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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好词好句(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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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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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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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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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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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围城》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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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面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后鸿渐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可以从他买假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但是却依然在心理上保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而他买完假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因此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写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可以得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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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背影》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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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震天撼地,刻骨铭心;有一种情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今年五月,我看了朱自清写的《背影》之后,深刻地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最令人感动的就是父子之情。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地样子。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不由得触动了一下内心的神经。朱自清的父亲是平凡的,他能做的只是叮嘱房好生照料自己的儿子,还要拖着肥胖的身躯,穿过铁道去给孩子买橘子。虽然当时的作者已经20岁了,但在父亲的眼里,孩子依旧是那么的不懂事、不成熟。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回首了童年,突然发现在父亲严厉的爱下却隐藏着种.种的好,也理解到了父亲对我孩时的种.种用心。我们从小都是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儿歌长大的,却忽视了父亲对我们的爱。但是现在长大了用另一种思维去思考和理解的话,不难发现其实父亲的爱也可以像母爱一样温暖。在《背影》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尽管后来的生活父亲因老境的颓唐而每每迁怒于家人,但对儿子的爱却从未改变。或许在每一个父亲的眼中,我们总是要依赖于他的护佑。为了能够让孩子不受伤害,父亲都会把满腔的爱都倾倒出来。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爱和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父亲母亲,不管我长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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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傅林钦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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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拿出十二个银币给巫婆,巫婆给她一颗大麦粒,种下麦粒后,麦粒开花了,里面坐着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就是拇指姑娘。她遇到了一只非常可恶的癞蛤蟆,要让儿子跟她结婚,她正在独自哭泣,好心的小鱼救了她。半路却被金龟子拦下,金龟子们个个都说她长得丑,她很伤心,逃走后,又碰到了不喜欢的鼹鼠,她无意中救了冻僵的小燕子,鼹鼠逼拇指姑娘嫁给他,拇指姑娘受了很多苦,与小燕子的告别带来了转机,在小燕子的帮助下,她嫁给了花朵上的小王子,真是好心有好报。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在学习、生活中都会碰到很多困难,我要去努力,不能退缩。一次不够二次、三次,哪怕无数次,只要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任何困难都会带来好的转机,同时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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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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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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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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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假期里,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蕴含着古代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个个广告里的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新闻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的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观众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排放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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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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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这篇不足五万字的小说,其实早已看完,但是一直没有落笔,老人那对生命的敬畏之感,我怕自己那苍白的文字表达不出。

今天特意察看了一下日历,一看已到27号,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剩3天,此时此刻我都要写出来。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古巴老渔夫,在茫茫大海上历尽艰幸,经过三天较量,终于制服了一条无比庞大的大鱼。

一开始看介绍说最终只得到一副鱼骨架,我感觉很奇怪,为什么不是一条完整的鱼,而是一副鱼骨架?看完小说,才明白,原来他好不容易捕到的大鱼,在回来的行程中,招惹了几十条鲨鱼,他一直不断地在跟鲨鱼捕斗

,他脑海中一直有个信念,就是不能放弃,一定要把鱼带上岸。

虽然最终只得到一副鱼骨架,但他是个精神胜利者。向这位老渔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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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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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樱写的这本亲爱的笨笨猪非常有趣。她把笨笨猪描绘的活灵活现,我给你说说内容吧!

笨笨猪笨的不可理喻,但他傻傻的很可爱,而且比谁都过的快活。小熊过生日,他因为太贪吃,吃光了所有毒蘑菇,但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竟吓退了来吃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下盐蛋,它俩都不知道鸭蛋其实就是盐蛋,结果鸭妈妈把笨笨猪的屁股啄肿了,为了让老鼠改掉好吃懒做的坏毛病,他鼓励老鼠去啃书,轻而易举的就把老鼠的脑袋换了,最后,笨笨猪认识了自己的新娘巧巧猪……

因为给别人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也很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犹为可贵了。

我们人有些可能与笨笨猪一样笨,可他们如果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再笨也会讨人喜欢,而那些不务正业、心地邪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讨人喜欢,只会讨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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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许琪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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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面,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木偶奇遇记》。

