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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好词好句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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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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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师介绍我们阅读一本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读完之后,我一直沉浸在书中“巴学园”的故事里。

故事的主人公是小豆豆,她是一个顽皮、很难管教的孩子,她在上课的时候向上看,而且不停地掀着课桌的盖子,她还在上课的时候看窗边的宣传艺人……,最终一年级就被原来的学校退学,就是这样一个老师不被老师看好的学生走进“巴学园”,一个有着电车教室,很多大树的学校后,身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不仅学会了遵守纪律,还学会了关爱老师和关心他人,还热爱上了学习。

我觉得小豆豆是幸运的,因为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她的妈妈并没有因为她的顽皮放弃她,而是又给她转进了新的学校“巴学园”,这个学校里学生可以不按课程表来上课,下午还可以到外面散步,校长小林先生热爱大自然,他让孩子们保持自然的性格,所有的孩子都有了自信,所有的孩子都很快乐,小豆豆已经变成了一个好学生。

我多么羡慕小豆豆啊,她有幸碰到了一个细心呵护每一个学生的校长,碰到了一个美丽、自由、快乐的学校,碰到了永不放弃她的爱她的妈妈,才使她有了后来的成就。

我们现在的学校每天早上老师都让我们晨颂诗歌,还让我们热爱读书,让我们做一片爱读书的树叶。在羡慕巴学园的同时,我也更爱我的学校,我会向后来的小豆豆一样热爱学习,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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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小学生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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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本有趣、传奇的书想必大家都对它有所了解。无论是国内国外,人们都对它无比衷爱。书中的四位传奇人物那么栩栩如生,更是让人热爱。

沙僧是一个对师父言听计从忠诚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憨厚诚稳,他沉默踏实,他刚毅木衲。如果人们要找一个忠实而不会背叛的朋友。他一定就是合适人选。看着他挑着别人“扔”给他的负担—行李。我就觉的他真的是太憨厚了,他真的很会吃苦,让人敬佩。

唐三藏,一个被称为圣贤的人,他拥有着常人不曾有过的慈悲行为,让我很感动,但是他的缺点就是在于不相信自己的徒弟,他不相信孙悟空的话,可以在三打白骨精看出。对于自己的爱徒竟然不相信。这怎么可以作为一名师傅呢?对于徒儿最基础的信赖都没有,真让人……可是他也有他的好。他的头脑非常聪明,会从别人的立场来为他思考。他行善好施,为民除害,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赞叹不已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他不仅对徒弟要求严格,而且也从不懈怠自己。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使他终成正果。唐僧,给我们的启示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就是这么一个高僧。

猪八戒,他可是一个肥肥胖胖的猪妖。可是他可是一只心地善良的猪妖。他虽为僧侣,可是还是吃肉,那可不是吗?他若像他的师傅那样能够不吃肉,只吃蔬菜,也不会那么白白胖胖了。他喜欢和猴哥对着干。所以说他有点调皮。不过他贪恋美色,因而受到了菩萨们的惩罚,这件事的教训终于让他改掉了坏毛病,也让他变的可爱了!嘿嘿

现在该介绍我最喜欢的人物了,他想必大家也知道了吧!那就是伟大的孙悟空,他为猴正直,他代表着正义。因为他武艺高强,在取经途中,派不少用处。他不要回报的为人们和师傅做事,他的品质,让我无话可说。我最佩服他的就是他那七十二变,和那筋斗云了!一个跟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又有谁人不会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呢?何况他还是斗战胜佛!

猴哥,猴哥你真了不起

五行大山压不住你

蹦出个孙行者

猴哥猴哥,你真太难得

紧箍咒再念,没改变老孙的本色

拔一根毫毛,吹出猴万个

眨一眨眼皮,能把鬼识破

翻个跟斗十万八千里

抖一抖威风山崩地也裂

哪里有难都想你,哪里有险都有哥

身经百战打头阵,惩恶扬善心如佛

你的美名万人传,你的故事千家说

金箍棒啊永闪烁

扫清天下浊

哦!我的天,动画片开始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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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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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老师向我们推荐《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把它看完,里面的故事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主人公三毛,头顶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家。街边、桥洞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他睡得是砖;枕的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还是吃不饱穿不暖。

每天和自己的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感受着双亲的爱抚和体贴;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和同学们一起感受着灿烂的阳光;聆听着老师温暖的话语;接受着知识的洗礼……这是在当今的中国大多数孩子都能享受到的快乐。

