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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狼王梦读书笔记【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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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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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小猪唏哩呼噜》。讲的是一个小猪的故事。

一天,小猪去学校上学,因为这是小猪第一天上学,所以有点不了解情况。在学校里唏哩呼噜认识了很多人,有小猴子安安、小马白白、小狐狸丁丁、哇呜老师……

哇呜老师的家就是上课的教室。有一次上算术课的时候,哇呜老师问大家,5+8=多少,小猪最先举手可是老师并没有喊他,而是叫了丁丁。丁丁正和小猫咪咪抢笔袋,所以没来得及看题目。丁丁只好随便说了一个数字“7”。哇呜老师生气了,说:“你当我是谁,我是一只大狼。”大家被大狼老师的喊声吓了一跳。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们数学一定要好好学,如果学得好,下次就可以帮妈妈买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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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初中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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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语文课上,总会浮现出“鲁迅”二字,老师也会很自然地向我们介绍到鲁迅先生的著作《朝夕拾》。久闻此名,欲读此书,终发此感。鲁迅先生的旧事,让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纯真的儿童时光,静静地品味,静静的回首那份属于过去的纯真……

这本书中,最能触动我们心弦的,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比起先生在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童年生活有什么最深刻呢,没有见过何首乌藤和木莲藤,没有看过喷出的烟雾,没有尝过覆盆子的又酸又甜,没有见过那么多的可爱的小动物,没有听过美女蛇的传说,没有在冬季捕过鸟,没有……

那么多的事情,我们都不曾经历。在这个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又如何能体验到鲁迅先生那儿时的乐趣所在呢?但相比先生在三味书屋的枯燥生活,又觉得现在我们的校园生活真是太充实,太快乐了,不用背那些不懂大义的枯燥古诗文,不用被老师用戒尺惩罚,不用自己偷着出去玩,不用忌讳着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无论是百草园,还是三味书屋,鲁迅先生过得都并不乏味,他有自己的乐趣,因为他的童年是和大自然共度的。我们这个时代,只能自己争取着去和大自然交流。还记得小时候,下一场雪就会兴奋好久,雪飘完了,赶紧跑出去。

爸爸妈妈追在后面,担心我摔倒,给我做好了一切防护措施后,任我在雪地中奔跑,用我的小手拿起一块雪,一扔;滚一个雪球,搭一个雪人,童年的快乐就是这样的纯真。虽然不是像先生那样的丰富多彩,那样的无忧无虑,但是我们依然沉浸在这种乐趣之中。

童年已渐渐远去,我们能做的,也只有看着照片,看着别人的回忆,来回忆自己的童年。再回首,已离得越来越远,再回首,看到的也只有那份属于过去的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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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狼图腾读书笔记3000字

全文共 4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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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姜戎著。1971年起腹稿于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草原,这是一部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该书在中国大陆发行300余万册,连续6年蝉联文学图书畅销榜的前十名,获得各种奖项几十余种。该书在中国出版后,被译为30种语言,在全球110个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用这个标题做文章的题目,我犹豫了很久。因为首先《狼图腾》这本经典之作,早已在众多读者手中久经传阅,很多人都比我更早的读过它,享用过它。我 之所以能与它结缘,也亏得好友推荐。而我作为这本书千百万读者中最普通的一员,按现在我能拥有的文学素养和所掌握的文学知识,在此,我不想对本书的内容和故事做任何蹩脚的叙述和愚钝的评论,因为,我恐浅薄了这部经典著作的厚度与重量。也恐浅薄了作品对灵魂深处那种超强的震撼。所以也就有别于真正意义上的读书笔记或是读后感。然而,我又必须用此作为此篇的题目,因为正是《狼图腾》这本书和姜先生笔下对狼的描写,对原始蒙古草原的款款深情,对《狼图腾》精神的深度挖掘,对腾格里的无限崇拜和景仰,也唤起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思考,也明朗了许多我长久以来的一些困惑。解开了很多缠绕自己许久的谜团。让我突然间茅塞顿开。《狼图腾》和狼开阔了我精神领域里沉匿已久的辽阔草场,思绪如脱缰骏马般奔向遥远的自由草原。让我对自己三十多年来年轻的生命进行一次掷地有声的拷问。那么便不枉我读过此书了!

我是蒙古族,出生在吉林省通榆县曾有的三个蒙古族乡之一的西艾力!西艾力便是蒙古族语“喜讷,艾了”一词的汉字谐音,意思是“新乡”!(在两千年左右,国家为了整合资源,勤俭持政,开始启动乡镇合并政策。西艾力在乡领导几经努力下,仍然没能保留下来,而是合并到了百里之隔的另一个蒙古族乡——向海)当然,在我出生的时候,或者我想在我爷爷奶奶甚至太爷爷太奶奶出生时,或者比那更久以前,我们的家族早就已经不再游牧了;或许,我的先祖是在若干年前从遥远的草原游牧到了这里,而后定居;或许是随着蒙古骑兵征战南北时遗落此处的一支游牧族后裔;……或许这一切只是我的想象罢了,关乎于我们这样的不是很纯粹的生活在汉族地区的少数蒙古族人,如何由来,如何繁育的生存历史似乎是模糊的,或者即便有,那大概也是我才疏学浅未曾追溯过。但我的确是蒙古族。

