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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精彩20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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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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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郭敬明的一本畅销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这是一本散文集,收录了十八篇郭敬明所创作的散文。这本书写的是自我的美文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的少年的灵魂深处犹如岩浆一般涌动的情感活动,让人叹服一个19岁少年的“才情、天趣、知识、智性和创作力”。

“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2001年的最后一刻,“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漆黑的夜空上偶尔出现冷清的烟火,夜风冷冷地吹过来,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没有声音。2001年“我”过了18岁生日,那些美好的祝福,朋友真诚的眼神,心上人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地长大了。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一个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破旧的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脸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打的旋律。“我”悄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马上又摇了摇头,笑了。

当我读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让我看到了我经历的青春,对时间的飞逝更有感触,真是时光如流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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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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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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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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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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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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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怡

“养心莫若寡欲,至乐无如读。”这句话说的没错,多读书肯定是对的,读书令我痴迷,令我忘却自我,所以,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解忧杂货店》是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吴写的,东野圭吾一生不知写了多少本书,其获奖书籍更是不计其数,如1985年写的《放学后》获第31届江户川乱步奖,2005年出版的《嫌疑人X的献身》史无前例地同时获得的第B4届直木奖,第6届木格推理小说大奖,以及年度推理小说排行榜第1名等。

《解忧杂货店》主要讲得是在一个僻静的街道,有一家杂货店,名叫“浪矢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运动员因男友身患绝症,在爱情与梦想之间彷徨徘徊;为了音乐不得不离家漂泊,却在现实的阻拦下寸步难行;面临家庭经济危机不得已连夜潜逃,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之中……他们将烦恼写成信、投进“浪矢杂货店”的卷帘门,随即不可思议的事竟不断发生……写给三十年后的信,回信竟是……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更精彩的内容,一起到书中看看吧!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一起进入这奇妙的故事中,治愈你的想象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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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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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小学五年来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独特女孩——安妮的成长故事,安妮,一个十一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耽于幻想,嘴巴喋喋不休。安妮的内心充满阳光,她对生活和大自然中的一切始终保持一颗热爱与感激之心。她拥有两种极其宝贵的财富:一是对生活的景气干,二是乐观丰富的想象力。对于安妮来说,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每一天都有新的期望,生活在她的想象和努力中变得丰富多彩,她给绿山墙农舍和整个亚芬里村庄带来无尽的欢乐和朝阳般的气息。

这本书中安妮活泼可爱,她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但她毫不惧怕,乐观地面对困难,从不退缩。她的想象力丰富的惊人,时不时就跌入幻想的世界中:她幻想自己有一头漂亮的黑头发;幻想自己穿着白纱衣,衣服上有渴望的泡泡袖;幻想自己是一个勇士,正在经历探险;幻想大自然有水神、树神,甚至有鬼……她还不断地闯祸曾对嘲笑她长着红头发的林德太太发脾气,用石板教训了讽刺她的男同学吉尔伯特,在一次茶会中误把知心朋友戴安娜灌醉,因为争强好胜从房顶上摔下来,为了漂亮错把头发染成绿色……她的故事让人忍俊不禁,却又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充满朝气,充满正能量,能使人学到许多东西,比如在安妮身上就能学到很多:热爱生活、勇于担当、知错就改……

《绿山墙的安妮》就是这样一本书,他俘获了无数孩子和大人的心,相信每个人都能从安妮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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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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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小胡睿雅指导老师:杨老师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在书的世界里,我陪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书让我空白的世界变得丰富起来。前几天我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在19个月大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从而导致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海伦凯勒并没有就这样放弃自己。她一生创作了14本书,精通5国语言,还以优秀的成绩考入了哈佛大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五章。这一章讲述了海伦凯勒是怎样规划这三天的。第一天,她想去见证人类的善良与真诚,第二天,她打算去游山玩水,感受自然,第三天,她想尝试一些新鲜的事物,比如电影,歌剧等。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渺小,多么容易,可对于海伦凯勒而言,却是她毕生的愿望。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十分难过,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当我想起海伦凯勒时,我心想与她相比我遇到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调整好心态,好好学习,想着在下一次一定要取得一个好成绩。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一定要多读书,增长知识,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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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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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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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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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一进家门,我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能像马一样奔跑、能像鸟一样飞翔、常常在夜色中静静思考问题的猪(黑旋风),在地震时活了下来,它被人们成为最坚强的猪,于是好玩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一只奇迹的猪,成了一只坚强的猪。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真是不如黑旋风啊,要是我,遇到地震,被压在废墟里,第一件想的事就是,完了完了,死定了,决不会像黑旋风那样,想象着自己出去后的生活,我佩服黑旋风,它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猪。《一头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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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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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各种各样的,无论是厚的书、薄的书、好看的书、难看的书、故事书、漫画书、科普书还是工具书,我都喜欢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科普书。

