很被人瞧不起。

一天,有一人来买畚,主动出了很高的价钱。王猛见状,心中十分高兴。

“可是,我没有带钱。”买畚的人说,“我家住得离这儿不远,你要是真想卖,就跟我到家去取钱。”

王猛本不情愿,但又考虑到那人出的价很高,自己会有大利可图,便答应了。

“请跟我走吧。”买畚的人说。

王猛跟着那人,并未觉得走了多远,但却进入了深山之中。突然,王猛见一位老翁,头发和胡须全白,端坐在椅子上,有十多人侍立在他两侧。

王猛正在发愣,有人来引王猛前去拜见。王猛连忙上前叩拜。

老翁见了,劝阻道:“王公何必要拜呢?”

老翁说毕,给了王猛十倍的畚钱。王猛见老翁给了这么多的钱,正准备推辞,但老翁却派人送王猛回去。

王猛告辞了老翁,出了门。待他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原来是身在巍峨高山之中。

后来,“王猛卖畚”这一典故,用来形容人未得志时,生涯寒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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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韩寿偷香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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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韩寿偷香”是男女私会的代名词,那么这里面有什么典故呢?这是小编准备的韩寿偷香历史典故,快来看看吧。

西晋的头号重臣贾充,有一个叫贾午的小女儿。贾充在家中宴请属下官员的时候,贾午从幕帐之后偷看,忽然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帅哥,英姿飒爽,眉目俊秀,当下颇为心动。回到内室后她向丫鬟们打听那小帅哥是谁,可巧有个丫头知道那人叫韩寿,是自己以前的主人。贾午“发大感想”,做梦都梦见韩寿。这个丫鬟就前往韩寿家,做起了女说客。她对韩寿说自己的女主人如何如何艳丽动人,又如何如何对韩寿一往情深,韩寿又如何如何“潇洒帅哥,淑女好俅”。韩寿听了以后,情绪非常激动,觉得要是不采取行动,妄称了“帅哥”二字。当下这个丫鬟就来往于贾午和韩寿之间,将偷情措施安排妥当。韩寿虽然是帅哥,但也是运动健将,敏捷过人。到了晚上,韩寿就到贾府,翻墙而过,在丫鬟的指引下,到贾午卧室之内,做起情爱之事。家里上上下下,都毫无察觉,只有贾充眼光比较敏锐,发现小女儿“悦畅异于往日”,不过也猜不透其中缘故。

事情被察觉起源于一种外国香料。当时西域向晋朝皇帝进贡一种奇特的香料,涂在人身上,一个月香味都不会散去。皇上视为奇宝,只将它赏赐过贾充和另一个高级官员两人而已。贾午也觉得这是个好东西,只有用在自己情郎身上才不算糟蹋,就将它私下送给了韩寿。韩寿少年心性,当即把它用将起来。韩寿浑身香喷喷地上班,引起了上司贾充的警惕。贾充提鼻子一闻,觉得这是西域香料的味儿。贾充的脑筋马上高度开动,联想到家里的香料,联想到女儿“异于往日”的悦畅,联想到韩寿的那张小白脸……贾充回家后马上展开了调查,发现自己的院墙有些问题。他把贾午身边的丫鬟捉来一通恫吓拷问,发现了自己女儿的小秘密。这件事情以喜剧结尾结束:贾充安排了女儿和韩寿的婚事。

得到爱情的不止荀粲与韩寿。那个掉进茅坑的王戎,他的妻子就喜欢用“卿”来称呼他。“卿”在古代,是上对下表示亲近的称呼,丈夫对妻子可以用“卿”,妻子对丈夫则应该用敬语。王戎对妻子的习惯不满意,说你这么乱叫不符合礼法。王夫人做出了动人的回答:“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就是说:我亲你爱你,才叫你“卿”,我不叫你“卿”,谁还有资格叫你“卿”?王戎对这样热情似火的回答,估计早已酥倒,哪里还有反对的气力?