然而,在旧中国,那三毛却是个无爹无娘的流浪儿,他小小年纪却饱尝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他没有饭吃,常常拣别人的剩饭吃,甚至还啃过树皮;他穿不起衣服,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光着膀子,而且常常被人欺负。对他来说能够拥有一个家庭,能够背着书包去上学,简直是是天方夜谭。

三毛的生活和我们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想想现在的我们生活如此幸福,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有时候我多想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帮三毛这样的可怜人。所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将来长大后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帮助那些像三毛那样吃不饱、穿不暖,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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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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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每当翻开《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就觉得大自然真的非常奇妙。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它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学习的兴趣,真是我的好帮手。

从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科学的道理,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些谜团。它让我知道了宇宙奥秘无穷、月海不是月亮上的海、牛有三个胃、黑洞什么也“吃”……同学们你们想知道为什么会有流星吗?宇宙中有一些个头儿特别小的物质——行星际物质。它们闯进地球大气层后,运动速度非常快,会与空气产生剧烈摩擦并燃烧。燃烧发出的光在天空中形成美丽的弧光,即流星。

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建议你也来读读这本书吧!它即能让你们知道更多知识又能让你对学习更感兴趣。快快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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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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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的作者是【英】刘易斯·卡罗尔,这个故事有12章。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感受:一直穿着背心、带着怀表、自言自语的白兔?爱丽丝真怀疑自己看错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跟着这只奇怪的白兔,想看个究竟,不料一不小心跌入了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国度——动物像人一样开口说话,小猫也会笑,扑克牌都有了生命,甚至连爱丽丝的身体也会变大变小,这一切都变的不合常理。在这个奇幻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最后,她被卷入偷吃馅饼的案件,惹恼了红心皇后,被判砍头,在她很愤怒的时候,她一睁眼,却发现自己正躺在姐姐的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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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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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路上都是千奇百怪的小虫子,“我”当时有特别的小,所以上课时都在想各种各样的虫子。同时给先生打的日子也是很难过的,先生又特别的严厉但先生自己读书给我们听的时候,我们则又开始做我们爱做的事情。

并且,长妈妈讲的赤炎,美女蛇的故事,所以特别令我我害怕百枣园中的赤炎蛇。

读完后,我觉得鲁迅先生,虽然在回忆自己的往事,但依就写得栩栩如生,表现以前孩子们的淘气,爱玩,天真烂漫的心理,所以十分的吸引,读者的眼球,让人们不由自主的回忆当时自己的童年。又表现出当时人们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情感,不喜欢让父母或别人束博自己。并且童年的那些琐事,也是我们最爱温馨的事,让我们有了,天天欢乐的心情。

所以童年,是我们永远爱回忆的“时间段”。让我们向着自由,向着以前那种温馨感觉,一起去回忆,一起去我们爱的童年,勇敢的去飞,勇敢的去自己的“百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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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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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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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生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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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读了我国大文豪之一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这本书。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就顾名思义的认为它是写一个叫祥子的骆驼,但其实写的是一个叫祥子的车夫,别人给他起了“骆驼”这个外号。

当你翻开这本书,你就会被这本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爱不释手。祥子是一个在北京城靠拉洋车生活的小伙子。他身体健壮,勤劳,善良,忠厚,没有什么恶习,有一个积极进取的理想: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己拉自己的车。然而经过几年的奋斗,买上了一辆自己的车,却被士兵抓去,连人带车一起扣下了。祥子靠着自己的智慧逃了出来,并带走了三匹骆驼,卖了三十五块大洋,他没有放弃理想,仍继续奋斗,要买上车。天又有不测风云,虎妞怀孕了,正在祥子愁眉之际,他所有的积蓄又被孙侦探骗了去只剩下曹先生给的五块钱。虎妞和自己的父亲闹翻,和祥子结了婚。之后,祥子发现虎妞根本没怀孕,紧接着,虎妞真的怀孕了。她们的邻居小福子被父亲二强子卖给了一个军人。回来后,她只能卖身撑起家庭。虎妞借了一间屋子给小福子。之后虎妞给祥子买了一辆车,可谁知虎妞竟因难产死了,祥子只得把车卖了去,然后将虎妞埋了。从此,祥子开始堕落了。当他得知自己真正深爱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自杀死了后,并更加堕落了,一些恶习出现了,身体差了,认为自己的理想很无趣,便放弃了,走入了黑暗的深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让我们在进步的阶梯上一边前行,一边品尝精神食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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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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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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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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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要从我最不幸的处境之中取得一个经验教训,这教训就是: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这是《鲁滨孙漂流记》中的一句经典话语,总是在我消极的时候鼓励着我。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笛福的杰作,故事讲述了在一次航海时,鲁滨孙在一次翻船事故中流落到了一座孤岛上,孤身一人的他没有放弃生的希望,顽强地面对各种自然灾害和困难,在经历了二十七年的种.种困难后,终于和被他救下的一艘船的船长一起回到了英国。