科普书像一位智慧老人,好象在说:“小朋友,快来看我吧!我的知识很多哟!”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生命源自三十五亿年至四十亿年前的海洋,有机分子经过长久的演化,形成了简单的生物体。距今二亿多年前的中生代,出现了一群庞然大物——-恐龙。在海马的世界里,怀孕生小宝宝是海马爸爸的责任。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科普书带给了我知识,科普书带给了我许多知识,科普书带给了我许多知识和智慧,科普书带给了我许多知识和无尽的智慧。

我喜欢看科普书,我更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记住“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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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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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

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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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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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我的书中,要挑出一本最好、一本你最喜欢的书,那就非《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莫属了。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着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她写得书可多了:《窗边的小豆豆》、《小时候就在想的事》、《豆豆频道》……

这本书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我也对它上瘾了,就像我对零食上了瘾。《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记录了小豆豆(黑柳彻子)长大后的故事,这些常人觉得应该做好,却被小豆豆“搞砸了”的事,虽然看似好笑,却折射出小豆豆天性中纯真友善、乐观积极的光辉。

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如饥似渴:有一次,我在外婆家呆了几天,就想回家了,你们应该知道我这么着急回去是要干嘛的吧。对,就是看那本书。回到家,急忙翻开那本书,,闻一闻书香,听一听书翻过的清脆声音,这才开始津津有味地看。如果至少两天看不到它,我就会想它。

记得还有一次,我为了看这本书,被老妈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中午,妈妈烧着香喷喷的红烧肉,做着色相俱全的鲫鱼汤。而我在书房里全神贯注地看书。咚咚咚“瑶瑶啊,吃饭了。”妈妈喊我吃饭了。“哦,等一下,让我看完这篇。”我其实还不饿,为了不让妈妈唠叨,只能等一下。随着时间,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不知不觉地就读到了第二篇。我觉得妈妈肯定要大发雷霆了,没想到她真的发火了,妈妈把我拖出来,我不知道她在骂什么,因为我一直在想:作者最后怎样了,人家会不会嘲笑她。

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以后就不用牵肠挂肚了。这本书然我悟出了一点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

整天无所事事的同学们,看书吧,也许它能带给你们快乐,记住: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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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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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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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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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跳舞。但我却被一本深深吸引了。

我喜欢的这本书,它不是世界著名的《安徒生童话》,也不是海伦·凯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是科学世界的奇迹——《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自然老师,它让我学到了丰富的课外知识,我之所以会选择这本书,是因为它和我有密切的关系。

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我大汗淋漓地跑回家,拿起桌子上的一杯牛奶,“呀,怎么这么烫?”我连忙把牛奶杯放在桌子上,又去厨房拿来一个湿抹布,包住奶牛杯后再喝,“哇,牛奶也是热的。”我所急败坏地把包着抹布的牛奶放在太阳底下,心想,你既然喜欢晒太阳,那我就让你晒个够!做完后我就去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渴得不行了,就去厨房把牛奶拿来喝,喝下去后,我感觉有一股清凉的泉水从我喉咙里流过,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咦,牛奶怎么会变凉呢?”我带着疑问翻开《十万个为什么》,哦,牛奶越晒越凉,是因为包在外边的湿抹布上的水滴把牛奶的热量吸收,所以牛奶会越来越凉。

从那以后,我不仅爱上了看书,还养成了善于观察的好习惯,这可都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没有收,我的课余生活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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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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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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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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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着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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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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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们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的源泉。”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人常说:“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其实,书和人一样,是有生命的、活的、会说话的东西”。同时,伟人高尔基的这句名言使我懂得每本书都有灵魂,集中表达出来的情感才是正本书的精华。伴随这种灵魂,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斑羚飞渡》。

《斑羚飞渡》是一本动物小说,其作者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斑羚被猎人们逼到伤心崖,为了不让鹿群灭绝,头羊不鹿群分成两拨,一拨身强力壮,一拨(包括他自己)老态龙钟。猎人没看出他们想干什么。不一会,两拨羚羊相互配合,相互帮扶,秩序井然的快速飞渡……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就意味着一只老斑羚摔得粉身碎骨,斑羚成功的飞渡最后只剩下镰头羊,这时山下响起了牛角号声,与此同时,猎枪喷出多多火花,击向镰头羊,但他并没有倒下,而是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彩虹—那座美丽的桥消失在一片灿烂之中……