《世说新语·惑溺篇》记述了“韩寿偷香”的故事。

韩寿是三国时魏司徒韩暨的曾孙,家世既好,年少风流,才如曹子建,貌似郑子都,走在街衢,妇女多暗暗瞩目。贾充聘他来做属官,每次会集宾客,他女儿都从窗格子中张望,见到韩寿,就喜欢上了,心里常常想念着,并且在咏唱中表露出来。后来她的婢女到韩寿家里去,把这些情况一一说了出来,并说贾女艳丽夺目。韩寿听说了,意动神摇,就托这个婢女暗中传递音信,到了约定的日期就到贾女那里过夜。韩寿跳墙进去,贾家没有人知道。

此后,贾充发觉女儿越发用心修饰打扮,心情欢畅,不同平常。后来贾充会见下属时,闻到韩寿身上有一般异香,这是外国的贡品,一旦沾到身上,几个月香味也不会消散。贾充思量着晋武帝只把这种香赏赐给自己和陈骞,其余人家没有这种香,就怀疑韩寿和女儿私通,但是围墙重叠严密,门户严紧高大,韩寿从哪里进来的呢?于是借口有小偷,派人修理围墙。派去的人回来说:“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两样,只有东北角好像有人跨过的痕迹,可是围墙很高,不是一般人能跨过的。”贾充就把女儿身边的婢女叫来审查讯问,婢女把情况说了出来。贾充秘而不宣,把女儿嫁给了韩寿。

贾女偷香的风流韵事被后人津津乐道,成为男女私会的代名词。古称“相如窃玉、韩寿偷香、张敞画眉、沈约瘦腰”为风流四事。每每人称“韩寿偷香”,其实偷香的是贾女,“贾女偷香”称为“韩寿偷香”多是男性文人以风流自况的方便说法。

在这个故事中,贾女痴情、大胆、主动。她的这一大胆违礼行为被他的父亲承认。贾充身为廷尉,曾为朝廷制定法令,但对女儿的败德行为竟无一句责备的话,就可看出魏晋时期的社会风气确实比较开放,而这些都是儒家礼教崩溃以后的现象,在礼法严峻的汉代,这些现象是少见的。当然,也不排除他有家丑不可外扬的顾忌,再说韩寿有才有貌,择这样的乘龙快婿也不丢份儿,这桩婚事也是门当户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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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孟母择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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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为教育好幼小的孟子,曾为选择环境搬家三次,终于把孟子培养成为一代大儒。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孟母择邻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出处】(西汉)刘向《列女传》。

【释义】孟轲的母亲为选择良好的环境教育孩子,多次迁居,以防他学坏。形容慈母严格要求子女,教育有方。

孟母择邻【历史典故】

孟子是我国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但是,孟子小时候,也和一般孩子一样,很顽皮,很贪玩,不愿学习,整天和小朋友打打闹闹。他的母亲为了让他受到良好的教育,花了很多的心血。

一开始孟子一家居住在墓地附近,儿时的孟子还不明事,不知什么是该学的,什么是不该学的。看到邻居们都以替人办丧事谋生,他也觉得新鲜,每日和一群小孩子在一起,嬉戏玩闹,也学着吹吹打打,打幡送丧,挖坑埋棺。孟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知道不能责怪邻里,他们就以此为生,但如果长久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孩子学到的也只有这些,长大了又能有什么作为呢?她深深地感到,这里绝非是自己想让儿子增长知识的地方,于是就搬家住到一个集市旁边。

集市之中每天都很热闹,各种叫卖之声不绝于耳,孟子又开始学着大人的样子玩沿街叫卖游戏。孟母又开始心急如焚了。她深知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很大的,不能让自己的儿子从小就在这种地方成长。她叹息道:“这里也不是我理想中要让孩子成长的地方。”于是她又一次带着孟子搬了家。这一次搬到了一所学校旁边住了下来,孟子则学着大人的样子,模仿效法各种礼仪,孟母这才长舒了口气,觉得这次的选择是正确的,从此在这里居住下来,并对孟子倾心教诲,终使其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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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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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过昭关是一个古老的中国故事,伍子胥乃楚国大夫伍奢次子。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正当齐国逐渐强大的时候,楚国走下坡路了。公元前年,楚灵王的兄弟公子弃疾乘灵王率兵伐徐的机会夺取了王位,这就是楚平王。