《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极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城实、听话、爱劳动的好孩子。这个故事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可谓是年代久远的一个好故事了。这部童话故事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可爱的小木偶,他天真无邪而又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正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他为了看戏而卖掉了爸爸拿御寒的衣服换来的课本,在回家的路上又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幸运的是他被仙女救了。之后他一直想成为一个用功学习的好孩子,可是又没禁的住诱惑被骗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几经周折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匹诺曹每天去做工,并抽空好好学习最后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感觉匹诺曹是很调皮,很爱说谎。可后来这个小木偶吸取教训真心改过,努力做工好好学习,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可爱的好孩子。所以我喜欢匹诺曹,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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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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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杯具,美到让人心伤。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杯具。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杯具,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杯具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杯具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杯具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持续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杯具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杯具,而《红楼梦》的杯具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杯具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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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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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灰姑娘》。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父亲又给小女孩娶了一个后母,后母长得漂亮,但是心很坏,让小女孩穿上一身破旧的衣服,所以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叫小女孩灰姑娘。

大姑娘和二姑娘去参加舞会,让灰姑娘在家干活,灰姑娘很想去,后母让她两个小时里把灰里的豌豆捡起来,正因为灰姑娘的善良与纯朴,得到了小仙女的帮忙,去参加王子的舞会,后母和两个姐姐得到了灰姑娘的原谅,从此快乐地生活着。

透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要善良纯朴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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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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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地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林海音)的眼睛,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带给读者非常丰富的体验。在作品中,作家将英子眼中北京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架设了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呈现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和真实的人性。文笔朴素而又生动,不张扬,不奢华,却又扣人心弦,彻人心扉。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故事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在北平生活的那段生活发生的七件重要的事。把一个又一个故事描绘地栩栩如生,仿佛身临其境。本书还具有浓厚的老北京味儿,让我体会到了浓郁的当地风情。它跨越了时代,跨越了政治,以委婉温馨的笔触去描写人性和人类的命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这个小故事。看了之后,我不禁叹息:生命是多么短暂啊!时间走的有是多么快啊!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吗?等到我们长大了,父母也老了,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呢?这个小故事是那么生动,不知有多少人曾被作者忧伤的文笔感动、潸然泪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与我的心头。”——林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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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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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我们家里读了妈妈一个月前给我买的《小巴掌童话》,里面的故事可有意思了,我来给你讲一讲吧!

这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从栅栏上面跳进来的客人》,这个故事里面讲的是河马先生是一位好客的老爷爷,无论谁来它家里做客,它都会给客人送上甜甜的橙汁、好吃的水果、陪客人聊天。可是今天有一点不同寻常,小兔子和小罐来到河马爷爷家里的时候,河马爷爷就当没看见似的。小兔子说:河马爷爷,您好!小罐说:河马爷爷,您快乐吗?河马爷爷并没有理睬。站在树上的蓝尾巴小鸟说:“河马爷爷,您没瞧见两位小客人吗?”没有哇!我一直在窗口看着,没有客人从大门口进来呀。这时,小兔子和小罐脸都红了。它们又从大门进来,这次,河马先生给它们倒上了甜甜的橙汁,趁河马爷爷转身拿水果的时候,小罐和小兔咬着耳朵说:“从栅栏外面跳进来的客人,是不受欢迎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是谁都要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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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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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每当翻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就觉得大自然真的非常奇妙。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真是我的好帮手。

从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科学的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它让我知道了宇宙奥秘无穷、月海不是月亮上的海、牛有三个胃、黑洞什么也“吃”……同学们你们想知道为什么会有流星吗?宇宙中有一些个头儿特别小的物质——行星际物质。它们闯进地球大气层后,运动速度非常快,会与空气产生剧烈摩擦并燃烧。燃烧发出的光在天空中形成美丽的弧光,即流星。