动物同人类一样,它们也有大脑,也会思考。那么让斑羚成功飞渡的原因是什么呢?那就是团结互助,在生死关头,斑羚群虽然损失了一半的成员,但是它们互相帮助,团结有爱的精神是至死不渝的,老斑羚们心甘情愿为下一代的子孙和种群的存活,从容、坦然,没有丝毫惊慌面对死亡,那是真正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啊﹗

读了这本书,我被斑羚的聪明智慧,勇敢、自我牺牲的精神所震撼,被他们的团结互助、从容、镇定、临危不乱的精神所感动,从而更是启迪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时时处处学习它们的这种伟大精神。

一本好书,就是一处你想去就去的故地,就是一束温暖明媚的阳光;就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他就是你的,他就是你一生所值得拥的宝贵财富。

我爱这本书—《斑羚飞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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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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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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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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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他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故事大概是说汤姆是个只会玩不知道上学好处的孩子,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去玩,最后发生了一连串的冒险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汤姆很有冒险的精神,遇到困难也不会紧张,冷静地度过难关。有一次,汤姆的学校户外教学他跑进山洞探险出不来,大家以为汤姆死了就为他办丧礼,后来汤姆拿走宝藏逃出山洞并阻止了自己的丧礼。

要是我像汤姆困在山洞的时候,我希望像汤姆一样先冷静下来,观察四周的环境,慢慢的寻找山洞的出口,这样逃出山洞的机会会比较高,说不一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所以聪明的人遇到困难是不一定能解决事情,反而遇到事情要先冷静下来,灵机应变,才能解决问题,汤姆就是最好的例子。以后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先不要紧张,想想解决的方法,并给自己多一点勇气,相信成功是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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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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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媛琳

宋代诗人苏轼曾说过:“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自子知。”有一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也是唯一一本能让我忘了吃,忘了睡,反反复复读了5遍的书。那就是我非常崇拜的罗尔德。达尔文大师写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莫属了。

罗尔德。达尔曾经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白面包儿童图书奖”……而且他的所有作品在世界各地以36种语言出版。当然,这也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作者笔下的狐狸爸爸让我印象深刻:它在被猎人追捕时,临危不惧,一心保护着太太和孩子们,狐狸爸爸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猎人,反败为胜,成为了狐狸追赶猎人。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危险时,不要慌张,要冷静,用自己的智慧让战局变成反败为胜。

就是罗尔德。达尔笔下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让我爱不释手,疯狂着迷。《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注定会成为经典:那只聪明机智,临危不惧的狐狸爸爸,将会一直留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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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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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的名字叫《让男孩儿更出色的101个成长故事》

每个男孩儿都期盼着,由一个男孩儿成为一位出色的男子汉。书里有101个给男孩儿看的成长故事,为成长提供充足的养分,让男孩儿梦想成真!如:《三只小猪》让男孩儿机智,《小锡兵》让男孩儿坚强,《勇敢的小裁缝》让男孩儿勇敢,《小木偶奇遇记》让男孩儿诚实,《穿长靴的猫》让男孩儿乐观,《鞋匠和小鞋匠》让男孩儿独立,《快乐王子》让男孩儿富有爱心,《盲人摸象》让男孩儿认识全面……另外,一个故事反映出一个道理,比如:《狮子、棕熊和狐狸》告诉我们:因为利益的分配双方互相争斗,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只会让第三者得利,自己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农夫与蛇》告诉我们:恶人的本性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即便是对他们仁至义尽,也很难改变他们恶劣的本性,一有机会他们还是会伤害他人。《金斧、银斧与铁斧》告诉我们:只有诚实和不贪心的人,才能得到人们的帮助;而那些贪婪而狡诈的人,必将遭到人们的唾弃。《狮子与报恩的老鼠》告诉我们:世事变化莫测,不要瞧不起弱小的人,强者也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真喜欢这本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不断地从书中汲取丰富养分,提高自己的能力,使我由男孩儿成长为一个出色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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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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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的人经常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意思是说:“只有勤奋的人才能走过连绵起伏的学山,只有刻苦的人才能度过无边无际的学海。”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

我喜欢一本书叫做《哈利·波特》,它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J。K。罗琳。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因童年失去父母成为了孤儿,而住在姨父家中,并得到了他们刻薄的对待,只能住在一个储物间里。直到有一天一个叫鲁伯·海格的半巨人来了,把他带到了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在前往魔法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结识了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在对入学新生进行分院评估时,分院帽将他们三人分到了他们想去的学院—格兰芬多。在格兰芬多里他从朋友那里得到了深厚的友谊与勇气,还有无限的忠诚和难以承受的牺牲精神。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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