楚平王开始时改变了灵王的一些做法,还颇得人心。但不久,他也骄奢淫逸起来,而且宠信一个专门会拍马屁的大臣费无极,将国家越搞越乱。

当时,楚、秦两国联姻。秦哀公将自己的妹子孟嬴嫁给楚平王的长子太子建。费无极奉命去秦国迎亲,回来的路上,他发现孟嬴十分漂亮,为了讨好平王,他用了个掉包计:在随同陪嫁的侍女中选了一个女子冒充孟嬴,送到太子建那里去成婚,而将真孟嬴偷偷送给了平王。当然,平王这件抢儿媳为己有的丑事不可能一直隐瞒下去的。当它终于被太子建知道以后,费无极又给平王出主意设计废掉太子。他让平王先召太子建的老师伍奢到郢都,要他承认与太子建合谋造反。伍奢是个耿直的人,他坚决拒绝了。平王就想杀掉伍奢,然后再杀太子。费无极怕伍奢的两个儿子伍尚、伍员不服,留下后患,就又出主意让平王命伍奢写信将他们骗到郢都来一起杀掉。

再说伍奢不得已只得写信叫两个儿子去郢都。大儿子伍尚是个书呆子,明知此去凶多吉少,认为父命不能违抗,还是去了;小儿子伍员,字子胥,生得人高膀粗,具有过人的文才武略,他马上识破了平王的阴谋,连夜出走了。伍尚一到郢都,就被平王将他连同父亲伍奢一起杀害了。怕伍子胥将来会替父兄报仇,平王又下令在全国悬挂榜文和伍子胥的图像捉拿他。榜文上说:“凡能捕获伍子胥献给楚王的,赏粟米五万石,让他当上大夫的官;凡窝藏、收留、放跑伍子胥的,全家处斩!”楚王还命令全国各处关津渡口,对来往行人,严加盘查。

再说伍子胥离家后,与太子建逃到了宋国。但不久宋国发生内乱,伍子胥又同太子建一起跑到郑国。郑定公很客气地将他们留了下来。但太子建却私下与晋顷公联络,企图联晋灭郑。不久,事情败露,太子建被郑国所杀。于是,伍子胥只好带了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离郑国投奔吴国。一路上,他背着公子胜,历尽千辛万苦,一直向东走了数天,来到昭关(今安徽含山北)附近。这里是楚国的东部边界,出了昭关,就是大江,江那边就是吴国的地面了。

这天,伍子胥带着公子胜,正躲在离昭关六十里左右的一片森林里,遇到了一个名叫东皋公的老中医。东皋公同情伍子胥的不幸遭遇,将他带到了自己家里,要他不要擅自行动,待他连夜出去找个朋友想办法。

老中医走后,伍子胥在茅屋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这里呆下去,也不知道老人是否真有办法,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如果贸然出走,人生地不熟,万一碰到盘查,就更危险。他在茅屋里辗转反侧,又恐又愁;天微明时分,那老中医推门进来,不由得吃了一惊。他只见伍子胥的鬓发胡髭,一夜之间全部变白了。

那老人拿出一面镜子,让伍子胥一照,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我怎么变得这样苍老了?!”突然间,他放声哭了起来,“天啊,我大仇未报,难道就这样一事无成地完了吗?!”

东皋公安慰他说:“不要悲伤。这是件好事呢。你的鬓发变白了,就不易被人辨认出来了。我已找到了一个与你的相貌十分相像的朋友皇甫讷,让他扮作你,你扮作仆人,明天你就可以过昭关了。”

第二天,皇甫讷来了。东皋公让皇甫讷穿上伍子胥的衣服,让伍子胥换上仆人的衣服,并用中药汤将他的脸洗黑,同时也给公子胜换上农村小孩的服装。一切装束停当后,三人就连夜出发,待到天蒙蒙亮时,他们刚好赶到昭关。而这里关上的守军,也刚刚开关。

这时,只见守关士兵果然拿着伍子胥的画像在排队过关的人中一个个核对……忽然间,一个士兵叫了起来:“伍子胥!”于是,一伙士兵一拥而上,将皇甫讷捉住了。

伍子胥乘士兵们围住皇甫讷、关口混乱无人照管的机会,赶紧拉着公子胜随人群出了昭关……

再说皇甫讷被士兵捉住,解到守将越那里,他却大声申辩说:“我不是伍子胥。我是本地龙洞山下隐士皇甫讷,今天与老朋友东皋公约好出关去游玩的,为什么要抓我?”