记忆中,我呀呀学语时,奶奶常常教给我“吃饭,睡觉”这些简单的蒙古口语。因为奶奶爷爷那时都是用蒙语交流的。说汉语是很困难的。后来,随着杂居人口的不断增多,接触到了更多的汉族人,乡亲之间为了更加便于交流和沟通,也为了不断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本来就是在汉族大环境里安营扎寨的族人们,接触汉文化,学习汉文化也是大势所趋了。到我父亲这辈时,很多蒙古族年轻人就很少能说蒙语了。父亲又在外地当兵四年,即便掌握一点儿蒙语,也终没有发挥之地吧。但父亲和母亲几乎所有的蒙语都能听的懂,只是很少说,很少用。而我和奶奶学的入门级的那几句,也终因缺少适应的语言环境而全部忘在了脑后。后来奶奶爷爷过世了,家里懂蒙语说蒙语的人更是几乎没有。我的五个舅舅倒是精通蒙语,但后来除了老舅以外均都和汉族通婚,娶了四个汉族舅妈。这或许就是对姜戎先生在书中所提到的“汉化”一词的最典型的论据吧。虽然此时和书中所描写的纯蒙古牧民相比,我们半汉半蒙的定居生活,半农半牧的生产方式,已经是被农耕文明汉化的淋漓尽致后所剩下的瘦弱单薄的模样了。但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统仍旧还在一点点的继续被酌蚀,被软化。

大概因为自己毕竟还手持蒙古族乡这一名片的缘故吧,虽然平时用蒙语的时候很少,但那时学校还是专门开设了蒙语课程。小学三年级起,每个蒙族孩子是都要学习蒙语,而此段时间,班级里的汉族学生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而到了中学阶段,学校便分蒙汉两个班级,这时选择班级则是按个人意愿而定了。其实说是蒙班,也还是和小学一样多开设了一科蒙语课而已。当然蒙语成绩是和数语外共同纳入主科行列,在中考时是要计入总分的。我自然是继续选择蒙班,因为要向我唯一的理想学校,那所培养了我乡百分之九十小学教师的圣地——前郭蒙师(全名前郭尓罗斯蒙古族师范学校)而努力奋斗。那个时候,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讲,我敢说包括乡领导,校领导,或者教师,家长很少有人会想到文化传承这么重要和深远的讨论和认知的。而对于一向胆小,听话的我来说,似乎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生在蒙古族乡,身为蒙古族人,又要考蒙古族学校,那就必须乖乖学,这是没什么异议的事情。我也从来没想到过我这种半生不熟的夹生蒙古族血统到底会对未来的自己有何影响。而弟弟却思想明确,他不喜欢蒙语,他的目标是县里的重点高中,于是他早早的便摒弃了蒙语学科,全力以赴不用学习蒙语的通榆一中。从此好像要证明他是蒙古族人,那只有在户口本或身份证上才能确定。而我,虽然仍旧把蒙语当作一门外语来学,但学的还很认真,中考蒙语考出了一百一十多分的好成绩。而考入蒙师,我又多了与蒙语为伴的四年时间。又多了与蒙古族师生朝夕相处的四年。但我仍旧不会流利的驾驭蒙语口语,无法进行口语对话与交流。也正因为如此,这四年里我一度的因处在这种民族的边缘而倍感压力和折磨。甚至有一段日子里,鄙视和厌倦过这种名族边缘的处境,惶惶不安。这一切还要从当年的故事说起。

前郭尓罗斯(以下简称前郭),是一个蒙古族自治县,相对于我们蒙古族乡来说,民族文化和民族氛围要浓郁很多。县里有蒙幼,蒙小,蒙中和蒙师四所蒙古族特色学校。而在我就读于前郭蒙师的时候,学校为了生存发展,早已扩招了更多的汉族学生。后来,前郭县又和只有一江之隔的扶余两县合并,改名为松原市,我们的学校也随之更名为“松原师范”。(到2012年左右,听松原的同学说,我们这所学校早已不复存在,合并的合并,取缔的取缔,校址早已变成了商品房住宅小区)学校每个年级大概设有十个班级。包括音乐班,体育班,美术班,英语班,而这些班级均为汉族学生。而真正属于蒙古族学生的只有两个班级。普师班和幼师班。足见蒙汉学生的比例差距。而在我所就读的普师班中,还存在着十分明显的蒙语程度差异现象。班级里有一部分学生是来自前郭本县的,由于他们的名族文化保护要强于我们,所以这些同学都可以讲一口流利的蒙语。而蒙班的教师又大部分来自内蒙古。也是蒙语好于汉语表达的。于是,从感情上来讲,老师们似乎更喜欢会蒙语的学生,他们之间也更容易沟通交流。而对于我这样的半汉半蒙的孩子而言,沟通的障碍让我们和老师之间掘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每次听到纯蒙师生们聊的热火朝天时,我们似乎总是鸭子听雷,总有种被后妈遗忘在角落了的感觉。而我的这些纯蒙古族同学,也都传承了蒙古族独有的优良血统。能歌善舞,性格豪爽,耐酒力。每次学校有演出时,蒙古族同学们嘹亮悠远的草原歌曲和蒙古族舞蹈都会深深的把我吸引,常随着歌声舞姿浮想联翩,貌似自己化身为了美丽的牧羊姑娘,轻举鞭儿,骑在马背上,遥望牛羊遍山坡;也常被美丽的蒙古袍迷恋的如痴如醉。只是这些,我没一点儿参与的能力。我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不会拉马头琴,更不会喝酒,总之蒙古族独有的特长我点滴没能继承。我甚至自己也曾怀疑,到底是怎样和蒙古族搭上的干系。于是每到此时,我便纠结于我的民族归属问题。当然,这绝对不该是我的过错吧。