他真是一个乐观坚强的人啊!在面对困难时,他不放弃,敢于拼搏。他那种乐观积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不管面对什么事,都要乐观、镇静,才能打倒困难。也许你们认为,鲁滨逊是一个不真实的人,那些事情不会降落到我们生活中。那你就错了,生活中处处都有像鲁滨孙那样乐观、镇定、临危不惧的人。

据我所知,有一位小男孩被一位歹徒绑架了,关在了一所小木屋里。过了一会儿,歹徒带着小男孩到了一辆车子里面,叫小男孩给爸爸打电话,那个小男孩十分机智,在电话中说出了他在车里,还把车的号码告诉给了家长。回到木屋后,他听到门外有说话声,就竖起耳朵偷听了一下,当他听见明天就要杀他时,他吓得脸都发白了。怎么办呢?突然,小男孩看见了桌子上有一个啤酒瓶,一个逃跑的方法立刻在他的脑子里呈现出来。他用力地踢了一下桌子,那个啤酒瓶“啪”地调掉在了地上,也许是歹徒睡着了,没有觉察到,然后,小男孩用脚夹住了一块平整的啤酒瓶碎片,用它隔割断了绳子,从窗子里逃了出来,跑回了家里。

这位小男孩多机智啊!面对歹徒绑架时,他没有和歹徒搏斗,因为他根本就斗不过歹徒,只是在白白地浪费气力,弄不好还会激怒歹徒。于是,他想出了种.种办法,从死神手中逃了出来。多么厉害啊!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在生活中,我也要像鲁滨孙那样,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坚强、乐观而镇定地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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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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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读过《木偶奇遇记》的故事吧,但我们对其中的道理认识也应该不同吧,现在我们一起来交流,分享一下吧!

《木偶奇遇记》的主要讲,老木匠杰佩托因为爱心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了木偶,取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匹诺曹,并把木偶当成自己的儿子。匹诺曹和许多男孩一样,调皮、捣蛋,给他的亲人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父亲因他差点送了他的命……他自己也遭到了很多的惩罚……经过种.种遭遇,匹诺曹终于认识自己的错,痛改前非,并努力学习、辛勤劳动,最后救出了父亲,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和匹诺曹相比,我觉得自己就是现实版的匹诺曹:把手机充电器插进弟弟屁股里给他充电;把妈妈的手机放到鱼缸里,想让小鱼给我打电话;把家里雪白的墙壁上画画……好不容易长大了,又迷恋上了网络,每次看到妈妈生气的样子,我很是得意……

看了《木偶奇遇记》,我也认识到自己的缺点,要学习他的有错就改优点,做一个诚实、善良、坚强、上进的好孩子,相信我,到时候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全新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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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与子读书笔记 刘乘治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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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实生活是一样的,遇到困难永不退缩,即使再大的困难也要战胜。

在这篇漫画里,我还感受到了父与子互相配合,心灵相通和沟通,最让我感受深刻的是他们的幽默。最主要的条件之一是沟通,沟通可以了解别人,化解矛盾,不无聊。

儿子总是在父亲的陪同下走好他的前半生,父亲总是在儿子的陪同下走完他的后半生。当父亲做成功了一件事,人们会说:“那是由于父亲的经验丰富,”当儿子做成功了一件事情,人们还会说“那是由于后生可畏,年轻有为”。如果父亲做失败了一件事情,人们会说:“那是廉颇老矣。”如果儿子做失败了一件事情,人们会说:“还太年轻,不成熟所至。”

人生的旅途总是要伴随着成熟和稚嫩、欢乐和懊恼、成功和失败,之所以这样才使得人生更加神秘和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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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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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口气买下了宋代大儒朱熹之《四书集注》、钱穆老先生的《论语新解》和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准备要好好的读读《论语》。不是为了其他的,以前南怀瑾老先生的《论语别裁》和于丹大姐《论语心得》也都读过,只是想了解得更深入、更系统些。