东皋公经常给越看病,是越的朋友。于是,越就让士兵把东皋公请来。

东皋公一看,连忙笑着对越说:“将军搞错了。这个人不是伍子胥,是我的朋友。今天我们约好去关外玩的。我们还办好了过关文牒,您看……”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文牒。越接过来一看,上面确实写着东皋公和皇甫讷的名字。他只好下令放了皇甫讷,并向他们两人道歉。

伍子胥投奔吴国后,帮助吴王阖闾夺得了政权,又协助他发展生产,建造姑苏城,冶炼兵器,训练军队。吴国从此强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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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军鞋的长征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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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到大雪山下。当地老百姓把大雪山叫做“神山”,意思是说除了“神仙”,就连鸟也飞不过去。

为了消除部队的顾虑,毛主席说:“神山”不可怕,红军应该有志气,和神山比一比。这些话,给了我们莫大的鼓舞。

出发前,上级规定每人要准备两双鞋,把脚保护好。我除了脚上的烂草鞋外,就剩一双拴在皮带上的“量天尺”了。我把它解下来,心里涌起无限的感念。一首在江西中央苏区流行的山歌,又在我的耳边萦绕着:送得哥哥前线去,做双鞋子赠送你,鞋上绣了七个字,红军哥哥万万岁。

想起这首山歌,也就想起了我们离开中央苏区时的情形。一个老大爷拉着我的手,把一双“红军鞋”塞给我。这是一双非常结实的布鞋,鞋帮上绣着“慰劳红军战士”的字句。他说:“孩子,这鞋一穿到红军的脚上,那就成了‘量天尺’了,地再广,山再高,你们也能把它‘量’完。”从那以后,这双鞋就挂在我的腰间,成为我最好的伴侣。

记得在离开江西的最后一次战斗中,我的脚负伤了。当时既没有医药,也没有担架,我只得每天拖着负了伤的脚,艰难地走着。实在坚持不住了,我第一次从腰里解下“量天尺”,穿在脚上。鞋底软绵绵的,特别舒服。一穿上它,就想起了苏区人民的希望,也就忘了伤痛。不久伤口好了,我的鞋底也磨去了不少,舍不得再穿,就又把它包起来挂在腰上……打遵义,我们连担任攻城任务。打得正有劲,我突然感到腰部有些疼痛。仔细一看,原来一颗子弹穿过鞋子,紧挨在腰骨旁的皮肤上。同志们见了,都说这真是“救命鞋”。可是我也很惋惜,因为鞋子被穿了一个大窟窿。以后,我更加倍地爱惜它。

天蒙蒙亮,我们就开始爬山。越向上爬越陡,一会儿竟下起鸡蛋大的冰雹。狂风夹着冰雹,吹在身上,真像刀割的一样。我是个炮兵,肩上扛着45斤的迫击炮炮筒,走起来就更难了。我踏着前面像雪梯似的脚印,一步一步往前移,脚被雪冰得失去了知觉,几次跌倒。每当我倒下,看到脚上的“量天尺”,心里就感到一股热劲,好像苏区的老乡们在背后推着我前进。

终于爬过了雪山,我低头看看那双“量天尺”,它沾满了冰泥,脏得不成样子,我赶忙把它脱了下来,磕掉泥巴又挂在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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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女娲升天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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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历尽辛苦,好不容易把天补好、把地填平了,使灾祸平息,人类又获得了新生。大地上欣欣向荣,春夏秋冬依序而过,天气随季节的变换而发生改变。世界上的恶禽猛兽相继死去,剩下的也都改变了性情,非常驯善,成了人类的朋友。

人们丰衣足食,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人们把吃不完的粮食放在田间地头,根本无须放到仓库里,因为人人都有,谁也不会去拿别人的。刚生下来的婴儿,人们干脆就把他们放在树上大鸟的巢里,孩子和鸟儿一起玩耍,睡在鸟巢里,树被风儿吹得摇来摆去,就像天然的摇篮一样。老虎豹子也不伤人,孩子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扯着它们的尾巴玩。就连人们踩在大蟒身上,它也只是打个滚翻到一旁去,根本不会对人的行为动怒。那时,可真是人类的“黄金时代”。

女娲看到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类生活得如此美好,很是欣慰。为了让人类能更快乐些,她还制造了一种叫芦笙的乐器。这种芦笙一吹便可以发出美妙动听的声音来,它的形状像凤鸟的尾巴,有十三只管子,插在半个葫芦里面。女娲把芦笙送给孩子们,孩子们一吹起它,便会禁不住跟着音乐的节奏手舞足蹈起来,有了芦笙,人类的生活变得更加快乐了。