而对于人数远远超越普幼两班的汉族学生和一些汉族老师们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蒙班学生的。在他们认为,蒙班学生粗鲁,野蛮,甚至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当然不可否认,蒙班学生打架的次数要远远高于汉班)。他们把蒙班学生的实在,憨厚,直爽,仗义的性格也视为愚笨。其实现在想来,那正是蒙古族人骨子里狼的精神、游牧的精神、骁勇善战的精神。正如姜先生在文中所讲,它更是一个民族的脊梁,是民族崛起的精神。是蒙古族先人曾叱诧疆土的豪情气概。而那时,这种自豪感我是不曾拥有的。汉族学生在原本属于蒙古族辉煌过的蒙师地盘中充斥着对蒙古族学生的歧视和嗤之以鼻。而我,处在对外蒙汉相斥的大立场,和对内纯萃与不纯萃的小立场这样一个边缘的处境,进退维谷。甚至到今天,每当提到民族之事时,有人便说:你是蒙古族啊?那你会说蒙语吗?你应该很能喝酒才对啊。我都只有苦笑的份儿。我说蒙语也不会说酒也不能喝。有的朋友开玩笑道:那你真给蒙古族丢脸。虽然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有时我真会觉得,枉称蒙古族了。也的确辱没了蒙古族老祖宗的颜面。而直到读到了《狼图腾》,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找回了我的民族归属感,我是蒙古族的后代是毋庸置疑的,我的身上流淌的仍旧是纯粹蒙古族的血液,只是我们是被汉化了以后的蒙古族后代。于是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说:我也是草原的孩子,虽然已不能用母语来诉说,但我相信,草原母亲会接受我和很多我这样的蒙古族后代的。仁慈的腾格里之父也是不会怪罪于我的。

后来结婚,爱人是汉族,但两个孩子的民族都随了我,虽然,已经不能再淡的蒙古族血液再次被稀释,但换个角度来思考,在蒙汉大融合的时代里,我还能把自己身上仅存的这点蒙古族血液继续传输下去也是一件幸事了。儿子也常骄傲的告诉别人,他是蒙古族。而我到底如何才可以让孩子们真正的了解蒙古族人的气概,蒙古族的豪情,蒙古族可歌可泣的凌云壮志;又该怎样描绘蒙古族先祖曾生活过的壮丽草原,大河浩荡?如何让他们体会和领悟蒙古族人与天地共融的人文情怀?又如何能让他们继承下来一点、哪怕就一点点蒙古族的优良血统?或许我想的远了一点。但我觉得这也正是我所缺失的一种民族精神。而《狼图腾》启发了我,唤醒了我。我而今急切的、乐此不疲的给孩子们讲述《狼图腾》里人和自然,人和狼的故事;告诉一些我仅知的蒙古族文化礼节,除此以外,我能做的似乎微乎其微。但我和孩子们约定,有一天,我一定要带着他们踏上遥远的草原,去寻找一寸民族的根,去追寻一缕民族的魂。

而《狼图腾》除了解开了我内心多年的一种民族情结以外,也让我对狼这一动物有了崭新的认识和全新的理解。颠覆了一直以来人们对狼凶狠残忍十恶不赦的印象。文中,主人公入狼洞,掏狼仔,养狼,研究狼,宠爱狼,崇拜狼的一系列的故事,除了体现出狼勇猛,机智,隐忍,团结,不屈不挠,不卑不亢的精神外,我更迷恋的是狼对自由的追求,以及为了自由而永不放弃的品格。数以千年来,蒙古族族人信奉狼,尊敬狼,崇拜狼,以狼为自己的生存导师,军事导师,精神导师,甚至在百年以后都要以己之身来喂狼,以此做到魂归腾格里。在蒙古族人眼里,狼就是长生天派给草原和草原人民的守护神。狼与人既相互制约,更相互依托。这或许也是生物届中最别样最奇特的一条生物之链吧。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的蒙古族朋友常把草原狼做为自己的昵称,为什么对狼图腾有如此深厚的情感。