记得梁启超老先生在讲到读国史典籍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要善于做学案,学案的浅层次就是读书笔记,所以便欣然从之,既算是对学问的一种自我领悟,也是对坚持的一种自我历练。我人生第一本真正好处上的读书笔记正式开始(颇有些感叹为时已晚,自愧啊)

1·1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上学以来,我们就一向朗诵着,但是我们很多同学往往只记住了前两句,而把最精髓的一句给落下了,这句就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能够说,此段既有学习方法的阐述,又有学习态度的思考,更有学术境界的提炼,切不可肤浅析之。

从学习方法言,学习务必“时习”,即“当日复日,时复时,年复年”,反复不已,老而不倦,个性是此中之“习”,不能简单理解为温习,其还有“演习”之意,因为孔子个性要求所学务必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密切结合,即学习务必与实践相结合,不能是空洞的理论、说教。

从学习态度言,一为“说”“乐”,即务必对学习感兴趣,学为乐,在学习中感觉到快乐,把学习读书当做是一件快乐之事,有兴趣才能有所成,有所成才能“有朋自远方来”,钱穆老先生就说:“学者惟当牢守学而时习之初境,斯可有远方朋友来之乐。”二为“不愠”,即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扬名天下,让人“知”,不是为了追求功利,成为谋生手段,而是为了成为“君子”,何为“君子”,乃成德之名。

从学习重要性言,朱熹老夫子在其《四书集注》中有云:此为书之首篇,故所记多务本之意,乃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者之先务也。”而首篇之第一段,也是全书的第一段就将学习之要,由此可见学习对于做人做事的重要性。孔子一生重教,孔子之教又重在学,孔子教人以学,又重在学为人之道。列此为篇首,实有深义。

从学习境界言,在此余颇同钱穆老先生言,其曰:“学而时习,乃初学事;有朋远来,则中年成学后事;不知而不愠,达于最高境界。”解之,“朋”之义,不仅仅仅是指“朋友”,更多所指"“求学者”或“弟子”;“不知”之义,乃指学日进,道行越深,至于别人已不能领会,就像孔子自己所言:“知我者其天乎。”此段实乃叙述一理想学者之毕生经历,实亦孔子毕生为学之自述。

由此所感,《论语》的确博大精神,半部《论语》治天下在此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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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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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里的皮诺曹,开始的时候是一个不懂事、任性、撒谎、不爱学习、禁不起诱惑的坏孩子。为了买一张看戏的门票,卖掉了爸爸用棉外套换来的识字课本。不听蟋蟀的忠告,落入了强盗的手里,经不住诱惑,逃学、结交坏朋友,被狐狸和猫欺骗,因为撒谎鼻子变长。经过许多磨练后,皮诺曹开始懂事、不撒谎、爱学习,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一个真正有用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能只想着玩、不爱学习,做人还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被别人诱惑,还要勇敢,遇到事情不慌张,才能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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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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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这篇不足五万字的小说,其实早已看完,但是一直没有落笔,老人那对生命的敬畏之感,我怕自己那苍白的文字表达不出。

今天特意察看了一下日历,一看已到27号,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剩3天,此时此刻我都要写出来。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古巴老渔夫,在茫茫大海上历尽艰幸,经过三天较量,终于制服了一条无比庞大的大鱼。

一开始看介绍说最终只得到一副鱼骨架,我感觉很奇怪,为什么不是一条完整的鱼,而是一副鱼骨架?看完小说,才明白,原来他好不容易捕到的大鱼,在回来的行程中,招惹了几十条鲨鱼,他一直不断地在跟鲨鱼捕斗

,他脑海中一直有个信念,就是不能放弃,一定要把鱼带上岸。

虽然最终只得到一副鱼骨架,但他是个精神胜利者。向这位老渔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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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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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看标题时内心本以为是只写出鲁迅对他父亲的悔恨,可鲁迅写的“病”不只是对于他的父亲更是对这一整个封建社会的迷信。

文中最后的‘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写出鲁迅为下文的懊悔埋下了更深的伏笔,但若少年时的鲁迅没有叫唤他的父亲,让他的父亲拥有片刻的宁静的话也会改变鲁迅的一生。

再来看看“名医”陈莲河,他只用抓住人们心中的一丝希望和人们心中的不死渴念,便会开始无限的利用。一开始他是以一个出诊的方式来无限的诈取金钱,再一来不知不沉中又将误命的事倒扣在少年时的鲁迅的头上,又唤来了一个衍太太来误导少年时的鲁迅。这一来误会了全部。