女娲制造的芦笙,时至今日还有人在吹奏着。在我国西南许多少数民族,这种芦笙与青年男女们的纯真爱情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每年的春天,当桃花盛开的时候,在月光明媚、天朗无云的夜晚,人们便来到平坦的地面上,年轻的姑娘小伙子们穿着节日的盛装,吹起悠扬的芦笙,围成圈子,唱歌跳舞。他们或是两人对舞,或是男的吹着芦笙在前面引导,女的摇着响铃在后面跟随,跳到情投意合的时候,便成了最亲密的人。

女娲看到人类安居乐业了,忽然感觉到了劳累,需要休息休息了。于是,她登上雷车,驾起飞龙,让白螭在前面开路,让腾龙在后面跟随,黄雀簇拥着她的车子,天地神灵前呼后拥地围在她车子周围,护送着他上天去了。

女娲这时十分欣慰,她回想着自己所做过的一切:用黄泥创造了人类,给大地带来了生机,使自己不再孤独寂寞,历尽千辛万苦补天、填地、杀黑龙、收洪水……在回忆中,她乘龙驾云,不知不觉间已升到了九重天顶。进了天门,来到天廷,向天帝把自己所做的工作报告了一遍。

从此以后,女娲便在天廷住下了!她像位隐士一样悄悄地生活着。她从不居功自傲,更不炫耀自己的功绩。她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大自然,她觉得自己只不过是顺应着自然的意愿,为人类做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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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力士脱靴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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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士脱靴”是一个成语,来形容文人任性饮酒,不畏权贵,不受拘束。力士指的是高力士。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唐国史补·李白脱靴事》。

【释义】力士指的是高力士。形容文人任性饮酒,不畏权贵,不受拘束。

【历史典故】

唐玄宗天宝初年,李白因诗写得出色,被著名诗人贺知章推荐给唐玄宗。唐玄宗很快在金銮殿召见了李白。唐玄宗对李白很欣赏,就封他为供奉翰林,要他在宫在写诗作文。过了一段时间,李白既不见皇帝找他商量国家大事,有没有分派给他什么重要公务,却常常让他陪皇帝和贵妃游山玩水,写“宫中行乐词”。这和李白治国安邦的志向相差太远,因此他常常在苦闷中借酒浇愁。

有一天,皇帝又召见李白,请他起草一份很重要的诏书。恰巧李白刚刚喝完酒,东倒西歪地走到大殿上。他眯着眼往四周看了看,看见站在皇帝身边的一个太监正在很不友好地盯着他。这个太监叫高力士,是唐玄宗最宠信的太监,权力很大,皇太子叫他“阿哥”,王公大臣们称他“阿爹”,四方的奏事都要经过他的手,文武百官没有一个不巴结他的。李白其实早就看不惯高力士的所作所为了,于是趁着这天的酒性对皇帝说:“皇上,我有个小小的请求,不知您准不准?”皇上因为急着要李白写诏书,便着急地说:“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讲。”李白说:“我刚喝了点酒,因此无法像平常那样很恭敬地写文章。请皇上准许我穿戴随便一点,这样我才能把这篇诏书写得符合您的要求。”皇上想了想,摸着胡子说:“既然这样,我就准许你随便一点吧。”于是,李白伸了个懒腰说:“我穿的鞋太紧了,要换一双松一点的便鞋。”皇帝便立即叫人给他取双便鞋来换。李白趁机向站在一旁的高力士把脚一伸:“给我把鞋脱了!”高力士看看伸在他面前的脚,又看看玄宗毫无表示,只好顺从地给李白脱下靴子。

这一次,李白可给那些受高力士欺负的人出了口气,但高力士平时作威作福搞惯了,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这件事使他很愤怒,于是他就经常在唐玄宗面前说李白的坏话。唐玄宗对李白渐渐冷淡下来。李白在这样的环境里再也待不下去了,只得离开长安,再次到外地游历。

【成长心语】

李白的一生,怀抱治国的远大理想,但抱负始终未能实现。这个典故充分显示了他不畏权贵,坚持自我本色的伟大人格。而“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诗句,更把诗人的一身傲骨展露无遗。孟子曾说:“富贵不能婬,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每个人都应该坚决捍卫自己的尊严,不能为了所谓的荣华富贵而趋炎附势,媚势取宠,牺牲人格和尊严而求取的富贵是永远为人所不齿的。

[历史典故:力士脱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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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退避三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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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晋献公听信谗言,杀了太子申生,又派人捉拿申生的弟弟重耳。重耳闻讯,逃出了晋国,在外流亡十几年。经过千辛万苦,重耳来到楚国。楚成王认为重耳日后必有大作为,就以国君之礼相迎,待他如上宾。

一天,楚王设宴招待重耳,两人饮洒叙话,气氛十分融洽。忽然楚王问重耳:“你若有一天回晋国当上国君,该怎么报答我呢?”