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建议你也来读读这本书吧!它即能让你们知道更多知识又能让你对学习更感兴趣。快快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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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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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他的作品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欧也妮葛朗台》这篇文章的两个主要人物是欧也妮和她的父亲葛朗台。文章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年轻的欧也妮自幼生活在索漠城,对父亲葛朗台百依百顺。而她的父亲葛朗台刻薄吝啬,是当地的首富,因而受人“尊敬”。索漠城有身份的人家纷纷巴结,欲娶欧也妮为妻。目的也是为了他们家的财产。然而欧也妮却爱上了来自巴黎的落难公子——堂兄查理,并把自己的积蓄送给其做盘缠。因为此时,袒护女儿的妻子也被葛朗台虐待致死。葛朗台再多年以后死去,欧也妮继承遗产,此时欧也妮心爱的查理回到巴黎,但查理却负了欧也妮,取公爵的女儿为妻,意图谋取公爵的钱财,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时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后来欧也妮与商人的儿子结为连理,但欧也妮33岁就成了寡妇,可人们还尊称她为“小姐”。

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是西方四大吝啬鬼之一,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他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再说说欧也妮,她是这部小说中最为善良、纯洁的一个人物,小说就是以她的悲剧人生为中心线索的。她的美德在痛苦的生活和与老葛朗台、夏尔、德蓬风等人的对比中逐渐呈现出来,她的善良、宽容、慈爱也越显分明。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黑暗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

说到欧也妮的悲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最后得到查理的背叛。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如查理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本想谋取公爵的钱财,结果却发现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这又成为了小说的又一大讽刺。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也一样,我们做人要大方,做事也要大方,不能有吝啬,小心眼儿和小气的行为,否则你的朋友会离你远远的。让我们也明白大方做人快乐做事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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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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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吟诵着这首《临江仙》,激发了我阅读《三国演义》的兴趣。这个暑假,它伴我哭哭笑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罗贯中,故事讲的是: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各霸一方。刘备,曹操,孙权,结四方人才形成了三足鼎之势。大都督司马懿掌握兵权,吞并了三国,建立了晋朝。

读完整本书,我发现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十分重义气。我敬佩刘备重兄弟情义,欣赏关羽的义薄云天,最令我钦佩的人是诸葛亮,他勤奋好学、料事如神,初出茅庐,便火烧博望、新野,杀得曹操打败而归。之后舌战群儒、火烧赤壁、六出祁山、七擒孟获……直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不仅战功显赫,还有着高尚的品质,从他身上我深受启发。

首先,我要意志坚定。诸葛亮北伐曹操时,受众多人阻止,但他依然不放弃,完成北伐。我们也要像他一样,在学习上、生活中,都要怀着永不放弃的信念,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其次,我们要勇敢地坚持自己的观点。在火烧赤壁、商量对策时,许多谋士、武将向周瑜、诸葛亮提自己的看法,但是,诸葛脑有自己深思熟虑的想法,不被别人的意见左右。我也要这样,遇到问题时,要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独立思考的人。

相比之下,武力高强的吕布,虽然英勇,但见利忘义、有勇无谋,不会分析局势、独立思考,经常被人贿赂、蛊惑。人送外号三姓家奴!最终葬身白门楼。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三国人物,令我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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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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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后,我真的被它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于是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逊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逊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且这些困境几乎又是每个人都曾体会过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鲁滨逊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他的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重重的困难的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的肉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地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深深的启示:在今天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我们在学习上不想努力,在生活上追求享受。当然我们用不着像鲁滨逊一样真的去荒岛体验,但显然我们缺乏的不只是独立的意识,更重要的是一种信念,一种勇气,一种追求。我们应该有鲁滨逊的勇敢,不惧怕困难,在绝望中仍然觉得有希望的精神。我们要相信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心。只要每个人心中都有信念,那就一定能克服困难。

生活上,我是个坚强的人,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无能。我在生活中很难遇到困难,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会帮我解决,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的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看着鲁滨逊的经历,我可以想像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会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这使我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我要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未来不可知的坎坷和困难。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一个英雄能影响无数的人,英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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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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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庆节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叫《爱丽丝梦游仙境》。书中讲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里冒险的故事。

爱丽丝看见一个兔子带着怀表、穿着背心、自言自语。爱丽丝很好奇,就跟在它后面,一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进入了一个奇怪的国度。

那个国度里的动物会说话,扑克牌也有了生命,甚至连爱丽丝的身体也会变大变小,爱丽丝经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她被卷入偷馅饼的案件,惹恼了红心皇后,下令要砍爱丽丝的头,但爱丽丝已经长成了原来的高度,在她的眼里,红心皇后就像一个扑克牌,所以她不怕,最后从梦中醒过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当你遇到挫折的时候,应该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是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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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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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城内的人想进去。