用我的语言来说就是:陈莲河只用抓信人们的心里和思维就可以干出一场“完美的‘犯罪’”。

鲁迅知所以要写出《父亲的病》是为让人走出迷信,不再让陷入‘犯罪’了让人们清醒,让社会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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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长篇小说《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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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x、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就应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就应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述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取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掉了。抱着无奈的情绪,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x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最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x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我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我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我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应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我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我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长篇小说《围城》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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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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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这个国庆节,我读了一本好书——《窗边的小豆豆》。

小豆豆因为在学校里淘气,所以被开除了。后来到了巴学园,小豆豆一个劲地往巴学园里跑,希望她这样能使妈妈让自己在这里上学,妈妈也不得不跟着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校长办公室。小豆豆对校长讲了四个小时的她在以前学校的事后,校长摸着小豆豆的头说:“好,以后你就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了。”

学校里只有五十名学生,每个年级大约有六七个学生。学校里种了五十棵大树,每一位学生都可以爬,教室是几辆电动车组成的,还有其中一辆是学校的图书馆,在学校正中央有一间大礼堂,是上其他课用的地方。校长很帅气,他不像其他校长那么严厉,而是温和的。每当小豆豆犯错的时候,校长总是耐心地说:“这是错误的,一定要改正。”

小豆豆在巴学园里和其他学生生活得很快乐,巴学园不像其他学校一样只教知识,不教本领。而巴学园呢,却什么都教,让孩子们幸福快乐地长大!巴学园的每一位老师都是善良、温和的,不但教给孩子们丰富的知识,而且教会他们怎样做人。

小豆豆的校长是多么和蔼啊!我也真心希望我的校长和巴学园校长一模一样,让我们度过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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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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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儿子被一本很搞笑的书给吸引住了,他一个上午都在看这本书,到了吃饭时间,妈妈发现儿子不见了,就让爸爸去叫他,儿子当时正看得精彩,一见爸爸来叫他就很不情愿的和爸爸推三阻四,在爸爸的再三劝说下儿子最后不情愿的向餐桌走去,儿子走开后爸爸被那本书吸引住了,他心想:这本书还不错。

于是他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儿子到了饭桌上,妈妈又发现爸爸又不见了,于是又叫儿子去叫爸爸,儿子到了屋里看见爸爸在看书,就很生气的就他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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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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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果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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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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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昆虫学家法布尔把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小昆虫都表达的活灵活现。他把那些小昆虫怎样筑巢、怎样捕捉食物,那些小昆虫身上的颜色、形态,都写得一清二楚。他还把可怕的蜘蛛、恶心的绿蝇、凶狠的螳螂写得栩栩如生。在这些昆虫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

大孔雀蝶是一种为爱而生的蝴蝶。这些漂亮并且大得像鸟一样的蝴蝶,好像从来都不知道去寻找食物吃。它们会花费自己的一生,来寻找自己的配偶,其实它们的生命也只有短短的几天。因为它们只知道爱,却不知道像别的蝴蝶那样在花丛中吸吮花汁,所以它们自然而然就不会长寿。但是凶残、毒辣的螳螂可就没有像大孔雀蝶拥有那么多爱心了,也绝对不会那么的温柔。不过螳螂长着苗条的身材,而且再配上淡绿色的皮肤和纱一样的翅膀,显得特别优雅。很久以前,农夫们看见螳螂总是仰望着天空,两只手也高高举起,就像是在祈祷一般,因此都称它为“祈祷的女神”。

可是人们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外表看上去像是女神一样的昆虫,竟然是一个凶狠手辣的杀手。只要有其他昆虫从它的身边经过,不论是什么样的昆虫,也不论是故意的侵犯还是无意路过的,螳螂都会立刻气势汹汹的冲上去。

螳螂都是爱吃活的昆虫的。软颈、大刀和锯齿是螳螂杀伤力的三大武器。在所有昆虫中,只有螳螂的颈部是软的。但是它的凶恶和残忍是人们想象不出来的。因为,螳螂不仅仅吃其它的昆虫,还会吃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更惊人的,那就是雌螳螂会把自己的丈夫给吃了!

真没想到,大自然里还会有自相残杀的事情发生。真不知道,大自然里还会有哪些我们没有发现的可怕的、惊奇的事情!法布尔他观察某种昆虫,一观察就是几个小时,几天,或更长的时间。他遇到困难时坚持不懈,用一生的时间写完《昆虫记》,他的这种可贵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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