而拜读了《狼图腾》,通过对狼故事狼精神了解,我最大的收获还在于,我终于明白了何为信仰。一种信仰又会对一个人一个民族拥有怎样的力量和意义。有人曾说过,现今的中国人缺少信仰。我觉得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对于我自己而言,我可以惭愧的说,我就没有一种信仰。虽然我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地,拥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人对事也拥有热情的态度,但灵魂深处始终是缺少一面精神旗帜的支撑的。每当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也就缺少了一种强有力的指引,时常让人萎靡前行,颓唐不堪。而姜先生在文中所提到,蒙古族人信奉长生天,信奉狼图腾,正因为如此,蒙古族先辈们才得以在艰苦残酷的游牧生活中,能够以博大的胸怀,乐观的精神,无畏的勇气,世代繁衍生息;才得以与广袤的草原和平相处,荣辱与共。也就因秉承着这一信仰,才开辟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领土疆域,统治中国一百多年的盛世,谱写了震惊世界的辉煌史诗。虽然,蒙古族最灿烂的鼎盛时期早已淹没在历史长河中一去不返,但蒙古族文明始终是悠悠华夏五千年文明当中最闪光耀眼的一颗明珠,她将永远璀璨。

只是而今,我还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如果我斗胆也把蒙古族的腾格里作为我的信仰,他会不会同意收下我这个虔诚的蒙古族后裔孩子。我想,我对蒙古族精神和蒙古草原那深深的眷恋之情,腾格里是会看得见的,我想他也同样不会拒绝一颗真诚的赤子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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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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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王梦》这本长篇动物小说。我曾经对狼的认识是:狼是贪婪的、自私的,所有的狼跟狐狸一样是狡猾的,跟受伤的大象一样是不顾死活的。但是这本书却给我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她们有梦想、有坚持、有伟大的爱。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模样漂亮的母狼,它终其一生,呕心呖血,为了孩子们能够登上狼王宝座而不停地奋斗。紫岚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五头小狼,但是不幸的是其中一头小狼在暴雨之夜夭折了。紫岚没有因为失去孩子而精神萎靡,她还是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剩下的四个孩子。她有梦想,她觉得自己的长子黑仔长得很像自己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便把登上狼王宝座的愿望寄托在他身上。所以她有点偏爱长子,每次打猎回来,她都把上好的肉给他吃。她用激将法使黑仔的狼格本性暴发,重塑王者品格。但是,因为紫岚早早让还没有长大的黒仔跨出石穴,蹅进充满危险的丛林,引来金雕抓走了自己几个月以来精心培养的“超狼”,紫岚的努力白费了。

接着,她又陪养次子蓝魂儿。蓝魂儿虽然也成长得很快,变成了一只强壮的大公狼。每次蓝魂儿都是猎食的领头人,在前面猛扑猛咬,处处带头。在猎食狗熊时,她能够做到成年大公狼也难以做到的引熊出洞,创出了奇迹。然而,紫岚太大意,没有教给蓝魂儿如何避开猎人的陷阱方法,在他猎食山羊时,不小心跌进猎人的陷阱,魂断捕兽夹。

紫岚一度心灰意冷,然而,她终究还是不肯向命运低头,她很坚强,又开始训练第三个儿子,也是她最后的希望--双毛。为了重塑双毛王者品格,她假戏真做,付出自己的健康。她为了激发双毛优秀的狼格,自己也摔断了腿,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使自己提前衰老了。可是双毛却在与狼王决斗中的最后一刻不敌狼王,被狼王和狼群活活咬死。

最后只剩下女儿媚媚,媚媚是一只母狼,无法继承王位。紫岚面对一次次竹蓝打水一场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紫岚不去计较媚媚把她赶出石洞的不敬,不去计较媚媚抢走了自己的心上人卡鲁鲁。在媚媚生产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未曾见面的狼孙们,为了媚媚和卡鲁鲁的幸福,紫岚选择了咬死当年抓走黒仔的金雕,与其同归于尽。