重耳略加思索说:“美女侍从、珍宝丝绸,大王您有的是,珍禽羽毛,象牙兽皮,更是楚地的盛产,晋国哪有什么珍奇物品献给大王呢?”

楚王说:“公子过谦了。话虽然这么说,可总该对我有所表示吧?”

重耳笑笑回答道:“要是托您的福。果真能回国主持朝政的话,我愿与贵国友好。假如有一天,晋楚国之间发生战争,我一定命令军队先退避三舍,如果还不能得到您的原谅,我再与您交战。”

四年后,重耳真的回到晋国当了国君,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晋文公。晋国在他的治理下日益强大。

公元前633年,楚国和晋国的军队在作战时相遇。晋文公为了实现他许下的诺言,下令军队后退九十里,驻扎在城濮。楚军见晋军后退,以为对方害怕了,马上追击。晋军利用楚军骄傲轻敌的弱点,集中兵力,大破楚军,取得了城濮之战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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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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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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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典故《猎户失弓》_5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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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有一个猎户,一天上山打猎回来,发现自己的弓丢了。家人催促他赶快上山找回来,可猎户却若无其事地说:“算了,楚人丢了,楚人捡,还去找什么?”

这件事传到了鲁国,孔子说:“如果去掉一个‘楚’字,成为‘人丢了,人捡’,就更有意义了。”

后来,老子也知道了这件事,他说:“如果再去掉一个‘人’字,成为‘丢了,捡了’,其意义就更大了。”

素材解读:

猎户、孔子和老子三人,表现了三个层次的胸襟,三个层次的胸襟体现了三种思想境界。猎人面对损失,想到只要是国人能从自己的损失中获利就不是损失,这是胸怀全国的思想境界;儒家的祖师爷孔子的思想境界更高,他认为只要有人能从自己的损失中获得利益,都不是损失,这是胸怀世界的思想境界;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的思想境界最高,他认为自己的损失无论能使任何东西获利都不算损失,这种境界已经超出人的范围了。无论哪一种境界,这都启示我们:一事当前,应当抬高视野,尽量把目光投得更远些;拉宽心境,尽量把心胸放得更宽些。这样,我们的内心也就更加宽松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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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免死慈母饭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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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明帝时,会稽吴县人陆续因太守尹兴牵连进楚王刘英谋反案,也被逮捕关进了洛阳监狱。

许多人在酷刑的折磨下无辜死去,陆续虽是一介书生,骨头却很硬,即使被打得皮开肉绽,也没有一句求饶的话。

有一天,狱卒送来一份饭,严刑拷打下始终慷慨陈词、面无惧色的陆续见了,却突然跪下来泣不成声,不能自已。

主审法官听说此事,非常奇怪,就召陆续来问话。

陆续说:“是我母亲跋涉千里来看我,却不能相见,所以心中感到悲伤。”

主审法官大怒,这一定是狱卒为犯人通风报信,串通作案。主审法官立刻下令把值班的狱卒带来当庭对质。

陆续说:“我是因为见了这份饭,认识是出自母亲之手,所以才知道她来了,并非有人通风报信。”

主审法官说:“你怎么知道这饭是你母亲做的呢?”