初次读《围城》,是高三的时候。大抵是因为钱钟书先生文化底蕴太高,那时候根本读不懂他想表达什么,只迷迷糊糊的记住了几个主人公的名字——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

第二次读是暑假,刚考完试有大好心情,于是便拿起书来读,这次阅读比第一次却有体会。文中的方鸿渐懦弱,胆小,随遇而安……一辈子在人生的围墙里走不出来。在城中,他饱受社会冷暖,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他有失败的婚姻,有失败的事业。靠着岳父的资助想要闯出一片天地,却在国外买了一张假文凭草草了事。回国后生活所迫,不得不前往三闾大学求职,可是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又在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在我看来,方鸿渐的失败是必然。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征服的人凭什么区征服世界?

尽管如此,社会中还是存在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在命运面前屈服,他们沾沾自喜。像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像李凌,见风使舵,独留苏武守群羊;像汪精卫,卖家卖国,却不想招万代唾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耳熟能详的霍金,虽然身体被禁锢在轮椅在,可是他的思想从没被禁锢。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用手指用嘴创造了奇迹。勾践,虽然遭遇命运的捉弄,可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他选择了卧薪尝胆,最终反败为胜。

想想自己,辛苦的高三岁月已经过去,可是精彩仍在延续。我们勇敢的经历了高三,尽管很累很困,但是那段一起奋斗的日子真的很好,那段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至少我们没有屈服。

遥望未来,身处大一的我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路在脚下,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很多师兄师姐说,大学不仅仅是来读书的,更是来学经验的。如若自己给自己一个枷锁,大学生活必定不会精彩纷呈。

枷锁只有自己可以给自己,聪明的人会丢掉枷锁,因为他们懂得,莫被自己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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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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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1868年至1936年,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因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创作了自传体三部曲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童年》是三部曲之一。

小阿廖沙自幼丧父,寄居在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气息的外祖父家。因为母亲与父亲当年不顾祖父的意见私自结婚,为此祖父待作者也不太和蔼,但外祖母待他很好,是他童年时最好的朋友。所以,《童年》中着墨最多的就是外祖母了。

当大家为去世的父亲封土时,“你怎么不哭啊?”外婆领我走出墓地的围墙,问到,“你应该哭啊!”

“我哭不出来。”我答道。

“哼,哭不出来,这样可不好。”外婆轻声对我说。

因为当时幼年,作者对生死离别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感受,自然也就哭不出来,可外祖母去强求让我哭出来,可见当时小市民对人的影响之大。

在作者黑暗的童年时刻,外祖父手下有一个打手,叫茨冈,当我被打湿,总是护着我,时候又叫我如何减轻痛苦,给作者黑暗中送来了第一束光亮。

可是在一个夜晚,“他脚下绊了一跤”,“他跌倒了,被压在下面,十字架砸在他脊梁上”,“血一直在流,在门槛上聚成一堆,渐渐发黑”。是的,茨冈死了,被悄然无息地埋了。这给作者的童年又抹上了一层黑漆。

众人的冷漠,不顾他人性命,背后翻脸的行为都深深地烙印在作者的心里。

茨冈的死并没有得到别人的怜悯,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当时,劳动人民是没有自己的权益的。

作者也渐渐看清了这一切,也试图改变这一切。在那时,作者家中有一个寄宿的人,叫做“好事情”,是当时为国家的科技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可是在作者家中却不受欢迎,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怪人,作者竭力制止他们的举动,却无济于事。

小阿廖沙童年的记忆中,“外祖母说话好似在用心唱歌,字字句句都像鲜花那样温柔、鲜艳和丰润,一下子就牢牢地打进我的记忆里。好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地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

只有童年记忆中美好的人和事,才会描写得如此的美好。他从外祖母的眼睛里读出了“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

一个孩子纯真的心,就是那些在热恋中的人们也难比啊!

他深情地感谢外祖母,这个他生命中的引路人。

“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沐浴着外祖母圣洁的光辉,在她的光明引领之下,长大之后,作者坚定了自己的决心,开始了抨击资本主义,讴歌无产阶级的道路。面对着土豪的压迫,他的行为也正如他在《海燕》中呼喊的: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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