为了孩子们,紫岚怀抱梦想、用她的坚持、全部的母爱耗尽了自己的一生。正是《狼王梦》这样一本书,使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她们所以凶残、贪婪、自私、狡猾,那是因为她们为了能够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的生存之道。通过《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紫岚伟大的母爱、博大的胸怀,也看到了她的坚持,看到了她为了梦想不求回报、无私地为孩子们的奉献付出,直至最后用自己的生命谱写赞歌。我由衷地赞叹她们,她们不仅是智慧的精灵,更是大自然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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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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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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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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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的有趣。它讲述了一个淘气可爱但不诚实的小木偶匹诺曹的故事。在书中,小木偶匹诺曹被负有了生命力,它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变成了一个善良诚实讨人喜爱的小男孩。他到底经历了那些事情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他卖掉了他的爸爸给他上学用的识字课本,去看马戏,马戏团团长给了他几个金币,让他带给他的父亲,而他却并没有这么做,他跟着两个骗子到一个并不存在的地方。在途中,他遇到了强盗,被吊在一棵大树上,正面临着死亡的危险,就在这时,一个长着蓝色头发的小仙女救了他,他十分感谢解救他的小仙女,于是他决定和小仙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把匹诺曹的爸爸也接过来住。但是,匹诺曹背叛了小仙女,他又和那两个骗子去那个地方,因为那两个骗子告诉他只要去了那个地方,他就会得到无限的财富······就这样,匹诺曹经历了无数的困难,最终和自己的爸爸团聚了,而且他还成为了一个小男孩。这其中最让我惊叹不已的是匹诺曹在鲨鱼的肚子里遇到自己的爸爸时,他居然带着自己的爸爸逃出了鲨鱼的肚子,匹诺曹做的这件事让我不得不佩服他,也不得不仰慕他,尊重他。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匹诺曹一样,做错了事情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要知道,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不知道改正。我还要学习匹诺曹勇敢、不畏艰难的精神。试想一下,当匹诺曹决定要冲出鲨鱼的肚子时,他一路上过关斩将,最后终于带着自己的爸爸走出了鲨鱼的身体,这多么了不起。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匹诺曹,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我们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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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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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鲁迅先生一生都在用笔做武器,《朝花夕拾》就是他笔下山梁的结晶。它批判了封建社会的丑恶嘴脸,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

鲁迅在那个年代已经是文坛举足轻重的作家了,恶吏军阀听到他的名字都会闻风丧胆。或许有人会说他不值得,腐败的旧社会没有因他而改变,而他却落得长期积劳,最终得肺病而死。但他却强大了当时每个爱国人的内心力量,他批判,他抨击,他没有改变当时的现状,但他却击碎了腐败社会的灵魂。他敢于去拼,用笔去拼,震撼人们,触到了人们的心灵。

那一篇篇文章,在以前是给予旧社会的迎头痛击,现在就是文坛上永远的瑰宝。鲁迅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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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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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看过很多课外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皮皮鲁外传》。

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已经写过几干本关于“皮皮鲁”的书籍。 这套书籍中,其中一篇写了“皮皮鲁”玩“二踢脚”的故事很有趣,故事里描写了胆大的皮皮鲁怎样玩“二踢脚”的经历。故事里描写了胆大的皮皮鲁坐在“二踢脚”上飞上天空后发生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事。看完后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想像力,对我的思维想像空间有了很大的提升。皮皮鲁也有许多优点,他胆大,聪明,爱打报不平,不欺负比他弱小的人,特别喜欢帮助别人,是一个真正的小男子汉。我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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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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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西游记》里《美猴王出世》一章。

故事里讲:有一只猴子,是从石缝里蹦出来了,被称作石猴。石猴来到了花果山,他和别的猴子没什么两样,很普通。有一天,猴子们发现了一个瀑布,大家都想知道瀑布后面是什么,可是没人敢进去看。一只老猴子说:“哪一个有本事的,钻进去看看,又不伤身体,我们就拜他为王。”石猴勇敢地跳了进去,发现了一个山洞,名叫花果山水帘洞,最后他就当上了美猴王。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勇敢、自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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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初中秘密花园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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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看起来是一个简单易懂的词,其实它蕴藏着深刻的含义,要真正理解它不是每个人都能轻而易举做到的。一个人要想成功,首先得要有自信。玛丽就是这样一个典范。玛丽,是个外貌平庸,脾气倔强,人见人厌的姑娘,她对什么也没兴趣,对身边的一切都看不顺眼。

有一次,一场巨大的灾难降落在她身上——一场瘟疫夺去了她父母宝贵的生命,从此,她就变成了一个失去双亲,可怜孤独,对生活没有了一丝希望的姑娘,因为她知道,她那对她有养育之恩的,和蔼可亲的父母再也回不到她身边了。哎,这个可怜没人爱的孩子,本没什么优点的她,现在彻底被毁灭了。之后,灾难继续降临,她就像被黑暗之神牢牢抓住,已无法逃脱。

书翻到这,我的手像是被定住一般,再也翻不下去了。为什么这个女孩的命运如此曲折为什么命运对她如此不公难道她的出世就是一个错误她还会坚强起来吗……带着一连串的“”,我继续把书慢慢地翻下去。

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就在玛丽快对生活绝望时,她的“救命稻草”出现了,那就是一个和她性格相反,开朗自信,有本事的男孩——狄肯。因为狄肯的出现,使玛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开始对室外活动感兴趣了,狄肯让她感受到了生活的温暖,生命的可爱,这时候的她已摆脱了孤单,不仅脾气随和,性格开朗,连外貌也变漂亮了。我不禁为玛丽的巨大改变而感到庆幸,也不禁佩服狄肯,能彻彻底底改变玛丽。看到这一结果,我为玛丽而感到高兴。合上书,我渐渐陷入了沉思……

是什么让玛丽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是狄肯的帮助,还是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痛苦,所制造出的假象不,都不是,是因为她受到了狄肯乐观的人生态度的感染,这使她明白了,人生难免会有曲曲折折,但只要像狄肯那样自信豁达、乐观向上、不屈不挠,不管什么困难,都会被克服。“只要‘笑’一‘笑’,没什么大不了。”这一“笑”,笑出了自己的豁达,笑出了自己的信心。所以,你真正懂得了自信,就是向成功迈进了一大步。