陆续说:“我母亲做饭,切的肉都是方的,切的葱全都一寸长,所以我知道。”

主审法官派人到客栈调查,果然是陆续的母亲在听到儿子被捕的消息后,心急如焚,不远千里,前来看望儿子。

主审法官深为他们母子的心意相通而感动,就将此事上报给了明帝,明帝于是下诏赦免了陆续,太守尹兴也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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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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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传到了周厉王时期。周厉王统治着一国的臣民,心眼却连普通人也不如,而且为人残忍而凶暴,老百姓都觉得不能忍受。召公劝说周厉王说:天下人都不能再忍受暴行了。周厉王听后大怒,成天害怕别人背后说自己的坏话,甚至为此吃不下饭,睡不了觉。最后想了一个法子,专门成立一个部门,用于监督百姓。凡看到、听到有人说他什么就要捉拿入狱。

渐渐的说周厉王不好的人少了,诸侯来朝拜周天子的也少了。到周厉王三十四年,周厉王更加严酷无情。百姓没有人敢说话,大家见面之时拿眼睛互相看看,都害怕因此遭受厄运。周厉王看到这种情况,还挺高兴的,对召公说;“你看我,多有能耐,我能管住别人的嘴巴,不说我坏话。”召公说:“你看到的都是表面现象。你这样害怕老百姓说话,就像人类害怕洪水一样。人们把洪水堵起来,洪水越积越多,最后会冲垮堤坝,给人类带来巨大的伤害。你这样防着百姓。而且堵住他们的口。将来的危害会大于洪水冲破堤坝带来的灾害。”

原文: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

——《史记·周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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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苦肉计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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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kǔ ròu jì

【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吴王阖闾杀了吴王僚,夺得王位。他十分惧怕吴王僚的儿子庆忌为父报仇。庆忌正在卫国扩大势力,准备攻打齐国,夺取王位。

阖闾整日提心吊胆,要大臣伍子胥替他设法除掉庆忌。伍于胥向阖闾推荐了一个智勇双全的勇士,名叫要离。阖闾见要离矮小瘦弱,说道:“庆忌人高马大,勇力过人,如何杀得了他?”要离说:“刺杀庆忌,要靠智不靠力。只要能接近他,事情就好办。”阖闾说:“庆忌对吴国防范最严,怎么能够接近他呢?”要离说:“只要大王砍断我的右臂,杀掉我的妻子,我就能取信于庆忌。”阖闾不肯答应。要离说:“为国亡家,为主残身,我心甘情愿。”

吴都忽然流言四起:阖闾弑君篡位,是无道昏君。吴王下今追查,原来流言是要离散布的。阖闾下令捉了要离和他的妻子,要离当面大骂昏王。阖闾假借追查同谋,未杀要离而只是斩断了他的右臂,把他夫妻二人关进监狱。

几天后,伍子胥让狱卒放松看管,让要离乘机逃出。阖闾听说要离逃跑,就杀了他的妻子。这件事不断传遍吴国,邻近的国家也都知道了。要离逃到卫国,求见庆忌,要求庆忌为他报断臂杀妻之仇,庆忌接纳了他。

要离果然接近了庆忌,他劝说庆忌伐吴。要离成了庆忌的贴身亲信。庆忌乘船向吴国进发,要离乘庆忌没有防备,从背后用矛尽力刺去,刺穿了胸膛。庆忌的卫士要捉拿要离。庆忌说:“敢杀我的也是个勇士,放他走吧!”庆忌因失血过多而死。要离完成了刺杀庆忌的任务,家毁身残,也自刎而死。

典故】亏杀那苦肉计黄盖添粮草。 元·关汉卿《单刀会》第一折

【释义】故意伤害自己的肉体以骗取敌方信任的计策。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欺骗对方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令人满意、掀天动地、香火兄弟、傲然挺立、蝇名蜗利、各如其意、有气无力、偷声细气、层崖峭壁、丰筋多力、......

【年代】古代

【谜语】周瑜打黄盖

【邂逅语】王佐断臂

[历史典故:苦肉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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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季扎挂剑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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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札是周朝吴国人,因受封于延陵一代,又称「延陵季子」。那么不妨看看季扎挂剑。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史记·吴太伯世家》。

【释义】季扎:春秋时期吴国人,因封地延陵而得名延陵季子。季扎把自己的佩剑挂在徐国国君的墓前。比喻人一定要坚守诚信。

历史典故

季扎是春秋时吴王寿梦四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他很有才华,寿梦在世时就想把王位传给他,但季扎避让不答应,寿梦只好让长子诸樊继位。

后来,季扎受吴王的委托出使北方,拜访了徐国国君。徐国国君在接待季扎时,看到了他佩带的宝剑。吴国铸剑在春秋闻名,季扎作为使节所佩带的宝剑自然不凡。徐君对季扎的宝剑赞不绝口,流露出喜爱之情。季扎也看出徐国国君的心意,就打算把这宝剑送给徐国国君作为纪念。但是这把剑是父王赐给他的,是他作为吴国使节的一个信物,他到各诸侯国去必须带着它,现在自己的任务还没完成,怎么能把它送给别人呢?季扎暗下决心,返回时一定把此剑献上。