自信是如此重要,让我们找回自己的信心,用这些信心搭起一座“成功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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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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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一书,给了我许多的回味。在书中,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神秘而多姿的世界里,了解蜘蛛、蜜蜂、螳螂、蟋蟀、蝉等昆虫的生活习惯,让我看到了一幅有关昆虫的画卷。这些朴实无华的语言和细致入微的描写,让我觉得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读“帮忙的虫往往不怀好意。更多的时候,它是打着帮忙的幌子,做着趁火打劫的营生”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原来也是非常的狡猾;读“四年苦工,才能换来几十天重见光明的生活”,我知道了蝉的生命意义;“天气越来越冷了,迷宫蜘蛛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将巢咬破,而它也筋疲力尽而死”,这句话,又让我体会到了它的满足感和一位母亲应尽的全部责任。

读完这本书,让我不仅能了解到昆虫世界的真实面目,更能发现大自然中蕴含着的无穷奥妙。想想我自己,以前真是太胆小、太可恶、太……总是遇到长得丑、自己害怕的昆虫就赶紧躲、逃,遇到比较渺小的昆虫就给踩死。记得有一次在家门口看见一群蚂蚁排着长长的队伍在前进,没头没尾的,不知在干嘛,便生慈心撒面包渣儿给它们吃,它们就立刻扛起这些食物,似乎很高兴的往回走,看着它们搬运的是我的东西,就觉得自己做了件大善事,可转念一想:万一它们认识我了,再跑到我家里去找东西,那可怎么办?想到那时我浑身爬满了黑蚂蚁,恶心死了,便不禁打了个寒战,不行,决不允许这种事发生,于是,我就一脚踏地碾一堆,另一脚接着碾着一堆,结果他们全被我残忍的杀死了!可读过《昆虫记》后,我就为自己做的而后悔。书中说,可恶的红蚂蚁既没有任何劳动技能,也不会抚育儿女,为了生存,它们就野蛮的掠夺黑蚂蚁的儿女,强迫这些俘虏为自己劳动。黑蚂蚁?我踩的不就是黑蚂蚁吗?它们已经很可怜了,而我,或许,它们那时只是为了有安全的环境而为小蚂蚁搬家,或是它们是一群紧急的救援兵,那些可怜的小生命正等着它们去救,又可能它们在找食物回去哺育它们的孩子。我想,我真是太坏了。

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它让我也懂得了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让我明白,这些昆虫不论是大的还是小的,丑的还是俊的,但它们都是可爱的,都是值得我们去保护的。《昆虫记》让我爱上了大自然,爱上了这些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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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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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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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道德经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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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一阵阵读书声回荡在校园里。自从学校开展“与圣贤为友,与经典同行”读书活动以来,校园里每天都飘荡着整齐而有节奏的读书声。

当老师第一次捧着《道德经》,告诉我们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我就暗暗地下决心一定要认真地学习它。

可是当老师第一次用清脆的声音带领我们读《道德经》时,我感觉到枯燥无味,一点儿也提不起学习的兴趣来。虽然如此,我还是不忘每天读一读,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它。于是每天清晨,伴着鸟儿的歌声,迎着初升的朝阳,我坐在阳台上,一边享受着清鲜的空气,一边开始了晨读。它给我的心灵开启了一道门,引导我如何从小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一个健康向上的人。

读《道德经》后,我渐渐发现,原来做事马虎的我竟安静耐心地思考问题了,原来作业中潦草的字迹变得端正了许多。从诵读经典书籍中,也让我悟出了些做人的道理。比如文中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告诉我们,一个人不仅要能战胜别人,更应该有勇气战胜自己。

《道德经》让我受益匪浅。“天长地久。天地所以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思是说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久,是因为它们不为自己而生息,自然而然的存在,所以才能长久。所以说圣人把自己置于后,反而受到推崇,把自己置之度外,反而保全了自身。这不正是由于圣人不自私吗?所以才能构成就了他自己。

无为是一种心境、一种修养,是辩证的。站在老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角度,向社会推广无为,有助于国家的稳定,但如果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片面的无为是无助于人类的进步的,所以对于当代的青年人理解古代老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无为论应该以辩证的方法,一分为二的看待,“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对待竞争,我们要敢于去迎接挑战,对待失败和不平等我们要报以一种平常心,用合适的方法去改变或适应,而不去盲目的争鱼死网破。这样有助于保全自己和取得最终的成功,只有厚积才会勃发。同样,“无为”用在当代待人处世上就是要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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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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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是由老舍所著。他的代表作还有《家》、《春》、《秋》和《金粉世家》等重要作品,十分深刻地反映了中国人民与社会当时的生活状态。

老舍开门见山解释“骆驼祥子”,便提到了车夫“这些人,生命最鲜壮的时期已经卖掉,现在再把窝窝头变成血汗滴在马路上”,这已经十分惨烈了,前面再配上一句“他们渐渐知道自己早晚是一个跟头会死在马路上”点明了他们早有先见之明,他们之所以会走上这条死亡之路,是因为他们无从生计,才咬咬牙,狠下心来干这行的。这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可见当时的老百姓的生活十分穷苦难过与艰辛。

祥子是挺神气的,高等车夫呐!而祥子在挣钱买车时可是历尽了磨难!做车夫难,做自由的车夫更难,想凭着菲薄的收入买车更是难上加难!但单凭着祥子的节省,虎妞的帮助与他那股倔强的干劲就买上了一部物有所值,七八成新的私车。而他因大胆地试着闯了一次正在捉车捉人的禁区,便被一齐擒了过去。祥子自然是要思念他的车了,那可是他花了多少血汗省下来、挣回来的呀!

祥子还是带着信手拈来的骆驼逃去了。但他之后的日子还是那么的艰辛,甚至比拉车时更痛苦。嫁给了虎妞却还要忍受着刘四爷的压迫:钱还扣在那儿呢!不过,经虎妞赞助后,又买了一辆。但在虎妞去世时,为了出棺材钱又把车买了,正如文中所说“钱就像流水一般”。是的,车能卖几个钱。在那之后,祥子就拖着把仍硬朗的老骨头去给人送殡送葬。他甚至已经迷茫了,没有了思想似的。整日无所事事地捡着烟头抽。他似乎是一条死鱼,只有鼻翼在翕动着,只是仍然是那么脆弱罢了。

真的,不知何时他会把这一切都埋掉,包括他这个社会病胎中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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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胡田昊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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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郑渊洁写的皮皮鲁和梦中人,这是本极富想象力的书,运用好多种修辞手法,有比喻、拟人……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皮皮鲁一家、梦薇、马过山……梦薇是一名梦世界的人,她无意中走错路,来到了人类世界,她在人类世界只能活30天,回去的前提是全世界的人都要同时入睡,少一人也不行。好心的皮皮鲁一家人帮助了梦薇,当全世界的人都快睡了时,还有50名人正在开紧急会议……所以第一次失败。当医生的皮皮鲁妈妈想出了一个法子,把人类的器官植入梦薇的身体,因为梦薇的身体结构和我不一样,经过3天的手术梦薇变成了人类。

我看到皮爸爸时觉得他很机智,一看到梦薇这事就去做节目,这样两全其美,既能帮助梦薇又能提高收视率。看到马过山警探时觉得他很威武,有个警探的气质,还一直保护着梦薇,是她不被坏人欺负。看到皮妈妈时觉得她很聪明,在紧要关头,想到让梦薇变成人类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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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谷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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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的孩子这一章中男孩那日苏和爷爷扎布在辽阔的草原上相依为命,他们有三只牧羊犬

巴努盖、丹克、白雪。寒冷冬日的夜晚,饥饿的狼群一又一次偷袭他们的营地,为保护羊群,巴努盖咆哮着,将狼死死地压在身下,撕裂它的喉管……反复激战中,巴努盖被狼挖去了双眼。失去双眼的巴努盖跌跌撞撞地循着狼的气味又一次冲过去,一口咬住一头狼不松口,任由其他狼在自己的身上撕扯蹂躏。在扎布放了一枪后,只剩牧羊犬巴努盖与一头颈骨断裂的狼,瘫躺在雪地上。扎布把巴努盖大块伤口缝好后就睡着了。巴努盖醒了一步一步地挪到毡包门口,卧到毡包东南一个舒缓的雪坡上,就那样冻硬了。那日苏跟着扛着巴努盖的扎布到山顶,扎布把巴努盖放下,离开了……

春天到了,扎布让那日苏去讨要小狗。那日苏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小狗,扎布给它取名巴努盖,和他们带去山顶那条死去的老狗一样的名字。一天夜晚巴努盖拖着勒勒车的木轮咬死了一头没有尾巴巨大的猫——猞猁。有一次,扎布陷进泥沼地,巴努盖一点一点地把扎布拽上来,因为在泥沼地里待了一夜,扎布着了凉,吃的越来越少。有一次,扎布在骑着黄马追赶黄羊时逝世了,他垂身低头地端坐着,仿佛只是睡着了。“那日苏,从狼谷来的孩子,牧神般俊美的少年。

在他爷爷逝世后,离开莫日格勒河的营地,带着自己的三头巨犬,投奔他的父亲塔拉。我就是那时认识他的,他是我童年时代最好的朋友。”