后来,他离开徐国,先后到鲁国、齐国、郑国、卫国、晋国等地,返回时途经徐国,当他想去拜访徐国国君以实现自己赠剑的愿望时,却得知徐国国君已死。

万分悲痛的季扎来到徐国国君墓前祭奠,祭奠完毕,他解下身上的佩剑,挂在坟旁的树木之上。随从人员说:“徐国国君已死,还留下宝剑干什么呀?”季扎说:“当时我内心已答应了他,我不能因为他已死,就违背自己的心愿啊!”

【成长心语】

人无诚信,不能生存于世上。季扎虽然没有当面许诺要赠给徐君宝剑,只是在心中有一个赠剑的愿望,而当他想要实现这个愿望时,徐国国君却已经死了。但季扎并没有因为徐国国君的死而不履行“承诺”。一个已经亡故的赠剑对象,一把价值连城的宝剑,诠释了“诚”的真实含义。相比那些对别人作出了正式承诺而找各种理由不履行诺言的人来讲,季扎无疑给他们作出了一个良好的表率。

[历史典故:季扎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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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范仲淹与豆瓣汤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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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年间,范仲淹官居相位,由于权奸作祟,被贬到延安任总兵。

延安地处北宋与西夏的交界。两国连年征战,打仗合谈,合谈打仗,总是不得安宁。

延安终日黄沙滚滚,别说庄稼长不好,就连吃水都困难,何况还有敌人不断骚扰。范仲淹到延安上任时,随身带了四个大行囊,别人以为是总兵的四季衣裳,实际上范仲淹是个有心人,四个行囊中装的是菜种、豆种、笔墨纸砚和书籍。

范仲淹到了延安,一边发动士兵开荒种地,将他带去的种子播种在黄土里,一面苦练杀敌本领,将分散在山沟里的农民聚居在一起,如今的安塞、太平寨就是那个时候建立起来的。

功夫不负苦心人,范大人身先士卒,经过两年的努力,不仅边防巩固,人民生活也逐渐改善,西夏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这一年,正是牛羊肥壮谷子黄的时候,西夏国主给范大人送来一封书信,提出要到延安看看新修好的宝塔,信上特别提出,到时自带干粮,决不打扰百姓。对于西夏国主前来拜访,范大人求之不得,正好借此机会与西夏修好,便回信表示欢迎。

西夏国主来延安作客时,全城张灯结彩,范大人亲自出城迎接。

客人进了城,果然连茶水也不喝一口。范大人到城外番营回访,看见帐篷内正在做菜,除了羊肉、牛肉外,还有一种大块头的青菜,询问后才知道,那是西夏人最爱吃的雪里蕻。

范大人与西夏国主闲谈时,讲起自己最爱吃蚕豆,说蚕豆出在江南,眼下延安也可以种植了。青蚕豆鲜嫩味美,老蚕豆可以炒熟吃,作菜作粮都可以,西夏国主听了当即要求看一看蚕豆是个什么样子。

国主看了蚕豆,想吃蚕豆,可有言在先,不便直说。范大人看透了对方的心思,当即叫手下人拿来一斗蚕豆瓣,笑着说:“大王爱吃雪里蕻,本帅爱吃蚕豆,为了将你的爱好和我的爱好合为一好,何不将两样东西合做一道菜看看味道如何?”西夏国主大喜:“蒙范大人不弃,敬请一试!”

范大人叫手下人用蚕豆瓣烧雪里蕻,香味四溢。吃的时候,西夏国主大加称赞:“妙极妙极,简直可以称作天下第一菜了!”范大人说:“如此好菜,乃汉番两家合二为一所得,故而味道鲜美绝伦!”西夏国主听了高兴地说:“这便是两好合一好,汉家番家只有和睦相处,才会有快活的日子呀!”

范大人镇守延安多年,边境太平无事,西夏向大宋俯首称臣。后来,范仲淹因年事高,回苏州安度晚年,又将雪里蕻的菜种带了回来。如今江浙沪一带农村,广种蚕豆与雪里蕻。人们吃着雪里蕻豆瓣汤的时候,就会念起范仲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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