塔拉的家在“我”的隔壁。冬天狼进了村子,三头巨犬跳出院墙保护羊群,有一天,巴努盖与狼撕咬受了无法修复的重伤,死掉了。那日苏把白雪生的两只白色小狗送给了“我”,“两只是为了不让他们孤独,那日苏是这样说的”。某一天,有两个司机要求买那日苏的牧羊犬,他没有同意,其中一个便在撞坏塔那院子的铁门后开走了。那日苏骑上黑马追赶,不料卡车翻了,把黑马肚子里的油化了,肺炸了。那日苏在湖边刷洗黄马,回头看到了上次的那个司机,“那日苏竟然冲着那司机微笑,嘴角轻佻地挑起,像是挑衅般地邀请。”他骑上没有备鞍的黄马,和车赛跑,冲到了断面,因为没有马鞍,马跟着人一起摔了下去,黄马的两条前腿折断了,缩在马腹下的那日苏像是摔晕了。“我”带着那日苏送我的两只狗——阿尔斯楞和查干,去了火车站阿尔斯楞和查干没能上火车,直到火车开动了,他们还在奔跑,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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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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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爸爸刚从新华书店给我买回来的新书《亲爱的笨笨猪》。这一本书可真有趣,每当我看完一段文章,就会笑的眼泪直流。笨笨猪怎么那么逗人喜爱呢!

故事内容讲的是:笨笨猪表面很笨,但是它的生活比谁都快活,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笨笨猪太天真了。在笨笨猪上学的第一天,课堂上老师教同学们念字母“a”时,刚好赶上笨笨猪肚子饿了,肚子发出“咕咕”的响声,引得全班同学大笑。还记得在小熊的生日会上,只因笨笨猪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结果坏事变成了好事,救了生日会上所有的小动物们。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天真并不代表笨,同学之间要团结,别人做了和自己不一样的事情不能嘲笑他们,应该理解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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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傅林钦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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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拿出十二个银币给巫婆,巫婆给她一颗大麦粒,种下麦粒后,麦粒开花了,里面坐着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就是拇指姑娘。她遇到了一只非常可恶的癞蛤蟆,要让儿子跟她结婚,她正在独自哭泣,好心的小鱼救了她。半路却被金龟子拦下,金龟子们个个都说她长得丑,她很伤心,逃走后,又碰到了不喜欢的鼹鼠,她无意中救了冻僵的小燕子,鼹鼠逼拇指姑娘嫁给他,拇指姑娘受了很多苦,与小燕子的告别带来了转机,在小燕子的帮助下,她嫁给了花朵上的小王子,真是好心有好报。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在学习、生活中都会碰到很多困难,我要去努力,不能退缩。一次不够二次、三次,哪怕无数次,只要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任何困难都会带来好的转机,同时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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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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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了《皮皮鲁传》中的皮皮鲁和机器猴,大家听了一定觉得很奇怪吧?你们肯定想知道机器猴的故事吧!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一家很普通的动物园的一只母猴正要生宝宝,可那只小猴子没让任何人帮忙,它就自己跳了出来,医生给他起名叫力力士,可这只小猴出生后三天不吃不喝,医生一检查大吃一惊,摸不到心脏!也没有呼吸。原来是只机器猴!机器猴的出生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想要机器猴,因为机器猴他会隐身、穿墙、变身等多种功能,机器猴隐身后悄悄地离开了动物园。它找到了一个叫花生米的男孩做朋友,全世界的墙上几乎都沾满了机器猴的照片,人们都在寻找机器猴。力力士用自己的功能知道了现在很多国家主席很坏,自己住金床,吃大鱼大肉,却让老百姓睡草垫,吃树皮,机器猴就想治治这些领导们,就和花生米装成两个老头去了这些国家,有的把他们头上长三个土豆,有的把弄成哑巴,有的则是一听见国歌就放屁。机器猴帮了人们不少忙,人们都很喜欢机器猴。

我也很想得到一个机器猴,我想你们的想法也和我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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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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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漫漫寒假中,我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王梦》。读后,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这本小说,主要向我们讲述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仔由于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紫岚她一直有一个愿望,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丈夫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老孙身上。孙的安全,他与一只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一起同归于尽了。

读完了《狼王梦》这本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被母狼紫岚身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所打动。紫岚它为了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它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紫岚它在一次次失败后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在一次次失败后,继续站起来,继续去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尝试。紫岚它在每一次失败后,它的一只心爱的狼崽也将会离开,它的心里会是多么的痛苦,难过,自责啊!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选择继续坚持下去。

这时,我想到了我自己,我有没有在困难面前坚持下去呢?答案是:没有。记得我小时候学习过舞蹈,后来因为学习舞蹈很辛苦,我便放弃了。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我很感动。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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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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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也许医治鲁迅父亲的病在当今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父还难逃一死。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呢?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再追溯到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我们中国人都扮演着被侵略的角色,“东亚病夫”在中国人的心里留下了沉痛的烙印。但中国人不甘落后。于是,便有了“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对旧世界旧思想宣战;之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指引了光明的道路。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一条巨龙终于在世界的东方开始了腾飞。

这六十多年来,中国恢复了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进行了改革开放,第一艘载人飞船上天,成功举办奥运会。经济飞速发展,正在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迈进。鲁迅先生的一个“早”字提示我们:只有事事早,时时早,不断进取发展,我们伟大民族才能繁荣富强。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当刻苦学习,提升素养,让外国人对我们中国人刮目相看。这才是我们给祖国母亲的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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